外商投资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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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5]989号《关于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
税规图解
投业利外
资的用国
的利外投
申润商资 请进投者
国家有关 部门审批
批 准
行资计
再企划
该再投资的利 润已经实现
实现再 投资时 可按照 规定再 投资退
税
该再投资的利 润尚未实现或 部分尚未实现
批准的始点很重要
属于补 足注册 资本, 不得享 受再投 资退税
法规解释
享受再投资退税政策的对象 再投资的方式 再投资的资金来源 再投资的期限
再投资的资金来源
再 投 来资 源的 资 金
的体商此外 税现投部国 后的资分投 利方企税资 润式业后者
获利从 得润外
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 取得的利润(股息)
外国投资者享有的外商投资企 业按照董事会的决议,从企业 所得税税后利润提取的公积金 (或者发展基金、储备基金) 转作再投资,相应增加本企业 注册资本 的部分
❖ 外国投资者计划用外商投资企业的利润进行再投资申请被国 家有关部门批准时,该再投资的利润已经实现的,在实际再 投资时,不论是一次或分期投资,均可以按照规定给予再投
❖ 外国投资者计划用外商投资企业的利润进行再投资申请被国 家有关部门批准时,该再投资的利润尚未实现或者部分尚未 实现的,即承诺用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进行再投资,该再投 资应为补足企业注册资本,不属于税法所述“增加注册资本 ,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该再投资发 生时,不得享受再投资退税的待遇
国务院另有的优惠规定
❖ 是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举办 、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以 及外国投资者将从海南经济特区内的企业获 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海南经济特区内的基础 设施建设项目和农业开发企业,可以依照国务 院的有关规定,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 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法规解释
享受再投资退税政策的对象 再投资的方式 再投资的资金来源 再投资的期限
不得享受有关利润再投
配的在其受让股权前实资退现税的优惠利润,在中国境 内再投资的,该项再投资利润不属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法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的用于直接再投 资的利润
法规解释
享受再投资退税政策的对象 再投资的方式 再投资的资金来源 再投资的期限
再投资的方式
直接再投资 什么是“直接再投资”?
外商投资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学习目标
理解相关的税法规定;
能够计算再投资退税额;
掌握办理再退税的程序
相关的法律规定
❖ 外商《投中华资人企民共业和的国外外商投国资投企业资和者外国,企业将所从得税企法业》 取得 的利(以润下直简称接税再法)第投十资条规于定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 ,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 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 税的40%税款,国务院另有优惠规定的,依 照国务院的规定办理,再投资不满五年撤出 的,应当缴回已退的税款。
➢投资公司
专门从事投资业务
专门从事投资业务-国税发[2002]90号
•包括专门从事投资业务以及与投资业务相关业务的企业
•与投资业务相关业务限于根据1995年4月4日对外贸易
经济合作部发布的《关于发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 暂行规定》及其补充规定》,在营业执照限定的范围内,外商投资 企业在其投资的集团所属公司内提供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及售后 服务、财务和技术支持等辅助性的专业服务;以及在其投资的集团 所属公司内、外从事规定范围内的研发、咨询、培训和出口业务
法规分析
➢投资公司
外国投资者持有100%股份
外商投资 企业
外国 投资者
专门从事投资业务
法规分析
➢投资公司
外国投资者持有100%股份
专门从事投资业务
法规分析
➢投资公司
外商 投资
企业
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人 投资于其他企业,不属于外国投资者 —摘自国税函发[1995]154号
法规分析
外国投资者持有100%股份
相关问题
A公司 B公司
(
中wenku.baidu.com
外
合 资 经 营
甲 公 司
企
业
)
中方 投资者
问题:
C公司受让的
15%股权是否
可享受再投资
D公司
2150%
退税的优惠?
为什么? 15%
C公司 4205%
外国 投资者
关于直接再投资的特殊规定
外国投资者计划用其取得的外商投资企业的 利润进行再投资时
可享受 优惠吗
相关的税法解释
享受再投资退的对象
问题描述:
A外国投资者将其持有的甲企业30%的股份转让给B外国投资者。股权转让当 年,B将从甲企业获取的利润在中国境内再投资(B获取的利润属于股权转让以 前年度实现的利润)
相关法律规定
❖ 国税函[2005]1093号《关于外国投资者再投 资退还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以受让方式取得外商投资企业股权的外国投 资者,在受让股权后,以该外商投资企业分
享受再投资退税的对象
❖ 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
只适应于
外国投资者
享受再投资退税的对象
➢外国投资者
《外商投资企业法》: 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享受再投资退税的对象
特殊规定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投资业务 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83号
由外国投资者持有100%股份的投资公司, 将从外商投资企业分得的利润(股息), 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可视同外国投资 者,并依照税法和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受再投资退资优惠。
直接再投资:
增
加
外国投资者从外商
注 册
投资企业分得
资
本
利
润
投
资
举
办
其
他
外
资
企
业
摘自实施细则第 八十条 摘自国税发[ 2002]90号
新办其他外商投资企
业 且其再投资额构成新企业 的注册资本
增加已存在外商投资企
业的注册资本
关于直接再投资的特殊规定:
问题描述:
外商投资企业因关联企业交易税务审计而调增其税 后利润,若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这部分利 润用于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是否可以享受再投资 退税优惠待遇?
相关法律规定
❖ 国税发[2001]第08不6得号享《受国有家关税再务投资总局关 于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退税税有的关优问惠题待遇的通知》 凡外国投资者在利润分配之前,已通过关联 企业之间的交易将利润实际转移至利润所产 生的外商投资企业之外…该外国投资者无论 是否返回这部分利润,也无论以何种形式将 该部分利润在中国境内再投资,均不属于税 法第十条和税法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的直 接再投资
税规图解
投业利外
资的用国
的利外投
申润商资 请进投者
国家有关 部门审批
批 准
行资计
再企划
该再投资的利 润已经实现
实现再 投资时 可按照 规定再 投资退
税
该再投资的利 润尚未实现或 部分尚未实现
批准的始点很重要
属于补 足注册 资本, 不得享 受再投 资退税
法规解释
享受再投资退税政策的对象 再投资的方式 再投资的资金来源 再投资的期限
再投资的资金来源
再 投 来资 源的 资 金
的体商此外 税现投部国 后的资分投 利方企税资 润式业后者
获利从 得润外
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 取得的利润(股息)
外国投资者享有的外商投资企 业按照董事会的决议,从企业 所得税税后利润提取的公积金 (或者发展基金、储备基金) 转作再投资,相应增加本企业 注册资本 的部分
❖ 外国投资者计划用外商投资企业的利润进行再投资申请被国 家有关部门批准时,该再投资的利润已经实现的,在实际再 投资时,不论是一次或分期投资,均可以按照规定给予再投
❖ 外国投资者计划用外商投资企业的利润进行再投资申请被国 家有关部门批准时,该再投资的利润尚未实现或者部分尚未 实现的,即承诺用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进行再投资,该再投 资应为补足企业注册资本,不属于税法所述“增加注册资本 ,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该再投资发 生时,不得享受再投资退税的待遇
国务院另有的优惠规定
❖ 是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举办 、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以 及外国投资者将从海南经济特区内的企业获 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海南经济特区内的基础 设施建设项目和农业开发企业,可以依照国务 院的有关规定,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 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法规解释
享受再投资退税政策的对象 再投资的方式 再投资的资金来源 再投资的期限
不得享受有关利润再投
配的在其受让股权前实资退现税的优惠利润,在中国境 内再投资的,该项再投资利润不属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法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的用于直接再投 资的利润
法规解释
享受再投资退税政策的对象 再投资的方式 再投资的资金来源 再投资的期限
再投资的方式
直接再投资 什么是“直接再投资”?
外商投资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学习目标
理解相关的税法规定;
能够计算再投资退税额;
掌握办理再退税的程序
相关的法律规定
❖ 外商《投中华资人企民共业和的国外外商投国资投企业资和者外国,企业将所从得税企法业》 取得 的利(以润下直简称接税再法)第投十资条规于定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 ,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 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 税的40%税款,国务院另有优惠规定的,依 照国务院的规定办理,再投资不满五年撤出 的,应当缴回已退的税款。
➢投资公司
专门从事投资业务
专门从事投资业务-国税发[2002]90号
•包括专门从事投资业务以及与投资业务相关业务的企业
•与投资业务相关业务限于根据1995年4月4日对外贸易
经济合作部发布的《关于发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 暂行规定》及其补充规定》,在营业执照限定的范围内,外商投资 企业在其投资的集团所属公司内提供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及售后 服务、财务和技术支持等辅助性的专业服务;以及在其投资的集团 所属公司内、外从事规定范围内的研发、咨询、培训和出口业务
法规分析
➢投资公司
外国投资者持有100%股份
外商投资 企业
外国 投资者
专门从事投资业务
法规分析
➢投资公司
外国投资者持有100%股份
专门从事投资业务
法规分析
➢投资公司
外商 投资
企业
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人 投资于其他企业,不属于外国投资者 —摘自国税函发[1995]154号
法规分析
外国投资者持有100%股份
相关问题
A公司 B公司
(
中wenku.baidu.com
外
合 资 经 营
甲 公 司
企
业
)
中方 投资者
问题:
C公司受让的
15%股权是否
可享受再投资
D公司
2150%
退税的优惠?
为什么? 15%
C公司 4205%
外国 投资者
关于直接再投资的特殊规定
外国投资者计划用其取得的外商投资企业的 利润进行再投资时
可享受 优惠吗
相关的税法解释
享受再投资退的对象
问题描述:
A外国投资者将其持有的甲企业30%的股份转让给B外国投资者。股权转让当 年,B将从甲企业获取的利润在中国境内再投资(B获取的利润属于股权转让以 前年度实现的利润)
相关法律规定
❖ 国税函[2005]1093号《关于外国投资者再投 资退还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以受让方式取得外商投资企业股权的外国投 资者,在受让股权后,以该外商投资企业分
享受再投资退税的对象
❖ 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
只适应于
外国投资者
享受再投资退税的对象
➢外国投资者
《外商投资企业法》: 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享受再投资退税的对象
特殊规定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投资业务 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83号
由外国投资者持有100%股份的投资公司, 将从外商投资企业分得的利润(股息), 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可视同外国投资 者,并依照税法和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受再投资退资优惠。
直接再投资:
增
加
外国投资者从外商
注 册
投资企业分得
资
本
利
润
投
资
举
办
其
他
外
资
企
业
摘自实施细则第 八十条 摘自国税发[ 2002]90号
新办其他外商投资企
业 且其再投资额构成新企业 的注册资本
增加已存在外商投资企
业的注册资本
关于直接再投资的特殊规定:
问题描述:
外商投资企业因关联企业交易税务审计而调增其税 后利润,若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这部分利 润用于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是否可以享受再投资 退税优惠待遇?
相关法律规定
❖ 国税发[2001]第08不6得号享《受国有家关税再务投资总局关 于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退税税有的关优问惠题待遇的通知》 凡外国投资者在利润分配之前,已通过关联 企业之间的交易将利润实际转移至利润所产 生的外商投资企业之外…该外国投资者无论 是否返回这部分利润,也无论以何种形式将 该部分利润在中国境内再投资,均不属于税 法第十条和税法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的直 接再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