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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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效力与实效概念辨析

法律的效力与实效概念辨析

作者: 程刚[1]
作者机构: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广州510420
出版物刊名: 社会科学辑刊
页码: 105-107页
年卷期: 2012年 第4期
主题词: 法律效力;法律实效;法的拘束力
摘要:法律的效力,就其本质而言不是法律的拘束力,而是法律成其为法律的资格。

因此严格和正确意义上的法律效力和实效的关系,并非指法律的拘束力与其实效的关系,而是指一条规则是否具有法律的资格或身份与它是否得到实际遵守之间的关系问题。

就此而言,一条法律是否具有效力取决于它所属的那个整体法律制度是否具有实效,即整体意义的法律实效是法律效力的基础和前提。

但另一方面,一条法律在具体层面是否具有实效,则不影响它的法律资格,即具体意义的法律实效则与它的效力互不相干。

法律实效与相关概念及影响因素

法律实效与相关概念及影响因素

法律实效与相关概念及影响因素作者:李怡来源:《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年第02期提要法律实效与法律效力、法律实施、法律效果皆有不同,影响法律实效的因素主要有立法及法律环境因素,制定法本身的因素和整体因素。

对法律实效等的研究,可找出法律实施的不足,推动我国法治进程。

关键词:法律实效;相关概念;影响因素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法的价值实现于法的实施过程中,现实生活中法的实施状况影响着法的功能的实现和目的的追求。

法律实效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在实际生活中被执行、适用和遵守,并由此实现法的目的、法的功能的程度和状态,是文本上的应然效力向生活中的实然效力的转化。

一、相关概念及其比较(一)法律效力。

法律效力是一定的空间、时间、对象和事项四纬度中的国家强制力,表示法律自身存在的约束力,属于思想的、静态的应然范畴。

而法律实效是描述法律在实际生活中所达到的状况,属于现实的、动态的实然范畴。

首先,法律效力是实现法律实效的基石,法律如果无效力,也无法实现法的功能与目的,谈何法律实效;其次,法律的制定目的就是追求实际的效力,无法律实效,法律效力即被架空。

实效是效力的一个条件,法律须由应然转化为实然,才称有效力;再次,二者是起源与总结的关系,法律效力是法律运行的准备阶段,法律实效是前者的演化模式,是法律运行的实现阶段。

法律创制是对现实权利义务的第一次分配的话,法律实施是对已分配权利义务的第二次分配。

第一次分配是立法者意图的表达,经过第二次分配,才能实现意图。

衡量和判定一个国家法制状况的优劣,同样要考虑创制的法律是否在运行过程中发挥了效力,实现了立法目的,实现的状况程度如何。

民众反对无法的状态,同样也反对有法而无实效的状态。

(二)法律实施。

法律实施是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贯彻过程,主要有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环节。

法律实施是实现立法目的、实现法律功能的必由之路。

法律实施与法律实效的区别在于,前者侧重的是过程及人的活动,而后者侧重于实施的状态、结果。

第七章: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

第七章: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

确定法律的效力层次需要遵循原则
(1)宪法至上原则。 宪法至上原则。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4)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国际法优先于国内法原则。 (5)国际法优先于国内法原则。
第二节 法律的效力范围
(三)社会条件 首先, 首先,法律实效的实现必然是在一定的法律制度 下完成的,法律制度的整体有效性是法律实效的 下完成的, 实现所直接依赖的社会条件和基本保证。 实现所直接依赖的社会条件和基本保证。 其次, 其次,法律实施是人类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的组 成部分之一, 成部分之一,法律实效的实现除了依赖法律制度 的整体有效性之外,还会受到政治、经济、 的整体有效性之外,还会受到政治、经济、历史 文化传统以及科技发展水平等其他社会条件的影 响和制约。 响和制约。
二、法律效力的来源或根据
(一)逻辑的效力观:实证主义法学 逻辑的效力观: 伦理的效力观: (二)伦理的效力观:自然法学 事实的效力观: (三)事实的效力观:社会法学 心理的效力观: (四)心理的效力观:现实主义法学
三、法律效力的层次
影响法律效力层次的因素主要包括 法律的制定主体。 (1)法律的制定主体。 (2)法律的制定时间 法律的适用范围。 (3)法律的适用范围。
首先,法律实效是指法律的实际有效性, 首先,法律实效是指法律的实际有效性, 是法律实施的结果, 是法律实施的结果,需要通过法律的实施 活动来实现。 活动来实现。 其次, 其次,法律实效所反映的只是法律实施的 实际结果, 实际结果,它并不必须表明法律实施所产 生的社会效果的性质。 生的社会效果的性质。 再次, 再次,从法律实效实现的实际过程的微观 角度来看, 角度来看,它表现为现实社会中有关主体 自觉活动的结果。 自觉活动的结果。

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的例子

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的例子

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的例子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是指法律规定的权威性以及法律实施的实际效果。

法的效力指的是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力的特性,即人们普遍认可的一种约束力。

法的实效则指的是法律在实际应用中是否能够起到预期的效果。

为了更好地理解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我将从不同角度给出一些例子。

在以下例子中,我们会看到法律的效力和实效在保护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首先,保护公民权益是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

通过法律的效力,公民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权益,并且得到维护。

例如,在劳动法中,法律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如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假和社会保险等。

这些法律规定的效力确保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不会被侵犯,并提供了维权的途径。

如果法律实施得当,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获得公正的赔偿和再平衡的机会。

另一个例子是法律的效力对维护社会秩序至关重要。

法律对于维持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交通法规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法律对于交通规则的制定和执行,确保了道路上的秩序和安全。

如果没有法律的效力,人们可能会随意驾驶并违规行驶,从而导致事故和其他交通问题的频繁发生。

通过强制力和制定相应的处罚,交通法规确保了道路秩序的实施,保障了人们的生命安全。

法的实效也在经济领域起到了关键作用。

通过制定和执行贸易法律,国家可以创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市场参与者的权益,鼓励经济发展。

例如,知识产权法律的实施有效地鼓励了科技创新和商业竞争力的提升。

它保护创新者的知识产权,鼓励他们投资于创新活动,从而促进了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

另一个例子是反垄断法律的实施。

这些法律确保了市场上的公平竞争,防止垄断行为,保护小型企业并鼓励市场创新。

当然,在现实世界中,尽管法律有着强大的效力和制定的意图,但实际上往往面临着各种挑战和限制。

法律实施的效果不仅取决于法律本身的质量和适用性,还取决于执行机构的能力和公民的遵守程度。

如果法律存在缺陷,或者执行机构无法有效地履行职责,法律的实效就会受到影响。

法理学 第十五讲 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

法理学 第十五讲  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
五法律效力的层次及法规范冲突适用规则法律效力的层次即法律效力的位阶或登记指一国法律体系的各种法律渊源中因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程序时间和适用范围不同所导致的效力等级上的差异
第十五讲 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
中南大学法学院 周刚志
一、 法律 效力
(一)法律效力的多层内涵: 第一,规范性文件的效力。 第二,司法判决、行政处理决 定的效力,如既判力。 第三,民事法律行为对双方当 事人的拘束力。 (二)法律效力的法理界定: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对处于一定 时间、空间和事项中的人所具 有的国家强制作用力。
(五)法律效力的层次及法规 范冲突适用规则 法律效力的层次即法律效力的 位阶或登记,指一国法律体系 的各种法律渊源中,因规范性 文范冲突适用规则: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新法优于旧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二、 法律 实效



(三)法律效力的来源 形式本源:国家意志及其强制力的 保障。 实质来源:法律规范本身的合规律 性与合目的性,此即合理性。 (四)法律效力的范围 法律效力的范围,即法律的生效范 围,指法律规范的作用力所触及的 对象、空间和时间。 法律效力包括对象效力、空间效力 和时间效力。 有学者认为,法律效力还包括事项 效力。
(一)概念内涵 法律实效,是指法律在时间、 空间、对象、事项等方面实际 发生的拘束力和影响力。 (二)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 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的关系, 属于“应然”与“实然”的关 系,具有法律效力的法规范未 必具有法律实效,不具有法律 实效的法规范可能依然具有法 律效力。 所谓“选择性执法”问题:严 苛立法、普遍违法和选择性执



(三)影响法规范之法律实效的几 个主要因素: 第一,体制因素。 第二,主体因素。 第三,社会因素。 (四)如何使法规范具备法律失效 第一,立法前的经济分析与社会调 研。 第二,立法后评估。譬如:美国 1919年第18条修正案即禁酒令,实 施多年后于1933年的第33条修正案 所废止。 第三,执法检查和社会监督。

浅析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

浅析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

浅析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作者:陈阳来源:《锋绘》2019年第02期摘要: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一直以来就是学术界研究讨论的重点。

法的效力是法的实效的灵魂,当一部法律有了法律效力之后才能进一步探讨是否会产生法律实效,否则,这部法律只是空泛泛的文字介绍,缺乏精神层面的内容。

一个国家只有法的实效取得实效之后,才能达到法治国家所追求的稳定、和谐,综合国力才能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才会提高。

关键词:效力;实效;规范;监督1 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的涵义作为法学理论的一个基本而核心的问题——法的效力,自古以来就是人们探讨的热门话题。

所谓法的效力,就是指法对其所指向的人们的约束力。

法通过其效力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便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

法治社会急速发展的今天,法不应该只是法律条文的罗列,而是应当对人们有强制力、拘束力,能够产生实际效果的法。

换言之,如果法失去了对人们的强制力和约束力,那么再去谈法授予人们的权利和对人们所设定的义务便是毫无意义的。

法的实效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定法在现实生活中中被人们遵守、适用的情况。

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按照法律的具体规定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法律引文人们的遵守、执行和适用从而得到了灵魂,此时,法的实效已经不单单是法律自己的内在属性,更是法律效果的社会延伸,需要通过法律的实施活动带动其实现。

最后,从法的实效所产生的微观角度看,它表现为社会生活中的有关主体自觉活动的结果。

2 法的效力和法的实效的关系2.1 联系首先,法的实效是以法的效力的存在为前提的,其次,法的效力也离不开法的实效,法的实效是法的效力实际存在的一个重要体现。

2.2 区别首先,法的效力是指法的约束力,属于“应然”的范畴,法的实效是指法律实际实施的结果,属于“实然”的范畴。

其次,法的效力主要是依赖于法律形式的有效性,而法的实效主要是依赖于主体的自觉活动。

最后,对同一法律而言,法的效力是一定的,而法的实效则是一个变量。

3 我国现阶段法的实效的现状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的法治开始飞速发展,各种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法律体系更加健全,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的例子

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的例子

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的例子法的效力指的是法律在社会中具有的一种形式上的威严和权威,而法的实效则指法律在实际执行中所起到的作用和效果。

法的效力和法的实效是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两个方面,二者的结合才能真正保障社会秩序和公正正义的实现。

下面我们将从不同角度列举一些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的例子:1.刑法的效力与实效刑法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惩罚犯罪行为的一种法律,其效力和实效直接影响着刑罚的适用和犯罪行为的预防。

-效力方面:刑法明确规定了各类犯罪行为的性质、刑罚的种类和幅度,根据法律的规定,执法机关、法院等有权对犯罪嫌疑人或罪犯进行相应的追诉和判决。

-实效方面:法律的实际执行情况直接决定了刑法的实效。

例如,在一些国家,刑法执行严厉,犯罪分子会被迅速、严厉地惩罚,从而有效地威慑潜在犯罪者,降低犯罪率。

婚姻法是调节婚姻家庭关系、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家庭稳定的一种法律,其效力和实效体现了对婚姻家庭关系的正式管理和指导。

-效力方面: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结婚的条件、离婚的程序、财产的处理等,依法结婚的夫妻享有合法的夫妻权益,有相应的法律保护。

-实效方面:婚姻法的实效取决于政府部门和法院的执行情况。

例如,在一些国家,政府部门和法院会根据婚姻法对婚姻纠纷进行调解和处理,保障婚姻家庭的稳定和幸福。

3.劳动法的效力与实效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种法律,其效力和实效体现了对劳动关系的正式管理和保护。

-效力方面: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和义务,包括工资、工时、休假、劳动条件等,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实效方面:劳动法的实效取决于政府部门和劳动监管机构的执行情况。

例如,在一些国家,政府部门和劳动监管机构会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和处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交通法规是管理道路交通、维护行车安全的法律规定,其效力和实效直接关系到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

-效力方面:交通法规明确规定了驾驶行为的规范、交通信号的使用、驾驶执照的获得等,保障行车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

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

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作者:孙思佳来源:《世界家苑·学术》2018年第01期关键词:法的效力;法的实效;效力范围1.法的效力1.1法的效力概念关于法的效力国内外理论界或通过学术论文作了许多不同的界定。

实证主义法学派的“逻辑观念”认为法的效力就是国家的约束力,这种界定主要是以法的规定性和国家的强制性作出的,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自然法学派的“伦理的观念”认为法的效力最终是法的道德约束力,这种效力观是从法和道德的关系中作出的;[1]社会法学派的“事实的观念”认为法的效力就是法对社会成员的实际或事实上的约束,这种界定是从动态的法律实施过程中其结果显示的实效考察作出的;现实主义法学派的“心理观念”认为法的效力取决于法施加给人们心理上的影响和人们接受其约束的心理态度,这是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界定的。

纵观各学派的观点,我更倾向于国内学者张文显老师的观点,认为法的效力泛指法的约束力。

[2]1.2法的效力范围法的效力范围是指法对任何人、在任何空间范围、时间范围内有效,从而发挥法的约束力和强制力。

包括法的对人的行为效力、法的空间效力和法的时间效力。

1.2.1法的对人的行为效力在大多数教材中都称之为“对人的效力”。

但是马克思明确说过这是不准确的,他说:“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

”[3]由于各个国家立法原则不同,大体遵循以下四种原则:“属人主义”:即法对自然人的效力以国籍为准,适用于本国人,不适用于外国人。

具体内容包括:本国人无论是居住在国内还是国外,本国法律均有效;外国人即使生活在本国领域内,也不适用本国法。

“属地主义”:即法对自然人的效力以地域为准,不论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凡居住在本国领域内一律适用本国法。

而本国人在国家领域外,则不适用本国法。

“保护主义”:即以维护本国利益为根据,不管是什么国籍的人,在什么地方的行为,只要是侵害了本国的利益,就适用本国的法律。

“折衷主义”:即居住在本国领域一律适用居住国的法律,但有关公民义务、民法中的婚姻家庭、继承、刑法中有特殊规定的某些犯罪,一般要适用本国法。

的法律效力与的效果

的法律效力与的效果

的法律效力与的效果法律效力与法律效果一、引言法律是指国家依法制定并由国家机关强制执行的规范行为准则。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社会秩序的维护和公正的实现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就法律的效力与效果进行探讨,并分析其在社会中的作用。

二、法律的效力法律的效力是指法律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具有约束力的程度。

法律效力包括强制性和约束性两个方面。

1. 强制性效力强制性效力意味着法律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强制执行的权力。

一旦法律确立,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制裁。

这种制裁可以是罚款、拘留、监禁等。

法律的强制性效力保障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可执行性。

2. 约束性效力约束性效力是指法律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规范行为的约束力。

法律的约束性效力使得人们在社会中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方式进行生活和工作。

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可能导致法律后果的承担,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

法律的约束性效力保证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社会公正的实现。

三、法律的效果法律的效果是指法律实施后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法律的效果可以是积极的,也可以是消极的。

1. 积极效果积极效果指的是法律对于社会秩序的维护和社会公正的实现所起到的作用。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可以促进社会的稳定和有序发展,保障公民的权利和利益不受侵犯。

法律的积极效果可以提高社会的整体素质,增进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2. 消极效果消极效果指的是法律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可能受到制度缺陷、执行不力或漏洞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法律效果不尽如人意。

消极效果可能包括法律对部分群体或利益产生不平等的影响,或者法律的执行结果与初衷相悖。

四、法律的作用法律在社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法律规范了社会成员的行为准则,促使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其次,法律提供了公平的司法机制,保障了公民的权利和利益不受侵犯。

法律还起到了预防和解决纠纷的作用,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最后,法律的执行对于社会秩序和公正的实现至关重要。

法的效力和法的实效简答题

法的效力和法的实效简答题

法的效力和法的实效简答题
**一、法的效力**
1. **法的效力定义**
法的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力和约束能力,是法律能够被适用并产生相应效果的基本保障。

它表明法律在特定时空范围内对特定主体的约束能力。

2. **法的效力范围**
法的效力范围包括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效力。

时间效力是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以及对其生效前的事件或行为有无约束力;空间效力是指法律在哪些地域范围内有效;对人效力是指法律对哪些人有效。

3. **法的溯及力**
法的溯及力是指新的法律颁布后,对其生效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

如果新法认为这些行为应受其约束,则具有溯及力;反之,则不具有溯及力。

**二、法的实效**
1. **法的实效定义**
法的实效是指法律在被实际运用后的效果,即法律的权威性在实际生活中是否得到体现。

它反映的是法律实施后的实际状态和社会效果。

2. **法的实效评估**
评估法的实效时,主要考虑法律是否真正得到了执行和遵守,以及法律实施后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果。

这涉及到法律在社会中的实际
作用和对社会秩序的影响。

3. **法的实效影响因素**
影响法的实效的因素包括:社会文化背景、公众的法律意识、执法和司法机关的执法水平、法律与社会的契合度等。

4. **法的实效提高途径**
为了提高法的实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提高执法和司法机关的执法水平、不断完善法律制度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法律与社会的有效结合等。

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的关系

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的关系

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的关系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的关系论证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的关系,先分而观之,简单的将二者有个宏观的把握,再将二者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比较,则它们之间的关系就可以得到一个较好的理解。

法律效力在官方的解释和学者的解释所差不大。

法的效力,即法的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的那种行为,必须服从。

通常,发的效力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和非规范性行法律文件的效力。

而其中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的效力,即指法律的生效范围和适用范围;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一般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书,许可证等的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在经过法定程序后也具有约束力,任何人不得违反。

但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使用于法律的结果而不是法律本身,因此不具有普遍约束力。

法的实效是指法为了实现其目的而调整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实际效果,它表现为权利得到享用,义务得到履行,禁令得到遵守,从而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追求的整个社会良好的法治状态,促进和保障生产力发展,综合国力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由两者的定义就可以看出法的效力着重是在强制力上发声,法的效力是法的灵魂,没有效力的法律文件就是一堆没有用的文字。

法律从产生开始,就是用来约束和指引民众的,任何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样才能保证法的权威性和可实施性。

法的实效侧重于法律条文颁布的结果及其所产生的效果如何,看是不是产生了预期的效果。

在看法律的实效性时,则又关系到了法的效力问题,可见法的实效和法的效力是两个关系很密切的概念。

法的效力是法本身的属性,表明法存在的价值和法的权威,属于主观,它也决定于物质生活条件,所以也有一定的客观性。

而法的实效的表现则显得比较突出和具体,指法的实际效果。

从某种意义上讲,法的效力是原因,而法的实效是结果。

之所以说二者之间是因果关系,是因为当一项法律条款制定时,它会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从而拥有法律效力,当它本身拥有法律效力后,在它实施的过程中才会拥有一定的实际效果,也就是法律实效。

法律实效与法律效力、法律实施及法律实现的区别与联系--法律实效系列研究之二

法律实效与法律效力、法律实施及法律实现的区别与联系--法律实效系列研究之二

On the Differences and Relationships Between Legal Efficacy,Leagal Effect,Legal Enforcement and
Legal Realization
作者: 邹晓红
作者机构: 长春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22
出版物刊名: 松辽学刊:社会科学版
页码: 29-31页
主题词: 法律实效 法律效力 法律实施 法律实现
摘要:法律实效指谓法律的实际功效或效果,法律效力指称的是法律的国家强制作用力,法律实施蕴涵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贯彻过程,而法律实现诠释的则是法律的目的、要求、功能和价值的实现.法律实效是法律效力的条件,法律效力是法律实效的源泉.法律实效着眼于状态,法律实施偏重于运行的过程.法律实效表征的是"点",法律实施囊括的是"段",而法律实现则是"段"和"点"的有机结合和统一.。

法律的效力与效果

法律的效力与效果

法律的效力与效果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基石,其效力与效果对于保障社会稳定与公民权益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法律效力的内涵和法律效果的实现方式两个方面,探讨法律的效力与效果。

一、法律效力的内涵法律效力指的是法律的约束力,即法律对公民和组织行为产生的规范约束。

法律效力的核心要点有以下几个方面:1. 强制性约束:法律具有强制性约束力,它要求公民和组织必须遵循其规定和要求,否则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

2. 平等的约束:法律对所有人平等适用,不论其社会地位、财富水平或其他身份特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 条规明确:法律应当明确规定公民和组织的权利与义务,为其提供明确的行为标准和约束范围。

4. 有限的效力:法律效力受限于国家主权范围,只在特定的国家和地域范围产生约束力。

二、法律效果的实现方式法律的实施和执行是确保法律效力实现的重要环节,影响着法律的效果。

以下是几种主要的法律效果的实现方式:1. 法律教育:提高公民对法律的认知水平是实现法律效果的前提。

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法治意识的培养,让公民了解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2. 法制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公众对法律的重视和遵守意识,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

3. 司法机构的独立和公正:建立独立、公正的司法机构,保障法律的实施和执行的公正性,确保法律效力的真正实现。

4. 有效的执法手段:制定健全的执法机制和手段,建立高效的执法机构,加强对法律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5. 公众参与与监督:推动公众参与法律实施和执行,增强政府和执法机构的透明度与责任感。

有效的公众监督能够提高执法效果,减少不当行为。

三、法律效力与效果的重要性1. 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效力与效果的发挥,能够有效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确保公民生活的正常进行。

2. 保护公民权益:法律的有效执行和实施,能够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确保公民在法律框架下享有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3. 促进经济发展:法律的规范作用对于促进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它保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为社会经济提供有力支持。

法律硕士法理提高练习习题及答案05

法律硕士法理提高练习习题及答案05

一、单项选择题1.关于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当代中国作为法律渊源的法律,仅包括宪法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B.国务院发布的具有规范性内容的决定和命令也是法律渊源,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C.国际条约不属于国内法范畴,因此不可能具有与国内法一样的约束力D.国际惯例是国际实践中反复使用而形成的具有固定内容的规则,也构成了我国的一种法律渊源,因此一旦存在相应的国际惯例,应当优先适用2.下列有关国际法与国内法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国际法包括国际条约B.国内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在领陆范围内适用的法律C.国内法的一切规范性文件并不均在全国范围内适用D.我国缔结、加入或者承认的国际条约是我国的法律渊源3.下列关于表述法的效力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B.一切法律的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是由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所规定的C.“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

”这项规定在法学上被称为“从新原则”D.法律生效后,应该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所谓“不知法者得免其罪”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4条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

外国法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

”该条款所体现的是哪一原则?( )A.属人主义原则B.属地主义原则C.保护主义原则D.属人主义和属地主义之折中原则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中,属于当代中国法律渊源的有( )。

A.《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B.地方性法规C.军事规章D.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2.下列有关“法的渊源”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A.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不能被国内法院适用的法的渊源,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习惯等B.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作出的分类C.根据“条约必守”的原则,一切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均构成我国法的渊源D.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可以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的依据3.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有联系,但不是同一概念,下列哪一或哪些选项体现了两者的区别?( )A.法律效力强调秩序,而法律实效则突出公平B.法律具有统一的效力,而法律实施却不一定具有同样的实效C.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拘束力,法律实效表示法律的实际实施状况D.法律效力着重讨论静止状态的法律的“应然”要求,法律实效则重点关注实施中的法律的“实然”结果三、分析题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往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公报》中列举的典型案件作为审判的参考,在事实上已经作为一种“样本”来使用,因此有人认为在现代中国判例的作用已与英美法系国家无本质上的区分。

法理学(马工程)期末背诵版

法理学(马工程)期末背诵版

法理学(马工程)期末背诵版●第一章法的概念与本质●第一节法的概念●现代汉语中●广义的“法律”:指法律的整体。

●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等●狭义的“法律”:全国人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西文中的“法”、“法律”●第二节法的本质●资产阶级法学家●意志说、命令说:法实证主义代表人物主张命令说●规则说:法实证主义后期,以哈特为代表●判决说:法现实主义●行为说、社会控制说:社会学法学●事业说:自然法学派●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本质的论述●法的本质与法的现象是一对范畴,法的本质是法存在的基础和变化的决定性力量●法的关系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关于法本质的论述●第一、法与统治阶级的内在关系●第二、法与国家的必然联系●第三、法与社会生产方式的因果联系●法的阶级本质●法是“意志”的体现●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法的本质是由特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第三节法律的基本特征●一、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它通过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规范而达到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法在形式上具有规范性,一般性,概括性的特征●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等规范作用●二、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社会规范泛指在人类社会生活中调整人们之间交互行为的准则●法律规范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普遍适用于一切社会成员的规范●高度的统一性,极大的权威性●三、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四、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第四节法的要素●法的要素的特征●个别性、局部性:表现为一个个元素或个体●多样性和差别性●不可分割性●法律概念●分类●涉人概念●涉事概念●涉物概念●功能●对法律事实进行定性●为人们认识和评价法律事实提供了必要结构●法律规则●概念:规则是指具体规定权利和义务以及具体法律后果的准则,或者说是对一个事实状态赋予一种确定的具体后果的各种指示和规定、●结构●假定●行为模式●法律后果●基本分类●性质上●义务性规则:直接要求人们从事或不从事某种行为的规则●命令式规则:要求人们必须做出某种行为的规则●禁止式规则:禁止做出某种行为的规则●授权性规则:指示人们可以做出或要求别人做出一定行为的规则●权利义务复合规则:兼具授予权利和设定义务两种性质的法律规则●委任规则●组织规则●审判规则●形式特征上●规范性规则:“假定”、规定的“行为模式”和“后果”,都是明确、肯定和具体的,且可以直接适用,而不需要加以解释●标准性规则:有关构成部分(事实状态、权利、义务或后果)不甚具体和明确,往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或特殊对象加以解释和适用●功能●调整性规则:控制人们的行为,使之符合规则概括出来的行为模式●构成性规则:组织人们按照规则授予的权利(权力)去活动●特点●微观的指导性●可操作性,即可适用性●确定性和可预测性●法律原则●概念:可以作为法律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标准●分类●政策性原则:国家为了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或实现某一时期、某一方面的任务而作出的政策设计或决策,一般来说事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环境的发展目标和战略措施等问题,这些问题具有全局性和根本性●公理性原则●优点和独特功能●较宽的覆盖面●宏观上的指导性●稳定性强●原则和规则的区别●第一●规则在适用时,要么有效,要么无效;它或是被遵守,或是被违反●法律原则的的适用则比较灵活●原则不指明如果符合规定的条件时将自动发生的法律后果●原则也不规定使他非适用不可的条件●第二●在一个法律体系中,规则之间如果相互冲突,其中必有一个是无效的●原则交错的时候(在很多场合同时起作用的有诸多原则),原则之间的冲突必须根据每一个原则在既定场合(案件)中的相对分量来解决●原则的作用●具有使法律规则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协调性的作用●作为法律体系的“神经中枢”,是正确进行法律推理的保障●弥补规则的不足●把国家机关的自由裁量权限制在法定、合理的范围●第二章法的产生、发展与历史类型●第一节两种对立的法的起源观●唯心史观的法的起源理论●神意说●父权说●社会契约说●暴力说●心理说●发展说和管理说●唯物史观的法的起源理论●揭示了法的起源的经济根源●揭示了法的起源的社会根源●揭示了法的起源的政治根源●第二节法的起源●原始社会的行为规则●法产生的历史必然性●法产生的一般过程和基本规律●第三节法的历史类型●法的历史类型的概念●奴隶社会的法●封建社会的法●资本主义社会的法●社会主义社会的法●第四章法的渊源与效力●第一节法的渊源●法的渊源的概念●语义●法的历史渊源:形成法律的历史材料或历史上产生法律原则及规则的行为和事件●法的理论渊源:指法律制度或法律原则的理论基础●法的效力渊源(法的直接渊源或形式渊源):意为法的效力的直接来源,专指具有法律效力的法的表现形式●法的本质渊源:指法的本质根源,即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或经济关系●法的渊源的定义●法的渊源是指与法的效力相联系的法的表现形式●理解研究法的渊源的意义●有利于了解国家不同时期的权利配置情况和立法的特点●有利于建立统一、和谐的法律体系●法的渊源的历史发展●法的渊源的种类●成文法●宪法:亦称“母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的例子

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的例子

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的例子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是法律制度和法律规则的两个重要方面。

法的效力指的是法律在社会中的约束力和权威性,而法的实效指的是法律实际上对行为的影响和约束程度。

下面将通过一些具体案例来说明法的效力和实效。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法律效力和实效都较高的例子:交通法规。

在交通法规中,规定了行车规则、交通信号、限速要求等,旨在保障交通的有序进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这些法规拥有较高的效力,因为大部分人都会遵守交通规则,即使有人在违规行为上存在,也会因为相关处罚和法律制度的威慑而减少违法行为。

因此,交通法规实际上对人们的行为产生了明显的约束,大部分人在交通规则下行驶。

这也证明了交通规则的实效较高。

其次,我们来看一个法律效力较高但实效较低的例子:环境保护法规。

环境保护法规的目的是保护自然环境、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

然而,在一些地区,由于执法力度薄弱、监管机构不健全等原因,很多环境保护法规并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例如,一些企业违规排放污染物、非法倾倒废物等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了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健康。

尽管环境保护法规本身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和权威性,但由于实际执行不力,导致其实效较低。

另外一个例子是刑法的效力和实效。

刑法是对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制裁的法律规定。

例如,在法律规定的重罪行为中,如抢劫、杀人等,刑法能够有效起到约束和制裁作用。

违法犯罪行为者通常会在法律的制约下,减少类似违法行为的发生。

这表明刑法具有较高的效力和实效。

此外,有些涉及到社会观念变化的法律,其效力和实效也会发生变化。

例如,同性婚姻合法化是近年来全球范围内的一个社会变革,很多国家纷纷颁布法律来保障同性伴侣的权益。

这些法律的实施程度和效果可能受到社会观念的制约,导致实效较低。

在一些传统观念较为保守的社会中,同性伴侣的权益保障可能仍然存在困难。

综上所述,法律的效力与实效是法律制度和法律规则的重要方面。

通过以上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出,法律的效力和实效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法律制定的合理性、执法机构的有效性、法治文化、社会观念等。

法理分析论述题

法理分析论述题

法理分析论述题1.法律即主权者的命令法理学创始人奥斯丁的观点。

突出了法律与公共权力、强制的关联性。

不足之处:忽略了法律与“权利设定”的关系2.法律以社会为基础马克思主义法学的重要观点。

法律是社会的产物,是社会的一种制度。

社会性质决定法律性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在最终意义上决定着法律的本质。

法律不仅仅是消极地反映社会,而是对社会起着强大的反作用,或者对社会发展起促进作用,或者对社会发展起阻碍作用。

4.法律解释应当以立法者意图为标准解释目标理论中的“立法者意图说”。

按照现代社会的人民主权原则和权力分立原则,立法者的意志是人民意志的体现。

因此,法律解释应当以立法者的意图为准,才能符合现代民主政治的要求。

法官在解释法律时也应该以立法者的意图为准,否则僭越了自己的职权,侵犯了立法机关的权力。

当然确定立法者意图本身,仍然存在难题。

二、判断说明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4分,共16分)1.法律行为就是指行为人以积极的、直接的对客体发生作用的方式进行的活动。

(×)在现代法理学中,法律行为是指具有法律意义和属性,能够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

法律行为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积极的、直接的对客体发生作用的方式的行为是作为的法律行为。

(3分)2.法律的作用具有局限性。

(√)法律作为一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和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有自己的调整领域,它并不可能取代道德、习惯、风俗、纪律等社会规范的作用,也不可能做到规范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此外,法律作为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它自身的僵硬性和不可避免的漏洞的存在,使它对千变万化的人类事务的调整并不可能非常完美。

(3分)3.程序法即使离开实体法也有其存在价值。

(√ )程序法不能完全被理解为实体法的附庸,程序法也有独立存在的价值和地位,通过程序实现正义也是程序法的目标。

程序正义可以独立于实体正义而存在。

(3分)4.不具有法律知识的人就不具备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的概念不同于法律知识。

法律效力与效果

法律效力与效果

法律效力与效果法律效力与法律效果法律是一个社会规范的体系,它通过制定和实施法律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法律效力与法律效果是法律的两个重要方面。

本文将对法律效力与法律效果进行说明和分析,以便更好地理解法律的本质和功能。

一、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指的是法律规定的权力和义务具有约束力和执行力的能力。

它使法律具有从属和规范社会行为的作用。

法律效力的实现主要依赖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权威性法律效力的前提是法律的权威性。

法律只有在法定程序下制定通过,并经过国家机关的公告和确认后才具有有效的法律地位。

例如,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规定对全社会都具有约束力。

2. 可追溯性法律效力的另一个要求是可追溯性。

这意味着法律规定必须具有明确的时间和地点,以便确定起效的时间和适用的范围。

通过遵循法定程序,法律的效力可以得到确切的界定和证明,保障法律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3. 约束力法律的实施必须具有约束力,即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和惩罚。

法律对于违法行为的制裁可以通过行政、民事和刑事手段实现。

这种约束力可以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防止与法律规定相悖的行为发生。

二、法律效果法律效果是指法律产生的结果和影响。

法律效果可以在各种方面体现。

1. 规范行为法律通过规范行为来实现其效果。

它以明确的规定和标准,引导和指引人们的行为,使其遵循公共道德和社会规范。

法律的规范作用可以发挥社会控制作用,有效防止和惩治违法行为发生。

2. 保护权益法律的效力还体现在对个人和集体权益的保护上。

法律规定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国家之间的权益关系,为弱势群体提供了法律保护,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3. 解决争议法律具有解决争议的效果。

当出现冲突和纠纷时,法律提供了法律程序和司法机构来解决争议,维护公正和司法公正。

法律的效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法律效力__法律效益(2篇)

法律效力__法律效益(2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是国家统治的基本手段,是社会秩序的保障。

法律效力与法律效益是法律实施过程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共同构成了法律的生命力和价值。

本文将从法律效力与法律效益的定义、关系、作用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对法律效力与法律效益有一个全面、深入的理解。

二、法律效力(一)定义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对人们行为的约束力和规范力,是法律得以实施的前提。

法律效力分为两种:一是法律的强制效力,即法律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的权力;二是法律的约束效力,即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规范和引导。

(二)法律效力的构成要素1. 法律主体:法律主体包括国家、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

法律效力体现在法律主体之间,通过法律规范和调整相互关系。

2. 法律客体:法律客体是指法律规范所涉及的对象,包括人的行为、财产、权利等。

3. 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指法律主体之间基于法律规范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4. 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法律效力的基础,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

(三)法律效力的作用1. 维护社会秩序:法律效力通过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国家安全。

2. 保护公民权利:法律效力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 促进经济发展:法律效力为经济发展提供稳定、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法律效益(一)定义法律效益是指法律实施过程中,对国家、社会、公民等方面产生的积极影响和效果。

(二)法律效益的构成要素1. 经济效益:法律效益在经济方面表现为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社会财富增长。

2. 社会效益:法律效益在社会方面表现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3. 公共效益:法律效益在公共方面表现为保障公共利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4. 人文效益:法律效益在人文方面表现为培养法治意识,提高公民素质。

(三)法律效益的作用1. 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法律效益有助于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2. 保障人民幸福生活:法律效益有助于保障人民幸福生活,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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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对人的效力
第一,属人主义原则。 第一,属人主义原则。 第二,属地主义原则。 第二,属地主义原则。 第三,保护主义原则。 第三,保护主义原则。 第四,以属地主义为主, 第四,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保 护主义为补充的原则。 护主义为补充的原则。
我国法律对人的效力包括以下两个方 面:
(一)对我国公民的效力 我国《宪法》 33条规定 条规定: 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凡具有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民。 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 律平等。 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 权利, 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 务。”
关于法律的溯及力问题, 关于法律的溯及力问题,包括我国在内的 现代多数国家一般遵循两个基本原则: 现代多数国家一般遵循两个基本原则: 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与“有利追溯原 则”。
五、法律的空间效力
(一)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的法律 (二)在特定地区范围内有效的法律 (三)在我国领域外有效的法律 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 (四)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以及 国际惯例的空间效力
四、法律的时间效力
(一)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 自法律颁布之日起生效。 (1)自法律颁布之日起生效。 法律自身明文规定具体生效时间。 (2)法律自身明文规定具体生效时间。 (3)法律颁布后到达一定期限或者具备一定条件时开始 生效。 生效。 (二)法律效力终止的时间 新的法律公布后,原有的法律即丧失效力。 (1)新的法律公布后,原有的法律即丧失效力。 新法律取代原有法律,同时宣告旧法律作废。 (2)新法律取代原有法律,同时宣告旧法律作废。 (3) 法律本身规定的有效期届满而无延期规定的, 法律本身规定的有效期届满而无延期规定的,该法律即自 行停止生效。 行停止生效。 (4)由有关机关颁发专门决议或决定等文件宣布废止某 些法律,从宣布废除之日起,这些法律即停止生效。 些法律,从宣布废除之日起,这些法律即停止生效。 法律已完成其历史任务而自行失效。 (5)法律已完成其历史任务而自行失效。
(三)社会条件 首先, 首先,法律实效的实现必然是在一定的法律制度 下完成的,法律制度的整体有效性是法律实效的 下完成的, 实现所直接依赖的社会条件和基本保证。 实现所直接依赖的社会条件和基本保证。 其次, 其次,法律实施是人类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的组 成部分之一, 成部分之一,法律实效的实现除了依赖法律制度 的整体有效性之外,还会受到政治、经济、 的整体有效性之外,还会受到政治、经济、历史 文化传统以及科技发展水平等其他社会条件的影 响和制约。 响和制约。
三、法律对事的效力
第一,法律对事的效力应以法律明文规定 第一, 为限, 为限,即法律仅对法律所规定的事项发生 效力,而不适用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事项。 效力,而不适用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事项。 第二, 第二,确定法律对事的效力还要遵循以下 两项原则, 两项原则,即一事不再理原则和一事不二 罚原则。 罚原则。 (与对同一违法行为并处多种处 罚并不矛盾 )
第三节 法律实效
什么是法律实效 法律实效, 法律实效,一般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定 法在实际社会生活中的被执行、 法在实际社会生活中的被执行、适用和遵 守的状况,即法律的实质有效性。 守的状况,即法律的实质有效性。 人们在实际社会生活中按照法律规定的行 为模式去行为,法律从而被实际遵守、 为模式去行为,法律从而被实际遵守、执 行和适用。因此, 行和适用。因此,法律实效实质上已经不 是法律自己的内在属性, 是法律自己的内在属性,而是法律效力的 社会延伸。 社会延伸。
(二)主体条件 首先, 。首先,法律实施主体对有关法律达到一 定的认知水平是法律有效实现的前提条件。 定的认知水平是法律有效实现的前提条件。 其次, 其次,有关主体的良好的法律意识既是法 律得以实际实施的基本条件, 律得以实际实施的基本条件,又是法律得 以实际实施的关键因素。 以实际实施的关键因素。
确定法律的效力层次需要遵循原则
(1)宪法至上原则。 宪法至上原则。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4)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国际法优先于国内法原则。 (5)国际法优先于国内法原则。
第二节 法律的效力范围
二、法律效力的来源或根据
(一)逻辑的效力观:实证主义法学 逻辑的效力观: 伦理的效力观: (二)伦理的效力观:自然法学 事实的效力观: (三)事实的效力观:社会法学 心理的效力观: (四)心理的效力观:现实主义法学
三、法律效力的层次
影响法律效力层次的因素主要包括 法律的制定主体。 (1)法律的制定主体。 (2)法律的制定时间 法律的适用范围。 (3)法律的适用范围。
一、含义: 含义: 法律效力总是具体表现为法律对哪些人、那些事、 法律效力总是具体表现为法律对哪些人、那些事、 在什么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有效。因此,从效力范 在什么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有效。因此, validity)的角度来看, 围(Sphere of validity)的角度来看,法律效 力可以分为四种, 对人的效力、对事的效力、 力可以分为四种,即:对人的效力、对事的效力、 时间效力和空间效力。其中, 时间效力和空间效力。其中,对人的效力和对事 的效力先于时间效力和空间效力, 的效力先于时间效力和空间效力,后两者只是个 人应当遵守某种行为时其所在的地域和所处的时 间,而一个规范只有在关系到人的行为时才能决 定时间和空间。 定时间和空间。
首先,法律实效是指法律的实际有效性, 首先,法律实效是指法律的实际有效性, 是法律实施的结果, 是法律实施的结果,需要通过法律的实施 活动来实现。 活动来实现。 其次, 其次,法律实效所反映的只是法律实施的 实际结果, 实际结果,它并不必须表明法律实施所产 生的社会效果的性质。 生的社会效果的性质。 再次, 再次,从法律实效实现的实际过程的微观 角度来看, 角度来看,它表现为现实社会中有关主体 自觉活动的结果。 自觉活动的结果。
(二)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的联系 首先, 首先,法律实效的实现是以法律效力为前 提的。 提的。 其次, 其次,法律效力的实际存在也离不开法律 实效, 实效,法律实效是法律效力实际存在的一 个条一)法律自身的条件 第一,法律内容符合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第一,法律内容符合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体现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 体现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 第二, 第二,法律符合和体现一定时期的社会基 本价值观念。 本价值观念。
二、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的关系
(一)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的区别 第一,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约束力, 第一,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约束力,属于 应然”的范畴; “应然”的范畴;而法律实效是指法律的 实际实施结果,属于“实然”的范畴。 实际实施结果,属于“实然”的范畴。 第二,法律效力主要依赖法律的形式有效 第二, 性,而法律实效主要依赖有关主体的自觉 活动。 活动。 第三,对同一法律而言, 第三,对同一法律而言,其法律效力是一 定的,而其法律实效是一个变量。 定的,而其法律实效是一个变量。
第七章 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
第一节 法律效力的概念 什么是法律效力? 一、什么是法律效力? 广义的法律效力,泛指法律规范的普遍约束力和强制力, 。广义的法律效力,泛指法律规范的普遍约束力和强制力, 即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和强制作用。 即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和强制作用。 这一意义上的法律效力,既包括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 这一意义上的法律效力,既包括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 即凡是国家制定和颁布的法律, 即凡是国家制定和颁布的法律,都对人的行为具有一种普 遍性的法律上的约束力和强制力, 遍性的法律上的约束力和强制力,也包括非规范性法律文 件的效力,例如判决书、调解书、逮捕证等,都对特定的 件的效力,例如判决书、调解书、逮捕证等, 人和事具有法律约束力。 人和事具有法律约束力。 狭义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 狭义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 律对什么人、什么事, 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以及什么时间具有约束 力。
(二)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效力
:一是对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法律 适用问题,: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领域内,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领域内 适用问题,: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领域内,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适用中国法律。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适用中国法律。 二是对中国领域外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法律适 用问题。有关的部门法也已有具体的规定, 用问题。有关的部门法也已有具体的规定,例如 《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 刑法》 条规定: 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 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 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可以适用本法, 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 的除外。 的除外。”
(三)法律的溯及力问题
法律的溯及力又称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 法律的溯及力又称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 的法律颁布后, 的法律颁布后,对其生效以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 是否适用的问题, 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新法律对其生效以前所发 生的事件和行为适用,则该法律具有溯及力; 生的事件和行为适用,则该法律具有溯及力;如 果不适用,则该法律就不具有溯及力。 果不适用,则该法律就不具有溯及力。 一般来说,法律不应当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一般来说,法律不应当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这 一原则始于罗马法并确立于美、 一原则始于罗马法并确立于美、法、德等各国法 并逐步为许多国家所遵守。 律,并逐步为许多国家所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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