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法律风险的防范[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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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担保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担保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担保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本文旨在全面解析担保合同的法律风险,并提供相应的防范措施。

担保合同是一种约定一方作为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保证的合同。

在商业活动中,担保合同时常被使用,但其风险也是不可忽视的。

为了避免法律纠纷及经济损失,我们需要对担保合同的法律风险加以了解,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手段。

一、担保合同的基本概念担保合同是指债权人与一方或者多方达成的,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合同。

担保合同的核心是保证责任,债务人未履行义务时,保证人将履行债务。

担保合同通常分为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等。

二、担保合同的法律风险1. 合同风险:担保合同需要满足法定要件,如合同的订立要经过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等。

如果合同存在瑕疵或者不完整,将导致合同的效力产生问题。

2. 违约风险:担保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担保人需要承担债务人的违约责任。

如果债务人无力或者不愿意履行债务,担保人将面临违约风险。

3. 纠纷风险:在担保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浮现各种纠纷,如保证范围争议、保证方式争议等。

这些纠纷可能会导致双方之间的法律争议,给各方带来经济损失。

三、担保合同的防范措施1. 合规审查:在签订担保合同前,需要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合同的合规性。

审查合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合同要求,以避免合同瑕疵导致的法律风险。

2. 风险评估:在担保合同签订前,需要对债务人进行风险评估,确保债务人具备履行债务的能力。

评估债务人的信用状况及还款能力,以减少违约风险。

3. 定期监控:担保合同生效后,保证人需要定期监控债务人的履约情况。

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4. 合同约定明确:担保合同中的条款应具体明确,避免含糊不清的约定。

对保证责任、保证方式、保证期限等进行详细规定,确保合同的可执行性和强制力。

1、本所涉及附件如下:- 担保合同样本- 担保合同审查要点清单- 担保合同风险评估表2、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担保合同:约定一方作为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保证的合同。

担保协定的风险防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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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的风险防范-担保是商品经济社会中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它能极大地活跃市场和促进经济的发展。

在借贷、购销、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可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的实现。

债权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防范担保活动中的风险:1、债务人必须提供合格的担保人。

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在实践中应注意,对于上述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债权人可以委托律师对其资信进行调查,以查明担保人的担保能力。

2、债务人必须提供合格的抵押物、质押物。

债务人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要特别指出的是,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能抵押;(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对于动产质押,债权人必须对动产进行调查,查明动产是否有权利限制等状况。

对于权利质押,债权人除查明权利的权属状况外,另须特别注意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还适用公司法中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考虑可能的法律障碍。

3、抵押、质押中的登记问题。

担保法规定了某些特定财物的抵押和出质必须经登记后生效。

例如:(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三)以林木抵押的;(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

上述财产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又如: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担保实务中情况比较复杂,债务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并不限于上述三个方面考虑来防范和减小可能的风险。

2024版担保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2024版担保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版担保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指南本合同目录一览1. 担保合同的定义及适用范围1.1 担保合同的定义1.2 担保合同的适用范围2. 担保合同的当事人2.1 担保人的资格和条件2.2 借款人的资格和条件2.3 贷款人的资格和条件3. 担保合同的订立3.1 订立担保合同的方式3.2 担保合同的条款内容3.3 担保合同的生效条件4. 担保合同的履行4.1 担保人的履行义务4.2 借款人的履行义务4.3 贷款人的履行义务5. 担保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5.1 担保合同的有效性5.2 担保物的权属问题5.3 担保合同的履行保障6. 担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6.1 担保合同的变更6.2 担保合同的解除7. 担保合同的违约责任7.1 担保人的违约责任7.2 借款人的违约责任7.3 贷款人的违约责任8. 担保合同的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的途径8.2 争议解决的时间限制9. 担保合同的终止9.1 终止的条件9.2 终止的后果10. 担保合同的备案和公示10.1 备案和公示的要求10.2 备案和公示的程序11. 担保合同的监管和检查11.1 监管和检查的主体11.2 监管和检查的内容12. 担保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后的权利义务处理12.1 解除和终止后的权利义务处理原则12.2 解除和终止后的权利义务处理方式13. 担保合同的附件13.1 附件的内容和形式13.2 附件的效力14. 担保合同的签署和生效14.1 签署的时间和地点14.2 签署的程序和方式14.3 合同的生效时间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担保合同的定义及适用范围1.1 担保合同的定义担保合同是指担保人为了保证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与贷款人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

担保人同意在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 担保合同的适用范围本担保合同适用于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各类贷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贷款、企业贷款、信用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等。

担保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担保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担保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一、引言在商业和金融领域,担保合同是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

它为借款人提供担保,降低贷款风险,同时也为担保人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

本文将探讨担保合同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担保合同法律风险1. 违约风险担保合同中最为主要的法律风险是违约风险。

一旦借款人违约,担保人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必须承担借款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

此时,担保人可能需要支付巨额的债务,对其财务状况造成巨大影响。

2. 法律条款解读风险担保合同中的法律条款解读存在风险,不同的解读可能导致不同的法律责任。

例如,对于担保范围、违约责任、担保期限等关键条款的解读误差,可能对担保人的权益产生负面影响。

3. 法律法规风险法律法规的变动可能对担保合同产生影响。

担保人需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动态变化,并及时调整自身的担保策略以防风险。

三、担保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1. 慎重选择担保合同对象担保人在选择担保合同对象时,应进行谨慎评估。

担保人需全面了解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相关情况,以确保借款人有足够的偿还能力。

2. 明确担保责任范围担保合同中应明确担保责任的范围,确保在借款人违约时,担保人只承担相应的债务清偿责任,避免超出承受能力。

3. 定期审查合同条款担保人应定期审查担保合同的条款,确保理解和遵守合同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若发现任何不合理或模糊的条款,应及时与借款人进行沟通和协商,以减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4. 寻求专业法律咨询在参与担保合同之前,担保人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律师可以帮助担保人解读合同条款,提供法律意见,并针对具体情况提出相应的合规建议。

5. 定期监控借款人状况担保人需要始终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财务审查,及时发现潜在违约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降低风险。

结论担保合同作为一种常用的商业合同形式,带来了一定的法律风险。

担保人应充分了解和防范这些风险,通过慎重选择合作对象、明确责任范围、定期审查合同条款、寻求专业法律咨询以及定期监控借款人状况等方式,有效降低法律风险,保护自身权益。

担保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担保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担保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在经济活动中,担保合同作为一种常见的法律文书,旨在保障债权的实现,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

然而,担保合同并非简单的一纸文书,其中蕴含着诸多法律风险,如果不加以重视和防范,可能会给担保人带来沉重的负担和损失。

一、担保合同常见的法律风险1、主体不适格风险担保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资格。

如果担保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担保人不具备法律规定的担保资格,那么担保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例如,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一般不得作为担保人。

2、意思表示不真实风险担保合同应当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体现。

如果担保人在签订合同时受到欺诈、胁迫或者存在重大误解,导致其意思表示不真实,那么担保人有权请求撤销担保合同。

此外,如果担保合同是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签订的,也可能会被撤销。

3、担保范围约定不明风险担保范围是担保合同的重要条款之一。

如果担保合同对担保范围约定不明,根据法律规定,担保人可能需要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这无疑增加了担保人的风险。

例如,对于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具体的担保范围,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可能会引发争议。

4、担保期限约定不当风险担保期限是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

如果担保合同对担保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法律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将免除担保责任。

因此,担保期限的约定不当可能导致担保人过早或过晚地承担责任。

5、物保与人保并存时的风险在同一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对担保责任的承担顺序没有约定,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先就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不足部分再由担保人承担。

如果担保人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可能会承担超出预期的责任。

6、反担保风险为了保障担保人的利益,担保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但如果反担保合同存在瑕疵,或者反担保人不具备履行反担保义务的能力,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能无法通过反担保实现追偿。

担保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担保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担保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担保合同是商业交易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通过提供担保来增加交易的安全性和信任度。

然而,担保合同也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

本文将探讨担保合同的法律风险,并提供防范措施。

一、法律风险1. 担保责任扩大风险:在担保合同中,担保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然而,如果债务人违约或无法履行债务,担保人将需要承担主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责任。

这种扩大风险可能导致担保人在违约情况下承担过多的债务。

2. 担保合同履行条件风险:担保合同中通常会约定特定的履行条件。

如果这些条件无法达到,担保合同可能无效,无法起到保障作用。

此外,即使条件达到,但如果担保合同的表述模糊或不明确,也可能导致争议和纠纷。

3. 法律解释和适用风险:担保合同涉及到的法律条款和协议可能存在不同的解释和适用。

不同司法管辖区甚至可能对同一担保合同有不同的解释和适用标准。

这种风险增加了合同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法律争议的发生。

二、防范措施1. 仔细考虑和评估担保风险: 在签署担保合同前,双方应充分考虑担保风险,评估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

如果债务人存在高风险,担保人需要慎重考虑是否提供担保,并在担保合同中明确规定责任的限制和承担方式。

2. 明确担保合同的履行条件: 担保合同中的履行条件应具体明确,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表述。

双方应就条件的达成和验证提前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3. 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在签署担保合同之前,双方可以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律师可以对合同进行审查,并提供相应的建议和修改意见。

4. 熟悉相关法律条款: 担保合同涉及到的法律条款和适用法律应被双方充分了解。

双方可以通过阅读相关法律文本和参考案例等方式,增加对法律条款的理解,并在合同中合理应用。

5. 建立合同执行和争议解决机制: 担保合同应明确约定合同的执行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可以约定履行期限、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途径等内容,以降低合同风险和解决潜在纠纷。

担保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担保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担保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一、担保合同的概念担保合同是指合同义务人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一定财产担保的合同。

二、担保合同一般应规定的条款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担保的方式;(四)担保的范围;(五)担保的期间;(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担保合同的漏洞及欺诈1. 法律禁止担保的机构和单位进行担保。

根据《担保法》下列特殊主体不能进行担保:a.国家机关,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b.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c.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及职能部门。

d.银行等金融机构。

2.设置虚假的抵押担保,使对方签订正常情况下不可能签订的合同。

合同欺诈人利用担保合同使对方当事人放松警惕,签订正常情况下不可能签订的合同。

合同欺诈人往往利用虚假的担保合同获取对方当事人的信任,从而获得利益。

3.用担保合同达到偷梁换柱的目的。

欺诈行为人利用担保达到’偷梁换柱’的目的,这种欺诈中的主合同的内容是真的,担保合同提供的财产也是真的,只是合同义务人欲通过抵押担保合同将抵押的财产真正抵给债权人折抵主合同中的债务。

欺诈人虽没有无偿获得或不平等的获得他人的财产,但其目的实际是促成抵押财产的流通,事实上形成了对另一方的欺诈。

4.抵押人在一项财产上设置多个抵押权,重复抵押,使抵押财产的价值远远大于被担保的财产价值从而使担保落空。

法律规定一项价值较大的财产可以按次序分别设立不同的债务担保,但设立的抵押其抵押权的价值不能超过抵押财产自身的价值。

欺诈人正是利用价值较大的财产可以多次进行抵押,在财产上先后设立多个抵押权并对有关情况进行隐瞒,致使债权人的资产流失,抵押权落空。

5.欺诈人将无权抵押的财产设抵。

一种情况是设置抵押的主体不合法,提供财产抵押的人并不是财产的所有权人或是对该财产不具有处分权,进行抵押后当财产的真正所有人提出权利要求,虚假抵押将不具有法律效力。

担保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法律风险的防范

担保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法律风险的防范

担保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法律风险的防范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为保证债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所签订的合同。

担保合同首先受作为特别法的担保法的调整,对于担保法没有规定的,则应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按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的形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

严格来说,由于担保形式实行法定主义,因此,只有设定这五种形式担保的合同,方可称为担保合同。

由于担保合同签订后,担保人担保责任的实际履行是或有事项,即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清偿义务时,担保人才履行担保责任。

故担保合同的法律风险很容易被担保人忽视而对企业经营产生损失。

而对债权人而言,如果担保合同约定不当违反了担保法的强制性规定,则又会导致担保合同的不生效或者无效后果的发生。

因此,担保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法律风险的防范应当引起债权人和担保人的足够重视。

此外,目前的经济活动中一些新的非典型担保方式的出现,不仅提出了理论上的新课题,也促使债权人和担保人应了解非典型担保合同的基本法理。

《担保法》出台以前,由于担保合同及相关程序不规范导致大量担保合同无效,1995年《担保法》和2000年《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以后,有关担保的形式、合同效力等问题更加明确,因担保产生的纠纷相对减少。

因此,今天主要就担保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大家进行探讨。

案例一:抵押合同主要法律问题:(1)、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2)、流质契约禁止(3)、让与担保问题基本案情:本所在代理某上市公司诉某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企业出售合同纠纷一案中,集团公司提出用其名下的价值1100余元的十套房屋偿抵所欠上市公司的1125万元的债务。

经调查集团公司已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此因素,双方于2005年1月6日签署了关于以房抵债的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经法院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而结案后。

集团公司迟迟不履行债务。

上市公司遂于2005年3月12日向法院申请对集团公司强制执行,并申请对集团公司名下的十套房产进行了查封。

担保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担保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担保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担保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一、引言担保合同是指一方(担保人)为保障债务履行而与债权人约定的以自己财产为担保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商业交易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但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法律风险和挑战。

本文将详细探讨担保合同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供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法律风险分析1. 担保范围不清晰风险在担保合同中,担保范围的明确和清晰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担保合同中没有具体列明担保的债权金额、期限和对象,可能导致债权人无法获得保障,或担保人被迫承担超出原有意愿和能力范围的债务担保责任。

防范措施:担保合同中应明确担保的债权金额、期限和对象,并在合同中规定担保范围的调整和确认机制。

2. 担保物权竞争风险在多个债权人同时对同一担保物主张权益时,可能产生担保物权竞争风险。

如果担保物的价值不足以偿还所有债权,可能会导致债权人之间产生争议和纠纷。

防范措施:在担保合同中应明确担保物的评估标准和评估机构,以保证担保物的价值与债权保持一致。

3. 担保人债务违约风险担保人债务违约可能导致担保合同失效,债权人无法获得担保的保障。

由于担保人的履约能力和意愿可能发生变化,因此这种风险需要特别关注。

防范措施:定期进行担保人的信用评估和风险评估,并设置相关的提醒和警示机制。

4. 担保合同合法性风险担保合同的合法性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一旦违法违规可能导致担保合同无效。

防范措施:在签订担保合同之前,进行合法性审核和法律风险评估,并确保担保合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5. 担保责任风险担保责任的内容和范围是担保合同中的核心问题,如果没有明确规定担保责任的限制和免除条件,担保人可能承担过高的风险。

防范措施:担保合同中应明确担保责任的限制和免除条件,并在合同中规定担保人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

三、附录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1:担保合同范本附件2:债权评估报告模板附件3:担保人信用评估报告附件4:担保物评估报告四、法律名词及注释1. 担保合同:一方为保障债务履行而与债权人约定的以自己财产为担保的合同。

担保协议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担保协议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担保协议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在商业活动中,经常会涉及到担保协议,其作用是为一方提供资金或财产保证,以保障债权的履行。

然而,担保协议也存在法律风险,一旦出现问题,可能会给各方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因此,了解和防范担保协议中的法律风险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合同形式、合同内容和合同执行等方面探讨担保协议的法律风险及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合同形式担保协议可以是口头协议,也可以是书面协议。

然而,口头协议常常给各方留下争议的空间,难以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建议将担保协议以书面形式进行,以明确约定各方的权责。

在书面担保协议中,应当包括必要的要素,如双方的身份信息、担保的对象和金额、担保期限、违约责任等。

合同的要素清晰明确,能够有效地规避法律风险。

二、合同内容担保协议的内容要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和风险。

特别是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担保方式的选择在担保协议中,应当明确担保的方式,如保证、抵押或质押等。

不同的担保方式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和风险。

在选择担保方式时,需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解,并全面评估各方的经济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

2.担保期限的确定担保期限是担保协议中一个重要的约定。

过长的担保期限会增加担保方的风险,过短的担保期限可能会增加债权人的损失风险。

在担保期限的确定上,需要综合考虑各方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3.违约责任的约定在担保协议中,应当明确当一方发生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如索赔、解除协议、要求支付违约金等。

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约定应该明确合理,以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三、合同执行担保协议的执行是防范法律风险的关键环节。

合同执行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1.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各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一旦违反合同约定,可能导致违约责任的产生,增加法律风险。

因此,合同的执行应注重合同约定的严格履行。

2.及时解决争议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应尽快采取解决措施,通过友好协商或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

担保的履行过程中如何防范风险

担保的履行过程中如何防范风险

担保的履行过程中如何防范风险在商业活动和金融交易中,担保是一种常见的保障措施,用于降低债权人的风险,确保债务能够得到履行。

然而,担保的履行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存在着诸多潜在风险。

如果不能有效地加以防范,不仅可能导致担保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还可能给担保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那么,在担保的履行过程中,我们应该如何防范风险呢?首先,我们需要对担保的类型有清晰的认识。

常见的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等。

每种担保方式都有其特点和适用范围,也存在着不同的风险点。

保证担保是指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承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在保证担保中,需要注意区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则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只要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因此,在签订保证担保合同时,必须明确保证方式,避免因约定不明而被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在抵押担保中,要注意抵押物的合法性、价值评估的准确性以及抵押登记的完备性。

抵押物必须是法律允许抵押的财产,且其价值应能够充分覆盖债务金额。

同时,必须依法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抵押权可能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

质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者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与抵押担保不同,质押担保需要转移质押物的占有。

在质押担保中,要注意质押物的保管和质权的实现方式。

对于动产质押,要确保质押物的安全和完整;对于权利质押,要注意权利凭证的交付和权利的行使条件。

留置担保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担保合同常见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担保合同常见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担保合同常见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1. 合同主体资格风险
防范措施:在签订担保合同前,应仔细审查担保人和被担保人的主体
资格,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担保物权不明确风险
防范措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担保物的权属、位置、价值等信息,并
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确保担保物权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3. 担保范围不明确风险
防范措施:在合同中详细列明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避免因担保范围不明确而产生争议。

4. 担保期限不明确风险
防范措施:合同中应明确担保期限,包括担保的起始和终止时间,以
及担保期限的延长或缩短条件。

5. 担保责任不明确风险
防范措施:合同中应明确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形式,如连带责任、一般保证责任等,并明确担保人履行责任的条件和程序。

6. 担保合同变更和解除风险
防范措施:合同中应规定担保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程序和法律后果,确保合同的稳定性和可操作性。

7. 担保合同的履行风险
防范措施:合同中应设定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期限和方式,以及违
约责任,促使担保人按时履行担保责任。

8. 担保合同的法律适用风险
防范措施:合同中应明确适用的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包括诉讼或仲裁,以及适用的法律规则。

9. 担保合同的保密风险
防范措施:合同中应包含保密条款,对合同内容、商业秘密等进行保护,防止信息泄露。

10. 担保合同的执行风险
防范措施:合同中应设定担保物的保管和维护责任,以及担保物价值减少时的补充担保措施,确保担保物的价值不因保管不善而减少。

通过上述防范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担保合同中的法律风险,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担保的风险与防范

担保的风险与防范

担保的风险与防范担保作为一种常见的经济活动,涉及到借贷、投资等领域。

虽然担保可以增加企业、个人获得贷款或融资的机会,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本文将介绍担保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担保的风险担保在实践中存在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信用风险:担保方的信用质量是担保业务中最为关键的风险因素之一。

若担保方的信用状况不稳定或信用评级较低,可能导致担保责任无法履行,增加贷款违约的风险。

2. 信息不对称风险:贷款人与担保方在信息获取方面可能存在不对称的情况,即贷款人缺乏足够全面、准确的信息来评估担保方的可靠性。

这种不对称可能导致贷款人在决策中存在盲点,增加贷款违约的风险。

3. 资产质量风险:担保的资产质量直接影响到担保的有效性。

如果担保的资产价值下降或遭受损坏,贷款人的利益可能无法得到保障。

4. 法律风险:担保合同的法律适用和保障规定存在风险。

如果合同条款不完善或无法有效执行,可能导致担保无效,贷款人权益受损。

5. 市场风险:市场环境的变化可能会对担保方的资产质量和偿还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如经济大环境下行或特定行业不景气,可能导致担保资产贬值,增加贷款违约的概率。

二、担保风险的防范为了有效防范担保风险,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防范措施:1. 严格评估担保方的信用状况:贷款人需要充分了解担保方的信用状况,包括信用评级、还款记录等信息。

通过对担保方的信用评估,可以减少担保责任无法履行的风险。

2. 确保信息对称:贷款人应积极获取和核实担保方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对称。

担保方应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以便贷款人准确评估风险和决策。

3. 合理抵押物评估:担保的资产应进行合理的评估,确保其价值足以覆盖贷款本金和利息。

贷款人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减少因资产质量下降而导致的风险。

4. 完善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应合法有效,条款清晰明确。

贷款人应及时与法律专业人士咨询,确保合同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5. 关注市场环境:贷款人需要密切关注市场环境的变化,如经济形势、行业风险等。

签订担保合同中常见风险整理

签订担保合同中常见风险整理

签订担保合同中常见风险整理担保合同作为企业或个人在获取贷款或获得其他债权时的一种重要手段,可以提供一定的保障和信任。

然而,在签订担保合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常见的风险需要注意和防范。

本文将对签订担保合同中常见的风险进行整理,并提供一些建议和解决方案。

1. 担保责任不清晰在担保合同中,担保方需要明确所承担的责任范围和担保金额。

然而,有时候担保责任的界定可能模糊不清,特别是当债务方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时,担保方的责任和义务往往会成为争议的焦点。

为避免此类风险,建议在签订担保合同前,双方应充分沟通和协商,明确担保责任的界定和具体条款。

同时,可以考虑委托专业律师参与合同的起草和审查,以确保担保责任的清晰明确。

2. 变更风险担保合同一旦签订,往往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长期性。

然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债务方或担保方的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的情况,这可能对合同履行产生不利影响。

为规避变更风险,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变更条款和变更程序,确保双方在面临重大变化时能够进行及时的协商和调整。

此外,定期评估担保方的经营状况,及时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3. 担保物不足或价值下降担保物作为担保合同的一种重要形式,对担保合同的执行起到关键作用。

然而,有时候担保物的价值可能会下降或者不足以覆盖债务,从而导致担保合同的风险加大。

为规避此类风险,建议在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担保物的类型、数量和价值,并约定担保物价值的评估和监督机制。

同时,定期对担保物进行评估和检查,确保其价值能够覆盖或超过债务金额。

如果担保物价值下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例如要求担保方提供其他担保物或增加担保金额。

4. 债务方违约在担保合同中,债务方的履约能力和信用状况是风险的关键因素。

如果债务方出现违约情况,担保方不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还可能面临追索债权以及与债务方的纠纷解决等诸多问题。

为规避这一风险,建议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对债务方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确保其有足够的履约能力和信用状况。

担保法律法规风险防范措施

担保法律法规风险防范措施

担保法律法规风险防范措施担保是指一方(担保人)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向债权人提供担保责任的一种行为。

在商业和金融交易中,担保是常见的风险管理手段。

然而,担保行为也存在一定的法律法规风险,需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来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对担保法律法规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一、担保法律法规风险概述担保法律法规风险指的是在担保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违规风险。

担保活动与合同法、公司法、保证法等多个领域的法律法规相关联,一旦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忽视或违反,可能给担保当事人带来损失。

担保法律法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法规适用风险:不同类型的担保活动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如果当事人对适用的法律法规不了解或误解,就有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而产生风险。

2.担保合同风险:担保行为通常需要通过担保合同来明确各方的权责。

如果担保合同的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有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认定为违约行为。

3.担保法律风险:担保活动受到保证法、合同法、公司法等多个法律法规的影响,如果当事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熟悉或理解不准确,就有可能无法正确行使或履行担保义务。

二、为了防范担保法律法规风险,各方应采取以下措施:1.了解适用的法律法规:在进行担保活动之前,各方应充分了解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保证法、合同法、公司法等。

可以通过请教律师、查阅相关法律文献或咨询监管机构等途径来获取法律法规的准确信息。

2.遵守法律法规要求:在进行担保活动时,各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担保行为合法有效。

对于可能存在的法律法规疑问,可以请教专业人士或咨询法律顾问。

3.明确担保合同内容:担保合同是担保活动的核心文件,各方应在签订合同之前,充分讨论并明确合同中各项内容,尤其是担保责任的范围、期限、方式等,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4.审慎选择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多种形式,各方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担保方式,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同担保方式的规定,以避免违反法律法规导致的风险。

担保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担保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担保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担保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一、引言本文旨在详细分析担保合同所涉及的法律风险,并介绍相关防范措施。

二、担保合同的定义及种类1. 担保合同的概念担保合同是指一方为了保障债权人行使债权而按照法律规定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

2. 担保合同的种类a. 保证合同:债务人以其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财产负担债务。

b. 抵押合同:债务人将其房产、土地等财产作为债权人的担保。

c. 质押合同:债务人将其财产或有价证券抵押给债权人作为担保。

d. 保证金合同:债务人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权益而提供的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三、担保合同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1. 债务人违约风险a. 风险:债务人无力或不愿履行债务。

b. 防范措施:检查债务人的信用状况,进行风险评估;建立适当的履约保证金制度。

2. 担保物抵押权问题a. 风险: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物价值不足以抵偿债务。

b. 防范措施:对担保物进行评估,确保其价值与债务相匹配;约定担保物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3. 担保权利的变更问题a. 风险:担保权利被非法转让或变更。

b. 防范措施:约定担保权利转让的条件和程序;加强对担保权利变更的监督管理。

4. 法律规定的异常情况a. 风险:法律出现变动,导致担保合同的无效或效力受限。

b. 防范措施:定期关注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进行合同修订;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担保合同的合法性。

四、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1. 债务人信用评估报告2. 担保物评估报告3. 保证金管理制度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担保合同:一方为了保障债权人行使债权而按照法律规定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

2. 保证合同:债务人以其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财产负担债务。

3. 抵押合同:债务人将其房产、土地等财产作为债权人的担保。

4. 质押合同:债务人将其财产或有价证券抵押给债权人作为担保。

5. 保证金合同:债务人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权益而提供的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六、结尾1. 本文档涉及附件,请查阅相关附件获取详细内容。

担保公司法律风险防控三篇

担保公司法律风险防控三篇

担保公司法律风险防控三篇篇一:担保公司防范法律风险一、担保公司目前业务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担保公司在开展业务中存在的担保风险主要就是担保主体损失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分为系统风险和随机性风险两类。

系统风险是由整个社会的信用环境,法律环境和政策环境的变化而产生的风险,这种风险靠担保机构自身的力量是无法解决的。

而随机性风险是担保机构和担保业务自身的风险,通过风险管理可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这种风险,减少不必要的风险损失。

对担保公司来说,最常见的随机性风险是企业的信用风险,也称代偿风险,是指由于债务人无力或不愿意偿还而造成担保机构损失的风险。

二、担保公司防范代偿风险的几点措施。

就以上存在的风险担保公司必须采取措施积极主动避免风险产生,不能消极等风险产生再去做工作。

担保公司如何主动防范此类风险?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建立再担保再担保是对担保的担保,即再担保机构对担保机构已承担的担保风险按照一定的比例再次进行担保或强制再担保,以分散和转移已担保的风险。

再担保机制是担保体系中分散和转移己担保风险的重要保障方式。

2、建立反担保对于借款人申请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都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是指依照保证人与债务人事先的约定,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可以不经过诉讼或仲裁程序,就可以直接从债务人事先提供的反担保措施中获得履行或得到经济上的补偿,从而把信用风险的一部分分散给债务人,降低担保机构的风险系数。

担保公司对于获得批准担保的企业可以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几种保证措施。

反担保一般采用以下四种形式:(一)以保证金形式提供反担保。

保证金是指在委托保证合同生效后交给保证人,用于债务人的借款债务支付的资金。

当债务人不履行主合同时,保证人无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即可直接将保证金划拨给债权人。

2024年担保协议欺诈法律风险规避实操手册一

2024年担保协议欺诈法律风险规避实操手册一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担保协议欺诈法律风险规避实操手册一本合同目录一览1. 担保协议定义及范围1.1 担保协议的定义1.2 担保协议的范围2. 担保协议各方主体2.1 担保人2.2 被担保人2.3 受益人3.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3.1 担保方式3.2 担保范围3.3 担保期限3.4 担保金额4. 担保协议的生效条件4.1 担保人的担保能力4.2 被担保人的还款能力4.3 受益人的权益保障5. 担保协议的履行5.1 担保人的履行义务5.2 被担保人的履行义务5.3 受益人的履行义务6. 担保协议的变更和终止6.1 变更条件6.2 终止条件7. 担保协议的违约责任7.1 担保人的违约责任7.2 被担保人的违约责任7.3 受益人的违约责任8. 担保协议的争议解决8.1 协商解决8.2 调解解决8.3 仲裁解决8.4 法律途径解决9. 担保协议的监管和合规9.1 监管机构9.2 合规要求10. 担保协议的欺诈风险识别与防范10.1 欺诈风险的识别10.2 欺诈风险的防范措施11. 担保协议的法律风险规避11.1 法律风险的识别11.2 法律风险的规避措施12. 担保协议的税务风险规避12.1 税务风险的识别12.2 税务风险的规避措施13. 担保协议的跨境风险规避13.1 跨境风险的识别13.2 跨境风险的规避措施14. 担保协议的实操手册14.1 实操流程14.2 实操注意事项14.3 实操案例分析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担保协议定义及范围1.1 担保协议的定义1.2 担保协议的范围本协议的范围包括担保人对被担保人在本协议项下的债务承担的保证责任,以及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担保协议各方主体2.1 担保人担保人是指按照本协议约定,为被担保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被担保人被担保人是指接受担保人提供担保,并在本协议项下承担债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担保法律风险防范策略

担保法律风险防范策略

担保法律风险防范策略随着经济的发展,担保交易在商业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担保交易也带来了一定的法律风险。

本文将探讨担保法律风险的发生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防范策略。

一、担保法律风险的原因1. 担保合同不完善:担保合同是担保交易的基础,如果担保合同的条款不明确或不完整,将导致法律风险的增加。

例如,担保合同未规定担保的具体期限或金额,或者未明确约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2. 担保物评估不准确:在担保交易中,担保物的价值评估是至关重要的。

如果担保物的价值评估不准确,可能导致债权人无法获得足够的担保保障,从而增加法律风险。

3. 担保人信用风险:担保人的信用状况直接影响担保交易的风险程度。

如果担保人的信用评估不准确或未经全面考察,可能导致担保人无力履行担保责任,从而增加法律风险。

二、1. 完善担保合同:在担保合同中,应当详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担保的期限和金额等关键信息。

担保合同的条款应尽量完善,以减少不确定性和纠纷的可能性。

2. 加强担保物评估:对于担保物的评估应当严谨客观,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准确。

可以选择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提高评估的可靠性。

3. 担保人信用调查:在选择和评估担保人时,应进行全面的信用调查,了解担保人的经济状况和信用记录。

同时,可以要求担保人提供担保财产清单或其他证明文件,以确保其信用状况真实可靠。

4. 多元化担保策略:为了降低法律风险,债权人可以采取多元化的担保策略,包括同时采用多种形式的担保方式、建立多个担保层级等。

这样可以分散风险,提高债权人的保障。

5. 及时风险监控:在担保交易中,债权人应及时关注担保物的价值变动、担保人的信用状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

一旦发现风险,应及时采取措施,以降低法律风险的可能性。

结论担保交易在商业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也伴随着一定的法律风险。

为了减少风险,债权人应加强担保合同的条款完善,提高担保物评估的准确性,进行全面的担保人信用调查,采取多元化的担保策略,并及时监控风险的变化。

担保人如何规避签订担保时的法律风险

担保人如何规避签订担保时的法律风险

担保人如何规避签订担保时的法律风险在经济活动中,担保是一种常见的法律行为。

然而,作为担保人,如果不谨慎处理,可能会陷入巨大的法律风险之中。

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担保人需要了解并采取一些措施来规避签订担保时的法律风险。

首先,担保人要清楚了解担保的性质和责任。

担保通常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

一般担保下,债权人只有在通过法律途径向债务人追讨债务且执行无果后,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而连带责任担保则意味着,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选择向债务人或者担保人要求履行债务。

因此,在签订担保合同之前,担保人必须明确自己承担的是哪种担保责任。

其次,对债务人的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进行充分评估至关重要。

担保人不能仅仅因为人情关系或者其他非经济因素而盲目提供担保。

要仔细考察债务人的过往信用记录,包括是否有逾期还款、欠款等不良记录。

同时,了解债务人的经济状况,如收入、资产、负债等,以判断其是否有足够的能力按时偿还债务。

如果债务人的信用状况不佳或者偿债能力薄弱,那么担保人就需要谨慎考虑是否提供担保。

再者,认真审查担保合同的条款是必不可少的步骤。

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都可能影响到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要特别注意担保的金额、期限、担保范围等关键内容。

确保担保金额不超过自己能够承受的范围,担保期限明确合理,担保范围清晰界定。

对于一些模糊不清或者可能存在歧义的条款,一定要与债权人、债务人协商明确,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另外,担保人在签订担保合同时,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和文件。

例如,与债务人之间关于担保事宜的沟通记录、债务人提供的有关财务状况的资料等。

这些证据在日后可能出现纠纷时,能够为担保人提供有利的支持。

还有一点需要强调的是,不要轻易在空白的担保合同上签字。

有些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担保人签署的空白合同,填写对担保人不利的内容,从而使担保人陷入巨大的风险。

此外,如果可能的话,担保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当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反担保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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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法律风险的防范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为保证债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所签订的合同。

担保合同首先受作为特别法的担保法的调整,对于担保法没有规定的,则应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按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的形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

严格来说,由于担保形式实行法定主义,因此,只有设定这五种形式担保的合同,方可称为担保合同。

由于担保合同签订后,担保人担保责任的实际履行是或有事项,即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清偿义务时,担保人才履行担保责任。

故担保合同的法律风险很容易被担保人忽视而对企业经营产生损失。

而对债权人而言,如果担保合同约定不当违反了担保法的强制性规定,则又会导致担保合同的不生效或者无效后果的发生。

因此,担保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法律风险的防范应当引起债权人和担保人的足够重视。

此外,目前的经济活动中一些新的非典型担保方式的出现,不仅提出了理论上的新课题,也促使债权人和担保人应了解非典型担保合同的基本法理。

《担保法》出台以前,由于担保合同及相关程序不规范导致大量担保合同无效,1995年《担保法》和2000年《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以后,有关担保的形式、合同效力等问题更加明确,因担保产生的纠纷相对减少。

因此,今天主要就担保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大家进行探讨。

案例一:抵押合同主要法律问题:(1)、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2)、流质契约禁止(3)、让与担保问题基本案情:本所在代理某上市公司诉某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企业出售合同纠纷一案中,集团公司提出用其名下的价值1100余元的十套房屋偿抵所欠上市公司的1125万元的债务。

经调查集团公司已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此因素,双方于2005年1月6日签署了关于以房抵债的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经法院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而结案后。

集团公司迟迟不履行债务。

上市公司遂于2005年3月12日向法院申请对集团公司强制执行,并申请对集团公司名下的十套房产进行了查封。

此时,集团公司才透露不能履行和解协议的主要原因是房产已于2004年10月抵押给了某建设银行。

而建设银行也在房产查封后向法院提出了执行异议,并向法院提交了其与集团公司签署的抵押合同和公证书。

该抵押合同约定,集团公司为其向建设银行的800万元一年期借款提供十套房屋的抵押担保。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的本息、罚金、逾期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双方还约定,抵押合同经办理公证后生效。

具体抵押方式为,抵押合同办理公证后,集团公司将房屋所有权证交给建行,建行享有对该十套房屋的所有权,如果集团公司在借款到期后6个月仍不能归还全部欠款,则其愿将房屋产权永属建行所有。

一件顺理成章的执行案件由于建行的异议突然风生水起,陡填变数,执行的前景变的难以预料。

法理分析与诉讼策略:为了保证案件的顺利执行,必须立即从事实和法律上寻找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建行的执行异议,即通过釜底抽薪的办法保证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

我们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得知,集团公司在签署抵押合同时只有房屋所有权证,并无土地证,当时无法办理抵押登记,才将房产证交给建行并约定由建行享有房屋所有权,在其还款后,建行再将担保标的物的所有权返还给债务人。

目前,集团公司虽然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但建行尚未办理抵押登记。

在获悉上述情况后,我们豁然开朗、信心陡增,立即从以下几方面向法院出具了法律意见书:1、集团公司与建行的抵押合同并未生效。

《担保法》以登记作为抵押的生效要件或者对抗要件。

本案所涉及的抵押物为房地产,属于登记生效的抵押范畴。

《担保法》对抵押物登记的法定机关作出了规定,当事人必须在法定的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才具有登记的法律效力。

本案中抵押合同虽然进行了公证。

但公证机关不是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法定机关,其公证不产生登记的法律效力。

因此,根据担保法第41条、42条的规定,本案中的抵押合同并未生效。

虽然199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没有书面合同,但有其他证据证明抵押物或者其权利证书已交给抵押权人的,可以认定抵押关系成立。

但是,这一规定已被后来实施的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所取代。

已不符合担保法关于登记制度的要求。

2、建行并不享有被执行房屋的所有权。

首先,我国担保法第4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根据这一流质契约禁止原则,集团公司和建行在抵押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所有权归建行所有是无效的。

况且,双方约定的房屋永归建行所有的情形即中环未偿债超过6个月的情形尚未发生。

3、房屋土地的权利人应以登记为准。

物权实行登记公示制度。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因此集团公司与建行在抵押合同中关于房屋产权的约定,必须取得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的同意并予以办理产权分割登记后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后果。

所以,被执行的房屋仍是被执行人集团公司的财产,建行对被执行房屋既不享有抵押权也不享有所有权。

我们提出的以上三个观点基本被法院所接受。

法院在裁定中认定集团公司与建行的抵押合同虽然办理了公证,但并未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因此抵押合同未生效,建行亦不是执行房屋的所有权人,故裁定驳回了建行的执行异议。

之后,法院向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下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集团公司的10套房屋顺利过户到上市公司名下。

我方的执行得以圆满实现。

从本案看抵押权人签订、履行抵押合同应当注意防范的法律风险:1、注意抵押合同的要式合同特征,及时办理抵押登记。

由于抵押合同是为抵押权人创设担保物权的行为,我国担保法不仅规定了抵押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而且规定了大多数的抵押合同是以登记作为生效要件的。

如担保法第42条规定的生效意义的抵押物登记部门是:(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除了上述生效意义上的抵押物登记外,担保法规定了其他抵押物登记可以自愿在公证部门办理,但登记后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这种对抗意义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抵押权人享有追及权。

而未经登记的抵押物在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时,抵押权人是不得主张受让行为无效的。

二是登记的抵押优于未登记的抵押。

因此,作为抵押权人应当及时办理抵押物的登记。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有关规定,单纯扣押土地证书的行为无效,土地使用权人可以申请原土地证书作废,并办理补发新证手续。

2、防止在抵押合同中签署流质契约条款。

流质契约又称流抵押、抵押物代偿条款或者流抵条款,即在设立抵押合同时约定的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协议。

担保法第40条规定流质契约禁止主要是从民事活动平等、公平的角度出发,为保护抵押人的合法权益。

防止一些抵押人为了眼前的急迫需要而做出不利于自己的选择。

当然,按照担保法的司法解释,流质条款的无效,并不影响整个抵押合同的效力。

3、在实现抵押权时,完全可以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直接抵债。

实践中,有人片面地理解了流质契约禁止,认为在实现抵押权时,抵押权人亦不得直接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

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抵押之所以能够赢得担保之王的美誉,是因为在抵押期间并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从而在不影响抵押物的使用价值的情况下,使得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各得其所和各得其便,但抵押的根本目的在于将抵押物作为债权的担保。

因此,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流质契约禁止指的是禁止签署抵押合同时设定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入条款,而在实现抵押权时,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则完全可以将抵押物直接归抵押权人所有。

当然,对于抵押物价值多出的部分,可以由抵押权人找补,而不足部分则可由抵押人继续清偿。

4、在抵押合同中明确约定抵押人应对设定抵押的合法性负责。

鉴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因此,为了保证抵押人提供抵押的内部合规性,减少抵押权人的审查之累,建议在抵押合同中明确约定“抵押人签署本合同已经得到公司内部的合法授权,其履行本协议的行为不会构成对其公司章程的违反,亦不会与其签署的其他合同或法律文件产生矛盾而发生履约的实质性障碍,若有,则抵押人保证已经或可以取得他方的批准、同意、放弃或许可。

”5、注意让与担保等非典型担保方式。

严格来说,上述案例中,集团公司和建行所签署的抵押合同虽然名为抵押实际上并非抵押担保方式,而是一种非典型担保方式。

我国担保法规定,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这五种担保方式明白无误地体现了担保方式的法定主义。

即担保方式或者形式是法定的,与担保形式相对应的内容也是法定的,民事主体只能在法定的形式之中选择适合自己的担保形式,并遵循担保法对相应的担保形式的具体规范。

民事主体可以在法定担保形式之外订立具有担保意义的协议,但这些协议只受契约自由原则和合同法的约束,并不受担保法的调整。

上述案例中,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在债务人履行义务后,再将担保标的物的所有权返还给债务人,这种担保方式虽然名为抵押,但显然不是在设定抵押,而是让与担保。

上述行为并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也不违反社会公德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而是有效的。

目前实务中的非典型担保方式有:让与担保: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担保物的权利转移给担保权人以担保债务的履行,在债务人清偿后,再将担保物返还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而在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确定地取得该财产权利。

让与担保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附买回权的合同。

在实践上曾经有人认为住房按揭贷款的担保就是让与担保,这实际上是不对的。

因为按揭担保方式是阶段性保证加抵押,其与让与担保有本质区别。

所有权保留:指在买卖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为确保交易价款的全部清偿,在向另一方交付标的物时,约定待价款全部付清时才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订立所有权保留合同的主要依据是合同法第133条的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了解这些非典型担保方式的意义在于:非典型担保合同虽然不受担保法的调整,但是作为合同的一种,其是受合同法调整的。

只要其没有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则就是有效的。

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是仍然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而如果合同无效或未成立,则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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