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培训教材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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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312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年1月(20171日正式实施)月则总第一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二章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特别规定第三章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任律责第七章法则附第八章则总第一章保,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第一条《中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本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际,制定本条例。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第二条和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称生产经营单位)适用本条例。

铁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安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的方针;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遵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循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的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国民经第四条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规划。

乡规划相衔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预算,对国家安排的安全生产度,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专项资金严格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对本单位安全生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改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加强风险因素辨识管控和隐患排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分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领导责任;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发布)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发布)

【法规标题】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发布)【发布部门】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文字号】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5号)【适用区域】河北省【发布时间】2017-01-12【生效时间】2017-03-01【关键词】安全,安全许可及管理【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取代了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05年发布)【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5号)《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已经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1月1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1月12日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1月12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遵循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规划。

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对国家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严格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doc(2017年)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doc(2017年)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1月12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三章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特别规定第四章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遵循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规划。

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对国家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严格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风险因素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培训课件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培训课件

查等多种形式。
故障处理
03
对检查中发现的故障或隐患进行及时处理,确保设备设施的正
常运行。
危险作业审批程序及监护责任
审批程序
建立危险作业的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流程、审批人员及审批标准 。
监护责任
对危险作业进行全程监护,确保作业过程符合相关规定,防止意 外事故的发生。
应急处理
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对危险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进行 及时处理。
内容、方式和频次。
对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等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
行为。
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实施行 政许可和审批,严格把关,确 保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
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 ,如实记录企业的违法信息, 对严重违法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企业内部自查自纠机制完善
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自查制 度,明确自查的内容、方式和
学员心得体会分享交流环节
学员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学员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经验和教训
学员对本次培训课程的评价和建议
安全生产管理挑战及应对策略
当前安全生产管理面临的挑战和困难
有效的应对策略和措施,如加强安全 文化建设、完善安全监管机制等
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 难点分析
频次。
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 生产自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
在的安全隐患。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原因 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落 实。
鼓励员工参与安全生产自查, 建立员工安全隐患报告和奖励 制度。
考核评价指标设置和权重分配
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指标,涵盖 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
将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晋 升等挂钩,增强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 产责任意识。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讲座课件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讲座课件
《安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 产工作全面负责。
《条例》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 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改善 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风险因素辨识管控和隐 患排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 平,确保安全生产。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已经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1月12日通过
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
一、制定背景 二、制定意义 三、制定历程 四、制定特点 五、主要内容
补充、延伸和细化内容:
1、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不得有“三违”行为。 《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严格 遵守前款规定的各项标准以及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和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2、细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内容。 《安法》第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 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全 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 考核要求等内容。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 责,形成包括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中层部门及其负责 人、班组和班组长、具体岗位及其从业人员以及各类专项工 作负责部门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017最新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2017最新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1月12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三章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特别规定第四章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遵循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规划。

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对国家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严格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风险因素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2017《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2017《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1月12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遵循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规划。

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对国家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严格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风险因素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范围,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新《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重点解读2学时ppt课件52页PPT

新《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重点解读2学时ppt课件52页PPT

3、高危作业保障
安全保障
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十六条 储存和堆放危险物品的港口、码头 、仓库或者物流中心等场所的设计建设应当符合国 家设计规范和安全防护距离。已有建筑物不符合设 计规范和安全防护距离的,不的用于储存和堆放危 险物品。
第三十七条 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粉尘、 气体或其他物态作业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 照国家规定设置监测报警装置和远程监控系统,按 照国家相关防爆标准设置建筑物、构筑物、电气设 备、静电释放和通风系统等设施。
三、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
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开 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 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作业 环境的标准化,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和事故防范能力。(将标准化建设 纳入班组、车间、厂级定期教育培 训内容) 第五十三条 政府部门要加 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标准化分级考 核评价,对标准化运行的质量和效 果进行评估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 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 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 予以追究外,还应当查明对安全生 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 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对有失职 、渎职行为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 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 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追究法 律责任。
其他安全管理规定
(三)作业场地及物品堆放符 合安全规范; (四)个体防护用品、用具齐 全、完好,并正确佩戴和使用 (五)正确使用设备设施,熟 练掌握操作要领操作规程。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 应当每次上岗前进行岗位安全检查、确 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岗位安全检查 包括下列事项; (一)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的状态 (二)岗位安全措施、规章制度的落实 情况;
校课堂教学和社会时间活动中严格落实 安全教育内容。 p 各类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安全专题 讲座,鼓励高校将安全教育纳入选修课 程。

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教育培训学习ppt课件

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教育培训学习ppt课件

第二部分
2017年河北省安全生产月教育活动工作部署
2017年安全生产月主题
全面落实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017年安全生产月主题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中,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 作的报告,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分,总理在回顾2016年安全生产工 作时总结了成绩指出了工作的不足,在2017年工作总体部署和重点 工作任务中,明确了安全生产的任务要求,尤其强调安全生产责任制 的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于供给侧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等部署,也 同时对加强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转变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作风等 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生产环境,6月17日至23日,全国安委会首次开展了以“安全就是效益和提高职工安全
意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周”活动。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2017安全生产月主题
2017年安全生产月主题
全面落实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017年安全生产月主题日前已确定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中,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 于政府工作的报告,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分。总理在回顾2016年安 全生产工作时总结了成绩指出了工作的不足,在2017年工作总体部 署和重点工作任务中,明确了安全生产的任务要求,尤其强调安全生 产责任制的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于供给侧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等 部署,也同时对加强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转变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方式 和作风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2017年河北“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要求
2
突出宣传主题,务求取得实效
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一主题,按照各个活动周 的部署要求,区分不同层面不同对象,采取针对性宣教措施。对企业主要 负责人要以企业负责人职责、《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五项职责为 主要宣教内容;对企业员工要以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章守纪、事故 案例、提高操作技能为主要宣教内容;对社会公众要以了解和掌握道路交 通、消防、用气用电等和自我保护方面应知应会知识为主要宣教内容。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3月1日施行)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3月1日施行)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3月1日施行)导读:就爱阅读网友为您分享以下“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3月1日施行)”资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对92to 的支持!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1月12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遵循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规划。

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对国家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严格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风险因素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5号——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5号——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5号——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01.12•【字号】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5号•【施行日期】2017.03.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5号《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已经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1月1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2017年1月12日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1月12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遵循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规划。

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对国家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严格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017年-最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讲义

2017年-最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讲义

2017年-最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讲义2017 年最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讲义一、引言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所在。

为了加强大家对安全生产的重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今天我们来共同学习 2017 年最新的《安全生产法》。

二、《安全生产法》的修订背景和意义(一)修订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

原有的《安全生产法》在一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新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对其进行修订是十分必要的。

(二)意义1、强化了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使企业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2、完善了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加强了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

3、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了违法成本,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三、《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一)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和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1、企业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维护。

3、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1、权利从业人员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2、义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PPT课件(60页)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PPT课件(60页)
案;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负责人界定:具有决策权、指挥权
负责人——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 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其他 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 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2号令)
负责人资质: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 取的常规措施:
辨识——对辨识结果承担责任; 评估——有资质的评估单位,提交评估报告; 建档——概况、技术资料、评估检测、预案、隐患整改; 申报——主管安监局; 建制、措施——管理制度、管理技术措施; 专人监控——明确领导、专人负责; 检测——做好记录; 预案、物资——告知、培训、考核; 演练——每年至少一次。
➢ “综合治理” 是指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以生产 经营单位为责任主体,依靠广大员工和社会各方面 的力量,分工合作,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 技术等各种手段,治理安全隐患,减少和杜绝事故 发生。
4、安全生产相关政策:
问责制———追究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a 鼓励技改——支持科研、先进技术推广; 安全奖励——改善条件、抢险救援先进; 举报奖励——任何单位、个人; 事故公开——及时申报,全面公开; 舆论社会监督——个人、单位、社区
规模较小的单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与就 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应急救援组织在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时,应当吸纳与 其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的生产经营单位参加。
17、工伤保险: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8、安全避险: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 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 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

省平安生产条例〔2017年1月12日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那么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规定第三章重点行业平安生产特别规定第四章从业人员平安生产权利义务第五章平安生产监视管理第六章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那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加强平安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平安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平安,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安康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行业的平安生产及其监视管理,适用本条例。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平安、道路交通平安、铁路交通平安、水上交通平安、民用航空平安以及核与辐射平安、特种设备平安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平安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平安开展,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遵循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平安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视的机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平安生产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制定实施平安生产规划。

平安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平安生产监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平安生产监视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健全平安投入保障制度,加大平安生产根底设施建立资金的投入;对国家安排的平安生产专项资金严格监视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平安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障平安生产投入,改善平安生产条件,推进平安生产标准化建立,加强风险因素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强化平安生产根底建立,落实平安生产措施,提高平安生产水平,确保平安生产。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平安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承当平安生产综合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其分管工作围的平安生产承当直接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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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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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原则
创新 突 出 一 个 “ 新” 字, 将 中 央 关 于 安 全 生 产 领 域 的 改 革 精 神
最大限度地体现到条例中 , 确保条例同新形势、 新任务、 新要求相 适应。
预防 条 例 注 重 源 头 治 理 , 防 患 未 然 。 坚 持 一 个 “ 防 ” 字 ,
求,紧扣一个“严”字,以严苛的法律责任堵塞漏洞、遏制 事故,彰显法规的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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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 2017 年 1 月 12 日 河 北 省 第 十 二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通 过 ) 第一章 总则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第二章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规 定 第三章 重 点 行 业 安 全 生 产 特 别 规 定 第四章 从 业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权 利 义 务 第五章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第六章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与 调 查 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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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及 其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鼓 励 和 扶 持 安 全 生产科学技术研究与创新, 促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与应 用, 加 强 专 业 技 术 和 技 能 人 才 的 培 养 与 引 进 , 加快成果转 化, 支 持 先 进 适 用 安 全 技 术 、 装备、 工 艺 的 推 广 应 用 , 提 高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保障能力和水平。 第九条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及 其 有 关 部 门 和 新 闻 、 出版、 广播、 电影、 电视、 互 联 网 等 单 位 应 当 开 展 安 全 生 产 公 益 宣 传 教 育, 推 进 安 全 文 化 建 设 , 加 强舆论 监 督 , 提高 全社会 的 安 全意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 件、 防止 生产安 全事故 、 参加抢 险救援 、 报告 重大事故 隐 患、 举 报 生 产 安 全 非 法 违 法 行 为 、 研 究 安 全 生 产 理 论 和 创 新科学技术应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以及在安全生产考核 中 成 绩 优 秀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 给予表 彰 奖励 。
路交通安 全 、 水上 交通安 全 、 民 用 航 空 安 全 以 及 核 与 辐 射
安全、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另 有 规 定 的 , 适 用 其 规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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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应 当 以 人 为 本 , 坚持安 全发展, 坚 持安 全第一、 预 防为主、 综 合治理的 方 针; 坚持分级负 责 、 属地管 理 , 遵循 管行业 、 管业务、 管 生 产 经 营 必 须 管 安 全 和 谁 主 管 谁 负 责 的 原 则 ; 建 立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负 责 、 职工 参与、 政府监管、 行 业 自 律 和 社 会 监 督 的 机 制 。 第四条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将 安 全 生 产 纳 入 本 地 区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规 划 , 制 定 实 施 安 全 生 产 规 划 。 安全生 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费列入同级 财政预算 , 确 保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正 常 开 展 ; 健全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 入; 对 国 家 安 排 的 安 全 生 产 专 项 资 金 严 格 监 督 管 理 , 保证 专款专用。
构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管用 针 对 我 省 安 全 生 产 领 域 存 在 的 突 出 问 题 对 症 施 治 ,
通过立法体现河北特色、解决实际问题,着力提高法规的可 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确保条例真管用、能落地。
刚性 条 例 适 应 当 前 安 全 生 产 领 域 “ 重 典 治 乱 ” 的 实 际 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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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是 安 全 生 产 的 责 任 主 体 , 对本单 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障安全生 产投入, 改 善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 推 进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建 设 , 加强风险因素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 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 设, 落 实 安 全 生 产 措 施 , 提 高 安 全 生 产 水 平 , 确保安全生 产。 生 产经营 单位的 主要 负责人 是本 单位安 全生 产第一 责任 人; 分管 安全生 产工作 的负责人 承担安 全生产 综合管理 领导责 任; 其他负 责人对 其分管工 作范围 内的安 全生产承 担直接 领导责 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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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加 强 对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领 导 , 明确责 任 范 围 , 支持、 督 促 各 有 关 部 门 依 法 履 行 安 全 生 产 监督管 理 职 责 。 …… 第七条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 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 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监督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 督 促 改 善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 参 与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 事故调查处 理, 维 护 职 工 的 合 法 权 益 。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制 定 或 者 修 改 有 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应当听取工会意见。
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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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 了 加 强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 防 止 和 减 少 生 产 安 全 事 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 发展, 根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 等 有 关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的 规 定 , 结合本 省 实际 , 制 定 本 条 例 。 第二条 在 本 省 行 政 区 域 内 从 事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单 位 ( 以 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 和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 理, 适 用 本 条 例 。 有关法律 、 行 政 法 规 对 消 防 安 全 、 道 路交通 安 全 、 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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