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9年市出资企业脱钩改制深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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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9年市出资企业脱钩改制深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6.17•【字号】洛政办〔2019〕32号•【施行日期】2019.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改革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9年市出资企业脱钩改制深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9〕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2019年市出资企业脱钩改制深化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6月17日洛阳市2019年市出资企业脱钩改制深化改革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决策部署,按照市委“改彻底、改规范”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新排查29家市出资企业、1处国有投资资产和2018年遗留3家企业脱钩改制深化改革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省深化国企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全面推进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以优化国有资本配置为中心,以提高企业竞争力为目的,通过产权转让、清算注销、兼并重组等方式推动新排查企业脱钩改制深化改革,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工作范围新排查企业涉及14个部门29家企业(21家国有企业、8家参股股权)和1处国有投资资产,具体为:市科技局所属5家企业,市住建局所属5家企业,市交通运输局所属3家企业,市职业技术学院所属2家企业,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人防办、市农林科学院、市总工会、市行政服务中心所属各1家企业;市财政局所属3家参股股权,市农林科学院所属2家参股股权,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所属各1家参股股权;市城管局1处国有投资资产。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推进工业结构调整促进行业转型发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推进工业结构调整促进行业转型发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944060cc534de518964bcf84b9d528ea81c72f99.png)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推进工业结构调整促进行业转型发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28•【字号】洛政办〔2019〕25号•【施行日期】2019.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防治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推进工业结构调整促进行业转型发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9〕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推进工业结构调整促进行业转型发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2019-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4月28日洛阳市推进工业结构调整促进行业转型发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2019-2020年)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8〕1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工业结构调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73号)和《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洛发〔2018〕23号),加快工业结构调整,促进工业绿色化转型,切实打好工业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绿色减量、创新提质”转型方向,推行更严更高的环保、能耗、安全、质量、技术等标准,着力压减过剩和低效产能,着力推进智能化、绿色化和技术改造,着力发展先进制造,着力推进动能转换,加快形成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实现经济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的统一,为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进一步深化脱钩企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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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进一步深化脱钩企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01•【字号】洛政办〔2018〕58号•【施行日期】2018.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股份制改革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进一步深化脱钩企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8〕5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进一步深化脱钩企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十一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8月1日洛阳市进一步深化脱钩企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全面落实市委“改彻底、改规范”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脱钩企业深化改革走向市场,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推进“9+2”工作布局、奋力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和加快建设副中心、打造全省增长极,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通过资产重组、股权合作、股权转让、关闭注销等方式推动脱钩企业深化产权结构、组织结构、治理结构改革,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党的领导是深化国企改革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要通过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确保党对国有企业领导在深化改革中得到不断加强。
(二)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以优化国有资本配置为中心,以提高企业竞争力和专业化竞争优势为目的,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推进企业深化改革,宜混则混、宜改则改。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6f9fff16394dd88d0d233d4b14e852458fb3915.png)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4.28•【字号】洛政办〔2017〕41号•【施行日期】2017.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7〕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4月28日洛阳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意见》(豫发〔2016〕3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产城融合、科学发展、改革创新,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县级城市优质资源配置和生产要素集聚,推进县(市)发展提速提质提效,壮大县(市)规模,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显著改善城市面貌,塑造城市特色,增强发展活力,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为加快全市新型城镇化进程、形成“9+2”工作布局、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提供强大支撑。
二、基本原则——以人为本,生态宜居。
顺应城市发展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现代城市,使人民群众在城市建设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规划引领,突出特色。
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调控作用,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科学编制规划,严格实施规划,推动城市健康有序协调发展。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5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5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771140c2e009581b6bd9eb7a.png)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5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企业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洛政办[2015]49号【发布部门】洛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5.19【实施日期】2015.05.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5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5〕4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2015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5年5月19日洛阳市2015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服务长效机制,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为目标,完善企业服务工作机制,突出问题导向、企业主体,坚持政策扶持与激发活力并举、扶强与抓小并重,围绕市场开拓、要素保障、科技创新等关键环节,开展产销、银企、用工、产学研等对接活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为加快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工作目标: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速力争达到11.5%左右;全市工业投资增速力争达到19%左右;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11%以上;全市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30%以上;涉企审批事项进一步精简,窗口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企业问题办理机制不断完善,政策范围内问题满意率达到100%。
二、重点任务(一)完善企业服务工作机制1. 完善政企沟通机制。
进一步整合我市企业服务工作机构,设立企业服务热线、企业服务政务微博,实现窗口服务、网络服务和呼叫服务一体化,全天候受理企业反映问题、政策咨询和维权投诉。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企业服务窗口,推行“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对审批事项逐一编制服务指南,对多部门审批事项推行并联审批,积极推行网上预受理、预审查,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各县(市、区)之间信息资源共享。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09afb3f4a35eefdc8d376eeaeaad1f346931134.png)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24•【字号】洛政办〔2017〕50号•【施行日期】2017.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7〕5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5月24日洛阳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现代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洛发〔2016〕11号)、《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洛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洛发〔2016〕32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推进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洛政〔2016〕33号)、《洛阳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洛阳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洛两创〔2016〕2号)等文件精神,培育我市创新型企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创新型企业包括:高新技术企业、河南省认定的创新龙头企业、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系统中的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A类)。
第三条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科技小巨人培育库、创新龙头企业培育库,实施引导普通中小企业转型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计划(以下简称“普转科”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计划(以下简称“科升高”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分类培育成长为科技小巨人企业、创新龙头企业计划(以下简称“高企提升”计划)三大计划,对创新型企业实行梯度培育,实现创新主体倍增目标。
第四条实施“普转科”计划。
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化)众创空间和双创基地等创业创新载体提升孵化服务能力,以培育科技型企业为目标,引导有条件的普通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新产品研发、知识产权保护等科技创新活动,支持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转型为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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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进一步深化脱钩企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8〕5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进一步深化脱钩企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十一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8月1日洛阳市进一步深化脱钩企业改革工作— 1 —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全面落实市委“改彻底、改规范”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脱钩企业深化改革走向市场,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推进“9+2”工作布局、奋力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和加快建设副中心、打造全省增长极,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通过资产重组、股权合作、股权转让、关闭注销等方式推动脱钩企业深化产权结构、组织结构、治理结构改革,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基本原则— 2 —(一)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党的领导是深化国企改革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要通过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确保党对国有企业领导在深化改革中得到不断加强。
(二)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以优化国有资本配置为中心,以提高企业竞争力和专业化竞争优势为目的,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推进企业深化改革,宜混则混、宜改则改。
(三)坚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依法严格履行科学论证、职工监督、合法合规审核、稳定风险评估、内部决策、外部审批等程序,健全国有产权流转程序,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坚持强化监督规范管理。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0年企业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0年企业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e1dd76a336c1eb91a375d93.png)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0年企业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企业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洛政办[2010]44号【发布部门】洛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03.05【实施日期】2010.03.05【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0年企业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洛政办〔2010〕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洛阳市2010年企业服务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洛阳市2010年企业服务行动计划2009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企业服务年活动,为全市确定的1152户重点服务企业解决了近600个长期困扰企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对促进全市经济企稳回升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巩固企业服务年活动成果,根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2010年企业服务年活动应在建立服务企业长效机制、服务企业工作常态化方面下功夫。
我市已对去年确定的重点服务企业进行适当调整,选定100户企业作为2010年洛阳市重点服务企业(名单附后),继续开展以服务企业为内容的洛阳市2010年企业服务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稳定”的方针政策,紧密联系我市经济发展现状,牢固树立“保企业就是保增长”的思想意识,把服务企业、推动企业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为企业办实事,围绕企业发展做文章,努力推动工业项目建设,保障企业生产要素供应,优化企业生产经营外部环境。
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常抓不懈、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为加快我市新型工业基地建设、实现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提供可靠保障。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推行投资项目“多评合一”简化和规范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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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推行投资项目“多评合一”简化和规范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2.25•【字号】洛政办〔2019〕5号•【施行日期】2019.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推行投资项目“多评合一”简化和规范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洛政办〔2019〕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推行投资项目“多评合一”简化和规范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2月25日洛阳市推行投资项目“多评合一”简化和规范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服务管理模式,提高审批效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河南省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豫发〔2017〕7号)、《河南省简化和规范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豫政办〔2017〕127号)、《河南省全面推进建设工程领域联合审验实施方案》(豫政办〔2018〕78号)、《河南省关于推行投资项目“多评合一”模式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8〕81号)和省、市《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效能、大幅缩短审批时间为目标,对投资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着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有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投资活力,有力推动全市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新型材料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新型材料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93f2da717f21af45b307e87101f69e314332fa9e.png)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新型材料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2.09•【字号】洛政办〔2018〕13号•【施行日期】2018.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新型材料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洛政办〔2018〕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新型材料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2月9日洛阳市新型材料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8-2020年)新型材料业是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基础和先导,是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竞争新优势的重要支撑。
为贯彻落实《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加快推进“9+2”工作布局实施方案>的通知》(洛发〔2017〕18号)精神,加快新型材料业创新发展,推动我市原材料产业改造提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发展现状洛阳市原材料产业基础雄厚。
近年来,随着产业转型升级的不断深化,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建材等领域的传统材料不断实现技术突破,向着航空航天、海洋工程、轨道交通、高端装备、新能源、电子信息等高端领域挺进,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新材料产业体系,拥有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铝洛阳铜加工有限公司、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等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新材料龙头企业。
2017年,全市拥有规模以上新型材料企业80余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91亿元。
虽然我市新材料业具备了一定的发展优势和产业基础,但仍存在产业规模小、自主创新能力弱、高端产品偏少、竞争力不强等问题。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推进标准化厂房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2006]147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推进标准化厂房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2006]147号](https://img.taocdn.com/s3/m/51110249f11dc281e53a580216fc700abb6852b1.png)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推进标准化厂房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推进标准化厂房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2006〕147号2006年9月12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洛龙科技园区,洛阳工业园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市加快推进标准化厂房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洛阳市加快推进标准化厂房区建设实施方案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进一步推进我市多层标准厂房建设使用工作,促进经济快速可持续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关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进标准厂房区建设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6]60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标准厂房区建设的意见》(洛政[2006]80号)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围绕“工业强市”战略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走资源节约型工业发展道路。
通过划定和推进标准厂房区建设,落实激励和约束措施,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促使我市新的大部分中小企业入驻标准厂房区进行生产,实现我市中小企业土地使用效益的明显提高和发展方式的根本改变。
二、标准厂房区建设的原则、范围和标准(一)原则标准厂房区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进行建设。
(二)范围在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南省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洛龙科技园区、洛阳工业园区以及各县(市)、涧西区、老城区、氵廛河区、吉利区等所有规划的工业区内都要按要求划定和建设标准厂房区。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重点企业提质倍增试点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重点企业提质倍增试点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da7574c3d1ec5da50e2524de518964bcf84d296.png)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重点企业提质倍增试点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8.03•【字号】洛政〔2017〕32号•【施行日期】2017.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重点企业提质倍增试点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洛政〔2017〕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洛阳市重点企业提质倍增试点行动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3日洛阳市重点企业提质倍增试点行动指导意见为加快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最大限度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现就开展全市重点企业提质倍增试点行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省第十次党代会赋予洛阳的战略定位,抓住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洛新“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的战略机遇,着力实施重点企业“提质倍增”试点行动,即以重点企业为试点,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政府为引导,通过深化企业服务、强化政策支持、创新发展模式、设定指导性目标等方式,引导试点企业实现创新能力、改革动力、运营效率和盈利水平较大提升,企业销售收入实现倍增发展,为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聚焦重点。
以重点企业为试点,围绕现代产业体系确定的“565”产业发展方向,选取产值体量大、产品结构优、创新能力强、带动范围大的优势企业,开展提质倍增行动,增强企业发展动能。
——坚持创新驱动。
健全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加强创新资源整合,推动创新政策、创新资源、创新人才向企业集聚。
全面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发展,进一步增强产业创新对企业发展的推动作用。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2年企业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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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2年企业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2年企业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2〕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洛阳市2012年企业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洛阳市2012年企业服务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开展企业服务活动,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巩固扩大企业服务工作成果,完善企业服务长效机制,推动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作风转变年”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2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2〕16号)精神,把企业服务作为解难题、促发展的重要手段,以推进企业服务常态化、制度化为核心,强化惠企政策落实,促进企业做大做强,着力解决企业运行难、项目建设难、筹资融资难、市场开拓难等发展问题,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企业服务活动,进一步完善企业服务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各项服务企业措施有效落实,不断提高企业服务水平和质量。
实现重点项目顺利推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服务效能有新提高,企业规模和实力有新提升,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有新发展;各级、各部门主动为企业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力争2012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2%;企业反映问题及时得到办理,政策范围内问题办结率达到100%。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洛阳市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洛阳市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9dd9308876fb84ae45c3b3567ec102de2bddf96.png)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洛阳市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04•【字号】洛政办[2011]27号•【施行日期】2011.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洛阳市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1〕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2011年洛阳市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2011年洛阳市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与中央企业的合作,全面提升我市对外开放水平,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1年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1〕19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按照中原经济区建设和加快构建“一个载体、三个体系”(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的要求,发挥各级政府推动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围绕重点产业发展,以项目投资、资产重组为主要形式,加强与中央企业合作,促进中央企业在我市扩大投资规模,建设区域总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和生产基地,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中原崛起和福民强市步伐。
二、目标任务(一)推动实施一批重点项目。
继续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推进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已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力争开工或启动合作项目40项以上,总投资300亿元左右。
推动在建项目早完工、早投产、早见效,巩固合作成果。
(二)洽谈签约一批合作项目。
加强与中央企业对接,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丰富合作内容。
在2011年7月底我省举办的“2011年河南省与中央企业合作重点项目签约暨部分项目启动仪式”上,力争我市新签约合作项目15项左右,总投资500亿元左右。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出资企业脱钩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5〕73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出资企业脱钩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5〕73号](https://img.taocdn.com/s3/m/d3ac43e1aff8941ea76e58fafab069dc50224793.png)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出资企业脱钩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出资企业脱钩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5〕7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出资企业脱钩改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5年7月16日洛阳市出资企业脱钩改制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大力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动市出资企业脱钩改制工作,根据《中共洛阳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十届第87期)和《洛阳市进一步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工作方案》(洛发〔2015〕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以推动市出资企业脱钩改制为着力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法按程序打造合格的市场主体,通过股权划转、重组整合、破产关闭等形式,推动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实施专业化重组整合,实现国有资本、资产、资源、资金的良性循环,提高市属国有企业活力和国有经济整体竞争力,为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原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坚持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行使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政府其他机构、部门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有效改变政企不分及企业国有资产多头管理状况,维护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统筹发挥国有资本整体经济和社会效能。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7年“放管服”改革5个专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7年“放管服”改革5个专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57befdd09a1284ac850ad02de80d4d8d15a0197.png)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7年“放管服”改革5个专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28•【字号】洛政办〔2017〕89号•【施行日期】2017.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7年“放管服”改革5个专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7〕8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2017年“放管服”改革投资项目审批专项实施方案》《洛阳市2017年“放管服”改革涉企事项专项实施方案》《洛阳市2017年“放管服”改革办税便利化专项实施方案》《洛阳市2017年“放管服”改革民生服务专项实施方案》和《洛阳市2017年“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专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9月28日洛阳市2017年“放管服”改革投资项目审批专项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5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放管服”改革5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84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遵循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总体要求,把投资项目审批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清理规范整合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建立完善市场开放公平、审批规范有序、政务服务高效的新型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推进放权彻底、监管到位、服务提升,为激发有效投资拓展空间,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二、工作目标力争到2017年底,全市投资项目审批制度进一步优化,审批前置要件和中介服务事项更加明晰规范,审批流程更加简化,办理时间进一步缩短,部门在线并联审批初步实现。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25c5a4a26529647d272852f3.png)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服务【发文字号】洛政办[2014]122号【发布部门】洛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12.20【实施日期】2014.12.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4〕1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12月20日洛阳市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企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洛发〔2014〕10号)精神,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提升企业服务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建立完善企业服务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各项企业服务措施有效落实,不断提高企业服务水平和行政服务效能;强化跟踪协调服务,确保职责到位、服务到位,主动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涉企审批事项进一步精简,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企业反映问题及时得到办理,政策范围内问题办结率达到100%。
二、重点工作(一)设立市县两级企业服务公共窗口1.组建洛阳市企业服务中心。
为企业提供创业、培训、法律、融资担保、管理咨询、人才、技术等全方位综合性服务;受理企业咨询和反映问题;负责网站、政务微博和企业微信群的发布和维护;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和完善企业服务中心,构建社会化的企业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市企业服务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2.畅通政企沟通渠道。
向社会公开专线电话、网址,开通企业服务政务微博、企业微信群等,随时接听和受理企业咨询和反映的问题,限期办理和答复,构建全天候、多形式的企业服务问题受理和服务渠道,为企业免费提供综合性信息服务。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企业服务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3.建设企业服务网络平台。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市属国有企业功能分类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市属国有企业功能分类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9a5dd25901f69e3143329487.png)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市属国有企业功能分类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国有企业【发文字号】洛政办[2016]133号【发布部门】洛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12.12【实施日期】2016.12.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市属国有企业功能分类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6〕1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市属国有企业功能分类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2月12日洛阳市市属国有企业功能分类方案为准确界定我市国有企业功能定位,有针对性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根据《国资委、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资发研究〔2015〕17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6〕112号),以及《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洛阳市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指导意见的通知》(洛政办〔2016〕8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国有企业基本类别、分类依据及分类原则(一)基本类别立足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需要,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将全市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
其中,商业类细分为商业一类和商业二类。
1.商业类国有企业。
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
商业一类国有企业,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满足一般性市场需求,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兼顾社会效益,注重经营绩效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主要包括工业和商贸类企业。
商业二类国有企业,主业处于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满足特定功能需求,以保障国民经济运行为主要目标,重点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追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主要包括政府投融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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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实
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有企业
【发文字号】洛政办[2016]61号
【发布部门】洛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7.05
【实施日期】2016.07.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6〕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7月5日
洛阳市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实施方案
为把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打好国有企业提质增效攻坚战,结合洛阳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两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五大发展理念,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抢抓机遇、真抓实干,明确目标、狠抓落实,以“创新发展一批、重组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政策,坚决打好国有企业提质增效攻坚战,努力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和效益稳步增长,为加快构建“9+2”工作布局、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企业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
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弘扬企业家精神,调动企业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生产端资源配置效率和质量。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政府组织和协调服务,加强政策引导,完善配套政策,支持和推动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
瞄准短板、查漏补缺,从面对的普遍性和深层次问题中,找准提质增效的突破口,集中力量精准解决当前的困难和问题。
着眼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凝聚共识,确立长远目标,以坚定的信心、有力的措施,从供给侧发力,从生产领域扩大有效供给,不断增强持续增长动力。
--坚持培育发展新动能与改造提升传统动能相结合。
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关键支撑,增加创新资源和技术、设备供给,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技术、产品、业态、商业模式等创新。
坚持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紧密结合,加快培育发展新产业,通过技术改造等手段激活存量资产,增强现有产业和企业发展动力,加快淘汰
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有序推进产业转移和国际产能合作。
--坚持重点攻坚与稳妥有序推进相结合。
加大行政管理、投资、价格、国企、财税、金融、社保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力度,加快形成有利于国有企业效率提升、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市场准入更加开放公平,创新活力进一步迸发。
把握好工作节奏,注重政策配合,重视补短板兜底线,防范引发社会风险,确保各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三)工作目标。
到2016年底,国有企业提质增效攻坚取得重要进展,“去降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显著改善,全市国有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上缴税金、资产总额、净资产等主要经济运行指标实现恢复性增长,供给质量和效益得到提升,力争全市规模以上国有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2%以上,工业投资增长16%,利润和税收实现正增长。
到2017年底,全市国有企业对市场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显著提高,生产经营成本和盈利水平回归合理,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适应的产业、土地、金融、财税、环保、价格等政策体系逐步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要素资源配置效率明显提升,创新能力稳步提高,新的发展动能持续壮大,形成多层次、高质量、高效益的供给体系,力争全市国有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增长不低于全市平均值,在更高的水平上实现新的发展。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国有企业供给质量。
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着力在“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上下功夫,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1. 积极化解过剩产能。
实施五大措施去除产能过剩: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高耗能行业,能耗、电耗、水耗达不到行业标准的产能,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水价;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技术、安全生产等控制指标;对存量企业中的技术
先进、生产安全、能耗环保达标的产能区别对待,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投放新产品;开展对外合作,向外转移产能,对产能压减和退出企业给予政策扶持。
研究制定处置僵尸企业专项工作方案,稳妥安置职工、处置债权债务,有序实现市场出清。
牵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环保局、安监局、质监局、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局、水务局,洛阳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2.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聚焦传统优势产业,强化科技创新的全链条设计,鼓励国有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新产品研发,支持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推动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积极推进现代创新体系建设,在高端装备制造业、石化煤化、有色金属、硅光电、能源电力、电子信息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开发战略性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
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骨干创新平台及大型骨干企业研发机构,开展共性和关键技术研究。
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创新龙头企业为主体,集中统筹配置创新资源,实现补链、延链和强链,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抓好技术改造标杆企业、技改创新示范项目和传统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建设,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快技术、产品、业态和模式创新,促进企业增加投资、降低成本、提质增效。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