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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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xx作为四川人口大市,老年人口已占全市总人口的x%。预计到2020年,xx市老年人口数量将占全市总人口的20%以上。为助推全市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3-4月,市政协组织社法群委委员先后深入通川、万源、渠县和市社会福利院就全市养老机构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截止XX年,全市已有公办养老服务机构160所(其中,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43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x个),床位1.3万余张;民办养老服务机构31所(其中,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31个),床位x余张。建成农村幸福院x个、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x个,各类养老床位总数达到2万余张。

(一)养老服务政策不断建立健全。先后出台《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x市府发〔XX)x号、《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x 市府发〔XX〕x号),明确了老年人享受优待政策的原则、对象、内容和要求及养老服务机构设立许可、投资融资、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财政补贴、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优惠扶持

政策,建立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助、运营补贴等12项补助补贴政策。其中,对依法取得许可登记的公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维修改造床位分别一次性给予每张床位不低于x万元、0.5万元补助;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一次性给予每张床位不低于1万元补助、运营补贴由各地财政支付每人每月x元;对新建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以及农村幸福院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个x万元、x万元、3万元外,还对每个床位每年给予运营补贴分别不低于x万元、x万元、x万元补贴。

(二)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健全。从走访调研了解的通川区蒲家镇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新锦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万源市社会福利中心、白沙镇敬老院、梨树乡敬老院、万源市圣福养老服务中心,渠县医养教服务中心、福尔康老年颐养中心、孝善老年公寓、碧瑶康养中心、中滩镇和三板镇敬老院及市社会福利院等养老机构来看,标明我市“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有机结合”四位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格局基本形成。具体地讲,就是我市目前既有公办养老机构又有民办养老机构,既有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又有旅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既有农村幸福院又有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三)养老服务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从硬件条件上看,全市大部分养老服务机构采用了院落式布局,其生活环境优

美、功能区域设置科学、适老化设施设备齐全。从软件条件上看,全市养老服务人员素质不断提升。一是多数养老机构(公立)院长大多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且院长年龄趋于年轻化。二是依托市社会福利院建立了xx市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每年为全市各地的养老护理员举办1-2期初级养老护理员培训班,护理员基本做到了持证上岗。三是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登记许可、建设运营、监督管理的工作流程、职能职责、权利责任明确,为全市养老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一)规划布局统筹协调不够。一是建设规划缺失。调研发现,我市养老事业起步较晚,一些县(市、区)对养老服务业规划重视不够,表现在虽然制定了中长期区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但在总体规划中确很少显现养老规划的影子,更没有结合各地人口分布、自然资源、产业布局、基础设施等因素制定出城乡养老服务业发展详规,致使已建或在建城乡养老机构布局不太合理,导致养老机构不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养老服务的需求。二是规划执行乏力。个别地方虽然在区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中考虑了养老成分,但未能严格坚持“统筹一盘棋、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原则,表现出其他项目建设挤占养老规划建设用地现象,致使需要养老建设用地时再临时另行选址,导致

养老机构设置杂乱。三是资源整合不足。一方面,在财政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各地未能完全将闲置可利用国有资产整合打造为符合养老要求的城乡养老机构,致使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的养老机构供给相对不足;二方面,受“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体制机制的影响,部门间履职只顾各自打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致使项目申报、资金使用、人才综合利用和政策支持等各自为阵,统筹协调整合政策资源难度较大,导致做大、做强养老产业难度大。

(二)社会力量参与热情不高。一方面,传统养老观念与现代养老要求差距较大,致使现代养老事业推进难;二方面,老年群体总体具有经济条件差、消费能力弱、护理难度大的特征,致使“养”与“被养”融合难;三方面,社会养老机构建设呈现运营投资大、利润低、收益回报周期长等特点,且已建民办养老机构起步阶段大部分呈亏损状态。同时,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补助政策县(市、区)落实不到位,影响了民间投资的积极性,致使社会人士兴办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热情不高。目前,我市民办养老机构有28所、床位6000余张,部分民办养老机构空床率高。

(三)建设管理规范化程度不高。一是建设档次不高。我市同全国一样,养老服务业起步较晚,养老服务业一直处于探索、试点阶段,受思想观念、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加之国家直到XX年才出台养老机构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致

使我市过去新建、改(扩)建、租借的养老机构房屋结构欠科学、功能欠合理和适老化设施设备欠完善,要全方位落实养老服务软硬件建设标准,尚有相当长的过程。二是管理服务欠规范。受自然环境、经济发展水平、顶层政策设计和思想意识等因素的影响,我市养老服务组织(企业)高水平统筹养老服务能力不足,表现为我市城市养老与农村养老联动、养老机构与社会组织联动、机构养老服务与居家养老服务联动、单一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联动、养老服务与养老信息平台联动不够,没有形成高标准、高质量集团式发展业态。同时,在国家未出台养老服务规范前,我市的养老服务一直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实践,致使养老管理服务工作较粗放,导致养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人性化管理服务水平不高。

(四)保障措施落实未完全到位。一是政策落实滞后。县级政府在安排专项资金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助、运营补贴和服务补贴以及简化养老机构申办流程、放宽准入条件的落实情况有较大差距。目前只有部分县(市、区)能够按照市政府要求,做到政策落地、优惠落地。大多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所需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因财力薄弱而没有到位,致使项目建设进度滞后。二是部门配合缺合力。目前,各地在养老规划、土地供给、水电气配建、医养结合等方面尚未健全沟通协调机制,致使养老机构建设推进不快。三是队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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