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发展困境与未来方向_杨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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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问题与对策-宁波市海曙区居家养老服务为例

当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问题与对策-宁波市海曙区居家养老服务为例

当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问题与对策-宁波市海曙区居家养
老服务为例
问题:
1. 服务质量不稳定: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商质量参差
不齐,导致服务品质不稳定,影响老年人生活质量。

2. 服务价格高昂:政府购买的部分养老服务价格高企,难以承受,特别是对于收入较低的老年人。

3. 购买流程繁琐: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流程繁琐,涉及到招标、验收等环节,增加了服务提供商和政府的成本。

对策:
1. 制定严格的服务标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时,可以先制
定一些服务标准,对服务提供商实行审核、监管等措施,从而保证
服务质量。

2. 优化价格机制:政府可以与服务提供商协商,制定价格合理,老年人能够承受的价格,并加强资金支持,专项扶持等方式,从而
降低老年人的经济负担。

3. 简化流程:政府可以简化购买流程,提高效率,减少双方时
间和成本开支。

同时,可以推行电子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互
动沟通,更加高效地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困境与突破路径

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困境与突破路径

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困境与突破路径第一篇: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困境与突破路径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困境与突破路径摘要:近年来,随着政府服务职能的转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作为一种新型服务提供方式,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

并且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也明确提出,要加大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的购买力度。

这种新型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涉及范围非常广泛,政府作为购买主体,在社会各个领域对社会全体成员提供同等的服务,为其创建同等的生活条件和发展空间。

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展开研究是建立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府服务供给量和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的现实需要。

所以本文针对当前这一热点话题进行研究。

虽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这一制度在很多地方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还是存在治理理念滞后、法律保障不健全、制度欠缺、规范不足等方面的问题,影响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成效。

所以政府要树立全新的政府购买共服务理念、加强立法、完善制度化、健全机制,以保障政府在购买公共服务方面的全面推进。

关键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困境;路径选择引言近年来,随着政府职能的逐渐转变,我国政府逐渐转变为服务型、责任型政府,而购买公共服务则成为新时期政府的主要服务职能,为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领域提供多形态的服务。

政府合理运用自身所持有的资金与资源,来满足社会公众的多元化需求,对社会公众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以此提高公众的生活质量,为社会公众参与社会活动提供条件和平台,形成新型的服务体系。

(一)选题背景和问题的提出西方国家为了解决二战后的“市场失灵”问题,所以让政府直接承担起了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福利这一任务。

而20世纪70年代以后这一制度已经成为西方发达国家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普遍做法。

也是从70年代起,西方各国对社会福利制度进行了整改,探索出多种公共服务市场化模型,而西方政府大多以合同外包的方式将公共服务分散给一些企业或社会组织去做,不再独自承担对社会公众提供福利的责任。

但政府仍作为提供福利的主体,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通过合同外包,建立合同关系,由社会组织承担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责任,而政府则负责“掌舵”,承担出资、监督、评估等责任。

浅析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浅析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浅析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摘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我国行政领域中的重大制度转型,本文首先对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背景及必要性作了简要分析,然后结合具体案例分析了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公共服务存在问题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背景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各类公共服务均由政府其延伸的企事业单位提供。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政府开始利用市场机制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但政府依然承担着提供公共服务的主要职责。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体制的不断变革,公众对公共服务需求的多样化和精细化也随之而来,如教育和特殊教育;权益维护、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残障服务、社区服务、文化与传统保护、环境和其他政策咨询等。

与此同时政府缺乏专业的处理问题的手段和能力,可谓是有“专职”而无“专业”,政府自身的成本、效率、专业化程度等方面问题限制了其提供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这必然与公众对公共服务需求的日益增长产生矛盾。

政府将采取何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来解决这一矛盾呢?在不断的实践摸索中,政府提出了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

所谓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政府将原来由其直接举办的、为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

此种模式能够在降低政府运营成本的同时向公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尤其是社会组织专业化的人员队伍,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提供专业的服务。

政府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可以促进转变政府职能,促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本质上是公共服务的契约化,这样会使政府从传统的应接不暇的事务管理中解放出来,摆脱我国机构改革中先精简再膨胀的窘境,真正为建立“小政府,大社会”打下基础。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模式已是大势所趋,且近年来政府的一些做法也表明政府在从直接提供公共服务向公共资源协调者的角色转变。

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困境及对策

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困境及对策

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困境及对策作者:陈芳玲来源:《经营管理者·上旬刊》2017年第09期摘要: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新理念、新机制,正逐渐成为各国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大主流方式。

然而,由于我国政府探索购买公共服务的起步时间较晚,这一新机制在实际运行中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本文分析探讨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旨在为我国政府更有效地践行这一新理念提供一些启发。

关键词:政府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改革的《决定》指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

”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将成为各地方政府公共服务改革的主要思路之一。

一、我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现状1.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内涵界定。

学者们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内涵的表述存在差异,综合种种观点,笔者认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内涵具有以下共性:第一,购买主体是承担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政府;第二,购买对象主要是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非营利组织;第三,购买方式为将政府的生产职能与供给职能区分开,依靠市场和社会直接生产公共服务,而政府则通过政策安排和预算安排实行间接生产。

2.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主要内容。

王浦劬对实践中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概括,如下表1-1。

从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来看,目前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主要集中在社区服务与管理类方面。

3.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主要模式。

依据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和社会组织之间的竞争程度这两个要素,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基本模式包括以下三种:(1)依赖非竞争性购买(形式性购买)。

政府由于机构编制、专业能力等局限性不能充分行使公共服务职能,因此成立或资助社会组织以使其代行部分职能.社会组织在决策、资金等方面独立性不足,受政府行政干预影强烈,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主体间的依赖性必然导致程序上的非竞争性。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现存问题与完善建议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现存问题与完善建议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现存问题与完善建议中国财政杂志社㊀季建辉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一个历史发展趋势ꎬ近几年ꎬ我国开始全面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ꎬ从政府推进购买公共服务运作情况来看ꎬ各地实践活跃ꎮ浙江㊁福建㊁江苏等地都纷纷出台了有关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各项政策措施ꎬ进一步明确要求ꎬ提高了政策的可操作性ꎬ很多设区市也结合当地实际ꎬ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ꎮ为了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其中的积极性ꎬ尤其是发挥中介服务组织在公共服务体系改革中的积极作用ꎬ很多省(市)还安排专项资金ꎬ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ꎮ在取得阶段性进展和成效的同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ꎮ对此ꎬ本文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现状与问题进行分析探讨ꎬ并提出几点建议ꎮ一㊁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现存的主要问题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一种新型的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ꎬ目前ꎬ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初步建立ꎬ但有的地方还未完全适应新的形势ꎬ实际工作比较被动ꎬ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ꎮ一是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狭窄ꎮ目前基层政府提供的公共公益服务中ꎬ能向社会力量购买的服务项目仍然较少㊁占比低ꎬ大部分公共公益服务仍由相应的事业单位具体承担ꎮ二是政策理解与执行还不到位ꎮ事业单位改革滞后ꎬ一些地方存在养机构养人但不办事的情况ꎬ如某县体育馆设编又聘用临时工承担工作人员分内事ꎻ公办老年公寓经营差被私企承包ꎬ原有人员仍保留事业编ꎻ档案局把档案整理工作外包等ꎬ以政府购买为由套取财政资金的现象依然存在ꎮ对政府购买项目㊁专项资金以及PPP合作项目界限模糊ꎬ职责不清ꎮ三是主动改革意识不强ꎮ即使公开招标项目ꎬ有的地方政府仍依恋于传统模式ꎮ如针对市政规划设计项目ꎬ供应方认为既然政府购买形式提倡灵活多样ꎬ该项目如果留给某单位效果会更好ꎬ因为长期合作的对方能够很好理解意图并达到效果ꎮ而通过公开招标ꎬ结果可能会既增加工作量又花费更大的成本ꎬ因此对改革会产生一定的抵触情绪ꎬ主动改革的动力不强ꎮ四是社会组织承接能力不足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需求与能够承接的社会服务机构存在力量和分布不匹配ꎮ有些领域ꎬ社会服务机构出了集中扎堆的情况ꎬ如会计师事务所㊁律师事务所等市场承接能力相对过剩ꎬ而有的服务领域承接力明显不够ꎬ尤其是基层专业技术力量仍很薄弱ꎬ政府大规模实施公共服务委托或外包的承接能力远远不足ꎮ五是监督评价机制不完善ꎮ目前还未建立全面有效的监督评价体系ꎬ公共服务的特性难以以量化的指标对其进行科学评价ꎬ更多只是关注财务指标ꎬ而对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很少测评ꎮ由于评价标准体系尚不完善ꎬ政府部门往往难以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有效的㊁全程的评估和监管ꎬ不可避免地存在主体责任不清晰㊁出了问题则互相推诿的现象ꎬ不利于购买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提升ꎮ二㊁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动力不足的主要原因分析(一)主动参与意识差一是目标错位ꎬ工作流于形式ꎬ一些地方将其当作一项体现地方政府政绩的活动ꎬ导致公共服务质量未能2018年第35期/总第2883期达到预期效果ꎮ二是责任心不强ꎬ相关岗位人员流动频繁ꎬ缺乏传帮带的责任心ꎬ影响了工作的连续性ꎮ三是人员素质提升没有及时跟进ꎬ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转变ꎬ给相关部门和人员提出更多㊁更高㊁更新的要求ꎬ人员素质提升的不足ꎬ会一定程度影响到政府对公共服务购买的质量ꎮ四是对基层政府开展财政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缺乏具体㊁系统的指导ꎬ在实务操作中遇到问题往往找不到解决的路径ꎮ(二)社会组织不健全在很多发达国家ꎬ不管是监督管理还是社会上的法律援助ꎬ基本都由社会组织来承担ꎮ据不完全统计ꎬ在发达国家ꎬ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的数量一般都要在50个左右ꎬ例如美国每万人拥有52个社会组织ꎬ法国每万人则高达110个ꎻ在发展中国家ꎬ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的数量一般也要超过10个ꎬ例如巴西每万人拥有13个社会组织ꎬ阿根廷每万人拥有25个ꎮ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相对还比较滞后ꎬ我国每万人拥有的社会组织数量则不足5个ꎬ不仅总量小ꎬ且结构不合理㊁人才不足㊁地区分布也极不均衡ꎬ部分社会组织存在服务的专业性欠缺㊁规范性不足㊁公信力不够㊁过度追逐利润等诸多问题ꎬ内部管理尚不健全ꎬ加上基层政府市场管理经验的不足ꎬ极可能造成投入成本不降反升㊁质量不升反降的尴尬局面ꎮ(三)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尚未建立近年来ꎬ虽然我国财政法制化进程在加快完善ꎬ财政部也制定了一些具体财政支出领域的绩效评价办法ꎮ如推行预算绩效管理㊁构建绩效评价体系等ꎬ至今仍没有全国性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规范法律法规的出台ꎮ由于未建立统一㊁专业㊁规范的绩效评价标准体系ꎬ各绩效评价办法的要求也不尽相同ꎬ一些地方财政部门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时缺乏刚性ꎬ评价流程和标准也不尽规范和统一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作为一项重要的财政支出ꎬ无论是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类项目ꎬ还是社会管理服务类ꎬ或是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类项目ꎬ由于缺乏科学㊁全面㊁统一的系统性评价和强有力的监管ꎬ很难开展专业绩效评价ꎮ多数只能是沿用传统的调研考察等简单方式对服务项目进行简单评估ꎬ严重影响了绩效评价作用的发挥及公共服务质量的提升ꎮ三、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建议(一)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ꎬ创新发展社会管理方式一是对基层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ꎬ对具有推广价值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进行重点宣传ꎬ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ꎬ为全面推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提供借鉴ꎮ例如ꎬ近期推出的河南省救助基金购买服务经验ꎬ具体内容是河南省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运作管理中将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原农险)确定为全省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等业务的具体承接单位ꎮ由中原农险专业的服务团队ꎬ办理医疗审核㊁诉讼追偿等专业的服务事项ꎮ同时ꎬ利用中原农险完善的网络优势ꎬ通过连接其在各市县的救助服务站点形成机制保障ꎬ较好地实现了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 应救即救 体系的建立ꎮ新模式从2016年3月18日正式启动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ꎬ截至2016年底ꎬ共参与挽救了1604位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ꎬ帮助了1500多户道路交通事故受害家庭度过时艰ꎬ当年的资金使用总量是前5年总和的1 14倍ꎬ远居2016年全国救助基金使用量前列ꎮ这种 统一政策㊁分级筹集㊁购买服务㊁分级管理㊁分工负责 的公共服务管理新模式ꎬ彻底改变了我们原有的直接由政府养机构㊁养人来办事的传统模式ꎬ既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监管效率ꎬ强化了对救助基金的筹集㊁核算㊁监督和指导ꎬ又充分发挥了社会组织作为专业服务机构的资源优势ꎬ同时还强化了相关政府部门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的主体责任ꎮ二是分行业㊁分部门㊁分系统ꎬ抓紧制定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办法ꎬ严格操作流程规范采购运行程序ꎬ尽快形成一套科学合理㊁与相关规则衔接配套的制度体系ꎬ制定购买教育㊁科技㊁卫生㊁环保㊁养老㊁文化㊁体育㊁社区等公共服务的具体办法措施ꎬ细化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ꎮ如四川省2016年6月出台了«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ꎬ对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作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ꎬ将社会对公共服务的需求调查与评估作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一项固定流程ꎬ并且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现存问题与完善建议决定采购与否的一项先决环节ꎬ初步建立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需求调查㊁论证及其动态调整的科学机制ꎬ使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内容不断得以提升和完善ꎮ(二)进一步激发社会服务机构活力ꎬ推动政府购买服务一是落实财税支持政策ꎬ扶持一批品牌性社会服务机构ꎬ对符合条件的社会服务机构专门人才给予相关资金及政策支持ꎬ真正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ꎬ形成并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健康发展的格局ꎮ二是加强社会组织资源库建设ꎮ例如浙江省各级民政部门于2015年8月启动了2015年度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的编制工作ꎮ按照自愿申报㊁择优推荐的原则ꎬ最终全省确定了3996家服务能力较好㊁运作比较规范的社会组织列入了各层级目录ꎬ向社会进行推荐ꎬ大大扩充了有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能力的社会组织的资源库ꎬ为政府购买服务向 点单 式购买模式的转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ꎮ三是通过多种形式吸引民间资本向社会服务领域流动ꎬ有序引导民间力量的参与ꎮ在有序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过程中ꎬ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ꎬ逐渐形成一定的市场竞争ꎬ使公共服务的提供真正达到的公开公平㊁价格合理㊁质量最优ꎮ四是正确处理好政府㊁市场㊁社会三者关系ꎬ通过改革体制机制ꎬ激发社会组织的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ꎮ从支持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㊁完善财政税收支持政策㊁完善人才政策㊁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等方面提出了完善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ꎮ(三)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转型ꎬ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事业单位是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优质资源ꎬ目前事业单位改革未到位并不意味着财政购买服务工作无法开展工作ꎮ例如ꎬ安徽合肥市已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转型对接政府购买服务ꎬ明确提出ꎬ将原经由编制管理部门核定过的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管理人员和聘用人员重新核定ꎬ对相关岗位新近补充人员及原执行政府购买服务标准的人员一律采取第三方人事管理模式ꎬ对原来就采用直接聘用方式管理的人员也逐步转变为第三方人事管理ꎮ截至2016年9月ꎬ合肥市本级已重新下达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控制数2263名ꎮ借鉴合肥市的经验ꎬ实行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购买服务ꎬ既是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转型发展ꎬ也是深入推进财政购买活动的举措ꎮ在政府购买服务运作时ꎬ一是要合理界定政府和社会组织在承担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责任边界ꎬ推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改革向深度和广度发展ꎮ二是要紧密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转型ꎬ严把审核关ꎬ以防出现在积极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同时ꎬ现有的公益类事业单位供给能力又大量闲置的现象ꎮ三是要尽快推进相关社会组织与政府的脱钩ꎬ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的行业诚信建设和从业自律建设ꎬ强化主体责任ꎮ(四)进一步加强监管ꎬ完善评价机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监督涉及多种因素ꎬ各个环节都可能出现问题ꎬ为提高资金效率㊁保证购买服务的公正㊁公平ꎬ整个购买过程都需要专业机构参与监督ꎮ在购买服务的过程中ꎬ可分别从事前㊁事中㊁事后三个阶段加强监督ꎮ一是通过及时向社会公布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年度指导目录 ꎬ建立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目录库等措施建立事前监督机制ꎻ二是通过跟踪检查办事程序㊁规范协议签订㊁严格合同执行㊁完善信息公开等方式ꎬ促使政府建立购买公共服务内部管理模式ꎬ对政府购买服务的过程中进行监督ꎻ三是要建立科学有效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监督评价体系ꎬ通过由政府㊁社会公众以及专业社会机构组成的综合性评价机制ꎬ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ꎬ为政府改善购买决策提供有效信息ꎬ为群众提供更多㊁更优质的公共服务产品ꎮ(责任编辑:甘㊀伟)。

公共服务项目制购买的功能、困境与出路

公共服务项目制购买的功能、困境与出路

公共服务项目制购买的功能、困境与出路作者:徐勇来源:《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2022年第03期[摘要]公共服务项目制购买是当下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形式。

与税收减免和直接的财政拨款相比,其在助力政府进行有效管控与催促社会繁荣方面有着更强的工具优势。

实践中,公共服务项目制购买中的行政化、碎片化与基层粗放式的综合治理,强化了政府的社会管控职能,却阻滞了社会组织整体、可持续与自主化发展,影响了公共服务供给的专业化水平与社会建设的全面推进。

为此,公共服务项目制购买需分别处理好专项购买与整体治理、分类购买与分层治理、项目规制与能力培育、项目购买与社会自治之间关系。

[关键词]项目制;购买;困境;出路[中图分类号]F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071(2022)03-0082-07项目制肇始于20世纪90年代开启的财税体制改革,是按照中央政府意图,自上而下以专项化资金方式进行资源配置的制度安排[1]。

虽然源于财税体制改革,但经济增长的结构性压力和公共产品与服务的发展需求共同推动了项目制的大规模发展[2],使其实际功能溢出单纯的财政体制,成为自上而下工作部署和任务实施的一个重要形式以及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联系的重要桥梁。

据此,甚至有学者认为中国出现了“项目治国”现象[1]。

进入21世纪以来,学界对项目制多有研究,集中讨论项目制的治理优势、央地关系、实际运行、典型问题、优化路径等议题。

虽然地方政府也经常采用项目制方式提供公共服务和开展社会治理活动,且很多公共服务购买活动亦通过项目制方式展开,但地方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制购买并没有引起学界的足够关注,尤其缺乏政策工具视角的研究。

那么,项目制在公共服务购买中是如何呈现的,公共服务项目制购买有哪些具体的政策功能,相对其他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来说有哪些比较优势,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又存在哪些问题,以及如何优化公共服务项目制购买,是完善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提升我国民生福祉水平的重要议题。

地方政 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问题探究

地方政 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问题探究

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问题探究在现代社会,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已逐渐成为一种常见的治理方式。

通过这种方式,地方政府能够借助社会力量,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满足民众日益多样化的需求。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

首先,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界定不够清晰。

在一些地方,对于哪些公共服务适合购买,哪些应该由政府直接提供,缺乏明确的标准和界限。

这就导致了部分本该由政府承担核心责任的服务被推向市场,而一些市场难以有效提供的服务却被盲目购买,造成服务质量下降和公众利益受损。

其次,购买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较为突出。

地方政府在购买公共服务时,往往对服务提供者的真实能力、信誉和服务质量了解不够充分。

而服务提供者则对政府的具体需求和期望把握不准确。

这种信息的不畅通,容易引发服务提供者为了中标而过度承诺,实际执行时却无法兑现,或者政府在选择服务提供者时出现误判,导致资源浪费和服务效果不佳。

再者,购买公共服务的质量监管机制不完善。

在服务提供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手段,政府难以对服务质量进行实时监控和有效管理。

有些服务提供者为了降低成本,可能会偷工减料、缩减服务内容,而政府却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从而影响公共服务的整体质量和公众满意度。

此外,购买公共服务的成本控制存在困难。

一方面,在招标过程中,可能由于竞争不充分或者其他不正当因素,导致购买价格过高;另一方面,在服务提供过程中,由于监管不力或者服务变更等原因,可能会产生额外的费用,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

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地方政府在购买公共服务时,缺乏对服务的长期规划。

一些地方仅仅关注短期的服务需求和解决眼前的问题,而没有从长远角度考虑公共服务的发展和布局。

这可能导致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受到影响,无法满足民众长期的公共服务需求。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明确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标准。

地方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深入调研和分析民众的公共服务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购买目录和标准。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现实困境与创新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现实困境与创新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现实困境与创新作者:顾进锋来源:《财会学习》 2017年第18期文 / 顾进锋摘要:本文主要针对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现实困境与创新为切入点进行分析,结合当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现实困境为主要依据,从加大承接主体的培育力度、引入项目管理概念、完善法律机制、推进购买范围、提升购买人员素质与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与研究,主要目的在于更高效的提出购买公共服务法律机制,进而确保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行为。

关键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现实困境;优化路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对于我国政府发展至关重要,由于它的存在能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和市场化的规范形式,成为政府具有共识性的实践与决策。

但是,基于当前社会形式不断革新的条件下,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面临众多现实挑战,需要针对于当前所面对的困境进行深入研究,进而提出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对应策略,从而确保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健康长远发展。

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包含的典型问题( 一 ) 有关于购买制度问题开展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是需基于切实可行的机制以及有效的规范作为基础,在实际开展工作中需通过完整的指令与高效的机制来规范购买行为。

政府购买的机制有待完善。

行之有效的预算管理对于提高资源利用率而言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同时也是提高采购效率的关键。

但目前有很多政府部门在开展购买公共服务时出现预算机制不合理的现象;欠缺审核与监控机制。

因购买公共服务的控制力度不足,在开展评审工作时需评审之间的关系,由于我国当前政府部门有关于内部评审与人员还存在诸多问题,使得其服务工作开展受到较大影响,无法实现预期的评审效果。

( 二 ) 购买者与资金问题目前,我国政府部门在开展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时,因为资金来源比较单一,特别是基层部门的现象更为严重。

在 2015年 12 月,我国出台了与地方政府债务相关的规定,把地方政府中含有的债务与财政预算相结合,利用政府购买的方法来实现公共服务工作开展的目的,这就意味了上级部门所提供的融资途径不再拥有政府融资的权责,此规定的出现使得基层政府无法向上级部门进行借款。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基本方式、现实困境和路径选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基本方式、现实困境和路径选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基本方式、现实困境和路径选作者:杨林来源:《商情》2015年第07期【摘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已成为一种世界性的制度安排。

但其经济效率仍待检验,同时存在缺乏竞争、机会主义、供应商垄断等风险。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应建立基于责任的风险防范框架,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的风险清晰可辩,应尽快出台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其进行规制,同时发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所需的组织和社会环境。

【关键词】公共服务,竞争,风险,路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

这是我国第一次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提到国家改革的层面,将其作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

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基本方式自新公共管理运动以来,国外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进行了30多年的探索,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适当范围、基本方式进行了摸索。

从各国实践来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主要有合同外包、公私合作、政府补助、凭单制等方式。

(一)合同外包。

合同外包就是在政府付费的情况下引入市场机制。

合同外包可以运用到环保、医疗、社会保障、道路交通、通信等领域。

根据竞争的程度,合同外包可以划分为竞争性购买与非竞争性购买两种。

(二)公私合作。

公私合作是指政府与企业、社会力量联合生产公共服务的模式。

公私合作的主要形式包括BOT 模式(建设—经营—转让)、BTO 模式(建设—转让—经营)、LBO 模式(租赁—建设—经营)、BOO 模式(建设—拥有—经营)、BBO 模式(购买—建设—经营)、TOT 模式(移交—运营—移交)等。

(三)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就是政府对生产者实施补助。

补助的形式有资金、免税或其他的税收优惠、低息贷款、贷款担保等。

(四)凭单制。

又称消费服务券或代用券。

凭单是政府发给居民的公共服务消费凭证,可使居民凭券在市场上自由选择补贴的公共服务或物品。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现状、成因及改进对策研究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现状、成因及改进对策研究
2 . 2存 在 的 问 题 我 国的 政 府 购 买 公 共 服 务 存 在 着 两 点 较 严重 的 问题 :
第一 ,购买公共服务的规模 过小。我 国 2 0 1 1年政府 购买公 共服 务 的规 模 仅 占 当年 G D P的 0 .2 4 % ,这 一 规 模 与 发 达 国 家 相 比 明显 要 小 得
多 ,也 难 以满 足人 民 日益 增 长 的 对 公 共 服 务 的 追 求 。 第 二 ,购 买 公 共 服 务 的 结 构 不 合 理 。 我 国 政 府 购 买 的 公 共 服 务 主 要 局 限 于 居 家 养 老 、社 区 、社 工 等 少 数 服 务 领 域 ,而 对 于 公 共 教 育 、科 学
笼统地说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购买主体就是政府 ,但是对 于不 同 类型的公共服务 ,仍有必要清晰界定具体是哪一类政 府部 门需要 向社会 力量购买其所需要提供的公共服务。 基 础 公 共 服 务 :一 个 地 区 内 的 基 础性 公共 服 务必 须 具 有 同 质 性 、衔 接性 ,因此一个地区内的基础性公 共服务的购 买主体 ,必须是该地 区范 围 内的 最 高 一 级 政 府 。 由 该 地 区 内最 高 一 级 政 府 出 面 ,把 本 辖 区 内 的基 础 性 公 共 服 务 生 产 和 提 供 市 场 向 社 会 力 量 开 放 ,通 过 招 标 采 购 的 方 式 统 购买基础性公共服务。 经 济 服 务 :经 济 服务 的 供 给 可 以 全 面 向社 会 力量 开 放 ,并 且 由 于 经 济服务的多样性、灵活性 ,其购买主体 可以为各 经济 领域 、各地 区的各 相关政府部门 ,各相关部 门在 自己所管 辖 、服务 的领 域 、范 围内直接购 买 由社会力量提供的经济服务。 社会服务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 口流动性的增强 ,社会 服务越 来越要求专业化 、跨 地域。因此 ,社会服务的购买主体 应为一个 较大区 域内的各专业主管部门 ,由该地 区的各 专业 主管部门出面 ,把本 地区 内 的某项社会 服务向社 会力 量开放 ,并由该 主管 部门负责向其专业领 域 内 的优质企业购买所需的社会服务。

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困境及化解

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困境及化解

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困境及化解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全球化、信息化、市场化,西方各国相继进入了以打破传统的公共服务垄断供给为特征的政府改革时代。

纵观这场改革,公共服务市场化在有效改善各国公共服务质量的同时,也给世界产生了广泛、持续性的影响。

我国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在政府垄断的公共服务领域,仍然普遍存在着服务水平低、服务质量差等弊端。

因此,分析和评价西方公共服务市场化方案,借鉴其经验,反思其教训,对于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以市场为导向的公共服务改革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发展现状公共服务市场化是将原来由政府承担的一部分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给私营组织和第三部门,即从公共服务完全由政府机构或国有企业提供转变为调动社会的力量由社会自治和半自治组织以及私营企业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

这些私营企业、非政府组织都成为了公共物品和服务的供给者,为提供相同的公共服务而展开竞争。

政府则通过对社会力量的引导、组织、管理来实现公共服务的市场化,从而在不扩大政府规模、不增加政府开支的情况下改善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率。

我国在公共服务市场化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

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融资体制方面,逐步放宽了外商以及国内民营企业直接投资基础项目的限制。

二是实行政企分开,进行公司制改造,打破垄断,促进竞争。

三是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环境保护等领域部分地引入市场机制。

四是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政府采购制度。

五是在社区服务方面,采用政府购买的方式,委托第三部门提供服务。

目前,在公用事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邮电通信、铁路电力等行业,政府独家垄断的局面正在被打破,在投资、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民间资本开始纷纷介入,公共服务市场化的趋势已经形成。

但是,我国政府推行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时间较短,涉及的领域也较为有限,在一些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仍然基本实行垄断经营,市场化份额比较小。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1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1.1购买项目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项目可以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但目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这一新的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较为新颖,在我国起步较晚,国家和地方政府都处于摸索阶段,社会各界及公众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这一模式也不太了解,传统观念尚未转变。

目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项目仅涉及到养老助残、社区服务、医疗救助几个基本的公共服务领域,而在教育、文化、住房等主导型的公共服务领域却没有涉及,涉及的项目相对较少。

1.2购买投入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属于政府采购的一部分,政府采购资金本就十分有限,采购重点主要放在物资领域,用于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资金投入相对较少。

而且,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尚是一个崭新的领域,处于试点摸索阶段,政府更不可能将采购资金过多地放在一个尚不知效果如何的新领域。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应建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但目前国内大多数地方政府都没有建立这项专项资金,只能使用部分福彩公益基金。

1.3购买效益不高由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这一管理观念较新,政府各级部门及工作人员对此还不能完全理解透彻,认知度不高,不知道自己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应该做些什么,或者能够做些什么。

政府各级部门及工作人员对购买公共服务认识不透彻,就无法认清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这一模式的优越性,也就没有足够的动力去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导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宣传力度和执行力度不够。

而且由于在我国长期以来都是由政府直接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一旦将这种模式转换为由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等社会力量来提供公共服务,民众一时之间很难接受,也很难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这一模式进行信任。

1.4社会组织发展不完善要想承接公共服务的供给职能,社会组织就必须要强大,但目前社会组织发展还十分欠缺,不仅总量不足,还有不少社会组织规模较小,发育不健全,严重缺乏自主性和服务性,根本无力承接公共服务供给工作。

就算较为成熟的社会组织也常常由于组织的运作能力有限,不能充分动员有利的社会资源,承接公共服务的能力相对不足。

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研究与探讨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存在的间题及对策□沈阳周磊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创新举措于1994年在深圳首次尝试,随后施行范围不断扩大到北京、上海、深圳、广东、湖北、福建等省市。

虽然各地方政府在开展购买公共服务时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绩,但购买过程中依然存在购买流程不规范、承接主体能力不足、绩效评价监督机制不健全等一系列的问题。

如何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越来越高的要求,就需要我们逐步解决政府于实践过程中存在的这些现实问题。

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内涵和模式1.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内涵。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就是政府把原来为了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所直接提供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相关企业或社会组织来完成,并根据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特定的标准进行坪估后支付一定的服务费用,是一种新型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O 在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与政府采购其实本质上差别不大,我们可以将其作为一种特殊的采购行为纳进到政府采购的范围。

长期以来,传统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不但阻碍了公共服务的多样性,还降低了其供给效率。

政府应该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采取特许经营、委托授权、志愿服务等方式来提供质量更高、服务更好的公共服务。

①公共服务的购买主体。

公共服务的购买主体一般是指政府各级行政机关或者是受政府委托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②公共服务的承接主体。

公共服务的承接主体一般是指接受购买主体的委托向社会公众直接生产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与企事业单位。

③公共服务的消费主体。

公共服务的消费主体一般是指公共服务的使用者,也可以说是全体社会公众。

2.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模式。

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一般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①定向委托的方式,是指在已有合作的基础上或者具备承接条件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中选择较优秀的一家,承接主体以定向投标的方式购买公共服务项目;②公开招标的方式,是指政府先行确定公共服务项目的各项硬性指标,然后通过公开招标让社会组织或者企事业单位参与竞争”政府选择其中一方作为承接主体;③合作的方式,是指政府与各社会力量就某些公共服务项目进行合作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双方不仅有共同享受收益的权利,也有共同承担风险的义务;④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是指政府直接约请三家以上的潜在承接主体,就公共服务项目的承接进行专门性谈判的方式;⑤直接资助的方式,是指政府通过经费补贴或者优惠政策扶持等形式对承担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给予一定的资助。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研究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研究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研究随着社会进步和民众对公共服务需求的增加,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已成为全球范围内广为接受的模式。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现状、问题及未来发展方向。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政府通过与营利机构或非营利机构签订合同,将部分公共服务事项外包给这些机构,由其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

在国际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已经得到广泛认可,并在实践中取得了不少成功经验。

在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历史还比较短,但其发展速度很快。

目前,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已涉及到多个领域,例如教育、医疗、养老等。

在政策法规方面,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程序、标准等。

在实施效果方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

以北京市为例,该市在养老服务领域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使老年人得到了更加全面、专业的服务。

在社会反响方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和支持。

然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在定位方面,政府往往将购买公共服务视为一种财政投入,忽视了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

其次,在标准制定方面,尚未建立起完善的标准体系,导致政府在选择服务提供商时缺乏科学依据。

此外,在监管机制方面,还存在监管不力、信息不透明等问题,可能引发服务质量低下、资源浪费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解决方案。

首先,应明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定位,将其作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高民众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

其次,应建立健全的标准体系,制定详细的服务质量标准和监管办法。

此外,应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服务提供商的考核和评价,确保服务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本文通过对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研究,总结出以下结论。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一种高效、创新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有助于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社会和民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

然而,在实践中还存在定位不清、标准不全、监管不力等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应明确购买公共服务的定位,制定完善的服务质量标准和监管办法,并加强对服务提供商的监管和考核,以实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购买的现状与未来策略设计

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购买的现状与未来策略设计
级政 府 。 重 视 ,并 运 用 于 实 践 中 。财 政 支 持 弱 化 是 促 使 政 府 购 买 公
对于 “ 府购 买公共 服务 ”这 一概念 , 政 不同学 者给 出的定 义不尽 相 同 。笔 者较 为认 同 以下这个 说法 : “ 府将 原来 由政府 直接 政
共服务的主要原因之一 。 ( )对城市基层政府 的政治压 力强化 二 基层政府 购买 公共服务源 于中 央或上级政 府对 基层酌
基 层 政 府 公 共 服 务 购 买 的 现 状 与 未 来 策 略 设 计
文 \ 王枫 云 \W n e g u \广 州大学 公共管理 学 院副院长 ,教授 、管理学 博士 a gF nyn 林 志聪 \ L n Z i o g\ 广 州大学 公共管理 学 院 i h cn
导读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我 国政府行政改革 中重要的制度创 新,对减轻 政 府公 共服务供给 负担、提高公共服务效率有着 十分重 要的意义。 目前,我国 城 市基 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还处于探索 阶段 ,实践 过程中还存 在着这样或那样 的问题 。对 城市基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缘起 与现 状进 行分析,进而设计出我国
城 市 基 层 政 府 可 以界 定 为 : 辖 市 、省 会 城 面 ,分 税 制 实 行 以 后 ,基 层 政 府 财 政 收 入 支 配 权 得 到 一 定 直 市 、地 级 市 、县 级 市 等 各 种 不 同等 级 的 城 市 B N 强 , 但 存 在 着 基 层 政 府 财 权 与 事 权 不 对 称 的 问题 ,使 0 , 政 府 下 辖 的 区 级 政 府 以 及 不 设 区 的 县 级 市 政 得 基 层 政 府 没 有 足 够 的 财 政 预 算 来 提 供 相 关 公 共 服 务 ,而 府 , 如 北 京 市 的 朝 阳 区 政 府 、广 州 市 的 天 河 基 层 政 府 又 得 不 到 中 央 和 上 级 政 府 充 足 的 财 政 支 持 。基 层 区政 府 、惠 州 市 的 惠 阳 区 政 府 、江 苏 省 的 江 政 府 支 出 日益 增 加 与 中央 和 上 级 政 府 财 政 支 持 不 足 之 间 的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研究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研究

2017年第9期123热点透视摘 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提升政府管理能力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途径。

目前,我国政府在购买项目的选择、市场准入、服务的监管体系及社会组织管理上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存在着潜在的风险,而且购买服务并不一定能够提升政府管理能力。

为摆脱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困境,需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选择机制及完善公共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第三方监督机制,提升政府的合同管理能力。

关键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现实困境 政府管理DOI:10.16722/j.issn.1674-537X.2017.09.045一、研究现状我国地方政府从20世纪90年代左右开始探索购买公共服务的试点,购买公共服务的制度也随着购买范围、方式的扩大而逐步完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强调了政府应积极推进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引入竞争机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随着我国不断深入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推进而不断发展。

国内外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研究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购买的模式、范围、内容及质量等。

我国学者何艳玲、钱蕾认为虽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及内容界定不够明确,但可以明确影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因素。

通过梳理现有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文献,可以发现,现有的研究大多从微观的层面出发,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加以研究,忽略了宏观层面的研究,而且通过研究各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经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公共服务的项目短缺、服务质量及效率等,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项目的选择、监督机制及市场准入机制不完善等。

尽管国内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相关研究相对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但相关的研究都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问题提供了具有研究及实践的价值。

通过查询中国知网,以“政府公共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关键词,检索的数据多达4681篇,将其研究方向设定为“行政管理”的数据为1590篇。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现实困境与未来趋势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现实困境与未来趋势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现实困境与未来趋势作者:齐海丽来源:《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2年第06期[摘要]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公共服务实现了权威治理向合同治理模式的转变。

在这一转变过程中,我国地方政府公共服务经历了由政府垄断向政府购买的跨越。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既有国际经验的借鉴,也有对国内国情的分析和社会组织自身优势的考量。

政府购买服务面临着态度困境、监督困境和能力困境。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要坚持市场化导向、规范化操作、专业化管理的原则。

[关键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制治理;社会组织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0X(2012)06-0045-05一、问题的提出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公共政策的制定者,政府最基本的职能就是供给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为此,如何提升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与效率,也是政府一直追求的目标。

20世纪70年代的新公共管理运动蕴含着丰富的契约管理思想,在这种运动的影响下,政府的管理模式也实现了从权威治理到合同治理的转变。

西方国家的合同制治理以及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已经取得了成效。

我国面临的社会环境与西方国家明显不同,必须在分析国情的基础上,探索公共服务供给的新模式。

由于我国民间组织的独立性、自主性不强,故而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更为适用。

政府购买服务是诞生于西方社会的一项政府实行社会公共管理的措施,指政府在社会福利的预算中拿出经费,向各类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社会机构,直接拨款资助服务或公开招标购买社会服务,是一种“政府出资、定向购买、契约管理、评估兑现”的政府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

政府购买服务体现了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精神,政府由此达到削减经费、降低成本、增强能力的行政目标。

我国自上世纪末引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目前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已形成广泛共识。

北京、福建、河南、广东、湖南等省都相继开展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工作,而上海、无锡、深圳等地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并总结出了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现状及问题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现状及问题
二是政府购买服务的运行机制不完善,缺乏系统性和长远规划。首先,购买服务的范围不明确。目前,政府购买服务尽管涉及领域较广,但在教育、文化等主导性公共领域购买的服务较少。各地对项目选择的原则、标准、条件都不统一,政府购买什么类型的服务项目、购买多少、怎么购买等都还存在着一定的随意性,缺乏完善的项目选择机制。其次,购买服务的招投标机制有待规范,公开、公正的招投标信息发布制度,严格的投标方资格审查制度以及招投标的方式、程序和评估规则都需要进一步完善。最后,有效的资金保障机制亟待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资金没有列入财政预算,政府各部门之间缺乏统一协调的意见和行动,对资金安排造成困难。
建立监督评估机制,为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是解决“谁来监督”购买服务的有效保障。要发展由独立的第三方监督机构、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专家监督所构成的多元化的外部监督机制。在内部监督方面,要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财政与财务管理办法,研究细化和完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拟定将购买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的具体条件、程序和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与部门预算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衔接问题,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制度化安排和规范化运行。同时,严格绩效评价机制,是解决“如何考核评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重要措施。要建立健全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确保群众享受到丰富、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三是社会组织发展不平衡,政府购买服务领域竞争乏力。政府购买服务无疑将为社会组织成长带来巨大机遇。但从目前状况来看,现有独立社会组织发展缓慢,自身实力弱小,,无法承接所有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社会组织发育不成熟与承接能力不足,成为制约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因素。
当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现状与问题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困境与思考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困境与思考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困境与思考作者:安然张亚峰周虹艺来源:《东方教育》2016年第10期摘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市场化的产物,是当前政府采购的重要组成成分。

当前,我国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存在一些问题,缺乏相应法律法规与完善的制度设计,有限的开展领域和范围,购买过程不规范,评估、监督环节被忽视等。

本文旨在阐述购买公共服务所面临的困境与问题,并从明确选择标准、公开购买程序、确定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加强监督等方面提出思考与建议,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模式的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困境;思考现代政府将为公民和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作为宗旨和目标。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政府转变职能的直观体现,也是完整的必需环节。

然而,目前我国购买公共服务的现状并不完全符合该要求。

我国购买公共服务究竟应该如何进行,存在哪些问题,应该如何解决等,是非常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相关理论及现状(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概念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可以看作政府借助市场化的力量,把原本由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按照一定的方式和流程,交由具备条件和资质的企业或社会组织承担,政府根据服务的实际情况,支付费用给企业或社会组织。

购买公共服务的主要优点体现在可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需要,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与个性化需求。

(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理论公共服务产品的特征是非竞争性和非竞争性特征。

由于缺乏竞争力、缺乏有效监督以及缺乏控制成本的积极性等原因,在公共服务领域,易出现“政府失灵”,以低效率、寻租等为主要表现形式。

若政府包揽所有公共服务,会导致盲目建设、服务成本增加、服务质量降低等现象的发生。

因此,公共选择学派提出了以下对策:外部转移,将一些可以由私人部门完成的事情交出去;内部改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到政府部门内部,打破垄断。

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困境(一)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不健全在购买公共服务的法制建设方面,我国目前已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但涉及到具体购买公共服务的明确的法律法规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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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不足 GDP 的 3%,政府购买服务占采
西津等,2010)。由于这类方式中服务购
购总额的比重尚不足 20%,与国际社会尚
买者(政府)和服务提供者(社会组织)之
有较大差距。
间实际上是雇佣关系,同时二者之间不完
2.政策规范。
全是依据合同达成购买协议,因而也被称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有效运行,需
为形式性购买,其背后实际上还是政府完
●改革探索
《财政研究》2014 年第 2 期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发展困境与未来方向
杨方方 陈少威
内容提要:在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具体表现为购买范围较窄,购买方式仍以非独立性 购买为主。究其缘由,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不仅面临市场困境,也面临制度困境。市场困境主要体现在公共 服务产品的供给缺陷、市场结构失衡和定价困难等方面,制度困境主要表现为准入制度落后、过程管理制度缺失 和政策系统不完善等方面。鉴于此,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要想蓬勃发展,未来必须朝着政策科学化、管理社会 化以及规则制度化的方向迈进。 关键词:市场困境 制度困境 科学化 社会化 制度化
从应然层面上讲,政府集中购买的 规模效应有助于市场的形成与发育,供应 商间的竞争对于成本的节约至关重要,而 第三部门的专业化能力为高质量公共服 务的生产提供了保障。
但在实然层面,和其他市场一样,政 府 购 买 公 共 服 务 也 仍 然 存 在 着“ 市 场 失 灵”的问题,而且由于公共服务产品的公 共外部性特征,其严重程度甚至有过之而 无不及。就我国当前的政策实践而言,由 于发展起步晚、政府转轨难等因素存在, 制度本身尚存在不规范、不完善之处,从 而严重影响了政策效率。
一、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 发展现状
1.实践探索。 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发端 于上海,1995 年上海浦东新区社会发展 局想要把一个新建小区的公建配套措施 改建成综合性市民社区活动中心,并选择 了由社会发展局提供土地和房屋,并承担 改建的费用,上海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基金 会运用社会捐款投资会馆主要设施,上海 基督教青年会承担会馆管理的共建的方 式来完成改建。在这一方式下建立的“罗 山会馆”成了我国最早向社会组织购买公 · 26 ·
竞争性购买和依赖关系非竞争性购买三
类服务,主要包括再就业教育、民办学校
类(王名、乐园,2008),这一划分可用下图
委托管理、退伍军人就业安置、市政管理
表示。
等(王浦劬、萨拉蒙等,2010)。从规模来
目前,依赖关系非竞争性购买在我
看,政府采购资金总规模在 1 万亿元左
国实践中得到较为普遍的采用(苏明、贾
1.公共服务的“市场失灵”。 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面临的市场 困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公共 服务产品存在供给缺陷。供给缺陷包括 三个方面,即供给主体不足、购买领域局 限 、资 金 投 入 不 足 。 政 府 购 买 公 共 服 务 产 品 的 对 象 包 括 社 会 组 织 、机 构 和 企 业 三 方 面 主 体 ,尤 以 社 会 组 织 为 主 。 但 当 前我国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的数量仅为 3.7 个,与发达国家存在巨大差距。我国 当前公共服务购买的领域仍然以养老、 社会服务以及承接政府部门部分职能为 主,在公共卫生、教育文体等主导型公共
· 27 ·
管 理 需 求 ,仍 然 存 在 巨 大 疑 问 。 评 估 制 度 作 为 公 共 服 务 质 量 的 检 验 手 段 ,是 衡 量政府职能实现方式转变有效性的重要 标准。但就我国目前的制度实践来看, 并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全流程评估制度。 作为公共服务提供者的社会组织的信用 评价体系和作为专业化“第三方”评估机 构的公共服务质量评估体系都是亟待完 善 的 过 程 管 理 制 度 。 第 三 ,政 府 购 买 公 共服务的政策效率有待提高。这主要体 现 在 :一 是 政 府 购 买 公 共 服 务 的 地 方 实 践 仍 然 存 在 运 动 式 特 征 ,地 方 政 府 为 彰 显 政 绩 在 短 期 内 强 力 推 行 政 府 购 买 ,而 并不考虑购买行为的市场条件是否成 熟 、购 买 后 的 公 共 服 务 质 量 是 否 能 够 得 到持续保证。这一方面是因为地方政府 尚未真正形成服务型政府的服务理念, 仍然把公共服务的提供视为行政职能; 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我国尚缺少一套完整 的 公 共 服 务 法 案 ,公 众 也 缺 少 享 有 公 共 服 务 的 权 利 意 识 ,从 而 放 纵 了 政 府 行 为 的随意性。二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仍然 存 在 部 门 职 能 交 叉 、政 策 一 刀 切 的 问 题。以旨在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就业 技能的“阳光工程”为例, “阳光工程”培 训 由 农 业 部 管 理 ,而 农 村 劳 动 力 输 出 培 训 由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管 理 ,交 叉 的多头管理最终带来了公共服务提供效 率的降低;中央对于“阳光工程”全国统 一 的 培 训 补 贴 ,并 未 照 顾 到 发 达 地 区 和 落 后 地 区 的 差 别 ,但 前 者 需 要 高 技 术 含 量 因 而 也 高 成 本 的 培 训 ,所 以 中 央 补 贴 可 能 作 用 不 大 ,而 后 者 则 可 能 因 为 地 方 财政难以补足配套资金使得培训成为一 纸 空 文(苏 明 等 ,2010)。 可 见 ,政 策“ 一 刀 切 ”导 致 不 同 地 区 都 未 必 能 够 达 到 政 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既定目标。
要相对规范和明确的政策为其提供依据
全承担公共服务的责任,难以实现职能转
和保障。伴随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
移、多方参与等制度目标。独立性公共服
践的积极开展,全国层面和地方层面的相
务购买在我国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如之前
关政策规范也相继出台。
整 体 上 看 ,政
府购买公共服务不
仅提上了政策议
程 ,而 且 在 全 国 各
2.购买公共服务的制度缺失。 市场困境并非我国当前政府购买公 共服务所面临的唯一问题。脱胎于传统 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运 作体制,在向市场模式转变过程中,难免 出现范式的冲突,这便构成了政府购买公 共服务所面临的制度困境。制度困境也
Hale Waihona Puke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公共服务产 品准入制度落后于实践需要。准入制度 包括两个方面,购买内容的准入和市场主 体的准入。2010 年初《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将“服务”规定为各 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 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 等 。 由 此 看 出 ,《政 府 采 购 法》框 架 下 的 “服务”项目都是针对行政部门的后勤服 务,并不包括面向公民的公共服务,也即 公共服务的购买行为难以在当前的法律 框架下找到合法性依据。对于市场主体 的准入来说,问题主要体现《社会团体登 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 非 企 业 单 位 登 记 管 理 暂 行 条 例》三 个 法 规对社会组织的“双重管理”体制上。在 既 有 制 度 下 ,社 会 组 织 需 要 先 后 在 行 业 业务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登记管理机关 申请登记并获得批准,才能够获得“合法 身份”,同时社会组织的进入购买程序的 准入门槛缺少科学合理的规定和相应评 估 前 置 程 序 ,这 不 仅 使 得 公 共 服 务 的 提 供 者 难 以 实 现 大 规 模 的 快 速 增 长 ,从 而 影 响 提 供 者 之 间 的 良 性 竞 争 ,也 使 得 有 政府背景的社会组织获得垄断性资源, 降 低 了 资 源 的 分 配 使 用 效 率 。 第 二 ,购 买公共服务产品的过程管理制度缺失。 过 程 管 理 包 括 购 买 、监 管 、评 估 三 个 阶 段 。 在 政 府 购 买 公 共 服 务 的 过 程 中 ,当 前 的 制 度 设 计 还 没 有 确 立 信 息 公 开 、公 平 竞 争 的 购 买 原 则 和 法 律 依 据 ,因 而 也 难 以 由 此 建 立 起 完 整 、规 范 的 流 程 或 程 序。另一方面,不同于货物或工程,公共 服 务 所 具 有 的 非 标 准 化 产 品 属 性 ,使 得 竞争性采购并不应该成为政府购买公共 服务的唯一途径,更何况供应商的缺乏、 市场结构的失衡往往使得强制性竞争采 购在一定程度上成了掩盖政府寻租的外 衣 。 就 我 国 当 前 的 监 管 制 度 来 说 ,存 在 着 监 管 体 系 不 完 善 、监 管 措 施 不 合 理 等 多项制度性缺陷。在《政府采购法》中, 仅 规 定 了“ 财 政 部 门 作 为 政 府 采 购 监 管 部门”的职责,但对监管方式、内容、原则 都未做出进一步规定(邰鹏峰,2013),现 行 立 法 显 然 还 缺 乏 可 操 作 性 。 同 时 ,财 政部门作为单一监管部门的制度设计是 否 能 够 满 足 公 共 服 务 专 业 化 、全 流 程 的
服 务 领 域 尚 不 多 见 ,表 明 局 限 性 很 明 显 。 在 购 买 资 金 的 投 入 上 ,我 国 无 论 是 东 部 地 区 还 是 中 西 部 地 区 ,政 府 购 买 公 共 服 务 的 规 模 都 普 遍 较 小(苏 明 等 , 2010)。 引 入 竞 争 和 扩 大 市 场 规 模 是 市 场 机 制 提 升 效 率 的 基 本 途 径 ,但 以 上 三 方面的供给缺陷都使得政府购买行为无 法 达 到 完 全 竞 争 市 场 的 要 求 ,从 而 难 以 实 现 提 升 效 率 的 目 标 ,影 响 了 政 府 提 供 公共服务职能方式转变的合理性程度。 第 二 ,公 共 服 务 产 品 市 场 结 构 存 在 失 衡。政府购买行为标志着政府实现公共 服 务 提 供 职 能 方 式 的 转 变 ,由 原 来 依 靠 层级化的行政手段转变为依靠平等主体 交易的市场机制。但这种转变难以在短 期 内 得 到 充 分 实 现 ,政 府 部 门 观 念 认 识 的 根 深 蒂 固 、行 政 机 构 改 革 调 整 的 利 益 冲突都将阻碍公共服务产品市场的正常 形 成 。 在 当 前 我 国 的 地 方 实 践 中 ,大 量 的社会组织脱胎于原来隶属于行政机关 的事业单位,政府在购买过程中往往处于 主导地位,不仅容易出现内部交易行为, 同时也将自发形成的社会组织排斥在购 买对象之外,从而造成了市场结构的扭曲 和不平衡。第三,公共服务产品存在定价 难题。在西方公共经济学领域,公共产品 因 其 非 排 他 性 、非 竞 争 性 的 特 殊 属 性 (Samuelson Paul A,1954),消费者边际效 用的增加并不同时带来边际成本的增加, 因而经典微观经济学中的边际成本定价 方法已经不能适用于公共产品定价。同 时,服务产品的质量高低以消费者的主观 满意度为评价标准,标准不统一、形式不 稳定、消费者个体感受差异大等特点,使 得难以实现对公共服务产品质量的科学 评 估 ,以 及 在 此 基 础 上 的 科 学 定 价 。 可 见,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客观上缺乏成 熟、有效的市场供给,不解决这一问题,政 府购买公共服务就难以真正实现预期目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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