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中国化及其在当代中国的新发展

合集下载

马克思的法学思想及当代启示探析

马克思的法学思想及当代启示探析

马克思的法学思想及当代启示探析马克思是19世纪著名的经济学家、哲学家和社会学家,他的法学思想对当代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马克思强调了法律与社会经济关系的密切联系。

他认为,法律是一种既有社会背景又为社会服务的现象。

法律的产生和发展是受到社会经济发展和利益冲突等因素的影响。

在研究和解决法律问题时,必须将法律与社会经济联系起来,不能脱离社会实际进行研究。

这对于当代法学研究是一个重要的启示,要深入研究法律背后的社会经济背景,理解法律与经济的相互作用。

马克思指出了法律的阶级属性。

他认为,法律是一种由统治阶级制定和执行的规则,用来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

马克思认为,法律的内容和形式都反映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

这一观点在当代依然具有重要意义。

当代法学研究需要关注法律与社会阶级的关系,深入探讨不同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及法律如何体现和反映不同阶级的意志。

马克思还强调了法律与道德、政治等其他社会现象的联系。

他认为,法律是一种综合性的社会规范,与其他社会规范有着密切的联系。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需要考虑到道德和政治等其他因素的影响。

这对当代法学研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研究法律需要考虑到法律与道德、政治等其他社会规范的关系,以综合的视角来看待法律问题。

马克思还指出了法律的局限性。

他认为,法律只能解决一部分社会问题,而无法根本改变社会的根源性问题。

马克思认为,要彻底解决社会问题,需要通过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来实现。

这对当代法学研究提出了思考的空间。

法律能否真正解决社会问题?法律与其他社会手段如何相互配合来实现社会发展和进步?马克思的法学思想不仅对19世纪的法学研究有重要影响,也对当代法学研究具有启示意义。

当代法学研究需要深入探讨法律与社会经济的关系、法律的阶级属性、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联系,以及法律的局限性,从而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

这样才能为解决当代社会问题和推动社会进步提供有力的理论和实践支持。

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发展与实践

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发展与实践

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发展与实践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发展与实践是一个具有广泛影响和重要意义的话题。

自20世纪中叶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革命取得胜利以来,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社会经济、思想文化和政治治理等方面的应用与实践不断深化,为中国的发展与进步做出了卓越贡献。

一、思想理论领域中的发展与实践马克思主义思想在中国的发展与实践,在理论创新层面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始终处在理论创新的前沿,不断克服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的一些实践问题,并与当代中国的国情相结合。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创新不仅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同时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探索提供了重要指导。

在经济领域,马克思主义思想对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中国的经济改革开放以来,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发展提供了实践基础,不断探索和实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和规律,构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

这些实践在解放思想、发展生产力、改善人民生活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二、社会实践和政治治理领域中的发展与实践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社会实践和政治治理领域中,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使得马克思主义思想在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的改革中得以具体应用。

中国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国情相结合,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本土特色的理论和实践观点。

在政治治理领域,马克思主义实践思想对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中国的政治体制持续改革,不断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注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这些实践探索为中国塑造了一种高效、稳定和有力的政治治理体系。

三、文化教育领域中的发展与实践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文化教育领域中的发展与实践,为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培养优秀人才起到了重要作用。

中国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教育体制改革和思想教育工作,促进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和弘扬。

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中国化的当代意义

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中国化的当代意义

作者: 封丽霞
作者机构: 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
出版物刊名: 法学研究
页码: 3-17页
年卷期: 2018年 第1期
主题词: 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摘要: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法律理论,与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具有某种高度契合性和统一性。

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中国化表现为,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与方法论来认识中国法治建设的历史特点、现实国情并指导中国法治的具体实践,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推动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与时俱进、不断发展。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于当代中国法治发展的启示意义主要体现为:它揭示了东方社会独特的法治发展道路,诠释了当代中国法治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及其经济社会发展制约性,阐释了当代中国法治“人民性”的基本属性,规定了当代中国法治的平等原则的基本内涵;其“限制国家自由”观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权力制约的基本指向高度契合,其关于法的历史继承性理论有助于正确对待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其辩证思维诠释了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目标设定的多维视角。

马克思的法学思想及当代启示探析

马克思的法学思想及当代启示探析

马克思的法学思想及当代启示探析1. 马克思的法学观点马克思主要是从经济学和政治学的角度出发,对法律和国家进行了分析和批判。

他认为法律、国家以及其他的政治制度都是经济基础的表现,是为了维护一定阶级的利益而存在的。

而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法律和国家成为了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

在马克思的法律哲学中,他认为法律是受经济基础条件制约的上层建筑。

法律起源于私有制的出现,是私有制社会中阶级矛盾和利益斗争的产物。

同时,他认为法律和道德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是人类社会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产物,具有相对历史性。

马克思还提出了法律的相对独立性和绝对效力的矛盾性。

他认为,法律具有相对独立性,即法律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征,不仅仅是经济基础的简单反映。

同时,法律的绝对效力也是有矛盾的,因为法律是受经济基础条件制约的上层建筑,当经济基础发生根本变革时,法律也会受到影响而需要进行调整和变革。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政治经济学为理论基础的法律理论体系,是对法律现象、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全面研究和批判。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律是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法律却受到经济利益的制约和特定阶级的利益要求。

因此,马克思主义法学主张,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发挥法律作为社会调节机制的作用,为人民谋求利益,维护人民权益的根本利益。

二、当代启示1. 重视阶级斗争马克思的法学思想强调了阶级斗争和经济基础对法律和国家的影响。

在当代,我们也应该深刻认识到阶级斗争和经济因素对于法律的影响作用,不能简单地认为法律是一种中立的工具。

因此,我们要根据社会阶级生活的客观实际,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律立场,构建符合社会主义法律要求的法律体系。

2. 坚持相对独立性和绝对效力的辩证统一马克思关于法律相对独立性和绝对效力的矛盾性,也给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法律的相对独立性和绝对效力的矛盾性,做到在维护司法独立的同时,要尊重和维护法律的创新和更新。

马克思主义的当代意义与发展趋势研究

马克思主义的当代意义与发展趋势研究

马克思主义的当代意义与发展趋势研究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哲学思想体系和社会理论,始于19世纪,经过多个世纪的发展和演变,仍然具有重要的当代意义。

本文将探讨马克思主义在当代的意义以及其发展趋势。

一、当代意义1.1 经济思想与社会发展马克思主义提供了一种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理论框架,通过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和剖析,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内在的矛盾与不平等。

在当今全球化和经济发展的背景下,马克思主义的经济思想仍然是研究社会发展、解决社会问题的重要工具。

1.2 社会公平与正义追求马克思主义强调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追求,主张消除剥削与贫困,实现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

在当代社会中,无论是经济差距的加剧还是社会不平等的问题,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1.3 指导社会主义建设马克思主义作为社会主义思想的基石,对于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当代社会中,一些国家仍然坚持社会主义的道路,并试图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与本国实际相结合,推动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二、发展趋势2.1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问题的结合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马克思主义需要与现实问题相结合,注重对当下社会经济状况、社会矛盾的深入研究,以更好地指导社会改革和发展。

现实问题的研究将使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更加贴近实际,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2 马克思主义的创新与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不能停留在原有的理论框架中,需要与时俱进、与实践相结合,进行创新与发展。

在当代社会中,全球化、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等新情况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进行了新的挑战,而马克思主义需要通过创新来适应和回应这些挑战。

2.3 马克思主义在全球范围内的传播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和影响。

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关注和研究马克思主义,将其理论运用于本国实际,探索与发展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

三、总结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哲学思想体系和社会理论,在当代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发展趋势。

马克思的法学思想及当代启示探析

马克思的法学思想及当代启示探析

马克思的法学思想及当代启示探析马克思是19世纪最具影响力的思想家之一,他对社会及法学的思想对当代社会仍然有着重要的启示。

在马克思众多的思想中,法学思想更是深刻而富有启发性。

本文将从马克思的法学思想出发,探析其对当代的启示。

马克思对法的本质做出了深刻的揭示。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指出了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用来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和压迫被统治阶级的工具。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法律是保障资产阶级利益的工具,它不具有中立性,而是一种阶级性的工具。

这个观点对当代社会依然具有重要启示。

在当今世界,虽然法律的形式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许多国家的法律体系仍然受到统治阶级的影响,法律还是在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

我们在对待法律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它是中立的、公正的,而应该从一个辩证的角度去看待法律,看到法律所代表的阶级性和局限性。

马克思对法律与经济基础的关系做了深入的剖析。

在他看来,法律是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处于经济基础的直接反映。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法律是为了维护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而存在的。

这一观点给我们指出了法律和经济基础的一种根本联系,对于我们理解法律的功能和性质有着深刻的启示。

在当代社会,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但是我们不能忽视法律和经济基础之间的联系。

我们要理解法律的本质,必须从经济基础来考察,不能简单地从法律的表面来理解。

在马克思看来,法律是一种应对社会矛盾的工具。

在他的学说中,法律是统治阶级用来控制被统治阶级的工具,通过法律来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排除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

这种观点在当代社会同样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在当今社会,法律的确发挥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社会利益的重要作用,但是也不能忽视法律在解决社会矛盾上的局限性。

在不同社会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不断加剧的情况下,法律在解决问题上也显得有限,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依赖法律来解决社会矛盾,还需要更多的社会政策和经济措施来缓解社会矛盾。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当代中国发展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当代中国发展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当代中国发展导论1.20世纪人类所经历的深刻变化和新世纪人类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P1-92.结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谈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如何发展了马克思主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

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作为理论基础,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

马克思的主义从狭义上讲是指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理论和学说的体系。

具体的讲是指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哲学的观点、社会学理论和政治学说。

从广义上讲,马克思主义不仅指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学说的体系,也包括继承者对它的发展,即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的马克思主义。

而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

‛这个界定,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时间和空间范围。

从时间讲,这个理论体系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改革开放以来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的统称;从空间讲,是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理论成果的整合。

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中国实践而形成的中国化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两者是一脉相承、延续贯通的。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际情况相结合、经过实践检验的新理论体系,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理论并不是一个封闭的理论体系,而是一个开放的、包容的、不断发展的理论体系。

中国共产党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中,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的伟大实践中,不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结果,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从理论体系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也就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产生了两大理论体系,一个是新民主主义理论体系,一个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新世纪以来国内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研究述评

新世纪以来国内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研究述评

新世纪以来国内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研究述评提要: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同时社会也进入了关键的转型时期,社会矛盾日益凸显。

新时期、新形势下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进而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成为当前国内学者进行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研究最现实、最紧迫的任务。

当然,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有力推动下,在学者们的辛勤努力下,十余年来在学术上也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

本文正是在搜集、整理过去十余年国内学术界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研究做了一个较为全面的述评。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法律思想;述评一、当代国内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研究之简要回顾建党九十多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建设与改革过程中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进行了坚持不懈地探索与研究,并结合中国实际勇于创新,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四次伟大创新。

即中国革命与建国初期的毛泽东法律思想,中国改革开放初期的邓小平法制思想,改革开放深入时期依法治国的法治思想以及新世纪以来以人为本的法律观。

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以来,以中国当代新知识分子为骨干的学术界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研究也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并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

主要成果有:黎国智教授主编的《马克思主义法学论著导读》(1993)、李龙教授主编的《邓小平法制思想研究》(1998)、李光灿教授主编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李光灿教授和吕世伦教授主编《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史》(1991)、沈宗灵教授的《毛泽东同志著作中关于法律的论述》(1985)、公丕祥教授的《马克思的法哲学革命》(1987)和《马克思法哲学思想述论》(1992)、张文显教授主编的《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理论与方法论》(1993)、张文显教授和马新福教授合著的《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几个问题》(1992)、武步云教授著《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引论》(1992)、薛伦倬教授主编的《马克思主义法学新探》(1992)。

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及其中国化

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及其中国化

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及其中国化【摘要】本文主要围绕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及其中国化展开讨论。

在分别探讨了其在中国的意义、研究现状和历史背景。

接着在概述了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的基本内容,并深入讨论了其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批判与建设、应用以及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融合。

最后在总结了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及其中国化对中国法学的启示、未来发展趋势以及其重要性。

通过本文的探讨,可以更深入地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在中国的影响与发展,并对中国法学领域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启示。

【关键词】关键词: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中国化、意义、研究现状、历史背景、概述、传播、发展、批判、建设、应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融合、启示、未来发展、重要性。

1. 引言1.1 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及其中国化的意义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及其中国化的意义在于为中国法学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思想支撑。

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强调了法律的阶级性和历史发展规律,为我们认识和分析法律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

在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的传入和发展,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我国法制建设的方向和重点,推动中国法学走向现代化。

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及其中国化的意义还在于为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立趷于中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制度特点,同时又要吸收借鉴国际先进法治理念和实践经验。

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的中国化,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探讨和解决中国法治建设中的实际问题,保证法治建设与社会主义建设相互促进、相互支撑。

1.2 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及其中国化的研究现状目前,关于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及其在中国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学者们对于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的理论体系进行了深入挖掘和阐释,从哲学基础到法学观念都得到了详细的解析。

研究者们对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在中国传播及发展的历史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考察,探讨了其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的地位和作用。

一些学者还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与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的融合展开了深入探讨,提出了许多有益的见解和建议。

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互动与发展

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互动与发展

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互动与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理论基础,它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之间存在着互动与发展的关系。

本文将探讨这两者之间的深刻联系,以及对中国法治建设的积极作用。

一、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指导下建立起来的。

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供了基本指导思想和方法论,明确了其根本目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行政法规相配套,构建了一个以宪法为基础、以法律为主体、以法规制度为保障的法律体系。

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的深刻指导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发展提供了深刻指导。

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强调法律的阶级性、历史性和社会性,指出法律是国家权力的表现,服务于特定的社会经济制度和政治权力体系。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通过对社会主义法律性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研究,为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了理论依据。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点与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其独特的特点和实践。

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强调法律的人民性和社会性。

它将人民意志和社会需求作为法律制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

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注重法治与党治的有机结合。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法律制度既要服务于国家治理需要,又要与党的领导保持一致。

四、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发展影响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首先,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揭示了法律发展的规律与趋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整合和创新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参考。

其次,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指导了法治建设的方向和目标,促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和发展。

马克思主义在当代的实践与发展

马克思主义在当代的实践与发展

马克思主义在当代的实践与发展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理论体系,自19世纪中叶以来对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尤其是在社会主义革命的进程中,马克思主义为世界提供了一种抵制资本主义、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思想指导。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发展的进步,马克思主义在当代面临着新的实践与发展的挑战与机遇。

现状分析、存在问题以及对策建议成为探讨的重要课题。

一、现状分析1. 马克思主义国家实践马克思主义国家实践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检验与实践的过程,旨在实现社会主义的发展与进步。

中国作为当代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之一,坚持马克思主义在现实中的指导地位,通过改革开放等措施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就。

然而,中国还面临着均衡发展、环境保护、社会公平等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实践。

2. 马克思主义在社会科学领域的应用马克思主义不仅仅是一种思想体系,还是一种指导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

在当代社会科学领域,马克思主义仍然具有很强的影响力,不仅运用于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的研究中,还在跨学科和跨时空的研究中发挥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现实社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马克思主义在社会科学领域的应用也面临着挑战,需要与其他理论和方法相结合,以更好地解释和理解现实世界。

3. 马克思主义在全球范围内的传播与影响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全球性的思潮,不仅在社会主义国家得到广泛传播和应用,还在资本主义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马克思主义主义在跨国界范围内的传播和影响也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

然而,由于社会制度、文化差异等原因,马克思主义在全球范围内的实践和发展仍然受到一定的限制。

二、存在问题1. 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适应性问题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思想体系,诞生于19世纪的资本主义社会,其理论框架对社会现象的解释和指导具有一定的时代局限性。

在当代社会变革的背景下,马克思主义理论面临着适应性问题。

如何使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当代社会发展相结合,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论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学在中国的现在和未来

论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学在中国的现在和未来
的介绍 而传 至我 国。作 为马 克思 主义 的有机 组 成部
原理所 指 导和 构建 的一 切法 律体 系 的总 和 。这 是广
义上 的马 克思 主义 法 学 论 。 L l 对此 , 笔者认为 , 这 两 种 理解 实 际上 都 只涉及 到马 克思 主义 法学 论 的一部
分, 马克思主义法学也获得 了在东方传播和发展 的
契机 。 中国人 对 马 克 思 主 义 法 学 的认 知 和 接 受 过
分, 完整的马克思主义法学论实际上应该包含两个
部分 : 实体 论 和方 法 论 。所 谓 的马 克 思 主 义 法 学 的 实体 论 , 是 指 马克 思 、 恩格斯 等 人 的经 典法 律 观点 和 法律 学说 。而马克 思 主义 法 学 的 方 法论 , 是 指 利用
关键词 : 马克思主 义法 学; 中国化 ; 本 土资源 中图分 类号 : D 9 2 0 . 0 文献标 志码 : A 文章编号 : 1 0 0 1 - - 5 6 4 7 ( 2 0 1 5 ) 0 4 - - - - 0 l 1 7 —o 4
近代中国, 危机 四伏 。在 “ 五 四运 动 ” 的 时代 浪 潮 中, 马克 思主 义经 由李 大 钊 等 早期 共 产 主 义 人 士
第3 4卷 2 0 1 5年第 4期 2 0 1 5年 8月 出版
攀 登( 双月刊 ) Ne w He i g h t s ( B i mo n t h l y )
Vo1 . 3 4
No. 4 . 2 0 1 5 Au gu s t2 01 5
论 马 克 思 主 义 法 学 的 中 国化
恩格斯在其经典著作中所表达的体现其法律观点的

套 学说 和理 论 。这种 观点 所 主张 的是狭 义 的马 克

马克思的法学思想及当代启示探析

马克思的法学思想及当代启示探析

马克思的法学思想及当代启示探析1. 引言1.1 马克思的法学思想及当代启示探析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理论体系不仅深刻地揭示了法律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阶级性和社会基础,也对当代法律问题提出了重要的启示。

马克思的法学思想与民主法治建设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他强调法律应该为整个社会服务,而不仅仅是为少数统治者服务。

在当代社会中,马克思主义法学仍然对我们思考法律变革问题的关联性提供了有益的启示,促使我们重新审视法律的本质与功能,实现法治的目标和价值。

马克思的法学思想对当代法学理论和实践具有重要意义,马克思主义法学在当代社会发展中仍然具有重要启示,需要我们认真探讨和借鉴,以推动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社会治理的进步。

2. 正文2.1 马克思对法律的本质和功能的认识马克思对法律的本质和功能的认识是其法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马克思认为,法律是一种社会规范和制度,其本质在于维护和保障阶级统治秩序。

法律在阶级社会中起着维护私有制和阶级利益的作用,是统治阶级通过立法和司法手段来巩固自身统治地位的工具。

马克思指出,法律的功能不仅是限制和规范人们的行为,更重要的是体现了阶级利益的关系和社会生产关系的组织。

马克思的法学思想深刻揭示了法律的阶级性和历史局限性,指出了法律的实质和作用。

他认为,法律是在特定的社会经济形态下产生和存在的,随着社会制度的变迁和阶级斗争的发展,法律也会随之发生变化。

马克思强调,法律不是超越社会现实的抽象规范,而是受制于社会生产关系和阶级矛盾的制约,因此法律的实质是阶级统治的工具。

马克思对法律的本质和功能的认识在当代依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通过深入理解马克思的法学思想,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法律的现实意义和社会属性,从而为当代法学理论和实践提供重要参考。

2.2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理论体系主要包括法的存在与本质的分析、法的发展规律和法的作用等方面。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是特定社会形态下的产物,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设立的一种制度。

马克思主义视野下的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与发展

马克思主义视野下的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与发展

马克思主义视野下的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与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中国不断完善法治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原则,推动法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本文将从马克思主义视野出发,探讨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状与发展。

一、马克思主义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契合马克思主义所倡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的国情和实际相契合。

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调整社会关系、实现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

中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始终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为基本原则,通过建设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体系,有效保护了人民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与发展。

二、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路径1. 科学立法的推进中国积极致力于科学合理的立法工作,针对国家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法律规范。

比如,制定环境保护法、劳动法、食品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旨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劳动者权益和人民身体健康。

2. 公正司法的保障依法行使审判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体现。

中国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原则,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司法公正。

建立起独立的审判机构和公正的司法程序,遏制了腐败现象,加强了民众对司法的信任。

3. 法治文化的弘扬中国积极弘扬法治文化,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进一步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同时,在社会上倡导尊法学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促进法律和道德的有机结合。

三、马克思主义视野下的中国法治建设的意义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进行的,具有重大的现实与长远意义。

1.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通过法律的规范和司法的保障,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

只有在法治框架下,人民可以公正地享受到公共资源和社会福利,实现自身的发展。

2. 保障人民权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使人民的权益得到法律的保护。

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的现时代向度

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的现时代向度

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的现时代向度
卢丽华
【期刊名称】《哈尔滨学院学报》
【年(卷),期】2024(45)1
【摘要】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理论基础和溯源正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而同时全面依法治国在战略布局、全面推进、系统执行上又丰富和创新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推动其不断地时代化、中国化。

文章正是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宏大背景下,结合当代中国法学理论现状和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形势要求,以“现时代向度”视角切入,系统探讨新时代新征程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的时代化创新。

【总页数】5页(P16-20)
【作者】卢丽华
【作者单位】丽水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A8;D641
【相关文献】
1.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理论向度——张祥浩《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传播、发展和走向》读后
2.传统儒学与法治理论关联性的特点——以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建设为切入点的思考
3.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创新的理论逻辑和实践向度
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双重向度r——评《现代化进程中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创新
5.试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的民生向度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特征及其在当代中国的作用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特征及其在当代中国的作用

个 国家只能有一个法律体系 , 且该法律体 系内部各规范之间
表现形式有所不 同, 例如宪法中关 于文化建设和思想建设 的一
些具体条文或者是像文教方面的一些具体法规 . 体现 了法在促
不能互相矛盾 , 否则人们将无所适从或将 自行其事。普遍性 意
味着作 为一个整体 。 一个国家 的法律在本 国主权范 围内具有普 遍的约束力 。 权威性意昧着在 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法律具有至上
资源 、 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等方面的大量法律都表明 了法的这 种作用。再有 , 社会主义法在维护和促进经济体制改革方 面也 同样具有重要作用 。 2 维护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 明建设。 、
而是 在其生效期间内反复适用的。
2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 可的。制定” 认可” 、 “ 和“ 是统治 阶级 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两种主要形式 。法具有统一性、 普遍 性 和权威性 。统一性首先指各个法律之 间在根本原则上的一 致 。根本原则是法律本质 和法律价值的最集中体现 . 是法律调 整的出发点和法律体系的基石。 只有保持法律根本原则的一致 性, 才能在深层上保持法律 的统一性。在我 国社会主义初级阶 段, 法律的根本原则就是坚持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 坚持 四项基 本原则 , 坚持改革开放 。 统一性其次是指除了极特殊 的情况外 ,
们 当某 一预设的条件存在 时 , 某种 行为就可 以做 出( 可)必 许 、
须做出饰冷 ) 或者不得做出( 禁止) 。法的一般性或概括性特征
使法 区别于适用法律 、 法规 的非规 范性文件 : 法所调节的对象
不是特定 的, 而是一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 法不是仅适用一次 ,
力 的发展 。 例如关 于经济结构合理化、 发展科学技术 、 自然 保护

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实践进路

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实践进路

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实践进路作者:吴睿来源:《科学导报》2024年第40期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根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与推动,具有独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

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是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传承与发展,更是中国在建设法治国家道路上的创新与智慧。

随着时代的推移与社会的演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在中国的应用与实践活动得以持续展开,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体系。

本文深入探讨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重要性与实践进路,以期更深刻地理解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现代价值和广泛应用,从而为推动国内法治建设提供动力与智慧,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提供法治支撑。

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中国化满足了本土法治实践发展的需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的必然要求。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构建过程中,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中国化发挥了理论支持和思想指导的重要作用。

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推动该理论在中国环境下得到新的演进与拓展。

马克思主义最初针对资本主义社会矛盾及阶级斗争,视法律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是阶级统治的工具。

而在中国,该理论经过本土化改造,不仅仅视法律为国家意志的体现,还视其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落地实施。

这一转变加深了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关注于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增强了法律的民本特性,确保法律体系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此外,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中国化也体现在对中国法治传统的继承与创新中。

在继承中国传统法治思想如“法不责众”“以德治国”等元素的基础上,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加入了社会主义法治的视角,如法律与道德的结合、权力与责任的对等等现代法治观念,这些都是对传统法治理念的重要补充和发展。

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中国化还助力于形成了一套更加完善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

在这一体系中,法律不只是政策的执行工具,更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要保障。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发展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发展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发展【摘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重要理论基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价值。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提出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注入了新的时代内涵,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创新发展。

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弘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核心价值观是当前中国面临的重要任务。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发展对中国的发展意义重大,也给世界提供了有益启示。

在未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应继续深化和发展,适应时代需求,不断创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关键词】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研究、核心价值观、现实意义、中国发展、世界启示、发展方向。

1. 引言1.1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性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性在于,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指导和理论保证。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共产党全面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坚持不懈推动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在现实的生产实践中不断取得成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性在于,它是中国共产党的坚强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理论基础,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思想指导。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性在于,它是中国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要求,是中国实现民族富强和人民幸福的基本保证。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性在于,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支撑,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前进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武器和精神力量。

1.2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背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背景可追溯至20世纪初。

在中国经历了鸦片战争、太平天国运动等一系列政治灾难后,中国人民开始认识到传统文化和社会制度的束缚,急需一种新的思想指导来引领国家发展。

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

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

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近年来,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的进步。

这些进步的背后离不开对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的深入研究和运用。

作为中国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不仅为中国提供了法治理论的基石,也为中国法制体系的构建和法治社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思想指导。

首先,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强调了法律的阶级性和社会性。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法律是一种阶级斗争的产物,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工具。

在当代中国,法律的阶级性不再那么明显,但是社会性仍然存在。

中国的法律要充分体现人民的利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这正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启示。

其次,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强调了法律与经济基础的关系。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法律是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随着经济发展的变化而变化。

在当代中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律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中国需要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建立健全的市场规则,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此外,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还强调了法律与意识形态的关系。

意识形态是一种反映社会利益的思想体系,而法律则是一种维护社会利益的行为准则。

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认为,法律应当反映社会的意识形态,维护人民的利益和幸福。

当代中国,法治建设需要旗帜鲜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的指导,坚决抵制西方法学中的资产阶级法权思想和自由主义法治观念。

另外,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还提出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法律作为一种规范行为的制度,与道德有着密切的联系。

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强调,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应当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和道德观念。

在当代中国,法治建设需要注重法律与道德的统一,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道德等方面的建设,培养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只有人民普遍遵守法律,才能真正实现法律的威严和尊严。

最后,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还强调了法律与司法的关系。

法律的实施和判决需要通过司法机关来完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07年7月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 u l y ,2007第36卷第4期 J ou rnal of Sh anghaiNor m alUn i vers i ty(Ph ilosophy &S ocial Sci en ces E d i ti on )Vol .36,N o .4中图分类号:D92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 8634(2007)04 0001 (09)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中国化及其在当代中国的新发展蒋传光(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上海200234)摘 要: 伴随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在指导当代中国法学理论建设和法治实践的过程中,也实现了中国化。

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在同当代中国法学理论建设和法治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文章对每个阶段法律思想产生的背景及其内容、特征、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理论贡献等进行分析、概括和阐释。

在此基础上,阐述当代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对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意义。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发展阶段收稿日期:2007 04 30作者简介:蒋传光(1963 ),男,安徽濉溪人,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主要从事法理学、法社会学、法律文化研究。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包含着丰富的法律思想。

伴随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在指导当代中国法学理论建设和法治实践的过程中,也实现了中国化。

其理论成果构成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有机组成部分,具体表现为毛泽东的法律思想、邓小平法制思想,以及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作的一系列理论论述。

本文就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历程及其三个阶段的理论成果,作一简要阐释。

一1 毛泽东法律思想的形成和发展毛泽东专门论及法律的文章远不及他论述哲学、历史与政治的多,但他对法律的论述,尤其是他早期思想中涉及法律的内容也非常丰富。

纵观毛泽东的一生,其法律思想的产生和发展历程大致经历了早年的改良主义和民主主义法律思想的产生,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确立、深化到成熟和发展等不同的阶段。

对此,研究毛泽东法律思想的学者有不同的划分方法。

[1](P91)笔者认为,毛泽东的法律思想,如同毛泽东思想的产生一样,是伴随着他的革命生涯,为适应中国革命历程中各个时期解决法律问题的需要而产生的,其产生和发展历程可以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1)毛泽东法律思想的早期萌芽阶段这一阶段指毛泽东在韶山冲师从 一个法科生 毛岱钟学习王法的时期。

[2](P112)在这一时期,毛泽东接受了系统的法启蒙教育。

虽然这段法启蒙只持续了半年,但这是毛泽东第一次正规接受法制教育。

这一阶段对毛泽东法律思想的形成起到了奠基作用。

(2)毛泽东的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由确立到成1熟阶段从毛泽东走出故乡接受新思想参加革命到新中国成立,是其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由确立到成熟的阶段,其时间跨度经历了旧民主主义革命、两次国内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

在这一阶段,毛泽东对法律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

其基本走向是:反对反动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法制,要求建立符合人民利益的革命法制。

推翻旧政权,建立新政权 ,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成为对这一时期毛泽东法律思想的基本评价。

在这一阶段,毛泽东领导制定了大批革命性法律文件,初步建立了革命法律体系。

这种法制保障了人民的民主和自由,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革命根据地的巩固与发展。

毛泽东这一时期的一些著作,如 论联合政府 、 新民主主义论 和 新民主主义的宪政 等,也对法律形成了符合中国革命规律的认识,比较注重运用法律巩固革命成果,进行对敌斗争,至此,毛泽东法律思想已走向成熟,为建国后毛泽东法律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

(3)毛泽东法律思想的正式形成阶段伴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毛泽东法律思想进入了正式形成的阶段。

在建国初期,毛泽东急切要求建立人民共和国的法制,借以巩固来之不易的革命成果。

他在1957年前的这段时期里,领导或亲自主持了一系列国家重大立法,其中最为著名的是1954年宪法的制定和颁布。

同时,他还领导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以批判蔑视人民民主权利的旧法观点为主要内容的司法改造运动,为建立革命法制创造了法律文化条件。

毛泽东在重视立法的同时,其轻视法律的倾向随着时代变迁也越来越明显。

毛泽东在建国初期曾说过,我们办事主要地不是靠法律,而是靠会议,靠政策。

在批判旧法的时候,否定旧法中合理的因素。

这就种下了法律虚无主义的种子,以致后来发展到 有事办政法,无事搞生产 的状况。

在 文化大革命 时期,他甚至提出 人治 ,要求批判 资产阶级法权 ,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大民主的方式打倒所谓的 走资派 和 修正主义分子 ,最后导致了肆意践踏民主、严重破坏法制的 无法无天 的混乱局面。

总的来说,这一阶段是毛泽东法律思想的正式形成阶段。

在一些著作中,毛泽东对法律问题开始有了比较集中的阐述,形成了比较正确的法律观点和理论,提出了一些对今天法制建设仍有指导意义的法制原则。

2 毛泽东法律思想的基本内容和特点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发展的每一个历史阶段,都从国际国内形势出发,阐述其对法律的看法,形成了一系列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的理论、观点和原则。

其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三个方面:即法学理论、宪政思想和具体部门法思想。

(1)毛泽东的法学理论毛泽东法学理论的基本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A 对法律本质、功能,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的价值及其作用等的认识。

毛泽东认为: 法律是上层建筑,我们的法律是劳动人民制定的。

它是维护革命秩序,保护劳动人民利益,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保护生产力的。

[3](P358~359)法律既是对自由的限制,又是对自由的保障,他主张用法律规定和保障人民的广泛的自由权利。

他认为法律的价值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广大人民的利益。

B 确立了立法工作应遵循的方法和原则。

毛泽东认为立法权在集中中央的同时,也要发挥地方立法的积极性。

立法工作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民主原则,一是社会主义原则;立法过程要实现两个结合,即领导和人民群众相结合,领导和广大积极分子相结合。

他还强调立法要实事求是,切实可行。

同时,他还注重立法的程序性,立法要及时,要适时变化。

立法工作在立足中国国情的同时,还要注意借鉴别国的经验。

C 关于法律的实施和遵守。

法律制定以后,必须得到严格的遵守。

他强调,在法律面前要人人平等,任何人都要遵守法律。

为了保证法律的实施,他还非常重视法律的宣传教育工作。

(2)毛泽东的宪政思想在有关宪政的理论方面,如宪法的起源、宪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本质等,毛泽东有一系列精辟独到的论述。

关于什么是宪法,他说: 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

[3](P129)针对当时世界上存在着的欧美式的资产阶级宪政和苏联式的社会主义宪政模式,对中国当时选择什么样的宪政,他认为中国既不能走西方资2第4期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年产阶级宪政的老路,也不能一开始就实行社会主义的宪政。

因此,中国革命道路的两个历史阶段,也就决定了中国宪政必须分两步走。

毛泽东关于中国的宪政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出发的论点,对今天我们依法治国,设计中国的宪政道路仍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采取适当的政体来充分体现国体,这是毛泽东宪政思想的又一重要内容。

在我国,毛泽东第一个赋予国体以科学的内容。

所谓国体, 它只是指的一个问题,就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

[3](P676)关于政体,他指出: 所谓 政体 问题,那是指的政权构成的形式问题,指一定的社会阶级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

[3](P677)任何国家都是国体和政体的统一,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

他总结根据地、解放区政权建设的经验,肯定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最好的政权组织形式。

(3)毛泽东的部门法思想加强部门法建设,也是毛泽东法律思想的重要内容。

就是在法律虚无主义开始盛行,法律失去了往日应有的权威的20世纪50年代后期,毛泽东还曾提出要加强国家基本法律的建设。

针对当时的情况,他作出了 现在是无法无天,没有法律不行,刑法、民法都要搞 的指示。

根据这个指示,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62年~1963年相继起草了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准备征求意见后正式通过。

当然,由于后来政治形势发生了变化,这些草案被束之高阁了。

在毛泽东的部门法思想中,他的刑法思想比较突出。

关于刑法的原则,他主张罪刑要相适应,即罚当其罪,罪刑相当。

他强调刑事处罚要实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区别对待的政策。

他主张实行 少捕、少杀 的政策。

凡介在可捕可不捕之间的人一定不要捕;凡介在可杀可不杀间的人一定不要杀,否则就是犯错误。

在刑事诉讼中,毛泽东强调重证据,反对逼供信,禁止使用肉刑,强调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和合法性。

对任何犯人,应该坚决废止肉刑,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

[4](P314)毛泽东在实践中确立了 以思想改造为主,以劳动生产为辅 的劳改政策。

在改造过程中,应对犯人进行强迫劳动,注重思想教育,禁止打骂体罚虐待,实行革命人道主义。

要求劳改机关 不要在经济上做文章,不要想从劳改犯人身上搞多少钱,要抓改造 。

[4](P314)毛泽东十分重视司法工作的群众路线,实现专门机关同人民群众相结合。

在司法工作中只有深入群众,做细致的调查研究,使每一案件都能做到符合实际情况,才能正确合法地惩罚罪犯。

从毛泽东对有关法律问题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毛泽东法律思想的基本特点是,紧紧围绕时代任务,结合现实,以达到具体革命目标为己任。

纵观毛泽东法律思想的形成过程,有两个法律思维倾向贯穿其中:他一方面蔑视法律的作用,要求打破旧的法制;另一方面又重视法律的作用,要求建立符合人民利益的法制。

这两个倾向在毛泽东法律思想形成、发展的各个阶段都得到了充分体现。

3 毛泽东法律思想评析通过前述介绍可以看出,毛泽东法律思想涉及的范围较为广泛,内容也较为丰富,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各个阶段根据地、解放区的法制建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

较之于毛泽东的政治、经济、军事、哲学和党建理论,他对法律的阐述又是粗线条的、零散的。

他不是从一个法学家的视角来论述法律问题,不是从法律现象内部去探讨法律问题;而是从一个政治家的角度涉及一些法律问题,是从法律的外部去描述法律,而且其有关法律的一些论述也表现出明显的局限性。

如他一直把法律视为一种服从和服务于政治的工具。

他着重强调的是运用法律工具对敌专政,对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人民的各项权益,重视不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