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内涵和特征及其保护的现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内涵
从法学角度看,科学技术活动是人的智力的创造,因而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一种权利,这就是知识产权的研究内容,是社会在运行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知识产权立法是现代科学技术活动的法律保障。早在1623年和1709年,英国先后颁布了保护科技发明的《垄断法》和保护作者权利的《安娜法》,建立了最早的专利和版权保护制度。1804年,法国颁布了《拿破伦法典》,第一次确认商标权也应作为知识产权受到保护。此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相继建立了各自的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等法律制度,并逐渐形成国际性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特别是1993年完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一次把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问题联系在一起。它的形成,不仅是对近两个世纪来国际知识主权保护制度的总结和发展,而且由于有100多个国家进入了关贸总协定,其影响将大于以往任何一个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从而将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中国自1984年以来,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工和国商标法》等,建立了一个系统而完善的科学技术法律制度体系,并加入众多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公约,为保障科技创新活动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标志着社会对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乃至一般知识产品价值的确认,是鼓励科技创新的必要的法律保证。
概括起来,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内容包括工业产权、版权(著作权)、高新技术的产权。从狭义上讲,工业产权的内容主要是指专利权与商标权;从广义上讲,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工业产权的内容应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等。
二,知识产权特点:
(1)专有性
专有性也称垄断性或独占性,是指知识产权专属权利人所有。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权利的客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权利所有人有权许可或者不许可他人使用其获得的知识产权。
(2)地域性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就是对权利的一种空间限制。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授予的知识产权,仅在该国或该地区的范围内受到保护,而对其他国家或地区不发生法律竞争力。
时间性
知识产权都有法定的保护期限,一旦保护期届满,权利自动终止。这一点同其他产权有很大不同,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都没有时间限制,而产权却有法定的时间。
三.我国知识产权法保护的现状
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产权化的知识在知识经济中构成了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和财富资源。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最直接效果就是国际市场竞争内化,国内市场竞争国际化,随着地域性和人为等因素对贸易影响的逐步减弱,企业之间未来的竞争将主要是知识产权的竞争。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各国围绕知识产权站开了激烈的竞争。知识产权作为国际竞争的焦点已经成为现实。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三月二十八号全国科技奖励大会上讲到,真正的核心技术是钱买不来的,只有拥有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才能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才能享受受人尊重的国际地位和尊严。当今世界,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能力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决定性因素,发达国家把核心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作为其夺取和保持国际竞争优势的重要战略,我们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争取主动,逐渐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就必须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国家战略,努力将我国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