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及其管理办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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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申报书范文大全

项目立项申报书范文大全

项目立项申报书范文大全随着我国财政支持资金渠道的增多,企业申报的财政支持项目越来越多。

我们10多年来为相关企业申报成功的项目近千个,目睹很多中小企业通过申报项目从而使企业增加了见识,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项目申请书模板,衷心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项目申请书1__市政府:农业科技生态园项目已通过杜北乡西营村委决议、农户代表会议,征询各农户意愿,并达到涉及农户全部同意,合同签约,土地承包款项已全部发放。

项目申报条件成熟,现恳请给予立项,项目具体情况如下:一、项目开发商江恒农业科技生态园由河北江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独资开发。

注册资金1000万。

河北江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隶属于河北江恒集团,集团主要项目有新华茶城、东方花园、锦泽房产、农业科技生态园等。

是石家庄市新华区的知名企业。

二、项目地址江恒农业科技生态园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杜北乡西营村北,东经114`27`,北纬38`7`。

友谊北大街东侧,学府路政法学院南邻。

紧邻南水北调。

总面积531亩。

三、项目现状目前此地块是西营村一般农田用地,土层较薄。

属于沙漏地。

所种农作物大部分为麦子、玉米,青菜。

有一部分为树苗培植。

所种农作物收入低廉。

河北江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解决目前现状决定开发此地块,开发农业科技生态园大大改善农村土地收益,帮助村民致富,使当地村民尽快富起来。

四、项目内容〈一〉、主题定位生态农业、休闲观光、科研基地、农产品加工。

〈二〉目标定位1、第一产业是农产品、第二产业是农产品加工、第三产业是农业加旅游的农旅双模式的休闲产品。

利用第一产业开发第二产业,打造收益较高的第三产业。

创立农业科技品牌。

2、将江恒农业科技生态园打造成为具有市场化、专业化、一体化、高新化的高科技园区。

3、使江恒农业科技生态园成为具有生产性、观赏性、娱乐性、文化性、市场性、生态性、高效性、示范性的科研基地。

〈三〉功能分布1、科研基地将150亩土地作为与农科院共同合作的科研基地,高科技特种种植、研发、培育新品种,打造科技人才培训区、农业科技示范区。

2020年度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课题研究项目一览表

2020年度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课题研究项目一览表
吴洪贵
54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电子商务专业服务农村电商发展的研究与实践
薛永三
55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商务专业(群)“课程思政”的载体与方法创新研究
王永琦
56
现代物流管理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
物流管理专业“课程思政”的载体与方法创新研究
姬中英
57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1+X证书制度下物流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试点探索与实践应用
陈良
13
化工与制药技术1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新时代高等职业院校药品生产技术专业领域团队教师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与实践
朱善元
14
化工与制药技术2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新时代高等职业院校化工技术专业领域团队教师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与实践
孙向东
15
新能源与环保技术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新时代高等职业院校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专业领域团队教师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与实践
62
岳阳职业技术学院
“1+X证书制度”在护理专业人才培养试点的探索与实践
陈茵
63
幼儿保育与学前教育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三全育人理念下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心理育人的实践创新研究
方东玲
64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前教育专业“课程思政”载体与实施路径创新研究
颜晓燕
65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校企“双元育人”模式创新研究
张超
8
汽车运用与维修
(含新能源汽车)1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新时代高等职业院校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团队教师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与实践
尹万建

职业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

INSERT YOUR LOGO职业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通用模板Management of all operations in the behavior and management, and require members to abide by the rules or guidelines, so as to play the role of the company team, get the trust of partners, win business opportunities.撰写人/风行设计审核: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职业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通用模板使用说明:本管理规范文档可用在标准化管理中规范所有操作的行为和管理,并要求成员一起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从而发挥公司团队的作用,得到合作伙伴的信任,赢得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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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为加强对我院各专业及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特对我院各专业在实践教学环节中的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科学、合理设置我院实践教学环节实践教学是在理论教学环节之后的教学过程延续的必然环节,相对于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更具有直观性、综合性和创新性,有着理论教学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重要途径。

我院要结合市场的需要,行业人才的标准来科学、合理的设置实践教学环节,讲求专业人才培养的必需,教学开展的可行,保证实践教学开展的质量与效果。

结合我院的实际,目前重点做好如下实践教学环节的设计与开展。

1、课程实训。

课程实训贯穿于日常理论教学过程中,结合理论知识,通过设计实验、参观、案例等方式来印证、理解和消化知识点,并训练基础的专业技能,奠定一定的感知和技能基础。

2、毕业实习。

毕业实习是综合的技能训练环节,通过在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来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不断熟练、校正技能标准和要求,增强就业竞争力,以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要。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粤科职院教字〔2008 〕 20号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要素,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

为保证使用教材的质量,课前教材的到位率,规范教材选用相关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各院(系)、专业教研室和任课教师均应提高对教材选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本办法的要求和程序工作,保证使用教材质量的稳步提高。

一、教材选用的原则和范围1.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是:选用教材的内容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水平;选用的教材应具有与本专业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选用教材的内容应符合本门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选用教材要具有较高的图文水平和印刷质量,文字、符号和印刷符合规范化要求;教材的选用要体现工学结合一体化,要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师生公认的优秀教材、获奖教材、特色教材。

各专业使用近三年出版新教材的比例要求达到60%以上。

2.选用教材的基本范围是: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教育部精品教材;行业部委统编教材;省、部级以上获奖教材;校企合作开发教材;批准使用的学校自编教材;由国内著名专家学者撰写或主编的教材。

同时,要考虑教材内容、难度、层次适合我校的课程设置和教学需要,篇幅、价格等适应学生的经济负担能力。

3.自编教材的选用。

自编教材是指编著者为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教师(不包括已列为国家、教育部、省规划或重点教材)。

凡第一次选用自编教材的课程负责人,必须是在教务处备案的,经课程所在教学单位审核通过的,方可使用。

4.同一课程标准的课程,原则上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

属于试点教学需要或分层次教学需要的,可以选用不同版本的教材,但要严格审批。

二、教材选用程序教材选用一般应执行“申请→审议→核准”程序。

具体工作程序是:1.申请。

任课教师根据所承担课程,提出教材选用申请报告,报教研室审批。

2.审议。

教研室主任组织教师或相关专业专家集体审议任课教师的申请报告,提出教材使用意见报各院(系、部)。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关于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工作程序的规定【模板】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关于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工作程序的规定【模板】

广东科学技术**学院
关于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工作程序的规定
粤科职院教字〔2007〕7号
根据《广东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因成绩等原因未达到毕业要求,但符合结业条件,应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结业学生在结业后一年内,可以申请换发毕业证。

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的程序规定如下:
1.结业学生在结业后一年内,由个人向所在院(系)提出换证申请,每门课程可再给一次补考机会,补考时间安排在下年级相应课程的考试或下一年毕业前补考时间内进行,无特殊原因,各院(系)不得擅自安排其它时间进行补考。

2.学生经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合格后,由院(系)上报换证学生名单,经教务处审核,报学校批准后,凭学生结业证书换取毕业证书。

3.结业期间不合格课程经补考一次仍不合格者,不再安排补考,不换发毕业证书。

4.对成绩合格后换发的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实际发证日期填写,补考课程成绩按合格或不合格记载。

5.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在每年十份月进行。

6.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于二〇一四年八月修订。

7.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高职院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高职院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高职院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更好服务于学校的建设与发展,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务处是学校各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的牵头、专责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与评审、研究进度检查、结题鉴定、经费使用监督与管理、成果推广及资料归档等工作,各教学部门有责任按要求做好本部门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各级教研项目分类与级别第三条国家级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规划办)。

第四条省部级项目包括:(一)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项目;(二)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规划办);(三)教育部其它专项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四)中央其他部委专项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五)其他各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规划办)。

第五条市厅级项目包括:(一)广东省教育厅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二)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规划办);(三)广东省教育厅其他专项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四)其他各省教育厅专项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第六条校级项目包括:(一)高职院校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分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二)高职院校教育科学专门研究项目。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七条凡纳入学校管理的各级项目,申请人必须是学校正式在编人员。

第八条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破格申报的应有申请人所在部门的推荐意见。

第九条项目申请人应是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和项目研究的实际主持者,能切实承担项目设计、实施直至成果形成的实质性研究工作或关键性指导工作。

第十条项目应紧密结合学校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及管理的改革发展实际,研究内容在本专业领域学术价值高、攻关目标明确、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研究方法科学、计划切实可行,具备按计划完成任务的基本条件。

第十一条项目组成员应具备项目研究所必需的业务能力、研究能力和健康条件,年龄、知识结构合理,能处理好本职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关系。

第四章申报程序第十二条凡申报校级以外的各项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按项目发布单位要求进行,教务处负责协调申报的相关事宜。

关于组织开展科研课题立项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实用模板,建议收藏)

关于组织开展科研课题立项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实用模板,建议收藏)

关于组织开展科研课题立项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各成员院校:为了进一步发挥职教集团科研管理与服务功能,完善X 职教集团科研共管机制,促进集团院校内涵建设、激发集团企业科技创新活力,推动集团产学研工作,结合集团科研工作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一、目标任务以课题研究为载体,拓展集团科技合作交流渠道,实现职教集团内各成员单位研究力量、创新技术等优质资源共享,促进各成员单位共同开展课题研究与技术服务。

二、立项课题数量与经费标准X职教集团每年立项40项,可涉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与技术、教育科学,其中重点课题不超过9项。

重点课题研究经费3000—5000元,一般课题研究经费1000-2000元。

三、工作措施(一)研究制订职教集团课题管理的相关制度。

研究制定《X职教集团科研课题管理办法》、《X职教集团科研课题结题标准与管理规范》及立项与结题相关样表等集团层面的管理制度,并统一印发职教集团成员单位。

(二)成立职教集团课题评审组,切实加强职教集团课题立项的领导与组织工作。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职教集团课题的立项、研究与指导以及课题的鉴定、奖励。

(三)做好课题申报的动员宣传与组织申报工作。

集团各成员单位的科研、科技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学习《X 职教集团科研课题管理办法》、《X职教集团科研课题结题标准与管理规范》等课题管理文件,并做好课题申报的动员宣传工作。

按课题申报分配名额组织好本单位的统一完成课题申报流程。

(四)做好课题申报、遴选、立项工作职教集团科研协作工作部每年5月下达年度申报通知,组织职教集团成员单位开展立项。

对成员单位申报的课题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反馈给成员单位。

组织职教集团课题评审组对申报的课题进行盲审,根据评审组投票多少确立年度课题立项结果,并将立项结果在X职教集团网站上公示。

(五)做好课题研究的督促与指导工作课题研究的督促与指导主要依靠各成员单位课题管理部门。

各成员单位课题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职教集团课题研究进展、经费使用、阶段性研究成果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提出批评甚至警告,督促其整改到位。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创建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原则:依法管理、以人为本、服务师生、保障安全。

第三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目标:确保校内机动车辆出入、行驶安全,停放有序,事故处理及时,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内容:机动车辆登记办证和校园内交通秩序管理。

第五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范围:凡是出入校园的车辆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办证管理第六条“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机动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是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的许可凭证。

第七条各院系、各单位公务机动车凭证明、行驶证到保卫与基建处审核办理“通行证”。

第八条长期为学校生产、施工、生活等服务的外单位车辆须由主管部门申请,凭车主本人有效证件和车辆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到保卫与基建处审核办理“通行证”。

第九条“通行证”只限本车使用,不得转借和复制。

第三章出入管理第十条机动车辆一律凭“通行证”按规定校门进出,主动配合门卫检查。

第十一条各院系、各单位主办或承办大型活动,凡涉及车辆通行和交通管理问题,应事先书面报告保卫与基建处,由保卫与基建处根据其规模和校内交通状况,统筹安排。

第十二条来校联系工作的外单位车辆,经学校有关单位确认后,保卫与基建处采取换证等方式临时放行。

第十三条来校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可直接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的交通标识和路线文明行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在学生生活区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禁止鸣号,不得影响校园正常的教学和生活,主动避让行人和自行车。

第十五条机动车辆携带贵重物品和仪器设备出校门,必须主动出示并递交相关院系或单位的有效证明,经门卫查验后予以放行。

第十六条禁止在校园内练习和试驾机动车辆。

第十七条骑自行车出入校门时,应主动下车推行,严禁骑车带人。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职教育公共实训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职教育公共实训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职教育公共实训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5.27•【字号】粤教高函〔2016〕 115号•【施行日期】2016.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职教育公共实训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115号各高职院校:为加强广东省高职教育公共实训中心建设项目的组织和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取得成效,特制订《广东省高职教育公共实训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反映。

联系人:XXX雄,电话:(020)37627715。

广东省教育厅2016年5月27日广东省高职教育公共实训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东省高职教育公共实训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公共实训中心)的组织和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取得成效,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高职教育专项资金公共实训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3号)精神,结合国家、省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共实训中心建设总体要求:推动高职院校紧密结合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围绕专业大类或专业群技能训练需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实践教学模式改革为主线,以设备和资源开放共享为重点,以队伍建设为保证,重点建设一批开放共享、校企共建、设备先进、实践教学改革力度大的高职教育多功能公共实训中心。

二、管理职责第三条省教育厅是实施公共实训中心的组织者,主要履行如下职责:(一)统筹制定实施方案,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三)协调、指导项目建设工作;(四)对项目建设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验收和评价。

第四条承担公共实训中心建设任务的高职院校(以下简称项目学校)是项目的实施者,主要履行如下职责:(一)按照有关文件及本办法的要求,编制、报送项目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二)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预期目标;(三)落实除了省财政专项资金外的所有建设资金,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及本办法规定,科学、合理使用建设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四)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doc)

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doc)

---------------------------------------------------------------最新资料推荐------------------------------------------------------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doc)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面向21 世纪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发挥我省教育科学研究的优势,促进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加强和完善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规划和管理,提高管理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理论规划领导小组委托的,以及广东教育厅(以下简称省教育厅) 组织实施的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我省教育系统各级各类教育有关科研工作的行政管理归口科研处, 科研处负责统筹教育科研规划, 指导教育科研工作的开展并统筹科研经费。

第三条凡由广东省社科基金、广东省教育厅教育经费资助或支持的教育科研项目,均纳入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的范畴。

省教育厅在每年的教育经费中安排一定的教育科研经费,同时,要拓宽经费来源,多渠道筹措科研经费。

要以适当方式支持各级各类研究会、协会的教育科研工作,但各级各类研究会、协会的研究课题原则上不纳入教育科研管理的范围。

第四条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 贯1 / 20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和双百方针,充分发挥教育科学研究理论对教育发展的指导、探索、促进和决策咨询作用,推动我省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为建设教育强省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章组织、领导与职责第五条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教育科研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审定并发布广东省教育科研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研究计划 2、审定并发布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3、筹措和管理教育科研项目经费 4、发布广东省教育科研课题指南,审批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对重大研究成果进行验收 5、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等 6、评定和奖励广东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 7、领导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科规划小组的工作为推动各地区开展教育科研工作,各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应成立当地的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有组织地开展教育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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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及其管理办法
粤科职院教字〔2004〕11号
为鼓励广大教师、教辅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不断探索和研究教育教学规律,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我院的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一、立项范围
教学研究立项的范围主要是在教育思想及教育观念、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建设、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考试评价方法及手段、产学研一体化、教学管理、素质教育及其它有关方面的教学改革和建设的研究项目。

立项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对于一些重要的教改项目,由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根据学院发展的需要确定,教务处根据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的意见提出招标方案,公开向全院教职工招标,经教学工作委员会评议后确立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二、立项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条件
1.凡我院教师、教辅人员、教学管理人员、临聘人员和在我院任教两年以上的外聘教师均可向所在系或部门提出立项申请。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对个别经验丰富但职称偏低的教师,可视项目的质量适当放宽职称要求。

3.申报的课题原则上需具有一定的实践基础。

(二)申报程序
1.院级教改项目的立项每一至两年进行一次,由教务处将有关教改项目申请的要求通知各系、各部门;
2.申请人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经系(部)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初审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初审后报请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议;
4.教学工作委员会统一评议后对所报项目进行筛选,提出立项意见,确定院级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在此基础上,按排序顺序推荐省级及以上立项教改项目;
5.有关上级部门评审后批准立项的教改课题,要把有关材料报教务处备案。

三、日常管理
1.教改项目一经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积极组织力量按项目进度着手实施。

2.项目组应按项目进度要求认真实施项目,中途不得随意变动。

确需中止项目研究时,必须由项目组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教务处审核并报请主管院长同意(院级以上项目需报请项目主管部门批准)。

3.教改项目管理实行院、系或处(部)两级负责制。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对教改项目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评估,并以学年为单位定期对重点项目按实施方案进行阶段性检查。

教务处负责处理教改项目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四、项目的中期检查及验收
1.教务处根据每个项目立项时提出的研究进度进行阶段检查和验收,必要时组织鉴定。

2.项目组每年应填写《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自查报告书》,并报教务处备案。

学院将按年度检查重点项目的研究及进展情况。

3.中期检查时发现进展不好的项目,学院将给予黄牌警告,被责令限期整改,对于不能如期达到整改要求的项目视情况将中止项目。

4.院级及以上教改项目一般在立项后2—3年内结题,并接受验收。

届时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验收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项目工作总结,准备有关材料,报主管部门审核后进行鉴定、验收。

5.院级教改项目由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验收,内容包括:
(1)是否完成立项所要求的各项任务、目标;
(2)对成果的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及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效果作出评价;
(3)对成果的推广价值及其对学院和社会的影响作出评价;
(4)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

6.院级教改项目的验收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

验收结果评定的依据为中期检查成绩及结题验收成绩两部分。

五、经费资助及管理
1.学院对审批通过的教改项目将给予经费资助。

学院每年拨出一定的经费作为教改项目专项经费,给予每个院级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6,000---8000元,每个
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2,000---4,000元,视项目进展情况按年度分期拨给;指导项目学院不给予专项经费资助。

国家级、省级教改项目学院将按1:1的标准进行配套或资助。

2.院级及院级以上教改项目经费均由财务处负责单独列帐,专款专用,教务处负责经费的审签。

3.教改项目经费使用范围:资料费、调研差旅费、实验费、邮资、教改成果鉴定、推广、发行费用等。

六、奖惩
1.各级各类教改立项作为项目组成员评定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任用的一项重要依据。

凡获得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者可优先申报职称、晋升。

2.两年一度的院级教学成果奖原则上在教改立项中产生,申报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必须获得过院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3.院级重点教改项目结题后应达到院教学成果一等奖水平。

4.项目组所在系、处(部)负责人对教改立项工作负有检查、监督等管理职能。

七、项目成果的推广应用
项目验收后,项目组必须按照评审验收中专家提出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做好改进、完善工作,并将成果进一步推广应用于教学实践中,最大程度地发挥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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