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代付业务合作协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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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GZFW-2017082791 实时代付业务合作协议
实时代付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主要营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
联系人:蔚鹏电话:57395545
乙方:XXXX支付有限公司
主要营业地址:
联系人:电话:
甲方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乙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及相应业务经营资质的企业,为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和长远合作,更好的为客户服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实时代付业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条款,行使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一条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1、代付业务:指乙方将付款款项提前存入乙方在甲方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内,乙方再通过发起委托受理的方式,由甲方将上述款项根据实际情况存入乙方指定收款人的银行卡账户内。
2、客户:指与乙方存在业务往来,乙方指定的个人收款人。
3、银行卡:指境内发卡机构发行的银联标识卡。
4、垫资实时资金清算功能:指乙方基于甲方代付业务使用甲方资金为乙方的个人客户提供付款的服务
第二条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共同合作,甲方为乙方提供个人代付业务,包括甲方先行垫资为乙方进行代付清算。
2、甲方为乙方提供可选择的付款账户包括:个人借记卡、个人信用卡等;所有收款账户必须为银联标准卡。
3、甲方为乙方提供备付金存管服务,以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并满足监管部门要求。
4、甲方可提供垫款实时资金清算功能,在约定额度内,实现乙方客户付款资金的实时到账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双方对在业务合作中所接触或者获知的对方商业机密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2、除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之外,双方承诺不将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客户的信息出让或透露给第三方。如一方按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的,应在十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
3、乙方保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如实向甲方发送客户提供给乙方的信息。
4、甲乙双方及北京银联共同签署收付费资金清算授权书,乙方授权甲方仅在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足额归还垫款资金情况下,甲方可出具《垫款资金划付申请书》向北京银联申请从乙方清算资金中扣除对应资金。北京银联在收到甲方提交的收付费委托申请后,进行相关操作。
5、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一旦发现交易风险或者交易过程中出现系统故障可能导致甲方服务无法实现的,应及时告知对方,甲方应积极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因甲方提供保护措施不及时、不到位导致乙方损失扩大的,应就该损失扩大部分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资金代付及垫资业务。
2、甲方保证在系统正常运行状态下向乙方提供的交易成功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一经反馈的成功交易信息不得再更改。
3、甲方应在系统正常运行状态下,在交易发起日当天,保障通过代付系统划转成功的资金及时到账。
4、甲方有权根据系统升级等需要暂时中止提供代付服务,但应提前三个工作日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乙方中止原因与中止时间,并预告恢复时间;甲方可以对其提供的服务进行改进,但应将改进服务事项,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够提前做好应对准备,甲方未提前告知乙方,擅自中止服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受乙方委托代付其客户的相关款项,无权更改乙方的付款交易数据。
6、甲方仅提供代付服务,代付信息根据乙方发送的客户交易数据为准,乙方同意,因客户授权所引起的损失和纠纷由乙方负责。
7、若甲方对乙方按照规定提交的数据文件有任何异议,应暂停交易,【】内联系乙方协商解决。
对于开展垫付资金实时清算业务合作的,双方应另行遵守下面条款:
8、乙方基于甲方代付业务使用甲方资金为乙方的客户提供实时清算服务,应向甲方支付代付实时清算服务费用及代付结算费用。
9、乙方授权甲方通过银联查询其清算交易数据,并根据此数据作为垫资额度的参考依据。
10、甲方每日向乙方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实时清算垫资额度,用于乙方为客户提供资金清算的服务。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需求和已有交易量评估垫资额度,如需调整,甲方提前10个工作日告知乙方。
11、每日垫资额度不叠加不累计,当额度不足时,乙方可向指定账户中进行充值。
甲方代付业务待清算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12、乙方的清算资金于支付清算交易日的次个工作日划转至甲方代付业务待清算账户,用于归还甲方代乙方支付代付清算款项,清算时间不得晚于11:00,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还款,甲方有权暂停实时资金清算业务合作。对于未还款项,自垫款之日起至全部清算款项及费用清偿之日止按所欠款项的一定比率计收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在甲方开立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还欠款及违约金。
13、负责位于其端的系统维护和安全工作,保持其支付服务的正常运作,及时将成功交易的数据提供给乙方,发生故障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维修,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支付服务发生技术性障碍或者甲方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违法行为等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4、如因乙方原因,不能为甲方提供及时、有效的支付服务,累积超过五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须确保客户授权乙方委托甲方向客户指定的账户(包括个人借记卡、个人信用卡等)上按乙方的通知进行付款。
2、乙方作为代付数据提供方,须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数据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实时性及准确性负责。甲方仅根据乙方提供交易数据进行账务处理,甲方因乙方的错误或重复指令而误付客户账户款项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3、乙方需要按照甲方系统接口及网络要求,向甲方提供代付款详细信息(包括客户名称、付款账号、金额等)的电子数据,委托甲方按此交易数据代付乙方客户的相关费用。如因乙方未能及时将数据信息交给甲方所引起的损失和纠纷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处理乙方提交的数据信息,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处理信息处理,由此产生的损失和纠纷由甲方负责。
4、乙方必须在甲方开立的备付金账户中存放足额的资金,符合人民银行及其他监管机构对备付金账户的管理要求。
5、乙方在接到甲方(I)因系统升级等需要暂时中止提供代付服务;(II)服务改进事项等通知后,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暂停时间、恢复时间、服务改进内容等,告知合作商户或签约个人,因乙方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客户损失,乙方应承担解释、调解与赔付责任。
6、为便于客户资金的及时到账和安全,乙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建议客户选择甲方发行的银联卡作为收款账户。
7、乙方申请开通代付业务的同时需提供代付业务需求背景的有关资料,并确保合法有效。
8、乙方备付金账户信息: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第六条投诉处理
1、乙方须确保与其委托客户授权及付款资金的合法性,如因合法合规性问题、资金来源不明或不正规导致的一切风险及损失导致与客户间发生争议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