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开放鼓励外来投资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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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大开发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玉屏)

西部大开发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玉屏)

西部大开发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玉屏) 为实施西部大开发带动战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对外开放水平,鼓励和吸引国内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个人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来我县投资开发,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特制定本优惠政策。

第一条外来投资客商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 (一)独资办企业,设立公司或分公司; (二)以资金、技术、设备投入,与县内企事业单位或私营企业合资、合作的生产经营性经济实体; (三)购买、租赁、承包、兼并县内企业; (四)从事基础设施或公益性事业建设; (五)从事农业开发(含农、林、牧、副、渔业); (六)进行市场建设和开发。

第二条外商、外资的界定 (一)外商:指外来玉屏侗族自治境内投资的单位和个人; (二)外资:指玉屏侗族自治县以外非行政事业正常拔付渠道的一切资金。

第三条合资、合作享受优惠的条件:外商与县内企业事业单位合资、合作,外商投资额度所占总资产或股份的比例不低于20%。

一:税收 第四条外来投资企业所得税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外来独资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生产性企业,从获利年度起,免征所得税6年;期满后减半征收。

(二)外来合资生产性企业,属外商控股的,其所得税按独资生产性企业优惠标准执行。

外商未控股的合资企业,生产经营期在 10年以上,从获利年度起,免征所得税3年,期满后减半征收。

(三)外来合作企业,根据外商的投资方向,投资数额、投资方式以及与本县的合作方签订的合作条款,具体商议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比例。

(四)从事资源开发性综合利用、电站、公路、桥梁、水厂(不含管网部分)、水利、旅游、市场、城镇及安居工程开发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外商独资、合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五)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外商独资、合资及合作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六)从事农业开发和农副产品深加工的外商投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免征。

(七)外来投资客商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五条其他税种的优惠 (一)外商按BOT方式投资的高等级公路、电站以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收取的车辆通行费、营运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在外商投资回收期未满之前,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县财政按年度当年全部返还。

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开放型经济发展是指通过积极推动贸易自由化与投资自由化,扩大对外开放程度,促进国际经济合作与交流,使国民经济与国际经济形成对接的发展模式。

为实现开放型经济发展,需要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政策措施:首先,降低贸易壁垒和限制性措施。

包括降低进口关税、非关税壁垒,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减少贸易限制性措施等,以便更能有效地吸引外国投资和商品进入市场,同时使本国的产业能够更好地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

其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是吸引外国投资和技术引进的重要条件。

采取措施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激励创新。

第三,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

包括通过签订双边或多边自由贸易协定,开展自贸试验区试点,建立自由贸易港等方式,扩大对外开放程度。

同时,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组织与多边贸易体系建设,推动贸易自由化进程。

第四,完善投资环境。

提供更加友好和稳定的法律法规环境,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完善金融体系,提供更加便利的融资渠道;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与人员往来,提供更加开放的社会环境,吸引外国投资者和人才。

第五,加强国际经济合作与交流。

积极参与国际经济组织,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合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加强各领域的国际交流,促进技术、人才和文化的交流与合作,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第六,加强一带一路建设。

发挥自身的区位优势,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并加强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合作。

提升互联互通水平,推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开放型经济的发展。

第七,加强法治建设。

依法行政,健全法制环境,加大对经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市场秩序和行为规范。

这有助于维护公平竞争机制,保持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

总的来说,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需要从贸易壁垒的降低、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对外开放程度的扩大、投资环境的完善、国际经济合作与交流的加强、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以及法治建设的加强等多个方面入手。

中国对外国投资的政策

中国对外国投资的政策

中国对外国投资的政策
中国对外国投资的政策可以概括为鼓励和引导的原则。

1. 鼓励外国投资:中国政府积极鼓励外国投资,提供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

外国投资者享有
与中国本土投资者同等的待遇,可以参与中国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享有相同的权益和保护。

2. 引导外国投资:中国政府通过引导外国资本投向关键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产业结构
的升级和转型。

外国投资者在高技术、现代服务业、创新创业、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投资可能会
获得更多的支持和优惠政策。

3. 保护外国投资:中国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护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法律规定外商投资
企业在中国享有合法权益,外国投资者的投资不会被任意没收或剥夺。

4. 减少外商投资限制:中国逐步取消或放宽了许多外商投资限制。

特别是在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开放领域,外国投资者可以持有更高比例的股权或全面控股。

5. 简化投资程序:中国政府致力于简化投资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外国投资者可以通过一
站式服务机构办理投资手续,缩短了投资过程的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中国对外国投资有鼓励和支持,但一些行业仍然存在一定的限制和控制。

外国投资者在敏感行业、国家安全领域等可能需要遵守更多的管理和审批程序。

某某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某某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某某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和鼓励优秀企业到我县投资兴业,促进我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招大引强新突破,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第一章适用范围及条件第一条本政策中的项目是指某某行政区域外企业、个人和其它经济组织,在本行政区域投资新建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产业发展方向,在地方缴纳国家规定各种税费的独立核算企业所投资的项目。

第二条符合下列情形、建设期限不超过两年的项目,可享受本政策。

(一)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及以上,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二)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从事公司化经营的农业企业项目;(三)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及以上,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的服务业项目;(四)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及以上,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的高新技术项目和节能环保项目;(五)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及以上,投资强度不低于80万元/亩的文化旅游业项目;(六)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及以上,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的大数据互联网项目;(七)固定资产投资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养老服务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在800万元及以上的通过改造和利用现有空闲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兴办养老服务或医养结合项目;(八)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

第二章土地政策第三条对符合省、市及我县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和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出让底价时,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进行招拍挂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

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项目,在享受土地成本价(各项成本费用之和,下同)优惠的基础上,每亩再按1.3万元的标准,由县政府通过资金扶持的办法,支持企业发展;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项目,在享受土地成本价优惠的基础上,每亩再按3.3万元的标准,由县政府通过资金扶持的办法,支持企业发展;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以上(含20亿元)的项目,在享受土地成本价优惠的基础上,每亩再按6.3万元的标准,由县政府通过资金扶持的办法,支持企业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在50亿元以上(含50亿元)的项目,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研究专门的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发展。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一、引言近年来,招商引资已成为各地区吸引外来资金、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提供更好的投资环境和政策保障,我国各级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招商引资政策。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招商引资政策,并探讨其对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

二、优惠政策1. 税收减免为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政府通常会给予投资企业一定的税收减免政策。

比如,对于新投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的优惠政策。

此外,政府还鼓励投资者在薄弱经济地区进行投资,并给予更大幅度的税收减免。

2. 资金扶持为满足企业在拓展生产规模、研发创新方面的需求,政府会设立专项基金,通过项目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投资企业资金扶持。

这不仅能够促进企业的发展,还有助于提升当地经济水平。

3. 扶持配套在吸引外资过程中,政府也会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

比如,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用地、办证、人才引进等方面的便利。

此外,政府还会积极推动相关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如交通、电力等,以提供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三、市场准入1. 简化审批程序为了方便投资者开展业务,政府通常会简化审批程序。

例如,缩短企业注册时间、减少申请材料等,以减少投资者的成本和时间。

这有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促进投资者积极投资。

2. 放宽外资限制为鼓励外国投资者参与更广泛的行业,政府可以逐步放宽外资限制。

这意味着外资企业可以更灵活地进入行业,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产业升级。

在一些特定领域,政府还鼓励外资企业与本地企业合作,共同推进创新发展。

四、服务保障1. 投资咨询为了提高投资者的置业和投资效率,政府会设立投资咨询机构,为投资者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

这些机构可以帮助投资者了解市场情况、政策法规等,并给予相应的指导和支持。

2. 企业孵化为了帮助创业者从零到一,政府会设立企业孵化基地,为初创企业提供办公场地、技术支持和市场资源等。

这对于吸引优秀的创业团队和培育新兴产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案例分析1. 深圳经济特区深圳经济特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一直以来致力于吸引外资和促进经济发展。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4.03•【字号】沪府办规〔2023〕11号•【施行日期】2023.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沪府办规〔2023〕1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上海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4月3日上海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大力度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充分发挥外资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现就本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提出若干措施如下:一、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一)推动更多领域开放和项目落地。

落实最新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深入实施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加快推进金融、航运等开放领域项目落地。

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证券、基金、期货、人身险、养老金管理、理财、财务公司率先落户上海,扩大经营范围。

鼓励符合条件的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开展沿海捎带业务试点,进一步扩大沿海捎带政策效应。

积极争取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扩大开放措施在本市先行先试。

(责任部门、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银保监局、上海证监局、市交通委、上海海关、市市场监管局)(二)支持重点区域率先对外开放。

实施上海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对标《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率先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试点扩大全球维修产品范围,试点成熟后积极向国家争取向上海自贸试验区外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

2023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

2023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

2023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为了促进经济增长和吸引更多外资,我们制定了以下2023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

一、税收优惠1. 全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在2023年,对全年实现利润的新设立的外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以吸引更多外资进入市场并促进企业发展。

对于现有企业,进一步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并扩大适用范围。

2. 增值税减免对于新设立并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外资企业,免征增值税。

对于投资额不满5000万元的外资企业,适当降低增值税税率。

3. 社会保险费减免对于新设立并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外资企业,减免社会保险费三年,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4. 减免住房公积金对于新设立并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外资企业,减免员工住房公积金一定比例,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二、土地使用优惠1. 减免租金对于新设立的外资企业,根据其投资额和就业人数,适当减免土地租金,并提供租金分期支付的机制。

2. 土地扩大使用权对于投资额超过1亿元的外资企业,提供土地扩大使用权,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

三、融资支持1. 创业基金支持设立专项创业基金,为创业者和初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2. 优惠贷款利率设立优惠贷款政策,降低外资企业的融资成本,支持企业发展。

3. 债券发行支持鼓励外资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提供政府承诺购买一定比例债券的支持。

四、人才引进1. 免费人才住房对于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人才,在一定时间内提供免费或优惠的住房条件。

2. 子女教育补贴为外籍员工的子女提供教育补贴和优质教育资源。

3. 人才签证便利简化外籍高管和重要技术人员的签证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快签证审批速度。

五、政策服务1. 政策咨询服务设立招商引资咨询中心,提供一对一的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了解相关政策和手续。

2. 办事指南编制详尽的办事指南,对外资企业投资和设立过程进行全程指导,简化办事流程。

3. 公共服务支持提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包括交通、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以提升外资企业的发展环境。

介绍中国对外开放政策

介绍中国对外开放政策

介绍中国对外开放政策
中国对外开放政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外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长期以来奉行的一个基本国策。

中国对外开放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对外贸易开放:中国积极参与全球经济合作,推动自由贸易,降低关税壁垒,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推动区域和全球贸易自由化。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商品出口国和第二大贸易大国。

2. 外商投资自由化:中国鼓励外商在中国投资,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限制,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保护外商合法权益。

中国吸引了众多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

3. 金融业开放:中国逐步开放金融市场,允许外资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在中国设立业务机构,放宽外资准入限制,积极吸引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

4. 人员流动自由化:中国大力发展教育和文化交流,鼓励留学生回国发展。

同时,中国也鼓励中国人到外国学习、工作和生活,推动人员流动的自由化。

5. 区域合作:中国积极参与亚太经合组织(APEC)、东盟、
上合组织等区域合作机制,推动区域一体化进程,加强与周边国家的经济合作。

中国对外开放政策的核心目标是促进经济发展,吸引外资和技术,提升国际竞争力,通过与其他国家的互利合作实现共同发
展。

同时,中国对外开放政策也是中国积极融入全球化进程的重要体现,为中国在世界舞台上发挥更大的作用提供了平台。

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扩大开放促进投资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扩大开放促进投资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扩大开放促进投资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川府发[2017]36号【发布部门】四川省政府【发布日期】2017.06.04【实施日期】2017.06.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扩大开放促进投资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川府发〔2017〕36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扩大开放促进投资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2017年6月4日关于扩大开放促进投资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精神,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深入推进投资便利化改革,进一步提高吸引外资和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我省新一轮高水平全方位对外开放,努力走在西部全面开发开放最前列,全面建设内陆开放战略高地,打造西部投资首选地,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突出重点,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一)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以开放发展理念为指导,抢抓四川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机遇,以推进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四川天府新区建设为契机,持续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国家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外资准入政策,营造吸引境外和省外资金、技术、人才良好环境,积极承接境外和省外产业转移,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牵头,省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鼓励参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鼓励外来资金参与四川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参与推进科技创新、金融创新、开放创新,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着力促进产业引领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成长型产业、新兴先导型服务业、特色优势产业等优质项目来川落户,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和高端产业集群。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招商引资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为吸引内外资本进入本地,促进经济增长而实施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

通过招商引资,可以引进外来投资、技术、人才和市场等要素资源,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一、财税优惠政策1.减免企业所得税:对于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的政策。

通常会在企业创业初期实施税收优惠,逐渐递减,鼓励企业持续发展。

2.优惠税率政策:对于特定行业或特定区域的招商引资项目,可以享受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3.增值税退税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可以减免或退还增值税,降低企业成本,提升竞争力。

二、用地优惠政策1.用地补贴政策:对于招商引资项目的用地,可以给予一定的补贴,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补贴形式可以是现金补贴或者租金减免。

2.用地招商优先权:对于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项目,优先给予用地供应,保证企业用地需求。

三、资金支持政策1.贷款贴息政策:对于招商引资项目,可以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支持,减轻企业融资成本,促进企业发展。

2.风险补偿基金:为鼓励招商引资,可以设立专门的风险补偿基金,用于担保招商引资项目的风险,提高投资者信心。

3.资金补贴政策:对于新设立的企业或扩大产能的企业,可以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降低企业创业和发展的成本。

四、人才引进优惠政策1.人才补贴政策: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技术技能人才,可以给予一定的人才补贴,吸引人才来本地发展。

2.子女就学政策:对于招商引资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为其子女提供免费或优惠的教育资源,提高人才留住率。

五、市场准入优惠政策1.简化办事程序:对于招商引资项目,可以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事时间,提高企业投资的便利化程度。

2.优先采购政策:对于本地招商引资项目,可以给予优先采购政策,提高企业产品的销路。

3.准入门槛降低:对于招商引资项目,可以降低相关的准入门槛,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吸引更多的项目入驻。

总之,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为吸引投资者来本地投资的重要手段。

某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模版

某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模版

xx招商引资优惠政策(xx〔2014〕16号)为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外来投资者来淮投资兴业,促进城市转型和产业升级,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淮北实际,制定本政策。

第一条新办生产性工业、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项目,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前两年按实缴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第3年至第5年按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财政奖励。

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现代服务业项目,自建成运营之日起,前两年按实缴税收(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或“营改增”政策改征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第3年至第5年按地方留成部分的25%给予财政奖励。

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入园工业企业,完成协议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达到省市规定的投资强度并及时按标准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前两年由受益财政按企业实际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全额给予奖励;企业在约定的时间内达到省市规定亩均税收的,受益财政再给予企业连续三年的实际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50%的奖励。

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上述项目,财政奖励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

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总部经济项目,前5年按实缴税收(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70%给予财政奖励;自第6年开始,每年按实缴税收(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财政奖励。

第二条收购、兼并、投资改造现有国有企业的,扣除原企业前3年应缴税收平均数后,新增税收(仅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部分按第一条执行。

第三条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第四条投资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宾馆、4A级以上(含4A 级)风景区、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会展中心、建筑面积2 万平方米以上的综合购物中心(自持物业、统一经营)和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物流项目,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两年内建成运营的,经考核验收后,市政府给予土地出让净收益额40%的财政奖励。

金水区对外开放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

金水区对外开放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

金水区对外开放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强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充分调动全区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做到“引优、引强、引大”,促进我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来投资优惠政策第一条奖励条件1、城市综合体:项目总投资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商业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年上缴区级税收1000万元以上;2、金融服务:银行、投资、保险、证券等项目,年上缴区级税收200万元以上;3、文化创意:媒体影视、广告、设计、动漫、出版发行、文化旅游等项目,年上缴区级税收100万元以上;4、科技信息: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研发生产、软件服务、信息服务等项目,年上缴区级税收200万元以上;5、总部经济:国内外500强、行业内百强省级以上区域总部和省内百强总部项目,年上缴区级税收100万元以上;6、五星级酒店:项目总投资在5亿元人民币以上,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年上缴区级税收300万元以上;7、高档餐饮:项目总投资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年上缴区级税收300万元以上;8、新占地类项目要持有《金水区招商引资新占地类项目准入证》;9、项目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金水区。

第二条奖励标准1、需新征建设用地的项目,在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合同后,优先保证建设用地指标。

2、项目建成时,按项目实际到位资金的2‰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自企业建成投产(开业)年度起3年内,分别按企业实缴区级税收的30%、20%、10%奖励给企业。

4、对高档餐饮等项目,自项目建成开业且年度实缴区级税收300万元后,连续3年分别按企业实际缴税区级税收的15%、10%、5%奖励给企业。

5、对租赁或购置办公用房的国内外500强、行业内百强省级以上区域总部和省内百强总部项目, 租用的总部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按租金市场指导价的30%给予一次性12个月的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购置的总部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国家级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为进一步加快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建设步伐,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国内外投资者前来投资兴业,凡是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的入区项目(以下简称企业),均享受以下优惠政策:一、财政扶持1、开发区全面执行国家及省市各项优惠政策。

经省科技、财政及税务管理部门联合认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外来投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新技术产品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年上缴税收在500万元以上的,经开发区管委会确认,从投产年度起,给予企业实际上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十年50%扶持。

对重点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给予更优惠政策。

3、外来投资总部经济项目、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外来投资企业对我市现有相关产业产生强大拉动作用,或引来外地相关企业群的,采取一事一议,给予更优惠的政策。

以上财政扶持均指人民币,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审定,实行先征后返,每年兑现一次。

二、用地优惠对用地集约的国家鼓励投资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对实际到位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鼓励类外来投资项目,建立用地审批“绿色通道”,确保用地。

三、收费优惠对于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外来投资工业企业,除国家、省、市明文规定不能减免的收费和有偿性劳务收费项目外,行政收费地方所得部分免收,事业性收费扣除成本后减半收取。

四、其它他优惠1、赋予招商引资工业企业立项优先权,争取资金扶持。

在同等条件下,向上争取的各类专项资金,优先用于扶持招商引资工业项目。

2、外来投资企业年上缴税收达500万元以上的,开发区管委会将按照一定的比例,根据贡献大小,以现金或实物的方式奖励企业经营者。

3、产品有市场广、铁路运量大、利税上缴多的外来投资工业企业,优先列为省、市重点运输企业。

4、在开发区投资办企的,根据投资者要求,经招商引资主管部门审定,由开发区管委会协助办理投资者本人和及直系亲属落投资所在地的城镇户口。

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contents •招商引资概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意义和作用•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具体措施•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实施效果•成功案例分析•未来展望与总结目录01招商引资是指地方政府或相关机构通过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外来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招商引资是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地方产业升级、提高就业率、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

招商引资的定义招商引资的重要性招商引资的历史与发展中国古代的招商引资活动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当时各国之间通过贸易、手工业等方式进行经济交流与合作。

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开始大规模的招商引资活动,以引进外资、促进经济发展。

随着经济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速,招商引资已经成为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各种招商引资政策也日益完善和多样化。

01吸引优质企业落户030201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引入高附加值企业,可以提升整个产业链的水平,增加地方经济收益。

提升产业链水平促进产业协同发展提高居民收入水平随着就业率的提升,居民的收入水平也将得到提高,促进地方消费和经济发展。

提供更多就业岗位随着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实施,将吸引更多企业入驻,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增加人才吸引力通过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吸引更多人才来到地方,推动地方的创新和发展。

提升地方就业率01税收优惠土地优惠土地购置优惠土地使用权长期稳定土地租赁优惠03研发补贴财政补贴01新兴产业补贴02就业补贴1金融支持23政府向企业提供低息贷款,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低息贷款政府向符合特定条件的企业提供无抵押贷款,以解决企业的融资难题。

无抵押贷款政府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以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

担保支持技术创新支持技术创新资金支持政府对符合特定条件的企业的科技创新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以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

技术引进支持政府对符合特定条件的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给予一定的支持,以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署税[1999]791号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署税[1999]791号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正文:----------------------------------------------------------------------------------------------------------------------------------------------------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署税〔1999〕791号)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院校:根据国务院指示精神,为了鼓励外商投资,决定进一步扩大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经商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对已设立的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五类企业)技术改造,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可按《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的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一)享受本条免税优惠政策应符合以下条件:1、资金来源应是五类企业投资总额以外的自有资金(具体是指企业储备基金、发展基金、折旧和税后利润,下同);2、进口商品用途: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对本企业原有设备更新(不包括成套设备和生产线)或维修;3、进口商品范围: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设备(即不属于《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商品),以及与上述设备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包括随设备进口或单独进口的)。

(二)征免税手续办理程序:1、进口证明的出具:由有关部门根据本条第(一)款第1、2点的规定出具《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更新设备、技术及配备件证明》(格式见附件一),其中:鼓励类、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由原出具项目确认书的部门出具(1997年12月31日以前批准设立的上述企业由原审批部门出具);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由原审批部门(具体部门详见本通知第二条第(一)款第1点)出具;产品出口型企业和先进技术型企业由颁发《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确认书》和《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确认书》的外经贸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外经贸厅局出具。

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

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

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外商投资是参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推动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力量。

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巩固外资在华发展信心,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扩大市场准入,提高外商投资自由化水平(一)合理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持续推进电信、医疗等领域扩大开放。

(二)开展放宽科技创新领域外商投资准入试点。

允许北京、上海、广东等自由贸易试验区选择若干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等领域进行扩大开放试点。

支持信息服务(限于应用商店)等领域开放举措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好落地见效。

(三)扩大银行保险领域外资金融机构准入。

在保障安全、高效和稳定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依法开展银行卡清算业务。

深化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行业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专业保险机构在境内投资设立或参股保险机构。

(四)拓展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国内债券市场业务范围。

优化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境内资本市场有关程序,进一步便利外资金融机构参与中国债券市场。

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按规定参与境内债券承销。

研究稳妥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试点。

(五)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境内投资试点。

扩大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范围,规范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管理企业及基金在注册资本、股东等方面的要求,拓宽基金可以投资的范围。

完善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管理办法,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私募基金并依法开展各类投资活动。

二、加大政策力度,提升对外商投资吸引力(六)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外资项目清单。

商务部关于促进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

商务部关于促进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

商务部关于促进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近年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外贸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作为一个出口大国,中国商务部积极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促进外贸的发展。

本文将就商务部关于促进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扩大对外开放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积极推动对外开放,为外贸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商务部提出了以下政策措施:1. 减少进口关税。

中国降低了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鼓励更多进口商品进入中国市场,为国内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

2. 扩大自由贸易试验区规模。

商务部计划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行更多的改革试点,吸引更多外商投资,扩大进出口贸易。

3. 改善营商环境。

商务部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简化企业注册流程,扩大开放度等,以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和促进外贸发展。

二、拓宽市场渠道为了促进外贸发展,商务部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扩大出口市场和拓宽市场渠道。

1. 多元化出口市场。

商务部鼓励企业开拓新兴市场,包括东南亚、南美和非洲等地区,减少对传统市场的依赖。

2. 建立国际贸易促进平台。

商务部将推动建立国际贸易促进平台,为企业提供市场信息、政策咨询和对接服务,帮助企业顺利拓展海外市场。

3. 加强与外贸合作伙伴的合作。

商务部将加强与外贸合作伙伴的合作关系,推动双边贸易发展,促进互利共赢。

三、优化贸易结构为了提高外贸发展质量和效益,商务部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优化贸易结构。

1. 提升技术含量。

商务部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提升产品技术含量。

2. 鼓励国内企业“走出去”。

商务部将鼓励国内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寻找海外市场和资源。

3. 加强服务贸易发展。

商务部将推动服务贸易发展,加大服务贸易出口力度,提高服务贸易的比重。

四、加强对外投资为了推动外贸和国内经济的良性互动,商务部提出了以下政策措施,以鼓励对外直接投资。

1. 简化投资审批程序。

商务部将进一步简化对外直接投资的审批程序,加快投资项目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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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大开放鼓励外来投资
的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鼓励外来投资,扶持本土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构筑成XXX区经济开放高地,建设大东区二产区域重点园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范围为区外各类投资主体在XXX产业园区投资新(兴)办的企业。

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未明令禁止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领域,均允许投资经营。

二、鼓励投资的重点领域
投资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产业布局、投资强度、产出强度、容积率和土地利用须符合我区规定。

鼓励和引导重点投资以下领域:
1.电池产业:锂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及电池材料、电池设备、电芯、电源配件等电池相关产业。

2.电动车产业:纯电动、混合动力、燃料电池、氢动力等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驱动电机、控制系统、汽车电子等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等主导工业。

3.智能制造产业:智能装配制造、数控机床制造、机器人研发中心、零配件生产、机器人单体制造、系统集成、测
试维护中心等智能制造产业。

4. 电子信息产业:电子信息、电子通讯、电子元件、通讯导航设备、雷达设备等电子信息产业。

三、优惠政策
1.投资项目用地以公开“招、拍、挂”方式供给。

土地出让底价根据项目投入产出等情况综合确定,原则上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XXX区工业用地基准价格。

2.投资项目合同约定建设期间,规划综合费、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异地建设费、集中绿化费等全额征收后,生产性用房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支持。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2亿元以上的,工业类项目生产性用房全额给予企业财政支持。

3.新办企业实现合同约定、年纳税额300万元以上的;新办外商投资(合资)企业,给予以下比例扶持:企业所得税:投资新办的鼓励类工业企业,在2025年前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自企业注册登记次年起,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区级分成部分按第一年60%,第二年50%,第三年40%给予企业财政支持。

增值税年总额500万以上,第一年按地方留存部分的70%返还;1000万以上,按80%返还;2000万以上,按85%返还;3000万以上,按90%返还。

第一年后税收按照上述优惠给予支持。

4.电子信息类企业:租用园区标准厂房进行过渡性生产的,两年内租金每月按不高于6元/平方米的标准,超出部分由区财政定额补贴给企业。

鼓励企业在园区建设标准厂房及辅助用房,不改变工业用地用途的前提下,建成两年内初次出售所产生的营业税、初次租赁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区级分成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

5.外商投资企业:按实到注册资本金的6%给予财政支持。

6.外贸企业:新办生产型外贸企业,除享受国家、市、区外经贸相关鼓励政策外,在合同约定的优惠期满后,凡自营出口创汇产值达到总产值50%以上的企业,按当年实际缴纳所得税区级分成部分的50%给予财政支持;根据企业进出口总额,对企业技改研发或物流费用给予财政支持7.总部经济企业:在我区登记注册为具有独立法人和纳税主体资格的总部企业或主营业务在区外的商贸、服务性企业,自纳税年度起的区级分成部分按相应比例给予企业财政支持。

8.外来投资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及以上的,企业向银行贷款由区财政给予一定的贴息支持。

四、奖励政策
鼓励中介机构、个人引进项目和资金,在签订正式协议
时予以明确,项目投产达效后给予其相应的奖励(具有招商职能职责的单位或个人除外)。

1.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中国行业10强企业,在园区注册独立核算的法人机构、建成投产后,分别给予引进单位或个人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

2.引进符合我区产业发展规划主导产业链条中的企业,按项目投产后两年入库税金总额,其中工业类项目、商贸流通类项目2%,旅游、农业、基础设施类项目3%,给予引进单位或个人一次性奖励。

3.引进资金(政策性资金、政府性融资除外)经区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按照“谁受益,谁奖励”原则,根据其资金额度、利率和使用年限一次性按到位资金额的0.3—1%给予奖励。

五、投资服务
1.建立重特大项目县级领导联系制度和挂牌保护制度。

2.实行手续帮办、限时服务制度。

项目涉及的立项、注册、办证、办照等手续,在企业提供真实、完备的资料后,由园区招商局等确定专人负责全程帮办,陪同客商前往各有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3.外来投资重点企业由园区发放“投资者身份证明”,赋予其相应工作、生活便利条件,可获得政治待遇和社会荣誉的优先提名;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推动作用的,
由XXX区授予“荣誉市民”称号。

外来企业业主和员工及家属在户籍、子女入学、就业、参军等方面享受区内居民同等待遇。

六、其它规定
1.国内外知名品牌、上市公司、高新技术等企业或附
加值高、财税贡献大、带动性强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相关特殊优惠由区政府常务会和XXX产业园
区主任办公会审定。

2.本政策未纳入的国家、XXX市有关鼓励外商投资等优惠政策,对进入我区的投资者均适用。

凡国家、XXX市新发
布的招商引资政策优于本政策时,按新政策执行。

3.区内法人、自然人、返乡创业者投资新办企业或扩
大再生产,其投资额及入库税收等达到本文相应条款要求的,按照本政策执行;资源性、房地产企业不享受本政策。

4.本政策的兑现由电源产业园区招商局承办,区财政局、XXX产业园区管委会、区税务部门及XXX产业园区相关
部门等参与审核,报区政府审批后按照现行财税管理体制分别实施。

享受优惠奖励办法的企业于次年3月初备齐相关证明材料申报,4月底前兑现。

5.本优惠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XX产业园区招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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