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办理正常退休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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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办理正常退休工作流程
具体操作流程
a ) 社保中心打印《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清算单》
要求
1、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
2、退休当月15号左右打印退休人员的《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清算单》。
b )计算养老金并填写表格
要求:1、按北京市有关规定计算养老金。
2、填写以下表格并加盖公章;
(1)《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五份);
(2)《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一式四份);
(3)《北京市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表二十五)(一式二份);
(4)《北京市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登记表》(表十七)(一式二份);
c )养老退休科审批养老金
要求:1、时间:当月20号前办理;
2、递交材料:
(1)《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五份);
(2)《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一式四份);
(3)《北京市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表二十五)(一式二份);
(4)《北京市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登记表》(表十七)(一式二份);
(5)《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清算单》;
(6)退休人员档案。
d )医保中心审批医保年限并减员
要求:
1、时间:退休科审批退休后随后办理。
2、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一式四份);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八)(只限中断医保缴费人员);
(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九)(一式二份);
3、到医保中心办理审批、减员手续。
4、经审核,不够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作补缴,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二份。
e ) 养老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二次减员
要求:1、时间:于退休审批科、医疗中心审批后随后办理。
2、材料:《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及复印件一份。
到养老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减员。
f ) 到社保中心转往街道窗口办理退休转移手续
要求:
1、时间:随后办理。
2、材料:
(1)《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
(2)《北京市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表二十五);
(3)《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清算单》。
3、注意:在表中,转外区退休人员只在单位所在区、县社保机构加盖社保中心章,本区所在退休人员所在区、转入区都要加盖社保中心章。
g ) 通知本人办理手续并转往街道
要求:
1、时间:当月二十日前。
2、本人携带材料:
(1)户口本原件;
(2)医疗手册原件。
3、交给退休人员材料:
(1)《北京市企业职工退休证》一份;
(2)《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二份;
(3)《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一式二份;
(4)《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清算单》;
(5)《北京市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登记表》(表十七)一式二份;
(6)《北京市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表二十五)一式二份;
以上表均要分别加盖中心养老及医疗保险章。
4、归入档案材料:
(1)《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原件一份
(2)退休申请、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手册首页复印件。
5、中心留下材料:
(1)《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原件一份
(2)退休人员签字的退休申请一份。
6、转往街道
(1)到户口所在区社保中心递交档案及退休材料;
(2)由户口所在区社保中心核实退休材料,并办理档案转递及退休金的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