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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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拟投资规模:填写建设项目预算总投资额,计量单位为万元,保留小数点两位数。
5、规划依据:填写建设项目拟选址的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
6、国有土地面积、集体土地面积:用地总规模按照土地所有权分别填写国有土地的面积和集体土地的面积,计量单位为公顷,保留小数点两位数。
7、农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未利用地面积:用地总规模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分别填写,计量单位为公顷,保留小数点两位数。
12、填写《预审申请表》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字迹清晰工整。无填写内容的表项应自左下角至右上角划线表示无填写内容。
湘潭市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对象: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湖南省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8、补充耕地资金标准和总额、补充耕地拟采取方式及措施:填写建设项目所在地区耕地开垦费标准、补充耕地资金总额和补充耕地方式,计量单位为万元,保留小数点两位数。
9、经办人通讯地址:填写项目申请单位经办人员的姓名、通迅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10、备注:填写建设项目需要特别说明的其他情况。
11、建设单位(盖章):盖建设单位公章。
传真:0731-55558702
邮编:411100
网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项 目
名 称
项目拟建
地 点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机关
项目拟投资规模(亿元)
项目依据的国家规划、行业规划、区域规划、省级有关规划等
项目拟用地总规模
(公顷)
用 地
总面积
农用地
建设
用地
未利用地
合计
其中:耕地
基本农田
项目各组成部分(功能分区)用地情况
(公顷)
补充耕地资金标准和总额、补充耕地拟采取方式及措施
圈内批次报批的储备地和统征地等,不带具体项目的,只需提交前款第1、4项资料。
二、流程:
1.由市局预审的项目:
收件→科室经办→科长审核→分管局长意见(例会会审)→出具预审意见书→归档。
2.由省厅及以上部门预审的项目:
收件→规划科Biblioteka 审→分管局长签发→出具预审初审意见→报省厅预审。
三、时限说明:
涉及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情形,确需延期的,经分管局长批准,可以延期10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形式要求:
提供的申请材料须为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须采用PDF格式)。
五、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的周一至周四;周五为学习和内务整理时间,不受理业务。
六、监督
监督部门:局纪委、监察局
监督电话:0731-55558706
监察局效能投诉电话:12342
地址:湘潭市国土资源局
电话:0731-55558762
时限:20天
主办科室:综合规划科
受理单位:总窗口
一、预审需提交的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预审申请报告。报国家和省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拟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用地面积确定的依据和适用建设用地指标情况、土地类型及面积,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等内容;
3、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及平面布局图,或项目备案批准文件及平面布局图;
4、具有法律效力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扫描件、土地利用现状图,并标出项目拟用地范围;
5、需批复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类圈外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还需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征地补偿费用安排情况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通讯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邮政编码
备 注
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填写说明
1、项目名称:填写建设项目的准确名称。
2、项目拟建地点:填写到建设项目所在行政区域的区(县)、乡镇、村,公路、铁路等线性建设项目填写到涉及的区县。
3、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机关:填写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行政主管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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