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库工程管理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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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库工程管理细则(试行)
山东省水利厅
二○一一年一月
目录
1总则 (1)
2巡视检查 (2)
2.1 一般规定 (2)
2.2 检查项目和内容 (3)
2.3 检查方法和要求 (5)
2.4 检查记录和报告 (6)
3工程监测 (7)
3.1 一般规定 (7)
3.2 变形监测 (7)
3.3 渗流监测 (10)
3.4 水文、气象监测 (14)
3.5 监测资料的整编与分析 (15)
4工程养护 (16)
4.1 一般规定 (16)
4.2 坝顶、坝端养护 (16)
4.3 坝坡、坝区养护 (16)
4.4 排水设施养护 (17)
4.5 输、泄水建筑物养护 (18)
4.6观测设施养护 (19)
4.7 自动监控设施养护 (20)
4.8 管理设施养护 (20)
5工程修理 (21)
5.1一般规定 (21)
5.2 护坡修理 (22)
5.3坝体裂缝修理 (24)
5.4坝体渗漏修理 (26)
5.5坝基渗漏和绕坝渗漏修理 (28)
5.6坝体滑坡修理 (30)
5.7排水设施修理 (31)
5.8 输、泄水建筑物修理 (32)
5.9 观测、监控设施修理 (35)
5.10 管理设施修理 (36)
6调度运用 (37)
6.1 一般规定 (37)
6.2 防汛工作 (37)
6.3 防洪调度 (38)
6.4 兴利调度 (39)
6.5 控制运用 (39)
6.6 冰冻期间运用 (41)
6.7 洪水调度考评 (41)
7动物危害的防治 (42)
8其它管理 (42)
8.1 安全生产与保卫 (42)
8.2 依法管理 (43)
8.3 考核管理 (44)
9技术档案管理 (45)
9.1 一般规定 (45)
9.2 技术档案内容 (45)
9.3 归档与保管 (46)
附录A巡视检查 (47)
附录B监测项目分类及测次 (48)
附录C抢修 (50)
1总则
1.0.1 为加强我省水库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保障水库安全运行,依照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1.0.2 本细则适用于我省大、中型水库和有管理机构的小型水库,其它小型水库可参照执行。
1.0.3 水库管理单位可按本细则要求,制定相应的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每5~10年修订一次。
1.0.4 水库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制订各项工程管理制度。
2 掌握水情、雨情、工情,做好工程调度运用工作。
3 制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4 加强工程巡视检查和安全监测,及时分析,随时掌握工程运行状态。
5 做好工程养护修理,消除工程缺陷和隐患,确保工程完好、完整。
6 坚持依法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7 做好工程技术档案的归档与管理工作。
8 结合工程管理业务需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推进管理现代化建设。
9 建立业务培训制度,提高职工工程管理水平。
1.0.5 水库管理单位应组织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水库管理有关规范、标准,熟悉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等基本情况,掌握控制运用、检查监测、养护修理等技术,做好工程的管理工作。
1.0.6 工程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 工程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2 检查监测和养护修理制度。
3 工程调度运用制度。
4 请示报告和工作总结制度。
5 各类设备操作规程和检修制度。
6 物资和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7 安全管理和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8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9 职工教育和培训制度。
10 目标考核与奖惩制度。
1.0.7 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山东省水库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试行)》(鲁水管[2010]11号文)的要求,认真开展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1.0.8 本细则主要引用标准:
1《水利行业岗位规范》(SL301.5-93)。
2《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
3《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SL210-98)。
4《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水利部、财政部水办[2004]307号)
1.0.9 水库管理技术除应执行本细则外,尚应执行国家与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巡视检查
2.1 一般规定
巡视检查分为日常巡视检查、年度巡视检查和特别巡视检查三类。从施工期开始,至运行期均应进行巡视检查。
1 日常巡视检查:管理单位应根据水库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具体规定检查的时间、部位、内容和要求,确定巡回检查路线和检查顺序。检查次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期,宜每周2次,但每月不少于4次;
2)初蓄水期或水位上升期,宜每天或每两天1次,具体次数视水位上升或下降速度而定;
3)运行期,宜每周1次,或每月不少于2次,汛期、高水位及出现影响工程安全运行情况时,应增加次数,每天至少1次。
2 年度巡视检查:每年汛前、汛后、用水期前后和冰冻严重时,应对水库工程进行全面或专门的检查,一般每年不少于2至3次。
3 特别巡视检查:当水库遭遇到强降雨、大洪水、有感地震,以及库水位骤升骤降或持续高水位等情况,发生比较严重的破坏现象或出现危险迹象时,应组织特别检查,必要进行连续监视。水库放空时应进行全面巡查。
2.2 检查项目和内容
2.2.1 坝体:
1 坝顶有无裂缝、异常变形、积水或植物滋生等;防浪墙有无开裂、挤碎、架空、错断、倾斜等。
2 迎水坡护坡有无裂缝、剥(脱)落、滑动、隆起、塌坑或植物滋生等;近坝水面有无变浑或旋涡等异常现象。
3 背水坡及坝趾有无裂缝、剥(脱)落、滑动、隆起、塌坑、雨淋沟、散浸、积雪不均匀融化、渗水、流土、管涌等;排水系统是否通畅;草皮护坡植被是否完好;有无兽洞、蚁穴等;反滤排水设施是否正常。
2.2.2 坝基和坝区:
1 坝基基础排水设施的渗水水量、颜色、气味及浑浊度、酸碱度、温度有无变化。
2 坝端与岸坡连接处有无裂缝、错动、渗水等;坝端岸坡有无裂缝、滑动、崩塌、溶蚀、塌坑、异常渗水及兽洞、蚁迹等;护坡有无隆起、塌陷等;绕坝渗水是否正常。
3 坝趾近区有无阴湿、渗水、管涌、流土或隆起等;排水设施是否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