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理赔经典案例分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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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理赔经典案例分析PPT课件
【案例简介】20 1 3年1月29日,田某花12.3万元从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 购买了一辆长春奥迪100,并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 险、盗抢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投保时,田某选择奥迪车的新车购置价32 万元作为保险金额,缴纳保险费5488元。 6月3日该车发生火灾,全部被 毁。事故发生后,田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经过现场勘察,保险公司只同 意按照奥迪车的实际价值12.3万元承担责任。理由是:依据《保险法》,保 险金额不能超过保险价值,超过的部分无效,即使保险金额高于车辆实际价 值,也只能以车辆的实际价值12.3万元理赔。但田某认为自己是按32万元投 保和缴纳保险费的,保险公司理当赔付32万元。双方争执不下,于是田某将 其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2021
【案例分析】在为二手车投保时,如果投保人选择按当时 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一旦发生部分损失,被保险 人能得到保险限度内全部修理费用的赔偿;但一旦发生全 部损失,被保险人只能得到出险时实际价值的赔偿“全损” 与“分损”时赔偿数额计算基础的不同,导致实际中的纠 纷频出
【案例结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保险公司按车辆的实际 价值,即新车购置价扣减折旧金额后承担责任,赔付22万 元
2021
【案例点评】上述案例说明了在发生保险责任争 议时,应如何确定损失原因及对条款作出准确、合 理的解释。
法院审理过程中,对合同作出解释的同时,回
答了被保险人关于“保险法规定,对保险合同的条
款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
”的质疑。
2021
三、如何赔付二手车全损
案例1 二手车保险赔付金额的确定
2021
案例2 水管爆裂导致车辆损失案
【案例简介】被保险人刘某将其自用轿车向保险公 司投保了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使用的是经中国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机动车辆综合险条款》。 合同约定承保险种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了保险费。保险期限 内,刘某途经某路口,该路口因自来水水管爆裂, 致使路面大面积积水,车辆因被水淹以及操作不当 导致该车发动机损坏。
2021
【案例分析】在为二手车投保时,如果投保人选择按当时 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一旦发生部分损失,被保险 人能得到保险限度内全部修理费用的赔偿;但一旦发生全 部损失,被保险人只能得到出险时实际价值的赔偿“全损” 与“分损”时赔偿数额计算基础的不同,导致实际中的纠 纷频出
【案例结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保险公司按车辆的实际 价值,即新车购置价扣减折旧金额后承担责任,赔付22万 元
2021
【案例点评】上述案例说明了在发生保险责任争 议时,应如何确定损失原因及对条款作出准确、合 理的解释。
法院审理过程中,对合同作出解释的同时,回
答了被保险人关于“保险法规定,对保险合同的条
款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
”的质疑。
2021
三、如何赔付二手车全损
案例1 二手车保险赔付金额的确定
2021
案例2 水管爆裂导致车辆损失案
【案例简介】被保险人刘某将其自用轿车向保险公 司投保了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使用的是经中国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机动车辆综合险条款》。 合同约定承保险种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了保险费。保险期限 内,刘某途经某路口,该路口因自来水水管爆裂, 致使路面大面积积水,车辆因被水淹以及操作不当 导致该车发动机损坏。
汽车保险与理赔案例PPT课件
车损险部分:6300元 三责险部分:车物损部分:11200+2000=13200元
医疗费部分:10000+1400=11400元
案例3
➢甲乙两车相撞,造成甲、乙车受损,乙车司机死亡。经认定,甲车被保
险人承担事故主责。甲车投保情况:1)强制保险:投保了交强险,其中: 财产损失责任限额2000元,医疗费用责任限额10000元,死亡伤残责任限
得到的赔偿=2500/(10000+2500)×2000=4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金额=20000+30000/2=35000>10000元,医疗费用 赔偿金额=10000元 其中:乙车人员得到的赔偿=20000/(20000+15000)×10000=5714元,
骑自行车人得到的赔偿=15000/(20000+15000)×10000=4286元 (3)死亡伤残费用赔偿金额=50000+120000/2=110000,死亡伤残费用 赔偿金额=110000元,其中:乙车人员得到的赔偿=50000元,骑自行车 人得到的赔偿=60000元 甲车交强险总赔偿金额=2000+10000+110000=122000元
B保பைடு நூலகம்公司的交强险责任限额:车物损赔偿=2000元
➢1)交强险部分 A保险公司交强险部分
财产损失赔偿额=三者车的车物损失=18000元>2000元,所以财 产损失赔偿额为2000元;
医疗费赔偿额=三者车的医疗费用花费=12000>10000元,所以医 疗费用赔偿额为10000元
A保险公司交强险部分赔偿共计:12000元 B保险公司交强险部分
二、甲车商业险部分: 车损险部分: 赔偿金额=(12000-2000)×70%×(1-15%)=5950元 第三者责任险部分: 应承担赔偿金额=(实际损失-交强险应赔款额)×事故责任比例 =(25000+3000+12000+180000+7000+110000+300 +1000-2000-10000-110000)×70%=151410>50000 三责险赔偿金额=50000× (1-15%)=42500元 商业险赔偿总额=5950+42500=48450元 甲车保险公司赔偿总额=122000+48450=170450元
医疗费部分:10000+1400=11400元
案例3
➢甲乙两车相撞,造成甲、乙车受损,乙车司机死亡。经认定,甲车被保
险人承担事故主责。甲车投保情况:1)强制保险:投保了交强险,其中: 财产损失责任限额2000元,医疗费用责任限额10000元,死亡伤残责任限
得到的赔偿=2500/(10000+2500)×2000=4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金额=20000+30000/2=35000>10000元,医疗费用 赔偿金额=10000元 其中:乙车人员得到的赔偿=20000/(20000+15000)×10000=5714元,
骑自行车人得到的赔偿=15000/(20000+15000)×10000=4286元 (3)死亡伤残费用赔偿金额=50000+120000/2=110000,死亡伤残费用 赔偿金额=110000元,其中:乙车人员得到的赔偿=50000元,骑自行车 人得到的赔偿=60000元 甲车交强险总赔偿金额=2000+10000+110000=122000元
B保பைடு நூலகம்公司的交强险责任限额:车物损赔偿=2000元
➢1)交强险部分 A保险公司交强险部分
财产损失赔偿额=三者车的车物损失=18000元>2000元,所以财 产损失赔偿额为2000元;
医疗费赔偿额=三者车的医疗费用花费=12000>10000元,所以医 疗费用赔偿额为10000元
A保险公司交强险部分赔偿共计:12000元 B保险公司交强险部分
二、甲车商业险部分: 车损险部分: 赔偿金额=(12000-2000)×70%×(1-15%)=5950元 第三者责任险部分: 应承担赔偿金额=(实际损失-交强险应赔款额)×事故责任比例 =(25000+3000+12000+180000+7000+110000+300 +1000-2000-10000-110000)×70%=151410>50000 三责险赔偿金额=50000× (1-15%)=42500元 商业险赔偿总额=5950+42500=48450元 甲车保险公司赔偿总额=122000+48450=170450元
汽车保险与理赔案例分析
• 被告:“有”或“没有”应该是“有效”
或“无效”之意,过期的临时行驶证已经
“无效”,所以保险公司可免赔。对于此
种争议,原告方表示,根据《合同法》的
相关规定,当事双方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如
存在争议,应偏向于不提供格式合同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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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与理赔案例分析
案例13-4 客户忘登记车牌号 出险后人保财
• 2009年初,一审法院支持保险公司的起诉,判决张先生退
还保险公司保险金54.8万元,并赔偿相应利息及行使保险代 位求偿权的损失。张先生不服,向台州市中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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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与理赔案例分析
• 案例分析:台州中院二审认为,第三人高速公路
公司对该路段山坡没有采取有效的护坡和隔离措 施,负有过错。张先生和高速公路公司签订的协 议书中约定的内容可以认定是本案事故双方所涉 及的相关全部义务的处置。因此,保险公司享有 代位求偿权。但保险公司赔给张先生的1万元伤亡 责任险属人身保险,无权要求返还。故终审判决 中仅剔除了这1万元,其他事项维持原判,即张先 生应退还保险公司保险金53.8万元。
• 记者致电人保财险经办余先生车险的工作人员李先生,他
透露,当初因余先生新车未上牌,保险公司与其签订了特
别约定条款,在保险单正本“特别约定”一栏中盖上了内 容为“领取牌照3日内主动通知保险公司,过期不负保险 责任”的红色长方形图章,然而余先生在第二天便领到牌
照的情况下,一直未告知保险公司车牌号码。按照保险特 别约定条款的内容,超过3日,这份保险合同就失效了, 保险公司当然没有赔付的义务。
一定要注意每次停车时收好停车费收据,虽然很 多收费停车场的相关规定中写着“丢失不管”, 但根据我国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这属 于单方面推卸应负的责任,如无法协商解决就诉 诸法律,目前已有人打赢了这样的官司。 (来源: 2009年2月11日《成都商报》)
汽车保险案例分析PPT
.
9
车损险
王某把车停在路边,结果回来后发现车子被人用东西把玻璃及玻璃 导槽及亮条和上面油漆撬坏,故向保险公司报案,在理赔中与保险 公司在定损时发生歧义:保险公司认为只能按玻璃单独破坏险赔偿 玻璃的损失,王某认为应该不光玻璃受损,自己的其他损失也应该 按盗抢险或车损险定损理赔。据了解王某购买了交强险、三者险、 不计免赔险、车身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损险、盗抢险等全 车险。王某认为自己购买了全车险与不计免赔险,且受损事实清楚、 符合,保险公司应该赔偿自己的玻璃与其他车损。保险公司认为: 该车只能按玻璃单独破碎险进行定损理赔。 本案件的争议在于 定损时对理赔险种的适用争议,特别是王某对玻璃单独破碎险与车 损险的理解不是很清楚。
在此提醒司机朋友,今后在拖带车辆时,一方面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 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拖车;一方面要了解清楚双方车辆是否都投保了第三 者责任险。避免一旦发生意外,造成自己的损失。最好是在发生类似问题的时
候,找专业救援公司进行拖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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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免赔方面
不赔之一:超载、无牌照车出险 对与保超于险载超公有载司关车也,或拒保者赔险没,公有原司上因可牌很以的 简超车 单载辆 :为出 所理险 投由, 保拒保 险赔险 还。公 未而司 生对都 效无会 。证将驾其驶拒或之驾门驶外证。有一效旦期发已生届事满故的且, 不赔之二:酒后驾车 和风司是无险就十证,推分驾通出畅驶常了销一保酒。样险后,公驾酒司车后都保驾将险车 酒 ,通 后 但常 驾 因保 车 为险 列 被公 入 质司 免 疑也 赔 易是 范 纵不 围 容赔 中 酒的 。 后。 不 驾因 过 车为 , 现酒 此 象后前,驾国该车内条存一款在家在一财市定产面的保上道险并德公不 不赔之三:驾驶人未年审 有不由车这计是辆样免:,一赔因保个等为险车几刘公险项先司拒保生可赔险没以案。有根例但年据审, 在 保。有 车 险根车 辆 合据主 发 同条投 生 拒款保 碰 绝规了 撞 任定某 后 何,保 , 理驾险 车 赔驶公 主 。员司 却没的 收有车 到年损 了审险 保,、险所盗公开抢司车险的辆、拒属三赔于者通不险知合以。格及理 不赔之四:未年检车辆出险 每对上自年于。己都未消承有年费担因检者。车的一辆车定没辆要年只按检能时而视年拒 为 检赔 不 ,的 合 否事 格 则情 车 包发 辆 括生 , 车。 在 损根 这 险据 种 、保 情 三险 况 者合 下 险同 , 等, 消 在保 费 内险者的只即所对使有合上赔格了偿车保将辆险由生也消效是费,白者 攻事略大:。车主千万要切记按时年检,免得索赔时"屋漏更遭连夜雨",罚款事小,被拒赔
汽车保险案例分析PPT课件-文档资料
扣10%,次责扣5%(有些公司可以分开投保,车损、三责、车上人员、盗 抢;有些公司是合在一起的)。
还有一些附加的品种(比如划痕险、因不明原因致损条款、过积水路面条 款等等),公司不同品种也不同,需要在投保时咨询
NO.2案例导入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 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 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 (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 保险人)的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 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 任保险。
解答:简单的来说:玻璃险的全称是:玻璃单独破碎险,是指停车 和使用时造成的玻璃损坏;该险是专门为前后玻璃和车窗玻璃设计 的险种,所以车灯或倒车镜单独破碎属于免责范围,保险公司不需 要赔付;另外,如果玻璃破损是由于车内物体造成,也属于免责范 围。而事故造成的玻璃损坏应适用车损险来负责赔付
第三责任险
王先生是个热心肠,平时就爱帮助人。邻居小张的车启动不了了,王先生 二话不说,将自己的爱车掉了个头,拿来拖车绳,拴好,拖着小张的车向修 理厂进发了。两辆车马上就到修理厂了,在拐弯的时候,不幸的事情发生了。 一名骑车人没有看到两车之间的拖车绳,一下撞在拖车绳上,摔倒在地。王 先生和小张立即停车,拦车将骑车人送到医院。还好,人伤得不厉害。经过 一个月的住院治疗,伤者痊愈出院了。
保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围
自燃险:你的车因油路电路问题自己燃烧了,保险公司可以按折旧再8折
赔钱(如果投保不计免赔险就可以不打8折),投保按折旧价
全车盗抢险:车被偷了,有公安机关证明,3个月内找不到,按折旧再8折
赔钱(如果投保不计免赔险就可以不打8折),投保按折旧价
不计免赔险:如果不投保该险,出险时,全责扣20%,主责扣15%,同责
攻略:正确的方式是找停车场去索赔。注意每次停车时收好停车费 收据。 不赔之六:驾车撞了自家人 开车撞上家里人的情况虽不多见,但确实就发生过这样的事情,这 一案例曾经轰动全国。几年前,刘先生驾车快至家门口时,撞伤了 自己的妻子,刘先生以投保了三者险为由,要求保险公司索赔。但 保险公司坚持拒赔。因为,第三者就是排除4种人:保险人、被保 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 员。 攻略:千万别跟人过不去,尤其是自家人.
还有一些附加的品种(比如划痕险、因不明原因致损条款、过积水路面条 款等等),公司不同品种也不同,需要在投保时咨询
NO.2案例导入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 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 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 (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 保险人)的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 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 任保险。
解答:简单的来说:玻璃险的全称是:玻璃单独破碎险,是指停车 和使用时造成的玻璃损坏;该险是专门为前后玻璃和车窗玻璃设计 的险种,所以车灯或倒车镜单独破碎属于免责范围,保险公司不需 要赔付;另外,如果玻璃破损是由于车内物体造成,也属于免责范 围。而事故造成的玻璃损坏应适用车损险来负责赔付
第三责任险
王先生是个热心肠,平时就爱帮助人。邻居小张的车启动不了了,王先生 二话不说,将自己的爱车掉了个头,拿来拖车绳,拴好,拖着小张的车向修 理厂进发了。两辆车马上就到修理厂了,在拐弯的时候,不幸的事情发生了。 一名骑车人没有看到两车之间的拖车绳,一下撞在拖车绳上,摔倒在地。王 先生和小张立即停车,拦车将骑车人送到医院。还好,人伤得不厉害。经过 一个月的住院治疗,伤者痊愈出院了。
保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围
自燃险:你的车因油路电路问题自己燃烧了,保险公司可以按折旧再8折
赔钱(如果投保不计免赔险就可以不打8折),投保按折旧价
全车盗抢险:车被偷了,有公安机关证明,3个月内找不到,按折旧再8折
赔钱(如果投保不计免赔险就可以不打8折),投保按折旧价
不计免赔险:如果不投保该险,出险时,全责扣20%,主责扣15%,同责
攻略:正确的方式是找停车场去索赔。注意每次停车时收好停车费 收据。 不赔之六:驾车撞了自家人 开车撞上家里人的情况虽不多见,但确实就发生过这样的事情,这 一案例曾经轰动全国。几年前,刘先生驾车快至家门口时,撞伤了 自己的妻子,刘先生以投保了三者险为由,要求保险公司索赔。但 保险公司坚持拒赔。因为,第三者就是排除4种人:保险人、被保 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 员。 攻略:千万别跟人过不去,尤其是自家人.
汽车保险理赔案例基础知识ppt课件
李先生说:“实在对不起,我倒车时一不小心将您的车撞在铁柱子上了
。真对不起。”李先生一听,嗡的一下,好心疼啊。自从买了车以后,
一直当成心肝宝贝,从来没有剐过、蹭过,今天……李先生夺门而出,
看着凹瘪的后杠,心里那滋味就别提了。有心向小张发怒,但是看到他
稚气、委屈、怯生生的表情,李先生心软了。还好,刚上了保险,赶紧
8.如果夏天汽车遭遇单独爆胎,保险公司赔不赔?但 如果汽车由于爆胎导致车体失控,撞到路边护栏或其 他车辆,保险公司将如何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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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由于轮胎爆胎而引起的交通事故,无论汽车撞上路 边或其他车辆,保险公司都会依据三者险或车损险的理赔条 款,给予理赔。通常汽车爆胎而撞到其他车辆,属于肇事车 主的事故全责,保险公司会扣除20%免赔率,但车主购买不计 免赔险,就能得到全额理赔。
1
本篇主要复习汽车保险运行原则、汽车 保险合同、汽车保险条款等汽车保险基础 知识。
2
1.如果我的车同时在两家保险公司投保,出交通事 故后,我两家都报案,是不是两家保险公司都赔偿 ?
3
+ 汽车保险运行原则之一——补偿原则
保险公司:财产保险不能重复投保。如果在两家公司的投保 价值是一样的,在出险后同时找两家公司索赔,两家公司会 各赔50%。并不能通过保险多拿到一份保险赔偿。因为保 险是以补偿为原则,而不是赢利。而且像这种情况操作起来 也有问题,保险公司都需要交通队出的责任认定书,修车的 单据也只有一份。车主不可能提供两份一样的原件。
时,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 者安先生打来电话投诉,7月11日早晨,他开着自 己的别克车出门,路上为躲避对面来车而陷入了前一天暴 雨形成的水坑里。车子熄火了,有着多年驾驶经验的安先 生没有再启动发动机,而是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请求拖车 。在随后的检修中,别克发动机内还是有一些小部件被发 现损坏。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表示,这辆车的损失保险公 司不能赔。安先生很不理解:自己并没有在水中启动车, 保险公司为什么不赔?
汽车保险综合案例分析(一)
1.案情简介
2003年6月20日,××市吴某,:驾驶 东风牌单轴挂车从家门口倒车,当其倒车到 弯路口时,与蒋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 事故造成蒋某重伤及摩托车损坏。交通部门 裁定:吴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蒋某负事故次 要责任。吴某为自己的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 了第三者责任险。保单上注明第三者责任险 责任限额为20万,但没有具体说明主车和挂 车分别的保险金额。
【案例三】紧急避险造成的第三者损失 理赔案例
2003年11月25日晨,徐某驾驶一辆捷达行 驶到一弯路时,由于超车时驶入逆行,与迎 面而来的拖拉机相遇,拖拉机司机张某当即 打轮避让捷达,致使拖拉机侧翻造成受损、 一名乘客重伤及张某轻伤的交通事故,合计 损失达2.3万元,徐某的车安然无恙。经公安 交通管理部门裁定:徐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 负全部责任。
整理ppt案例三紧急避险造成的第三者损失理赔案例v2003年11月25日晨徐某驾驶一辆捷达行驶到一弯路时由于超车时驶入逆行与迎面而来的拖拉机相遇拖拉机司机张某当即打轮避让捷达致使拖拉机侧翻造成受损一名乘客重伤及张某轻伤的交通事故合计损失达23万元徐某的车安然无恙
汽车保险综合案例分析
【案例一】机动车挂车致他人受损的理赔案例
②《民法通则》规定:“紧急避险造成损 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张某因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是由引起险情 的被保险人徐某的行为直接导致,理应由徐 某承担责任。虽然未发生碰撞,第三者的损 失仍可认定为直接损毁。
因此,本案的焦点在于:两车未发生碰撞, 对第三者的损失能否认定为直接损毁。 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是否发生直接接 触并非是第三者责任险赔偿的限制条件。本 案具备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规定的 成立要件:直接损毁和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承 担的赔偿金额。因此保险公司应依照合同规 定给予赔偿。所以,徐某可以在第三者责任 险的保险额度内,从保险公司得到其应承担 张某紧急避险造成的全部损失2.3万元赔偿
2003年6月20日,××市吴某,:驾驶 东风牌单轴挂车从家门口倒车,当其倒车到 弯路口时,与蒋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 事故造成蒋某重伤及摩托车损坏。交通部门 裁定:吴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蒋某负事故次 要责任。吴某为自己的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 了第三者责任险。保单上注明第三者责任险 责任限额为20万,但没有具体说明主车和挂 车分别的保险金额。
【案例三】紧急避险造成的第三者损失 理赔案例
2003年11月25日晨,徐某驾驶一辆捷达行 驶到一弯路时,由于超车时驶入逆行,与迎 面而来的拖拉机相遇,拖拉机司机张某当即 打轮避让捷达,致使拖拉机侧翻造成受损、 一名乘客重伤及张某轻伤的交通事故,合计 损失达2.3万元,徐某的车安然无恙。经公安 交通管理部门裁定:徐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 负全部责任。
整理ppt案例三紧急避险造成的第三者损失理赔案例v2003年11月25日晨徐某驾驶一辆捷达行驶到一弯路时由于超车时驶入逆行与迎面而来的拖拉机相遇拖拉机司机张某当即打轮避让捷达致使拖拉机侧翻造成受损一名乘客重伤及张某轻伤的交通事故合计损失达23万元徐某的车安然无恙
汽车保险综合案例分析
【案例一】机动车挂车致他人受损的理赔案例
②《民法通则》规定:“紧急避险造成损 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张某因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是由引起险情 的被保险人徐某的行为直接导致,理应由徐 某承担责任。虽然未发生碰撞,第三者的损 失仍可认定为直接损毁。
因此,本案的焦点在于:两车未发生碰撞, 对第三者的损失能否认定为直接损毁。 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是否发生直接接 触并非是第三者责任险赔偿的限制条件。本 案具备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规定的 成立要件:直接损毁和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承 担的赔偿金额。因此保险公司应依照合同规 定给予赔偿。所以,徐某可以在第三者责任 险的保险额度内,从保险公司得到其应承担 张某紧急避险造成的全部损失2.3万元赔偿
汽车保险理赔案例分析全册PPT学习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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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3-2 事故车辆定损后,车主应按实际发 生的修 理费用 索赔 案情介绍:2007年郑州管城区的张女 士驾驶 的豫AC 7现代 汽车发 生了交 通事故 。保险 公司定 损该车 修理费 为24050元,张 女士将 其车辆 送到修 理厂修 理,修 理时张 女士认 为置换 汽车部 件耗时 太长, 而且也 未必是 原厂配 件,这 样只要 求修理 部对其 车损害 部分进 行了修 理。修 理后, 在张女 士索赔 时,保 险公司 声称, 投保人 报称的 修理费 用明显 高于其 修车实 际花费 的费用 ,因为 张女士 应该置 换的汽 车部件 没有置 换,拒 绝赔付 。张女 士则认 为,保 险公司 拒赔无 依据, 遂诉至 法院。 但其诉 求未完 全被支 持,而 是判决 保险公 司按照 其实际 发生费 用11044元进 行理赔 。
第5页/共64页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车辆保险合同属于补偿性 保险合 同,其 宗旨是 对投保 人发生 事故后 遭受的 损失进 行补偿 ,降低 风险。 保险合 同的性 质决定 了被保 险人不 会因为 保险的 赔付而 有所受 益。本 案件中 ,张女 士在修 理汽车 过程中 ,违反 《保险 合同》 和理赔 程序的 规定, 应该置 换的汽 车部件 不予以 置换, 也未将 该情况 及时通 知保险 公司, 其行为 在法律 上属于 单方变 更保险 合同条 款,构 成了对 《保险 合同》 的违反 。 本案提示车主,在车辆定损后,车主 应该按 照《理 赔书》 的规定 和《保 险合同 》的约 定,全 面对受 损车辆 进行维 修,给 自己增 添安全 保障。 如遇情 况有变 ,要及 时通知 保险公 司,做 到自身 理赔程 序的完 善,才 能更好 地维护 自己的 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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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张先生从保险公司获赔保 险金54.8万元 ,其中 家用汽 车损失 险53.8万元、 驾驶人 伤亡责 任险1万 元。 张先生一算账,事故造成的各种损失80多万 元,获 得两家 公司的 补偿和 赔偿共70多万 元,自 己亏了 。但令 他感到 更“亏 ”的是 ,保险 公司“ 退赔” ,自己 竟被保 险公司 告上了 法庭。 2007年6月底,保险公司对该路段经营 业主高 速公路 公司行 使“代 位求偿 权”, 向杭州 市西湖 区法院 提起诉 讼,意 外得知 张先生 在获赔 保险金 之前, 已与高 速公路 公司达 成相关 协议。 保险公司认为,根据保险法的规定, 保险公 司在张 先生放 弃对高 速公路 公司的 请求赔 偿权利 后,不 应再承 担赔偿 保险金 的责任 。2008年2月, 保险公 司一纸 诉状将 张先生 诉至台 州市椒 江区法 院,要 求张先 生返还 保险金 。 2009年初,一审法院支持保险公司的 起诉, 判决张 先生退 还保险 公司保 险金54.8万元 ,并赔 偿相应 利息及 行使保 险代位 求偿权 的损失 。张先 生不服 ,向台 州市中 院提出 上诉。
案例13-2 事故车辆定损后,车主应按实际发 生的修 理费用 索赔 案情介绍:2007年郑州管城区的张女 士驾驶 的豫AC 7现代 汽车发 生了交 通事故 。保险 公司定 损该车 修理费 为24050元,张 女士将 其车辆 送到修 理厂修 理,修 理时张 女士认 为置换 汽车部 件耗时 太长, 而且也 未必是 原厂配 件,这 样只要 求修理 部对其 车损害 部分进 行了修 理。修 理后, 在张女 士索赔 时,保 险公司 声称, 投保人 报称的 修理费 用明显 高于其 修车实 际花费 的费用 ,因为 张女士 应该置 换的汽 车部件 没有置 换,拒 绝赔付 。张女 士则认 为,保 险公司 拒赔无 依据, 遂诉至 法院。 但其诉 求未完 全被支 持,而 是判决 保险公 司按照 其实际 发生费 用11044元进 行理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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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车辆保险合同属于补偿性 保险合 同,其 宗旨是 对投保 人发生 事故后 遭受的 损失进 行补偿 ,降低 风险。 保险合 同的性 质决定 了被保 险人不 会因为 保险的 赔付而 有所受 益。本 案件中 ,张女 士在修 理汽车 过程中 ,违反 《保险 合同》 和理赔 程序的 规定, 应该置 换的汽 车部件 不予以 置换, 也未将 该情况 及时通 知保险 公司, 其行为 在法律 上属于 单方变 更保险 合同条 款,构 成了对 《保险 合同》 的违反 。 本案提示车主,在车辆定损后,车主 应该按 照《理 赔书》 的规定 和《保 险合同 》的约 定,全 面对受 损车辆 进行维 修,给 自己增 添安全 保障。 如遇情 况有变 ,要及 时通知 保险公 司,做 到自身 理赔程 序的完 善,才 能更好 地维护 自己的 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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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张先生从保险公司获赔保 险金54.8万元 ,其中 家用汽 车损失 险53.8万元、 驾驶人 伤亡责 任险1万 元。 张先生一算账,事故造成的各种损失80多万 元,获 得两家 公司的 补偿和 赔偿共70多万 元,自 己亏了 。但令 他感到 更“亏 ”的是 ,保险 公司“ 退赔” ,自己 竟被保 险公司 告上了 法庭。 2007年6月底,保险公司对该路段经营 业主高 速公路 公司行 使“代 位求偿 权”, 向杭州 市西湖 区法院 提起诉 讼,意 外得知 张先生 在获赔 保险金 之前, 已与高 速公路 公司达 成相关 协议。 保险公司认为,根据保险法的规定, 保险公 司在张 先生放 弃对高 速公路 公司的 请求赔 偿权利 后,不 应再承 担赔偿 保险金 的责任 。2008年2月, 保险公 司一纸 诉状将 张先生 诉至台 州市椒 江区法 院,要 求张先 生返还 保险金 。 2009年初,一审法院支持保险公司的 起诉, 判决张 先生退 还保险 公司保 险金54.8万元 ,并赔 偿相应 利息及 行使保 险代位 求偿权 的损失 。张先 生不服 ,向台 州市中 院提出 上诉。
汽车保险理赔经典案例分析演示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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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当时投保有特殊约定,把车辆自燃险 包括在内,否则索赔很难成功。
【案例启示】不少人认为,汽车发生自燃的 情况不大可能发生,没必要投保。实际上, 车龄增加、线路老化、旧车线路改造多,都 会给自燃埋下隐患。在炎热的夏天,汽车自 燃更经常发生。因此,常有保险人员建议4 年以上车龄的车子投保自燃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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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结论】法院认为,李某与保险公司之间的 保险合同关系存在。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 定承担赔偿责任。虽然交管部门未就交通事故作出 责任认定,但保险公司在没有证据证明死者董某对 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情况下,应当按约承担全额赔 偿责任。但发生保险事故时驾驶员杨某并非指定驾 驶员,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应当扣除10%的赔偿款。 据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6.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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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例中保单载明的“特别约定”是合同的要件, 是合同的基础。如果投保人违反该约定,保险人可 以宣布保险合同自始无效。保险人之所以约定该项 内容,其原因是保险车辆应当具有其合法的手续, 如果没有牌照号码,被保险人和其他人员有可能利 用该保单进行欺诈,将别的车辆冒充保险车辆来索 赔。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也有类似规定,所以保险车 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并经 检验合格,否则保险单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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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碰撞、倾覆;2.火灾、爆炸;3.外界物体倒塌、 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4. 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 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5.运载 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 车照料者)。”张先生虽然投了车辆损失险,但汽 车燃烧时,原因不明,很容易被视为自燃,想把汽 车损失归结到上述5类原因,举证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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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赵某从交警部门领取牌照后一直没有通知保 险公司。后来,该车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 损失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赵某依保险单向保险公 司索赔。保险公司则认为:赵某违反了“特别约定” 中的义务,做出了拒绝赔偿的决定。赵某不服,向 法院起诉。
除非当时投保有特殊约定,把车辆自燃险 包括在内,否则索赔很难成功。
【案例启示】不少人认为,汽车发生自燃的 情况不大可能发生,没必要投保。实际上, 车龄增加、线路老化、旧车线路改造多,都 会给自燃埋下隐患。在炎热的夏天,汽车自 燃更经常发生。因此,常有保险人员建议4 年以上车龄的车子投保自燃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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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结论】法院认为,李某与保险公司之间的 保险合同关系存在。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 定承担赔偿责任。虽然交管部门未就交通事故作出 责任认定,但保险公司在没有证据证明死者董某对 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情况下,应当按约承担全额赔 偿责任。但发生保险事故时驾驶员杨某并非指定驾 驶员,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应当扣除10%的赔偿款。 据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6.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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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例中保单载明的“特别约定”是合同的要件, 是合同的基础。如果投保人违反该约定,保险人可 以宣布保险合同自始无效。保险人之所以约定该项 内容,其原因是保险车辆应当具有其合法的手续, 如果没有牌照号码,被保险人和其他人员有可能利 用该保单进行欺诈,将别的车辆冒充保险车辆来索 赔。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也有类似规定,所以保险车 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并经 检验合格,否则保险单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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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碰撞、倾覆;2.火灾、爆炸;3.外界物体倒塌、 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4. 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 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5.运载 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 车照料者)。”张先生虽然投了车辆损失险,但汽 车燃烧时,原因不明,很容易被视为自燃,想把汽 车损失归结到上述5类原因,举证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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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赵某从交警部门领取牌照后一直没有通知保 险公司。后来,该车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 损失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赵某依保险单向保险公 司索赔。保险公司则认为:赵某违反了“特别约定” 中的义务,做出了拒绝赔偿的决定。赵某不服,向 法院起诉。
保险理赔经典案例分析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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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结论】法院认为,李某与保险公司 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存在。保险公司应当 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虽然交 管部门未就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但保 险公司在没有证据证明死者董某对交通事 故负有责任的情况下,应当按约承担全额 赔偿责任。但发生保险事故时驾驶员杨某 并非指定驾驶员,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应 当扣除10%的赔偿款。据此,法院判决保险 公司赔偿6.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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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例中保单载明的“特别约定”是合同的 要件,是合同的基础。如果投保人违反该 约定,保险人可以宣布保险合同自始无效。 保险人之所以约定该项内容,其原因是保 险车辆应当具有其合法的手续,如果没有 牌照号码,被保险人和其他人员有可能利 用该保单进行欺诈,将别的车辆冒充保险 车辆来索赔。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也有类似 规定,所以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 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 则保险单无效
1.碰撞、倾覆;2.火灾、爆炸;3.外界物 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 驶中平行坠落;4.雷击、暴风、龙卷风、 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 员随车照料者)。” A先生虽然投了车辆 损失险,但汽车燃烧时,原因不明,很容 易被视为自燃,想把汽车损失归结到上述5 类原因,举证很难。
水,保险车辆路经积水路段时操作不当造
成事故而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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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自来水水管爆裂,就不可能发生车辆 损失,自来水水管爆裂对损失起决定性的 作用,是损失的近因。保险公司承保损失 应是以暴雨、洪水为近因,而周强驾驶的 车辆所遭受损失的近因是自来水水管爆裂。 因此,周强投保的车辆所遭受的危险不是 保险双方约定的、并由保险公司承担的危 险,即其损失不在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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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当时投保有特殊约定,把车辆自燃险包 括在内,否则索赔很难成功。
• 【案例结论】法院认为,李某与保险公司 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存在。保险公司应当 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虽然交 管部门未就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但保 险公司在没有证据证明死者董某对交通事 故负有责任的情况下,应当按约承担全额 赔偿责任。但发生保险事故时驾驶员杨某 并非指定驾驶员,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应 当扣除10%的赔偿款。据此,法院判决保险 公司赔偿6.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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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例中保单载明的“特别约定”是合同的 要件,是合同的基础。如果投保人违反该 约定,保险人可以宣布保险合同自始无效。 保险人之所以约定该项内容,其原因是保 险车辆应当具有其合法的手续,如果没有 牌照号码,被保险人和其他人员有可能利 用该保单进行欺诈,将别的车辆冒充保险 车辆来索赔。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也有类似 规定,所以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 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 则保险单无效
1.碰撞、倾覆;2.火灾、爆炸;3.外界物 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 驶中平行坠落;4.雷击、暴风、龙卷风、 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 员随车照料者)。” A先生虽然投了车辆 损失险,但汽车燃烧时,原因不明,很容 易被视为自燃,想把汽车损失归结到上述5 类原因,举证很难。
水,保险车辆路经积水路段时操作不当造
成事故而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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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自来水水管爆裂,就不可能发生车辆 损失,自来水水管爆裂对损失起决定性的 作用,是损失的近因。保险公司承保损失 应是以暴雨、洪水为近因,而周强驾驶的 车辆所遭受损失的近因是自来水水管爆裂。 因此,周强投保的车辆所遭受的危险不是 保险双方约定的、并由保险公司承担的危 险,即其损失不在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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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当时投保有特殊约定,把车辆自燃险包 括在内,否则索赔很难成功。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件 7.4新能源汽车保险理赔典型事故案例
01 动力电池包托底事故案例
(四) 现场查勘过程
(1) 现场设置查勘警示标识(高压警示牌、反光锥形桶等), 疏散围观人群, 保护现场 原始状态。 (2) 穿戴好绝缘鞋及绝缘手套, 第一时间对事故车辆进行车身漏电检测。 (3) 查验事故车辆VIN 码、驾驶证、行驶证, 对事故车辆及驾驶员进行身份确认。 (4) 按照规范拍摄事故现场、事故车辆、损伤部位、损伤痕迹(包括局部特写照片)。 (5) 指导被保险人联系救援车辆, 协助进行车辆施救。 (6) 车辆在拖运前断开12 V 低压蓄电池负极接线端子以及动力蓄电池包维修开关。
02新能源汽车发生严重损伤事故后的处置建议
当车辆发生涉水事故(主要指在水中浸泡) 后, 动力蓄电池包内部如果进水, 动力蓄电池包的接 线或电机控制系统可能由于水或水汽的侵蚀, 造成绝缘程度下降、短路, 导致漏电, 还会产生大量可 燃可爆气体。一旦短路, 就会导致动力蓄电池包温度迅速上升, 引起燃烧, 甚至爆炸。
谢谢大家!
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爱心●专心 ●诚心●用心●匠心
01 动力电池包托底事故案例
(五) 车辆定损主要内容
4. 检测动力蓄电池包气密性 1) 检测动力蓄电池包气密性的方法 (1) 拔除电池高压插头(橙色)、控制及信息线束插头 (2) 使用专用卡具封闭上述插 (3) 安装蓝色测试气管(图7 -17 左边蓝色气管)。 (4) 按照操作规范注入气体, 并按照测试要求保压(图7 -21)。 检测标准: (以某品牌为例) 动力蓄电池包密封、充气压力6 ~8 kPa 状态保持1 分钟,压力 降低不得大于0. 05 kPa/ min。
02新能源汽车发生严重损伤事故后的处置建议
当车辆发生碰撞事故(主要指托底事故) 时, 动力蓄电池包受到外部机械冲击, 迫使动力蓄电 池包发生形变。动力蓄电池包壳体如果出现扭曲、凹陷、破裂等损伤, 造成动力蓄电池包内部模 组或者单体电池受到挤压, 其结构组织被破坏(例如隔膜断裂、刺穿、漏液), 会产生内部短路和可 燃气体, 并促发可能的热失控。这种原因导致的温度升高时间、是否引发自燃不确定, 可因损伤程 度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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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把保险公司告到西湖法院。他说,汽车烧 毁,自己花了115072元修理费;修车后要换车用, 各项费用花了36000元———这些钱,保险公司都要 赔。 • 【案情分析】车险种类多,主要有基本险和基本险 后的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 险;而附加险项目常见的有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 损失险等。按《车辆保险条例》规定,车辆损失险 只对汽车在以下5类情况发生的损坏负责:
【案例结论】赵某履行“特别约定”的义务是轻 而易举的。在公安机关核发牌照后给保险公司打电 话,讲明牌照号码,或者开车到保险公司说明,对 赵某而言都不是件困难的事。由于赵某没有认真阅 读和学习保单规定的义务,痛失保险赔款。其教训 应为广大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吸取
• 案例2 因车撞人致死后受损引起的保险纠纷 • 【案情简介】2014年9月5日,李某为他的帕萨特
但赵某从交警部门领取牌照后一直没有通知保 险公司。后来,该车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 损失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赵某依保险单向保险公 司索赔。保险公司则认为:赵某违反了“特别约定 ”中的义务,做出了拒绝赔偿的决定。赵某不服, 向法院起诉。 【案例分析】《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和 保险人在第十九条规定的保险合同事项外,可以就 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做出约定。
案例2 水管爆裂导致车辆损失案
• 【案例简介】被保险人刘某将其自用轿车向保险公 司投保了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使用的是经中国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机动车辆综合险条款》。 合同约定承保险种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了保险费。保险期 限内,刘某途经某路口,该路口因自来水水管爆裂 ,致使路面大面积积水,车辆因被水淹以及操作不 当导致该车发动机损坏。
除非当时投保有特殊约定,把车辆自燃险 包括在内,否则索赔很难成功。
• 【案例启示】不少人认为,汽车发生自燃的 情况不大可能发生,没必要投保。实际上, 车龄增加、线路老化、旧车线路改造多,都 会给自燃埋下隐患。在炎热的夏天,汽车自 燃更经常发生。因此,常有保险人员建议4 年以上车龄的车子投保自燃险。
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保额20万元。随后,李某将 车借给杨某。杨某驾该车与董某骑的自行车后部相 撞,致董某死亡,轿车也受损。事后,交警队不能 认定事故责任。经核损,保险公司应支付车辆修理 费7万余元。但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李某随后诉至 法院。
• 【案例分析】法院一审判保险公司赔偿核损 保险费的90%,共计6.5万余元。保险公司辩 称,交警队不能认定责任,公司只能赔偿 50%。发生事故时驾驶员不是保单中记载的 指定驾驶员,根据合同约定,在赔偿50%的 基础上再扣除10%,即全部损失的45%为3.2 万元。
汽车保险理赔经典案例分析
车辆损失险类典型理赔案例
一、汽车保险合同变更问题案例 案例1 因特别约定条款引起的保险纠纷
• 【案例简介】2013年4月,赵某为其奥迪车 向某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保险。保险 金额34万元人民币。因为新车,投保单上 没有填写牌照号码。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正 本“特别约定”一栏中盖上了红色长方行 图章,其内容是“领取牌照三日内通知保 险公司,过去不负保险责任”。
事险公司提出索赔 。
【案例结论】经审理后,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签 订的保险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为有效合同,双方 应当依照合同严格履行各自义务。保险人承担赔偿 责任时应遵循近因原则,对本起事故不承担赔偿责 任。本案中,自来水水管爆裂致使路面大量积水, 保险车辆路经积水路段时操作不当造成事故而遭受 损失。
没有自来水水管爆裂,就不可能发生车 辆损失,自来水水管爆裂对损失起决定性的 作用,是损失的近因。保险公司承保损失应 是以暴雨、洪水为近因,而周强驾驶的车辆 所遭受损失的近因是自来水水管爆裂。因此 ,周强投保的车辆所遭受的危险不是保险双 方约定的、并由保险公司承担的危险,即其 损失不在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
本案例中保单载明的“特别约定”是合同的要件, 是合同的基础。如果投保人违反该约定,保险人可 以宣布保险合同自始无效。保险人之所以约定该项 内容,其原因是保险车辆应当具有其合法的手续, 如果没有牌照号码,被保险人和其他人员有可能利 用该保单进行欺诈,将别的车辆冒充保险车辆来索 赔。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也有类似规定,所以保险车 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并经 检验合格,否则保险单无效.
• 【案例简介】2012年3月,张先生买了辆奥 车辆迪损A失6,险保当险天责到任免保除险问公题案司例投案了例:车辆奥迪损起失火险烧毁、但第保
险公司拒赔
三者责任险两项主要险种,再加车上责任险 、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车 辆划痕险等,一共交了7000多元。有一天, 开车送孩子上学。车至校门口,车头引擎盖 四周突然冒出浓烟。他关掉点火开关跑下车 ,在旁人帮助下打开机盖,用学校大厅存放
• 【案例分析】保险公司审核后,以不属于合同约定 的保险责任范围为由出具了拒赔通知书。但被保险 人周强认为,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违反了合同的义 务,侵犯了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于是便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判令保险公司履行合同,赔偿其该次 事故的车辆修理费。于是,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举证、质证等 ,争议的焦点是周的车辆发生的事故是否属于保险 责任范围,及对保单中保险责任条款的理解。
• 【案例结论】法院认为,李某与保险公司之间的 保险合同关系存在。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 定承担赔偿责任。虽然交管部门未就交通事故作出 责任认定,但保险公司在没有证据证明死者董某对 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情况下,应当按约承担全额赔 偿责任。但发生保险事故时驾驶员杨某并非指定驾 驶员,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应当扣除10%的赔偿款 。据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6.5万
1.碰撞、倾覆;2.火灾、爆炸;3.外界物体倒塌、 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4. 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 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5.运载 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 车照料者)。”张先生虽然投了车辆损失险,但汽 车燃烧时,原因不明,很容易被视为自燃,想把汽 车损失归结到上述5类原因,举证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