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紧急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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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保障本公司在操作压力容器时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预案。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司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空压机)。
3.名词解释:
压力容器:当压力容器(工作压力≥0.1MPa;直径≥0.15m;容积≥0.025m3)无法控制超温超压危及生命安全时,危险性较大的储气罐(含气瓶)、压力管道等设备破裂爆炸;
4. 预防与应急内容:
4.1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4.1.1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必须亲临现场负责指挥工作,安全主任现场
统一调度和安排人员,维修主管带领维修部全员参与应急处理工作。
4.2.紧急情况产生的原因:
4.2.1没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
4.2.2设备没有定期检查及维护保养;
4.2.3没有做巡回检查及做相关记录;
4.2.4安全附件没有定期校验;
4.3预防与应急措施:
4.3.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4.3.2对压力容器日常使用状况做好记录;
4.3.3对与压力容器相关的空压机、干燥机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4.3.4压力容器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记录。对在用空压机的安全附件、
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应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好记录。
4.3.5如一旦发现设备运行有异常,应紧急停车检查,并报告直属主管。
4.4.紧急情况报告与现场组织:
4.4.1事故紧急情况发生后,当事人立刻通知直属主管。
4.4.2直属主管汇报安全主任后召集维修部全员立即就位,立即赶到现场做断电和抢救工
作。
4.4.3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事故情况。
4.5.应急处理:
4.5.1 事故发生后,各岗位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
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公司的《压力容器设备紧急情况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处
理措施。维修部主要负责人在事故制止或处理之前,不得离开现场。
4.5.2 紧急情况发生后,由分管副总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应急处理小组按照各
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贯彻执行本预案。
4.5.3 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类应急工作分工如下:
4.5.3.1炸伤或击伤人员应由保全人员负责解救脱离爆炸源或危险源;
4.5.3.2行政经理或其下属主管立即拨打112电话与医院联系。
4.5.3.3生产部人员负责传送相关劳保用品和现场协助。
4.5.3.4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扰现场秩序,相关部门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并提供
一切便利条件。
4.5.4 参加压力容器紧急处理的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
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5.总结:
5.1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公司
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压力容器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5.2压力容器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使用年限,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及时申请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注销手续;
5.3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压力容器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切实执行。
5.4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对压力容器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压力容器安全教育和培训,保
证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压力容器安全作业知识。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承认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5.5本办法之相关记录依《记录管理办法》记录、归档。
6.参考文件:
6.1 《压力容器(空压机)日常点检表》
7.附表:
无
8.附件:
8.1《特种设备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