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面粉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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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JYGY-2013-17
XXXXXXX大楼
室内粉刷工程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发包人: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XX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
1.2工程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工程承包范围:XXXXXXXXXXXXXXXXX大楼室内公共部分天棚粉刷工程。
4、工程量:暂估XXXXm2
二、合同文件
1、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1.1本合同条款。
1.1.2工程质量保证书。
1.1.3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同一顺序者,以时间发生后者为准。
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2.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与本工程内容有关的国家相关法律、标准、规范。
2.3 双方另有约定可签订补充条款。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总金额约:暂估价人民币(小写):¥271556元
暂估价人民币(大写):贰拾柒万壹仟伍佰伍拾陆元整
2、合同综合单价:天棚粉刷工程综合单价29元/m2;
3、合同综合单价、总价包含了机械设备进出场、人工、材料、辅材、利润、税金及相关政府部门手续办理和政府部门规定所交的所有费用。
4、合同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如:政策调整、运费、材料上涨等均不做调整。
5、合同总价以实际工程发生量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四、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最终合同价款一次性结清,
预留5%做为质保金,一年后无工程质量问题的前提下,不计息一次性付清。
五、工程量的确认
1、本工程的工程量XXXXXXXXXXXXX现场测量,最终由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六、质量保修期
1、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2、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在保修期间,凡属乙方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进行修理,否则甲方有权雇佣他人进行此项工作,费用从保修金中扣出。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
1、甲方权利、责任、义务
1.1甲方对乙方现场的管理配合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有权对出现的问题按照违约责任进行处罚。
1.2向乙方提供工程必须的施工场地,督促乙方做好进场人员的施工教育,协助乙方做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好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1.3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对工期、质量、现场安全及文明
施工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相关的乙方管理人员、工人;
2、乙方权利、责任、义务
2.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工程内容和工程规范进行施工和质量保修工作,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负直接责任。乙方应服从甲方对工程的统一管理,做好配合工作,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2.2 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的监督和检查,所有进度、质量、安全审核资料应报送甲方审核。
2.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保证施工时不影响大楼内各个公司的正常工作。
2.4 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每天施工完毕后清扫施工现场。
2.5乙方必须根据承包范围和内容组织足够的人员进场施工,以确保工程进度不受人力不足的影响。
2.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进度及指令进行作业。
2.7承担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2.8 因甲方资金不到位,不能按期、足额支付工程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乙方不能采取任何过激的方法。若乙方采取过激方法,所造成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安全生产及防火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
2、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责任,并负责澄清,以免除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
九、施工组织及工期
1、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要求为准
合同有效工期:30 天
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要求为准,乙方接到通知后必须组织足够的机械、人员进场施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批准后进行。
因以下原因,工期可顺延:
1.1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水灾、地震、瘟疫)的影响;
1.2 施工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
十、质量与验收标准
1.1 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1.2 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
1.4甲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对乙方施工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
1.5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工程有的关技术质量资料。
1.7乙方对本工程竣工后整体验收中发现的本工程质量问题无条件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一、竣工验收与结算
1.1工程完工后由乙方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甲方。
1.2甲方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视为工程竣工。
1.3若工程未竣工,或乙方未按规定将已完工程整体移交给甲方,则甲方有权拒绝结算。
1.4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向甲方办理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移交手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付已验收合格的工程。
1.5由甲方、乙方共同核定的工程量作为最终合同实际工程量,结算时根据实际工程量乘以单价作为最终合同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