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道德、社会与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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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律与社会问题
电子商务引发的法律问题
信息化、无纸化电子商务交易中某些 形式的合同是否有效 复制、传递在电子商务中如何保护知 识产权 贸易全球化电子商务中如何征税、网 络侵权案件有哪个法院管辖 信息收集电子商务中隐私权如何保护 虚拟社区|虚拟商业虚拟财产是否保护 及如何保护
意思表达真实问题
电子商务中的意思表达真实问题包括系统 故障和电子错误两种。 系统故障和电子错误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 同。 中国的法律规定中虽然涉及系统故障的内 容,但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电子错误中 如果发件人的系统出错,收件人据此做出 了相关意思表达,发件人应承担相关法律 责任。
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电子商务中隐私权的保护
信息网络技术的出现为信息的收集、传播和 管理等提供了得天独厚的物质条件。 同时它使得个人隐私遭到前所未有的威胁。 由于计算机强大的记录、储存功能,以及网 络这一新兴媒介的发达,对个人信息的搜集 和利用已较以往更为容易、便捷。随着人们 对网络的依赖性越强,个人隐私被窥探、窃 取的可能性随之大增。
有关域名的Leabharlann Baidu律保护
域名指网络设备和主机在互联网中的字符型地址标识。 域名在给用户带来便利的时候,也产生了一系列纠纷, 主要是“域名抢注”和“域名盗用” 。 国内外有关域名的立法有,国际互联网络机构于1999年 10月通过了《统一域名争议解决规则》,美国国会于1999 年1月通过了《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中国互联网 信息中心发布了《中文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试行)》,最高 人民法院于2001年6月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 及计算机》。在判例中会发现法院经常会用《反不正当 竞争法》作为判案根据。
(1)知情权 (2)选择权 (3)合理的访问权限 (4)足够的安全性
网络中侵犯隐私权的种类
1.非法收集、利用个人数据 2.非法干涉、监视私人活动 3.非法侵入、窥探个人领域 4.擅自泄露他人隐私
网络侵犯隐私的特点
客体的扩大化和数据化 性质的双重化 侵权行为手段的智能化、隐蔽化 侵权后果的严重化
网络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互联网的发展对著作权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2001年10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 权法》将信息网络传播权规定为著作权人 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 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 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 利,但并没有规定相应的保护办法 国家版权局和信息产业部制定了《互联网 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
电子商务交易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电子签名及认证问题 意思表达真实问题 书面形式问题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数据电文的证据效力
电子签名及认证问题
电子签名是电子形式的数据,是与数据电文(电 子文件、电子信息)相联系的用于识别签名人的 身份和表明签名人认可该数据电文内容的数据。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效 力 。 身份认证是与数字签名相关的一项重要制度网上 交易的买卖双方在进行每一笔交易时,需要鉴别 对方的可信度,因此要有一个第三方机构或个人 来认证双方的身份,保证网络交易的安全。
隐私权和网络隐私权
传统认为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 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骚扰、 知悉、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隐私权主要包括个人生活宁静权、私人信息保密权、个人 通讯秘密权及个人隐私利用权。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关于 隐私权的定义 。 通常认为网络隐私权大致有如下内容:
我国隐私权的现行法律保护
我国关于隐私权的立法,至今没有相应直接的 规定。对隐私权的保护,散见于一些法律、法 规、规章中。 现行法律保护隐私权的实际效力低,隐私权寻 求法律保障的实际可诉性、可操作性降差,不 利于受害者请求司法救济。
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
电子商务代替传统的贸易方式,一方面 使得传统税收制度中的纳税环节、纳税地 点、国际税收管辖权等碰到了新情况,另 一方面传统的税收理论、税收原则受到了 不同程度的冲击,与此同时传统的税收征 管也遇到了新的挑战。
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有关域名的法律保护 数据库的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的含义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创造性的智力成果 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 既包括相关的人身权又包括经济权利。 随着网络信息流量的不断加大,网络知识 产权的法律保护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关注焦 点。
11.6 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
因为网络空间具有全球性、交互性、实时性等 特点,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对传统的管辖理论 提出了挑战。 结合国外的法律制度与实践来探讨我国应该在 这方面立法。
数据库的法律保护
数据库技术是计算机软件技术的一个组成部分, 是对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储存与高速传递处理 的一门技术。 数据库具有集合性、有序性、可访问性以及信息 容量的庞大性等特征。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数据库为“若干作品、 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其他材料, 对其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因 此,《著作权法》以“独创性”为条件,对具有 独创性的数据库进行法律保护。非独创性的数据 库不受法律保护。
电子商务征税面临的难题
新的交易形式使传统税收制度中的纳税环节、 纳税地点、国际税收管辖权等无法适用新的 环境。 课税凭证的电子化、无纸化,加大了税收征 管和稽查的难度。
国外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1997年美国在“全球电子商务框架”报告中,对电子商 务征税提出以下原则: 1.不开征新税 2.税收制度必须简单、明确 3. 政府间加强合作 4.商品劳务予以关税豁免 OECD组织确定的对电子商务征税的原则: 1.无歧视原则 2.双重税收协定原则 3.消费税应在消费地适用原则 4.国际交流与合作原则 欧盟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欧盟认为税收系统应具备法律确定性,电子商务不应承 担额外税收,但也不希望为电子商务免除税收,电子商 务必须改造纳税义务,否则将导致不公平竞争。
电子商务引发的法律问题
信息化、无纸化电子商务交易中某些 形式的合同是否有效 复制、传递在电子商务中如何保护知 识产权 贸易全球化电子商务中如何征税、网 络侵权案件有哪个法院管辖 信息收集电子商务中隐私权如何保护 虚拟社区|虚拟商业虚拟财产是否保护 及如何保护
意思表达真实问题
电子商务中的意思表达真实问题包括系统 故障和电子错误两种。 系统故障和电子错误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 同。 中国的法律规定中虽然涉及系统故障的内 容,但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电子错误中 如果发件人的系统出错,收件人据此做出 了相关意思表达,发件人应承担相关法律 责任。
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电子商务中隐私权的保护
信息网络技术的出现为信息的收集、传播和 管理等提供了得天独厚的物质条件。 同时它使得个人隐私遭到前所未有的威胁。 由于计算机强大的记录、储存功能,以及网 络这一新兴媒介的发达,对个人信息的搜集 和利用已较以往更为容易、便捷。随着人们 对网络的依赖性越强,个人隐私被窥探、窃 取的可能性随之大增。
有关域名的Leabharlann Baidu律保护
域名指网络设备和主机在互联网中的字符型地址标识。 域名在给用户带来便利的时候,也产生了一系列纠纷, 主要是“域名抢注”和“域名盗用” 。 国内外有关域名的立法有,国际互联网络机构于1999年 10月通过了《统一域名争议解决规则》,美国国会于1999 年1月通过了《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中国互联网 信息中心发布了《中文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试行)》,最高 人民法院于2001年6月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 及计算机》。在判例中会发现法院经常会用《反不正当 竞争法》作为判案根据。
(1)知情权 (2)选择权 (3)合理的访问权限 (4)足够的安全性
网络中侵犯隐私权的种类
1.非法收集、利用个人数据 2.非法干涉、监视私人活动 3.非法侵入、窥探个人领域 4.擅自泄露他人隐私
网络侵犯隐私的特点
客体的扩大化和数据化 性质的双重化 侵权行为手段的智能化、隐蔽化 侵权后果的严重化
网络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互联网的发展对著作权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2001年10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 权法》将信息网络传播权规定为著作权人 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 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 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 利,但并没有规定相应的保护办法 国家版权局和信息产业部制定了《互联网 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
电子商务交易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电子签名及认证问题 意思表达真实问题 书面形式问题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数据电文的证据效力
电子签名及认证问题
电子签名是电子形式的数据,是与数据电文(电 子文件、电子信息)相联系的用于识别签名人的 身份和表明签名人认可该数据电文内容的数据。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效 力 。 身份认证是与数字签名相关的一项重要制度网上 交易的买卖双方在进行每一笔交易时,需要鉴别 对方的可信度,因此要有一个第三方机构或个人 来认证双方的身份,保证网络交易的安全。
隐私权和网络隐私权
传统认为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 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骚扰、 知悉、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隐私权主要包括个人生活宁静权、私人信息保密权、个人 通讯秘密权及个人隐私利用权。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关于 隐私权的定义 。 通常认为网络隐私权大致有如下内容:
我国隐私权的现行法律保护
我国关于隐私权的立法,至今没有相应直接的 规定。对隐私权的保护,散见于一些法律、法 规、规章中。 现行法律保护隐私权的实际效力低,隐私权寻 求法律保障的实际可诉性、可操作性降差,不 利于受害者请求司法救济。
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
电子商务代替传统的贸易方式,一方面 使得传统税收制度中的纳税环节、纳税地 点、国际税收管辖权等碰到了新情况,另 一方面传统的税收理论、税收原则受到了 不同程度的冲击,与此同时传统的税收征 管也遇到了新的挑战。
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有关域名的法律保护 数据库的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的含义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创造性的智力成果 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 既包括相关的人身权又包括经济权利。 随着网络信息流量的不断加大,网络知识 产权的法律保护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关注焦 点。
11.6 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
因为网络空间具有全球性、交互性、实时性等 特点,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对传统的管辖理论 提出了挑战。 结合国外的法律制度与实践来探讨我国应该在 这方面立法。
数据库的法律保护
数据库技术是计算机软件技术的一个组成部分, 是对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储存与高速传递处理 的一门技术。 数据库具有集合性、有序性、可访问性以及信息 容量的庞大性等特征。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数据库为“若干作品、 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其他材料, 对其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因 此,《著作权法》以“独创性”为条件,对具有 独创性的数据库进行法律保护。非独创性的数据 库不受法律保护。
电子商务征税面临的难题
新的交易形式使传统税收制度中的纳税环节、 纳税地点、国际税收管辖权等无法适用新的 环境。 课税凭证的电子化、无纸化,加大了税收征 管和稽查的难度。
国外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1997年美国在“全球电子商务框架”报告中,对电子商 务征税提出以下原则: 1.不开征新税 2.税收制度必须简单、明确 3. 政府间加强合作 4.商品劳务予以关税豁免 OECD组织确定的对电子商务征税的原则: 1.无歧视原则 2.双重税收协定原则 3.消费税应在消费地适用原则 4.国际交流与合作原则 欧盟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欧盟认为税收系统应具备法律确定性,电子商务不应承 担额外税收,但也不希望为电子商务免除税收,电子商 务必须改造纳税义务,否则将导致不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