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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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的“先手棋”和“当头炮”,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释放改革红利,有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为此,市政协专门成立专题调研组,赴工商局、政务服务办等部门考察调研,召开市工商局、编办、法制办、经信委、政务服务办等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及部分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并到宿迁市、临沂市进行学习考察。
一、全市商事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201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决策部署下,以工商部门为代表的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力协作、艰辛探索,打出了一连串商事制度改革政策组合拳,成功创造了一批享誉全省、全国的经验、模式,以更低的门槛、更快的速度、更好的秩序、更优的服务,推动市场准入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我市振兴实体经济、实施产业强市战略提供了源头活水。
主要特点是:
1、准入更便捷。
围绕“放管服”改革主线,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积极推进“注册资本认缴制”、“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证照分离”、“企业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登记管理”、“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等改革举措,进一步放宽了市场准入条件,推进了登记注册便利化,充分释放了市场活力。
截至2018年2月,全市实有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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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33.6万户、注册资本(金)9950亿元,比2014年初分别增长110%、104%。
2、监管更规范。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宽进与严管相结合,通过取消年检改为年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强化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强化企业信用监管、推进社会共治等改革,初步构建起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市场监管机制,规范了市场环境,有效降低了行政成本和企业负担。
3、服务更优质。
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为契机,积极施行“一站式”审批、“一窗式”服务、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证照自助一体打印、建立综合帮办体系等改革举措,初步构建了“网上办、不见面、快递送”的工商登记新模式,实现了“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最大程度简化了办事流程,大大提升了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目前,全市企业设立工商登记当天办结率达98%,个体户开业登记当场办结率达92%。
二、当前商事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商事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照中央的要求和市场主体的期盼,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1、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统一。
改革是利益的重新分配。
出于种种原因,我市少数部门和干部对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管理本位”思维根深蒂固,接受新生事物的主动性差,面对职能转变、体制调整等进取心和闯劲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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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改革的进度。
2、改革协同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商事制度改革内容庞杂、任务艰巨,涉及方方面面,仅靠工商、编办、政务服务办等少数部门单打独斗孤军深入,容易陷入“小马拉大车”的困境,难以形成合力。
在准入环节,金融、税务等部门尚未集中进驻,“办照容易办证难”“注册容易开业难”等现象依然存在。
在监管环节,各部门之间协同性不强,信息资源共享不够,工作脱节、力量分散、进度不平衡的问题尚未解决。
3、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随着市场准入门槛的大幅降低,市场主体出现了“井喷式”增长,这既反映了社会创业激情高涨,也凸显了市场监管的难度、广度和深度。
从总体上看,我市市场监管体系相对完整,市场秩序相对稳定,但具体到某一市场领域,仍然存在审批环节与监管环节衔接不紧、监管职责划分不清等矛盾,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现象尚未根除,各监管部门之间“双随机一公开”实施难、联合惩戒推进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较为滞后。
三、下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
商事制度改革是一项全新的改革,其实质是以商事制度改革为支点撬动行政体制改革,进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目前,商事制度改革正处于从“放活”向“管好”推进的重要阶段,必须坚定方向,增强信心,推动改革向广度、深度进军,持续释放改革红利,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一)转变发展理念,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改革共识
1、强化“断舍离”意识坚定改革定力。
改革能否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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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取决于改革的举措,更取决于改革者的决心。
当前,作为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先手棋”,商事制度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改革的范围不断拓展、难度不断加大。
面对阻碍改革进程的种种羁绊,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主动树立和强化“断舍离”意识,着眼大未来、跳出小格局,勇于斩断影响改革进程的利益链条,勇于舍弃长期形成的思维惰性和工作惯性,勇于剥离“官本位”意识和那些不适应时代要求的旧观念、旧框框、老套路,以刀刃向内、壮士断腕、敢啃硬骨头的精神,将商事制度改革进行到底。
2、运用“系统化”思维破解改革难题。
商事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推进过程中仅靠个别部门的单兵突进、点状突破显然难以奏效,必须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运用系统化思维持续深化改革。
要强化顶层设计,全面把握改革的总体目标、着力点和主攻方向,科学制订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长效推进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选择全面推进改革的突破口,增强决策的预见性和工作的针对性;要注重综合平衡,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审批与监管的关系,积极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3、厚植“大服务”理念深化改革实效。
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是推进改革深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将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判改革成效的根本标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要树立小政府大服务的理念,加快推进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来换取释放市场活力的“乘法”;要坚持分类指导、放管结合,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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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的放活,该管的管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
(二)完善市场准入机制,进一步推动营商环境便利化
1、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证照分离”的实质是“照后减证”,即简化营业执照之后的行政审批。
审批事项前置转后置,只是前期商事制度改革的权宜之计,并不是改革的终极目标。
后续改革进程中,与审批有关的改革重点,应从清减前置审批事项转向清减后置审批事项,尽可能将当前审批事项转化为事中或事后监管事项。
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可建立电子证照库、法人库、项目库,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并及时更新调整。
同时,要认真组织经开区、高新区做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和实施经营许可证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通过“清理取消一批,改为备案一批,实行告知承诺一批”,推动“照后减证”,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真正实现由“重审批”向“重监管”过渡。
2、推进“互联网+商事登记”。
在市场准入过程中需树立“互联网+”思维,突出数据引领,强化数据归集和应用,通过网上流程再造,推进部门之间、上下之间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互联互通,为市场主体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便捷服务。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名称登记管理改革系统、简易注销系统优化、完善和应用,持续深化“多证合一”和“证照分离”的信息化系统建设和应用,提高企业登记无纸化智能化水平,做到申请、受理、审核、发照、公示全流程网上办理。
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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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领域应用,建立市场主体身份认证服务体系,力争实现“互联网+”环境下的“一照走天下”。
3、推动“3550”改革常态化普惠制。
以实现常态化、普惠制为目标,全面推进“3550”改革长效运行。
围绕3个工作日完成企业开办的目标,在市场准入领域,积极推动解决工商登记注册与金融、税务部门联动问题,推进金融、税务等部门集中进驻或网上联动集成,尽快打通改革“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
鼓励基层大胆创新,在依法依规、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能简则简、能并则并、能快则快,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三)构建大监管格局,进一步提高精准监管能力和水平在放活放宽市场主体准入以后,补齐市场监管这一短板显得尤为重要。
要抓住新一轮机构改革的契机,大力整合工商、质监、食药等与市场监管有关的职能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加快构建统一市场监管体系,努力营造便捷准入、公平竞争和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
1、强化分类监管。
要坚决贯彻“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基本原则,大力推行分类分级监管。
根据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风险程度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结合安全生产建设情况、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等,可将市场主体分为风险程度最高、风险程度较高、风险程度轻微3个等级,分别采取自我管理、“双随机”抽查、案后回查、约见谈话等监管措施,不断织密扎牢监管网。
同时,对跨境电商、网络约车、房屋分享、快递、养老等新经济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对看得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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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发展前景的,要量身定制新的监管方式;对一时看不准的,要密切关注,转变传统管理思维,慎用市场准入控制,促进其规范健康成长;对于可能有较大社会危害风险的,要严格监管、看牢盯紧。
2、强化协同监管。
一要全面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做到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以外,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场主体的所有监督检查都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
各级政府要加强协调,推动跨部门间“双随机”联合检查,减少执法监督过程中对企业的干预,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营造公平法治、健康发展的营商环境。
二要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
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失信企业名单,实行跨部门信用联合惩戒。
对失信市场主体,可在经营、投融资、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真正实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的严管目标。
三要加大综合执法力度。
加大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改革力度,建立集中统一、快捷高效的基层执法体制,逐步实现“多帽合一”和“一支队伍管执法”,破除市场监管相互分割、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标准不一等“痼疾”。
加强对商标、广告、网络领域的监管,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盗版侵权、互联网新型传销等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
3、强化社会监管。
一要把信用监管作为市场监管的治本之策。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机制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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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石。
首先,要加强涉企信息归集。
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双告知一承诺”制度,切实做好各级政府部门间涉企信息的归集,为构建全市商事主体信用监管体系筑牢坚实基础。
其次,要推进涉企信息公示。
建设全市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将各部门涉企信用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对外公示,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为加强协同监管、落实失信惩戒提供依据。
第三,要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主体给予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等激励措施,对严重失信主体可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推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共治格局。
二要把社会监督作为市场监管的重要手段。
要树立协作化监管和社会化监管理念,改变政府包揽的一元化治理模式,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健全公众参与监管的激励机制,引导市场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市场秩序治理。
三要把行业自律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企业商会的资源优势、专业优势作用,推动其建立健全自律公约、行业规范、职业道德准则、会员信用平台。
市场监管部门可与行业协会在加强行业准入管理、建立健全行业标准、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推动行业诚信自律、促进矛盾纠纷调解等领域进行全面合作,促进市场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净化。
(四)强化政策保障,进一步集聚改革合力提升改革效能
1、加强高位协调,突破改革瓶颈。
商事制度改革内容繁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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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面广,具有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的特点,为此需要在市级领导层面进一步加强力量配备,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增强改革的严肃性和执行力。
同时,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和时间进度,形成高效合力,协调解决改革进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2、强化跟踪考核,提高服务效能。
要将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配合商事制度改革的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以刚性制度激励改革动力。
要加强效能监察和考核问责,形成奖优罚劣、赏罚分明的考核导向和激励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3、加大财力支持,完善基础保障。
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在信息共享、软件开发、政务服务办双回路供电、社区自助终端机配备以及信用平台建设、行政执法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避免重复投入,保障改革顺利推进。
4、加强制度衔接,完善法律保障。
商事制度改革的实施,必须坚持立法先行、于法有据。
我市部分地区积极进行改革探索,尝试设立了行政审批局,这种创新意识值得充分肯定,但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做好相关法规制度与实际工作流程的有机衔接,确保市场主体从设立运营到注销退市的合法化、便利化,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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