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开业条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黑龙江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通用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

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和黑龙江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工作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必须配备的检测设备及器具的种类、数量、基本功能和性能参数。本规范适用于黑龙江省境内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2、引用标准

GB 18565《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安技术条件》

GB/T15746.1~15746.3《汽车修理质量检查评定》

GB/T18344《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17933《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要求》

JT/T478-2002《汽车检测站计算机控制系统技术规范》

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J 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通用性要求

3.1所有配置的检测设备、器具提供厂商均具有行业主管部门资质认证。

3.2所有配置的检测设备、器具均就具有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及CMC认证标志。

3.3所有需进行计量检定的检测设备、器具均应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3.4所配置设备、器具的种类、数量应满足本规范规定的检测类别、检测项目与检测参数的要求。

3.5所配置设备、器具的技术性能应满足本规范提出的功能、技术指标。

3.6所配置设备、器具的测量范围应覆盖本地区所拥有各类车型。

3.7计算机联网控制系统符合JT/478-2002要求,联网系统验收合格后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调整,报行业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3.8检测间的防雷设施应符合GB 50057的有关规定。

3.9全体检测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合格证书。

3.10设置检测登录大厅、汽车检测间、停车场、试车路段设施,详细要求见附录1。

3.11检测间应具有醒目的工位标志、指示信号、引车线等,各工位应有相应的检测面积,工艺流程应布置合理,工作时各工位应互不干扰。

3.12检测站的设计和使用应符合GBJ 16的有关规定,必须有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等,并严格招待有关消防条件和法规。

3.13检测车间环境温度不得低于零上5度。

3.14检测车间要求:不大于:长×宽×高(55×8×5.5)m;停车场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地面坡度不大于1‰;动力电不小于35KW;照明电不小于10kW。

4、检测类别、检测项目与检测参数

4.1检测类别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对机动车实施检测的类别划分为五类,即:技术等级评定、客车春运检测、维修质量抽检、二级维护竣工检测、委托检测。

4.2检测项目

对应于各检测类别的检测项目规定如下:

4.2.1技术等级评定

本类别对应的检测项目共15项,即:驱动轮输出功率、制动性能、百公里等速油耗、前照灯特性、车速表性能、转向性能、驻车制动器性能、侧滑性能、滑行性能、尾气排放物含量、噪声、轴荷、客车防雨密封性、客车采暖、整车及外观参数。

4.2.2客车春运检测

本类别对应的检测项目共12项,即:发动机性能、制动性能、前照类特性、车速表性能、转向性能、侧滑性能、尾气排放物含量、噪声、轴荷、客车防雨密封性、客车采暖、整车及外观参数。

4.2.3维修质量抽检

本类别对应的检测项目共10项,即:发动机性能、制动性能、前照灯特性、车速表性能、转向性能、侧滑性能、尾气排放物含量、轴荷、客车防雨密封性、整车及外观参数。

4.2.4二级维护竣工检测

本类别对应的检测项目共14项,即驱动轮输出功率、制动性能、百公里等速油耗、前照灯特性、转向性能、驻车制动器性能、侧滑性能、滑行性能、尾气排放特含量、噪声、轴荷、客车防雨密封性、整车及外观参数、发动机机油质量分析、传动系游动角。

4.2.5委托检测

本类别对应的检测项目由用户指定,应是以上四种检测类别中一个或多个检测项目。

4.3检测参数

对应于各检测项目的检测参数规定如下:

4.3.1驱动轮输出功率:校正驱动轮输出功率、滑行距离、整车加速时间。

4.3.2百公里等速油耗:等速百公里燃料消耗量。

4.3.3制动性能:行车制动力、同轴制动车平衡、车轮拖滞力、制动协调时间、驻车制动力。

4.3.4前照灯特性:基准中心高度、远光灯发光强度、远/近光灯光轴偏移量。

4.3.5车速表性能:车速表示值误差。

4.3.6转向性能:方向盘自由转动量、转向盘操纵力、转向轮转向角。

4.3.7驻车制动器性能:驻车制动器操纵力。

4.3.8侧滑性能:车轮横向侧滑量。

4.3.9滑行性能:滑行距离、滑行时间、滑行阻力。

4.3.10尾气排放物含量:汽油发动机: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合物、氧气:柴油发动机:波许烟度值、光吸收系数。

4.3.11噪声:喇叭声级、客车车内噪声。

4.3.12辆荷:各轴质量、整车质量。

4.3.13客车防雨封性:客车门窗泄露量。

4.3.14客车采暖:车内温度、车外温度。

4.3.15整车及外观参数:左右轴距差、整车装备及标识、车门车窗刮水器、司乘座椅、卧铺行李架(舱)、车架车身驾驶室外形与连接、安全带及安全出口、车厢地板挡泥板、悬架装置紧固及变形、伟动轴车桥坚固及润滑、转向节(臂)横直接杆及球销松旷及磨损、制动装置(行车、应急、驻车)完好、螺栓螺母紧固、灯光数量光色及位置、信号装置与仪表、漏气漏油漏水漏电、底盘异响、发动机启动性能、全车润滑、消防装置、内外后视镜前下视镜、主车挂车侧面后部安全防护装置、燃油系统安全防护、轮胎车轮、列车牵引铰接装置。

5、应配置的检测设备、器具

5.1应配置的检测设备;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平板式制动检验台、轴(轮)重仪、不透光烟度计、五气分析仪、前照灯检测仪、车速表检验台、声级计、汽车底盘测功机、发动机综合性能分析仪、油耗计、转向轮转角仪、转向盘转向力一角仪、前(四)轮定位仪、制动踏板力计、驻车制动操纵力计、喷淋装置、温度计、润滑油质分析仪、底盘间隙观察仪。

5.2应配置的检测器具:钢卷尺、钢板尺、轮胎花纹深度尺、轮胎压力表、气缸压力表、轮胎气压表、秒表、漆膜光泽仪、扭力扳手及专用手锤检验。

5.3以上设备、器具中转向轮转角仪、底盘间隙观察仪可根据各站检测量确定是否配置,声级计需配置2台,其它至少配置1台(套)。

6、检测设备、器具的技术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