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小程序开发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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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小程序设计开发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地址: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微信小程序设计开发”项目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为推进项目开展,甲方特委托乙方为甲方进行微信小程序设计开发服务;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所示的服务,同时根据项目情况,以促进项目发展为目标进行合理调整。
二、服务内容和期限
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为甲方设计开发的微信小程序,该小程序应具有以下功能(具体以甲方需求为准):
2.经双方协商确认,微信小程序设计开发项目周期分为两期完成,第一期项目设计开发周期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二期项目设计开发周期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确保达到上述功能效果,工作过程中如需甲方提供或配合的相关事宜未及时达到,工期则自动相应后延;
后续如有其它设计开发或维护需求,双方按具体要求及设计开发难易程度另行协商,订立书面协议。
三、验收方式
1.小程序设计开发完成并通过测试后,甲方进行初验,验收通过后进入试运行;
2.如小程序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排除故障或处理问题,所引起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小程序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影响小程序基本功能和目标实现,bug修复响应时间如超过48小时,则乙方向甲方支付
合同总价的
10 %违约金;
4.软件连续稳定和试运行满天,甲方进行终验,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证明。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除本合同第二条以外,甲方向乙方提出的任何具体技术指标和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进行提交,乙方确认后签字盖章,由双方各持一份保存,乙方只对甲方提出的书面要求进行设计开发;如需增加额外功能,乙方可酌情合理加收服务费用,由双方签字确认为准;
2.甲方须配合乙方提供申请微信小程序的相关材料。如已有微信公众号,须向乙方提供公众号资料信息;
3.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开发的小程序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和许可有关的技术成果、计算机软件、技术诀窍、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文件;
4.小程序内容的客户信息资源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将甲方客户信息透露给第三方或者用于其他用途;
5.甲方不得通过微信平台发布违法违规的内容,否则其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将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要求进行小程序设计开发,并负责解决小程序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小程序的顺利运行;
2.乙方所设计开发的小程序是自行研发的,不涉及任何侵权行为,不含有病毒、黄色、反动以及任何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如因此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或其他侵权行为的,由此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交付小程序时,须对甲方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协助甲方正常使用和维护小程序;
4.乙方有权根据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向乙方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对甲方提交的相关资料、业务信息和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乙方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第三方或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人员或组织;
5.乙方须按期完成小程序设计开发任务,乙方逾期提交软件,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如延期超过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的违约金;
六、费用及支付方式
1.项目总费用(含税):人民币元(大写整元);
2.第一期支付:甲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元);
3.第二期支付:乙方将甲方委托的小程序所交付给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验收流程进行验收。在甲方验收成功,并出具书面验收证明之日起的 2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4.甲方指定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
5.乙方应在收到具体款项的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开具合规合法的票据。
七、知识产权与保密事项
1.双方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得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的内容;
2.除了为履行本协议的使用及复制外,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
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3.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双方运营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及其他秘密资料和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人或单位泄露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知识产权;
2)财务信息(包括定价)和商业信息;
3)对方经营信息;
4)其他任何形式标注为“重要”、“保密”的信息。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内容:
1)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
2)不因接触保密信息而独立且合法地设计开发或获取的信息;
3)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
4)双方合作的事实。
4.双方不得以其在促成交易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作出不利对方的任何行为,否则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5.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义务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被撤销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