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演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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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摘要: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对中国古代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关键词:世官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
中图分类号:d6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7-0193-02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是选拔人才的制度。
选官制度是与国家同步出现于人类历史舞台。
自三代到明清,形成了一个十分完整的发展序列。
对此,历史上有不少学者做过总结。
苏东坡说:“三代以上出于学,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吏,魏晋以来处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处于科举。
”这一总结是有一定道理的。
它实际划出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几个发展阶段。
一般的的说,古代社会发展是受经济基础制约的。
但是选官制度作为上层建筑的一个方面,对社会制度的演变,王朝的兴废也有重大的影响。
历代选官制度的内容也十分广泛,包括多种选官途径,但是每一历史时期,总有一两种选官途径处于主导地位,它们对政治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影响,是这一时期选官制度的主要代表形式。
大家知道,历史上我国古代选官制度,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军事明主制”时期的禅让制,而它的正式形成,则是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的事情。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选官制度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大阶段。
即:世官制、察举制和科举制三个时代。
在原始氏族社会里,部落以及部落联盟的首领是经过集体协商和民主选举产生的。
当时由于生产力水平很低,人们只能依靠共同劳动来维持生存,而且生产工具和劳动所获都归集体所有,大家共尽义务,享有同等权利,所以这时还没有作为统治者的“官”也没有被统治者“民”。
部落首领只是部落事务的管理者。
《礼记?礼运篇》描述当时情形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
”选拔官吏也是与之相应的,“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禅让制。
中国古代黄帝和尧舜禹相“禅让”的传说,具体的反映了当时的选拔人才的情况。
禹死后,其子启破坏了禅让制度,建立了夏朝。
《礼记?礼运》记述了当时出现了“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官制。
这里的“大人”,旧注释为“诸侯”,实际还包括官吏,而“世及”之法不仅仅是诸侯的传位原则,同时也是官吏的任用规程。
《尚书?盘庚》云:“古代先王亦惟图任旧人共政”,可以证明这一点。
这一时期典型政治制度就是分封制和宗法制。
官吏制度基本上都寓于宗法原则指导下的世官制,并没有单独的官吏选拔制度。
在这种制度下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怠惰。
至奴隶社会鼎盛的西周,世官制也进入鼎盛时期。
周世官制的特点是:它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密结合。
那些担任王室和诸侯国官职的大小贵族,在继承权位之前必须接受国学的教育,然后便受封为各级封君。
他们均遵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世代垄断官职。
春秋时期,社会开始大变革。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王室衰微,诸侯的争霸和兼并战争打破了传统的分封制的安排,“礼崩乐坏”、旧的宗法制度,血缘亲系制度瓦解,世官制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壤。
一些大国出于争霸斗争的需要,突破世官制的框架,实行名贤主义。
到了战国,社会变革更加剧烈,对外扩张战争和对内的改革变法使得对人才的需求加大。
例如:秦国的商鞅变法中废除了世官制,开始按军功受爵,打破了主贵的世官制度。
随着奴隶制的崩溃和封建制的确立,唯功唯贤的新选官制度逐步建立起来。
秦汉是我国古代出现的空前大一统时期。
秦始皇首创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中央设有三公九卿,地方有郡守和县令,这一系列官员的产生是由皇帝直接任免,皇帝通过掌握官吏任免权而控制了中央和地方的人事大权,皇帝任免的官吏都是他信任的大臣,间接地把权力集中到皇帝手中。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接受李斯的“焚书”的建议后,“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便几乎垄断了秦仕进之途。
汉朝建立后,随着国家的统一和强大,幅员辽阔,国祚长久,自然需要大批官吏。
据《汉书?百官公卿表》统计,汉朝“吏员自佐吏至丞相十二万二百八十五人”。
这么众多的官员显然需要相对稳定的选官制度培养与选拔。
汉代选官,主要通过吏道和文学两条途径。
汉朝首创了察举制度。
察举即选举,是一种由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用官吏的最主要途径。
汉武帝以前,是察举制产生,确立时期;选官多出于客士。
察举制初期以“乡举里选”
为依据,注重乡里舆论对某位士人德才评判的权威性。
此外皇帝还征召才能之士,令官吏陪同入京,授予官职。
汉武帝以后则是察举制的规范发展时期,按郡国口率察举,每岁举孝廉,秀才两科,即岁举性科目。
察举制的确立和实施,对当时统治人才的选拔、任用以及社会的安定,均产生了重要的作用。
东汉以后,察举制度日趋腐朽,出现了一批世代为官,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权的豪门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大族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
东汉中期以后,宦官把持用人大权,选官制度更加腐朽,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腐朽局面。
东汉末,由于天下丧乱,人士流移,考详无地。
察举制名存实亡。
魏晋南北朝时期,魏王曹丕采纳陈群的建议,实行九品中正制。
这实际上是一种发展了的察举制。
它规定在地方州郡分别设立大小中正官,负责以九个等级品评本地区的士人,作为授官的依据,并对已评定的品级定期予以升降。
九品中正制,既保留了汉代乡闾评议的传统,又改变了汉末名士清议左右乡议和地方大族操纵选举的局面,把品评与选官的权力收归中央。
这对杜绝朋党,破除门阀起了一定的作用。
特别在实行初期,对加强曹魏政权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起初,这一制度是致力于解决朝廷选官和乡里清议的统一问题,是对汉代选官传统的延续,也是对曹操用人政策的继承。
但到魏晋之交,因大小中正官均被各个州郡的“著姓士族”所垄断,他们在评定品级时,已经背离了“不计门第”的原则。
此后的三百年间,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门阀士族垄断政权的
局面。
隋唐之间发生了祸及天下的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战争,在战争中士族和门阀势力衰落,中小地主逐渐兴起,九品中正制遂为新兴的科举制所取代。
科举制在中国实行了1300年左右,其形式和内容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的变化。
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
隋炀帝在大业二年(606年),在众多的科目中首开“进士”一科,标志着科举制的创立。
所谓科举制,是一种按照不同的科目通过考试而选取人才的制度。
李唐王朝建立后,继续开科取士,并使之定型化。
唐初,科举考试分常举和科举两大类。
贞观年间,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地位,后成定制。
科举制在开创之初的隋唐之际起了很大的积极作用:开放考试,吸收了不少寒士的进入政权,有益于扩大和巩固封建统治的基础,改变了封建前期世族门阀把持朝政的局面;广大庶族地主通过科举入仕做官,给封建政权注入了生机和活力;选拔官吏从此有了文化知识水平的客观依据,有利于形成高素质的文官队伍;读书、考试、做官三者联系,把权位和学识结合起来,营造了中华民族尊师尊教的传统,刻苦勤奋读书的氛围;促进了文学的繁荣,如唐以诗赋取士,促进唐诗的繁荣。
科举制产生于隋,确立于唐,大发展于北宋。
两宋时期,科举制比唐朝有了一定的发展。
考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严格科举考试程序,举人经礼部考试后须经殿试才算合格,录取权由皇
帝直接掌握,殿试成为定制;考试科目逐渐减少,进士科成为最主要的科目;实行糊名制,防止考官舞弊;录取名额比唐朝大大增加。
北宋的科举制可以说是公开考试,公平竞争,公正录取,扩大了北宋的统治基础。
两宋时建立的少数民族政权辽、夏、金,以及宋之后蒙古人建立的元朝,也都无一例外的延用了科举制度。
明清时期,科举制度达到了极盛,完全臻于成熟,科举与学校教育的完全合流,是其成熟的重要标志。
为严厉控制士人的思想,科举试卷仅从儒家的四书、五经中命题,而且只准用程、朱理学的观点,不许发挥个人的见解;答卷的文体有严格的规定,分为八个部分,称为“八股文”。
八股取士制度,严重束缚了人们的思想。
科举制使选拔官吏包含着学校育才,科举选才、铨叙用才三个完整的环节。
这种培养选拔人才的方法,从当时世界范围来看,无疑是十分先进的。
但随着中央集权政治的高度发展,明清的科举完全笼罩在封建文化专制主义之下。
明清八股取士,从内容到形式严重束缚了应考知识分子的思想;脱离实际的学风,对学术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消极的影响;严重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是导致近代中国自然科学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
所以科举制极盛之日,也是它走向没落,衰亡之时。
1904年清政府举行最后一次科举考试。
从此,实行了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宣告终结。
从上述不难看出,世官制是奴隶社会具有标志意义的选官制度,察举制和科举制是封建社会具有标志意义的选官制度。
通过回顾我
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可以看出从三代到明清,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经历了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
从世界的范围来看,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显然独具特色,其系统、完整、严密与历史悠久,堪称世界之最。
参考文献:
[1]黄留珠.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纵横谈[j].西北大学学报(哲社版),1998.
[2]邵介闻.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研究现状述评[j].西北大学学报(哲社版),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