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8第38课时教案(体育政策与法规-《全民健身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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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条例》解读
一、【起点】
1.增强公民体质。让公民体质也能得“金牌”。新中国成立60年来(2009年),特别是改革开放近31年以来,我国竞技体育依托“举国体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辉煌的成绩。2008年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我国以51枚的金牌总数,列金牌榜第一,成绩骄人,赢得了良好的国际声誉(中国以51金21银28铜,100奖牌;美国36金38银36铜,110奖牌)。但是,与此形成鲜明对比得是,我国对群众体育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尽管全民健身势头很热,态势良好,但事实上,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健身的意识还是不强,据数据统计,目前我国主动健身人口只占到28.2%,这个数字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明显。所以说,全民健身运动开展得还不够普遍。同时,亚健康群体不断扩大,英年早逝现象(孙德棣,网易首席执行官,2005年9月18日,病逝,胆囊癌,38岁;何勇,运筹学界精英,2006年8月5日,患肝癌去世,享年36岁;萧亮中,中国社科院边疆史地研究中心学者,2005年1月5日,心肌梗塞,享年32岁;焦连伟,清华大学电机与应用电子技术系讲师,学者。2005年1月22日,心肌梗塞,享年36岁;高文焕,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教授,2005年1月26日,肺癌,享年46岁)、青少年身体素质下降到20年来最低水平(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杨贵仁介绍,通过对学生身体形态、生理机能、身体素质、健康状况的24项指标分析),青少年以前是“绿豆芽”,有高度但不强壮,如今却是营养过剩,都成了“小胖墩”,归根结底还是体育锻炼不够。青少年的体质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2007年4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2007年5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同时,社会反响非常强烈,呼吁加强相关立法,从制度建设入手,推动全民健身工作。
2.彰显体育本质。2008年9月2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强调指出,体育工作要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实现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跨越。金牌数的多少只能说明我们目前是体育大国,但并不是体育强国,体育强国的判断标准,不是看奖牌榜上有几面金牌,而是看整体国民的普遍身体素质和体育运动水平。刘鹏感叹道:一个体育强国的标准不是竞技体育获得多少块奖牌而是看这个国家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有多少,国民的体质怎么样,群众体育发展的怎样、全民健身的意识如何。“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是体育工作的本质。所以说,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努力提高人民身体素质、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体育需求,是体育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归宿。当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要完善薄弱环节。
3.拓展体育功能。体育运动绝不仅是身体运动,它也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和谐的机制,一种教育手段,还是财富的基石。后奥运时代,老百姓更加关注自己的“体育生活”。体育也是一项民生工程,全民健身活动直接关系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随着老百姓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他们对自身的健康越来越关注,体育健身已经自然而然地融入了广大市民的生活,已成为仅次于衣食住行之后的“第五元素”,构成了“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健康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之一,是每一个人生活幸福事业成功的前提。通过体育活动能够增进居民之间相互了解与联系,是改善人际交往的重要手段,能够促进社区、进而促进社会的和谐。
4.扭转薄弱环节。群众的体育锻炼意识不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较少,国民体质特别是青少年体质令人担忧;体育场地设施不足,城乡发展不均衡,布局不合理,开放使用率低,一些地方还存在侵占破坏现象;政府向人民群众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的职能尚未充分发挥等等。因此,制定一部对全民健身进行全面规范的专门性法规,从法律的层面解决阻碍人民群众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
题,创造条件大力支持和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提高人民身体素质。
5.填补法制空白。(1995年7月6日国家体委发布)《奥运争光计划纲要》(1994年一2000年);同时,1995年6月20日国务院发布《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采取整体规划,逐步实施的方式。从1995起到2010年分为两期工程。第一期工程自1995-2000年,分为三个阶段:1995-1996年为第一阶段,进行宣传发动和改革试点,初步掀起一个全民健身活动热潮。1997-1998年为第二阶段,通过重点实施、逐步推进,形成崇尚健身、参与健身的社会环境和社会风气。1999-2000年为第三阶段,全面展开全民健身计划的各项工作并普遍取得成效,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的基本框架。第二期工程自2001-2010年,经过十年的努力,把全民健身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原本存在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到2010年就要结束,即将终止效力。《全民健身条例》的出台与实施,是对此块工作的填补。当然,除了填补之外,更表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视。
在上述背景下,2009年8月30日,温家宝总理签署560号国务院令,颁布了《全民健身条例》,条例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出台,对于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开展各种健身活动,保障公民个人的健身权利,必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亮点】(或者说要点)。
条例包括6章40条。
第一章:总则(关键词)
1.制订本条例。实际上是第一次,《体育法》“国家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条例》是对全民健身的专门立法。《全民健身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全民健身系统的立法,是全民健身工作日益法制化、规范化的重要标志。法制是保障,《条例》为促进全民健身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通过《条例》的出台,使全民健身有法可依了。所以,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法规的形式,对全民健身的权利义务加以规定。
2.全民健身是事业(而且是社会主义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要提供必要的保障,体现政府主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计划地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加大对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等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均衡协调发展。
3.体育消费和体育产业。鼓励健身消费。便将规范健身市场。个人健身消费是全民健身重要投入方式,健身服务业是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重要补充。国家支持、鼓励、推动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相适应的体育消费以及体育产业的发展。
4.公民有依法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体育是人民群众的权利,《条例》首次将“公民依法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明确地表述在国家法规之中,这在从前是没有的,是国家对公民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权利的明确,是对开展体育的有力保障。保障公民体育权利,体育权利是人权的组成部分,是人的生存权、发展权的重要体现和保障,是健康权、文化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人都可以平等、自由地参加体育运动;任何国家、组织和个人,不能以任何方式妨碍体育权的行使,而且还应当为体育权的充分行使创造条件。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全民健身理念的深化和发展,全民健身工作新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权益。
5.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享受税收优惠。多赢局面,拉赞助方便一些。可以按照规定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6.举社会各界之力,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对于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