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新制度经济学视野下的我国高考制度改革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09年第3期(总第213期

)

EDUCATION EXPLORATION

N o 13,2009Serial N o 1213

试论新制度经济学视野下的我国高考制度改革

包海芹1

,王寰安

2

(11北京理工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北京100081;21首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北京100089)

摘 要:国家虽然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高考制度改革,但在实践中这些改革措施却没有起到人们预想的作用。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分析,在现行成本约束的条件下,要从根本上改革高考制度是不现实的,只能逐步改进。目前高考制改革的一种路径是将考试权适当下放,分散考核成本。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高考制度;路径选择

中图分类号:G 42417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09)03-0061-02

收稿日期:2008-11-08

作者简介:包海芹(1978-),女,宁夏盐池人,讲师,博士,从事教育政策和高等教育研究;王寰安(1976-),男,江西吉水人,讲师、博士,从事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

一、我国高考制度改革概述

众所周知,自1977年我国恢复高考制度以来,统一高考制度就成为我国高校选拔合格人才的主要手段。这一制度可以大致概括为:全国统考、统一命题和统一试卷;在同一时间内举行考试,一年只有一次考试机会;考试的形式主要为笔试,考试内容侧重于考查学生对书本知识的掌握。统一高考制度曾经一度对实施国家教育方针,规范中小学办学方向,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但统一高考制度也带来了学生个性发展受到忽视、高校的选择权和自主性受到削弱、承载着全面育人责任的中学难以落实素质教育要求等问题。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

张,对高品质教育资源的竞争更加激烈,很多高中不得不按照高考的要求进行教学,导致高中乃至整个基础教育的应试教育倾向越来越严重,并由此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影响。人们由此痛斥应试教育,呼吁实施素质教育,进行高考制度改革。

以此为基础,各种有关高考改革的制度措施也层出不穷。在考试科目和内容方面,1991年,国家教委在湖南、海南和云南三省高考科目改革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3+

2”高考科目设置方案。广东省自1999年起试行“3+X ”科目

设置方案,对高考考试科目及内容进行调整。1999年教育部颁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意见》,确定高考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在改革中始终坚持“有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有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高等学校扩大办学自主权”的三项原则,开始全面实施“3+X ”高考改革实验。

推行”3+X ”考试的直接原因是推进中学素质教育,克服应试教育倾向。改革的实施,使我国高考制度的重心开始转向重视考试科目设置和考试的内容,一定程度上对中学教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据部分学校及学生反映,“3+X ”模式在实施当中不仅没有减轻学生的负担,而且使中学生更加偏科,因为根据兴趣和特长来选择“X ”科目会使学生从很早就开始重视某些科目。而且,“3+

X ”考试还把高考的不公平性进一步模糊化、精致化、合法化

和深刻化了。

2007年,广东、山东、宁夏、海南四省区开始实行新课程

改革后的新高考方案,新的考试方案在考试科目设置上更加灵活,更加重视从多方面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

1999年以来开始推行网上录取、自主招生和分省命题

等项改革,其目的都是为了缓解“一考定终身”的压力,增强高考制度的公平性,有利于高校选拔优秀考生和中学实施素质教育。但在实践中,这些改革措施却并没有起到人们预想中的作用,仍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研究。

二、高考改革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

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在技术条件给定的前提下,交易费用是社会竞争性制度安排选择的核心,用最少费用提供给定量服务的制度安排将是合乎理想的制度安排。从某种现行制度安排转变到另一种不同制度安排的过程,是一种费用昂贵的过程;除非转变到新制度安排的个人净收益超过制度变迁的费用,否则就不会发生自发的制度变迁[1]。

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这种观点,制度选择与交易费用

(成本)有关,在经济人的假设下,现实的某项具体制度总是

既定局限条件下的最优化的结果。因此,从表面上看来,某

些制度的确导致了“浪费”是不合理的,但这是无视局限条件下的主观认定,在找到这些局限条件后,我们发现“浪费”其实也是一种局限下最大化选择的结果。这个观点为我们分析高考制度提供了一个思考的新视角。

在高等教育还远未普及,上大学仍然是一种稀缺资源的情况下,因为进入大学深造能够为个人带来更好的就业机会、良好的发展前景、较高的经济收入和一定的社会地位等,因而在经济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前提假设下,所有社会个人都会尽力去获得这份资源。这里就存在一个资源如何分配的问题。

首先,要确定分配的标准。理论上讲,高等教育资源的分配标准可以有多种,如可以按照市场交易那样,出价高者获得机会;也可以根据权力大小和地位级别,权力大和地位高者获得机会;还可以按照学生的能力和素质,使更优秀的学生获得机会。显然,对于整个社会福利或利益而言,按照学生能力和素质进行分配是一个更优选择,因为,能力和天赋更高者将能为社会带来更大的财富和价值。

其次,考核学生的能力和素质。在确定了基本分配依据之后,下一步的问题就是考核学生的能力和素质并据此分配资源,即涉及到学生的质量考核问题。而事实上,学生的质量考核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其复杂性不仅在于学生质量的内涵难以界定,更体现在学生质量考核是非常困难的。一般而言,在知识、能力和素质的三个维度中,知识的考核比较容易,这就是我们熟悉的试卷“定量”方式,然而对一些能力和素质的考核却非常困难,无法设计一种试卷方式来考核学生的能力和素质。可见,获取学生质量的信息是有成本的,尤其是在一个信息不充分的世界里,要全面准确地考核学生质量需要耗费的成本是很大的,所要付出的信息获取成本是相当高昂的。

因此,为了降低考核成本,标准化考试往往省略了对学生部分能力(社交、组织能力)和素质(非智力因素)的考核,将考核集中在考核成本较低的知识和部分能力(归纳、逻辑推理、综合、分析能力)上。其集中的体现就是试卷考核的方式,这是一种成本较低和较“经济”的考核学生质量的方法,好处在于只需要设计一套试卷并组织一次考试,就可以对全部学生进行考核,所要耗费的人力物力资源不大。另外,用一套试卷对所有考生进行考核,相对来说也是比较公平的一种考核方式。在没有更合适更经济的考核方式的前提之下,这种考试制度可以说是在既定成本约束下的较优选择。当然,由于不能全面准确地考核学生质量,这种考核方式是要以损失考核质量并使一部分优秀学生(特长生)不能获得上大学机会为代价的。

虽然社会不断呼吁要为学生减负,实行素质教育,但只要上大学还是一种很稀缺的资源,全面考核学生质量成本仍然很高,从而使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并不能在事实上成为高校选拔学生的依据时,高中乃至整个基础教育就不可能不围绕“高考指挥棒”转,学生的学业负担就不可能不重。一份高考成绩便可决定终生仍然是不争的事实。可见,考试形式和考试内容的变化固然重要,但只要不从根本上改变高考的“笔试”模式,就不能改变对学生素质的片面考核和目前应试教育的状况。

三、高考改革的路径选择

根据上述分析,笔者认为,高考制度改革的一种办法是将考试权适当下放,分散考核成本。在现行成本约束条件下,要想改变高校选拔学生的标准,全面考核学生质量,前提条件就是高校拥有考核学生的权力。目前这种一考定终身制度的最大弊端就在于考试权过于集中,学生考核成本主要由一个部门来承担。对于国家教育考试中心这样一个孤立的部门来说,它根本没有财力来承担全国每个学生的全面质量考核责任。而如果我们授权一些有能力的院校组织单独考试,使他们能够根据本校需要和学生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的话,情况就完全不同了。由于学生生源质量与高校的业绩和市场声誉等密切相关。高校在选拔学生时就必须更加慎重,且可以用它的考核权综合考虑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分散考核权,不仅可以减轻国家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负担,而且也有助于高等学校能够真正选拔到人才,有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因此,它是一种较好的高考制度改革的方式。从未来发展看,考核权的下放和高校的参与将是高考制度改革的主要趋势。国外许多大学在选拔录取学生的时候都采取分散考核权的考核方式。

但是,分散考核权的做法并不是没有前提条件的,由于多元化综合考核涉及很多的主观定性评价内容,因此评价很容易受到人为因素或者评价者自身知识规范等的影响,从而滋生腐败和不公平。例如,高校可以通过面试环节进行不公平交易,或者借助标准的模糊性随意决断,中学也可以在学生发展记录上弄虚作假。这一点可以从目前的高考保送生制度中看到,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保送生制度在实际中存在着不少的违规操作现象,甚至已经使人们开始质疑这一制度本身存在的价值与必要性。在由集中统一考核方式转向分散考核方式的过程中直接度量费用不断减少,但是相应的制度监管费用却在增加。在我国特定的制度环境下,制度的监管费用尤其高昂,使得考核方式的改革必须付出很高的代价,带来更大的社会福利损失。因此,为了减少改革的不确定性及其代价,采用较为传统的定量考核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监管费用和社会损失。

因此,为了减少制度监管费用,实施分散考核权改革的前提条件就是要进一步健全高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最重要的是要建立和健全与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的制度,加强高校招生考试管理。例如,加强高校招生规章制度的系统化建设,使招生信息更加公开和透明,选拔更加公平和公正,建立并完善招生考试工作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及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等。只有学校具有规范的体制,做到权责对称,才能为学校考核学生质量的方式提供制度支撑;只有学校具有良好的内部管理体制以及学校市场声誉机制,才能很好地完成使命。

参考文献:

[1]L・E・戴维斯,D・C・诺斯1制度创新的理论:概念与原因[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1

〔责任编辑:许 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