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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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服务(集团)公司
车改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规范企业车辆管理,调动员工积极性,最大限度减少车辆成本开支,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小组
公司成立车辆改革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车改总体方案和实施细则。组长:
组员:
二、车改调整对象
本次车辆改革主要针对管理层公务用车,调整对象主要包括:
1、本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享受
副总待遇的其他高管、子公司总经理、各部门部长。
2、各部、各子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部长助理、总经理助理、区域经
理、销售经理。
三、车辆配置
㈠车改标准
1、本集团公司统一向江淮厂家购置车辆30辆。
2、参加车改的中高级管理层,在自主自愿的基础上申请购车补助。
3、参加车改的中高级管理层付车改中所配备车辆的首付款。
4、车改中配备车辆的按揭手续由集团公司负责统一办理。
5、车改中配备车辆的按揭款由集团公司支付。
6、三年后按揭款付清,集团公司将车改中配备车辆的所有权过户到个人名下。㈡公司配置专用车辆标准
1、本集团公司董事长、集团公司总经理专用的公务用车由公司统一配置,并配备专职司机。购车总价不低于50万元。
2、本集团公司子公司总经理、副总、集团公司各部长专用的公务用车由公司统一购买,给予一定购车补贴。
㈢离职人员车辆处置
按揭款付清前,离职人员或辞退人员离开公司前,将车交还公司,领取该车的首付款;或者由离职人员将车的剩余按揭款付清,该车所有权转归个人所有。
㈣车辆使用管理
享受私车公用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可再调用公司的公务用车。
㈤修理、保险、加油
1、公司统一指定修理厂,特殊情况需制定修理厂之外修车的,经主管负责人批准。
2、统一办理车辆保险。
3、因已有车补,平时油费不给予报销;如出差需要带车出行,油费按额度报销。
4、如有重大事件需要赔付或重大活动加油等,则另行申请。
四、车补及其他交通费用报销
㈠享受每月车补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享受集团公司车补政策,每月按具体标准给付一定数额的补贴。
1、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每月享受车补1500元;
2、子公司总经理、各部部长(销售部门)每月享受车补800元;
3、子公司销售经理、其他各部部长、各部经理、区域经理每月享受车补600元。
4、集团公司将根据社会交通成本的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车补。
5、岗位变动的,从变动次月起,按新岗位级别调整。
6、车补作为工资组成的一部分,每月定额随工资发放。
㈡车改涉及人员的其他交通费用管理
1、此交通费用指离开所在单位区域,办理公务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驾驶自由车辆所发生的交通费用。
2、此条例涉及的其他交通费用,按岗位具体标准和实际情况申报批准报销。
⑴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每月交通费用额度为2000元;
⑵子公司总经理、各部部长(销售部门)每月交通费用额度为1000元;
⑶各子公司销售经理、其他各部部长、各部经理、区域经理每月交通费用额度为500元。
⑷集团公司将根据社会交通成本的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好。
⑸岗位变动的,从变动次月起,按新岗位敢为级别调整。
㈢其他交通费用的报销规定
1、交通费用可凭乘车费、油料费、路桥费、停车费、养路费、年票、车船税、保险费、维修费等有效票据在额度内据实报销,超出标准,费用自理。
2、费用报销实行按月报销,年终结清,超额自理的办法,当月未使用完的额度可结转到下月,但当年未使用完的额度不可以结转到下年。
五、公司现有公务用车的处置
公司现有公务用车,在保留日常商务活动和接待任务所需车辆后,仍有冗余车辆,可在本集团公司和子公司内部进行拍卖。上述未享受统一配置公务用车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均可参加竞拍。
对于经上述拍卖后仍未处置的冗余车辆,由公司通过二手车市场统一进行处置。
六、其他不可预见问题的解决
此方案本着平等、公开、自主、自愿的原则,充分协调企业及员工两方面利益,因本方案产生的争议,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集团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