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801-2015空气净化器新国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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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国标GB 21551.3-2010的相关规定
4
试验要求
试验舱的结构、设施制作和配置要求更明确 试验条件:一般条件(温湿度、电源、样机额定状态)、设备详细规定 (量测要求)
500~700m³/h φ20cm 离地1.5 离墙0.4 实验过程中,循环风扇一直保持开启状态。
吸顶型
台面上
< 700mm ≥ 700mm
“使用时的注意事项”包括,净化器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等。 13
参考文件:
标准 GB 4706.1-2005 GB 4706.45-2008 GB 5296.2-2008 GB 21551.1-2008 GB 21551.3-2010 GBT 191-2008 GBT 1019-2008 GBT 2828.1-2012 GBT 2829-2002 GBT 4214.1-2000 GBT 18883-2002 GBT 18801-2008 GB_T 18801-2015 名称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2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通则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通则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声学 家用电器及类似用途器具噪声 测试方法 第1部分 通用要求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空气净化器 空气净化器(新)
F4 F3
F2 F1
300≤M<600 600≤M<1000 1000≤M<1500 1500≤M
甲醛
P4
12000≤M
颗粒物
P3
8000≤M<12000
P2
5000≤M<8000
P1
3000≤M<5000
为了将室内颗粒物浓度水平维持在35μg/m³ 以下,净化器工作t小时后,至少处理的颗粒物质量为:
CADR
CADR值越大净化速度越快
洁净空气量实测值不应小于标称值的90%
300
400 500
T
适用面积 S=(0.07~0.12)*Q
0
5
10
15
20
25 6
技术指标
累积净化量M(mg)CCM:
空气净化器在额定状态和规定的测试条件下,针对目标污染物(颗粒物和 气态污染物)累积净化能力的参数;表示空气净化器的洁净空气量衰减至初 始值50%时,累积净化处理的目标污染物总质量。
14
谢
谢
噪声:
空气净化器在额定状态下运行时,洁净空气量实测值对应的噪音值。 测试方法GB/T4214.1-2000
CADR m³/h
声功率级 dB
Q≤150
150<Q≤300 300<Q≤450 450<Q
≤55
≤61 ≤66 ≤70
40 客 厅、安 静的办
50 近距离 的轻微路 况、冰箱 微风
60 距离20 英尺的冷 气机、缝 纫机
70 繁忙 交通、吵 闹的餐厅
10
技术指标
风道式净化装置:
一次净化效率。(百分比)
11
标注内容规定
第4章“产品分类”改为“型号与命名”,对命名做了新规定:
12
标注内容规定
标志:
通用性标志应符合GB4706.1、GB4706.45-2008和GB5296.2-2008中5.1要求 外,还应在产品上标注产品的维护及滤材更换/清洗的文字提示
不适用于:
——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净化器
——在腐蚀性和爆炸性气体特殊环境所使用 ——专为医疗用途设染物
成分构成明确的特定空气污染物(3.2、6.3):
颗粒物
• 香烟烟雾(例如:红塔山牌经典150),焦油量为8mg
气态污染物
• 发生源产生的气体纯度大于99%或二级标气以上
微生物
GB_T 18801-2015 解读
目录
适用范围 目标污染物及试验要求 空气净化器的技术指标 产品标注内容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空气净化器。
工作 原理
过滤式 吸附式
使用 范围
适用于: ——小型、便携式净化器,乘用车净化器; ——风道式净化装置及其他类似的净化器
络合式
化学催化式 光催化式 静电式 等离子式
为了将室内气态污染物(甲醛)浓度水平维持在0.1mg/m³ 以下,工作t小时后,净化器至少处理的甲醛质量:
7
技术指标
• 微生物去除:
净化器对微生物的去除性能应符合GB 21551.3-2010。 在模拟现场和现场试验条件下运行1H,其抗菌(除菌)率大于或等于50%
• 有害物质释放量:
参照GB4706.45-2008第32章和GB21551.3-2010第4章规定的要求和方法 臭氧浓度排放 有害物质释放
台面下
< 400mm ≥ 400mm
壁挂型距地1800mm
测试舱 颗粒物 气态污染物
气密性(换气次数)≤0.05次/小时 混合度>80%
30m³
3m³
30≤Q≤800
10≤Q<30
20≤Q≤400
Q<20
5
技术指标
洁净空气量Q(m³ /H)CADR:
空气净化器在额定状态和规定的试验条件下,针对对目标污染物(颗粒 物、气态污染物)净化能力的参数。表示空气净化器提供洁净空气的速率。:
8
净化能效η(m³ /(W· H)):
空气净化器在额定状态下单位功耗所产生的洁净空气量。 只有两个等级: 合格级、高效级
η= CADR W
/(h· w) 净化能效等级 η范围 m³
固态污 染物 气态污 染物 高效 合格 高效 合格 5≤η 2≤η<5 1≤η 0.5≤η<1
9
净化器待机功耗≤2.0W
4
试验要求
试验舱的结构、设施制作和配置要求更明确 试验条件:一般条件(温湿度、电源、样机额定状态)、设备详细规定 (量测要求)
500~700m³/h φ20cm 离地1.5 离墙0.4 实验过程中,循环风扇一直保持开启状态。
吸顶型
台面上
< 700mm ≥ 700mm
“使用时的注意事项”包括,净化器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等。 13
参考文件:
标准 GB 4706.1-2005 GB 4706.45-2008 GB 5296.2-2008 GB 21551.1-2008 GB 21551.3-2010 GBT 191-2008 GBT 1019-2008 GBT 2828.1-2012 GBT 2829-2002 GBT 4214.1-2000 GBT 18883-2002 GBT 18801-2008 GB_T 18801-2015 名称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2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通则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通则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声学 家用电器及类似用途器具噪声 测试方法 第1部分 通用要求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空气净化器 空气净化器(新)
F4 F3
F2 F1
300≤M<600 600≤M<1000 1000≤M<1500 1500≤M
甲醛
P4
12000≤M
颗粒物
P3
8000≤M<12000
P2
5000≤M<8000
P1
3000≤M<5000
为了将室内颗粒物浓度水平维持在35μg/m³ 以下,净化器工作t小时后,至少处理的颗粒物质量为:
CADR
CADR值越大净化速度越快
洁净空气量实测值不应小于标称值的90%
300
400 500
T
适用面积 S=(0.07~0.12)*Q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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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20
25 6
技术指标
累积净化量M(mg)CCM:
空气净化器在额定状态和规定的测试条件下,针对目标污染物(颗粒物和 气态污染物)累积净化能力的参数;表示空气净化器的洁净空气量衰减至初 始值50%时,累积净化处理的目标污染物总质量。
14
谢
谢
噪声:
空气净化器在额定状态下运行时,洁净空气量实测值对应的噪音值。 测试方法GB/T4214.1-2000
CADR m³/h
声功率级 dB
Q≤150
150<Q≤300 300<Q≤450 450<Q
≤55
≤61 ≤66 ≤70
40 客 厅、安 静的办
50 近距离 的轻微路 况、冰箱 微风
60 距离20 英尺的冷 气机、缝 纫机
70 繁忙 交通、吵 闹的餐厅
10
技术指标
风道式净化装置:
一次净化效率。(百分比)
11
标注内容规定
第4章“产品分类”改为“型号与命名”,对命名做了新规定:
12
标注内容规定
标志:
通用性标志应符合GB4706.1、GB4706.45-2008和GB5296.2-2008中5.1要求 外,还应在产品上标注产品的维护及滤材更换/清洗的文字提示
不适用于:
——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净化器
——在腐蚀性和爆炸性气体特殊环境所使用 ——专为医疗用途设染物
成分构成明确的特定空气污染物(3.2、6.3):
颗粒物
• 香烟烟雾(例如:红塔山牌经典150),焦油量为8mg
气态污染物
• 发生源产生的气体纯度大于99%或二级标气以上
微生物
GB_T 18801-2015 解读
目录
适用范围 目标污染物及试验要求 空气净化器的技术指标 产品标注内容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空气净化器。
工作 原理
过滤式 吸附式
使用 范围
适用于: ——小型、便携式净化器,乘用车净化器; ——风道式净化装置及其他类似的净化器
络合式
化学催化式 光催化式 静电式 等离子式
为了将室内气态污染物(甲醛)浓度水平维持在0.1mg/m³ 以下,工作t小时后,净化器至少处理的甲醛质量:
7
技术指标
• 微生物去除:
净化器对微生物的去除性能应符合GB 21551.3-2010。 在模拟现场和现场试验条件下运行1H,其抗菌(除菌)率大于或等于50%
• 有害物质释放量:
参照GB4706.45-2008第32章和GB21551.3-2010第4章规定的要求和方法 臭氧浓度排放 有害物质释放
台面下
< 400mm ≥ 400mm
壁挂型距地1800mm
测试舱 颗粒物 气态污染物
气密性(换气次数)≤0.05次/小时 混合度>80%
30m³
3m³
30≤Q≤800
10≤Q<30
20≤Q≤400
Q<20
5
技术指标
洁净空气量Q(m³ /H)CADR:
空气净化器在额定状态和规定的试验条件下,针对对目标污染物(颗粒 物、气态污染物)净化能力的参数。表示空气净化器提供洁净空气的速率。:
8
净化能效η(m³ /(W· H)):
空气净化器在额定状态下单位功耗所产生的洁净空气量。 只有两个等级: 合格级、高效级
η= CADR W
/(h· w) 净化能效等级 η范围 m³
固态污 染物 气态污 染物 高效 合格 高效 合格 5≤η 2≤η<5 1≤η 0.5≤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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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器待机功耗≤2.0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