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工大健行学院期末评比细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健行学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2009年11月第四次修订稿)
为推进我院大学生素质教育工作进程,激励全院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校德育大纲》及我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学习生活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综合测评指导思想
(一)以学生学年综合素质考核为目标,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学生的德、智、体素质进行测评。
学年是指每年秋季开学报到首日至次年秋季开学报到前一日期间。
(二)根据共性与个性关系,将学生素质分为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两个层面。
基础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教学、教育和第二课堂等环节中形成的德、智、体等方面的一般素质。
发展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中形成的体现创造性和实践性的素质。
二、指标体系及操作方法
(一)基础性素质按德、智、体三个一级指标设立,其中“德”由“记实”和“评议”两种方式得出,“智”依据学生学年平均绩点及其在年级中的排名次序计算得出,“体”依据体育锻炼合格标准成绩得出。
发展性素质包括科技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文体特长、操作技能和特殊表彰几个部分。
(二)基础性素质测评
1.“德”素质测评
由“记实”与“评议”两部分组成。
(1)“记实”是指对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反映品质特征的关键行为、事件进行记录和评价,需“记实”的关键行为有:
①学校、学院要求每个学生必须做到的行为;
②学校、学院提倡、鼓励学生做到的行为;
③学校、学院反对并予以纪律处分的行为。
④学生在宿舍的表现。
前①②③项主要为学院、班级记实项,占记实成绩的80%,第④项占20%。
记实考核每学年汇总一次(见附件五)。
“记实”项目满分为60分,可直接计入“德”分。
(2)“评议”是学年末依据测评量表及标准(见附件二、三)对学生品德素质作出的评价,“评议”包含“政治表现”、“集体观念”、“遵纪守法”、“道德修养”四个指标,其权重分别为0.25。
“评议”最终结果由同学互评和班主任评议两部分组成,其权重分别为0.9和0.1。
“评议”项目满分为100分,需进行相应折算(*0.4)后计入“德”分。
(3)在“德”的评价中,“记实”和“评议”(含同学互评和班主任评议)两项的权重分别为0.6和0.4。
用公式表示为:
“德”分=记实成绩(60%)+同学互评成绩(36%)+班主任评议成绩(4%)
其中:
同学互评成绩=[全班学生对该同学评议分数之和-(n个最高分之和)-(n个最低分之和)]÷[全班学生数-2n],n=全班学生数×10%(取整数位,不四舍五入)。
“德”分满分为100分,计入基础性素质综合成绩时需乘以0.3的系数。
2.“智”素质测评
“智”分以学生学年所有课程(短学期实践环节课程、体育课、全校性公共选修课除外)的平均绩点及其在年级中(理工班、文科班分别排名)的排名次序综合计算得出,满分为60分,直接计入基础性素质综合成绩。
平均绩点为x的学生智育得分为:
“智”分=(60 - 0.7N)+[(x - m)/(M - m)]*0.7N
其中,M-平均绩点最高值;m-平均绩点最低值;N-考核人数;
重考课程按原考试成绩计分,重考成绩在此测评中无效;第二学期末缓考课程成绩不计入“智”分。
3.“体”素质测评
“体”分=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得分或体育课成绩(满分100分,计入基础性素质综合成绩时需乘以0.1的系数)
4.基础性素质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
总分=“德”分(30%)+“智”分(60%)+“体”分(10%)
(三)发展性素质评价
以学生实际所获得的荣誉和奖励作为评价的指标和依据。
1.科技创新能力
(1)科技创新类竞赛与学术论文:
参加院级(含院级)以上科技创新类竞赛,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
科技竞赛包括由国际、国内各级单位、科技协会举办的与大学生专业相关或创新性科技类竞赛,其认定范围与等级由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在每学年初开始测评前公布。
发表学术论文以所载正式刊物发表或书面录用通知为依据(论文单位必须署我校校名、院名)。
表1 科技竞赛获奖及发表学术论文加分标准
2、如竞赛为团体参加,团队成员不分主次,则团队成员每人加分权重为0.8;
3、如同一作品获奖,以最高奖项为准进行加分;
4、校区级获奖按校级获奖对应等级乘以0.5系数进行加分;
5、如竞赛在一等奖以上还设有极个别数量的特等奖,则加分额度由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另行讨论决定;竞赛中设置的“鼓励奖”、“成功参赛奖”等低于三等奖的奖项不给予加分。
(2)科技立项与成果
学生的课外科技立项,以相关举办单位的正式立项文件、通知为依据,申请加分时需递交项目进度报告。
科技成果以成果获奖证书为依据。
表2 课外科技立项加分标准
注:如项目进程跨多个学年,仅在立项所在学年可申请加分。
表3 科技成果获奖加分标准
2.组织管理能力
学生干部指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干部、各级学生社团干部、社区的学生干部、各班班委、团支委、专业联系人、寝室长(寝室信息员)等。
对学生干部进行统一管理,分级考核,各级学生干部分别由所在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级。
各类学生干部考核结果应在新学年开学第一周内将考核结果报学院相关测评部门,学院才予以认可。
学生干部分为三类:
一类干部指校、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院团委书记助理,校级社团主要负责人;
二类干部指校、院学生会主席助理、正副部长,院级社团主要负责人,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
三类干部指校、院团学会、社团干事,班委,团支委,学生党支部委员,专业联系人,寝室长(寝室信息员),学长指导计划“学长”。
考核结果分四等:优、良、合格、不合格。
干部兼职按最高职务权重1.0,次高职务权重0.5,第三及以下职务不加分计算。
加分以一个学年为单位(一学年以10个月计),按实际工作时间加分。
表4 学生干部考核加分标准
3.文体特长
按照本条加分的项目有:参加院级以上(含院级)文艺、体育活动和其它相关活动(如校运会、科技文化节、社团文化节、元旦文艺会演、演讲赛)等获奖励或表彰,以相关证书或文件为依据(一次活动中获多项奖励时,取最高分值);团体参与竞赛获奖的,团体成员每人加分权重为0.5;在各类刊物上发表非科技类文章,以相关刊物为准。
注:1、比赛中获得某方面单项奖励的,按同等级三等奖加分;
2、校区级获奖按校级获奖对应等级乘以0.5系数进行加分。
表6 在各类刊物发表非学术类文章加分标准
注:如有多名作者,第一作者加分占总额的60%,其他作者平分剩余40%加分额;发表文章不含新闻。
4.操作技能
本项技能包括英语、计算机、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能力。
英语等级考试以取得的最高等级或最佳成绩计分。
一旦取得加分,以后每学年都记一次该分值,直至毕业。
计算机能力指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专业学生直接加0.3分;计算机能力加分只加一次。
社会实践小分队成员中,负责人加分权重1.0,队员加分权重0.5。
5.特殊表彰
由学校、学院制定标准,对学生在各个方面或某个活动中的特殊优秀表现给予加分。
以相关表彰文件或证书为依据。
6. 发展性素质得分上限为20分。
(四)测评操作示意框图(见附件一)
(五)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分
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基础性素质得分+发展性素质得分
三、组织实施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实施。
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学院制定实施细则,并在各年级分文理科分别设立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组,工作组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共同组成,负责相关工作落实实施,各行政班级设立相应工作小组。
具体工作程序如下(以开学报到第1天为起始时间):
1、第1天,学院召开班主任、班长工作会议,布置综合素质测评相关工作事宜。
2、第2-3天,各班级召开班会,班主任或辅导员参加,介绍综合素质测评方案的具体情况及操作流程,指导各类表格的填写,解答学生提出的疑问,成立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小组成员3-5人,应包括学生干部、普通同学、党员等身份,男女生比例参照本班具体情况),由班长具体组织,并向全班学生发放相关综合素质测评材料。
3、第4天,各年级按照文理科分别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组,成员来自各相应班级工作小组,由班主任或辅导员担任组长。
各工作组召开会议沟通本组内各个班级测评具体事宜。
学生填写相关材料。
4、第6-9天,各工作组回收各类表格,并统计汇总。
对因测评方案未具体规定而产生的疑问,由工作组拟定处理意见并及时报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第10-11天,各工作组在相应班级范围内公示综合素质测评结果。
6、第12天,各工作组根据公示反馈情况修正差错,并将最终结果上报学院工作领导小组。
7、第13-15天,全院公示综合素质测评结果。
8、第16天,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结束,结果上报学校。
四、结果汇总及注意事项
学生品德素质测评按照行政班级进行,填写“附件二”、“附件六”,并综合班主任评价,最终得出德育分;学生平均绩点排名分年级、按文理科大类进行,最终得出智育分;学生体育成绩分年级、按文理科大类进行,最终得出体育分。
学生发展性素质测评分年级、按文理科大类进行,填写“附件四”,最终得出发展性素质得分。
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得出以后:
1、分年级按理工班、文科班进行排名,由工作组上报排名结果“附件七”。
2、各年级理工班按照工科类(机械、建工、信息、软件、理学院相关专业)、生化类(化材、生环、药学院相关专业)、经贸理科类(经贸学院原新生录取时为理科生的相关专业)三大类进行排名,由相关工作组上报排名结果“附件八”。
五、附录:
附件一:健行学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指标示意图
附件二:健行学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品德素质测评参考标准
附件三:健行学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品德素质测评表
附件四:健行学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记实项目及计分标准
附件五:健行学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记实项目得分申报表
附件六:健行学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发展性素质得分申报表
附件七:健行学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登记表(按文理科)
附件八:健行学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登记表(理工班内分三类)
附件一:健行学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指标示意图
附件二:健行学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品德素质测评参考标准
健行学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品德素质测评参考标准
附件三:健行学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品德素质测评表
健行学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品德素质测评表
(请仔细阅读学生品德素质测评参考标准后打分)
附件四:健行学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记实项目及计分标准
健行学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记实项目及计分标准
附件五:健行学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记实项目得分申报表
健行学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记实项目得分申报表
年级、班级:姓名:
注: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记实项目得分将以本申报表填写内容为基础;同学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健行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记实项目及计分》填写,申报时务必做到实事求是,学院相关组织部门将逐一核
实,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评奖评优资格,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纪律处分。
附件六:健行学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发展性素质得分申报表
健行学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发展性素质得分申报表
年级、班级:姓名:
注:学生学年发展性素质得分将以本申报表填写内容为基础;同学填写申报内容时务必做到实事求是,学院相关组织部门将逐一核实,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评奖评优资格,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纪律处分。
附件七:健行学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登记表(按文理科)
健行学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登记表(按文理科)
(-学年)
年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组全体成员签名:
附件八:健行学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登记表(理工班内分三类)
健行学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登记表(理工班内分三类)
(-学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