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院执行难问题调研报告
法院执行难原因分析调研报告
法院执行难原因分析调研报告第一篇:法院执行难原因分析调研报告法院执行难原因分析调研报告法院执行难原因分析调研报告立案难、执行难、信访难成为当前人民法院的三大难题,特别是法院执行难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从我院近几年向人大常委会作工作报告时,人大代表审议反馈回来的意见来看,大部分都是提到法院执行难的问题,其建议也是要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等话题,为此,笔者就法院执行难的问题通过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部分执行当事人进行问卷调查,到乡镇社区村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了调研,通过调研形成了该调研报告。
一、导致法院执行难的主要原因1、现有司法管理体制保证不了法院独立行使执行权。
最主要是存在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这是造成执行难的最主要的因素。
虽然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以及民事诉讼法等均规定了“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现实是人民法院在人财物各方面都受制于当地党委、政府、人大,人民法院的活动经费要由当地政府拨付;人民法院的院长、审判员及其他人员要由当地人大任命;人民法院设立、撤销机构要由当地政府审批,如当地地方和部门出于对局部利益的考虑,干扰法院执行,那么法院就很难抵制住压力。
因此,可以说,现有的司法体制,要求人民法院真正地、完全彻底地独立行使执行权,只能是一个良好的愿望。
2、执行力量严重不足。
由于执行力量严重不足,使人民法院在日益繁重的执行工作面前显得力不从心。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类社会矛盾凸显,各种社会利益冲突加剧,各类纠纷也日渐增多,因此,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也越来越多,执行难度越来越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需求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
而执行警力却并没有得到加强,甚至有削弱。
就我院为例,2008年,我院执行局有执行干警8人,但2013年执行局的警力只有7人,而执行的案件,2013年却比2008年增加近1倍,有限的警力和繁重的执行任务之间的存在着尖的矛盾。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调研报告一、课题研究主报告《关于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调研报告》调研主要方法和手段1、查阅案卷2、与当事人谈话3、与执行法官交流4、查阅案件执行报表内容提要一、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现状执行人难找。
被执行财产难查。
协助执行人难求。
应执行财产难动。
二、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主要原因人民法院内部的原因。
1、人民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问题。
2、执行运作机制存在一定的问题。
3、法院执行力量不足,部分执行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4、受委托执行法院或协助执行法院不能很好的协助、配合执行,使委托、协助执行案件效率降低。
外部社会方面的原因。
1、被执行人法律观念淡薄,2、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对执行工作的干扰,现行社会管理体制对执行工作的制约。
3、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
4、有法定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不依法履行协助义务。
5、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作为被执行主体时,不自动履行还款义务。
6、现行的执行法律法规有不完善之处。
7、对法院执行工作监督仍有不足。
三、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建议坚持依靠党委领导,各部门通力协作。
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高执行业务水平。
大力推进法院执行工作体制和机制的改革,探索制度创新,努力提高执行效率。
建立健全法院执行的物质保障机制。
坚决反对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严禁违法干预执行。
公安、检察、法院三机关要加强对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学习研究,共同探讨如何准确适用该条的规定坚决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以充分发挥刑法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中应有的震摄作用。
必要时应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取得上级的理解、支持。
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并改进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
检察院要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监督的研究,争取形成在立法或法律修改方面的议案,通过其上级或通过本级人大向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提出。
要通过加强检察院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促进执行难问题的解决,维护公平与正义。
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涉及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争取向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提出在立法或法律修改方面的议案。
最新-法院执行工作难点调研报告 精品
法院执行工作难点调研报告在新的形势下,法院“执行难”问题困扰着执行工作的良性发展,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为促进解决“执行难”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就我区法院执行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先后走访了区法院和海门、洪家、前所等街道,与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进行了座谈,查询了群众来信来访有关涉及执行方面的案件材料,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
一、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从这次调查的总体情况看,区法院根据“三项承诺”的要求,司法为民理念进一步树立,执行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连续4年保持了全省法院系统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单位。
(一)执行工作机制日趋完善。
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支持,建立由政法委牵头,检察、公安、国土、工商等24家单位为成员的解决执行难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区检察、公安机关协助法院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明确了执行工作十项管理措施,加强了对执行程序、执行行为及执行款物的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行执行裁决权和实施权分离制度,建立并落实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执行听证制度,保证了执行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建立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在执行程序、时限、措施等方面实行跟踪管理,促进了执行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
(二)执行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在全区各街道、镇和农场聘请了18名执行联络员,加强了对涉及农村案件的执行;启动“曝光工程”,充分运用执行网、电视台、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进行公开曝光,同时采取申报财产、查封扣划、依法搜查等措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开展集中执行、突击执行、专项执行等活动,全面推进执行工作,使执行难的问题逐步得到缓解。
2019年和2019年,共执结各类案件4334件,执结率为893%,其中有效执结率均达到60%以上。
今年1至6月,共执结各类案件967件,执结率为638%。
(三)执行群体性案件处置稳妥。
围绕维护稳定、服务大局的工作重点,坚持高效、公平、公正原则,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积极稳妥地执行群体性案件。
法院执行难问题调研报告
【篇一】法院执行难问题调研报告由于种种原因一部分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后,未能得到执行。
人民法院被上访的案件中,涉及执行案件的比例也日渐提高,而法院被认为是造成执行难的第一责任人,一直以来倍受社会关注和案件当事人的指责。
所以执行难已成为阻碍法院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瓶颈,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
在党和人民群众推动、呼吁“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的今天,研究和解决法院执行难的问题,切实保障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一、法院执行难的由来法院执行,又称司法执行,是根据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强制力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实化的司法活动。
究竟何为执行难,没有人给过它一个明确的定义。
笔者认为,执行难是指由于执行人员的内在因素、执行环境的外在干预、以及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法律素质等综合因素,所造成的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的阻力。
一些案件虽然法院作出了判决,但案件却未能执行,其原因是由于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而社会舆论也将其列入执行难范围,是不适当的。
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存在这样、那样的风险,当事人出了诉讼费、赢了官司,对方却无履行能力,这个风险不能加在法院头上。
只要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就不能称之为执行难。
执行难问题,是随着国家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而出现的,不少纠纷难以在基层得到解决而逐渐进入司法领域,需要法院进行裁判和执行。
受体制、制度等各种因素交错作用的影响,执行难的问题开始出现并日益突出,逐步演变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成为法院需要着力解决的难点问题。
执行难问题,不仅困扰了法院自身的工作,也使社会各界对司法产生了疑虑。
执行不到位,或者赢了官司拿不到钱,打了法律白条,这本身就是司法不公的一种表现。
二、法院执行难的现状一是执行案件数量剧增。
尤其是自20xx年诉讼费收费改革后,诉讼案件不断增加,执行案件数量明显增加,至今年11月,我院执行案件达402件,比上年同期增长49.8%,难以执行的案件也成正比增长。
法院案件执行难问题研究
法院案件执行难问题研究在法治社会中,法院的判决具有权威性和终局性。
然而,“执行难”却成为了一个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
当胜诉方满心期待着法律的公正得以实现,却往往在执行环节遭遇重重阻碍,这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削弱了司法的公信力。
一、法院案件执行难的表现(一)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被执行人常常通过转移、隐匿财产等手段来逃避执行。
他们可能将名下的房产、车辆等资产过户到他人名下,或者将存款转移至他人账户,使得法院在执行时难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
(二)财产查找困难在一些案件中,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复杂且隐蔽。
比如,他们可能在多个银行开设账户,或者拥有未登记的动产、无形资产等,这给法院的财产查找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三)协助执行不到位有些协助执行单位,如银行、房产管理部门等,在配合法院执行时存在拖延、不积极的情况。
他们可能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相关信息或协助办理执行手续。
(四)执行力量不足法院面临着案多人少的矛盾,执行法官的工作压力巨大。
有限的执行人员难以应对数量众多的执行案件,导致执行工作进展缓慢。
二、法院案件执行难的原因(一)社会诚信体系不完善在当前社会,部分人诚信意识淡薄,缺乏对法律和判决的尊重。
这种社会诚信的缺失使得被执行人敢于肆意逃避执行,而不用担心受到严厉的社会惩戒。
(二)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一些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足够的履行能力。
在一些贫困地区或经济困难的情况下,被执行人可能无力支付赔偿款或履行其他义务。
(三)法律法规不完善相关执行法律法规存在一些漏洞和不明确之处,给被执行人留下了可乘之机。
例如,对于某些新型财产的执行规定不够清晰,导致执行过程中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四)执行联动机制不健全虽然已经建立了一些执行联动机制,但在实际运行中,各部门之间的协作还不够紧密和高效。
信息共享不及时、沟通不畅等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执行工作的效果。
三、解决法院案件执行难的对策(一)加强社会诚信建设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调研报告.doc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调研报告[摘要] A 、研究项目主要报告,“人民法院“执行难”研究报告”,主要研究方法和手段,1、查阅档案,2、与当事人交谈,3、与执行法官沟通,4、查阅案件执行报告、执行摘要,1 、人民法院执行难现状,(1)寻找执行人困难,(2)寻找执行财产困难,(3)协助执行人困难。
(4)被执行财产难以移动,2 、人民法院执行困难的主要原因,(1)人民法院内部原因,1、人民法院立案有一定程度的脱节、审判、执行工作,2、执行运行机制存在一定问题,3、法院执行力不足,部分执行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4、受委托执行法院或协助执行法院无法提供良好的协助、配合执行,降低了案件受委托执行的效率。
(2)由于外部社会原因,1 、被执行人的法律观念薄弱,2、场所、部门保护主义对执法工作的干扰,以及现行社会管理体制对执法工作的制约。
一、项目研究主要报告“关于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调查报告”主要调查方法和手段1、查阅档案2、与当事人交谈3、与执行法官交流4、查阅案件执行报告摘要1 、人民法院执行难现状(1)难以找到执行人。
(2)执行财产难以检查。
(3)很难获得遗嘱执行人的协助。
(四)应实行财产难移。
2 、人民法院难以执行的主要原因(1)人民法院内部原因。
1、人民法院立案有一定程度的脱节、审判、执行。
2、的运行机制存在一些问题。
3、法院执行权力不足,部分执行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4、受委托的执行法院或协助执行法院不能提供良好的协助、配合执行,这降低了受委托的执行法院的效率、协助执行案件。
(2)外部社会原因。
1、被执行人的法律观念淡薄,2、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对执行的干扰,以及现行社会管理体制对执行的制约。
3、被执行人暂时不能执行。
4、有法律义务协助实施的单位不依法履行协助义务。
5、一些国家机关、机构在成为执行主体时不会自动履行其还款义务。
6、现行执法法规不完善。
7、对法院执行的监督仍然不足。
3 、解决执行中疑难问题的建议(1)坚持党委领导,各部门配合。
法院执行难新特点调研报告【共7页】
法院执行难新特点调研报告法院执行难新特点调研报告【内容摘要】执行难是多年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难点,一、执行难的新特点,1、随着诉讼案件不断增加,执行难案数量增加,2、被执行人难找,3、被执行人财产难寻,4、有协助义务单位或个人不协助执行或者积极性不高,5、执行机制差,二、新形势下执行难的主要原因分析,执行难作为一种社会综合症,其成因目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执行难是利益主体多元化、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伴生物,2、从道德文化的角度看,执行难源于市场主体诚信观念的缺失,3、从案件审判来看,以往法院、社会舆论更加注重审判的公正与否,而忽视了法律文书的落实,4、从当事人来看,诉讼时被告人往往夸大自己履行协议的能力、随意承诺并随意达成调解协议,借调解之机拖延履行义务的时间,然后转移财产或销声匿迹。
执行难是多年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难点。
近几年人民法院虽下大力气着力解决,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并显现出新的特点。
一、执行难的新特点1、随着诉讼案件不断增加,执行难案数量增加。
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导致案件无法执行的占到了中止和终结执行程序绝大多数,此类案件不断增加的同时,也使社会矛盾在不断积累。
近年来缠访、越级上访、闹事的问题屡见不鲜。
2、被执行人难找。
债务人采取种种手段逃避法院执行,是当前执行难中最普遍的现象。
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不是积极想办法履行义务,而是到处找关系托门路疏通人情,转移财产东躲西藏逃避执行。
不仅以自然人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如此,而且以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也是如此。
企业每年都年检,但就是找不到该企业的人员财产,一些事业单位和村委会将公款以个人的名字在银行存放,使案件无法执行。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外出务工人员增多,没有固定的居所、流动性强,回家的时间难以掌握,更有一些人外出不归,下落不明,而家中仅存有部分生活必需品,因此使案件无法执行。
执行难的调研报告
执行难的调研报告
《执行难》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执行难已经成为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执行难给人们带来了许多不便和困扰。
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执行难的情况,我们展开了一次相关调研。
首先,我们对执行难的定义进行了梳理和讨论。
执行难指的是法律、合同、裁决等规定无法得到有效执行的情况。
无论从个人层面还是组织层面,执行难都存在着不同的形式和表现。
其中包括了债务追讨的难度、判决执行的困难、合同履行的阻碍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接着,我们进行了实地调研,对执行难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
我们发现,执行难在各行各业都有所体现,例如房地产领域的拖欠款项、劳动合同的违约行为、法院判决的执行难度等。
这些问题不仅威胁着个人的利益,也伤害着社会的公平正义。
最后,我们针对执行难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
首先,我们强调了法律体系和法律执行的重要性,必须加强对权利的保护和执行。
其次,我们建议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打击。
同时,我们也呼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倡导守信用、守合同的社会风气。
总的来说,执行难已经成为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各方
共同努力来解决。
我们希望通过这次调研,引起更多人的重视和关注,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
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执行难问题已经成为长期困扰我国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的顽疾。
为了更好地推进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调研和分析,并撰写了本文档。
一、调研方法我们通过对多个城市的法院进行访谈和深入调研,收集了大量的数据和案例,对执行难问题和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
二、调研结果1、执行难问题的主要原因我们发现执行难问题的主要原因为:被执行人财产隐匿、转移等手段;法律制度不完善、执行程序不规范,专业执行人执业能力不足。
2、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情况我们的调研结果显示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还是比较明显的。
通过实施一些具体措施,法院已经取得了很多成效。
这些措施包括了建立执行工作部门、加强警示教育、对难案集中办理等等。
同时法院还积极推行“人民法庭执行员制度”等,这些实践也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得到了法律界和社会的认可。
3、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遇到的问题调研还发现,法院在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过程中还面临一些困难。
其中最主要的是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了解不够、执行人员执业水平不高、法律制度不到位等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认为法院应该加强人员培训,完善法律制度,加强执行人员的执业能力培训等。
三、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建议根据我们的调研结果,我们建议法院在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纠正执行难问题的发生根源——法律制度和执法程序上的漏洞和不足,加强财产保全程序的规范,完善强制执行程序流程和制度标准;2、加强执行人员执业能力,深入挖掘被执行人财产信息,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并更好地协调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及其他各方力量的合力解决执行难问题;3、强化执行人员的执业责任和承担能力。
采取量刑一体化措施,增强执行制度的可信度,让那些拒不履行的当事人付出代价,充分维护执行人员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
四、结论执行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矛盾之一。
【XX法院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XX法院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XX法院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近年来一些当事人诚信意识缺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现象多发易发,许多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及时得到维护,在这种情况下,执行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基层法院的执行工作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么顺利,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为此,XX法院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对策建议。
一、XX法院执行工作现状(一)执行队伍情况。
XX法院目前共有执行局、金融执行局和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局三个执行机构。
其中执行局局长X名、副局长X名、干警X名。
金融执行局局长X名、副局长X名,干警X名。
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局局长X名,副局长XX,干警X名。
(二)案件执行情况。
XX年1—11月份,全院共受理执行案件X多起,执结X起,执结标的额达X亿元,拘留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X人,将X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对X多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存款、房产和车辆等信息进行了查控。
二、当前制约执行工作的突出问题(一)执行力量薄弱。
一是案多人少。
当前,基层法院执行案件激增,而执行干警数量却没有相应的增加,导致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
以XX法院为例,几年前,执行案件仅有X多起,执行干警X多人,XX年执行案件突破X起,而执行人员仅增加到X人,而且还要承担日常事务、党建、学习、调研、扶贫等相关工作,真正能够投入一线办案的人员仅为X多人,而同期内蒙古一些基层法院,执行案件每年仅有X多起,执行干警就有20多人;二是后勤保障不足。
法律规定的执行程序较多且送达期限较短,每一案件都需要执行员多方查找了解被执行人信息,时间精力耗费较多。
同时配备的公务用车也较少,又要办案人自己垫付加油、路费等,打印设备落后,致使执行员的办案效率大大降低、积极性受挫;三是高科技设备缺失。
个别基层法院还没有建立执行信息化系统,导致被执行人的存款、房产、车辆等信息不能够及时查控,执行干警必须亲自到银行、房管局、车管所查询,无形之中降低了执行效率。
法院执行难原因分析调研报告
法院执行难原因分析调研报告一、研究背景法院执行难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题,其根源就在于执行程序的复杂性与条理性,加之部分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和财产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法院执行难度加大,进而引发了社会的不满和关注。
为了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我们进行了一次针对法院执行难原因的分析调研。
二、研究方法本次研究采用了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相结合的方法。
问卷调查主要旨在了解法院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以及执行机制的合理性;访谈法则是针对执行难案件的典型案例,深入调查案件中各方当事人的立场、意见和感受,以更好地了解执行难的本质和症结所在。
三、研究结果3.1 法律规定与法院执行难的矛盾研究结果显示,不少法律制度存在的不合理性和法律规定与执行的实际难以相符,导致部分执行难问题的发生。
有些法律制度制约了执行机关的执行力度,如规定限制执行的期限、财产的限额等;有些法律则过于原则和笼统,难以具体裁量,如财产保全、拍卖等程序的规定,这也给法院执行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3.2 诉讼参与人的不配合和抵触另外,在执行过程中,部分诉讼参与人存在不配合或抵触执行的现象,如隐瞒财产、强令执行、故意拖延时间等。
这些行为不仅阻碍了执行案件的顺利进行,还对诉讼参与人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进而促使执行难问题的加剧。
3.3 执行机关的监管和执行力度不足在对执行过程的跟踪调查中,我们发现执行机关的监管和执行力度普遍存在不足之处。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机关对异议、不予配合等情况的处理存在滞后、软弱现象;同时,执行前置工作的不完善、对被执行人财产审查不严等问题也会导致执行难问题的发生。
3.4 各方利益的平衡不协调最后一点,前文提到的法律规定与现实情况的不协调,实质上反映了各方利益之间的平衡并没有得到充分考虑。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原告、法院等各方人士的利益认识和利益追求很难得到有效平衡。
被执行人可能会尝试各种手段逃避执行,原告则可能利用执行手段施加过多压力,这些不平衡的利益关系会对执行效果和执行难问题的产生起到重大影响。
法院执行工作调研报告
法院执行工作调研报告法院执行工作调研报告近年来,我国法院执行工作成效显著,但还存在一些难点和问题。
为了更好地深入研究和探讨这些问题,特进行调研并撰写本文。
一、法院执行工作的现状1.1 执行案件数量较多,执行难度不断提高。
尤其是涉及诉讼主体跨地区执行、涉及海外财产执行等案件,其执行难度更大。
1.2 司法机关与执行机构之间的合作尚有瓶颈。
对于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无法裁判的问题,执行机构往往无法独自处理,必须依靠司法机关的支持。
1.3 执行机构组织管理和职业素养存在不足。
一些执行机构在组织协调、信息共享、职业素养等方面亟待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2.1 跨地区执行难度大。
由于不同区域的法律规定和执行程序存在差异,执行难度较大。
为解决这一问题,建议加强地方间的执行信息共享与协作。
2.2 海外财产执行难度大。
我国法院执行仅适用于境内财产,无法直接执手海外财产。
为解决这一问题,建议我国加入国际公约,并制定相关法律规定,以保障国内司法权利。
2.3 司法机关与执行机构合作机制不畅。
应加强司法机关与执行机构的信息共享、协调和配合,避免执行过程中的错失和纠纷。
2.4 行政机构司法管辖存在边界问题。
执行中遇到的行政纠纷和行政处罚执行,需要进一步明确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自治和互不干预的原则。
2.5 执行效能亟待提高。
为提高执行效率,需要配备更多的执行人员,并对执行机构的系统和技能进行培训和升级。
三、建设创新机制3.1 加强司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执行效率。
实施电子执行,建设智慧法院,实现在线办理、远程审判和庭外调解。
同时,建立执行行政机构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处理跨行政区域案件的效率。
3.2 加强司法与行政机构的衔接。
在涉及司法与行政机构的案件中,建议授予执行机构更多的自治权,避免机构之间的互相干扰。
3.3 构建“执行法官+执行干警”合作机制。
通过构建法官与执行干警的合作机制,使得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解决当前执行过程容易发生的一些纠纷和问题。
执行难调研报告
XX区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调研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人民法院执行难是社会各界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问题之一,长期困扰着人民法院的工作。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拟听取区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专项工作报告,为此,区法院就执行工作的现状、造成“执行难”的主要原因和相应对策,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现状区法院重视执行工作,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以公正司法为目标,强化执行措施,大力推行执行工作改革,探索执行工作新方式,努力攻克执行难,积极开展集中清理执行专项活动,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有不少的案件没有执行或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
,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06件,结688件,结案率97.4%,执行标的额7240.85万元。
近年来,法院结案率都在96%以上,但是,其中中止执行的案件就达60%,有不少案件并未实际执行完毕。
执行难问题的现状,概括来说,就是: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
(一)执行人难找。
一些被执行人恶意躲债,东躲西藏,居无定所,申请执行人不能提供其线索,执行人员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都无法找到,致使案件无法执行。
在所有未结案件中,有40%以上的都属于此类。
(二)被执行财产难查。
为逃避执行,一些被执行人以各种手段千方百计转移、隐匿、消耗其所有的财产,以达到不履行或少履行其应履行其债务的目的。
有些被执行人甚至在仲裁、诉讼阶段就开始转移、隐匿财产,一旦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早已是人去楼空,财产踪影难觅。
在所有未结案件中,有30%以上的都属于此类。
(三)协助执行人难求。
一些依法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单位和个人不自觉、不及时地履行其协助执行的义务,如银行、一些部门、债务人所在单位或领导,对人民法院采取的拍卖、鉴定、查询存款等等执行措施而要求协助执行时,往往以内部规定和其他理由予以回避和推诿,甚至设法阻挠,严重妨碍了执行工作的开展。
法院执行难原因分析调研报告
法院执行难原因分析调研报告法院执行难原因分析调研报告立案难、执行难、信访难成为当前人民法院的三大难题,特别是法院执行难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从我院近几年向人大常委会作工作报告时,人大代表审议反馈回来的意见来看,大部分都是提到法院执行难的问题,其建议也是要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等话题,为此,笔者就法院执行难的问题通过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部分执行当事人进行问卷调查,到乡镇社区村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了调研,通过调研形成了该调研报告。
一、导致法院执行难的主要原因1、现有司法管理体制保证不了法院独立行使执行权。
最主要是存在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这是造成执行难的最主要的因素。
虽然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以及民事诉讼法等均规定了“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现实是人民法院在人财物各方面都受制于当地党委、政府、人大,人民法院的活动经费要由当地政府拨付;人民法院的院长、审判员及其他人员要由当地人大任命;人民法院设立、撤销机构要由当地政府审批,如当地地方和部门出于对局部利益的考虑,干扰法院执行,那么法院就很难抵制住压力。
因此,可以说,现有的司法体制,要求人民法院真正地、完全彻底地独立行使执行权,只能是一个良好的愿望。
2、执行力量严重不足。
由于执行力量严重不足,使人民法院在日益繁重的执行工作面前显得力不从心。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类社会矛盾凸显,各种社会利益冲突加剧,各类纠纷也日渐增多,因此,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也越来越多,执行难度越来越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需求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
而执行警力却并没有得到加强,甚至有削弱。
就我院为例,2008年,我院执行局有执行干警8人,但2013年执行局的警力只有7人,而执行的案件,2013年却比2008年增加近1倍,有限的警力和繁重的执行任务之间的存在着尖的矛盾。
3、执行队伍素质不高。
就其法院内部来看,法院执行队伍素质不高,执行能力不强,也是造成执行难的原因之一。
执行难调研报告
执行难调研报告调研报告题目:执行难问题调研报告一、背景介绍执行难是指法院判决或裁定确定了权利义务关系、责令被告在一定时间内予以履行,但被告未按照判决或裁定的内容和期限履行,导致执行困难或无法执行的情况。
执行难问题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和法治建设,需要探索解决办法。
二、调研目的本调研报告旨在通过对执行难问题的调查研究,了解其产生的原因、形式以及对社会的影响,以期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参考和建议。
三、调研方法1. 网络调研:搜集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等领域相关学术研究资料,了解研究者对执行难问题的看法和研究成果。
2. 实地调研:前往法院、执行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机构,进行实地访谈,了解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3. 口头调查:对社会各界人士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公众对执行难问题的看法和意见。
四、调研结果1. 执行难问题的原因:执行程序复杂、被执行人隐匿财产、执行力度不够等是执行难问题的主要原因。
2. 执行难问题的形式:执行难问题表现为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失踪或拒不履行、洗劫财产转移等形式多样。
3. 执行难问题对社会的影响:执行难问题导致了社会信任危机、失去裁判实效性、增加了司法成本等负面影响。
五、解决办法和建议1. 改革执行程序:简化执行程序,提高执行效率,加强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的调查和追踪。
2. 增加执行力度:采取一定措施加大对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执行。
3. 加强法院执行力量建设:增加法官和执行员数量,提高其专业水平,加强执法流程和信息化建设。
4. 加强协同机制:加强法院与其他有关机构的沟通协调,形成联动机制,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
六、结论执行难问题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法院、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来解决。
通过改革执行程序、加大执行力度、加强执行力量建设和加强协同机制,可以有效地解决执行难问题,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法治建设水平。
主题教育法院执行调研报告范文
主题教育法院执行调研报告范文【主题教育】法院执行调研报告一、引言近年来,我国法院执行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但同时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例如执行难、执行效率低等。
为了进一步深化法院执行工作改革,提高执行效能,我们进行了一次法院执行调研,以期发现问题、找到解决办法。
本报告将对调研结果进行概述和分析。
二、调研目的和方法调研旨在了解法院执行工作的现状、问题和需求,并为改进和提升执行工作提供参考。
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方法,共收集了X份有效问卷和X个案例。
三、调研结果1.执行难问题问卷调查显示,X%的被调查法官认为执行难是当前执行工作的主要问题。
调研中分析发现,执行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被执行人资产转移和隐藏:X%的案例中,被执行人将财产进行转移或隐藏,使得法院难以扣押和执行。
(2)执行手段受限:X%的案例中,法院的执行手段受到限制,难以强制执行,例如被执行人工作单位无法扣发工资。
2.执行效率低问题问卷调查显示,X%的被调查法官认为执行效率低是当前执行工作的一个突出问题。
主要原因包括:(1)程序繁琐:X%的案例中,执行程序过于繁琐,需要经过多个环节和程序,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
(2)信息不对称:X%的案例中,法院获取被执行人信息的渠道有限,难以快速查明资产状况和财产所在地,影响了执行工作的效率。
四、改进对策1.加强执行力度:建立完善的执行监督机制,加大对执行难问题的处理力度,采取更严厉的措施打击资产转移和隐藏行为,增加执行手段的多样性。
2.简化执行程序:优化执行流程,减少繁琐环节,提高执行效率,例如推行电子执行、简化调查程序等。
3.加强信息共享: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提高法院获取被执行人信息的渠道,快速查明资产状况和财产所在地,为执行工作提供更精准的依据。
五、结论本次调研明确了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问题和需求,并提出了一系列改进和提升的对策。
通过加强执行力度、简化执行程序和加强信息共享等措施,可以提高法院执行工作的效率和效能。
执行难调研报告
执行难调研报告一、问题背景与研究目的在当今社会,执行难已经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
执行难是指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或无力履行义务,导致申请执行人无法获得法律赋予的权益,从而形成了司法权威的缺失。
执行难的存在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公信力,给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造成了不良影响。
因此,本次调研的目的是为了深入了解执行难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为解决执行难提供参考和建议。
二、研究方法与过程2.1 研究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案例分析的方法。
问卷调查主要针对一定范围内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了解他们在执行过程中的实际遭遇和主观感受。
案例分析则是选取了一些典型的执行案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2.2 调研过程首先,我们收集了相关的法律文献和统计数据,了解国家对执行难问题的重视程度以及现行法律的规定。
然后,我们设计了调查问卷,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问卷调查。
接着,我们根据问卷调查结果,选取了一些代表性的案例进行分析。
最后,我们整理了调研结果,并撰写了本调研报告。
三、调研结果与分析3.1 执行难的主要原因经过问卷调查和案例分析,我们总结了执行难的主要原因如下:3.1.1 被执行人资产隐匿很多被执行人会采取隐匿财产的方式逃避执行。
他们会将财产转移、变卖、虚构债务等手段来规避执行。
3.1.2 执行程序繁琐复杂执行程序繁琐复杂,执行机关缺乏执行力度和执行效率,导致执行难问题的长期存在。
3.1.3 法律制度不完善执行难问题的存在也与法律制度不完善有关。
一些旧的法律法规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执行程序和执行标准存在缺陷。
3.2 解决执行难的对策建议针对执行难问题的存在,我们提出了以下对策建议:3.2.1 完善执行程序,提高执行效率要加快执行程序,简化流程,提高执行效率。
可以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执行机关的能力建设等方式来提高执行效率。
3.2.2 强化对被执行人的资产追踪要加强对被执行人资产的追踪和监管,遏制被执行人的资产隐匿行为,确保执行的顺利进行。
新时代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调研报告
新时代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调研报告目录一、内容概述 (2)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3)1.2 研究目的与方法 (4)1.3 研究框架 (5)二、执行难问题概述 (7)2.1 执行难问题的定义与特点 (8)2.2 执行难问题的影响因素分析 (9)三、新时代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现状与挑战 (10)3.1 当前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措施与成效 (12)3.2 面临的主要困难和挑战 (13)四、新时代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理论探讨 (14)4.1 法律制度层面的探讨 (16)4.2 司法实践层面的探讨 (17)4.3 社会环境层面的探讨 (18)五、新时代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具体对策建议 (19)5.1 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公众对法治的认识和支持度 (20)5.2 完善法律制度,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21)5.3 提升法院执行效率,减少执行难问题的发生 (22)六、案例分析与实证研究 (23)6.1 具有代表性的执行难案例分析 (25)6.2 实证研究结果与启示 (25)七、结论与展望 (27)7.1 主要研究发现总结 (29)7.2 对未来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建议和展望 (30)一、内容概述随着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所面临的挑战日益增多,执行难问题逐渐成为制约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关键因素之一。
在此背景下,本次调研旨在深入剖析执行难问题的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为人民法院更好地履行司法职责提供参考。
本次调研旨在通过对新时代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和分析,找出执行难问题的症结所在,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以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司法公信力。
报告从多个方面对新时代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了调研,包括执行工作的现状分析、执行难问题的成因分析、执行工作机制的创新与完善、执行队伍建设等方面。
报告还结合具体案例,对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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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法院执行难问题调研报告由于种种原因一部分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后,未能得到执行。
人民法院被上访的案件中,涉及执行案件的比例也日渐提高,而法院被认为是造成执行难的第一责任人,一直以来倍受社会关注和案件当事人的指责。
所以执行难已成为阻碍法院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瓶颈,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
在党和人民群众推动、呼吁“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的今天,研究和解决法院执行难的问题,切实保障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一、法院执行难的由来法院执行,又称司法执行,是根据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强制力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实化的司法活动。
究竟何为执行难,没有人给过它一个明确的定义。
笔者认为,执行难是指由于执行人员的内在因素、执行环境的外在干预、以及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法律素质等综合因素,所造成的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的阻力。
一些案件虽然法院作出了判决,但案件却未能执行,其原因是由于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而社会舆论也将其列入执行难范围,是不适当的。
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存在这样、那样的风险,当事人出了诉讼费、赢了官司,对方却无履行能力,这个风险不能加在法院头上。
只要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就不能称之为执行难。
执行难问题,是随着国家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而出现的,不少纠纷难以在基层得到解决而逐渐进入司法领域,需要法院进行裁判和执行。
受体制、制度等各种因素交错作用的影响,执行难的问题开始出现并日益突出,逐步演变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成为法院需要着力解决的难点问题。
执行难问题,不仅困扰了法院自身的工作,也使社会各界对司法产生了疑虑。
执行不到位,或者赢了官司拿不到钱,打了法律白条,这本身就是司法不公的一种表现。
二、法院执行难的现状一是执行案件数量剧增。
尤其是自20xx年诉讼费收费改革后,诉讼案件不断增加,执行案件数量明显增加,至今年11月,我院执行案件达402件,比上年同期增长49.8%,难以执行的案件也成正比增长。
二是被执行人难找。
计划经济时代隶属型的人身依附关系被打破后,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一定的空间领域内享有充分的移动迁徙自由。
法人、公民一旦成为被执行人,若其法制意识淡薄,诚信观念丧失,就会以各种手段逃避执行。
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导致案件无法执行的占到了中止和终结执行案件的绝大多数,此类案件不断增加的同时,也使社会矛盾在不断积累,申请执行人的缠访、闹访和越级上访等问题日益突出。
三是被执行财产难查。
为逃避执行,被执行人以各种手段千方百计转移、隐匿、消耗其所有的财产,达到不履行或少履行其应履行的债务的目的。
有些案件的被执行人甚至在诉讼乃至仲裁阶段就开始转移、隐匿财产,一旦进入执行阶段,早已是人去楼空,财产踪影难觅。
四是协助执行人难求。
受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协助执行人不愿自觉、及时地协助法院执行的现象司空见惯,并往往导致执行战机贻误,执行案件难结。
五是应执行财产难动。
一方面,一旦查找到了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人、案外人以各种理由提出执行异议;另一方面,不少涉及不动产的案件,由于现行法律规定的局限而不能实施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
由此,许多案件因难以执行而被拖延积压。
从上饶县法院执行工作现状来看,近几年,通过积极主动争取党委、人大等部门的理解与支持,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强化执行队伍建设,加大执行力度,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0xx年1月至今年11月,共受理各类案件1519件,执结1158件,加上20xx年以前的旧存案403件,执结率为60.2%;执结案件的标的为4568.35万元,实际到位标的3246.86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为71.1%。
但是,尚未执结的案件仍有766件。
这些存案案件类型各异,执行难度非常高。
其中,以下几类案件的执行尤为困难:一是被执行人为乡镇和其他机关以及破产改制企业的案件。
部分领导往往站在地区和部门利益的角度,以社会稳定为由干预或不愿协助法院执行。
二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一些无牌无证的轻便摩托车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交通肇事案,以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肇事者和被告人即使倾家荡产也难以偿付高额的赔偿款,致使案件的执行陷入僵局;尤其是被执行人被羁押服刑或已被执行死刑的案件,执行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三是涉及房屋土地为标的案件。
一些农村宅基地房屋以及权证不齐的房产买卖纠纷,因法律规定的局限性而使房产变现的可能性很小;四是被执行人(包括企业)下落不明或逃避执行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还有濒临破产的企业或已关停特别是原来的乡镇企业无能力履行,法院根本就无从下手。
执行难问题的存在,使当事人对执行工作不断进行投诉、上访。
据统计,20xx年以来,当事人或群众到上饶县法院映法院执行问题的来信有42件,来访有256人次;向县人大、县政法委以及上级有关部门信访投诉的来信也不少;还有暴力抗拒执行事件明显增多,近几年来我院在执行工作中已发生十多次暴力抗法事件,警车被拦、执行人员被打骂受伤的事件屡有发生。
去年5月,在董团乡还发生了被执行人岳某亲属数十人围攻执行人员的暴力抗法事件,在公安特警的帮助下,事态才得以妥善控制,等等。
然而,“空调白判”、“法律白条”成了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对“执行难”问题的形象描述。
三、执行难问题的成因解析执行难问题的成因,只有从理念、制度、体制、机制等多方面进行理性分析与思考,才能找出症结,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出路。
(一)客观因素1、司法执行制度不健全,司法缺失。
目前法院依法实施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一是法律法规;二是司法解释,如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司法解释及《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
宪法对司法强制执行仅作原则性的规定,操作性不强;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对司法强制执行虽有规定,但其规定与现行执行工作的形势需要和现状严重不相适应,且很多规定也不具有可操作性,如执行案件的执结期限,尤其是“拒执罪”可操作性不强,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不明确,如当事人只要拿了一点钱就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执行工作立法的滞后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使司法缺失,执行工作的随意性概率大大增加,被执行人往往无视生效法律文书的性和严肃性,或躲避履行义务,或公然暴力抗拒执行。
2、市场主体风险意识薄弱,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形成。
市场交易活动中,不少市场主体对经济活动中蕴藏风险的认识相当不足,认为产生了纠纷,反正由法院最后一道防线进行救济和解决。
实际上,相当部分的案件无法执行,其实是市场风险的延伸。
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好比一个病人送进医院时已死亡,医院只能查明死因,却无法起死回生。
法院对当事人权利予以救济的途径和手段是有限的,当其穷尽办法仍于事无补的时候,当事人把交易风险带来的执行不能归咎于执行不力,到处投诉、上访显然有失公允。
同时,我国市场经济的信用制度尚处萌芽状态,制度的缺失与漏洞是显而易见的,对于“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等种种诚信缺失行为尚缺乏严厉的处罚措施,而社会舆论及其公众又没有对其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和道德谴责,致使无形中纵容甚至助长了这种失衡观念和行为的滋长和蔓延。
3、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现行社会管理体制对执行工作的制约。
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也是导致执行难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
有些地方、部门往往从维护本地方、本部门的经济利益出发,对执行工作设置种种障碍,干扰执行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调研中,有些部门就反映,有的镇政府对当地纳税企业实施保护,一旦这些企业成为被执行人,便通过有关部门给法院施压,造成执行困难;另一方面,个别党政领导以行政思维方式对待法院执行工作,直接告知暂缓执行某起案件或暂缓进入执行程序,客观上也影响了法院的执行工作。
执行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需要金融、工商、劳动、民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及中介机构等各方的配合,但现有社会管理体制的弊端也严重影响了执行工作。
今年5月,上饶县法院在党委的支持下,与党委有关部门和金融、工商、劳动、民政等行政管理部门联合成立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就目前情况来看,确实起到了一些效果和作用,但各联动部门本身管理制度的缺陷,以及相互紧密配合还未真正形成,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与改进。
如中国人民银行掌握各大银行的帐户状况,但法院没有权力通过中行去查询被执行人在各个银行的帐户情况;在同一系统的银行间具有联网查询的功能,但银行不愿提供联网查询功能,致使法院执行人员只能一家家地跑。
工商、劳动等部门管理制度完善与否,中介机构工作效率的高低也必然影响到执行工作的效率。
4、公众法制意识薄弱,社会保障救助功能不足。
不少当事人视生效判决为白纸一张,对法院的传唤不理不睬,甚至到处逃避,再小的执行标的也要让执行法官来回奔波。
有的被执行人一旦被司法拘留,还觉得冤枉,认为自己一不偷、二不抢,没有羞耻的感觉。
从现有的社会保障救助制度来看,保障范围过窄,对于无固定收入、生活困难的农民,一旦成为被执行人,偿付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引起的巨额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款,就显得尤为困难;还有国有企业、乡镇原有的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有的早已关闭,有的只剩下一些店面只能维护少数职工的生活费,一旦强制执行,势必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
因此,这些案件大都陷入了无法执行或中止执行的状态。
(二)主观因素(法院自身)一是审判和执行兼顾没有协调好。
审判和执行是法院案件流程管理系统中两个重要的环节,执行必须以生效的裁判文书为依据,审判必须虑及执行的可操作性。
但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审判法官忽视了审判、执行紧密关联的关系,调解力度不够,作出的裁判文书不严密,致使实行执行中碰到困难。
二是执行流程管理规范落实到各个具体环节上存在差距。
流程管理规范对执行人员在各个环节中的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但个别执行人员未能尽职尽责,所做工作在卷宗材料中难以明确反映,个别案件中止、终结的理由尚不充分等。
三是突破疑难案件的方法不多。
面对涉及一些镇及政府部门利益的案件、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以土地为标的案件以及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案件等诸多疑难复杂的案件,执行人员存有畏难情绪,办法不多,难以取得有效突破。
四是少数执行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个别执行人员业务素质不过硬,难以提出有效的执行方案,对一些应列为被执行人的案外人不敢追加为被执行人,致使案件的执行标的难以到位;有的执行人员缺乏工作责任心,处理案件时综合协调能力不强,片面强调工作忙而错过执行时机;有的执行人员对当事人态度生硬,作风粗糙,执行方法简单,损害了法院的形象。
此外,基层法院目前的执行警力配备与物质装备建设也未能满足执行工作的实际需求。
四、解决执行难的对策(一)继续完善司法执行制度。
新民诉法的颁布实施,可以看出国家对执行工作的高度重视,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执行手段和执行方式,但与之相关联的其他法律制度与当前经济基础的巨大变化相比,已呈现出严重的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