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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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

工程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

掌握内容

一、建设施工常用技术规范及质量验收规范(国家、行业、地点等)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操纵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关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的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操纵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要紧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严守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部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

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4.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5.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呈报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一哦女冠将

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6.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7.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刻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治理部门备案

(三)常用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

1.地基基础工程

(1)一般规定

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个检测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2)灰土地基验收标准

主控项目:地基承载力、配合比、压实系数均要符合设计要求(3)土方回填验收标准

a.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低的垃圾、树根等杂物

b.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c.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操纵、压实程度 d.主控项目:

标高同意偏差值:柱基基坑基槽(-50mm);人工平坦场地(±30mm);机械平坦场地(±50mm);管沟(-50mm);地(路)面基础层(-50mm)分层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

(4)基坑工程的一般规定

a.在基坑(槽)或管沟工程等开挖施工中,现场不宜进行放坡开挖,当可能对邻近建筑物、地下管线、永久性道路产生危害时,应对基坑(槽)管沟进行支护后再开挖。

b.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紧超挖“的原则

c.基坑(槽)、管沟的挖土应分层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基坑(槽)、管沟边堆置土方不应超过合计荷载,挖方时不应碰撞或损伤支护结构、降水设施

d.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

2.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1)工程验收时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a.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和质量鉴定文件

b.半成品如预制柱、钢桩、钢筋笼等产品合格证书

c.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d.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

e.其它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2)进行验收工作的规定

a.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分不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

b.隐蔽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隐蔽前通知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并形成中间验收文件

c.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应在分项工程通过验收的基础上,对必要的部位进行见证取样

d.主控项目必须符合验收标准规定,发觉问题应立即处理直至符合要求。一般项目应有80%合格

3.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1)屋面工程各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

(2)卷才防水屋面找平层、保温层、防水层的要求

找平层:找平层表面平坦度的同意偏差为5mm

保温层:松散保温材料和整体现浇保温层厚度同意偏差: 10%,-5%;

板状保温材料±5%,且不得大于4mm

卷才防水层:卷材防水层应采纳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

水卷材或沥青防水卷材。所选用的基层处理剂、接缝胶粘剂、

密封材料等配套材料应与铺贴的卷材材性相容

4.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防水等级

I级:不同意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

II级:不同意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

工业与民用建筑:湿渍总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的1‰,单个湿渍面积不大

于0.1m2,任意100 m2的防水面积不超过1处

其它地下工程:湿渍总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的6‰,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

0.2m2,任意100m2的防水面积不超过4处

III级:有少量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沙。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3m2,

单个漏水点的漏水量不大于2.5L/d,任意100m2防水面积不

超过7处

IV级:有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沙。整个工程平均漏水量不大于2L/m2·d,

任意100m2防水面积的平均漏水量不大于4L/m2·d

(2)防水混凝土

a.防水混凝土的原材料、配合比及坍落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b.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c.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等设置和构造,均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有渗漏

d.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应坚实、平坦,不得有露筋、蜂窝等缺陷;埋设件位置应正确

e.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的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2mm,并不得贯穿

f.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其同意偏差为±15mm、-10mm;迎水面钢筋爱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其同意偏差为±10mm

5.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严守规范

(1)模板分项工程质量要求

a.一般规定:模板及其支架应依照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不、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b.现浇架构模板安装的同意偏差和检查方法

(2)钢筋分项工程质量要求

a.当钢筋品种、级不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b.钢筋进场时,应按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c.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d.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e.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不、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混凝土分项工程质量要求

a.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不、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场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它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先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一般硅酸盐水泥》等的规定。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1个月)应进行复验。

b.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氧化物的水泥

c.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许多于一次

d.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依照实际需要确定

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砌体工程施工的差不多规定

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有材料要紧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严禁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的材料

(2)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a.120mm厚墙、料石清水墙和独立柱

b.过梁上与过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c.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d.砌体门窗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范围内

e.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

f.设计不同意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3)砌筑砂浆的质量要求

a.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1个月)时,应复查检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b.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4)砖砌体工程的要求

a.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烧结砖15万块、多孔砖5万块、灰砂砖及粉煤灰砖10万块各为一验收批,抽检数量为1组。

b.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

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刻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20%接槎,且不应少于5处

(5)混凝土小空心砌块砌体的要求

a.施工时所用的小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b.承重墙体严禁使用断裂小砌块

c.小砌块应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

d.小砌块和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每1万吨小砌块至少抽检一组。用于多层以上建

筑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不应少于2组。

e.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接茬处应同时砌筑。临时刻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小于高度的2/3。每检验批抽检20%的斜槎,且不应少于5处。

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

在房屋建成之后,施工单位还有一项重要的任务,即质量保修责任。

1.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概念

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2.在我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都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它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

3.不属于保修范围的情况

a.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b.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

4.建筑工程保修的最低期限

a.低级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b.屋面防水工程、有方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c.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d.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e.装修工程为2年

f.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三、工程建设中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治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熟悉内容

一、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1.按公布部门分为: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JGJ、地点标准(仅限省、自治区、

直辖市标准)DB、企业标准QB

2.按执行程度分为:强制性标准、推举性标准

3.按标准内容分为:设计类、勘察类、施工质量验收类、鉴定加固类、工程治理

二、工程质量治理条例的要紧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治理制度

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治理要紧以保证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要紧目的,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监督的依据,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有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为监督的要紧内容,以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为监督的要紧手段。其特点是:

(1)具有权威性

(2)具有强制性

(3)具有综合性

(4)具有宏观性

2.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2)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雨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3)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是资料。

(4)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5)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6)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使用

(7)对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8)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之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9)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10)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要有设计方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过关必做1000题及答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过关必做1000题及答案 201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真题、模拟题尽收其中,诸多业界权威名师精心解析,精细化试题分析、完美解析一网打尽!二级建造师历年考试真题:https://www.360docs.net/doc/976592293.html,/XBCEta 更多精品备考资料及资讯好学-二级建造师交流群:421349720 一、单项选择题(共30分。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设备修理,是对设备由于使用而丧失掉的一部分( )的恢复。 A. 工作效率 B. 生产效率 C. 工作能力 D. 生产能力 (2)企业的实收资本一般不能随意变动,如按有关规定增加实收资本时,除所有者增加新的资金投入外,还可以将( ) A.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转入实收资本 B. 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转入实收资本 C. 借款转入实收资本 D. 无法归还的应付款转入实收资本 (3)敏感性分析的一般步骤包括:①确定敏感性因素;②确定评价指标;③分析不确定性因素的波动幅度及其对评价指标可能带来的增减变化情况;④选择需要分析的不确定性因素。这些步骤的正确顺序应为( )。 A. ④③②① B. ②①④③ C. ②④③① D. ①②③④ (4)ROE 和ROI指标主要用于( )。 A. 融资前分析中的静态分析 B. 融资后分析中的动态分析 C. 融资前分析中的动态分析 D. 融资后分析中的静态分析

(5)某企业进行设备更新,一次投资10万元购买新设备,铺底流动资金2万元,预计项目投产后,年平均税后现金流入量3万元,该设备寿命为10年,期末无残值,直线法折旧,则该项目投资利润率为( ) A. 16.67% B. 30% C. 25% D. 33% (6)国际工程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用于永A.工程的设备费用应( )。 A. 计入设备购置费 B. 计入材料设备费 C. 计入暂列金额 D. 另外单独计算 (7)以生产要素估算法计算总成本费用时,属于经营成本的有( )。 A. 产品制造成本 B. 矿山修检费 C. 维简费 D. 摊消费 (8)增量( ),就是增量投资所带来的经营成本上的节约与增量投资之比。 A. 效益 B. 投资率 C. 投资收益率 D. 收益率 (9)某投资方案寿命期为5 年,每年净现金流量如下表。折现率为12%,第5 年投资恰好全部收回,则该公司内部收益率为()。 A. 大于12% B. 等于12% C. 小于12% D. 无法确定 (10)现有存款1000元,年利率为12%,复利按季计算,第2年年末的本利和为( )元。 A. 1254 B. 1267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知识点归纳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法律的基本框架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2、民法商法 3、行政法 4、经济法 5、社会法 6、刑法 7、诉讼与 非诉讼程序法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包括四层含义 1、法律规范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 2、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 3、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 4、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 我国法的形式 为以下7类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部门规章6、地方政府规章7、国际条约 法的效力层级 1、宪法至上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4、新法优于旧法 5、需要由有 关机关裁定适用的特殊情况6、备案和审查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的地位和作用 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分类

1、企业法人 2、非企业法人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 1、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2、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 1、法人是建设工程中的基本主体 2、确立了建设领域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门的法律关系 一、项目经理部的概念和设立(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 二、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三、项目经理部行为的个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代理的法律特征 1、代理人您必须子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 理行为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代理的主要种类 1、委托代理(意定代理,任意代理) 2、法定代理 3、指定代理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及其法律关系 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额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2、转托他人代理应当实现取得 被代理人的同意3、无权代理与标间代理 无权代理

工程建设法规与相关知识

工程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 掌握容 一、建设施工常用技术规及质量验收规(国家、行业、地方等)《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关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的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严守规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部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4.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5.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呈报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一哦女冠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6.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7.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

2017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情形是() A.代理人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 B.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C.造成对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可以免责的合同 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 答案:B 解析:由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或者显示公平订立的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参见教材p169 2.适用《产品质量法》调整的是() A.建筑工程 B.设备安装工程 C.销售用预制件 D.装修工程 答案:C 解析:适用于《产品质量法》的产品: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教材p99 3.仲裁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其中许多具体程序都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和选择。这种做法更多的体现了仲裁的() A.快捷性 B.经济性 C.灵活性 D.独立性 答案:C 解析:仲裁的灵活性体现在仲裁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仲裁中许多具体程序都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和选择。教材p200 仲裁的基本特点,与民事诉讼特点区分。公权性、强制性、程序性。 4.行政处罚案例中,组织听证的费用是由()承担 A.行政机关 B.当事人 C.受益人 D.行业协会 答案:A

解析: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由此可以判断费用为行政机关承担。教材p146 5.下列情形中,属于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A.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B.承诺期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C.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修改 D.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的人 答案:D 解析: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事到达受要约人,属于要约撤销的情形。要求撤销是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教材p157 6.下列承揽工程的情形中,符合工程承包管理相关规定的是() A.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 B.分公司使用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C.以联营方式使用其他施工企业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D.子公司使用母公司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答案:B 解析: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子公司和母公司是两个不同的实体,子公司不可以使用母公司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承揽工程。教材p34 7.既有居住建筑的建筑节能改造费用,由()负担。 A.政府全部 B.房屋公共维修基金 C.建筑所有权人自行 D.政府与建筑所有权人共同

建筑法规复习资料

建筑法规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建设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 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依法对建筑 工程是否具备施工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准许该建筑工程开始施工并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一种制度。 3、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 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其他承包单位的行为。 4、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 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5、土地征用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将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土 地的强制行为。 二、填空题 1、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在建建筑工程,应当同时至少持有(土地使用权)、(规划许 可证)、(施工许可证)或类似的批准手续。 2、为了强化对城市建设的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了涉及城市规划的“两证一书” 制度,它们分别是(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张)。 3、《建筑法》中规定的建筑许可制度包括对(施工的许可)和对(从业资格的许可)。 4、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三个序列。 5、建设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三个级别。 6、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 7、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的主要职责是(三控两管一协调)。 8、建筑安全生产的目的在于保证(建设工程安全)和(建筑职工的人身安全)。 9、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 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操作)。 10. 发生安全事故后,事

二建施工管理讲义及重点笔记(精华总结)

1000 施工管理施工管理 1010 施工方的项目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包括项目的决策阶段(编制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实施阶段、使用阶段。(三阶段)

项目各参与方项目管理涉及的阶段、目标和任务

施工总承包方和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比较

满意,业主执意不更换, 可拒绝对该分包承担管 理责任) 1020 施工管理的组织(重点) 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因素(3个)组织、人、方法与工具 系统的目标决定了系统的组织,组织是目标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因素(管理目标失控。对项目管理进行诊断,首先应分析组织方面的问题) 目标控制的主要措施(4个)组织、管理、经济、技术。 组织措施是最重要的措施 组织论主要研究:组织结构模式、组织分工、工作流程组织 组织结构模式(职能、线性、矩阵)反映各子系统部门、人员指令关系,、是相对静态的组织关系 组织分工反映各子系统的工作任务分工和管理职能分工、是相对静态的组织关系工作流程组织反映系统中各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用来描述工作流程组织的组织工具,是一种动态关系 特征表达的含义矩形框的含义 项目结构图 直线连接矩形 框 (树状图)WBS 对一个项目结构进行逐层分 解。反映组成该项目的所有工作 任务 一个项目的组成部分 组织结构图 单向箭线连接 矩形框(OBS) 反映系统中各组成部门之间 的(组织)指令关系 一个组织系统中的工作 部门 工作流程图 单向箭线连接 矩形框、菱形框表 示判别条件 反映组织系统中各项工作之 间的逻辑关系 各项工作 合同结构图 双箭线连接矩 形框 反映一个建设项目各参与单 位之间的合同关系 各参与方

三种组织结构模式的比较 工作任务分工表:首先对管理任务进行详细分解,然后明确项目经理、主管部门或主 管人员的工作任务,并明确主办、协办、配合的部门,每一个任务至少有一个主办工作部门 工作任务分工表应视项目的进展做必要性的调整 管理职能的分工表:首先对管理任务进行详细分解,再确定项目经理、各工作部门、 各工作岗位职能分工 工作流程组织包括:管理工作流程组织(投资、进度、合同、付款和设计变更等流程) 信息处理工作流程组织(月进度报告数据处理流程) 物质流程组织(钢结构深化设计、弱电工程物资采购、外立面施工工作流程) 1030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包括以下基本内容:5项 1.工程概况 特征 指令 适用工程 职能组织结构 传统的组织结构模式 有多个指令源、一个上 级可有多个下级,一个下级 可有多个上级 多个矛盾的指令源会影响企业管理机制的运行不适合大型组织系统 线性组织结构 十分严谨的军事组织系统 指令源是唯一的、一个上级可有多个下级,但一个 下级只能有一个上级,是国际上常用模式 信息传递路线长, 不适合特大工程, 矩阵组织结构 较新型组织结构模式 设纵向和横向两种不同类型的工作部门。指令源为 两个当纵向和横向工作部门 的指令发生矛盾时,由该组 织系统的最高指挥者(部门),进行协调或决策。也可以约定采用纵或横指令为主 适用于大型项目上 可避免矛盾指令影响系统运行

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

1Z301010建造师管理制度 1Z301011掌握注册管理 1、一级建造师的报名条件有哪些? 答: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施工 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2、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4)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3、不予注册地情形有哪些?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满3 年的; (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4、什么情况下印章失效? 答: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1)聘用单位破产的; (2)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聘用单位被吊销或撤回资质证书的; (4)已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5)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6)年龄超过65周岁的; (7)死亡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8)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2018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讲义完整版

2018 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讲义1 4月30 日 施工方的项目管理 1.项目管理的核心任务是项目的目标控制。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是管理的核心。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内涵是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通过项目策划和项目控制,以项目的费用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得以实现。 (1) 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实施阶段) (2)项目策划(指项目实施的策划,目标控制前的筹划和准备工作) (3)项目目标控制:费用目标、进度、质量(“费用目标”业主——投资目标,施工方——成 本目标) (4)项目决策期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确定项目的定义;项目实施期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管理使项目的目标得以实现。 12 2018 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重点背诵考点:施工成本管理2018 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讲义2 2018 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讲义2 4月30 日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 1.业主方(总集成者、总组织者):①投资方的项目管理②开发方的项目管理③工程管理咨询 公司提供的代表业主方利(含监理单位) 2.施工方:①施工总承包方②施工总承包管理方③分包施工方④建设项目总承包的施工任务 执行方⑤施工劳务的参与方

3.业主方进度目标:项目动用的时间目标,也即项目交付使用的时间目标。(旅馆开业, 设 施启 用) 4.建设项目总承包:设计+ 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 5.项目的质量目标涉及:①施工的质量②设计质量③材料设备质量④项目运行的环境质量 三.建设工程参与主体: 投资目标、进度目标(项目动用的时间目标,项目交付使用的时间目标)、质量目标 安全管理(最重要);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和协调 实施阶段全过程 自身+项目整体利益 设计成本目标;设计进度目标;设计质量目标;项目投资目标 设计安全;设计成本控制和与设计工作有关的工程造价控制;设计进度;设计质量控制;设计合同;设计信息管理;设计组织和协调 主要在设计阶段涉及实施阶段全过程 自身+项目整体利益 施工的成本目标、施工的进度目标、施工质量目标; 施工成本、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施工合同、施工信息管理;施工组织和协 主要在施工阶段涉及实施阶段全过程 自身+项目整体利益 供货成本目标、供货进度目标、供货质量目标 供货成本、供货进度、供货质量控制;供货安全、供货合同、供货信息管理;供货组织和协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资料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复习建议: ,吃透教材、构建体系;,掌握重点、理解难点;,记忆精准、重视细节;,注重真题、研习领会 (一般不考)★★(一般不会每年都考)★★★(一般每年考一题)★★★★(一般每年必考至少一题)★★★★★(一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 是指该部分内容在大纲中的编号的最后四位数字;,该内容见教材第页 1.1.1法律体系(部门法体系)简表()★★ 二级 1.1.2法的形式(法律渊源)()★★★ 法的形式也称为法律渊源,实质是法的效力等级问题——把握原则:位高权重法力高

规范性文件效力的一般原则 不同机关制定: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上下具有相对性)。——位高—权重—法力高 同一机关制定: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1.1.2规范性文件效力冲突的解决 同一机关制定:新的一般法与旧的特别法之间冲突;由制定机关裁决。 不同机关制定: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由国务院裁决。 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冲突,由国务院提出意见,若国务院认为应该适用部门规章, 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真题】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设定的行政处罚包括() .罚款.拘役.行政拘留.责令停业整顿.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属于( ) . 行政法规 . 一般法律 . 司法解释 . 部门规章 二级一级一级一级 宪法()★★ 基本知识:我国现行的是年通过的宪法,此后的年四次通过修正案共条。 宪法包括序言和正文;宪法正文包括:○总纲、○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个部分(章),共条。 宪法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解释权,两者都有权监督宪法实施。 【真题示例】(二级)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宪法权利包括() .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有言论、出版、游行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和建议权;.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权利 二级 民法() 民法部门中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主要包括:《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知识产权三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 1.3.1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不包括政治权利、民主权利)。 平等主体:无管理、隶属关系;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最新《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总结

2007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一、单项选择题(共7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根据法的效力等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 )。 A.法律 B.部门规章 C.行政法规 D.单行条例 2.某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市场合约部经理赵某参加某工程招标活动,这个行为属于( )。 A.上定代理 B.委托代理 C.指定代理 D.表见代理 3.甲建设单位委托乙设计单位编制工程设计图纸,但未约定该设计著作权归属。乙设计单位注册建筑师王某被指派负责该工程设计,则该工程设计图纸许可使用权归( )享有。 A.甲建设单位 B.乙设计单位 C.注册建筑师王某 D.甲、乙两单位共同 4.某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建设单位应于工程验收合格交付后两个月内支付工程款。2005年9月1日,该工程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但建设单位迟迟不予支付工程款。若施工单位通过诉讼解决此纠纷,则下列情形中,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是( )。 A.2006年8月,施工单位所在地突发洪灾,一个月后恢复生产 B.2007年6月,施工单位所在地发生强烈地震,一个月后恢复生产 C.2007年7月,施工单位注定代表人生病住院,一个月后痊愈出院 D.2007年9月,施工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随后撤诉 5.监理工程师李某在对某工程施工的监理过程中,发现该工程设计存在瑕疵,则李某( )。 A.可以要求施工单位修改设计 B.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修改设计 C.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 D.应当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 6.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便擅自开工,经查建设资金未落实。依照《建筑法》的规定,对此,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 A.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B.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C.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以罚款 D.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建设工程法规及其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法规与其相关知识 2Z20102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A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宪法与宪法相关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相关法:是指《全国人名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名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名政府组织法》,《选举法》,《国籍法》,《国务院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 二.民法商法(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 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与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生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法是调节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与其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商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投标法》等 三、行政法 调整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与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等。 四、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协调,干预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统计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等。 五、社会法 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规范的总称 社会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等。 六、刑法 关于犯罪和刑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刑法》 七、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诉讼法指的是规范诉讼程序的法律总称。 三大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非诉讼的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B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的形式,具体可以分为七大类 一、宪法(根本大法) 二、法律(基本法、一般法)注:一般法律又称为非基本法律、专门法 基本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一般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建设法律既包括专门的建设领域的法律,也包括与建设活动相关的其他法律。例如,《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后有《民法通则》、《合同法》、《行政许可法》等。三、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就有关执行法律和履行行政管理的职权问题,以与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其常务委员会的特别授权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建设法规期末复习资料

建设法规模拟预测卷 1、建筑工程投标,就其法律性质而言,是( D ) 。 A、承诺 B、反要约 C、要约邀请 D、要约 2、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之前申请延期,但延期以()为限,每次不超过(C )。 A. 三次,三个月 B. 两次,两个月 C. 两次,三个月 D. 三次,两个月 3、凡工程投资额在(A )万元以上的工程,在工程开工前都要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A. 30万元,300平方米 B. 300万元,200平方米 C. 50万元,200平方米 D. 35万元,200平方米 4、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 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 D )备案。 A、公安机关 B、人民政府工程监察部门 C、人民政府工程监理机关 D、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 D )审核。 A、市政管理委员会 B、建筑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 C、建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公安消防机构 6、《中华人民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D )。 A.经业主批准,可以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施工单位 B.可以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施工单位 C.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可以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施工单位

D.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7、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组织来投标,这种招标方式称为( A )。 A.公开招标B.邀请招标C.议标D.定向招标 8、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间应为( A )。 A.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次日 C.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7日后 D.其他约定时间 9、某项目2008年3月1日确定了中标人,2008年3月8日发出了中标通知书,2008年3月12日中标人收到了中标通知书,则签订合同的日期应该不迟于(C )A、2008年3月16日B、2008年3月31日 C、2008年4月7日 D、2008年4月11日 10、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可以免除违约责任的情形是( C ) A、因为建设单位拖延提供图纸,导致建筑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 B、因为建筑公司自有设备损坏,导致工期拖延 C、因为发生洪灾,建筑公司无法在合同约定的工期竣工 D、因为三通一平工期拖延,建设单位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施工场地 11、民事诉讼的证据不包括(D )。 A.书证B.物证C.视听资料D.科学实验 12、关于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履行,下列正确的是(A、B、D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笔记

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 (一)重点内容解析 1.注册管理 (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取得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才能以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施工管理相关活动。 (2)建造师的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增项注册四类。 初始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 年。延续注册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也为3年。变更注册的,变更注册后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3)多专业注册的注册建造师,其中一个专业注册期满仍需以该专业继续执业和以其他专业执业的,应当及时办理续期注册。因变更注册申报不及时影响注册建造师执业,导致工程项目出现损失的,由注册建造师所在聘用企业承担责任,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4)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 2.执业管理 (1)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其中大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 (2)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页脚内容1

(3)建造师不得有的行为主要有: 不按图施工;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及构配件;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受聘并执业;未变更注册单位,在另一家企业从事执业活动;所负责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移交手续前,变更注册到另一个企业。 法律体系 (一)重点内容解析 1.法律体系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相关法有:《组织法》、《选举法》、《国籍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法、授权法等法律 (2)民法商法 民法: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如: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婚姻法等。 商法:调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及其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如: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等。 (3)经济法 页脚内容2

建设法规学习资料

第一章建设法规概述 一、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和社会公正价值目标,并由国家政权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的总和。 二、法和法律 法律强调的是具体的,明确的规范;法是这些具体规范的总和。 法律是具体的应用性的;法是抽象的、伦理性的。 三、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1 法人制度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或个人。 成立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经营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代理制度 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①委托代理:是指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产生的代理。如公民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②法定代理: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如父母作为监护人代理未成年人进行民事活动 ③指定代理:是指根据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如人民法院指定一名律师作为离婚诉讼中丧失行为能力而又无其他法定代理人的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3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这个基本制度设立的主要目的是唤醒“权利睡眠者”,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法律的秩序。 ①普通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侵害起2年 ②特殊诉讼时效:针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而制定的~。 ③短期诉讼时效: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时效为1年 ④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第一节建设法规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一建设法的概念 建设法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国家机关、社会机构和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调整范围: ①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管理机构的职能活动) ②建设活动中的协作关系(主体之间) ③从事建设活动的主体内部劳动关系(主体内部) 二建设法的基本原则 ①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原则; ②符合国家的建设工程安全标准原则;

2020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讲义:

2020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讲义:施工安全分 析 IZ306040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IZ306041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 事故等级划分(其中一项达到就算,类别从高) IZ306042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P241 1. 应急预案的分类――施工单位的安全事故预案――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预案 2. 应急预案的程序:P241 编制——总承包单位编制——总包、分包各自建立救援组织、人员,配备器材设备 评审一一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评审一一附专家名单一一公布(主要负责人签署)备案――培训 演练一一综合、专项演练每年1次;现场处置一一半年1次修订一一■每3年修订一次 IZ306043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采取相应措施的规定 1?报告制度:施工单位发生事故——向主管部门及时、如实报 告;P243——244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向特种设备监管部门报告 实施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 2. 施工单位在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1)事故报告时间要求――现场人员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本单位负责

人l 小时内向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 2)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抢救工作 3)妥善保护现场 3. 事故调查的管辖―― 级别管辖―― 1)特大(国务院)、重大(省)、较大(地市)一般(县市) 可直接授权或委托调查 2)无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市政府可以委托事故单位调查;3)必要时上级可以调查下级负责的事故; 4)事故发生30日内(道路交通、火灾7 日内)伤亡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变化,上级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调查 地域管辖---- 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单位所在地政府应当派人参加(属地优先属人参与) 4?调查期限一一调查组自事故发生之日期60天内提交报告一一可延长一一不超过60 天 5.事故调查的“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 P249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 事故责任人及大家未受到教育 防范措施未落实 IZ30604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略)P249 P250页: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刑事处罚或撤职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 5 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真题示例】 1. 某建设工程项目分包工程发生生产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随着我国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供工程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制度有关规定,国家人事部、建设部联合颁发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对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 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执业注册人是。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担任建设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管理的项目负责人,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业务。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后,我国大中型工程的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由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的认识担任,以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简历,将为我国拓展国际建筑市场开辟广阔的道路。 按照人事部和建设部颁布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编委会组织全国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在第一版基础上重新编写了《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第二版)(以下简称《考试用书》。)在编撰过程中,编写人员始终遵循《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7年版)重在检验应试者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总体精神,力求使《考试用书》重点体现“五特性、六结合”原则,即综合性、实践性、通用性、国际性和瞻性;与一级建造师定位相结合,与高校专业学科设置相结合,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结合,与现行法律法规相结合,与国际通用做法相结合和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平稳过渡相结合。 本套考试用书工14册,书名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管理与实务》、《铁路工程管理与实务》、《民航机场工程管理与实务》、《港口与航道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通信与广电工程管理与实务》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选编》。本套考试用书可作为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学习用书,也可供工程管理类大专院校师生教学参考。 《考试用书》编撰者为大专院校、行政管理、行业协会和施工企业等方面管理专家和学者。再次,谨向他们表示衷心感谢。 前言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审定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用于指导考生参加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本书在编写的过程中,依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针对建造师的不同执业岗位,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所涉及的工程法律法规进行了阐述。其中对与施工单位密切相关的工程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阐述。考虑到建造师岗位的特殊性,在阐述的过程中始终贯彻淡化理论、强调应用的指导思想。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 (内部资料,注意保存)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1、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物权法都属于民法,建筑法、招标投标 法属于经济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属于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属于行政法规。 2、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社会经济权利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和休息权,我 国劳动法对此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 3、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构成,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或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有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法人的行为能力由其成立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所决定,其行为能力始于法人成立终于法人撤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中建设资金属于财,施工中使用的各种建筑材料、施工机械属于物,房屋、道路等建设工程项目、企业对员工的培训行为均属于行为,建筑作品、施工图纸、工程设计图等属于智力成果。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 4、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包括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和违约终止。某类民事法律关系所规范的 权利义务顺利得到实现,取得了各自的利益,从而使该法律关系归于消灭属于自然终止,发生不可抗力属于致使某种民事法律关系规范的权利不能实现属于违约终止。 5、订立建设工程合同、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属于要式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四 个条件,其中,行为的内容合法首先是指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相抵触(不包括地方法律和地方规章),其次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6、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 和期间;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授权不明,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转托代理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同意或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否则代理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的除外。被代理人死亡引起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但不能引起委托代理终止,而代理人死亡既引起委托代理终止,引起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 7、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 其下落不明,或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权人一时难以履行债务,经公证机关或人民法院的裁决,债务人可以将履行的标的物提交有关部门保存的行为。 8、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 造。对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的主体是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的单位。专利权的客体包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理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Z301001设工程法律体系p1 1.我国的法律体系包括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和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P1 2.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题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是涮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及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采用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P2 公司法、合同法、民法通则、招标投标法等属于民法商法。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干预经济运作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法的形式 p3 宪法——全国人大 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法 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地方××条例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地方政府××地方××办法、规定 地方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地方××规定、办法 国际条约 4.法的效力层级p5 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需要有 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备案和审查 1Z3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p9 5.法人成立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P10 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6.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由于项目经理部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法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所以,项目经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P12 1Z3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p12 7.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法定代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而发生的代理。《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P13 8.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多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 9.委托代理终止: (1)代理期满或完成; (2)取消代理关系;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P14 10.法定代理终止: (1)被代理人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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