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遗保护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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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遗现状保护的提案

民盟江西省委员会

一、现已列为省级以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录

从2006年开展非遗保护活动以后,已被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保护项目有三批,共计37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有

a)传统音乐:兴国山歌、九江山歌、武宁打鼓歌、于都唢呐公婆吹、万载

得胜鼓

b)传统舞蹈:南丰跳傩、婺源傩舞、乐安傩舞、永新盾牌舞、吉安县鲤鱼

灯舞、信丰古陂蓆狮犁狮舞、丰城岳家狮

c)传统戏曲:弋阳腔、青阳腔、广昌孟戏、婺源徽剧、宜黄戏、赣南采茶

戏、赣剧、星子西河戏、高安采茶戏、抚州采茶戏、万载县傩戏

d)曲艺:萍乡春锣

e)传统美术:婺源三雕、萍乡湘东傩面具、瑞昌剪纸、南昌市瓷板画、景

德镇手工制瓷技艺、瑞昌竹编、湖口草龙、新干剪纸

f)传统技艺:景德镇传统瓷窑作坊营造技艺、铅山连四纸制作技艺、歙砚

制作工艺、金星砚制作工艺、万载花炮制作技艺、萍乡烟花制作技艺、

万载县夏布织造技艺、鄱阳脱胎漆器髹饰技艺

g)传统医药:樟树药俗

h)民俗:石城灯会、上坂关公灯、西山万寿宫庙会、吉安灯彩、全丰花灯

截至2011年,省级非遗保护项目37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仅有46项,只占全部保护项目的12.4%,这个数字实在太少,据说邻省一次申报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就达一百来项。江西是一个传统文化大省,民间隐藏着大量珍贵的文化遗产,如不及时地挖掘抢救,申报国家保护,将即渐渐消亡。

二、当前非遗的保护情况

1、传承人的问题

很多非遗项目的传承人年老多病,有些项目头年申报,次年传承人去世。有些项目前几年还有一批继承人,现已逐年减少。如德安潘太公戏,上世纪八十年代传承人有5个,至今懂得全部表演的只有1人,年逾七十,每次示范表演,都累得气喘嘘嘘,战战巍巍。又如广昌孟戏,五年前一些老艺人还能讲出曲牌名,最近三年每年都有一位老艺人去世,如今青年人演出都不能讲出曲牌名。很多项目至今没有设立传承所和招收年轻的集成人,如横峰傀儡戏、广昌孟戏、婺源徽

剧。也有保护得非常好的项目,如景德镇陶瓷技艺、南昌市瓷板画、瑞昌剪纸、歙砚制作工艺。现在很多年轻人常年在外打工,无法学习与继承。

2、项目运转的问题

有些项目开展时间上的制约,如一些节日性项目,包括跳傩、灯彩、某些民俗活动都要局限在一定的节日时间段之中开展。

3、项目活动空间的缩小

很多项目的原生态环境发生变异与破坏,如傩庙、古戏台、祖堂、作坊。

4、政策的问题

现在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大部分的项目已进入了社区、学校、部队等地开展活动,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但是,在一些地方由于社会稳定等原因,而以行政的手段限制与禁止非遗活动的开展,如乐平县经常禁止民间剧团在县内演出。有的地方甚至以政府的名义下文禁止开展一切民间艺术活动,如高安县某乡几年春节不准乡民玩龙灯、演古戏等等。

三、非遗经费的使用与存在的问题

1、保护经费无计划,既没有保护方案、保护项目,也没有保护方向。据说弋阳县已获文化部专款保护经费95万元,但五、六年来还未用出。弋阳腔原有18本传统名剧,如今能演这些名剧的老艺人散居在南昌、景德镇和乐平等地,他们都已高龄,但至今弋阳县没有邀请他们全部录音录像(据说只录了一个大戏的两折)。原布置的一个弋阳腔博物馆,也已荒废零落。最近,一位县领导说“我们县只有‘弋阳腔’三个字,但如何保护弋阳腔我们没有能力,没有人才,保护不了。希望全省有关单位能够联合起来保护弋阳腔。”

2、扣押保护经费。赣北某县有一个国家级保护项目,文化部下拨了40万保护经费,县财政局一直扣押不发放。经过两年以后,县财政局某领导提出经费使用方案:县财政局留下四分之三,拨给文化局四分之一。文化局又提出他们留下四分之一中的四分之三,拨给项目所在乡四分之一中的四分之一。乡政府又说,他们也要留下所得经费的四分之三,剩下小小的四分之一给项目保护人。留给项目保护人的大概只有一万块了,但是一万块之间仍未得到。为什么要这样使用经费,各级领导给出的理由是政府投资了前期的经费和经常要接待外面的客人,所以要扣下这些经费。

3、以假乱真。赣中地区有一个国家级的灯彩项目,其活动地区是在偏远山区,他们有几代传人和活动人员,而且经常代表县、市、省到全国进行表演,是

一个古老的民间艺术,影响很大。但是县里的一个文化单位为了窃取保护经费,他们无师自通,按照录像也组织了一个这样的灯彩队伍。如果上面检查,就由他们出面表演,他们就是如此的保护。如果这样的保护(不出几年)这个项目就会变味,而且会被他们弄得彻底消亡。

4、有的地方甚至完全窃取上面下拨的保护经费。如赣北的一个县,20年前曾录制了一批老艺人的录音磁带,共有40个小时,全是珍贵的传统音乐唱腔。需要转录,不然会因为时间长,而毁坏。因此文化部下拨了90万转录磁带的经费,但是有一位主管县长将其全部扣押,转为他用。由于没有经费,至今不能转录,再不采取措施,将全部毁坏,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四、今后保护的建议

1、要继续深入宣传《非遗保护法》,坚决执行《非遗保护法》,真正做到保存、保护优秀文化遗产。各级政府文化干部应像民间艺人一样,视宝如命。

2、由省文化厅组织专家定期检查、评估各地保护非遗的情况。如违规、违法、以假乱真,一律处以红牌。

3、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必须尽快成立项目传承所,确立传承人,培养继承人。利用音、像、文字等各种手段抢救、记录、录音、录像濒危的文化遗产。

4、组织专家深入基层,甄选项目,加强研究,协助地市同志制作申报国家级保护项目,以便重点保护一批珍贵的文化遗产。

201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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