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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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根据市委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决定从2011年8月至11月上旬,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以“构建党群连心桥、化解矛盾促和谐”为主题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按照上级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宜居胶南、打造幸福城市,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新城区的发展目标,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为推动全市转型发展、跨越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事要解决、注重预防。本着以人为本、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积极帮助群众克服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统筹兼顾相关群体利益诉求,在协调利益关系中化解和预防矛盾纠纷。
――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排查化解重点。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原因,采取切实管用的措施,从抓早抓小抓苗头入手,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初发阶段。
――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排查化解各自区域和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同时,要加强条块之间的沟通协调,明确排查化解工作责任主体,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坚持齐抓共管、各方协调。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思想政治优势,充分发挥法定渠道的调解功能,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形成全面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
三、目标任务
一是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排查化解影响当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信访问题和隐患,保持信访形势平稳,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2周年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是完善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和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完善“经常排查、定期分析,信息预警、事前防范,随时化解、应急处置,督导检查、责任倒查”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是确保实现“两个不出”。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争企事业单位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出本单位;部门和系统出现的问题,解决不出本部门、本系统,力争进京到省去青上访排查化解率达80%以上,重大越级信访隐患排查、预警、稳控率达95%以上。四、范围重点
(一)排查范围。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群众比较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突出信访问题。
(二)排查重点。有可能进京到省去青上访案件;尚未结服的信访积案;领导公开接访中尚未解决的信访案件;涉及企业改制、欠薪欠费、劳动保障、卫生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的重大矛盾纠纷;涉法涉诉中的信访突出问题,事改企人员等利益群体的相关重大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生产经营性纠纷、产权性纠纷等。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上旬)。各单位要及时进行动员部署,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机构,组织专门的精干力量开展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要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工负责、责任明晰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起覆盖面广、灵敏高效的信息收集报送机制,确保每一起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都要事前有信息。
(二)排查摸底阶段(8月中旬)。全局集中开展一次排查活动,认真梳理当前存在的主要矛盾纠纷、苗头隐患和各类信访积案,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缝隙、不留死角。要发挥基层民情信息员、信访代理员、一线调解员的作用,把分析排查的“触角”延伸到矛盾纠纷产生的源头,每五天排查一次。对集中排查发现的问题,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案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登记建立台账,每月30日前将排查情况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重大紧急情况随时报送,力争把各种矛盾纠纷全部纳入排查控制范围。
(三)化解处理阶段(8月下旬至10月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以本部门自行化解处理为主,力争做到解决得好、控制得住。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调解化解。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凡能够通过调解解决的矛盾纠纷,提高化解成功率。二是包案化解。对突出信访问题和矛盾隐患,由单位主要领导包案处理。三是牵头化解。对本部门难以协调解决的重大信访案件、“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及时上报,由市群众工作部和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协调处理。(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上旬)。对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活动成果,采取的新思路、新举措以及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按时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此项工作收到实效。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分工抓,形成各方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要强化风险评估。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努力把工作做在事前,坚持做到有明显影响社会稳定的政策不出台、利益关系严重失衡的项目不立项、劳民伤财的活动不开展,进一步健全完善已有规定,制定出台新的政策,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避免因决策不当而引发新的矛盾。
三要强化长效机制建设。要坚持总结经验与改进工作相结合,依托现有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信访信息的网上分流、交办、督办、反馈、核查等工作流程,建立起高效运作的网格管理服务平台。
四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生越级上访的单位,要逐案查明原因,提出处理的意见和建议,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影响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出现集体上访事先没有信息的,要通报批评。因事前无信息造成一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