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贷款卡流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市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办理贷款卡流程1、领取《申领“贷款卡”报告书》
天津市辖区(除滨海新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申请办理贷款卡需携带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正副本均可)、U盘,到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征信营业厅领取《申领“贷款卡”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并拷贝电子版新办贷款卡信息录入模板(此模板也可从附件1中下载)。
2、填写报告书和准备相关材料
领取报告书的单位须认真阅读报告书中的领卡人注意事项,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并填写报告书,报告书中出现填错的内容,可用修正液修改,但必须保证报告书的整洁。电子版新办贷款卡信息录入模板中有相应说明,按说明填写并保存,将保存后的文件拷贝至U盘(U盘需要清理并查病毒,且只保存电子文件)。
3、交回申请书和相关材料
按要求准备好材料的单位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告书和报告书中要求提供的相关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存有贷款卡新办电子文件的U盘,到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征信营业厅进行审核,如审验合格,人民银行将为单位开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天津分行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通知书中会注明领取贷款卡的时间。
4、领取贷款卡
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的单位按照通知书中注明的时间到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征信营业厅领取贷款卡和《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贷款卡行政许可决定书》。
5、贷款卡挂失及变更
若单位贷款卡丢失,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贷款卡挂失申请表》(见附件2)和登记表中要求提供的相应证件到人民银行征信营业厅中办理挂失和补卡。
若单位贷款卡信息变更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贷款卡信息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和登记表中要求提供的相应证件到到人民银行征信营业厅办理变更。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征信营业厅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夏季工作时间14:00-16:30),联系电话:23209870 23209879。注册地在滨海新区的单位须到中国人民银行塘沽中心支行办理贷款卡及相应的挂失、变更等业务,具体流程以塘沽中心支行要求为准,塘沽中心支行联系电话:66239126 66239129
附件1:电子版新办贷款卡信息录入模板
附件2:贷款卡挂失申请表
附件3:贷款卡信息变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