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幕熏蒸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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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幕熏蒸操作规程
1、适用范围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出入境植物、植物产品、木制品及木包装材料等的帐幕熏蒸处理。

2、药剂
帐幕熏蒸使用的常用药剂有:溴甲烷、硫酰氟、磷化氢或环氧乙烷与二氧化碳混合制剂等。

熏蒸剂的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其生产厂家必需三证(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齐全。

3、器材
帐幕:
聚乙烯帐幕:厚度以上,最多可以重复使用6次;聚氯乙烯帐幕:厚度以上,最多可以重复使用6次;双面挂胶帐幕:如外观无破损,可多次重复使用。

熏蒸剂气体检漏及浓度检测仪器:XK系列熏蒸气体浓度检测仪或国外同类热导式气体浓度检测仪器(灵敏度不低于1克/立方米);卤素检漏仪;磷化氢或环氧乙烷检测管。

气化器:气化器出口的熏蒸剂气体温度不低于20摄氏度。

电风扇:溴甲烷熏蒸种子、苗木或鲜活植物产品时,必须使用电风扇,以便在短时向内将熏蒸剂气体与空气混匀.每分钟循环风量应等同于熏蒸总体积。

单个电风扇的风量以不大于70立方米/分钟为宜;如果熏蒸体积大于70立方米,则相应地增加电风扇的数量。

其他器材:磷化铝盛药盘或盛药罐、投药管、钢瓶接嘴、测毒采样管、测温仪(温度计)、计算器、卷尺、磅秤、沙袋或水袋(直径不小于15cm)、粘胶带、剪刀、支架和防毒面具等。

4、熏蒸场所
通风良好的库房或背风的露天场地,是合适的熏蒸场所。

风力大于5级以上的地方不能进行熏蒸。

必须具备平整无缝干净的水泥、三合土或沥青地面;其它地面如平整的泥土地面应进行六面封种苗、水果和蔬菜等鲜活货物,其熏蒸场所应避免30摄氏度以上的高温和阳光直接照射。

熏蒸场所和工作区以及生活区之间要完全隔离开,并要保证间隔50米以上的距离。

固定的熏蒸场所离工作区或生活区的距离应该更远。

熏蒸场所不能有明火。

5、准备工作
拟定熏蒸方案:了解熏蒸场所是否适宜熏蒸,了解货物种类、品名、数(重)量、体积、包装及堆垛情况;了解当日天气情况,估计熏蒸时的大气温度;查阅相关技术要求(了解合同、信用证的有关要求、国外植物检疫部门的熏蒸要求,或向当地检验检疫机关咨询)。

根据前述情况和查阅的技术要求拟定熏蒸方案,报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批准。

如果熏蒸场所或货物种类不适宜熏蒸,应拒绝熏蒸。

检查药剂和器材:根据拟定的熏蒸方案准备熏蒸药剂和器材,确认所需药剂和器材已经备齐,有关仪器设备运转正常,防毒面具的滤毒罐种类正确且有效。

测定温度及确定熏蒸方案:用数字测温仪分别测定货物内部和大气温度。

将感温头插入货物内部或水果、蔬菜的内部中央,并停留1 0分钟以上,以便准确测定其内部温度.如果气温低于货物内部温度5℃以内或高于货物内部温度,以货物内部温度作为熏蒸温度;如果气温低于货物内部温度5℃以上,则以货物内部温度和气温的平均值为准。

熏蒸温度确定后,对拟定的熏蒸方案进行修正,最终确定剂量和密闭熏蒸时间。

检查货物包装:如果被熏蒸货物使用不透气或透气性不好的包装材料,应卸下不透气或透气不好的包装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措施,能够确保熏蒸剂气体比较容易地扩散穿透进入被熏蒸货物的内部。

安放电风扇:如果进行种子、苗木、水果或蔬菜等鲜活货物的熏蒸,一定要安放电风扇。

总堆垛小于70立方米的,可以根据其体积大小选择一个风量合适的电风扇,安放于堆垛一端顶部面朝堆垛的另一端。

如果要安放两个电风扇,则堆垛一端顶部安放一个电风扇面朝堆垛的另一端,堆垛另一端地面上安放另外一个电风扇面朝堆垛,从而使这两个电风扇吹出的风能够在帐幕内形成循环气流。

电风扇要固定牢固。

安放投药管:根据堆垛的大小和长度,在垛顶均匀放置投药管.堆垛长8m以下的,用溴甲烷或硫酰氟熏蒸,放置l根投药管;环氧乙烷与二氧化碳混合气熏蒸,放置2根投药管。

超过8m的,用溴甲烷或硫酰氟熏蒸时,每增加6m多放置一根投药管。

环氧乙烷和二氧化碳混合气熏蒸时,每增加3m,多放置一根投药管。

投药管端部应固定牢固。

在没有进行气化投药的情况下一投药管端部要包裹固定数层
麻袋片,并在端部上方覆盖一块塑料布。

种苗、水果及蔬菜等鲜活货物的熏蒸,一定要气化投药,堆垛要规范,货堆之间要留有足够的空间。

垛顶要平整,而且还要安放支架,使其货物的体积不能超过帐幕覆盖后堆垛总体积的3/4。

投药管要牢固安放在垛顶风扇的正前方。

投药管安放好后,将投药管同钢瓶嘴进行紧密连接。

安放测毒采样管:l00立方米以下的堆垛,在垛前面中部固定1根采样管:l00立方米以上的堆垛,在垛前面对角线上均匀固定3根采样管,其中上下2根采样管分别距顶端或地面0.5米。

测毒采样管应准确标记。

苫盖和密封帐幕:将帐幕苫盖在堆垛上,要保证帐幕四周留出0.5m左右的裙边.帐幕裙边应尽量展平,四角处要折叠规整。

用双排沙袋交错重叠地沿着垛四周将帐幕平整压实;两个沙袋之间最少重叠10-20cm。

在堆垛四角和有测毒采样管及投药管等引出的地方,两排沙袋上还要另外再压一个沙袋。

磷化铝熏蒸时,应先将帐幕苫盖好,然后测量苫盖帐幕后堆垛的体积,并计算总投药量。

将磷化铝片剂平均分盛于盛药盘或盛药罐中.每个盛药盘或盛药罐中的磷化铝片数不能超过26片。

将已盛好磷化铝片剂或丸剂的盛药盘或盛药罐沿堆垛底部四周均匀放置于帐幕内。

为了避免雨水可能进入盛药盘中,应将盛药盘垫高并离地10-20cm.按上述方法用沙袋压封熏蒸帐幕。

种苗、水果.或蔬菜等鲜活货物熏蒸时,帐幕苫盖过程中要避免被支架划破.帐幕苫盖好后,要保证堆垛四周有2Ocm以上的空间,以利于气体的循环。

测量体积并计算投药量:用卷尺精确测量。

跨盖帐幕后堆垛的长、宽、高:屋脊形尖顶堆垛,还应测量起脊处距地面的高度。

分别计算屋脊形部分的体积和下部长方体的体积,两者相加则为整个堆垛的体积。

用熏蒸方案中的剂量乘以堆垛的总体积再除以1000,就是所需投药的总公斤数。

隔离熏蒸区:用绳索等将熏蒸区同周围隔离开,设立警戒区并张贴或悬挂明显的熏蒸警戒标志。

5.1l投药前的最后检查;
5.11.1开启双系列熏蒸气体浓度检测仪,检查是否工作正常。

5.11.2检查所有的测毒采样管是否正确标记;是否有弯折或破
损的地方。

5.11.3检查熏蒸帐幕是否有孔洞和撕裂的地方,如有要及时修补。

5.11.4检查熏蒸警戒标志是否张贴或悬挂正确。

5.11.5检查防毒面具是否准备妥当。

5.11.6如需气化投药,此时应开启气化器(气化器水温不能低于65℃)。

5.11.7检查钢瓶瓶嘴是否同投药管进行了牢固紧密的连接,熏蒸钢瓶是否放在了磅秤上.环氧乙烷熏蒸时,检查投药系统是否接地良好。

5.11.8如果是进行种苗、水果或蔬菜等鲜活货物的熏蒸,此时应开启电风扇,检查是否工作正常;帐幕内空气是否循环畅通。

5.11.9要求无关人员离开熏蒸现场。

6、投药熏蒸及浓度检测
投药:钢瓶称重后,减去所需投入的熏蒸剂公斤数,然后在磅秤上重新定位好。

投药人员戴好防毒面具和防护手套。

将钢瓶阀门慢慢打开,过几秒钟后重新关上。

用XK系列熏蒸气体浓度检测仪(可用卤素检漏仪检查溴甲烷的泄漏)检查投药管所有接头,查看是否有泄漏发生。

无泄漏就可以正式开始投药,投药速度掌握在每分钟l-2公斤左右。

投药完毕,及时关闭钢瓶阀门,并准确记录投药结束时间,即熏蒸正式开始时间。

气温低于1 5℃或投药量大于3kg或进行种苗等鲜活货物熏蒸时,应气化投药。

进行种苗、水果或蔬菜等鲜活货物熏蒸时,应先开启电风扇然后再开始投药。

投药结束后,电风扇继续开启I 5—30分钟,直到帐幕内各点熏蒸剂气体浓度差小于4g/m3为止。

电风扇开启时间过长,会增大熏蒸剂气体的泄漏。

检漏:检漏人员戴好防毒面具,手拿卤素检漏仪(或XK系列熏蒸气体浓度检测仪)围绕堆垛四周仔细检查。

注意检查堆垛四角、投药管和测毒采样管引出处等帐幕与地面之间的地方。

一旦发现泄漏,要立即采取措施封堵。

浓度测定:用XK系列熏蒸气体浓度检测仪按下列时间检测垛内溴甲烷或硫酰氟气体浓度及其分布。

30分钟的浓度检测:此时的浓度检测结果能够说明堆垛的气密性、渗漏和吸附情况、不正确的药量计算和不当的投药方法。

所有上
述情况应引起高度重视。

此时垛内平均浓度应在投药剂量的78%以上(在非气化投药及没有风扇帮助药剂气体混匀的情况下,不能达到如此高的初始浓度)。

2小时的浓度检测:此次浓度检测结果进一步说明是否有严重的渗漏;货物是否强烈吸附熏蒸剂气体。

此时垛内平均浓度应不低于投药剂量的65%。

如果浓度检测值比投药剂量的6 5%还要小很多,则说明泄漏或吸附严重,可以考虑采取补救措施(在非气化投药及没有风扇帮助药剂气体混匀的情况下,很难达到如此高的浓度)。

熏蒸结束前的浓度检测:24—48H的浓度值应为投药剂量的 5 0—30%左右。

熏蒸补救措施:溴甲烷、硫酰氟常压熏蒸,散气前规定的最低浓度值一实际浓度检测值≤5克/立方米,延长熏蒸时间8—12H;>5克/立方米的,须补充投药,并延长熏蒸时间12—24H。

补充投药前,应重新查补漏洞。

补充投药量计算公式:补充投药公斤数=低于所要求的最低浓度数(克/立方米) ×(木包装×熏蒸体积(立方米)÷1000。

种苗、水果或蔬菜等鲜活货物的溴甲烷熏蒸,不能采用上述熏蒸补救措施,更不能随意增加投药量或延长熏蒸时间。

要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要求或经CT值计算后采用相应的补救措施。

磷化氢熏蒸,如果散气前的浓度检测值与规定的最低浓度值相差不大,可以延长熏蒸时间2 4小时加以补救,如果散气前的浓度检测值大大低于规定的最低浓度值时,则应重新熏蒸。

7、通风散气
检测并记录散气前的浓度检测结果。

如果散气前的浓度检测结果大于或等于规定的最低浓度值,则可以结束熏蒸,并进行通风散气。

通风散气时,熏蒸人员戴好防毒面具,先将堆垛两端的熏蒸帐幕揭起,进行通风。

2小时以后,熏蒸人员佩戴防毒面具,将熏蒸帐幕全部揭下,彻底通风。

l2-24小时以后,货物方可搬动.通风不良的地方或水果等鲜活货物熏蒸后的散气,应采用排风设备进行通风散气。

结束通风散气,撤除熏蒸警戒区和警戒标志,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磷化铝残渣和其他废弃物。

填写熏蒸结果报告单,报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
8、中毒症状及基本救护
熏蒸人员中毒后,会出现头晕、目眩、无力、恶心、呕吐、嗜睡、
神经麻木、呼吸困难和昏迷等症状:中毒严重的,甚至会死亡。

发现头晕:轻度中毒症状后,应立即停止熏蒸作业,并移至空气新鲜场所休息,除去污染衣物,大量饮用茶水。

中毒严重的,应立即送医院抢救。

9、不宜熏蒸的货物
不宜用溴甲烷熏蒸的货物:
汽车;
精密电子仪器设备;
黄油、猪油、脂肪(除非保存于密封的铁罐内):
发酵粉、骨粉、木炭、硅藻土;.
羽毛、毛毯、马毛制品、羽绒枕头、毛毯衬料、牦牛毛毯:
含硫量高的纸张、专业用纸和新闻用纸:
碘盐、含硫或硫化物盐块;
含镁制品;
皮货特别是小山羊皮、皮制家具;
照相药品(不包括胶卷和x-光胶片)、印相纸、制图用纸和荧光纸;
橡胶制品,特别是发泡橡胶、海绵和再生橡胶等:
大豆粉、全麦面粉和其他蛋白质含量高的面粉;
毛料制品,特别是安哥拉呢,软毛绒线、毛衣、人造纤维布等。

不宜用磷化氯熏蒸的货物:
含铜、铜合金、黄铜、金和银的一切仪器设备、
装饰品、衣物及复写纸和未经冲洗的照相胶片等。

不宜用硫酰氟熏蒸的货物:
所有食用或饲料用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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