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村级河长制工作总结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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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村级河长制工作总结汇报
“河长制”工作专题汇报
古镇推进“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今年来,我镇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制度+责任”管理体系
一是编制一河一对策。完成全镇8条河流、4个湖泊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确保每个河段、湖泊都有管理制度、责任人。在醒目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129个,注明河段范围和长度等信息,并将“河段长”名单、职责、监督电话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明确一段一责任。明确了书记、镇长为全镇所有河流、湖泊的总河长、总湖长,分管水利副镇长为副河长、湖长。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沿线涉及的45个(社区)的书记、主任为分段河长及湖长,配备35名河道专管人员,并制定了组织原则、工作措施、责任体系和考核办法,为“河长制”工作落实提供了制度平台。
三是制定一村一公约。全镇45个村(社区)制定并出台《村级卫生公约》,将河道河岸卫生纳入村民自治内容,促进“河长制”工作内容的落实。各村(社区)强化“河长制”的舆论宣传,发送短信1万多条,制作宣传漫画3000多幅、宣传栏1000多个,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河长制”管理中。
(二)开展“疏通+整治”改造行动
一是定点清淤。投入500万元,聘请专业队伍,对黄山溪、大磊溪进行清淤,累计清淤25公里,确保河道畅通,安全防范汛期。
二是综合治理。完成河道砌筑防洪堤200多公里,在东溪河道沿线拆除畜禽养殖搭盖及旱厕500多平米,并做好畜禽源污染治理;强化生活垃圾处理,垃圾中转站建设按进度进行,放置垃圾箱1000多个,建设垃圾屋(池)100多座,聘请保洁员210人,提升环境卫生整治水平。
三是专项行动。邀请县考评中心到我镇指导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针对沿河沿道垃圾、旱厕、畜禽养殖污染等,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查摆问题12个,完成整改12个。关闭重点区域规模养殖场1家,污染严重散养户3户,完成进度514%;非禁养区需关闭拆除养殖户已全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开展辖区牛蛙养殖调查工作,摸排牛蛙养殖场5家,下达限期关闭/拆除通知书5份。
(三)建立“巡查+打击”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加强河道的日常巡逻检查。建立常态化巡查队伍。全镇五个工作站,分别设立了35名河道义务巡查监督员,及时查处随意向河道扔垃圾、倾倒废土、破坏河堤等违法行为。建立志愿者督查队伍。与经贸学院共建,联合成立“河小禹”护水巡河实践队,包括审计等专业15名学生,开展“保护母亲河争当河小禹”主题活动,开展河段巡查15次、发放倡议书5000多份,并编辑护河案例2个、撰写调研报告2篇,为镇党委、政府开展“河长制”工作提供参考。
二是健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行为。大力联合派出所、城管等执法队伍,开展日巡夜查、明察暗访等活动,全面打击违法行为。今年来,全镇开展查处违法采砂行动5次,处置非法采砂行为5起,有效遏制非法采砂行为。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河道治理不够彻底。古镇段水量大、泥沙多,近期未进行清淤工作,存在河道变浅等安全隐患;
二是群众环保意识不高。农村散养户多,治污意识薄弱,治污能力差,将垃圾就近直接丢弃陋习未能立即改变;
三是监督力度还需提高。不法分子与执法部门“躲猫猫”“打游击战”,监管、打击难度加大,力度需要加强;
四是群众利益牵涉较大。我镇许多牛蛙养殖场是在今年禁养牛蛙文件出台前新建,直接关闭、拆除损失较大,群众不理解、不配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阶段,我镇将以此次巡查为契机,正视存在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抓好辖区流域治理工作。
一是舆论全覆盖。利用政府公众号、镇区各志愿者服务队、各村老年协会等多举措、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的宣传,让广大群众参与到“河长制”管理中,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监督全覆盖。深化“巡查员+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全镇执法力量,联合学校、沿线企业等单位,建立全天候、全方位巡查督查机制。特别是针对河道两边的企业、个人,逐一签订责任书,建立健全河段保洁责任制。严格按照《村级绩效考评办法》对村主干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加强对村级专管员的督促管理。
三是整治全覆盖。针对主要重难点河段、湖泊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开展清淤、
砌筑、改造等工作。对全镇的河段罗列问题清单,一一对照,明确责任人,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河长制工作总结
一、水环境质量状况
连城县有揭乐黄坊、北团罗王、姑田山峰电站三个国控水质监测断面,2018年1-12月份,黄坊断面阶段综合水质为3类,罗王和山峰电站断面阶段综合水质均为2类;全县列入省定小流域水质考核任务的小流域考核断面有6个,2018年1-12月份,莒溪河(上甘店中桥)7月、9月、11月水质由原来4类提升为3类,其余5小流域水质均达标。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河(湖)长制
一是制定目标任务,加强综合协调。制定《2018年河长制工作计划》《连城县2018年深化河长制工作行动方案》《连城县全面实施湖库长制实施方案》以及三大流域水质提升方案,全面部署河(湖)长制工作,将河长制主要目标任务清单分解落实到各个具体责任单位,促进部门全面履职,努力构建综合治理的局面。2018年以来召开河长制专题推进会议5次、河长办联席会议8次,协调解决重
点问题,组织各成员单位参加市河长办、市检察院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联合举办的执法专题讲座,强化部门合力,不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抓好巡查督办,重视问题整改。落实“每月一抽查”工作要求,每月随机抽查4个乡(镇)、8个村(居)的河长、相关河道专管员、河道警长的履职情况,发出督查记录清单20份,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69处;县乡村河长及河道专管员共计巡河28953余次,发现问题2267个,已全部解决;县乡河长办共发出工作督办单117件,完成整改113件,对超过整改时限仍未完成整改、且情节严重的,提请效能办、县检察院进一步强化督办跟踪。重视问题整改,针对省、市督查和各级河长、河长办在抽查、巡河中发现的问题,做到河长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督办,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及时下发督办通知单限期整改,严格对单销号,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依法治河。县检察院成立了驻县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和驻曲溪乡“三江源”生态保护检察联络室,发挥生态环境检察监督职能,共向相关部门发出涉河涉水检察建议书9份,各部门都针对建议进行有效的整改;县河长办还联合清流、宁化、长汀检察院、河长办制定《县域交界区域水环境联防联治工作机制》,建立生态保护跨区域跨部门联动机制。今年以来,县乡河长办联合渔政、公安部门开展打击“电、毒、炸、网鱼”联合执法行动,组织专项整治行动22次,查处非法电、毒、炸、网鱼行为111起,其中立案2起;组织联合水利、国土、公安打击非法采洗砂4起;行政立案查处偷排、直排污水行为24起,停产整顿6起,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起;河道警长开展河道巡查375次,查处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