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研究、科技论文及各类论文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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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研究、科技论文及

各类论文管理考核办法

为规范我公司政策研究、科技进步、学术论文、宣传报道等管理办法中有关科技、社科、管理研究等各类论文的评审标准、奖项设置、奖励额度等规定,达到各专业界限明确,评审标准统一规范,等级设置科学合理,奖励额度平衡适中的要求,同时既能充分调动广大电力职工参与论文写作的积极性,又能奖其精华,体现东营电力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目的

对政策研究、科技进步、宣传报道、东电生[2003]12号文等管理办法中有关科技、社科、管理研究等各类有偿或无偿论文及研究成果的评审标准、奖项设置、奖励额度等进行规范,年终按照论文不重复、专业不交叉的奖励原则进行管理和奖励,对相关的管理工作进行界定和明确。

二、分类

各类论文分为任务型、倡导型两类。任务型论文是指公司年初下达指令性计划的专业性论文,是必须完成的一项年度性任务,计划中明确课题撰写单位或个人,完不成计划任务,按一定标准进行考核,例如政策研究课题、按公司东电生[2003]12号文要求的学术论文等。倡导型论文是指仅对论文格式体裁有一定要求,不明确下达任务指标的专业论文。例如科技进步论文等。

三、论文管理与奖惩

1、组织机构设置:各专业在年初明确各自的评审机构、专业管理办公室及成员。

2、任务下达:任务型论文由专业管理办公室根据集团公司、上级主管部门或我公司的要求将课题题目或撰写数量下达到相关单位或个人。倡导型论文由专业管理办公室提出论文撰写具体要求和上报期限。

3、组织评审:

(1)评审标准及计分办法:各专业自行制定专业论文的评审标准及计分办法,同撰写要求一并下达。

(2)参评资格:

一等奖:国内公开发行的省部级及以上刊物中发表的或在全国性的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作为一等奖的参评资格;

二等奖:省内公开发行的地市级刊物中发表的或在全省性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作为二等奖的参评资格;

三等奖:未在任何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研究成果,一律参加三等奖的评选,并按照分数高低和设奖数量确定获奖成果。

各专业论文不得采用重复投稿,多方参评的方式套取奖励。但在计算专业论文完成率时可重复进行统计。

(3)政策研究、科技论文奖项设置及奖金:

一等奖:奖金为300元;

二等奖:奖金为200元;

三等奖:奖金为100元。

政策研究奖项总量小于上报总量的30%;科技论文奖项总量小于上报总量的15%。各奖励的比例按上报论文的总篇数为分母计算,如没有符合参评标准的论文,奖项可空缺。

(4)工作程序:

各专业在年初明确各自的评审机构、专业管理办公室及成员,下达年度撰写论文或研究成果的具体要求或任务计划,以及评审标准及计分办法,并在每季进行跟踪管理和督查、调度,确保在年内完成本专业论文或成果的撰写任务(统计时间截止12月31日)。各专业管理办公室组织各自的评审机构于次年3月底前完成本专业论文或成果的评审工作并将获奖作品、获得等级及参评资格认定材料原件一并上报企划部。由企划部组织公司科技进步领导小组、政策研究领导小组、公司政治思想研究会成员组成评定委员会对其有效性进行确认后形成年度各类论文及成果奖励建议,统一报公司考评委员会通过后按以上标准进行奖励。

(5)其他规定及奖惩

①各类文章的界定按文章性质予以分类。宣传报道作品和本办法规定的论文实行不重复计算任务指标,各类论文(包括政工部人员和党委中心组人员撰写的论文)不再享受《宣传报道管理考核办法》中关于稿费的奖励政策。

②任务型论文及研究成果在规定时间未申报立项课题、未进行年度注册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计划任务的,个人每少一

篇扣100元,单位年度一次性扣300元。

其他不承担论文计划的单位或个人提出研究课题并撰写成文,可同样参与专业论文评选,获奖的按以上标准奖励。

③本公司组织评出的奖项按本办法中的奖励标准执行奖励。推荐到集团公司或上级部门评选获奖并由上级部门拨付奖励资金的,按集团公司或上级部门奖励标准执行。否则,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④对采用略做修改进行重复投稿,多方参评的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除追回奖金外,另按奖金额的双倍进行考核。

⑤以上涉及的各类论文对外投稿获奖的稿费自行处理,不再参与宣传报道的奖励。

⑥已参与系统内外各级各类论文获奖的作品,认可其获奖资格,并按本办法规定的级别和名次进行奖励。

⑦其他各管理考核办法中关于论文或研究成果的奖惩标准如有与本办法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四、本办法由企划部组织实施。

五、本办法由公司考评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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