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薪制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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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年薪制方案范文
一、试行经营者年薪制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企业经营者年薪制是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的管理,合理调节经营者工资收入水平,规范经营者工资性收入分配办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
实行经营者年薪制是为了培养高素质、职业化的经营者队伍,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二)工作原则:经营者年薪制是以年为单位,依据经营者所承担的责任确定经营者的基本劳动所得(基薪)和依据其生产经营成果挂钩考核,确定效益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制度。
在实践中遵循了以下几个原则:
1.主体适用原则,即企业经营者是指厂长(经理)或合资企业担任中方最高行政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2.确定经营者年薪收入要贯彻按劳分配,坚持责任、利益、风险相一致的原则。
3.经营者工资分配办法与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相分离的原则,建立企业自我约束机制。
4.坚持严格的考核制度,以考核指标明确、公开,先考核后兑现为原则。
5.坚持配套改革为原则。
经营者年薪制要同企业转换机制等诸项改革密切结合。
二、试行经营者年薪制适用对象的确定
集团的两户试点企业一户是国有企业,一户是外商投资企业,按年薪制试行方案规定经营者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厂长(经理);但在中外合资企业中,法人代表
一般是董事长或委托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有的在本企业没有工资关系,经理人员有中、外之别。
我们研究适用年薪制的对象是指企业具有法人代表资格的并且工资关系在本企业的厂长(经理)或董事长。
总经理为外方人员的,由中方最高行政职务的经营者适用年薪制。
在实际操作中,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党委书记的工资收入,可比照年薪制办法执行,其工资收入水平与经营者大体相当。
有关考核内容在调整系数时体现。
企业其他领导成员不适用年薪制,由企业自主确定年度奖罚办法,奖励额度与工资收入之和,应低于经营者年收入水平。
三、经营者年薪收入的确定
(一)经营者年薪收入由基薪和效益工资两部分构成,效益工资最高为基薪的一倍。
(二)经营者年薪中基薪的确定。
为区分不同规模企业经营者年薪的差别,体现按劳分配,责任、利益、风险相一致原则,我们的做法是建立企
业分类定级考核评价体系,在此基础上,依据本行业和本企业的职工
平均工资水平,适当考虑相关因素,确定经营者的年薪水平。
基薪根
据每年指标变化情况进行调整。
基薪计算中几个问题的处理
1.基薪水平计算公式中C、D值如何确定,直接影响基薪的水平。
D:分类指标,采用企业总资产、实现利税、销售收入三大指标,各项权数分别设为0.4、0.3、0.3,合计为1。
计算方法我们采取设定总公司平均水平为60分。
则:
企业分类得分=企业该项指标同总公司该指标平均值*60*权数
C:分级指标,采用企业总资产利税率,工资利税率,人均利税率三大指标。
各项权数分别设为0.4、0.2、0.4,合计为1。
企业分级得分计算方法与分类计算方法相同。
2.计算结果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大小得分。
我们采取把企业分为三类,根
据企业经济效益的高低,每类企业可分为三级,合计将不同企业分为三类九级(如表1)。
表1
3.以企业类别、级别确定经营者的基薪,是为了促进企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鼓励竞争,推动企业发展。
指标选定体现从实际出发,着眼现状,兼顾长远。
在C、D值计算时,我们认为,企业前一年指标带有偶然性,因此试点中我们是用企业1992年至1995年四年平均值代入公式计算的。
今后也可用前2-3年平均值计算。
4.为了解决计算中C+D要大于等于0.5;小于等于1和C:D为6:4的要求,我们制定了:“企业分类定级与C、D值对应表”,便于计算和计算方法公开明了。
(如表2)制定方法是:设定一类一级企业,规模评价得分为60,效益评价得分为40,合计为100;设定三类三级企业规模评价得分为30,效益评价得分为20,合
计为50。
既能够满足公式要求0.5<=C+D=1。
然后根据规模评价一类一级 60分和三类三级30分之差,除以8,求出各类、各级的规模评价分数。
同理,依据评价一类一级40分和三类三级之差,除以8,求出C:D=6:4。
将各企业的测算C、D值代入基薪计算公式,得出基薪计算结果。
表2:
(三)年薪制考核与经营者效益工资的提取
1.考核指标,以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率为否定指标。
其他指标基本上参考企业资产经营目标责任书所列指标执行。
2.考核办法:凡未实行企业资产保值的,经营者不能提取年薪中的效益工资,并按少完成比例,相应扣减基薪,最多扣至本企业平均工资水平为止。
实现企业资产增值的或完成总公司增值指标的,可提取30-50%效益工资。
其他考核指标,也相应规定完成好坏提取扣减效益工资比例。
提取和扣减都以核定的基薪为基数计算。
一、经营者年薪的支付和管理
(一)经营者年薪的支付办法,由企业预提上缴总公司,按基薪80%分月付给经营者作为基本生活费,基薪的20%,按月转入风险抵押金,用于指标考核,不足扣罚额度转由第二年基薪中扣除。
(二)经营者年薪收入,按月平均计算,依法纳税和交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三)总公司成立经营者年薪制考核小组,下达年度考核指标和进行考核、清算。
经营者完成的年度指标情况,须经社会总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确认和职能处室的考核,才能成为考核兑现年薪的依据。
(四)适用年薪制的经营者,不能在企业获得其他工资性收入,也不能享受企业承包兑现奖励。
二、关于年薪收入计算的调整系数问题
为更加合理确定经营者的基薪,全面考核经营者的贡献,充分体现公平效益原则,配合企业两个文明建设的特点,我们对如何确定调整系数S,专
门制定了实施办法,做为年薪制的附件执行。
我们认为,D、C值的计算是以
数据说话,摒弃了人为因素。
那么S值也不能人为确定,否则基薪公式前半
部分的计算就失去了意义,因此调整系数必须有原则,有证据。
由于考核办
法中,通用指标不可能过多,其他全面考核内容体现在调整系数中,试点中
我们暂依据以下五个方面十五项内容进行加、减分。
即:1.产品质量方面,含实物质量,质量管理,存在问题。
2.结构调整方面,含产品结构调整,经
济结构调整,技术改造。
3.技术开发方面,含新产品开发,新产品经济效益,技术开发能力建设。
4.人力资源开发方面,含人才规划,职工培训,调动职工积极性。
5.精神文明方面,含班子建设,党风党建,共青团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职工队伍稳定。
调整系数每方面内容10分,合计50分,即满分S=1.5,由总经理考核小组业务部门打分确定。
三、1996年经营者年薪试点考核结果
(一)A公司考核后调整系数为1.29
基薪按一类三级计算:效益工资提取比例经年末考核后确定96.6%
(二)B公司考核后调整系数为1.39
基薪按一类一级计算:
效益工资提取比例经年末考核后确定为76.2%
四、试行年薪制的体会
(一)通过试点工作使我们对实施经营者的工资管理,建立一种新的机制方面进行了新的、有益探索。
年薪制的建立使我们对不同企业经营者职业的特点;有利于增强经营者责任感,落实责任、利益、风险共担的原则,使经营者既有压力又有动力;有利于使经营者的收入逐步与企业一般职工工资收入的分离,建立企业内部的自我约束机制。
也有利于企业经营者增强整体发展的集团意识。
(二)在年薪制方案制定上,关于经营者基薪确定设计中,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比例大于企业净尽规模评价比例,既是体现按劳分配,又是体现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同时,按规模和效益分类定级后,为主管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分级、分类管理提供了客观依据。
(三)实行经营者年薪制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否定指标,能够达到促
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
年薪制中风险抵押金制度的建立和经营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扣罚补偿规定,使经营者既有动力又有压力,并增强了风险意识。
因此,我们不能片面认为实行年薪制只会使经营者提高收入。
(四)实行经营者年薪制有利于促进管理工作的加强。
经营者的年收入和经营指标直接挂钩,必然会促进、主管部门和企业都要严肃对待考核指标体系的设计、考核办法的科学合理性。
考核指标不能人为随意修改,有利于管理工作从上到下都得到加强。
(五)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经营者的收入,由主管部门确定和发放,不再享受本企业的工资、奖金、补贴等。
有利于对经营者工资收入的管理和监督。
有利于经营者在分配问题上廉洁自律。
(六)实行经营者年薪制,有利于企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经营者的管理,全面实施对经营者的考察、任免、考核、分配、奖罚等管理权。
同时有利于领导干部的行业北部流动,发挥行业经营者队伍的整体优势。
五、试行经营者年薪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由于1996年经营者年薪制试点工作开始较晚,在制定年薪收入考核办法时,若按年初下达的有关指标考核,与市有关办法不相适应,我们适当调整了考核办法,适应当年的特殊情况。
试点中,有的企业存在一次性结利(几年的投资收益一年体现)现象,使当年利润有大幅度增长,如算当年经营者经营业绩,增幅较大,为第二年确定考核指标带来一定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