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程序法治化研究——以建立司法审查机制为视角
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司法审查——以侦查中的强制性措施的司法审查为例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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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司法审查——以侦查中的强制性措施的司法审查为例的分析王敏远【摘要】刑事诉讼程序包括刑事审前程序和刑事审判程序及执行,刑事审前程序包括刑事侦查程序和刑事起诉程序.刑事诉讼中的司法审查主要是指司法机关对侦查措施的事前审查.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司法审查的立法及实践的发展过程,反映了我国刑事程序法治发展的进程,体现了国家法治发展的水平.1979年制定的刑事诉讼法经1996年和2012年两次重大修改之后,虽然其他相关制度和程序均有显著修改、完善,但刑事诉讼中的司法审查,变化却十分有限.深入研究我国刑事诉讼中对侦查措施的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问题,除了加强、完善关于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司法审查,还需要研究增加关于涉案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司法审查.【期刊名称】《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5(000)001【总页数】5页(P160-164)【关键词】刑事诉讼;司法审查;拘留;查封扣押【作者】王敏远【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10072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F84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司法审查的法律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反映了我国法治发展的进程,体现了法治发展的水平。
我国是1979年制定刑事诉讼法之后,才开启了刑事诉讼中的司法审查之门。
当然,这个门最初开得很有限,主要限于对逮捕(这种较长时间羁押)的司法审查。
刑事诉讼法经1996年和2012年两次重大修改之后,虽然刑事诉讼其他相关制度和程序均有显著修改、完善,但刑事诉讼中对侦查措施的司法审查,变化却十分有限。
深入研究我国刑事诉讼中对侦查措施的司法审查问题,探讨进一步予以完善的途径和方法,对继续推进我国的法治发展,具有积极地意义。
刑事审前程序包括刑事侦查程序和刑事起诉程序这两个部分,而侦查对刑事诉讼来说,具有基础性的意义。
刑事诉讼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所出现的问题,主要产生于侦查阶段。
因此,对刑事侦查措施的司法审查,以预防、控制其产生不公正的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立我国刑事侦查阶段的司法审查制度——源于人权保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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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 制主要 有两 种 方式 : 一 , 其 内部 控 制 。 安 人 员 、 察 公 检
官 实 施 有 关 侦 查 措 施 时 ,须 取 得 其 单 位 负 责 人 的 授 权
作者简介 :王结 (9D一 ,女 ,吉林 长春人 ,长春税务学院教 师 ,吉林大学诉讼 法学硕 士;王 华秀 (97 )女,福建 长汀人, J8. ) J 7一
监 督 侦 查 程 序 的 职 能 , 由 于其 本 身 又 是 控 诉 主体 , 但 很
难 做 到 完 全 的 中 立 .所 以 要 实 现 控 辩 双 方 的 平 衡 是 困 难的。 从 对 侦 查 权 的 监 督 来 看 . 目前 我 国对 侦 查 活 动 的
手 段 。 这 就 使 保 障 犯 罪 嫌 疑 人 和 其 他 相 对 人 的 基 本 人 权 之 间 失 去 了有 效 的 平 衡 。 收稿 日期 :2 0 — 6 0 060 —8
t ≯ 誊 蔑 l 蛰 § ≮凝% 曩 lt§穗 ∞ 。 | il 毫 冀 譬毒: 毒|。 器t 祷 强 |A| 瞪强 毒tD — ' 美 璐 - 赡 一 毒 |
刑 事 侦 查 是 指 国 家 专 门 机 关 在 办 理 刑 事 案 件 的 过 程 中 , 了 收 集 、 取 犯 罪 嫌 疑 人 有 罪 或 者 无 罪 、 重 为 调 罪 或 者 罪 轻 的 证 据 材 料 和 查 获 犯 罪 嫌 疑 人 ,依 照 法 定 程
对 警 察 调 查 权 进 行 控 制 . 这 就 为 控 辩 双 方 在 审 判 前 实 现 平 等 对 抗 提 供 了保 障 。 上 世 纪 9 年 代 以 来 . 我 国学 者 加 强 了 对 国 内外 刑 0
序 进 行 的 专 门 调 查 工 作 和 有 关 的 强 制 性 措 施 。 p4 [(7侦 ]1 ) 查 程 序 作 为 刑 事 诉 讼 的 基 础 环 节 ,最 为 直 接 的 体 现 了
司法审查视野中的刑事搜查制度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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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刑事诉讼法》 第1 3 6 条第 2 款规定 , 在执行逮捕 、 拘 留的时候 , 遇有紧急情况 , 不另用搜查证也 可 以进行搜查。《 公安办案规定》 第2 1 9条对此作了细化: 执行拘留、 逮捕的时候 , 遇有下列 紧急情况之一
的, 不用 “ 搜查 证 ” 也可 以进行 搜查 : 可 能 随身 携 带 凶器 的 ; 可 能 隐藏 爆 炸 、 剧毒 等 危 险物 品 的 ; 可能隐匿、 毁弃 、 转 移犯 罪证 据 的 ; 可 能隐 匿其他犯 罪 嫌疑 人 的 ; 其他 突然 发生 紧 急情 况 的 。据 此 , 搜查 的 目的有 二 :
“ 进行搜查的人员 , 应当遵守纪律 , 服从指挥 , 文明执法 , 不得无故损坏搜查现场的物 品, 不得擅 自扩大搜 查对象和范围。对于查获的重要书证、 物证、 视昕资料 、 电子数据及其放置、 存储地点应当拍照, 并且用文
[ 收稿 日期 ]2 0 1 3— 0 6—1 6 [ 作者简介 】庄乾龙( 1 9 7 8一) , 男, 山东 临沂人 , 中国人 民大学法学 院博士后研 究人 员, 讲师 , 博士 , 主要从事 刑
2 0 1 4焦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第 1 期
字说明有关情况 , 必要的时候可以录像 。 ” 《 刑事诉讼法》 第1 3 8 条规定的搜查笔录与见证人制度有利于对 搜查行为进行监督 , 但《 刑事诉讼法》 没有 明确见证人拒绝签字的情况 , 《 高检规则》 与《 公安办案规定》 同
相关 规定 , 检察 机 关搜 查证 签发 主体 是检 察 长 。
搜查 的具体执行程序依据是《 刑 事诉讼法》 、 《 公安办案规定》 与《 高检规则》 等相关法律规定。搜查
我国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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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问题研究摘要:我国侦查程序中存在着犯罪嫌疑人权利赋予不充分、律师介入权利受到限制以及侦查监督不完善等情况。
未来《刑事诉讼法》应彻底转变诉讼观念,引入中立性因素,建立司法审查机制,并通过赋予犯罪嫌疑人以沉默权,完善其控告、申诉权和律师介入侦查程序的讯问在场权、单独会见权等具体措施来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
关键词:侦查程序;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刑事诉讼;沉默权一、我国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不足的现状及其成因我国于1998年10月5日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但目前有关刑事诉讼权利的法律规定中有许多是与该公约相背离的,这直接导致了我国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不足的状况。
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第一,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立法和司法中尚未得到完全体现与贯彻。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所确立的“无罪推定”原则和《公约》所述的无罪推定原则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无罪推定原则所要明晰的证明责任问题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并未加以规定,我国司法实践中还存在着法官随意分配证明责任的现象。
[1]第二,我国《刑事诉讼法》未确立作为刑事司法最低公正标准的反对强迫自证其罪权。
尽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利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但其并没有确立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的规则和自白任意规则,也没有赋予犯罪嫌疑人沉默权。
[2]相反,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使得犯罪嫌疑人负有一种如实供述的义务,这显然与反对强迫自证其罪这一刑事司法的国际准则相冲突,并助长了司法实践中侦查人员过分依赖口供的倾向。
第三,对犯罪嫌疑人的回避知情权规定不足。
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犯罪嫌疑人有申请侦查人员回避的权利,但其并未规定侦查人员有告知犯罪嫌疑人这项权利的义务。
第四,没有赋予犯罪嫌疑人对强制措施适用不当的救济权。
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五种强制措施,但实际操作中这些强制措施的适用比例很低,一些侦查机关几乎对所有犯罪嫌疑人都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甚至出现超期羁押现象。
我国技术侦查正当程序的反思与重构——兼评新《刑事诉讼法》中“技术侦查措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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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技术侦查正当程序的反思与重构——兼评新《刑事诉讼法》中“技术侦查措施”规定廖兴存【摘要】摘要:将技术侦查措施纳入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确立技术侦查的法律规范,是我国面对日益严峻的犯罪形势和国家安全状况以及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
然而,我国的技术侦查法律规范在程序正当性上存在诸多问题,尚待进一步完善,以实现技术侦查措施有效性与合法性的平衡。
【期刊名称】山东警察学院学报【年(卷),期】2013(025)004【总页数】9【关键词】关键词:技术侦查;正当程序;重构刑事诉讼法是一个国家重要的基础法律,关系到犯罪追诉与公民基本权利保障,历来被称为“小宪法”。
2012年对于中国的刑事诉讼法而言,注定是个不平凡的年份。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3月14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5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刑事诉讼法》自2011年8月30日公布修改草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到颁布实施,颇受各方面的关注。
尤其是修正案增设的“技术侦查措施”一节,引起广泛的热议。
毁荣参半,担心忧虑与欢欣鼓舞者各持一端。
科学技术的发展在解放生产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时,也催生了犯罪的智能化和犯罪率的攀升,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经济犯罪、高科技犯罪等不断滋生蔓延,常规的侦查手段已经越来越不适用犯罪多发性、复杂性和智能化的态势,将“技术侦查措施”纳入刑事诉讼法,实现技术侦查法治化,正是顺应依法惩治犯罪、维护人民利益的需要,也是规范侦查机关的执法行为,确保办案质量、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的要求。
从“技术侦查措施”一节规定的内容总体来看,是我国侦查制度发展中的阶段性进步,其中体现了某些先进的理念,也存在值得商榷的地方。
基于此,本文就技术侦查① 什么是技术侦查?对这个概念,法学界尚存在歧义。
在中国,与“技术侦查”在相同或者相似意义上使用的术语还有“秘密侦查”、“特殊侦查”、“技术侦察”等。
这些术语的字面含义与内涵不尽相同,本文对该制度的研究暂用“技术侦查”这一名称,旨在与新刑事诉讼法“技术侦查措施”一节相对应。
关于我国侦查讯问程序的法治化研究
![关于我国侦查讯问程序的法治化研究](https://img.taocdn.com/s3/m/3eda9a9bdaef5ef7ba0d3c37.png)
讯 问犯罪嫌疑人 同时亦被视 为侦破 “ 隐案 ” “ 案 ” 、漏 、
“ 串案 ” 之 有 效 的 手 段 。 行
法治的理想 , 就是 去创造 和维 持一套 原则 、 规例 、 程序和机构 , 以保 障每个人 的权益 , 防止 它受到政府或 其他人的侵犯 , 使每个 人都有机 会过 一种合 乎人 的尊 严 的生活。一切法律 的基础应该体现对人 的价值 的尊
21 0 1年 1月 第 1期( 总第 6 5期)
辽
宁
警
专
学
报
J n. a 201 1
J 0URNAL OF AONI LI NG POLI CE ACADEMY
N . (u 6 ) o 1 S m. 5
关 于 我 国 侦 查 讯 问 程 序 的 法 治 化 研 究
单 莹
近年来 , 随着我 国刑事侦查的法治化 , 侦查程序 的 重构 与改革 已经取得长足的进步。但是相对 于其他 的 侦查措施和实施程序而言 , 侦查讯 问程序 的法治化 、 现 代化仍 旧有很长 的路要走。
( ) 国侦 查 讯 问程序 法 治化 研 究 的理 论 价 值 二 我
就理论层面而言 , 国侦查 讯 问程序法 治化研 究 我 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两个 方面 : 首先 , 侦查讯问程序研究 在侦查程序研究以及刑事诉讼 程序 中 占有重 要地 位 ,
目标 。
关键词 : 侦查讯问; 程序; 法治化
中图分 类号 : D 2 952
引 言
文献标 识码 : A
文 章编号 :0 8— 3 8 2 1 ) 1 0 4 0 10 5 7 (0 1 0 — 0 3— 4
处于上承侦查下启起诉 的特殊 地位 。其 次 , 目前 侦查 程序对案件事实真相查证的优越性决定 了侦查讯 问阶 段处于整个刑事诉讼 的 中心地位 , 起诉 和审判是 以此 为基础对法律 的正确适 用 , 通过侦 查讯 问得 来 的犯罪 嫌疑人供述等证据是 法定 的证据 之一 , 对法 庭 审判直 接有效 , 可以作为裁 判的依据 。再 次 , 侦查 实践 中, 在
对完善我国侦查监督程序的思考
![对完善我国侦查监督程序的思考](https://img.taocdn.com/s3/m/6a7fd0cf8bd63186bcebbcc0.png)
・
置于更加艰难的境地。涉讼公民在侦查中的权力极其脆弱,
司法救济是 其可 以凭借 的有 限 的权 力救 济途 径之 一 ,如果
连这为数不多的救济途径也被切断,那么公 民在侦查 中的 地位就会更加无助。由于缺乏法官介入侦查 、控制侦查 的 司法审查机制,侦查程序的结构行政化 , 呈现出一种侦查 机关及 其相 对人 的两方 组合形 态 ,侦查 机关 完 全控 制着 侦 查程序的运行 ,而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的地位则显得相对 化 、客体化 。
式 。因而缺乏有效 的外部制约 。 司法审查缺 位 的最直 接后 果 ,就 是 将侦查 中涉讼 公 民
、
人权。长期 以来 ,我国 《 刑事诉讼法》过于偏重打击、惩 罚犯罪和对社会整体利益的保护,而忽视 了保障人权、对
个人权 益的保护 。在 现行侦 查程 序 的设计 上 ,侦 查机 关拥 有过于 强大 的侦查权 ,而 缺乏 必要 和有效 的监 督 ,犯 罪嫌 疑人在侦查 阶段所 享 有 的权 利极 为有 限 , 这样 一种 权利 在
( )侦查过程 中违法行为的存在 和缺乏制裁 二 目 , 前 在我 国侦查 程序 的运 行 中 ,侦 查 机关 滥 用权 利
的现象十分严重 ,刑讯逼供 、超期羁押 、非法搜查、非法 扣押成为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之所以 会出现违法侦查行 为,除了缺乏有效的司法审查机制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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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学院学报 ( 文哲学社会科学版 ) 汉
Junl o C ieg C lg (0 .Si ora f hF n o ee S c c) l
第 2 卷 7
No . 3
第 3期
V0 .7 12
论中国侦查监督程序的完善——以确立检察机关“准司法审查”机制为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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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 、起拆 、密判是刑事拆 程序 中的三佃重要俎成部分 。其 中, 侦查程序是整侗刑事拆 的基磁 j 生
瑕箭,侦查耍量的好壤直接影 譬到以後的控拆和窨判。此外 ,侦查瑕箭也是被追拆人槽益最易受到侵犯的
陪段。可以税 ,一佃园家的侦查制度直接反映了教园民主法制的我展程度。基于人槽保障的立法理念 ,中
团 19 96年修改的 《 刑事拆 法 》吸收了省事人主羲的一些合理成分 ,在庭謇喈段罐立了控辩竖方封抗的 拆 格局 ,遣是值得肯定的。但另一方 面,我们又必须看到在謇前程序中尤其是值查陪段 , 超城槽主羲 模式并未得到有效改善 , 单方的行政追诉活勤仍是造一陪段的主要特色。遣獯模式舆庭窑陪段所碓立的 茔抗制是格格不入的,甚至可 以巍是相互矛盾的。在遣一模式的主尊下 ,司法寅践中刑讯逼供 、超期羁押 寸
( )中回榆 察横 鞠值 查 盛督 中存 在 的 同题 二
横网的侦查监督碱能 ,合理调整债 网系是解决凿前各獯 同题 的一保重要途径 。
一
、
中圄榆察楼网侦查监 督之现状 考察
( ) 一 中回榆察掇 阴侦查盛督的内容 按照我国 《 刑事拆 法》的规定 ,榆察楼阴封债查活勤的盛督大致包括 以下栽佃方面 :
1 .立案盛督 。即人 民榆察 院勰禺公安楼 阴封臆省立案而不立案侦查 的 ,或者被害人勰餍公安楼网封
= 知公安楼 网。另外 ,封于被拘留的封象 ,虑凿立即释放。封于需要继绠侦查且符合取保候窨、监祝居住 i £
僚件的, 依法燮更强制措施。此外 , 封公安横 网自行决定的拘傅 、 取保候謇 、 骼祝居住 、 拘留等强制措施 , 人民榆察院有槽封其决定是否符合 《 刑事 法 》规定的保件造行监督 。 3 .封侦查程序 中连法行焉的监督。《 人民榆察院刑事 规则 》第 30保规定 ,“ 8 人民榆察院依法封
我国侦查程序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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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侦 查程序; 异化 ; 后果; 改革
侦 查 程 序 , 侦 查 机 关 在 办 理 刑 事 案 件 过 程 中 , 法 进 行 性 基 础 。如“ 培 武 案 ‘ 涌 案 ” 所 反 映 的 刑 讯 逼 供 问 题 , 指 依 杜 刘 中 社 专 门调 查 工作 和 相 关 强 制 性 措 施所 必 须 遵 守 的法 定 程 序 。从 诉 会 公 众 至 今 仍 记 忆 犹 新 。刑 讯 逼 供 的禁 而 不绝 , 了侦 查 程 序 除 非 讼 意 义上 来 说 , 个 案 件 只有 进 入 侦 查 程 序 , 算 刑 事 诉 讼 活 中一 系列 以人 权 保 障 为导 向 的制 度如 律 师讯 问在 场 权 、 法 证 一 才 动 的真 正 开 始 。在 我 国 , 公检 法 三 机 关奉 行“ 工 负 责 、 相 配 据排 除规则等缺失外, 分 互 与侦查权的擅断和 恣意密切相关 。 合、 互相 制 约 ” 的组 织 活 动 原 则 。
我国刑事侦查程序中司法审查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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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 分类 号 : 1 D9 8
我 国刑事诉讼 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从理论上来说很多,
有 不 受 任 意 逮 捕 、 查 、 押 的 权 利 以及 享 有 辩 护权 、 搜 扣 上诉 权 等 。 强制 处分 权 涉 及 被 强 制 处 分 的 一 方 的 人 身 、 产 、 宅 等权 利 。 财 住 0目前 我 国
程序中的强制行为进行 司法约束 。 在英美 等闰, 管由警 察实行无证 尽 逮捕的情况十分普遍 , 但有证逮捕 中的逮捕证以及搜查证的签发权亦
属 法 院 。。 论属 职 权 主 义 诉 讼 或 当事 人 主 义 诉 讼 的 国家 , 常对 犯 无 通 罪 嫌疑 人 和 刑 事 被 告 是 否 采 取 及 采 取 何 利t 制 性 措 施 的 决 定权 基 本 强
司法救 济手 段
关键 词
司法 审查
必要 性
刑 事侦 查程序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编 号 : 0 90 9 (0 90 —6 - 1 1 0 ・5 22 0 )4 1 1 0
告人相应的 诉讼权利 , 使侦查模式与庭审模式相协调 , 保证刑事诉讼
的前 后 程 序 更 为 健 康 地 运 行 而 不 致 出 现 “ 颈 ” 段 。 瓶 阶
加 入 了联 合 围 大会 1 6 年 1 96 2月通 过 并 已生 效 的 《 民 权 利 和政 治权 公
利 国际 公约》 该公约赋予任何受到逮捕或拘禁的人有要求法庭对该 。 逮捕或拘禁的合法性进行司法审查即对羁 押提出异议的权利 。尽管
( ) 彻 决 定 与 执 行 分 离原 则 一 贯
法 权 益 的 问 题 。 法 审 查 制 度 主 要 从 权 力 制 约 的 角度 , 保 障 侦 查 权 司 来 通 用 的 正 当 性 : 赋 予 犯 罪 嫌 疑 人 以 防 御权 , 是 从权 利 保 障 的 角 度 而 则
过程与效果:刑事案件审核机制之实证研究——以侦查程序为中心
![过程与效果:刑事案件审核机制之实证研究——以侦查程序为中心](https://img.taocdn.com/s3/m/9bd82215c281e53a5802ff97.png)
那么 ,实践 中这一制 度如何 运行 ,能否 产 生 一定 的控权 效 果 ?基 于 此 ,笔者 选 择 了 s省 w
区和 R县两个 县级公 安机关 作 为研 究样 本 ,就 两个 样 本公 安机 关 案件 审 核 制度 的实 际运 作 过程
收稿 日期 :2 1 — 1 0 01 — 0 2
社会科学
21 0 1年第 7期
唐 雪 莲 :过 程 与 效 果 :刑 事 案 件 审 核机 制 之 实 证 研究
过程与效果: 事案件审核机制之实证研究 刑
以侦 查 程 序 为 中心
唐 雪 莲
摘 要 :加 强 侦 查 权 力 的控 制 是 当 下 学 术 界 讨 论 的 热 点 问 题 ,但 既 有 研 究 对 实务 关 注 不 够 。 案 件 审 核 制 度 是 公 安 机 关 内部 对 侦 查 权 力 进 行 控 制 的 重 要 制 度 。 该 制 度 在 控 制
作者 简 介 :唐 雪莲 ,四 川大学 法学院诉讼 法博 士研 究生 ,四川 省公安厅 宣传 处干部
( 川 成都 四 60 6 1 0 4)
问题 的提 出
早 在 19 9 4年 ,公安 部 即提 出在公 安机 关 内部实行 案件 审核制 度 ,具 体规定 ,在办理 案件 中, 拟采取 涉及 当事人权 利 、义务的执 法行 为前 ,由专业 审核 部门法 制部 门对其合 法性 、适 当性进 行
事 前审查核 实 。19 9 9年 ,公 安部 又颁布 了 《 公安机关 内部执 法监 督工 作规定 》 ,以部 门规 章形 式
正式确立 案件 审核制度 ,将其 作 为保 障 民警 依法 正 确 履 行 职 责 ,防 止 、纠正 违 法 或 不 当执 法 行 为 ,保护公 民合 法权益 的重要 内部监 督制 度 。该 制度 同样 适 用于公 安 机关 侦 办刑事 案 件 。对 于 这 一 内部 权力控 制机制 ,当下 学界 缺乏 足够研 究 ,很 少或基 本没 有立足 于案件 审核制度 细微 的 日 常运 作来进 行研究 考察 ,对其 效果亦 多持 否定 和质疑 态度 ,认 为 内部 控制模 式 不能发 挥 作用或
侦查行为司法审查制度的改革理路探讨——以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护为视角
![侦查行为司法审查制度的改革理路探讨——以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护为视角](https://img.taocdn.com/s3/m/04268b03bb68a98271fefae1.png)
督本质上是一种 同体监督 机制 。由于缺乏 有效 的外部制 约 , 公 安 随 意拘 留 、 法 搜 查 、 押 等 违 法 侦 查 行 为 得 以 普 遍 存 在 。 非 扣
中 , 于犯罪嫌 疑人的法律 观念淡 薄 , 惧 怕心理 等诸多原 因 , 由 或
法 》 定 , 查 权 只能 由依 法 具 有 侦 查权 的 机 关 即 法 定 侦 查 机 关 规 侦 行 使 ; 法 不具 有 侦 查 权 的 其 他 任 何 机 关 、 体 和 个 人 都 被 禁 止 依 团 行 使 侦 查 权 。而 且 “ 有 通 过 犯 罪 侦 查 , 能 查 明 案 情 , 获 犯 只 才 查 罪 分 子 , 其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 为人 民法 院 的 审判 提 供 充 分 的 材 对 并 料 租根 据 ” 。从 某 种 层 面 上 讲 , 正 决 定 犯 罪 嫌 疑 人 、 告 人 命 真 被 运 的程 序 不 是 审 判 , 而是 侦 查 。 由 此 , 查 机 关 便 享有 了进 行 专 侦 门 的调 查 工 作 和 针 对 犯 罪 嫌 疑 人 实 行 强 制 措 施 的权 力 , 搜 查 、 如 拘传 、 留 、 拘 逮捕 、 押 等 一 系列 的 处分 权 。然 而 , 刑 事 司 法 实 扣 从 践 中 的实 际 运作 效 果 来 看 , 存 在 许 多 不 足 和 缺 憾 。 无 论 是 之 却 : 沸 沸 扬 扬 的 “ 志 刚 案 件 ” 或 是 时 下 网 络 热 词 “ 猫 猫 ” 侦 甫 孙 , 躲 , 查 机 关 随 意 施 暴 , 期 羁 押 , 至 还 有 嫌 疑 人 惨 死 在 审讯 室 里 或 超 甚 者 被 讯 刑 后 跳 楼 自杀 的 情 况 却 是 屡 禁 不 止 , 就 不 能 不 让 人 去 这 反 思 我 国 的侦 查 程 序 制 度 是 否 存 在 着 缺 陷 ? 笔 者 试 图从 保 障 犯
浅析我国的刑事侦查程序
![浅析我国的刑事侦查程序](https://img.taocdn.com/s3/m/6a1338fa33d4b14e852468c1.png)
浅析我国的刑事侦查程序作者:俞琦来源:《群文天地》2012年第20期在刑事诉讼中刑事侦查至关重要,它对于遏制刑事犯罪、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都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所以完善我国的形式侦查程序是司法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我国的刑事侦查程序现状我国的刑事侦查程序极大地体现了现在行政与司法的关系——“行政为大”的观念。
在刑事侦查上,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主导;在侦查的监督上,检察院虽然中立,但在主导刑事侦查时只能自己监督自己,在监督公安机关时也处于被动状态;在侦查与被侦查双方,侦查的权利很大,相比之下,辩方的权利很少,公民的救济途径也过少,双方的权利对比失衡。
(一)侦查活动行政化我国实行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分别独立行使侦查权的制度。
检察机关负责侦查的案件包括贪污贿赂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犯罪案件,其他的绝大多数案件都由公安机关单独实施。
公安机关属于行政机构,而在我国行政机关总是占着重要地位,所以公安机关在进行刑事侦查时很“放得开手脚”,他们的很多执法手段都游离在法律的边缘,这些都被大众所知道,但从未被约束。
比如诱惑侦查、强制取样等。
(二)刑事侦察活动缺乏监督中国的刑事侦察活动是在中立司法机关完全不参与的情况下进行的,侦察机构享有相当大的权利和自由,所采取的几乎所有强制措施全部都是由侦察机构独立决定的。
而且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都担负着追诉刑事犯罪的职责,彼此之间都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检察机关往往在监督公安机关时“心太软”,从而使对公安机关的监督和制约都流于形式。
所以现在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违法现象频发。
(三)侦查权力过大,双方权利义务不均在刑事诉讼中,侦察机构权力大到一定程度就会难以制约。
侦查权在剥夺了人们应有且应当保证的权利之后,公民没有切实有效地途径来得以解决,那么就会导致侦察机构的自己权力过分膨胀。
我国推进刑事侦查程序法治化必要性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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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20 0 ) 100
治 需 要侦 查 , 法治 推 动 侦 查 , 查体 现法 治 并 为 法 治 服 务 。 因 侦 此 . 事 侦 查 程序 作 为 刑 事 诉 讼 程 序 的重 要组 成部 分 , 法 治 刑 其 化 是 法治 国家 的 内在 要 求 。 侦 查程 序法 治 化 的价 值 意 义体 现
我 国推 进 刑 事 侦 查 程 序 法 治 化 必 要 性 探 析
王 云
( 京 师 范 大 学 ; 苏警 官 学 院 , 苏 南京 南 江 江 “ 然按 照 大 陆 法 系 国 家 的直 接 言 词 原 则 , 虽 以及 英 美 法 系 国家 的传 闻证 据 规 则 ,法 庭 审 判 必 须 以 当 庭 出示 和 审查 核 实 的证 据 为依 据 。 是 没 有 侦 查 , 无 从 决 定 是 否 应 予起 诉 和 审 但 就 判 ; 有 侦 查 , 审 中 控辩 双方 的询 问 和 质证 就 没 有证 据作 支 没 庭 撑 ,因而 侦 查 程 序 中 收 集 的证 据 是 整 个 刑 事 诉 讼 程 序 运行 的 事 实 基 础 ” t 如 果 单 从 国家 追 究 犯 罪 的效 果 这 个 角 度 来 观 。[“ ] 察 中 国 的刑 事 程 序 , 查毫 无疑 问 是 整 个程 序 的 核 心 。 侦 在一 定 意 义 上 . 可 以说 . 正 决定 中 国犯 罪 嫌 疑 人 命 运 的 程 序不 是 也 真 审 判 而 是 侦查 ” _可见 , 为 刑 事 诉 讼 程 序 第 一 道 工 序 的 侦 。2 ] 作 查 程 序在 刑 事 诉 讼 中 具 有 至关 重 要 的地 位 。侦 查 程 序 法 治化 是 实 现刑 事 侦 查 价 值 的需 要 , 于 侦 查权 力 制 约 的实 现 , 及 对 以 程 序 正 义 的实 现 有 着 重要 的意 义 。 而 , 国 现行 刑 事 侦 查 制 然 我 度 所 存在 的缺 陷 和 弊 端 在 实践 过 程 中 日益 暴 露 出 来 ,侦 查 手 段 使 用 不 够规 范 、 讯 逼 供 现 象 屡 禁 不 止 、 罪 嫌 疑 人 及 其 他 刑 犯 诉 讼 参 与 人 的权 利 屡 屡 被 侵 犯 等 问 题 在 侦 查 程 序 中 层 出 不 穷 。 不 仅 限制 了刑 事 诉讼 制 度 的 发 展 和 完善 , 这 而且 使 人 们 对 诉 讼 公 正 和 司法 权 威 产 生 了 怀 疑 ,更 阻 碍 了侦 查 程 序 法 治 化
对我国刑事侦查制度的反思——以两大法系侦查模式的比较为视角
![对我国刑事侦查制度的反思——以两大法系侦查模式的比较为视角](https://img.taocdn.com/s3/m/de3237250066f5335a8121f0.png)
大陆法系国家实行的是纠问式侦查模式 。这 种模式一般将侦查作 为审判程序 的奠基性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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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9
维普资讯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20 年第 4 06 期
审判活动能否顺利进行 , 大程度上取决于侦 在很 查活动的成效。因而 , 侦查程 序主要是侦查机关 为调查犯罪嫌疑人 而设置 的程序 , 其重心在于确 保侦查机关高效及时地查清案件事实 , 惩罚犯罪 。 为了实现这一 目标 , 侦查被设计为 国家侦查机关 针对犯罪嫌疑人的追诉活动 , 无论是 司法警察 、 检 察官 , 还是负有侦查责任 的预审法官 , 都要客观地 收集有利和不利 于犯罪嫌疑人 的证据 , 明犯罪 查 事实, 保证有罪者受到公 正的追 究, 防止无罪者 受 到不适当的牵连 , 并可 以为此依职权 主动实施某 诉讼行为, 注重公正的诉讼结果并将侦查程序 设计成实现这一理想结果 的工具。因此 , 侦查 机
刑事法研 究 ・
对 我 国 刑 事 侦 查 制 度 的 反 思
— —
以两大 法 系侦 查 模 式 的 比较 为 视 角
沈 萍
摘 要 : 侦查 是 实现刑 事 诉讼 的 目的 、 办理 刑 事案件 最基 础 的 工作 和 重要 的诉 讼 手段 。在 各
国的刑 事诉讼 中 , 查都 属 于诉讼 程序 的启 动 阶段 , 随后 的起 诉 、 判 有 实质 性 影 响 , 侦 对 审 因而各 国 都试 图构造 出合 理 的侦 查模 式 。 由于 两大法 系刑 事诉讼 制 度 的差 异 , 成 了大陆 法 系职权 主 义 下 形 的纠 问式侦 查模 式和 英 美 法 系当事人 主 义下 的对抗 式侦 查模 式 。 这 两种 侦 查模 式 各有 利 弊 。 对我
论侦查程序中司法审查机制的构建——以强制侦查行为为视角
![论侦查程序中司法审查机制的构建——以强制侦查行为为视角](https://img.taocdn.com/s3/m/da2ab7f404a1b0717fd5ddd4.png)
sa d r ieiv siain p we st ep o lm h tp o l a erg r igt . Dep nn o sr cin o u i a s se icu ig tn adz n et t o ri h r be t a e pe r e a dn o g o e e ig cn tu t fjdc l y tm n ldn o i
T eC0 sr cin o h e h n s o u iilRe iw h n tu t ft eM c a im fJ d ca ve 0
i he Crm i lI e tg to o e r n t i na nv s i a i n Pr c du e
Ab t a t For e i e tga ig e v o s n i p t nt owe ea e t t ot c i opl s b sc i s, h sr c : c d nv si tn b ha i r i a m ora p r r lt d o he pr e ton ofpe e’ a i rght ow o t
刑 事侦 查 作 为 国家 公 权 力 和 诉 讼 环 节 的 一 部 分, 最直 接地 体 现 了 国家权 力 与公 民个人 权利 的冲
最 初是 由 日本 学 者 依 据 侦 查行 为是 否 采 用 强 制 手 段 、 否对 当事人 的重 要 生活 权益 造 成 侵 害 为标 准 是 所作 的 一种分 类 。所 谓强 制性侦 查行 为就 是指 采用 强 制手 段 , 当事 人 的重 要生 活权 益 造 成 侵 害 的侦 对 查行 为 。 意 侦 查行 为 则是 以受 侦 查 人 同 意 或 承 L任 】 诺 为前 提方 可进 行 的侦查行 为 。 目前 , 于如何 判 断 对 项 侦 查行 为是 不是 强制 侦查行 为 在 日本 司 法理论
张辉张高平案的法理分析--以侦查程序为视角 - 副本 - 副本 - 副本 (2)
![张辉张高平案的法理分析--以侦查程序为视角 - 副本 - 副本 - 副本 (2)](https://img.taocdn.com/s3/m/760d3799680203d8ce2f24ff.png)
《张辉张高平案的法理分析—以侦查程序为视角》
是 案例分析 论文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参考标准
法律硕士理论性研究论文 评阅参考标准
一、论文的选题意义
法律硕士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 应用性专题研究论文评阅参考标准
一、论题是否具有现实意义与司法实践价 值
二、对文献资料掌握的程度
二、所选案例及调研数据是否紧扣论题
是否同意该硕士生参加论文答辩
是否同意该硕士生参加论文答辩
论文独创性声明
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和取得的研究成果,除 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处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 也不包含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 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In the face of the person, we need to reflect on, the paper on the basis of a detailed description of the cas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egal theory analysis, the point is a key link in the process as a case of the investigation procedure, and in view of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urrent investigation and their supervision program, put forward their own ideas.This paper is divided into five parts:
侦查程序中构建司法审查机制的障碍性因素分析
![侦查程序中构建司法审查机制的障碍性因素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250c7c65b84ae45c3b358c23.png)
o l U dr u ut ’s rs t li l yt n el ss m,te r n n e i ar rat ed vI n o— fa w. ne r onr e e ie s m adt 酬 yt o c y p n p ta s e a h e e hr a m yrdt bre co nesooe et cn e e , 'y i f r t o
Th a re a t r a ay i fc n tu tng e b r ir f co n lsso o sr c i
te ui a ea n t nmeh ns i e e co rcd r h dc l xmi i c ai nt t t npoeu e j i ao m h d e i
Ke od :jd i ei s n ̄ta v rcd r;poeuesut e yw rs ui a r e ;iv i tepoeu cl vw gi e r d r rcu c t r
以限制国家 权力和保障公民 权利为出发点的司法审 但是, 在我国 人民代表大会制这一 “ 议行合一”的 政治 查制度,在两方法治国家已得到普遍确立。近年来 ,我 体制下, 该比 照并不科学也无实质意义。因此, 笔者认 在我国 现阶 段在侦查程序中构建司法审查机制, 主 国学术界继讨 论宪政意义上的司法审查制度之后, 关于 为, 几个 方面的障碍性因素需要克服: 以法治为 在侦查程序中建立司法审查制度的相关概念、 内涵和价 要存在如下 和 之理念尚 需培养、司 法中立制度还需要 值、 要性等问 必 题已有诸多论述, 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 基础的 “ 谐” 检察职能定位急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关注与肯定。 但问 题往往在于, 方向和目 “ 标是不难确立 在实践中落实、 规则还远未确立、 侦查程序诉讼化改造动 的, 如何在实 现这些方向和目 标的过程中, 克服一系列 非法证据排除 提高 等。 的体制和观念方面的障碍, 却是极为艰臣的课题。…基 ” 力仍要着力 于此, 应认清建构新制度尚 我们 在哪些障碍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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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 , 虽然 在刑 事诉讼 中检察机 关也 是作 为控 方参 加诉讼 的 , 它对 公安 机关 行使 着监 督 的职能 , 是 , 但 本 质上 与公 安机 关具 有统一 性 , 这种 监督 在性 质上 是一 种 同体 监 督 。可 以说 , 种监 督所 达到 的效 果与 法 院 这
( ) 立 司法 审 查 机 制 的 必 要 性 三 建
首先 , 查程 序 中 , 侦 侦查 机关 所履 行 的主要 职 能便是 收集犯 罪 证据 、 明案件 真相 和揭 发犯 罪嫌 疑人 . 查
与犯罪 嫌疑 人构 成 了相互对 立 的 当事 人 , 在行 使侦查 权 时除一 些 必须 由检察 院或 法 院批准 、 决定 才 能执行 之
民权 利 的充分 保 障 , 成一 种分 权 制衡 的权 力架 构 。该制 度在 许 多法治 国家确立 并实 施 , 形 在保 障公 民权利 和 基本 自由等方 面做 出了突 出 的贡献 。我 国的司法 审查 机 制作 为 一 项原 则 贯 穿在 刑 事诉 讼 中 , 由于 我 国侦 查
程 序 中的侦查 权具 有行 政性 和 司法 性双 重性 质 , 而且 还与公 民权利 在具 体 的诉 讼 过程 中发 生很 多方 面 冲突 , 影 响 着诉 讼程 序 的公正 性 和合 法性 。所 以 , 通过 司法 审查 这一 制度 来实 现对 侦查 权力 的制 约 , 高 司法权 的 提
度上阻 碍 了权力 的滥用 , 且树 立 了司法 权在 侦查 程 序 中 的威 信 , 论 对 于 公 民权 利 的保 障还 是对 侦查 权 而 无
的制约 都发 挥着 重要 的作用 。
2 人权 保 障与权 利救 济 。司法 审查机 制 的真正 价值 在 于追 求 有 限 的国家 权 力 , 而最 大 限 度 的维 护 和 . 进 保 障公 民 的基本权 利 和 自由 , 公 民的合 法权 益遭 到侵 害时进 行权 利救 济 。刑事 侦查 权作 为 国家权 力 , 身 在 本
最 终 的救 济 机制 , 为各 种各 样 的国家 权力施 加 一种特 殊 的审查 和控 制机 制” _ 当然 , 侦查 程序 中建 立 法 。 3 在 审查机 制也 是 司法权 的作 用范 围之一 , 查程 序 的法治 化侧 重于 宪法 和法 律对 于侦查 权 的限制 和约 束 , 侦 与个 人 的基 本权 利有 密切 的联 系 , 违反 就 可能直 接侵犯 有 关个 人 的法 定 权利 , 害 关 系人 可 以要求 法 院 审 查 , 如 利 给予必 要 的救济 。在 法律 价值 层面上 , 司法审 查机 制与 侦查程 序 法治化 的基 本理 念是 一致 的相 似性 , 者产 两
法 审 查 机 制 则 是 实 现 我 国 侦 查 程 序 的 中 立 性 、 等性 、 学 性 等 法 治 理 念 的 一 个 重 要 途 径 。本 文 主 要 通 过 对 司 法 审 查 机 制 的 平 科 分 析 和 研 究 , 借 鉴 和 利 用 国外 侦 查 程 序 中 的 司 法 审 查 机 制 和 我 国相 关 法 律 规 定 的基 础 之 上 , 结 出在 侦 查 程 序 中 引 入 司法 在 总 审 查 机 制 的 主 要 途 径 , 提 出 了几 个 急 需 解 决 的重 要 问 题 , 并 以期 实 现我 国 侦 查 程 序 的 法 治 化 。
生 了共 鸣 。 1 分权 与制衡 。司法 审查 机制 的主要 目的是 防止权 力 的张 力 过大 而被 滥 用 , 实 际 上是 以法 院作 为 一 . 它 个 中立 方 , 挥控 制 和约束 立法 权和 行政权 的作用 , 发 这是 通 过权 力 的 制衡 来行 使 的 。重 点 在 于 , 安机 火 公
行为 实施 司法审 查 ( 即建立 司法 审查 机 制) 以 司法权 保 障公 民权利 和制 约 国家权 力 , 进 侦查程 序 法治化 的 , 促
实现 。
一
、
我 国侦 查 程 序 中建 立 司法 审查 机 制 的 必要 性
司法 审查 机 制作 为现 代 国家法 治化 的标 准之 一 , 的主要 价 值 在 于追 求 对政 府 权 力 的有 效 限 制 和对 公 它
3 程序 正义 。现代 法治 社会 在追 求正 义这 一法 律价 值 的 同时 , . 不仅 注 重 实体 正 义 , 有 程序 j的 止 义 。 还
程 序正 义 当然是 侦查 程序法 治 化所追 求 的 目标 之一 , 失 了正 义 的侦 查程 序 根本 没 有 在刑 事 诉 讼巾存 活 的 缺
在我 国诉 讼程 序 的法治 化构 建 中 , 学者 提 出 了完 善程 序 性裁判 的建议 , 有 就是 司法 审查 机制 的体 现 。按 照 这种 设想 , 案件 进 入一 审之 前 , 方应 当就排 除某 一非 法证 据 问题 提 出 申请 , 在 辩 审判 前 , 法官会 专 门对此 进 行 程序 性裁 判 , 在法 庭 审理 阶段 , 如果 控辩 双 方对 某项 证 据 的证 明力 有 争 议 , 方 就 可 以启 动 刑 讯 逼供 的程 辩
带 有一 定强 制性 , 因而在其 行使 中很 容易 对处 于弱 势 的犯罪嫌 疑人 的权 利造 成侵 害 , 旦发 生 权利滥 川 则会 一
侵 害其 基本权 利 和 自由。因而 , 侦查程 序 中需 要一 种 权 力来 和 侦 查权 进 行 抗 衡 , 司法 权 的运用 叮 以 一 定
程 度上 限制 其权 力 的扩张 和滥用 , 司法审 查机 制就 具有 这样 的效 能 。
1 9 1
序性 申请 , 这时 , 将会 暂 时中止 实体性 裁 判 活 动 , 时 法 官应 该 举 行 专 门 的 司法 听证 会 对 该 申请 做 } 裁 定 。 同 } I
另外法 官可 采取 主动 行动 , 要求 控方 提供 充分 的证 据说 明证 据 的证 明力 , 就是 说控 方要 承担 被告人 的供述 也 笔录是 否 可采 的证 明责任 。如 果对裁 定 有异议 , 以申请 上级 法 院 重新 审查 获 得 救 济 。这 种 司法 裁 定 的采 可
检 察机 关对 控诉 工作 的合法 性 的实 现 , 果法 官没有 权 力来进 行 审查判 断 , 如 那么 侦查 阶段 的合 法性就 会 陷入 迷宫 , 即使 到 了审判 阶段 例 如 , 犯 罪嫌疑 人 的人 对
身、 财产 等权 利采 取 的搜查 、 押等强 制处 分 , 当 由法 院来做 出决 定 。司法 审查 机制 的建 立 , 仅在 一 定 程 扣 应 不 一
侦 查 程 序 法 治 化 研 究
一
以建 立 司法 审查 机 制 为视 角
魏克强 , 王 华 , 志伟 李
( 肃政 法 学院 公 安 分 院 , 肃 兰 州 70 7 ) 甘 甘 3 0 0
摘 要 : 年 来 , 我 国建 设 现 代 法 治 社 会 的 要 求 下 , 查 程 序 法 治 化 已 成 为 完 善 公 安 侦 查 行 为 的 重 要 任 务 之 一 , 立 司 近 在 侦 建
总 第 1 8期 1 21 O 1年 9月
甘 肃 政 法 学 院 学 报
‘
Ge r lNo.1 8 ne a 1
Se p., 011 2
J u n lo n u I s i t fP lt a ce c n a o r a fGa s n tt e o o i c l in e a d L w u i S
地 位 是侦 查程 序法 治化 的重要途 径 。 ( ) 一 司法 审查 机制 的缘起
“ 司法 审查 ” 词最 早产 生 于美 国 , 原 意是指 最 高法 院 的 违宪 审查 权 , 现 了司法 权 对 立法 权 、 政 权 一 其 体 行
的制 约 。】 _ 司法 审查 制 度是 在美 国普 通法 的法 律至 上学 说 基础 上 发 展成 的 由司法 权 对 立法 权 和 行 政权 进 行 ]
用 , 大程 度上 帮助确 立 了侦查 行为 合法 性 司法审查 的机制 , 很 同时 也在 极大 程度 的证 明 了法 院 在刑 事诉 讼程
序 中的权威 。 3 [ z ( 司法审查 机 制与 侦查 程序法 治化 所蕴 含 的价值 理念 基本 一致 二) 司法权 作 为公 民权利 的最 后保 障和 正义 的最终 实现 。它存在 的基 础在 于 :为各 种各样 的权利 提供 一种 “
控 制 的分权 制 衡 的一项 制度 。虽 然 这一 制度 是为 防止 立 法机 关 制定 违 反 宪法 法 律 的一 种 违 宪 审查 制 度 , 但
是 随 着法 治 国家 的建立 , 权保 护 的不 断加 强 , 人 司法 审查 制度 越 来越 受 重 视 , 已成 为 包 括 我 国在 内的许 多 国 家 法律 制度 中维护 司法 公正 、 障人 权 的重要 武器 之 一 , 保 因此这 一制 度 的运用 对 于侦查 程序 的法 治化 可 以说 是 一个 很好 的路径 。
外 , 于地 位与职 能 的悬殊 绝大 多数 都是 由公 安机关 自行 决定 , 样就 违 反 了程 序 正 义 巾的 “ 何人 不 得 做 基 这 任 自己案 件 的法官 ” 的要 求 , 这也 有悖 于公 正裁判 的司法 准 则 。因而 , 必须 有 一 个 中立 的第 一 者来 担 当这 一重 任 , 侦查 机关 的相关 措施 , 但要通 过 法院来 审查 批准 , 对 不 而且 侦 查行 为的过 程也 需 要法 院的监 督 卡 审 , l J 这 才是 司法 审查机 制得 到确立 的真正 的理论 基础 。 l _ 4
收 稿 日期 : 0 1 6 8 2 1 —0 —2
作 者 简 介 : 克 强 (9 3 ) 男 , 魏 1 6 一 , 甘肃 会 宁 人 , 甘肃 政 法 学 院 教 授 , 主要 研 究 方 向 为 侦 查 学 、 刑事 科 学 技 术 。 基 金项 目 : 文 系 甘 肃 省 教 育 厅 研 究 生 导 师 科 研 项 目( 目编 号 :0 7 1 的 系 列性 研 究 成 果 。 本 项 1 0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