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办理无行贿犯罪证明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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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
北京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并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查询方法如下:
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材料
(一)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向检察机关提供如下材料: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
申请函中写明:
(1)申请查询的具体事由;
(2)被查询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
申请函样式请参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模板)※2、单位介绍信
介绍信中写明:
(1)申请查询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2)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3)前来办理的具体事项。
※3、查询事由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查询事由证明文件是指能够证明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
询事由依据的相关文件,如: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谈判材料等相关文书。
※4、被查询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如被查询单位持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5、被查询人的身份证件
(1)被查询人是大陆居民的,需提供被查询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被查询人是港澳台人员的,需提供被查询人的当地身份证件;
(3)被查询人是外籍人员的,需提供被查询人的护照。
※6、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印章。
※(二)被查询单位或个人存在名称或姓名变更情况的,应对其曾用名及现用名都进行查询。
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方式
1、申请人直接到检察机关预约查询
2、通过电话预约或发送申请书到邮箱后预约查询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话:59717919;
互联网邮箱445967262@;
(周一至周五均可邮件预约,预约后请注意关注电话或邮箱回复信息)
三、现场接待收、取材料时间:
周一、周四上午10:00-11:30
四、《告知函》交付
1、检察机关自受理查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查询结果。
2、申请人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到检察机关办理查询。查询时需提交申请查询的全部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检察机关即时交付《告知函》。
3、申请人未按时取走《告知函》的,检察机关自受理查询申请之日起,将《告知函》保存15个工作日,逾期予以销毁。申请人如两次未按时取走《告知函》,检察机关将不再为其提供电话、网络预约查询服务。
五、北京市各级人民检察院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均为免费服务。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紫芳路18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反贪局办公室,邮编100078。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成立于年月日,因参加年月日事宜,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具体内容如下:
被查询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招标方名称:
查询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被查询人姓名:
身份证号:
申请人:
年月日
经办人信息:姓名:
身份证号:
单位电话:
手机号码:
填写要求:
1、申请函抬头应填写受理查询的检察院全称。
2、申请事宜应写明查询的具体事由依据。如: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编号等具体信息。
3、申请查询的具体内容中,被查询单位需填写被查询单位的全称、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被查询个人需填写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如需查询多家单位和个人的,请依次列出。
4、申请人填写申请单位全称或申请个人姓名,需加盖印章。
5、经办人信息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办公电话、个人手机号码等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