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办理无行贿犯罪证明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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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行贿犯罪证明

无行贿犯罪证明

无行贿犯罪证明申请查询事项委托书本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代理人,负责办理事项。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某某某公司年月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某某某某人民检察院:我公司对(招标单位)招标的(项目名称)进行投标,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出具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

需向贵院申请查询某某某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五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某某某公司年月日注: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查询人身份证投标用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需要准备材料: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2、公司介绍信3、招标公告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项目经理资格证6、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承办人的复印件(注意: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我单位广西翰林工程招投标造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由于将参2022~2022年度梧州市财政投资评审服务采购工程的投标,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广西翰林工程招投标造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某某某、项目经理某某某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某某某公司日期篇1:无行贿犯罪查询申请书及介绍信申请书致:人民检察院兹因我单位参加(招标人)的(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活动,需提供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特向贵院申请查询办理,望予以办理。

此致敬礼请予以接洽。

)申请人单位:(并盖章)年月日篇2:无行贿记录证明查询(到检察院的介绍信)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材料如下: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后附参考样式)3查询申请(后附参考样式)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5招标公告或其它招标文件6最好带上公章多谢办理!!!介绍信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兹介绍王军辉同志,前往贵处办理我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事宜,请接洽。

此致敬礼北京绿松艺术有限公司2022-5-2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致: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我公司将对张家口市桥东区政府采购中心(收文单位)公开招标的桥东区清水河东岸坝体景观绿化浮雕项目进行投标。

吴振汉刑事判决书

吴振汉刑事判决书

吴振汉刑事判决书(2 0 0 6)二中刑初字第8 5 8号(2010-02-20 00:54:30)分类:判决书标签:法律湖南省高院证言拍卖业务吴振汉杂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 0 0 6)二中刑初字第8 5 8号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被告人吴振汉,男,63岁(1942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湖南省安乡县,大学文化,原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住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2号4栋5 0 4号;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05年1月7日被羁押,同年1月21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公安部秦城监狱。

辩护人贺小电,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律师。

辩护人陈建宏,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京检二分公诉二刑诉[2005]8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振汉犯受贿罪,于2006年5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决定立案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派副检察长李连嘉、检察员孙振宇、代理检察员高景惠、徐航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吴振汉及其辩护人贺小电、陈建宏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被告入吴振汉于1 9 9 8年1月至2 0 0 3年10月,利用其担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南省高院)院长、党组书记的职务便利,在有关诉讼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法院干部职务晋升、湖南省高院机关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李芝、其子吴剑雄先后三十三次收受了他人给予的人民币8 8 6万元和价值人民币1.38万元的“欧米茄“男士手表一块,其中:十次收受鄢彩宏给予的人民币581万元;六次收受谭昊涯给予的人民币117万元;四次收受李小平给予的人民币50万元及价值人民币1.38万元的“欧米茄”男士手表一块;三次收受刘启东给予的人民币50万元;收受李民给予的人民币20万元;两次收受彭文斌给予的人民币18万元;两次收受傅强给予的人民币15万元;三次收受唐吉凯给予的人民币15万元;收受骆汉军给予的人民币 1O万元;收受程恒知给予的人民币l0万元。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官杜邈经济犯罪领域的学者型检察官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官杜邈经济犯罪领域的学者型检察官

包括大量账目,合同,股权交易、财务往来凭证等。

如何把这些错综复杂的经济关系理清楚?杜邈介绍,他和办案团队经常用到的一个方法就是“诉讼可视化”。

他们在分析案件时,往往把人物、公司、经济往来和股权结构都画成树状图,通过可视化方式,在汗牛充栋的案卷中,抽丝剥茧、锲而不舍寻找线索。

在法庭上也是如此,为了尽量明了地向法官展示案件情况,他们会用为第六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全国公诉标兵”。

2017年调到原金融犯罪检察部工作,对他而言是一个新的起点。

谈起部门工作有什么特点?杜邈说,以前办案,“更多的是看人,现在除了看人,还要学会看账”。

这也涉及经济犯罪案件另外一个特点——“海量”证据审查。

一个直观的比较是:以往的案件,一个小推车基本就能装下全部卷宗,而在经济犯罪特别是非法集资犯罪案件中,卷宗往往能装满一卡车,其中就司经营,因经营不善无法偿还。

如何判断原审被告人辩解的真实性?杜邈说,这也是检察官的基本技能,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辩解的情况下,可以马上进行追问:这些欠款用于哪些项目,项目系何人负责,具体和谁签订合同?原审被告人果然对一些细节问题含含糊糊,答不上来。

这个时候,虚假的“幽灵抗辩”就会露出马脚。

用证据说话,是杜邈在采访中对记者反复提及的一句话。

以非法集资犯罪案件为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之间的区别,就是非法占有目的,而大部分犯罪嫌疑人都不会承认。

因此需要建立完整的证明体系,根据犯罪嫌疑人资产状况、经营模式、钱款用途等方面综合判断,认定其主观上是否具有非判决结果会相差很大,这也是我们的压力所在”,杜邈坦言,因为一个案子,夜里睡不着是常有的事。

有时夜里突然想到案件中的一点线索,防止第二天忘了,也要赶快起床记下来。

“经济犯罪案件对检察官提出更高要求,要做到客观公正、不枉不纵,背后是专业能力的支撑。

”以追求极致的精神办案“杜邈检察官是一个非常认真、非常细致的人。

”检察官助理于慧媛用两个“非常”形容杜邈的风格。

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
搜查是重要的侦查措施,只有侦查机关才能进行,因此,只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才能提出搜查要求和 进行搜查。侦查人员发现被搜查的单位或个人交出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材料与本案无关的,应当及时退回。
相关词条
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证明
谢谢观看
1、个人申请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 2、寄养家庭成员; 3、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经济补偿,运动员突出贡献津贴; 4、因公出国体育人员,国家测绘局因公出国人员; 5、粮油公路运输安全行车奖励; 6、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代表人; 7、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贷款借款人; 8、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申请人; 9、人民陪审员; 10、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11、办理《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
2、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试办独立学院拟任院级领导班子成员(实行董事会制度的学院,董事会成员);
3、担任特种行业和除娱乐场所外的公共场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典当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个 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旧货企业法定代表人,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参与娱乐场所 的经营管理活动,担任经营印章刻制业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或者申请经营个体印章刻制业务;
无犯罪记录证明
国家公安机关开出的居民无犯罪事实的证明
01 定义
03 需要材料 05 立法观点
目录
02 一般用途 04 办理指南 06 相关词条
无犯罪记录证明是由国家公安机关开出的用于证明居民无犯罪事实的一个证明。
定义
无犯罪记录证明是由国家公安机关开出的用于证明居民无犯罪事实的一个证明。
一般用途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开设企业 从事职业
从事活动 职称资格
1、筹建期货经纪公司全体拟出资人共同指定的筹建负责人,申请开业的期货经纪公司拟聘用的其他期货从业 人员、拟聘用的其他期货业务辅助人员,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筹建负责人,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业的营业部从业 人员,拟设外资保险公司的筹建负责人,担任期货经纪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部门负 责人、合规审查部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和董事、监事;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22.03.25•【字号】京公法字〔2022〕337号•【施行日期】2022.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刑事犯罪侦查正文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公法字〔2022〕337号局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规范办理无犯罪记录查询工作,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公安局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查询申请表(单位)2. 查询申请表(中国公民)3. 查询申请表(外国人)4. 复查申请表(中国公民)5. 复查申请表(外国人)6. 无犯罪记录证明7. 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通知书8. 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9. 复查意见北京市公安局2022年3月25日北京市公安局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方便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从事相关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

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

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理不属于犯罪记录内容。

第三条犯罪记录查询坚持依法申请、客观出具、方便群众的原则。

第四条犯罪记录查询工作依据公安部犯罪人员信息查询平台及其他相关信息查询平台。

查询结果只反映查询时平台录入和存在的信息。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五条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查询,受托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等关于开展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等关于开展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等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法规类别】量刑【发文字号】京高法发[2017]52号【发布部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北京市司法局【发布日期】2017【实施日期】20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京高法发〔2017〕52号)为依法办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根据“两高三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法[2016]386号)(以下简称《办法》),结合北京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应当遵循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确保司法公正。

第二条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考虑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结合认罪认罚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从宽以及从宽幅度,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确保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坚持罪责刑相适应,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后果,准确裁量刑罚,确保刑罚的轻重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坚持证据裁判原则,按照裁判要求和标准收集、固定、审查和认定证据。

第三条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应当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加强侦查、起诉、审判环节衔接,提高办案质效。

第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自证:未有行贿犯罪记录

自证:未有行贿犯罪记录

自证:未有行贿犯罪记录
为了证明自己未曾有行贿犯罪记录,我将提供以下证据和陈述:
1. 个人声明:我郑重声明自己从未参与任何形式的行贿活动。

我坚信诚实、道德和法律的重要性,并始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无犯罪记录证明:我会提供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将
证明我没有任何行贿犯罪记录。

3. 职业记录:我拥有一份良好的职业记录,始终诚实守信地履
行职责,并未在任何职位上涉及行贿或其他违法活动。

4. 推荐信:我将提供来自过去雇主、同事或其他相关人士的推
荐信,证明我在职场上一直保持着良好的道德和职业操守。

5. 社会参与:我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并从未与任何与行贿相关
的组织或个人有过接触。

这可以通过社区服务记录、志愿者证明或
其他相关材料来证明。

6. 财务记录:我会提供我的财务记录,以证明我从未收受过任何形式的行贿款项或不正当财物。

7. 可信证人证言:我可以提供与我有过长期接触并了解我的可信证人的证言,证明我是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并未涉及任何行贿犯罪活动。

通过以上证据和陈述,我自证未有行贿犯罪记录。

我对我的道德和职业操守深感自豪,并将继续遵守法律,以诚实和诚信的态度参与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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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字以上)。

郭京毅受贿案

郭京毅受贿案

郭京毅受贿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二中刑初字第196号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被告人郭京毅。

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08年9月19日被羁押,同年11月17日被逮捕。

现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张敬明、徐飞翔,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京检二分刑诉[2009]038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京毅犯受贿罪,于2009年12月28 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派代理检察员丁子舟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郭京毅及其辩护人张敬明、徐飞翔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一、被告人郭京毅于2000年间,利用担任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条约法律司投资法律处处长的职务便利,为某公司上市审批提供帮助。

2005年3月,在该公司下属公司开发的楼盘项目中,被告人郭京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住房两套,获利人民币422,513.57元。

二、被告人郭京毅于2005年至2008年间,伙同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原司长许满刚(另案处理),利用许满刚的职务便利,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对某公司违规使用外汇问题进行检查一事上为该公司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分四次给予的钱款人民币1,600,000元、美元257,466.53元(折合人民币2,071,395.47元)、港币223,000元(折合人民币199,785.7元),共计人民币3,871,181.17元。

三、被告人郭京毅于2002年间,利用担任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的职务便利,伙同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注册指导处原处长刘伟(另案处理),为某公司设立外资公司一事提供帮助。

2003年5月,在该公司下属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项目中,被告人郭京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别墅一套,获利人民币1,234,520元。

四、被告人郭京毅于2004年至2007年间,利用担任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兼反垄断调查办公室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某公司在股权变更、反垄断审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分两次给予的人民币共计1,100,000元。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检第一、第二分院案件管辖的规定(试行)-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检第一、第二分院案件管辖的规定(试行)-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检第一、第二分院案件管辖的规定(试行)正文:----------------------------------------------------------------------------------------------------------------------------------------------------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检第一、第二分院案件管辖的规定(试行)(1999年3月20日)为保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和第二分院(以下简称市检第一分院和市检第二分院)的检察业务工作顺利开展,特将两个分院案件管辖规定如下:第一条两个分院按本市行政区域各管辖六区三县。

市检第一分院管辖地域为:西城区、宣武区、海淀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房山区、大兴县、昌平县和延庆县;市检第二分院管辖地域为:东城区、崇文区、朝阳区、丰台区、通州区、顺义区、怀柔县、平谷县和密云县。

第二条市检第一分院和市检第二分院分别受理所管辖区域内,各区、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报送的案件。

第三条北京市看守所(包括第二临时关押点)由市检第一分院派驻检察室,并依法受理有关案件。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看守所)由市检第二分院派驻检察室,并依法受理有关案件。

第四条市检第一分院、第二分院的贪污贿赂检察处、法纪检察处直接立案侦查以下案件:(一)厅局级干部犯罪案件;(二)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三)各分院认为应依法受理的案件。

第五条市检第一分院、第二分院分别对应受理市第一中级法院、第二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

其中,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支)局、市监狱管理局和市检察院反贪局移送的以及上级交办的刑事案件,可根据“犯罪地为主,居住地为辅”的原则,确定管辖:(一)由犯罪地的分院管辖;(二)一案多起犯罪的,由主要犯罪地(重罪犯罪地或大部分犯罪地)的分院管辖;(三)一案多名犯罪嫌疑人的,由主犯主要犯罪地的分院管辖;(四)职务犯罪由职务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地的分院管辖;(五)如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管辖更为适宜的,也可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分院管辖;(六)两个分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初侦查地的分院管辖。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监督案件化办理工作指引(试行)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监督案件化办理工作指引(试行)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监督案件化办理工作指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0.08.24•【字号】京检发〔2020〕124号•【施行日期】2020.08.24•【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监督案件化办理工作指引(试行)京检发〔2020〕124号第一章总体要求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9〕32号)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体系”“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的要求,以检察监督案件化办理为统领,切实抓好检察监督案件化、规范化、专业化,推动形成办事模式与办案模式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根据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条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实行监督案件化办理,应当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其他有关检察监督的规定,参考《北京市检察机关监督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北京市检察机关监督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诉讼违法情形及立案标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结合本工作指引,切实解决监督线索发现难、调查核实难、依法处理难等问题。

第三条检察机关依法行使下列检察监督职权,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

(一)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二)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三)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强制医疗机构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四)法律规定的其他监督职权。

第四条检察机关行使第三条规定的检察监督职权,可以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提出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

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将采纳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的情况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

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及其程序,依照法律有关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本工作指引。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原反渎职侵权局局长邢庆每次都是新案子,回回都是新挑战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原反渎职侵权局局长邢庆每次都是新案子,回回都是新挑战

聊天间抓住破绽,谈笑间拿到关键证据,可谓四两拨千斤,举重若轻。

“不能因为有压力阻力,就不去作为”2014年2月,邢庆正式办理退休,从紧张忙碌、大脑高速运转的日常转入悠然闲适的养老生活,邢庆突然觉得日子没劲儿,心里空荡荡的,这才回味过来,自己有多喜欢这份工作。

他将身子往椅子上一靠,在脑海“雷厉风行”“丢一个眼神就能把嫌疑人镇住”。

但如果有人提起他当年的辉煌,邢庆总是面露笑容,摆摆手:“嘿,那是工作,分内事。

”检察官邢庆就如武侠小说中的高手,宝剑不露锋,潇洒地行走在江湖上,凭的是不见出招却招招制胜。

听邢庆叙述过往经手的案子,那办案过程中对峙的细节,交手的瞬间,引人入胜。

邢庆这位高手与人过招,根本不用大战三百回合,常常就是发起建立发挥职能优势、共同打击和预防泄密犯罪的平台,有效缓解反渎案件线索“发现难”问题;推出“研讨式办案”模式和反渎专职公诉人制度,大大提升办案效率、效果和执法公信力。

多年来,除了个人取得的成绩,在邢庆领导下,市检二分院反渎职侵权局在北京市检察机关业务对口考评中始终名列前茅,新罪名、新领域、并案侦查等办案新模式探索,均起到引领作用,先后被评为“北京市十佳反渎局”“全国十佳反渎局”、全国检察机关“百优双十佳”优秀反渎局,荣立集体一等功。

邢庆感慨,“如果眼里一颗沙子也不揉,就没法去了解那些渎职犯罪里面的操作手法,也没法找到完整的证据链条。

”就像电视剧里的办案人员,就得和社会上三教九流的人交往,得了解他们的行道,“可是如果心里没有国家和法治,禁不住诱惑,没有道德底线,也别干我们这一行”。

除了与各色人等打交道,时刻保持操守,而且在遇到情与法发生矛盾时,检察官们的心智承受能力,也必须强于一般人。

有人说,邢庆办案过程中“敌人越来越多,朋友越来越少”。

他有时会反驳,“我们办理每一起案件都要进行普法宣传、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群众从中受益良多,增进我们和群众之间情感,越来越多的群众成为我们好朋友”,“惩办恶人是执法人的天职”!“选择的时候难吗?也难!我也不希望朋友反目,都难受。

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介绍信

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介绍信

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介绍信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介绍信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介绍信篇一:无行贿犯罪查询申请书及介绍信申请书致: 人民检察院兹因我单位参加(招标人)的 (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活动,需提供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特向贵院申请查询办理,望予以办理。

此致敬礼申请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介绍信人民检察院: 兹有我单位同志,前往你处联系办理申请查询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同志(身份证号:)和项目经理:同志(身份证号: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事宜。

请予以接洽。

) 申请人单位:(并盖章) 年月日篇二: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用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需要准备材料: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2、公司介绍信3、招标公告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项目经理资格证6、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承办人的复印件 (注意: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广西翰林工程招投标造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由于将参201X,201X年度梧州市财政投资评审服务采购工程的投标,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广西翰林工程招投标造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项目经理XXX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XXX公司日期篇三:无行贿记录证明查询(到检察院的介绍信) 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材料如下: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 单位介绍信(后附参考样式)3 查询申请(后附参考样式) 4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招标公告或其它招标文件 6 最好带上公章多谢办理~~~介绍信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兹介绍王军辉同志,前往贵处办理我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事宜,请接洽。

此致敬礼北京绿松艺术有限公司 201X-5-23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致: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我公司将对张家口市桥东区政府采购中心(收文单位)公开招标的桥东区清水河东岸坝体景观绿化浮雕项目进行投标。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法医专家吴铭真相就在那里,需要最终显现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法医专家吴铭真相就在那里,需要最终显现

认真与坚守。

“对得起神圣的生命与责任、对得起自己的理想与良心”,这是吴铭从事检察工作之初立下的誓言。

三十余年过去,誓言依然铭刻在他心中。

“公正”二字说来简单,但要坚守这份责任却要历尽辛苦。

“这两个字是政法干警的神圣职责,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检察人员的他初战告捷。

接他欣然接受,从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吴铭调到市检二分院检处长。

看似是吴铭日复一日的这是刑事诉讼证据检验鉴定的新兴领域。

”2010年3月,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导支持下,市检二分院正式挂牌启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电子证据实验室”。

十年来,实验室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吴铭严格要求、示范引领,市检二分院检察技术处坚持创先争优,2005年在全市检察机关技能比武中拔得头筹;2006年“信息化建设十大示范工程”评比取得第一名;为公诉部门制作“京城涉黑第一案”多媒体材料,在全市“十大监督精品案件”评选中获第一名;2007年被授予“北京市检察机关先进单位”。

技术处连年有人立功受奖,先后有三名年轻同志被市检二分院选任为中层干部。

2007年和2011年,吴铭两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技术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十五载岁月流转,吴铭已从一名初出茅庐的大学毕业生成长为成熟优秀的法医、资深检察人。

在他心中,最重要的事情一直没有变过,那就是对正义的坚守,对真相永不停息地追寻。

最庄严的时刻从来没有改变,那便是拿起笔来,写下一篇篇法医鉴定书之时,他深知自己写下的是关于生命的许诺,容不得半点马虎。

走过坍塌的井坑,见过无数死者,较量过狡猾的罪犯,挽救过不懂事的年轻人,吴铭始终如一保持细致入微、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始终铭记法医职责,始终深爱这份攸关正义与生命的职业。

责任编辑 华南吴铭(左)在开庭。

检察院无行贿受贿证明需要怎么开具

检察院无行贿受贿证明需要怎么开具

The most difficult thing in life is not hard work or struggle, but making the right choices.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检察院无行贿受贿证明需要怎么开具导读:投标用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需要准备材料: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2、公司介绍信3、招标公告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项目经理资格证6、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承办人的复印件。

我国公民一定要知道,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有向他人进行行贿的行为的话,是一定会受到我国法律严惩的。

但是,举报别人行贿,检察院也会进行查处的,只有经查出以后确有其事的,才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在下文中将要为大家介绍的是,检察院无行贿受贿证明需要怎么开具?一、检察院无行贿受贿证明需要怎么开具?投标用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需要准备材料: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2、公司介绍信3、招标公告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项目经理资格证6、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承办人的复印件(注意: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__x检察院: 我单位__x公司由于将参加__x工程的投标,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__x公司、法定代表人__x、项目经理__x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__x公司日期介绍信__x检察院:兹介绍我单位__x同志(身份证号:**********)到你处开具__x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敬请接洽并予以协助。

此致敬礼__x公司日期二、什么是行贿罪?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以行贿罪论处。

谋取不正当利益,根据1999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理受贿犯罪大要案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严重行贿犯罪分子的通知》的规定,是指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便利条件。

北京市第二检察分院诉程某某受贿案

北京市第二检察分院诉程某某受贿案

北京市第二检察分院诉程某某受贿案文章属性•【案由】受贿罪•【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时间】2003.03.12裁判规则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的银行卡并改动密码,至案发时虽未实际支取卡中存款,但主观上明显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应视为收受钱款的行为已经实施终了,构成受贿罪。

正文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被告人:程某某。

2001年7月12日被逮捕。

程某某受贿案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于2002年2月21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1997年至1998年间,被告人程某某在担任河南石油勘探局副局长、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田勘探开发管理部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进口聚丙烯酰胺招投标活动中,多次为英国联合胶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国联胶公司)代理商陈汉顺及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谋取利益,并收受陈汉顺所送存有81867美元(折合人民币678847.79元)的招商银行“一卡通”银行卡一张。

程某某还在担任河南石油勘探局副局长并担任采购聚丙烯酰胺招标小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安排中国上海三琦实业有限公司业务员应新海为日本国际石油株式会社与河南石油勘探局业务活动的中介代理,为应新海谋取利益,收受应新海32000美元(折合人民币265260.80元)。

程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构成了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请依法惩处。

被告人程某某辩称:接受陈汉顺的招商银行“一卡通”,是准备用于帮助对方购买境外股票的;没有接受应新海的美元。

被告人程某某的辩护人认为:指控程某某收受陈汉顺贿赂的事实不能成立,招商银行“一卡通”的用途是陈汉顺委托程某某买股票,“一卡通”中的美元系整存整取,程某某并不能直接支取,故该存款的所有权未转移;指控程某某收受应新海贿赂证据不足,不能成立。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一、1997年至1998年6月间,程某某担任河南石油勘探局副局长兼采购开采聚丙烯酰胺招标小组组长。

刘某某受贿、滥用职权案

刘某某受贿、滥用职权案

刘某某受贿、滥用职权案文章属性•【案由】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死刑复核•【裁判时间】2013.08.27裁判规则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构成受贿罪。

且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构成滥用职权罪,应数罪并罚。

正文刘某某受贿、滥用职权案被告人刘某某。

曾任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郑州铁路局副局长,沈阳铁路局局长,原铁道部运输总调度长、副部长。

2012年7月24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逮捕。

被告人刘某某受贿、滥用职权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2012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案件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移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受理后,在法定期限内告知刘某某有权委托辩护人等诉讼权利,讯问了刘某某,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因案情重大、复杂,二次延长了审查起诉期限各半个月,二次将该案退回补充侦查。

2013年4月9日案件再次移送审查起诉。

2013年4月10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刘某某的犯罪事实如下:一、受贿罪1986年至2011年,被告人刘某某先后利用担任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郑州铁路局副局长,沈阳铁路局局长,原铁道部(以下称铁道部)运输总调度长,副部长,部长、党组书记的职务便利,为刘敏霖、刘爱党、舒仁义、尤肃生、邵力平、王子博、何洪达、梁映光、安路勤、吴俊光、丁羽心在职务晋升、亲友就业、承揽工程、获取铁路运输计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60.54万元。

1.1987年初至1998年,被告人刘某某利用担任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郑州铁路局副局长、铁道部运输总调度长、副部长的职务便利,接受时任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多种经营办公室经济开发部副经理刘敏霖的请托,为刘敏霖先后4次职务晋升、职务变动提供帮助。

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须知

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须知

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须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一、查询需提供如下材料:1、被查询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介绍信或查询申请函(写明投标项目、被查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具体格式附后)。

3、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中有要求出具无行贿证明的相关页。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需查询被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被查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被查询单位公章。

二、查询方式2、准时按照通知时间领取查询结果。

领取时请携带齐本查询须知所列查询需提供的材料。

三、注意事项1、本辖区内公司、企业可在本院办理查询。

涉及国(境)外的查询,到省级人民检察院办理。

2、申请查询人未按时取走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检察机关自受理查询申请之日起,将结果告知函保存15个工作日,逾期予以销毁。

4、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不收取费用。

5、领取地点:海淀检察院信访接待大厅(万柳东路招商银行对面)。

行车路线:北三环苏州桥下西行至第一个红绿灯处向北到万柳东路,继续北行至第一个红绿灯处即到。

公交路线:乘坐367路在万柳东路南口站下车北行100米;或乘坐394路、355路、365路、425路、运通101、运通108路在长椿桥路站下车,步行至万柳东路;或乘坐611路、539路、664路、992路、运通114路在万柳中路南口站下车,东行至万柳东路。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我单位注册地海淀区,因(填写投标项目名称或其他具体事由),特申请查询以下单位(个人):1、被查询单位名称,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2、被查询人员姓名,身份证号。

(第2项只有在招标方在标书中明确列出需查询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时才填写,否则无需查询)申请单位:申请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规范部分刑事案件审级管辖的通知-地方司法规范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规范部分刑事案件审级管辖的通知-地方司法规范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规范部分刑事案件审级管辖的通知北京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第二分院、北京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各区县人民法院、各铁路运输法院,各区县人民检察院、各派出人民检察院、各铁路运输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所属有关单位:为规范全市公检法机关对部分刑事案件的审级管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北京市刑事审判工作,统一规范下列刑事案件的第一审管辖:一、故意犯罪致人死亡,依法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审判,经审判确定刑罚。

其他故意犯罪致人死亡的案件,属重大、复杂的,受理案件的基层法院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审判,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依法提级管辖。

二、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毒品案件:(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可卡因200克以上的,或者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吗啡400克以上的毒品案件。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可卡因150克以上的,或者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吗啡300克以上的,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共同犯罪的,涉毒犯罪多起的,或者毒品含量纯度在70%以上的毒品案件。

(三)涉案毒品数量超过上述规定的,对以非法持有毒品罪指控罪名有争议的毒品案件,受理案件的基层法院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请求移送由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审判,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依法提级管辖。

三、被告人系外国人、无国籍人的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审判。

四、盗窃、抢夺数额200万元以上的案件,诈骗、合同诈骗数额400万元以上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审判。

五、贪污、受贿数额300万元以上的,或者被告人系副局级以上的职务犯罪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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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
北京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并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查询方法如下:
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材料
(一)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向检察机关提供如下材料: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
申请函中写明:
(1)申请查询的具体事由;
(2)被查询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

申请函样式请参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模板)※2、单位介绍信
介绍信中写明:
(1)申请查询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2)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3)前来办理的具体事项。

※3、查询事由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查询事由证明文件是指能够证明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
询事由依据的相关文件,如: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谈判材料等相关文书。

※4、被查询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如被查询单位持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5、被查询人的身份证件
(1)被查询人是大陆居民的,需提供被查询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被查询人是港澳台人员的,需提供被查询人的当地身份证件;
(3)被查询人是外籍人员的,需提供被查询人的护照。

※6、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印章。

※(二)被查询单位或个人存在名称或姓名变更情况的,应对其曾用名及现用名都进行查询。

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方式
1、申请人直接到检察机关预约查询
2、通过电话预约或发送申请书到邮箱后预约查询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话:59717919;
互联网邮箱445967262@;
(周一至周五均可邮件预约,预约后请注意关注电话或邮箱回复信息)
三、现场接待收、取材料时间:
周一、周四上午10:00-11:30
四、《告知函》交付
1、检察机关自受理查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查询结果。

2、申请人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到检察机关办理查询。

查询时需提交申请查询的全部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检察机关即时交付《告知函》。

3、申请人未按时取走《告知函》的,检察机关自受理查询申请之日起,将《告知函》保存15个工作日,逾期予以销毁。

申请人如两次未按时取走《告知函》,检察机关将不再为其提供电话、网络预约查询服务。

五、北京市各级人民检察院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均为免费服务。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紫芳路18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反贪局办公室,邮编100078。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成立于年月日,因参加年月日事宜,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具体内容如下:
被查询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招标方名称:
查询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被查询人姓名:
身份证号:
申请人:
年月日
经办人信息:姓名:
身份证号:
单位电话:
手机号码:
填写要求:
1、申请函抬头应填写受理查询的检察院全称。

2、申请事宜应写明查询的具体事由依据。

如: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编号等具体信息。

3、申请查询的具体内容中,被查询单位需填写被查询单位的全称、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被查询个人需填写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如需查询多家单位和个人的,请依次列出。

4、申请人填写申请单位全称或申请个人姓名,需加盖印章。

5、经办人信息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办公电话、个人手机号码等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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