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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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管理,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咨询合同、采购合同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合同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符合工程项目建设实际。

(二)公平公正: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享有平等地位,协商解决争议。

(三)诚实信用: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诚实守信,履行合同义务。

(四)风险可控: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合理预见和防范风险。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合同签订前,合同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对方的基本情况,包括资质、业绩、信誉等。

第五条合同签订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合同内容完整、明确,包括工程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质量要求、工期要求、工程造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二)合同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生效。

(三)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应当将合同文本存档备查。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六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第七条合同履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工程进度: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要求,确保工程进度。

(二)工程质量:合同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三)工程造价: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控制工程成本。

(四)合同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合同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协议。

第四章合同争议解决第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合同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第九条协商不成的,合同双方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由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关于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管理办法的简要概述,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需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调整。

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3篇)

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3篇)

第1篇一、引言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包括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环节。

本文将从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概念、原则、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概念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合同进行策划、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一系列活动的总和。

它包括合同谈判、合同起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等环节。

三、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原则1. 合法性原则:合同管理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合同的合法性。

2. 公平性原则:合同各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3. 诚信原则:合同各方应遵循诚信原则,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4. 实事求是原则:合同管理应遵循实事求是原则,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合同条款。

5. 效率原则:合同管理应注重效率,确保合同顺利履行,提高工程项目实施效率。

四、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流程1. 合同策划:在工程项目实施前,对合同进行策划,明确合同类型、内容、签订主体等。

2. 合同起草:根据合同策划,起草合同文本,明确合同各方权利义务。

3. 合同签订:合同各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合同。

4. 合同履行:合同签订后,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5. 合同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可对合同进行变更,但需经合同各方同意。

6. 合同解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7. 合同终止:合同履行完毕或达到合同终止条件,合同终止。

五、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风险控制1. 合同风险识别: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识别,包括法律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

2. 合同风险评估: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和影响程度。

建立建设工程管理合同制度

建立建设工程管理合同制度

建立建设工程管理合同制度一、合同主体建设工程管理合同的主体通常包括发包方、承包方和监理方。

发包方是指工程项目的业主或其代表,负责提供资金、土地等资源;承包方是指承担建设工程任务的施工单位,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监理方是指受发包方委托,对建设工程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的专业机构。

二、合同内容1. 工程范围:明确工程的名称、地点、规模、标准、质量要求等内容,确保各方对工程的认识一致。

2. 工程造价:明确工程的总造价、计价方式、支付条件等,确保工程款项的合理分配。

3. 工程进度:明确工程的起止时间、各阶段节点、进度控制方法等,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4. 工程质量:明确工程质量的标准、验收程序、质量问题的处理办法等,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5. 安全生产:明确各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安全措施、事故处理等,确保工程安全有序进行。

6. 环境保护:明确各方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责、环保措施、环境监测等,确保工程符合环保要求。

7. 变更与索赔:明确工程变更的程序、索赔的条件、赔偿标准等,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

8. 争议解决:明确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适用法律、争议解决程序等,确保合同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三、合同履行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遇到问题应及时沟通协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同时,各方应加强合同管理,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四、合同终止建设工程管理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终止:1. 工程完工并经过验收合格;2. 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3. 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4.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程无法继续进行。

五、法律责任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严重违约行为,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如何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如何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或所涉及到的一切经济、技术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解除、解决争议、终止与评价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管理的工作。

合同管理对于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如何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一、建立健全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制度1. 合同归口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的归口部门,统一负责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工作。

2. 考核制度:设立合同管理考核指标,对合同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 合同用章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用章的审批权限和使用范围,确保合同章的使用合规、合法。

4. 合同台账、统计及归档制度:建立合同台账,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并将合同资料归档保存。

二、提高合同业务人员法律意识和专业素质1. 定期组织合同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进行合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合同业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专业素质。

2. 邀请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为合同管理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解答合同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谈判签约阶段的合同管理1. 了解对方的信誉,核实其法人资格及其他有关情况和资料,确保对方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 监督双方依照法律程序签订合同,避免出现无效合同、不完善合同,预防合同纠纷发生。

3. 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施工项目合同的鉴证、公证工作,确保合同的合法性。

四、合同履行阶段的合同管理1. 建立合同履行监控机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合同条款得到有效执行。

2. 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对变更事项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变更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

3. 及时妥善处理合同争议和纠纷,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4. 认真履行合同索赔程序,依据合同条款和法律法规,合理提出索赔请求,维护合法权益。

五、合同终止与评价阶段的合同管理1.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确保合同权利义务的彻底解除。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原则(一)平等互利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合同,确保各方合法权益。

(二)合同法定原则: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全面履行原则:合同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四)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有欺诈、恶意履行等行为。

第三条管理职责(一)合同签订部门负责合同的签订、审核、归档等工作,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二)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协调、监督、检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三)财务部门负责合同款项的支付、结算和回收工作,确保资金安全。

(四)法务部门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和法律咨询工作,确保合同权益。

第四条合同签订(一)合同草拟:合同当事人应按照合同内容和要求,草拟合同文本。

(二)合同审核:合同签订前,应由法务部门进行合同审核,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三)合同签订:合同当事人应在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下签订合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

(四)合同备案:合同签订后,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合同备案,确保合同的可追溯性。

第五条合同履行(一)项目实施:合同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组织实施项目,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二)进度报告:合同当事人应定期向项目管理机构报告工程进度,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三)质量控制:合同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安全生产:合同当事人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无隐患。

(五)合同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应签订补充协议,并报原合同备案部门备案。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三同时”制度简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和合同义务得到履行的关键。

为了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效果,实施“三同时”制度是一项重要措施。

“三同时”制度的概念“三同时”制度是指在建设项目履约过程中,合同的签订、变更和履行必须“三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合同签订:指项目各方在项目启动前必须达成一致,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定项目合同的具体内容。

2. 合同变更: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变更的需要必须及时提出,并在各方共同协商下进行变更,确保项目合同与实际情况相符。

3. 合同履行:指项目各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同时”制度的好处实施“三同时”制度有以下好处:1. 规范合同管理:明确了合同签订、变更和履行的程序和要求,提高了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

2. 提高沟通协调:合同各方必须在项目启动前达成一致,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协商变更,促进了各方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3. 风险控制能力强:通过“三同时”制度,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取措施,减少了风险和纠纷的发生。

4. 保障合同权益:合同各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权益得到保障,提高了各方的合同意识和责任感。

实施“三同时”制度的建议为有效实施“三同时”制度,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 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明确“三同时”制度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

2. 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各方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处理合同变更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

3. 加强培训教育:培养项目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提高其对“三同时”制度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4. 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对项目合同的签订、变更和履行进行监督,及时纠正问题。

结论实施“三同时”制度对于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规范合同管理、加强沟通协调、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和保障合同权益,能够有效降低合同纠纷的发生概率,提高项目的顺利进行。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条例
一、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应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

双方应充分沟通,明确工程项目的范围、标准、工期、费用等关键条款,并在此基础上签订书面合同。

合同内容应详细、具体,避免因模
糊不清而产生纠纷。

二、合同的履行
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建设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质量标准完成工程
建设,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业主方应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项,提供必要的协
助和支持。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

三、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合同内容或终止合同,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
署书面协议。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

合同变更或终止后,双方应根据实际完
成情况结算工程款项。

四、合同争议的解决
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
机构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他合同条款仍
应继续履行。

五、合同的解释权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双方共同拥有。

如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存在歧义或不明确之处,双方应本
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解释和补充。

六、其他事项
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本合同的基础上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未尽事宜进行约定。

补充
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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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一、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合同管理应遵守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同时,应当注重风险管理,通过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来预防和控制可能出现的风险。

二、合同的签订签订合同前,必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工程量、质量要求、工期、成本预算等。

合同条款应当具体明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内容、施工标准、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同时,合同签订应当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合同的履行合同一经签订,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项目管理方应定期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保证工程按照预定计划进行。

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内容,应及时与对方协商,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合同的变更与调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外部环境或项目本身的变化,可能需要对原合同进行变更或调整。

此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并形成书面文件,由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任何口头协议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五、合同的终止合同可在以下情况下终止: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依法解除合同等。

合同终止后,应根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结算。

六、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依照合同约定选择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涉及争议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七、合同档案的管理所有合同文件,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变更协议等都应妥善保管,建立完整的合同档案。

这不仅有助于跟踪合同执行情况,也为可能出现的争议提供依据。

一个完善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应当包含明确的管理原则、规范的签订流程、严格的履行监督、灵活的变更调整机制、合理的终止条件以及有效的争议解决途径。

通过这样的制度,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维护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一、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应当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

合同内容应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基本情况、工程质量要求、工期安排、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责
任等关键条款。

二、合同的履行
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建设方需提供必要的工程资料,并按时支
付工程款项;施工方则需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都
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因不可抗力或双方认可的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相关手续。

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应妥善处理已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四、合同的监督与管理
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应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建设方可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
负责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结算等工作;施工方则应定期向建设方报告工程进展情况,接受建设方的监督检查。

五、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
仍应继续履行。

六、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所有款项之日止。

合同的
任何修改、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确认后方为有效。

七、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目录一、前言二、合同管理制度的目的和原则三、合同的签订四、合同的履行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六、合同的终止和结算七、违约责任八、争议解决九、合同的归档和保密十、附则附件:1. 合同签订审批表2. 合同履行情况报告表3. 合同变更审批表4. 合同解除审批表5. 合同终止结算表6. 合同违约处理表7. 争议解决审批表8. 合同归档审批表9. 合同保密协议一、前言为规范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结算等环节的合法、合规和高效,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合同管理制度。

二、合同管理制度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通过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提高合同履行的效率和质量,降低合同风险,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2. 原则: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性、合规性、公平性、诚信性、保密性和效率性原则。

三、合同的签订1. 合同的签订应遵循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合同内容应明确、具体、完整,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 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风险评估,合理确定合同的价格、质量、履行期限等条款。

3. 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合同审批,审批流程如下:合同签订审批表→相关部门审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四、合同的履行1. 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质量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2. 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进行合同履行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合同履行进度、质量、成本等情况。

3.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遵循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2. 合同变更和解除应进行合同审批,审批流程如下:合同变更审批表→相关部门审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六、合同的终止和结算1. 合同终止应遵循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终止后,双方应进行合同结算。

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制度范本

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制度范本

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制度范本一、总则1. 本规范制度旨在明确工程合同的管理职责、流程及要求,确保合同执行的法律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2.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范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合同管理活动。

3. 本规范制度适用于所有由公司承接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相关服务合同。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签订、审查、履行监督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2. 合同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工程管理经验。

3. 项目经理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的合同执行,包括进度控制、质量监督、成本管理等。

三、合同签订1. 合同签订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条款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2. 合同文本应由法律专业人员审核,确保其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3. 合同签订应有明确的授权流程,未经授权人员不得代表公司签署任何合同。

四、合同执行1. 合同生效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确保各方对合同内容有清晰的理解和共识。

2. 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3. 对于合同变更,必须严格按照变更管理程序进行,任何口头协议或非正式文件均不作为合同变更的依据。

五、合同监督1. 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对于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必要时可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

3. 建立合同履约评价体系,对合作伙伴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作为后续合作的参考。

六、合同结算与归档1. 合同结算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完成结算后,应及时整理合同文档,包括合同正本、变更协议、结算资料等,进行归档保存。

3. 合同档案应做好保密工作,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查阅或外借。

七、附则1. 本规范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版)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版)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的管理,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建设项目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保密的原则,确保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四条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五条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公司内部审批程序,经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

第六条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完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七条合同签订前,应当对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进行调查核实,确保对方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将合同副本送交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按照公司内部规定进行归档管理。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九条合同的履行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合同履行符合约定。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纠纷扩大,并及时向公司报告。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遵循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公司内部审批程序进行。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由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五章合同的归档和保密第十四条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将合同及其相关资料进行归档管理,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五条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对合同内容进行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合同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合同纠纷或者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甲方、乙方及其他相关方。

3. 合同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合同签订1. 合同签订前,应对工程的需求、标准、预算等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合同文本应明确工程的范围、质量要求、进度计划、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3. 合同签订应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强制对方接受不合理条件。

4. 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指定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的履行监督和管理。

三、合同履行1. 合同生效后,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2. 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3. 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4.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应优先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四、合同变更与解除1. 合同变更应当基于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认。

2. 合同解除应当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严重违约等情况。

3. 合同解除后,应及时清算双方的权利义务,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五、监督管理1. 建立合同管理档案,记录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全过程信息。

2. 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其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4. 鼓励使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分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并做好培训工作。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管理,规范各类合同签订与履行过程,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合同签订1. 合同签订原则1.1 合同签订应遵循公平、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协议应基于平等、互惠、风险共担的原则,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1.2 合同签订程序应遵循合同法规定,签署双方应当真实、准确地表达意愿,对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备法律约束力。

2. 合同签订程序2.1 项目部门提出需求并编制招标文件,择优选择合适的承包商进行招标,保证招标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2.2 合同签订前,相关部门应对承包商的资质、信誉、履约能力等进行审查,确保签订的合同有利于项目目标的实现。

2.3 正式签订合同前,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工程进度计划、验收标准、付款方式等重要内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

三、合同履行1. 项目管理1.1 项目部门应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合同内容的全面实施,按期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

1.2 监理部门应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项目建设符合合同约定要求。

2. 合同变更2.1 若需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应双方协商一致,并经批准后方可生效,避免因变更引发的纠纷。

2.2 合同变更应明确变更的原因、范围、时间和方式,确保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内容一致且合法有效。

3. 合同履约监管3.1 专门设立合同履行监管岗位,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方案。

3.2 合同履行监管应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达标项目和责任方进行奖惩,引导各方履行合同。

四、合同结束1. 合同验收1.1 项目完成后,应组织验收工作,确保项目质量、安全符合合同约定要求。

1.2 按照验收结果,确定各项责任方的履约情况,对达标的项目进行结算并撤销合同。

2. 合同归档2.1 完成合同验收后,应对合同文件进行整理和归档,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方便日后查阅。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_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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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_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条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_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条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基本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各类合同的签订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陕西省及西安市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条规划基建管理部门造价部负责基本建设项目各类合同的管理,包括合同谈判、合同草拟、审阅跟踪、合同签订、合同发放和资料归档。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合同严格执行会签制度。

会签顺序为:规划基建管理部门造价部合同经办人、项目组有关人员、项目组组长、造价部部长、分管造价部领导及规划基建管理部门负责人,会签传阅时有关资料必须齐全完整,包括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补充承诺及其他附件材料。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招标完成后,由规划基建管理部门造价部负责及时办理合同的相关审签手续。

必要时,安排合同谈判,项目组组长主持合同谈判等有关会议,规划基建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项目组有关人员、造价部部长、其他有关人员等参加会议。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后及时分送有关人员,分送的合同及附件材料应齐全,并办理发放领取登记手续。

合同经办人负责合同管理并报办公室归档。

第六条基本建设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能变更合同内容;确因基本建设实际需要,由合同执行方提出修改申请,报规划基建管理部门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的会签、审核、审定和签章程序同本办法第三条。

有关合同及补充协议签订后,相关职能部门及有关人员应在建设项目各实施阶段的管理工作中,认真履行管理岗位职责,严格按照条款约定履行合同内容,积极维护学校利益。

规划基建管理部门设计部应对设计文件深度、标准进行检查,监督设计单位履行设计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工程部应按照施工合同、监理委托合同约定,积极协调参建各方,检查监督履行合同责任义务情况;造价部应按照有关合同文件,监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合同约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度款支付及结算计价规定,进行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同签订1.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应当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管理机构作为合同主体与合同相对方签订。

2. 合同签订前,应当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风险评估,明确合同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3. 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范围、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条款。

第三条合同履行1. 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 项目法人或者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按照合同要求顺利进行。

3.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第四条合同变更和解除1.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者对方违约等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合同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处理。

2. 合同变更或者解除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法定手续,并通知合同相对方。

第五条合同归档和管理1.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后,项目法人或者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及相关文件进行归档管理。

2. 归档的合同及相关文件应当包括合同正文、附件、补充协议、变更协议等。

3. 项目法人或者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合同纠纷处理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2. 项目法人或者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合同纠纷的处理,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法律责任1.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未按照规定签订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2)未按照规定履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3)未按照规定变更或者解除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4)未按照规定归档和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

项目建设合同管理制度

项目建设合同管理制度

项目建设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规定了项目建设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和责任,为确保项目建设合同的合理签订、有效管理,规范合同执行和验收,加强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实现项目建设目标,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企业内外主导项目建设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

第三条主要内容:本制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程序、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违约处理、合同变更、索赔处理等内容。

第四条遵守原则:本制度执行过程中,必须遵循公平、互利、诚实信用、协商一致、依法合规等原则。

第二章项目建设合同的签订第五条签订准备:项目建设计划确定后,相关部门应及时启动合同订立工作,明确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范围、内容、工期、价格、质量等,明确合同的签订流程和程序。

第六条合同方确定:项目建设合同一般由甲、乙、丙三方签订,甲方为委托方,乙方为承包方,丙方作为监理方,各方需明确合同义务、责任和权利。

第七条投标工作:项目建设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对供应商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邀标,并及时报备相关主管部门。

第八条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详细的投标文件,包括资质证明、技术方案、工期计划、价格清单等,甲方需对投标文件进行专业评审,并确定中标人。

第九条中标公示:甲方应在指定的媒体上公示中标结果,并通知中标供应商进行项目建设合同的签订。

第十条合同签订:项目建设合同签订时,应明确合同的主要内容、条款、责任分工、支付方式等,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签章盖章确认生效。

第三章项目建设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合同履行:各方在签订项目建设合同后,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工作,并保证合同履行的合法、有效。

第十二条工作计划:项目建设合同生效后,甲、乙、丙各方应根据合同的工作要求,制定项目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协调配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第十三条资金支付: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进度及时支付费用,乙方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提供相应的合同成果和验收资料。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指发包方(甲方)与承包方(乙方)依法就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设备采购、工程咨询、工程监理等事项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监督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与生效第五条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七条合同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质量标准、工期、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

第八条合同双方应当遵循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具体事项,由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合同依法订立后,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与管理第十条承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设备采购、工程咨询、工程监理等工作。

第十一条发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价款,提供施工条件,协调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

第十二条合同双方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监督制度,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十四条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工程建设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工程建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六条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七条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八条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条款应当明确、具体、完整。

第三章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第九条工程建设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条工程建设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手续。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

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等事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合同当事人应当保证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

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当事人可以要求修复或者重新建设,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采取措施保障施工安全。

因施工安全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工程建设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四条工程建设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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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二条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章合同审签管理
第四条本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

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五条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第七条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第八条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第九条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十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圭寸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

第^一条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四章合同审签程序
第十五条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经济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
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注册地。

第十六条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第十七条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第十八条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第十九条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各类电话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第二十条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第五章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一条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委托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

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相对方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

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

对不符合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

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
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

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圭寸一并收存。

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
款。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法定代表人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不便掌握,应明确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第六章合同纠纷处理
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参加仲裁或诉讼。

4、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格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状、证据、答辩状、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
裁定书、判决书等,在结案后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备案。

第二十四条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本公司领导, 合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

2、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4、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第七章合同资料管理
第二十五条档案资料内容
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标的验收记录;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第二十六条合同资料归档、统计与管理
1本项目部所有合同都必须统一编号,由办公室妥善保管。

2、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十日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办公室。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各部门。

第二十八条公司以前文件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规定执行;本制度未涉及的,按公司现行文件或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四二十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二零零九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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