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私设“小金库”现象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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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私设“小金库”现象的自查报告

自省局下发《关于对全省邮政企业私设“小金库”现象开展自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按照省局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对私设“小金库”现象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组织

我局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为了确保自查活动取得实效,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自查领导小组,成员由财务部、综合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进一步加强自查工作领导组织。

二、严格审查、确保自查质量

按照自查活动安排,我局于5月15日至5月22日对私设“小金库”现象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此次检查范围全面、深入,按照省局自查项目认真进行了检查、对本局财务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自查过程中实事求实、不走过场、保证了自查质量。经过认真严格的自查,我局各项资金都按规定例入财务帐,无私设小金库现象。各项邮政业务收入均按规定上帐,无截留业务收入;房屋出租收入由专人负责收缴上报,未挪为它用。成本费用均按实际费用上报,事实求实、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费用现象。

三、定期检查、加强监督

通过此次自查的开展,我局充分认识到加强和规范企业资金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虽然我局没有私设小金库现象,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仍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督,定期开展自查活动,严格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严肃财务纪律、杜绝私设“小金库”现象,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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