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通关单联网核查系统企业操作手册
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企业自主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企业自主申报系统操作手册(试行)第一章系统介绍一、系统简介实现企业通过自主报税模式进行报关。
二、用户类别三、运行环境操作系统➢windows 2000 professional sp4➢windows Xp professional sp2➢windows Xp professional sp3➢window 2000 server➢window 2003 server enterprise edition➢windows Vista➢windows 7➢windows Vista sp1及以上网络环境➢能够连接电子口岸专网;➢能够以各种宽带方式登录internet,256k以上的网络带宽;➢支持代理、拨号等多种上网方式。
第二章操作说明一、自报自缴模式申报全国通关一体化报关单步骤1.1:持卡企业使用操作卡登录进入报关单申报界面;步骤1.2:持卡企业在新增报关单界面中录入相关的报关单数据后,在“业务类型”中勾选“自报自缴”选项(如图1.1所示),点击“确认”按钮;图1.1 勾选“自报自缴”界面步骤1.3:点击“暂存”按钮后,如报关单信息录入无误,点击“申报”按钮,系统将进入计税页面(如图1.2)所示;图1.2 计税界面步骤1.4:点击“计税”按钮,调用计税模块计算税款,进入税费明细单界面(如图1.3所示);图1.3 税费明细单界面步骤1.5:检查确认税款,如确认税款无误后,点击“确认申报”按钮,向海关申报报关单(如图1.4所示)。
图1.4 确认申报二、修改计税结果如企业认为计税结果有误,可手动修改计税结果,步骤如下:步骤2.1-2.4同步骤1.1-1.4;步骤2.5:检查确认税款,如企业需要修改税款,可按以下几种类型操作:步骤2.5.1:修改税款金额,在税费明细单中选择商品,点击所需修改的税费种类,在金额中输入需要交纳税款的金额,点击回车确认(如图2.1、图2.2所示);图2.1 修改计税结果1图2.2 修改计税结果2步骤2.5.2:新增税款种类,在税费明细单中选择商品,在“税种”一栏中选择所需增加的税种,在金额栏中录入该税种对应的金额,点击回车确认(如图2.3所示);图2.3 增加税款种类步骤2.5.3:减少税款种类,在税费明细表中选择商品,在“税种”一栏中选择所需减少的税种,在金额栏中录入该税种对应的金额为“0”,点击回车确认(如图2.4所示)。
海关通关无纸化审结流程

海关通关无纸化审结流程一、签订三方协议企业申请通关无紙化首先要签订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是指企业、海关和电子口岸。
申报和经营单位都要分别与海关、电子口岸进行签约。
企业必须使用企业法人卡进行签约,需要注意,若海关十位编码发生变更,需联系电子口岸变更法人卡信息,否则签约后亦无法报关。
同一企业可以与多个关区(报关单申报地)进行签约。
签约状态显示为“签约海关审批通过”,即签约成功。
可签约的本地及异地企业包括所有A类以上企业,及资信良好的B类企业。
二、升级报关单预录入客户端企业登录EDI预录入客户端就能自行完成通关单无纸化申报模块用户注册。
注册可登陆当地电子口岸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通关无纸化操作指南)。
经营企业无EDI预录入客户端可跳过此步骤。
三、电子报关委托委托报关时,经营单位与报关单位需签订委托协议。
签订办法是,登入电子(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系统,登录电子口岸或系统网站首页签订委托协议。
由自理报关企业直接报关的无需使用这一功能。
四、预录入预录入适用单证类型包括不涉及许可证件(不含通关单)和税费证件的进出口报关单。
如需缴纳税费的,必须使用电子支付方式。
五、校验校验是指审核预录单与报关资料数据是否相符,通关单等电子数据与报关单数据是否相符。
六、随附单据上传具备单证暂存资格的,报关单申报时可不上传电子随附单据,如不具备单证暂存资格的,报关单申报同时必须上传电子随附单据。
七、申报要实现快速放行,必须确保通关单数据的准确性。
八、电子审单在海关进行电子审单时,企业可通过接受海关电子回执获取货物的通关状态。
回执显示“通关无纸化审结”是指海关已接受申报;“基本随附单据未传输”是指随附单据未成功上传,其他回执同有纸报关。
九、报关单现场接单放行海关对于低风险报关单,凡符合无证无税、涉证联网比对正常、涉税已电子支付的条件的,可实现计算机自动验放。
高风险及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低风险单证,转人工审核通道。
企业可通过接受海关电子回执获取货物的通关状态。
海关报关操作手册

海关报关操作手册第一章:海关报关概述 (2)1.1 报关的基本概念 (2)第二章:报关前的准备工作 (3)第三章:报关程序与流程 (4)第四章:报关单证及填写规范 (5)1.1.1 报关单证种类 (5)1.1.2 报关单证作用 (6)1.1.3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 (6)1.1.4 货运单据填写规范 (6)1.1.5 商业单据填写规范 (7)1.1.6 进出口许可证填写规范 (7)1.1.7 检验检疫单据填写规范 (7)1.1.8 其他单证填写规范 (7)第五章:进出口货物申报 (7)1.1.9 申报主体 (7)1.1.10 申报时限 (7)1.1.11 申报内容 (8)1.1.12 申报材料 (8)1.1.13 预申报 (8)1.1.14 正式申报 (8)1.1.15 海关审核与查验 (9)1.1.16 海关征税与放行 (9)1.1.17 后续手续 (9)第六章:海关税费与缴纳 (9)1.1.18 关税 (9)1.1.19 增值税 (9)1.1.20 消费税 (9)1.1.21 其他税费 (10)1.1.22 缴税流程 (10)1.1.23 证明文件 (10)第七章:报关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0)1.1.24 报关单证完整性审核 (10)1.1.25 报关单证准确性审核 (11)1.1.26 合理选择报关行 (11)1.1.27 加强报关单证管理 (11)1.1.28 密切关注海关政策及法规变动 (11)1.1.29 加强与企业内部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11)第八章:特殊货物报关 (12)第九章:报关纠纷处理与申诉 (13)1.1.30 申诉途径 (13)1.1.31 申诉处理流程 (14)第十章:报关企业的管理与发展 (14)1.1.32 报关企业资质的定义与重要性 (14)1.1.33 报关企业许可的申请与审批 (14)1.1.34 组织结构与人员配置 (15)1.1.35 业务流程与操作规范 (15)1.1.36 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 (16)第十一章:国际报关与跨境电商 (16)1.1.37 国际报关的定义 (16)1.1.38 国际报关的流程 (16)1.1.39 跨境电商报关的定义 (17)1.1.40 跨境电商报关的操作流程 (17)第十二章:海关报关案例分析 (18)1.1.41 案例一:南京海关智慧赋能查获出口侵权轴承案 (18)1.1.42 案例二:进口家具甲醛超标、旧医疗器械——上海海关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18)1.1.43 经验 (18)1.1.44 启示 (18)第一章:海关报关概述1.1 报关的基本概念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海关提出进出口货物的申报,并按照海关的要求提供相关单证、资料和缴纳关税的行为。
《属地查检》操作手册

《属地查检》操作手册
一、系统准备
1. 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7或10(32位或64位操作系统均可)。
2. 浏览器:建议使用Chrome谷歌浏览器或者IE9以上微软浏览器。
二、申请路径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办理属地查检预约查检业务。
具体路径如下:
1. 全部应用-标准版应用-货物申报-海关事务联系单-属地查检预约查检。
2. 使用IC卡或Ikey进行登录,否则无法进行查检预约操作。
三、电子底账申请与查询
1. 电子底账申请:在货物申报界面选择属地查检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2. 电子底账申请查询:在属地查检-电子底账查询中,可以查询已暂存或已
提交的申请数据,了解申请进程。
3. 电子底账状态查询:已生成的电子底账,可以在属地查检-电子底账状态
查询中,进行状态查询。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受理机关、领证机关、口岸机关、目的机关需录入或选择四位海关代码,可以输入宁波关区前两位代码31快速查找对应海关,但请注意选择具
体隶属关区,不要选择宁波海关(3100)。
2. 在检验检疫申请状态栏可以显示申请数据的当前状态,点击状态文字如“报检成功”、“查检通知”等,下方会出现该份申请数据的具体回执信息,便于企业更详细了解申请进程。
以上为《属地查检》操作手册的主要内容,供您参考。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属地查检的流程和要求,请联系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
海关事务联系系统(其他海关事务联系)企业端操作手册

中国电子口岸海关事务联系系统“其他海关事务联系”子功能模块企业端操作手册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16年6月目录第一篇系统介绍 (3)第二篇具体操作流程 (4)第一章进入海关事务联系系统 (4)第二章待办事务 (5)第三章汇总征税企业资格备案 (7)3.1 新增汇总征税 (7)3.2 修改汇总征税 (9)第四章保金保函 (11)4.1 凭保放行申请 (11)4.2 担保延期申请 (15)4.3 担保销案申请 (20)第五章非政策性退税申请 (24)5.1 新增非政策性退税 (24)5.2 修改非政策性退税 (24)第六章税款滞纳金减免申请 (26)6.1 新增税款滞纳金减免 (26)6.2 修改税款滞纳金减免 (27)第七章直接退运申请 (28)7.1 新增直接退运申请 (29)7.2 修改直接退运申请单 (36)第八章海关责令退运 (39)8.1 海关通知查询 (39)第九章查询统计 (41)9.1 海关通知查询 (41)9.2 企业申请单查询 (42)9.3 可供查询的状态 (44)第十章退出系统 (50)第三篇常见问题解答 (51)第一篇系统介绍第二篇具体操作流程第一章进入海关事务联系系统从WINDOWS进入系统,将企业的IC卡插入连接在电脑上的IC卡读卡器中,或将操作员的Ikey卡插入电脑的USB接口。
当IC卡和Ikey同时使用时,IC卡优先。
进入中国电子口岸官网首页,点击左侧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海关事务联系系统”输入IC卡密码。
选择“海关事务联系系统”选择“其他海关事务联系”,即可进入录入页面第二章待办事务进入“海关事务联系系统”,点击右上“待办”,系统列出所有待办单据,点击列表中对应数据的“查看”,可以进入表单详细界面,进行查看或录入/申报操作。
也可根据查询条件查询指定数据进行操作。
点击“查看”,对数据进行查看操作。
进行录入/申报操作。
第三章汇总征税企业资格备案3.1新增汇总征税说明:持卡企业,进入海关事务联系系统,点击“其他海关事务联系”链接,进行汇总征税企业资格备案操作:在点击界面左侧菜单,选择“汇总征税企业资格备案”-“新增汇总征税”,进入“新增汇总征税”界面。
通关手册海关部分

通关手册 (海关部分)一、通关定义通关又称结关、清关(Customs Clearance),是指进出口货物和转运货物进入一国海关关境或国境必须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规定的各项手续,履行各项法规规定的义务;只有在履行各项义务,办理海关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等手续后,货物才能放行,货主或申报人才能提货。
同样,载运进出口货物的各种运输工具进出境或转运,也均需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手续,得到海关的许可。
货物在通关期间,不论是进口、出口或转运,都处在海关监管之下,不准自由流通。
二、基本流程(一)进口流程1、舱单确认:船舶实际到达靠港后,码头公司根据集装箱资料安排位置卸箱,同时,理货公司根据卸箱情况制作出理货证明;船代公司在船舶到港24小时内向海关发送电子舱单,并根据理货证明核对前期已经收到的舱单资料无误后,制作出书面舱单递交海关。
海关收到船代的书面进口舱单后,核实进口舱单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确认电子数据。
2、申报/审核:(1)进口舱单电子数据经海关确认后,报关人员通过预录入公司终端或企业EDI方式向审单中心发送报关单电子数据;经审单中心审结,提示为“现场交单”的报关单,报关人备齐随附单证并签章后,到现场海关递单申报。
(2)现场海关进行现场复核/审核,复核环节操作“接单审核/征收税费”子系统按各项业务要求进行单证审核、风险布控和征收税费。
(3)经审单中心审结,提示为“办理放行交单手续”的报关单,报关人直接到现场海关办理验放手续。
3、查验、放行:现场海关接单后,一方面,不属布控查验的报关单将做集中放行处理;另一方面,通过舱单系统调阅布控查验指令或进行即决式风险布控,将须查验的报关单转查验环节进行查验。
查验结果无异常的,报关人确认查验结果,海关放行单证。
4、货柜出闸: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后,码头公司凭海关的放行指令为货柜解开DC锁(海关电脑放行指令)和DT锁(码头收到海关的纸质放行凭证),货主提柜离场出闸。
(二)出口流程1、编制出口舱单:货主向船公司预定舱位,船代根据船公司定舱情况编制预备出口装船单,并向海关电子发送。
报关单查验申请流程详细解读如何申请报关单查验及查验后的处理流程

报关单查验申请流程详细解读如何申请报关单查验及查验后的处理流程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海关查验成为了进出口企业必须面对的重要环节。
报关单查验是确保进出口货物符合相关法规的措施之一。
本文将详细解读如何申请报关单查验以及查验后的处理流程。
一、报关单查验申请流程1. 收集相关资料:企业在申请报关单查验前,必须先收集相关资料,包括进出口合同、发票、提运单、装箱单等。
2. 登录海关电子口岸系统:企业需要登录海关电子口岸系统,选择报关单查验申请入口。
3. 填写报关单查验申请表格:根据系统提示,企业需要填写报关单查验申请表格,提供准确的货物信息和派送地址等。
4. 缴纳查验费用:根据海关要求,企业需要缴纳相应的查验费用,可以通过电子支付方式完成。
5. 提交申请:经过核对无误后,企业将报关单查验申请表格提交给海关。
6. 等待审批结果:海关将进行审批,并在一定时间内通知企业申请结果。
二、查验后的处理流程1. 查验通知:如果海关决定对进出口货物进行查验,企业将收到查验通知书。
通知书中包含查验要求、查验地点、查验时间等信息。
2. 准备查验货物:企业根据海关要求,准备好需要查验的货物,并做好相应的包装和保护措施。
3. 提供必要文件:企业需要准备好相关文件,如报关单、合同、发票等,并在查验现场提供给海关人员。
4. 进行查验:海关人员将根据查验要求对货物进行检查,包括核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
企业需要全程配合、提供必要的协助和解释。
5. 查验结论:海关根据查验结果,将货物归类为合格或不合格。
如果货物合格,海关将放行,并颁发放行单据。
如果发现问题,企业需要根据海关要求进行整改或提供进一步的解释和证明。
6. 后续处理:如果货物不合格,企业需要根据海关要求进行后续处理,可能包括退货、重新出货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报关单查验过程中,企业需要严格遵守海关的相关法规和操作规程,确保报关工作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此外,企业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委托海关代理公司进行报关工作,以提高效率和减轻工作负担。
通关单联网核查工作方案介绍.

(七)报检时其他项目的规范填写 入境货物报检单中的“入境口岸” 、 出境货物报检单中的“启运口岸” 应 当按货物实际进出境的报关地口岸填 写。
出境货物通关单的输往国家(地区)
按贸易合同标明的输往国家(地区) 、 入境货物通关单的输出国家(地区) 按贸易合同标明的输出国家(地区)
检验检疫与海关所使用的国别代码不
三、 基本流程:
1. 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对法定检验检疫货物签 发通关单; 2. 实时将通关单电子数据通过检验 检疫电子业务平台、经电子口岸 信息平台传输给海关;
3. 海关凭通关单电子数据验放 (与纸质通关单并轨); 4. 在办结海关手续后,海关实时 将通关单使用情况反馈给检验 检疫机构。
(1)通关单号
. 18位数:报检号+版本号+流水号 (例如:440100207000001000)
. 无通关单号或通关单号不符合规则视为 比对不通过。 . 通关单已使用的视为比对不通过。 . 一个通关单号只能使用一次。
(2)通关单有效期
. 报关单上的“申报日期”大于《出境货 物通关单》有效期的视为比对不通过。 . 入境货物不比对有效期。
(九)通关单的拆分
一个报检批次所对应的通关单只能拆
分一次。 (对一个报检批次在签发通关单时 已经分单的通关单不再进行拆分。如 果确实需要拆分,应退回原纸质通关 单重新报检。 )
(十)报检单填写样本介绍
七、企业查询通关单传输状态的方式
(一)报检企业端回执 检验检疫机构在签发通关单时, 自动生成一条回执信息,包括通关单 号(18位)、目的海关等信息,并由 报检通讯机发送给报检企业,企业可 在电子报检企业端查阅该信息。
通关单联网核查业务流程图
企业 检验检疫 检验检疫 签发通关单
通关单联网核查企业报检指南

通关单联网核查企业报检指南
1、企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幺?
凡是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的商品要严格执行“先报检、后报关”的通关模式
在报检、报关时,必须如实申报,并保证通关单和报关单相关申报内容一
致
一份报关单只能填写一份通关单号码
通关单只能有效报关使用一次
2、报检时对“收/发货人”填制有何要求?
入境货物报检时应准确填写收货人检验检疫备案登记代码;出境货物报检
时应准确填写发货人检验检疫备案登记代码。
一般情况下,报检单上的“收/发货人”应与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一致,即入境货物报检单上的收货人与进口货物报关单的经营单位一致,出境货物报检单上的发货人与出口货物报关单的经营单位一致。
特殊情况下,“收/发货人”与“经营单位”不一致的,,应在报检单的“合同订立的特殊条款以及其他要求”或“合同、信用证订立的检验检疫条款或特殊要求”(以下简称“特殊要求”)栏目内注明报关单上经营单位的海关注册代码。
3、来料加工的收/发货人与报关单的“经营单位”不一致,报检时“收/发货人”如何填制?
“收/发货人”栏目按原规定填写。
同时,在报检单的“特殊要求”栏注明经营单位的海关注册号,即”海关注册号乘以乘以乘以乘以乘以乘以乘以乘以乘以乘以”。
4、在海关临时注册的特殊报检单位,报检时“收/发货人”如何填制?
在海关临时注册的单位(包括个人、临时进出口单位、使领馆等)报检。
中国电子口岸系统(企业)操作流程

中国电子口岸系统(企业)操作流程中国电子口岸是一个公众数据中心和数据交换平台,随时提供国家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数据交换和联网核查,并向企业提供应用互联网办理报关、结付汇核销、出口退税、网上支付等实时在线服务。
为使电子口岸用户能更好使用系统办理业务,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武汉分中心针对主要系统使用和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进行汇编整理,供各广大进出口企业参考,企业也可登陆中国电子口岸主页()的“项目资料”栏目进行具体查询。
出口收汇子系统1、核销单申请用户向主管外汇局进行核销单网上申领时,点击菜单栏内的核销单申请,用户根据需要在“申请份数”中输入要申领的核销单份数,点击申请,系统会提示用户进行确认,点击确定后,系统提示“核销单申请成功”并自动生成申请号,即完成此次核销单的申请操作。
2、口岸备案(口岸备案::在值中输入核销单号点击“条件设定”点击“开始查找“出现核销单页面,点击销单号码,弹出一个框.在“使用口岸“中填入需备案口岸(代码、文字都可以,也可以按页面左下角提示”使用口岸输入口岸代码,或输入0,按回车键在下拉菜单中选择),点击确认,弹出对话窗口后确认,弹出“设置成功”的对话窗口后点击确定,备案成功。
提示:核销单必须在电子口岸备案后方可使用。
)用户需要对核销单进行口岸备案时,点击菜单栏内的口岸备案,用户根据定义的多重条件查询出符合定义的核销单,点击“核销单号”,在“使用口岸”中输入需要备案的口岸代码或名称(也可通过模糊输入口岸名称或代码后按回车键,从弹出的下拉列表中选择需要备案的口岸),然后用户单击确认,点击确定,系统显示“设置成功”,即完成了口岸备案操作。
特别提示:已备案的核销单要先进行“撤销备案”操作并获得确认后,才能再次进行口岸备案操作。
3、批量备案用户可以通过批量备案功能进行核销单在同一口岸的批量备案,从而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
点击菜单栏内的批量备案,用户在“请输入核销单起始号”,“请输入核销单份数”中输入相应值进行查询,单击确认,系统即查询出相应的核销单。
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说明书

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19年10月目录第一篇系统介绍 (2)第一章系统简介 (2)第二章系统目标 (2)第三章运行环境 (2)第二篇操作说明 (4)第一章系统登录 (4)第二章操作介绍 (5)2.1税单下载 (5)2.2税单查询 (8)2.3新税单下载 (10)2.4新税单查询 (13)操作手册 (14)第三篇退出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 (16)3.1退出系统 (16)1第一篇系统介绍第一章系统简介不法分子利用海关、国税之间的管理漏洞骗抵增值税现象早已得到国务院有关领导的重视;根据领导指示,国信办组织技术、经济、法律等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与国税总局和海关总署一起对“进口增值税核查系统方案”进行论证,并确定实施方案。
数据中心根据专家组确定的实施方案,开发“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
第二章系统目标1、实现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电子数据在海关和国税局之间的联网传输。
2、实现企业对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电子数据的查询、确认、下载和打印功能。
3、实现国税局对经企业确认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电子数据的查询和统计功能。
第三章运行环境操作系统windows2000professional sp4windows Xp professional sp2windows Xp professional sp3window2000serverwindow2003server enterprise editionwindows Vistawindows7windows Vista sp1及以上网络环境能够连接电子口岸专网;能够以各种宽带方式登录internet,256k以上的网络带宽; 支持代理、拨号等多种上网方式。
第二篇操作说明第一章系统登录在浏览器中输入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主运行的访问网址,调出中国电子口岸主运行界面,如图1所示。
图1将IC卡插入IC卡读卡器中,或将Ikey卡插入USB接口(注:两者不可同时使用),输入登录密码,然后点击“确定”按钮。
“互联网+海关”关企合作平台用户手册

“互联网+海关”关企合作平台用户操作手册目录第一篇前言 (2)第二篇使用须知 (3)门户网站 (3)系统环境 (3)第三篇关企合作平台介绍 (4)功能简介 (4)术语定义 (4)重要提醒 (4)第四篇进入或退出系统 (6)第五篇操作说明 (8)第一章企业注册登记 (8)第二章报关企业行政许可 (15)第三章公示异议 (18)第一篇前言为满足海关大监管体系建设要求和海关企业管理作业规范化要求,根据海关总署H2010信息化工程的部署,电子口岸将原分散在多个系统中的企业管理的各类功能集成到一个统一的系统中,建设了海关关企合作平台系统,使其作为企业的互联网作业门户,可动态掌握企业自身在海关的注册信息,便于及时办理相关变更、延续、换证、分类业务,向海关报送文件资料;同时海关可以通过系统向企业发布公告、通知,接受企业业务咨询,实现关企良好沟通互动。
“互联网+海关”关企合作平台依托中国电子口岸平台,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企业管理模块,或“关企合作平台”提交满足海关企管部门要求的海关通用资质的标准化单证和电子信息,实现共享数据信息、实施职能管理,优化企业资质管理流程。
第二篇使用须知门户网站互联网+海关:/关企合作平台:/jcf/系统环境•操作系统Windows 7或10(32位或64位操作系统均可)不推荐windows XP 系统•浏览器Chrome 20 及以上版本若用户使用windows 7 及以上操作系统(推荐使用Chrome 50及以上版本)若用户使用windows XP 系统(推荐使用Chrome 26 版本的浏览器)IE 9 及以上版本(推荐使用IE 10或11 版本)第三篇关企合作平台介绍功能简介本系统提供企业注册登记、报关企业行政许可、公示异议等功能。
实现国际贸易企业通过互联网+海关一点接入,一次性提交满足口岸监管部门要求的资质备案信息,各管理部门按照确定的规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过“互联网+海关”关企合作平台反馈。
《通关单联网核查》课件

Benefits
它能够减少人工操作,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通关成本。
通关单联网核查的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
通关单联网核查的实施依据包 括海关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 法规。
政策文件
国际公约
通关单联网核查的实施还需要 依据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和指南。
2
核查
海关部门对申报信息进行核查和风险评估。
3
放行
符合条件的货物可以顺利通过海关放行。
通关单联网核查的系统概述
通关单联网系统
通关单联网核查依赖于专门的通关单联网系统。
数据交换
系统通过电子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与其他部门和国际组织的数据交换。
技术支持
系统需要有充分的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
通关单联网核查的数据要素介绍
通关单联网核查也需要符合国 际公约和标准。
通关单联网核查的实施范围
1 进出口货物
通关单联网核查适用于所有进出口货物的通关流程。
2 海关手续
它涵盖了海关手续、关税申报、监管要求等方面的核查内容。
3 风险评估
通关单联网核查还包括对货物的风险评估和选择性检查。
通关单联网核查的操作流程
1
申报
货物进出口企业通过通关单联网系统申报相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重量等信息。 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联系方式等信息。 包括单证、报关单、结算单等申报信息。
通关单联网核查的核查流程和方法
流程
工具
通关单联网核查的流程包括事 前预审、现场核查和事后核查。
核查中使用的工具包括扫描设 备、射频识别技术、图像识别 技术等。
通关单联网核查
通关单联网核查是现代通关流程中必不可缺的环节。该课件将介绍通关单联 网核查的目的和意义,操作流程,数据要素介绍,以及其发展趋势和案例分 析。
海关事务联系系统(其他海关事务联系系统)企业端操作手册2

6.2修改税款滞纳金减免点击左边菜单栏税款滞纳金减免申请中的“修改税款滞纳金减免”栏目,即进入对接收数据的查询修改界面。
在“修改税款滞纳金减免”页面可以录入数据中心统一编号、审批单号、企业社会信用代码、数据状态、企业海关注册编码、申报时间进行指定数据查询。
可以点击查询结果列表的可操作栏中“修改”“删除”对数据进行操作。
在修改后重新申报给海关。
第七章直接退运申请直接退运业务项下有两个功能菜单,分别是“新增直接退运”、“修改直接退运”。
“查询统计”中有专门针对直接退运的功能,分“海关通知查询”和“企业申请单查询”,查询统计功能除了实现查询、统计功能外,还有查询申请单、修改申请单、打印申请单的功能。
7.1 新增直接退运申请点击“直接退运申请”,选择“新增直接退运”,右边显示“新增直接退运申请单”具体要填报内容。
其中1.“经营单位代码”,手工输入经营单位10位海关注册号。
输入后系统自动调出经营单位名称2.申报单位联系人、申报单位联系人手机:系统自动读取操作员卡相关信息。
3.申报海关:选择或手工录入关区代码或关区名称。
4.货物进口日期:通过日历选择。
5.货物品名:手工输入需退运的主要商品名称6.数量、退运数量:手工输入进口商品数量及需退运的数量7.重量、退运重量:手工输入进口商品重量及需退运的重量8.货物存放地点:选择或手工录入关区代码或关区名称。
9.货物查验情况、是否已向海关申报、是否需要许可证件、直接退运原因:可直接点击选择。
已向海关申报的需填写18位报关单号码,涉及许可证件的,许可证件名称及代码可填报在备注栏。
10.附件类型:按照实际选择点击“浏览”找到需上传附件点击“上传”,上传相关资料。
上传成功后,系统作相应提示。
如上传资料错误,可删除相应的附件。
录入完成后,点击“暂存”系统提示“数据保存成功”,暂存后的申请单如不需要修改,则可以直接点击“申报”。
系统提示“是否申报当前数据”。
点击“确定”后系统提示“数据申报成功”,申报成功后申请单不能进行修改。
通关一点通系统操作流程新

同济祥海关系统操作流程一报关单录入1、货物入通过报关单上找到右上角的清单号,在报关单中货物来源录入找到此清单号选择-点击录入-类型选择进境入区-保存2、货物出⑴关联通过报关单知道报出的号(右上角),货物来源录入-选择报出号-录入-类型选择进口出保税区(出口的货物选择出境出区)-录入货物来源-报关单查询(没有做过海关货转,选择清单号)或审批单查询(此票货物做过海关货转,选择生成的审批单号)-上中下3条货物信息选中-商品编码相同-确定关闭-报关单中选择备案数据同步-暂存-查询-申报-确定⑵录入通过报关单知道报出的号(右上角),货物来源录入-选择报出号-录入-类型选择进口出保税区(出口的货物选择出境出区)-录入货物来源-报关单查询(没有做过海关货转,选择清单号)或审批单查询(此票货物做过海关货转,选择生成的审批单号)-上中下3条货物信息选中-填写报出单中的重量、单价-点击总价下的按钮-保存二、货转审批单1、库内自转报关单管理货物录入-找到转出库的号(共2张单子分别是出库和入库的)-类型区内流转(最下面一个)-货物来源录入-选择查询报关单原清单号(未做过货转选择清单号做过货转选择审批单查找上一转审批单号即上次货转入库的号)-编码相同-关闭-报关单管理报关单中选择备案数据同步-暂存-查询-申报-确定。
通过后录入信息。
转库同上载货单1、空车出入(带有集装箱未装货)首先审批单新建-空车审批-选择出区或入区,企业选择同济祥,保存。
接着载货单新建-输入车辆号、车辆自重、箱重-点击非拼箱货物-审批单查询-选择出去或入区的号-填写法定数量(可随意,不要超过提示剩余数)确定-毛重填1-保存。
多个的话,再点击清空继续之前的操作。
再在载货单管理中选择发送到物流平台-查询-选择要导出的载货单号-点击发送到物流平台-选择打印-关闭(有多个要导出的话点击一次关闭等待出现下个打印的车辆信息)。
2、货物出入载货单新建-输入车辆号、车辆自重、箱重(无集装箱填0)-点击非拼箱货物(若是一个车选择2个及以上的货物号选择拼箱货物)-报关单查询-选择出去或入区的号-填写1车装载的重量-确定-填写装载货物毛重-注(对于入区)箱号选择通知和车号对应的箱号,复制箱号下的号,直通货物,下面4个空中第一个粘贴号,按键盘确认键,第三个再粘贴号,按键盘确认键,若是直通货物不亮不需要此步-保存-同上注:1、入货时和报关行确认是否查验,查验接到报关行通知可卸货,才能卸2、入货时此票货物布控的话,先车辆进来,卸货后,再补载货单3、港上的货物流程和布控操作相同特殊:转关业务(货物转到别的保税区出口)审批单新建-转关业务-经营企业报关行告知-相关企业同济祥-备注:出同济祥,转关单号(报关行告知),备案清单号-货物来源录入-选择货物信息-保存审批通过后,载货单新建-车辆信息-非拼箱货物-审批单-货转生成的审批单号-录入信息-保存。
录入指南

录入指南注意事项
出境录入注意事项:
1、HS编码录入:如系统提示为旧编码,必须选取新版本的HS编码输入。
2、对于无实际成交价格的货物,比如伴侣动物等,货物总值输入0.1美元,对非贸易性进出口货物,按照报关价申报。
3、产地:难以判定具体区县级行政区名称的货物,如海洋资源,则可以输入“中国”。
进口货物复出口的情况,产地选“境外”。
4、输往国家:录入最终输往国家或地区,也可以通过下拉框进行查询选择(根据通关单联网核查要求,此项与报关单上的运抵国一致;当报关单上的运抵国是“中国”时,输往国家必须录入“保税区(991)”(含保税港区、监管仓)”或“加工区(992)”)。
对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如中转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则“输往国家”不变,如中转地发生商业性交易,则以中转地作为“输往国家”填报。
5、启运口岸:输入报关地的口岸。
6、境内企业出口到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的货物申报时,在不能明确输往国别情况下,“输往国家”必须录入“保税区(991)”(含保税港区、监管仓)或“加工区(992)”)。
此类货物出境申报时,原产地应录为“中国”。
从境外进入保税区内的货物出境申报时,货物原产地录为“境外”。
入境录入注意事项:
1、原产国:输入进口货物的生产、开采或加工制造的国家或地区。
对经过几个国家或地区加工制造的货物,以最后一个对货物进行实质性加工的国家或地区作为该货物的产地。
被退运的出口货物原产国输为“中国”。
在保税区(含保税港区、监管仓)或加工区进行了实质性加工的货物出区输往国内时,原产国输为“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