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会计科目使用要求--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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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账务处理

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账务处理

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 , 编制会计分录 : 借: 内部往来——各户 贷: 一事一议资金一村民筹资筹劳 按照实际收到的款项 , 编制会计分录 : 借: 现金 ( 或银行存款 )
贷: 内部往来
随着2 0 0 9 年村级一事 一议财政奖补项 目的出台和资 金的
落实, 农经部 门不断摸索其账务处理方式 。以下是我们的一些 做法 , 与同行共享。
( 一) 乡镇 财 政 管 理部 门 的账 务 处 理 。
1 . 实行财政专 户零余额账户管理 的乡镇财政部 门:
固 中 国农业会 计2 0 1 5
实 务 与操 作
2 . 丰 于 集体经 济组织 收到财政部 门拨付 的一事一议奖补资金
时, 编制会计分 录 :
兀 。
1 . 按照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的筹资筹劳收费方案 ,编制会计 分录 :
( 二) 材料 不实, 乘机套取 国家奖补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
借: 专项存款——一事一议补助资金
贷: 农村税 费改革补助收入——一事一议补助资金
( 2 ) 将村级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拨付给村集体时 , 借: 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 贷: 专项存款——一事一议 补助资金
( 二) 村 集 体 经 济组 织 的账 务 处 理 。

借: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 农村税 费改革补助收入——一事一议补助资金
( 2 )将村级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拨付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时 ,
编制会计分录 :
借: 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
贷: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事一 议财政筹 资筹劳及奖 补的范围是 :① 村 内道 路建
( 3 ) 年终 , 如有额度结余 , 决算时应予 以冲销 , 下年度初予 以恢复 。编制会计分 录 : 借: 农村税费改革补助收入——一事一议补助资金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核算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核算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核算作者:邰海梅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2017年第6期随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金额的不断增大,项目资金构成呈多样性,资金管理方面又有特殊的要求。

为规范管理项目资金,让一事一议资金的核算更符合《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保证其安全、完整、高效、快捷地运行。

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结合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一事一议奖补项目的实施方案和审批程序,笔者现对村级一事一议奖补项目从资金的筹集、使用,到形成固定资产转入村集体账户的账务处理作以下探讨。

一、科目设置根据一事一议项目建设过程中资金的筹集、使用、群众筹劳、捐赠或赞助物资、往来款项、形成固定资产等相关业务发生的实际情况,核算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项目涉及“现金”、“内部往来”、“银行存款”、“库存物资”、“应收款”、“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林木资产”、“一事一议资金”、“应付款”、“公积公益金”等一级科目。

对已明确属于一事一议奖补项目的各种来源资金(村集体积累除外),均通过“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来核算,在“一事一议资金”科目下按照资金的筹集来源,设置“村民筹资”、“村民筹劳”、“社会捐赠”、“财政奖补”等二级科目。

二、核算方法按照《尧都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的核算要求分村设账,按项目单独核算;奖补项目实行先批后建,先建后补的原则。

具体业务处理如下:(一)项目资金筹集时的账务处理1. 村集体经济组织一事一议筹资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经农经减负部门批准同意后:借:内部往来—农户贷:一事一议资金—筹资2. 收到村民交来一事一议专项筹资时:借:现金贷:内部往来—农户以上也可合成一步,借:现金贷:一事一议资金—筹资3. 收到社会捐赠及部门帮扶时:借:现金(库存物资、固定资产)贷:一事一议资金—社会捐赠—部门帮扶4. 将以上资金存入一事一议资金专户时,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贷:现金5. 一事一议资金筹集不足,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村集体积累直接投入一事一议资金专户时:(1)一事一议项目专账作如下处理:借:银行存款贷:应付款—村账(2)村账做如下处理:借:应收款—×××项目专账贷:银行存款(二)一事一议项目资金使用时的账务处理1. 村集体进行专项公益项目工程建设,发生购买原材料、设备、工程款等费用时,通过“在建工程”账户归集有关费用及产生的短期负债,会计分录如下:借:在建工程—×××项目贷:现金(银行存款、库存物资)应付款—×××工程队2. 发生不需要支付报酬的劳务投入,即村民以义务工方式进行公益项目建设时,应按当地正常劳务价格标准作价,会计分录如下:借:在建工程—×××项目贷:一事一议资金—筹劳3.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竣工决算,并由县、乡两级逐级验收合格后,区财政局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一事一议资金专户,项目村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拨付程序收到款项后,记账如下:(1)收到财政奖补资金时:借:银行存款贷:一事一议资金—奖补资金(2)用奖补资金偿还工程款时:借:应付款—×××工程队贷:银行存款(三)项目工程完工转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项目(林木资产—非经济林木)贷:在建工程—×××项目同时,按一事一议资金的明细科目一一结转“公积公益金”,借:一事一议资金—筹资—筹劳—社会捐赠—部门帮扶—财政奖补贷:公积公益金注意:转公积公益金时,只转“筹资”、“筹劳”、“社会捐赠”、“部门帮扶”、“财政奖补”等资金,村集体积累转入的资金不结转“公积公益金”,避免造成重复计算。

一事一议项目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事一议项目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1、现金。

本科目核算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库存现金的增减变动情况。

收入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一事一议资金收入”、“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支出现金时,借记“预付工程款”、“其他支出”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现金结存。

2、银行存款。

本科目核算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存入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一事一议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预付工程款”、“其他支出”等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际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

3、预付工程款。

本科目核算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预付的工程款项。

预付时,借记本科目,本科目按预付工程款的施工单位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收回或转作支出时,借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支出”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实际预付的款项。

4、固定资产。

本科目核算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完工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的原值。

验收合格后属村集体资产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投入使用移交所在村委会时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按类别、名称和所在地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尚未移交的固定资产原值。

5、应付工程款。

本科目核算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与外单位或个人发生的应付及暂收款项。

收到应付及暂收款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偿付应付及暂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

本科目按应付款的不同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应付未付及暂收的款项。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会计核算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会计核算

村自 筹专项应付款 镇 财政 “ 一事一议”
配套资金
4 接 受捐赠或赞助的固定资产 ( . 材
料 等) 时
( 如果 项 目 1 ) 形成固定资产: 借: 固定资产 一某 项 目
贷: 在建 工程一 某项 目 同时结转 “ 事 一 议 ”资金 、财 一
借: 固定资产 ( 原材料) 一某项目

事一议” 项目资金和投 工投劳, 量做 记。上级 安排 的奖 补资金 必 须全 部用 尽
到预 算 金额 与实 际支 出相符 , 但在 实 于支持 “ 一事 一议”建设 , 不得 截 留、
际工作 中, 因原料 、 人工等价格变 动等 挪 用。 经管 站 和村 民主 理财 小 组负 镇
往往会 出现资金差异 。
事一议" 财政奖补会计核算


山东沂水县 高祥梅
村 级公 益事业 建 设 “ 事一 议 ” 一
本 文拟就 此作一简要探 讨。
财政 奖补 是 以农 民自 出资 出劳 为基 愿 础, 政府 给 予 奖励补 助 的一 项财 政支

农 新政 策 , 为公共 财政 覆盖 农村 开辟
了新渠道 。
2 村 民投 工投 劳, 照规 定 的工 . 按
三、“ 一事一 议” 筹资筹劳项 目资金结转账务处理
村集体应按照村级筹资筹劳资金
总第4 期 / 0 I 农村财务会计 /1 1 3 21 / 2 3
和上 级 财政 奖 补资 金额 , 制定 项 目建 余 情 况 , 要 另设备 查 账 簿对 一 还 事 设 方案 , 好项 目 算 , 做 预 统筹 使用 “ 一 _ 议 ”资金 的筹 集和 使 用情况进 行登

6 收到财政部 门 入 “ . 拔 一事一议”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2.08.15•【字号】浙财基[2012]21号•【施行日期】2012.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基〔2012〕21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56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2012年8月15日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是财政部门积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具体措施之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56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用于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开展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预算安排和资金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财政要根据当地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规划,积极增加奖补资金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奖补引导、村民自愿出资出劳、村级经济努力投入、社会力量捐资赞助相结合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

第二章奖补原则第五条民办公助,财政奖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坚持以村级组织发动村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村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严禁变相加重村民负担。

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1.12.21•【文号】财预[2011]561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561号)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08]2号)、《关于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通知》(国农改[2009]3号)、《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10]1号)等文件精神,我部制定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惠民政策,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财政和农村综合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妥实施,确保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民群众的关怀落到实处。

附件: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附件: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

详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账务处理

详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账务处理
录为:

详议
借: 代管资金一农 经站
贷 : 品物资 产
『100 000 议 一 政奖补账务处 事一 财 1
100 0 0 0
【 】 例4 由于拆迁, 终止一份承包土
地租赁合 同, 经协商议 定 , 拆迁办补偿
村 集 体 损 失 5 7元 , 支付 承 包 方损 07 村
补的会计核算没有明确规定 , 但通过 站 时
这 些年 在 实 际 工作 中的不 断探 索与
借: 现金 ( 存款 ) 银行
贷: 专项 应付 款

交流 , 各地 逐渐 形 成了一些 得 到广泛 认阐的共性做法。 本文世对 “÷ 二 事一
某 项 目财政奖 补资金
议 财政奖补会计核算做 些总结性
贷: 公积公益 金
贷: 内部 往 来一 村 民 3 收到社会捐赠的配套资金 时 . 借: 现金 ( 银行存 款 ) 贷: 一事一议资金

某 项 目一社 会捐赠
4 接 受捐赠或赞助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定资产 ( . 材
5 收到财政部 门拔 入 “ . 一事一 议”
会计 制 度 中对 “ 事一 议 ”财政 奖 奖补 资金 、 安排 的 配套 资金 交农 经 一 镇
金 , 果 全 部通 过 “ 事一 议 资金 ” 如 一


科 目核 算 , 然 有 利 于 完 整 地 反 映 的要 实行招 投标 , 目建设 期 间的 材 虽 项
事 一议 ”财政 奖补 项 目资金 的 来 料费 用等 票据 由建设 单位 入账 进行 核 源、 使用 和 结 存情 况 , 但是 不 能 反 映 算 , 程完 工 后 由建 设 单位 开具发 票 工 筹集 资金 的性 质 , 而且有 关文件 要 求 由村集体入账 。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会计科目使用要求--文件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会计科目使用要求--文件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会计科目使用要求--文件资金预算科目及有关会计科目使用要求依据财政部、国务院农村综改办及省财政厅有关要求,为规范全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预算科目及有关会计科目使用,现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一、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列支科目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201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0 9]402号)、《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201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10]85号)和《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当前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农改办[20 10]18号)精神,各级财政部门在收到上级财政部门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时,列“1100224农林水转移支付”科目,在支出奖补资金(包括配套资金)时,列“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科目。

省将按照各地“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决算科目金额,与其清算财政奖补资金。

二、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农民筹资及其他资金会计科目1.村级组织收到乡镇财政所(乡镇农经站)拨入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时(村财乡镇代管的由乡镇农经站或乡镇财政所代理记帐,未实行村财乡镇代管的由村会计记帐,下同),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一事一议资金---财政奖补资金2.村级组织收到农民筹资款、村集体投入资金、社会捐赠、整合各级政府投入、其他资金时,会计分录为:借:现金(银行存款)贷:一事一议资金---农民筹资---村集体投入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整合各级政府投入资金(能列入本科目的资金)---其他资金3.村级组织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村集体投入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整合各级政府投入资金、其他资金和农民筹资款拨给项目工程时,会计分录为:借:在建工程---村内水泵---堰塘水窖---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村内安全饮水管线---其他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公共浴室---其他村内环卫设施---村内绿化植树---路灯---村内花池---其他村容美化亮化---农村燃气管线---村内新能源建设---村内公共活动场所---其他公共设施贷:现金(银行存款)4.项目工程完工体会收合格后,会计分录为:借:固定资产---村内水泵---堰塘水窖---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村内安全饮水管线---其他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公共浴室---其他村内环卫设施---村内绿化植树---路灯---村内花池---其他村容美化亮化---农村燃气管线---村内新能源建设---村内公共活动场所---其他公共设施贷:在建工程---村内水泵---堰塘水窖---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村内安全饮水管线---其他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公共浴室---其他村内环卫设施---村内绿化植树---路灯---村内花池---其他村容美化亮化---农村燃气管线---村内新能源建设---村内公共活动场所---其他公共设施5.一事一议各项资金形成公积金会计分录为:借:一事一议资金贷:公积公益金三、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农民筹劳会计科目1.农民筹劳实际用于项目工程时,会计分录为:借:在建工程---村内水泵---堰塘水窖---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村内安全饮水管线---其他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公共浴室---其他村内环卫设施---村内绿化植树---路灯---村内花池---其他村容美化亮化---农村燃气管线---村内新能源建设---村内公共活动场所---其他公共设施贷:一事一议资金---农民筹劳折资2.项目工程完工体会收合格后,会计分录为:借:固定资产---村内水泵---堰塘水窖---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村内安全饮水管线---其他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公共浴室---其他村内环卫设施---村内绿化植树---路灯---村内花池---其他村容美化亮化---农村燃气管线---村内新能源建设---村内公共活动场所---其他公共设施贷:在建工程---村内水泵---堰塘水窖---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村内安全饮水管线---其他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公共浴室---其他村内环卫设施---村内绿化植树---路灯---村内花池---其他村容美化亮化---农村燃气管线---村内新能源建设---村内公共活动场所---其他公共设施3.一事一议农民筹劳形成公积金会计分录为:借:一事一议资金---农民筹劳折资贷:公积公益金。

关于印发《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信息来源:经管科责任编辑:lxw 日期:2012-08-13字号:打印页面粤财农〔2012〕158号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农业局,顺德区财税局、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南雄市、紫金县、兴宁市、封开县财政局、农业局:现将《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的分配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1〕561号)、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农〔2011〕214号),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为民办事征询民意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办发〔2012〕18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奖补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

第三条奖补范围奖补资金主要是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内户外道路、小型农田水利、村容村貌改造、人畜饮水、环卫设施、植树造林、文化体育设施等村民迫切需要并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实行奖补,适当向农村新社区和公共服务中心拓展。

跨村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中小学校舍修建、通往镇及其他村委会道路、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等应由公共财政承担的农村公益性项目,举债兴办的村内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不得列入一事一议范围。

农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项目由农民自行负责。

第四条奖补标准各级财政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给予奖补支持,财政补助资金不少于农民筹资筹劳总额的50%。

省对珠三角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实行不同的奖补比例。

(一)广州、珠海、佛山、东莞、中山以及江门市(恩平、台山和开平市除外),省以上财政按筹资筹劳总额补助20%,市县财政补助不少于筹资筹劳总额的30%。

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会计核算探讨

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会计核算探讨
“ 内部往 来” 目。 科 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一事 一议 资金 购人 不需 要安装 的固定 资 产 的 , 记“ 借 固定 资产 ” 目, 科 贷记“ 现金 ” “ 行存 款” 、银 等科 目, 同

造林 、 道路 修建 维护等村 民直接受益 的集 体生产公益事业 时, 通过
村 民大会或村 民代表大会集体 决定, 实行专事专议 的办法 筹集资
贷: 融资租赁资产
银行存 款 未实现融资 收益
营业 外 收入
这样 的处理 , 管账 面价 值如何变化 , 不 资产租 出后账 面价值都 结 为零 , 未实现融资收益的金 额也保持 不变 , 始终等于最低租赁收 款额 、 未担保余值之 和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 。
三 、 资 租 赁 中 出租 人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的 分 析 及 改 进 融
技术探索 I E HNIA P B c T c L Ro E
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会计核算探讨
河北省财政厅 魏 光
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政府对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一事一 议筹资筹劳 的形式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的行为给予奖励补助 的

织财会 工作 的基 本法律依据。 该制度规定 , 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生 产、 公益事业 , 按一事一议的形式筹集的专项资金 以及村 民自愿 以
营业外支出 2 0o o00 贷: 融资租赁资产 3o00 200
银行存款 未实现融资收益 对例 2的处理为 : 10 0 000 1000 500
借: 长期应收款 未担保余值
450O 500 500 0 0 2 o0 0 70o
l0 o 0O 0 10 0 0 5 o 0
项财政支农新制度 , 是公共 财政覆盖农村 的又一重 大举 措。 村级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0.10.20•【字号】闽财农改[2010]7号•【施行日期】2010.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农改〔2010〕7号)各市、县、区财政局:为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中央财政奖补事项的通知》(财预[2009]5号)和《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做好2010年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1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制定了《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二0一0年十月二十日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实现财政资金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根据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是指由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的,专门用于鼓励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程序筹资筹劳、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资金。

第三条奖补资金实行“分级负责、因素分配、先建后补、财政报账、专户专账、专款专用”的管理方式。

第二章奖补原则第四条适当奖补,客观公平。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属于地方事权,考虑取消劳动积累工和农村义务工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影响,各级财政在村民自愿筹资筹劳的基础上,采取因素分配法,对各地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予以一定奖补资金,奖补力求客观公平。

第五条统筹规划,注重实效。

加强与新农村建设、贫困村整体推进规划有机结合,与其他支农项目有机结合,统筹规划,合理排序,重点奖补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项目,力求取得实效。

一事一议专帐核算办法

一事一议专帐核算办法

邻水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专项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为了贯彻《邻水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一事一议专项资金会计核算行为,依据现行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帐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财务核算按乡镇会计集中核算系统软件中专项资金性质设立帐套,一个村设一套帐。

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采用借贷记账法,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作为记账主体,以“借”、“贷”为记账符号,运用复式记账原理,反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村民筹资及捐赠款等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会计科目的设置、分类、核算内容和使用方法如下:(一)、资产类1、设置“银行存款”科目。

本科目核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专户存款的收支情况,按建设项目设置二级明细科目,收到资金或银行利息时记借方,支出时记贷方。

2、设置“暂付款”科目。

本科目核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专户暂付的应收款项,按建设项目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二)、负债类设置“暂存款”科目。

本科目核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专户暂存的应付款项,按建设项目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三)、净资产类设置“专项资金结余”科目。

本科目专项用于核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完工后收支相抵后的累计余额,按建设项目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项目完成后,将各项资金收入结余全额转入本科目的贷方,借记“拨入专款”、“其它收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各项资金拨(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方,借记本科目,贷记“专款支出”科目。

(四)、收入类1、设置“拨入专款”科目。

本科目核算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收到的财政奖补资金。

该科目设置“财政奖补资金”二级科目并按建设项目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收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

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收入的累计数,项目完工后,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专项资金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专项资金结余”科目,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基〔2015〕1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宁波不发):为进一步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4〕9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2014〕66号)精神和新农村建设工作要求,我们对《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基〔2012〕21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2015年1月14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4〕9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2014〕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省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是省财政安排用于支持以村级组织为实施主体,采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开展的村内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的补助性奖励资金。

第三条奖补资金分配坚持“民办公助、规范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因素法分配和竞争性分配两种管理方式。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3.08.19•【字号】渝财基[2013]23号•【施行日期】2013.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基〔2013〕23号)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为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提高奖补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建设质量,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财农改〔2011〕3号)、《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1〕561号)及其补充通知(财预〔2013〕200号)和《关于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通知》(财农改〔2013〕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了《重庆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有建议意见,请及时反馈,以利进一步完善办法、促进工作。

附件:重庆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重庆市财政局2013年8月19日附件:重庆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规范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和项目建设质量,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以市财政确定的美丽乡村建设为主攻方向,致力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全市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支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

第四条奖补资金安排。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和核算要得法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和核算要得法
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资金是 国家对农村一事一议项 目的补助 ,具有辅 助性 质, 为了体现农 民 自己的筹资筹劳主体地位 , 更好 地引导村社集体做好农 村
衡量 、 激励和汇报机制以保 证绩 效实现。鉴于 此, 又依据责任主体及 内部环境与 内控其他要
素的基础关 系确 定内控环境要 素包括 : 企业文 化、 发 展战 略 、 治理结 构 、 机构设 置 与权 责分
在项 目决策上 , 应按照 “ 统一规划 、 突出重点 、 不重不漏 、 整体推进 ” 的原
则统筹兼顾 , 合理布局 , 重点解决道路硬化 、 小型水利工程建设 、 人畜饮用水 等农民生产 生活最急需 、 要求最强烈和盼望最热切的公益事业 。 在项 目申报 审批上 , 乡镇 财政 、 农经部 门要做好指 导 、 协调 、 服务 工作 , 全力 支持项 目建 设。在项 目实施 上 , 坚持群众急需办什么项 目财政就奖补什么项 目的原则 , 绝大多数村 民同意则办 , 不 同意则缓办 , 从项 目动议 到建设 内容 , 从筹资投
得返还给出资人 , 也不可用 于一事一议项 目以外的其他事项 , 更不能 以现金 分给村民 , 必须做到预算安排到项 目, 支出核算到项 目。
虑的方 面又是通过具体 的评价指标来衡量 , 由
此形成了一个相互联 系 、 相互依存的内部控制
评价指标体 系。
三、 企 业 内部 控 制环 境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配、 人力 资源政策 、 员工 的胜 任能力与道 德价
值观六个要素 , 其 中企业文化和发展 战略是企 业整体层次 , 治理结构 、 机构设置与权责分配 , 人力资源政策属于机构层次环境 , 员工胜任能
事务 的民主管理和财务公 开 , 促进村集体会计核算规范 , 保 障集体 资产民主 管理 。笔者认 为 : 凡是涉及 到一 事一 议的财政奖补 、 村 民 自筹 、 村级组织 筹 集、 社会捐赠款等所有资金 , 均应纳入村社集体 经济组织 , 实行专户 、 专人 、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财政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财政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财政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2.04.27•【字号】青财基[2012]6号•【施行日期】2012.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财政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基〔2012〕6号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崂山、黄岛、城阳区和各市财政局:为加强和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效益,现将《青岛市财政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财政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财农改〔2011〕3号)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1〕56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

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遵循以下原则:(一)农民自愿,量力而行。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农民民主议事为前提,充分考虑政府财力及农民的承受能力,建设的规模及标准应当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高项目建设的前瞻性、计划性和协调性。

(二)先议后筹,先筹后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应当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所有项目应当经农民民主程序议定后方可按照省确定的标准筹资筹劳,并在农民自愿筹资筹劳到位的基础上,对符合财政奖补范围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适当的财政奖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账务处理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账务处理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账务处理□ 徐海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和报账制,如何准确完整地反映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并加以核算,笔者结合工作实际,以安徽省管理模式为例,谈一些看法。

一、当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模式和会计处理方法安徽省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实行委托代理管理模式,乡镇设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承担村集体经济组织整个会计业务核算职责,分村建账,单独核算。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报账制,专户管理,上级财政奖补资金和村级自筹等资金解入乡镇财政部门“一事一议”专户,由乡镇财政部门分村专账核算,支付时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施工方,实行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奖补资金由县级财政直接拨付给施工方。

财政部门收到上级财政预算内下拨的“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时,收入列“农林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时列“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科目,村集体经济组织仅核算自筹资金的收取和上缴这一过程。

笔者认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最后都构成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或损益的一部分,如果不加以核算,势必影响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和资产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造成这部分资金的运行游离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和监管之外。

从实务来看,目前,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会计处理主要有四种方式:一是仅核算自筹资金的收支,不核算财政奖补资金;二是将财政奖补资金列入“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核算;三是将财政奖补资金列入“补助收入”科目核算;四是将财政奖补资金列入“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如何核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1】561号)第二条定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为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第十三条规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必须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具体项目。

一事一议报账制度

一事一议报账制度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报账制度



实行项目质量保证金制度。乡镇财政在报账时,应按照 合同价的5%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竣工验收使用一年后, 如果无质量问题,返回质量保证金。如果工程存在质量问题, 按合同书规定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置。 对以下情况,财政部门不予报账或拨付资金: (一) 未列入项目计划的; (二) 不按要求提供有效报账文件和凭证的; (三) 项目主管部门没有审签的;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报账制度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四) 村民一事一议筹资不及时、没有足额到位的; (五)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支出的。 三 监督检查 各乡镇财政所每月月末要向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报送项 目建设进度表。同时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具体组 织协调工作,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县综改部门和乡镇 财政所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政策宣传,搞好组织协调,加 强对各类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报账制度 工程项目由议事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议事主体对项目工 程中发生的材料费、机械施工费、人工费等凭原始票据汇总 后填写《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报销汇总单》 一式两份。一份由议事主体存查,一份由财政所作为报账凭 证。经议事主体负责人、村民监事会负责人、村民委员会主 任签字后,报乡镇财政所审核后报销。 报销汇总单应据实填写,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费用支出、报 销金额、议事主体签字、村民监事会负责人签字、村委会主 任签字等内容。费用支出明细表及项目实施中所发生的各项 费用支出应据实填写,并附上各种合法有效的支出凭证。对 未列入项目计划,原始凭证不合法以及招待费支出等不得列 入报销。

一事一议及财政奖补政策

一事一议及财政奖补政策

一事一议
八、解决途径
(一)加强宣传引导。首先要提高农村广大基层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认识,剃除可 有可无的思想,使“一事一议”成为推动新农村物质基础建设的动力。其次要通过各种 媒介,与当前农村各项工作的宣传有机结合,大力推广典型经验,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地 关心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把握政策界限。要始终坚持“量力而行、群众受益、事前预算、上限控制、 有事则议、无事不议、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原则,明确议事范围,严格议事程序, 及时上报材料,保证政策的有效落实。 (三)加强监督管理。县减负办、乡镇政府和各级农经站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做好 事前引导、事中指导、事后审计,保证“一事一议”制度执行中的公开透明,保护农民 的合法权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顺利推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推动新农村建设。 (四)创新推行机制。在春节务工人员大量返乡之际,准确把握政策规定,抓住有利 时机开展“多事一议”,通过提高议事效率来降低议事成本。本着取之于村民、用之于 村民的原则,对兴办本村公益性事业的劳、资缺口,可采取群众自愿捐资的形式,争取 绝大多数村民和本村大户、工商业户的支持,达到既不违背农民负担各项规定,又能筹 集到足额的劳动力和资金,顺利实施公益性事业建设的目的。
一事一议
四、议事程序
“一事一议”议事会通常要经过如下程序: ①发起人从群众的意见中梳理出群众要求最 强烈、范围最广、投资投工额度与当地村民承受 能力相适应的议题。 ②发起人到有一定影响力的村民中征求意见, 听取这些人的意见和反映,以便在议事会上能首 先获得这部分人的支持。 ③发起人将需要交议事会讨论的事项(如建设 内容、投工投资数额、工程建设负责人、建设时 间、建设管理及建成后的工程运行管理等)整理成 条,以备提交会议讨论时做到有条不紊。 ④发起人将会议的目的、地点、时间、通知 到各受益农户。 ⑤议事会讨论的事项一般用“同意”或“不 同意”表示各户意见。当议定的事项比较简单时, 不用文字记载,靠村民相互之间的信任自觉执行。 复杂的事项形成决议后参会人要签名确认,然后 按决议执行。

浅谈“一事一议资金”科目的使用

浅谈“一事一议资金”科目的使用

浅谈“一事一议资金”科目的使用作者:赵小星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4年第23期摘要:2004年财政部发布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并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

这一制度的实施,推动了中国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向规范化和制度化方向发展,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

关键词:一事一议;村集体;财务管理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2-000-01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一事一议资金”会计科目是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生产、公益事业,按“一事一议”的形式筹集的专项资金。

其核算范围不仅限于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项资金,还包括村集体积累投入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有关部门的专项拨款以及上级财政奖补资金等。

现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第二十条将“一事一议资金”列入负债科目,泰兴市农工办按照“三资”网络管理要求,按奖补项目将“一事一议资金”设置10个二级子科目,借方反映一事一议项目建设使用的资金,贷方反映一事一议项目筹集的所有资金,如未使用一事一议,而获得财政补助的,则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

本文通过对新发布和实施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中新增加的关于一事一议资金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主要从一事一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一事一议筹劳的核算两方面进行论述,目的是希望《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能够在广大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得以全面贯彻实施。

一、基层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四个误区1.“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无列项,无原则地用,例如在使用此科目时,只要有道路、桥梁、路灯、绿化等10个二级子科目的任一项,有些村会计站长就会将此项支出记在此科目下。

2.“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有列项,超预算方案的,仍无原则地超用,例如,今年的列项是道路,事实上所筹集的专项资金都用完了,超支的部分仍在使用此科目。

3.完全错位地当作支出类科目在使用,年末的余额都是借方数,造成年末统计村级债务严重不实,因为一事一议的借方数抵销村级真正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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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会计科目使用要求--文件
辽宁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

资金预算科目及有关会计科目使用要求
依据财政部、国务院农村综改办及省财政厅有关要求,为规范全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预算科目及有关会计科目使用,现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列支科目
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201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09]402号)、《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201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10]85号)和《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当前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农改办[2010]18号)精神,各级财政部门在收到上级财政部门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时,列“1100224农林水转移支付”科目,在支出奖补资金(包括配套资金)时,列“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科目。

省将按照各地“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决算科目金额,与其清算财政奖补资金。

二、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农民筹资及其他资金会计科目
1.村级组织收到乡镇财政所(乡镇农经站)拨入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时(村财乡镇代管的由乡镇农经站或乡镇
财政所代理记帐,未实行村财乡镇代管的由村会计记帐,下同),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一事一议资金---财政奖补资金
2.村级组织收到农民筹资款、村集体投入资金、社会捐赠、整合各级政府投入、其他资金时,会计分录为: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一事一议资金---农民筹资
---村集体投入资金
---社会捐赠资金
---整合各级政府投入资金
(能列入本科目的资金)
---其他资金
3.村级组织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村集体投入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整合各级政府投入资金、其他资金和农民筹资款拨给项目工程时,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村内水泵
---堰塘水窖
---桥涵
---机电井
---小型提灌或排灌站
---村内安全饮水管线
---其他小型水利设施
---村内道路
---垃圾收集点
---公共厕所
---公共浴室
---其他村内环卫设施
---村内绿化植树
---路灯
---村内花池
---其他村容美化亮化
---农村燃气管线
---村内新能源建设
---村内公共活动场所
---其他公共设施
贷:现金(银行存款)
4.项目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会计分录为:借:固定资产---村内水泵
---堰塘水窖
---桥涵
---机电井
---小型提灌或排灌站
---村内安全饮水管线
---其他小型水利设施
---村内道路
---垃圾收集点
---公共厕所
---公共浴室
---其他村内环卫设施
---村内绿化植树
---路灯
---村内花池
---其他村容美化亮化
---农村燃气管线
---村内新能源建设
---村内公共活动场所
---其他公共设施贷:在建工程---村内水泵
---堰塘水窖
---桥涵
---机电井
---小型提灌或排灌站
---村内安全饮水管线
---其他小型水利设施
---村内道路
---垃圾收集点
---公共厕所
---公共浴室
---其他村内环卫设施
---村内绿化植树
---路灯
---村内花池
---其他村容美化亮化
---农村燃气管线
---村内新能源建设
---村内公共活动场所
---其他公共设施
5.一事一议各项资金形成公积金会计分录为:借:一事一议资金
贷:公积公益金
三、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农民筹劳会计科目1.农民筹劳实际用于项目工程时,会计分录为:借:在建工程---村内水泵
---堰塘水窖
---桥涵
---机电井
---小型提灌或排灌站
---村内安全饮水管线
---其他小型水利设施
---村内道路
---垃圾收集点
---公共厕所
---公共浴室
---其他村内环卫设施
---村内绿化植树
---路灯
---村内花池
---其他村容美化亮化
---农村燃气管线
---村内新能源建设
---村内公共活动场所
---其他公共设施
贷:一事一议资金---农民筹劳折资2.项目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会计分录为:借:固定资产---村内水泵
---堰塘水窖
---桥涵
---机电井
---小型提灌或排灌站
---村内安全饮水管线
---其他小型水利设施
---村内道路
---垃圾收集点
---公共厕所
---公共浴室
---其他村内环卫设施
---村内绿化植树
---路灯
---村内花池
---其他村容美化亮化
---农村燃气管线
---村内新能源建设
---村内公共活动场所
---其他公共设施贷:在建工程---村内水泵
---堰塘水窖
---桥涵
---机电井
---小型提灌或排灌站
---村内安全饮水管线
---其他小型水利设施
---村内道路
---垃圾收集点
---公共厕所
---公共浴室
---其他村内环卫设施
---村内绿化植树
---路灯
---村内花池
---其他村容美化亮化
---农村燃气管线
---村内新能源建设
---村内公共活动场所
---其他公共设施
3.一事一议农民筹劳形成公积金会计分录为:借:一事一议资金---农民筹劳折资
贷:公积公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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