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篮安全使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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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施工吊篮的安全规程
1执行标准GB5083 –8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行业标准JG5027 –92《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划》
地方标准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规程DB31/95 –1998
GB 5972 –86 纲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 6095 –85 安全带
JG 5027 –92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JG/T 5032 –93 高处作业吊篮
2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吊篮
从建筑物上部用钢丝绳通过悬挂机构沿立面悬挂着的悬吊平台进行上下运行
的一种作业设备。包括永久设置在建筑物上的吊篮和临时架设在建筑物上的吊篮。
2.2 额定载荷
悬吊平台上允许承受作业人员及其所用工具等质量总和的最大值。
2.3 升降装置
能使悬吊平台上下运行的传动装置。
2.4 工作绳
单独悬挂用于承载悬吊平台或吊板的绳索。
2.5 安全钢丝绳
当工作绳断裂时能防止悬吊平台坠落的绳索。
2.6 安全锁
装在安全钢丝绳和悬吊平台之间当悬吊平台运行时速度达到锁绳速度或倾斜达到安全锁锁绳角度时能自动锁住安全钢丝绳使悬吊平台立即停止运行的装置。
3基本要求
3.1 .生命绳的破坏负荷应大于2353
4.4N。当建筑物高度大于70 m时生命绳的负荷应考虑它自身的重量且承载后其安全系数应大于10。
3.2 安装吊篮、座式登高板的建筑物应符合GB J9的规定。
3.3 本市制造、安装、维修悬挂装置的单位应经市劳动行政部门的资质认可。
3.4 外省市在本市从事安装悬挂装置的单位应持有所在地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的资质认可证明向市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4作业环境要求
4.1 环境温度—10℃~+40℃。
4.2 空气相对湿度不超过90%。
4.2.1 作业人员工作处风速小于10。8m/s相当于阵风6级。
4.2.2 无大雾、暴雨、大雪等恶劣气候。
4.2.3 距离高压线大于10m。
5安全要求
5.1 吊篮的安装、维修和操作人员应取得由市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