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史上最全,值得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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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要如何处理财产分割

离婚后要如何处理财产分割

离婚后要如何处理财产分割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离婚事件逐渐增多。

为了保护离婚双方的利益,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婚姻法》。

而在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往往是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离婚后如何处理财产分割,帮助大家更好地应对离婚所带来的财产风险。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法则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法则。

在我国的《婚姻法》中,规定了以下几个原则:1. 财产归属原则: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从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从属个人财产。

2. 同等分割原则:离婚时,应当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同等分割。

3. 特殊财产原则: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各自承担的债务,由各自负责。

但是,在夫妻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以一方名下所有的财产和以一方名下的财产其实是共同财产。

4. 公证原则:离婚时可以通过公证方式进行财产分割,公证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在离婚过程中,我们需要根据以上几个原则进行财产分割。

其中,同等分割原则是最重要的,也是最容易引起争议的一个原则。

因此,在确定财产分割的具体方法时,需要尽量遵循同等分割原则,以确保分配的公平性。

二、财产分割的具体方法在遵循上述原则的基础上,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财产分割。

1. 协议分割法协议分割法是指离婚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然后由双方自行处理各自的财产。

这种方式通常需要律师协助,以确保达成的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不会对任何一方造成不利影响。

协议分割法适用于离婚双方关系较好,且财产来源比较明确的情况。

2. 司法裁决法司法裁决法是指在法院的裁决下,依法进行财产分割。

这种方式比较直接,可以解决离婚双方之间的纠纷。

但是,由于司法裁决的过程通常比较长,且需要律师和金钱的支出,所以并不是所有人都适用。

3. 公证分割法公证分割法是指在公证机构的协助下,双方达成协议,进行公证和登记。

这种方式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保证离婚双方的权益不受侵犯。

但是公证分割法在实际操作中比较繁琐,通常需要律师协助。

离婚财产分割相关法律规定

离婚财产分割相关法律规定

离婚财产分割相关法律规定(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均等分割。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涉及到离婚的时候,就必然会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割有着明确的规定。

那么,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新的规定呢?接下来小编就来简单介绍下关于离婚财产分割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五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分割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分割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分割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到婚姻法律的细节问题,尤其是涉及到离婚问题的房产分割。

近年来,针对这一问题,新的婚
姻法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改和完善,从各个方面细化了对房产分割的法
律规定。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离婚后,共同所有的房产应当根据法律
规定分割。

对于出现分割纠纷的情况,法院将会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
行考虑:
第一,夫妻离婚时所持有的房产的来源。

如果是共同购买的房产,则
应当根据双方的贡献进行分割。

如果是其中一方在婚前就已经拥有的
房产,则这个房产在离婚时应当作为个人财产处理。

第二,夫妻在婚姻期间所作出的贡献。

在婚姻期间,如果其中一方辞
职或者休息了一段时间来照顾家庭和孩子,则视该方的贡献为大,应
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另外,如果一方贡献了一定的资金用于房产购买
或者维护,则也应当在分割时予以考虑。

第三,夫妻离婚后的生计。

如果在离婚后,其中一方的生活不稳定或者无法自给自足,则应当给予相应的支持和补偿。

这种情况下,分配的房产应当考虑到被分配方的实际需求和利益。

综上所述,新的婚姻法针对离婚房产分割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定和完善。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将会根据双方的贡献和离婚后的生活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在保障被分配方的利益的同时,也尽可能地保障离婚后双方的生活和发展。

新离婚法财产分配

新离婚法财产分配

新离婚法财产分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化,离婚已经成为一种日益普遍的现象。

而随着离婚的增多,离婚财产分配问题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更好地保护离婚双方的权益,我国于2021年1月1日实施了新的《婚姻法》和《民法典》。

本文将重点探讨新离婚法中的财产分配问题。

一、离婚财产的概念离婚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和增值部分。

婚前财产是指在婚姻登记前,夫妻双方所拥有的财产,如个人工资、奖金、继承财产等。

婚后财产是指在婚姻登记后,夫妻双方所共同取得的财产,如共同购买房屋、汽车、存款等。

增值部分是指婚姻存续期间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增值部分。

二、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新离婚法中规定了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平等分享、保护婚姻期间贡献、保护无过错方和公平合理原则。

1. 平等分享原则平等分享原则是指离婚双方在离婚财产分配中应当平等分享财产。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夫妻双方应当均分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2. 保护婚姻期间贡献原则保护婚姻期间贡献原则是指离婚双方在离婚财产分配中应当保护婚姻期间的贡献。

在离婚财产分配中,夫妻双方应当根据各自在婚姻关系中所作出的贡献,合理分配共同财产。

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承担了家庭主妇的角色,照顾家庭和子女,那么他或她应当得到更多的财产分配。

3. 保护无过错方原则保护无过错方原则是指在离婚财产分配中应当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

如果一方违反婚姻法律规定,导致离婚,那么他或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财产分配方面的责任。

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那么应当平等分配共同财产。

4. 公平合理原则公平合理原则是指在离婚财产分配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在离婚财产分配中,法院将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各自的贡献、婚姻期间的财产状况、离婚后的生活状况等因素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三、离婚财产分配的实践在新离婚法实施后,离婚财产分配的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

夫妻aa制生活离婚财产如何分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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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AA制生活离婚时财产也有可能是均等分割的,夫妻财产AA 制应该是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夫妻财产的一种约定形式,但是,如果双方并没有将这种约定形成书面形式,口头的约定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除非双方明确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样在离婚的时候就不涉及财产分割。

一、夫妻aa制生活离婚财产如何分?夫妻aa制生活离婚财产也可能是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书面约定,则婚后所得(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应该均等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财产AA制,应该属于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夫妻财产的一种约定形式。

但是,这种约定必须是建立在书面形式上的,才具备法律效力。

口头约定不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诉讼离婚的流程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

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

离婚诉讼财产要怎么分割

离婚诉讼财产要怎么分割

离婚诉讼财产要怎么分割在去进行离婚的时候,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处理也是可以的,这个时候也是需要对财产方面进行分割处理的,那么离婚诉讼财产要怎么分割?一、离婚诉讼财产要怎么分割(一)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二)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三)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四)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五)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六)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七)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

可酌情返还。

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八)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

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九)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十)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二、诉讼离婚需要哪些资料(一)离婚起诉状。

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

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关于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下面由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2、关于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民法典》对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1、一般规定(1)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2)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3)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6)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特殊规定(1)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民法典离婚家庭主妇怎么分割财产

民法典离婚家庭主妇怎么分割财产

民法典离婚家庭主妇怎么分割财产结婚之后男⼈就在外边赚钱,⼥⼈就在家⾥当家庭主妇照顾家庭。

但男⼈在之后出轨了,也跟原配要求离婚,这时候双⽅会对财产分割存在着争议。

那么,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家庭主妇是如何分配的?店铺⼩编给你提供⼀些意见。

民法典离婚家庭主妇怎么分割财产关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先要对财产性质进⾏认定,婚前个⼈财产还是归各⾃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和⼥⽅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般是⼀⼈⼀半。

所以家庭主妇也⼀样,家庭主妇离婚时可以分得多少财产,要看和对⽅协商的情况或者是法院判决的情况。

此外,如果夫妻书⾯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所有,⼀⽅因抚育⼦⼥、照料⽼⼈、协助另⼀⽅⼯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请求补偿,另⼀⽅应当予以补偿。

也就是说,如果约定了婚姻存续期内财产归各⾃所有,那么家庭主妇在照顾孩⼦和⽼⼈等⽅⾯付出较多,可以向另⼀⽅请求补偿。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书⾯形式。

最⾼⼈民法院《关于⼈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平等,保护妇⼥、⼉童的合法权益,照顾⽆过错⽅,尊重当事⼈意愿,有利⽣产、⽅便⽣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并提出22条具体意见,其中第6条与现⾏民法典冲突,不再适⽤,其余各项还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时的依据,具体包括:1、夫妻双⽅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形式约定的,或以⼝头形式约定,双⽅⽆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效。

2、夫妻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或双⽅劳动所得的收⼊和购置的财产;(2)⼀⽅或双⽅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的财产除外);(3)⼀⽅或双⽅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或双⽅从事承包、租赁等⽣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或双⽅取得的债权;(6)⼀⽅或双⽅的其他合法所得。

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婚姻观念发生了一些变化。

因此,近年离婚率不断攀升,并且在离婚案件中,夫妻财产和子女的抚养问题成为了当事人争论的焦点,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

那么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阅读完以下我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根据法律规定,具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1、工资、奖金。

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

“奖金”是除工资总额的劳动报酬外,由国家、政府等权威组织,对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一定货币数量的奖赏,如运动员名次奖、科研成果奖等,这些奖金应当归入夫妻共同财产。

2、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

新《婚姻法》加强了个人财产的保护,这就涉及到夫妻个人财产的投资经营收益的归属问题。

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后所得共同制,那么,婚后所得(包括个人投资所得)如没有合法约定,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是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虽然无形,但它都是能够带来财富的“以权利为标的的物权”,所以在当前的离婚案件中,对所涉知识产权也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但这并不是讲知识产权中的所有权利夫妻都能够共同享有。

因为知识产权是基于人们的智力创造的成果,从公平原则出发,应该对付出劳动的一方权益给予照顾。

另外从发挥知识产权的社会功效和经济效益,保护知识产权的完整性、知识产权领域中的有序性,以及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没有付出智力劳动的一方当事人在分割财产时只能享有分割依该知识产权所得的实际财产的权利。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024年离婚财产分割新政策解读

2024年离婚财产分割新政策解读

2024年离婚财产分割新政策解读在婚姻生活中,离婚是一个令人痛苦且复杂的话题,而其中财产分割更是关键的环节。

2024 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不断完善,离婚财产分割政策也有了新的变化。

了解这些新政策对于面临离婚的夫妻以及相关法律从业者来说都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来谈谈共同财产的范围界定。

在 2024 年的新政策中,共同财产的范围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以往容易产生争议的一些财产类型,如今有了更清晰的归属判定。

比如,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通过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如果在继承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那么将不再被视为共同财产。

这一规定旨在尊重赠与人或被继承人的意愿,保障财产的特定流向。

另外,对于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其股权分割也有了新的考量。

不再是简单地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分割,而是综合考虑企业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前景以及夫妻双方在企业经营中的贡献等因素。

如果一方对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那么在股权分割时可能会获得更多的份额,以保证企业的稳定运营。

在房产分割方面,新政策也做出了重要调整。

如果房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但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在离婚时,另一方能够提供充分的出资证明,将按照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而对于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是由一方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通常会被认定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关于债务的处理,新政策更加注重公平和合理性。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更加严格,不再仅仅依据债务发生的时间是否在婚姻存续期间,而是要综合考虑债务的用途、是否经过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因素。

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在财产分割过程中,对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的惩罚力度也加大了。

一旦发现一方有故意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在分割财产时,该方将可能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2024版婚姻法对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规定

2024版婚姻法对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规定

探视权行使方式及保障措施
探视权行使方式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视的方式和时间由双方协议,协议 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保障措施
为确保探视权的正常行使,法院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如制定详细的探视计划、要求双方遵守协议、对不履行义务 的一方进行处罚等。
子女抚养费用承担方式及标准
行。
谢谢观看
保留相关证据
妥善保管个人财产的购买凭证、银行流水等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证 明财产来源和归属。
及时进行财产登记
对于房产、车辆等大额财产,应及时进行登记,确保个人权益得到 保障。
举证责任与证据收集
举证责任
在离婚诉讼中,主张个人财产的一方应承担举证责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财产属 于个人所有。
证据收集
可通过收集银行流水、购买凭证、登记证书等证据来证明个人财产的归属和权益。 同时,也可通过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方式辅助证明。若证据难以收集,可向法院 申请调查取证或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子女抚养费用承担方式
离婚后,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等抚养费用,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费用的多少和期限 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抚养费用标准
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费用时,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进行 综合考虑。同时,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费用进行调整。
06
争议解决途径与法律救 济措施
协商、调解等非诉讼解决方式
协商
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共识。协商过 程中,双方应明确财产状况,提出各自的 分割意见,寻求共识。协商结果应具有合 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VS
调解
在第三方调解组织或调解员的主持下,双 方进行调解。调解应遵循自愿、合法、公 正、合理的原则,促进双方互谅互让,达 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 具有法律效力。

新离婚法的财产分割

新离婚法的财产分割

新离婚法的财产分割新离婚法的财产分割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新离婚法)规定,当夫妻双方申请离婚时,需要分割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共同财产。

新离婚法对财产分割明确了几个方面的规定,包括财产分割的原则、财产分割的方式以及财产分割的范围。

首先,新离婚法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共同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平等协商,尊重彼此的合法权益,妥善分割共同财产。

其次,新离婚法规定,当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可以通过互换、补偿、股份分割或者裁决等方式分割共同财产。

最后,新离婚法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形成的财产,无论是由谁拥有,均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但是依法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在共同财产范围之内。

新离婚法中将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形成的财产分为三大类:1. 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济上共同拥有的财产,如房屋、土地、存款、股票等;2. 个人财产:夫妻双方经济上各自拥有的财产,如房屋、土地、存款、股票等;3. 无形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积累的无形财产,如知识产权、商誉、著作权等。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共同财产,根据新离婚法规定,应当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平等协商,尊重彼此的合法权益,妥善分割,包括共有财产和无形财产,但个人财产不在共同财产范围之内。

新离婚法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共同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互换、补偿、股份分割或者裁决等方式分割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据自愿原则,签订共同财产分割协议,在各自继承财产的基础上,双方可以约定互换、补偿等其他方式来调整各自的财产,但不得违背公平原则。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定共同财产的分割。

在裁定共同财产分割时,人民法院会考虑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努力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并且依据公平原则,尽可能地保持双方的利益平衡。

新离婚法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尊重彼此的合法权益,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分割共同财产,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解读

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解读

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解读近期,民法典正式实施,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其中,《民法典》第四编婚姻家庭篇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备受瞩目。

离婚是一件痛苦的事情,而财产分割则更是可能引发双方争执的焦点之一。

本文将对《民法典》中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进行解读,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未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财产以及婚后个人财产是离婚财产分割的三种基础财产。

其中,未婚前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婚后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双方共同劳动、共同取得的财产;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所有的财产。

在离婚时,双方要对婚姻期间所取得的财产进行清点,并进行分割。

离婚的财产分割应当以公平原则为基础。

公平原则不仅要考虑双方的财产性质、数量、价值等因素,还要考虑婚姻期间各自的贡献,尽可能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

另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因婚姻关系存在期间间隔、另一方隐瞒财产等情形,而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分割。

二、共同财产的界定《民法典》中关于共同财产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共同财产的范畴。

共同财产是指婚姻期间依法取得的、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共同财产一般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一)夫妻共同劳动或共同经营的收益及所得到的财产;(二)夫妻一方向另一方转移财产的,除转移财产时另有约定外,由转移人同意的,为夫妻共同财产;(三)夫妻一方单方面收益的财产,但应根据情况扣除个人所得税、工作开支等。

例如,一个人自己为自己的公司做贡献,其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这个人是在公司工作而领取工资,则属于该人的个人财产。

三、离婚时如何分割未婚前财产《民法典》规定,未婚前财产为离婚财产中的一种,夫妻在离婚时可以自由协定分割方式。

如果协议无法达成,则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将不予考虑。

如果夫妻双方在协议中不能确定未婚前财产的具体数额或者性质,则财产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对离婚财产的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新婚姻法对离婚财产的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新婚姻法对离婚财产的分割是如何规定的核⼼内容:依照最新的婚姻法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怎么办?离婚房产分割有什么具体规定?以下就由店铺⼩编为您介绍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详情。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民法院《关于⼈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男⼥平等原则。

男⼥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是⼈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照顾⼦⼥和⼥⽅利益原则。

这⾥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活特别需要的财产,⽐如住房,分配给⼥⽅。

毕竟从习惯势⼒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的家务负担、⽣理特点上讲,离婚后⼀般妇⼥在寻找⼯作和谋⽣能⼒上也较男⼦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的合法财产权益。

未成年⼈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夫妻共同财产进⾏分割;三、有利⽣活,⽅便⽣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性能和经济价值。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产资料进⾏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产资料效⽤的⼀⽅;在对共同财产中的⽣活资料进⾏分割时,要尽量满⾜个⼈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价值。

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原则归⼀⽅所有,分得⽅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相应的补偿;四、权利不得滥⽤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合法利益;五、夫妻⼀⽅所有的财产,在共同⽣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离婚财产分割与赔偿计算标准

离婚财产分割与赔偿计算标准

离婚财产分割与赔偿计算标准离婚财产分割与赔偿是在离婚案件中常见的争议点之一,涉及到夫妻双方的财产、债务、子女抚养权等问题。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离婚财产分割和赔偿计算都有一定的标准和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原则:财产分割必须依法进行,且必须是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

切不可将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混为一谈。

2. 公平原则: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夫妻双方应该根据财产性质、来源、用途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以达到公平合理的结果。

3. 共同努力原则:如果夫妻一方的事业成就和财产增长是依靠双方共同努力达到的,那么应该将这部分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 保护子女和家庭利益原则:在进行财产分割时,要优先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保证他们的生活和教育条件不受影响。

根据上述原则,离婚财产分割的具体计算方法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 等额分割法:按照双方财产总值的一半进行分割,适用于双方婚姻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没有明显差异的情况。

2. 现金补偿法:一方可以通过支付现金或其他财产来补偿另一方,在财产分割上实现平衡。

适用于双方财产差异明显,且无法进行等额分割的情况。

3. 折价分割法: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评估估值,然后按照双方所占比例进行分割。

4. 财产分割协议法:夫妻双方可以自愿达成协议,商定财产分割的具体方式和比例。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各地法院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夫妻双方可以根据当地法院的具体规定来进行财产分割。

除了财产分割外,离婚赔偿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进行的补偿性措施。

离婚赔偿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1. 家庭暴力: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对另一方进行虐待、殴打等行为,导致了另一方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受害方可以要求赔偿。

2. 不负责任行为: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经营不善、挥霍浪费家庭财产,使得财产减少、债务增加,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

3. 诋毁抹黑: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对另一方进行诋毁、抹黑,影响了另一方的名誉和社会地位,受害方可以要求赔偿。

离婚财产财产分割法

离婚财产财产分割法

离婚财产财产分割法离婚财产财产分割法一、定义离婚财产财产分割法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中规定的原则,由男女双方对财产和社会关系等依法定义的权利分割,从而通过合理确认具有法律效力的方式,确定离婚双方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受益人。

二、离婚财产分割范围离婚财产财产分割范围主要包括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积累的财产,以及单方积累的个人财产。

(一)共同积累的财产1、夫妻共有财产。

通常情况下,婚姻有效期间所积累的财产,以及一方赋于另一方的财产等,均属夫妻共有财产。

2、夫妻共有存款、应收账款等财产。

3、夫妻共有财产原值。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自然增值和财产外部投资获得的财产原值,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二)单方积累的个人财产1、单方积累的个人财产,指一方在婚姻有效期间,依法独立积累的自有财产。

2、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所获得的受遗财产。

(一)保护原则1、保护双方财产权益。

在拆分财产过程中,应注意平等保护男女双方权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针对共有财产的分割规定,彻底隔离双方财产权益。

2、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

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应保护在首位,绝不能以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作为离婚财产的分割的唯一考虑。

3、回避离婚损失负担。

应根据实际情况,回避负担离婚损失的条件,科学配置双方的收支关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双方的无形财富权益,既保证双方合理利益,又不牺牲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二)拆分原则1、归还原值原则。

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财产在离婚时,应归还双方各自未被消耗掉的原值。

2、归还差价原则。

在离婚过程中,由夫妻双方各自积累的财产中,如果双方各自的财产价值不等,则差价部分应归还给相应的一方。

在离婚协议签订后,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有争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起讫离婚财产分割。

要做到有效的财产分割,双方应当充分披露真实情况,尊重彼此的合法权益,同时,应当建立一个法律友好的社会环境,将分割的财产安排在双方之间,同时,不忽视子女的经济权益。

离婚房产的分配的方式是什么?

离婚房产的分配的方式是什么?

离婚房产的分配的方式是什么?(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赠与合同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

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

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在我国夫妻离婚已经成为⾮常普遍的⼀种现象,⽽夫妻离婚时,需要处理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般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配?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夫妻离婚时,原则上由夫妻双⽅协商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双⽅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民法院起诉。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零六⼗⼆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资、奖⾦、劳务报酬;(⼆)⽣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千零六⼗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千零⼋⼗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和⽆过错⽅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如何避免对⽅转移财产1、婚前、婚后财产进⾏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确定,公证了的财产,对⽅是没有可能在离婚前转移的。

2、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约定;同时,夫妻双⽅也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式,私下约定婚前个⼈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

3、购置⾼档物品后登记造册、复写购物票据等,在⽣活中我们会购置⼀些⾼档物品,对⾼档物品要保存好上⾯提到的材料。

4、家庭⼤宗财产拍照、列表,并有意识地寻找证⼈。

这个可能会激化⽭盾,如果需要做的,还是秘密进⾏⽐较好。

5、留⼼对⽅存单的账号、在哪个银⾏存的钱,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

同时,还可以从交⽔电费、⼿机费等收据上,了解对⽅有哪⼏个银⾏的账号,余额还有多少。

6、了解对⽅账号,为以后避免出现财产转移做铺垫:在知道⼀⽅开户⾏和账号的前提下,申请法院查询,⼀般不会存在问题。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新婚姻法改革了传统的婚姻财产分割制度,强调双方的平等性和公平性。

在这里,我们将讨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如何相互承担财产分割的责任和义务。

一、离婚财产分割1.离婚财产的权属离婚财产的权属由双方决定,要么由离婚时拥有的人所有,要么由双方共同拥有。

通常情况下,离婚需要分割的财产可以分为四类:婚前财产和配偶离婚前拥有的财产,婚姻期间购买的财产,离婚后购买的财产,以及离婚后的财产。

双方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自由分配离婚时的财产,并尊重双方的权益。

2.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是指在离婚时,双方分配离婚时离婚财产的行为。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双方应当尊重彼此的权利,平等对待,共同承担离婚财产分割的责任和义务。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平原则。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双方应平等对待,让每个人都能得到公平的待遇。

(2)任分配原则。

双方应当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尊重彼此的意愿,分配对财产所有权的责任,并负责确定和承担财产分割的责任和义务。

(3)晰的原则。

双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立即确定财产的分割,以确保财产拥有人的及时通知。

3.离婚财产处理离婚财产处理指双方在离婚时,为实现公平的财产分割,采取的一些措施。

(1)财产调换。

双方可以根据本人的实际需要,将自己拥有的财产换取对方的财产,从而实现财产分割和清算。

(2)财产拆分。

双方可以分别拆分自己的财产,这样,可以使双方都能得到公平的待遇,也就是说,在离婚时,拆分财产,每个人都能得到一半的财产。

(3)财产清算。

当双方完成财产分割时,需要进行财产清算,即确定财产分割结果,办理有关税务、财务、贷款等手续,以及满足各方债权人的要求。

二、新婚姻法的限制新婚姻法对离婚财产的分割作出了一定的限制,用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利,具体有:1. 不允许双方有强制的财产分割协议;2. 不允许违反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3. 不允许双方违反法律规定,侵害其他合法权益人的利益;4. 不允许双方以财产分割为由,强烈侵害或损害另一方;5. 不允许双方以隐瞒财产为由,违背公平原则而进行财产分割;6. 不允许违反婚姻合同规定,以财产分割为由,对另一方进行搞定性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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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史上最全,值得收藏)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那么,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呢?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

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

在我国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所确定的夫妻财产制中,确立了夫妻共同财产法定制度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制度。

根据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内容,我国夫妻共同财产由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两部分组成。

具体内容如下:一、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具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1)、工资、奖金。

“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

“奖金”是除工资总额的劳动报酬外,由国家、政府等权威组织,对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一定货币数量的奖赏,如运动员名次奖、科研成果奖等,这些奖金应当归入夫妻共同财产。

(2)、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

新《婚姻法》加强了个人财产的保护,这就涉及到夫妻个人财产的投资经营收益的归属问题。

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后所得共同制,那么,婚后所得(包括个人投资所得)如没有合法约定,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是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虽然无形,但它都是能够带来财富的“以权利为标的的物权”,所以在当前的离婚案件中,对所涉知识产权也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但这并不是讲知识产权中的所有权利夫妻都能够共同享有。

因为知识产权是基于人们的智力创造的成果,从公平原则出发,应该对付出劳动的一方权益给予照顾。

另外从发挥知识产权的社会功效和经济效益,保护知识产权的完整性、知识产权领域中的有序性,以及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没有付出智力劳动的一方当事人在分割财产时只能享有分割依该知识产权所得的实际财产的权利。

而对于其他诸如著作权中的人身权、表演权、播放展览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注释权等,专利权中的专利申请权、使用权、销售权、商标权中的使用权、禁止他人使用权等权利,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的。

并且在分割财产时对没有付出智力劳动的一方当事人的补偿应以一次性给付为宜。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夫妻一方因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可以明确只归一方,法律保护私有财产的处分权,这种特别指定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的财产进行投资所获取的物资利益。

这里的收益应当指的是孳息。

这里的个人财产,即指夫妻婚前属于夫或妻的个人财产,也指婚后夫妻约定属于夫或妻的个人财产。

投资行为有可能发生在婚前,也有可能发生在婚后。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的收益,必须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实际取得的收益,而不包括预期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助费。

从我国《劳动法》的角度来讲,上述几项都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工资关系密切相关。

有鉴于此,这四项都应当属于工资性的收入。

它是对劳动者工资的一种补充形式。

这里的“实际取得”和“应当取得”也是有时间限定的,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对应的权利即已“实际取得”和“应当取得”。

即权利已经形成,至于何时支付则对权利不产生影响。

(7)对一方婚前所得的土地使用权的认定。

土地使用权在法定条件下,可以依法出售、交换、赠予、租赁、抵押、继承等,土地和土地使用权中的各项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公民个人所拥有的重要物质财富。

对一方婚前所得的土地使用权原则上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在我国,房产和地产(指土地使用权)分属两个行政部门管理,其价值体现也是能够独立表现出来的。

一方婚前所得的土地使用权,婚后在该土地上修建了房屋且年限不长,分割财产时应注意将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和房屋价值分开进行处理。

另外,一方婚前所得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增值了,这部分增值的价值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理由是夫妻共同财产是随着夫妻身份关系的确立而形成的。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劳动所得和购置的财物,一方或双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都应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土地使用权价值在婚后增值部分可以看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依该土地的价值而产生的一种利息,是一种合法的收入,所以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为双方共同所有。

(8)在涉股案件中对夫妻共同财产认定。

目前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到股票的所有权归属纠纷日渐增多。

对这类纠纷的处理主要应从股票购买的资金来源和股票自身的性质来认定。

如果是夫妻一方或共同出资购买的股票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情况是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购买股票这种情况如何认定股票的归属呢?我国目前发行的股票有两种:职工内部股和社会公众股。

对于不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制企业内部职工持有的股份,分割财产时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不仅职工内部股采取记名方式,不得向企业以外的任何人转让,而且这类股票往往还带有低风险、高收益的福利性质。

如果夫妻双方同他们家里其他成员就股票所有权产生纠纷,那他们之间关系可认定为借贷关系,另案处理。

如果他们购买的是社会公众股,这种股票可以进行转让和交易,那么这种股票的性质应认定为家庭共同财产,各方按出资情况进行分割。

(9)、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采用列举式与概括式相结合的方式,避免对夫妻共同财产规定的不周全。

在处理离婚纠纷时,应对财产进行具体分析,充分考虑财产的来源,取得时间、婚姻法定财产制等因素综合确定,以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利。

1)、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的分割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5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实践中,比如对股票的分割,在《胡红卫诉黄燕明离婚及分割股票、中签股票抽签表纠纷案》的判决中,法院在分割股票时,判决依据是参考分割时的股市价,并结合该种股票在一个合理的期间内的股价涨落幅度,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一个股价,或由法院判决确定一个股价,按此股价来计算所持该种股票的全部价值量,进行分割。

2)、以夫妻共同财产在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分割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3)、以夫妻共同财产在合伙企业出资的分割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4)、以夫妻共同财产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分割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5)婚前承租公房,婚后房改购为产权房的处理不论产权证记载是哪一方的名字,均作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6)对房屋现价有争议的处理因房价上涨,离婚时不愿意按合同购买价格分割,则:1、双方均要房,法院组织竞价;2、一方得房一方得款,房价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相关部门对房屋作价评估。

3、双方均不要房子的,由原告、被告共同申请拍卖或转让后,法院再处理。

7)离婚时没有取得房产证或没有取得完全产权如何处理如果离婚时,争议的房产的产权证还没有发放,人民法院要么告之当事人申请中止审理,待产权证发放下来再作处理;要么先判使用权归属,而后产权证下来,再由争议方另行起诉要法院处理。

8)父母出资为夫妻购房该出资的认定1、结婚登记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的出资应认定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2、结婚登记后,该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若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9)、军人复员费的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3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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