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检修工作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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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检修工作票管理规定
(试行)
一、工作票的范围:
生产现场涉及设备检修特别是传动设备的检修、试验、检查及安装工作。
二、职责
(一)工作负责人
1、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熟悉工作班人员工作能力和《检修操作规程》的维修负责人担任。
2、负责工作票内容和安全措施的填写。
3、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并对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进行确认,必要时予以补充。
4、工作前组织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危害因素辨识,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已知晓。
5、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在工作过程中遵守安全工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6、应随时关注工作班组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二)工作票签发人
1、工作票的签发人应是熟悉人员的技术水平、设备情况、熟悉《检修操作规程》的主任以上管理人员。
2、负责检查工作票上所填写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正确地进行;向工作负责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三)工作批准人
工作批准人为本单位主管设备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各检修项目统一协调,统管全局,对需检修项目进行许可批准,根据实际可为车间主任或设备副部长。
(四)开始工作批准人
1、批准人为本单位设备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主管设备副部长。
2、负责对工作票上所填写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及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
况进行审核,对安全措施存在缺陷的要对其进行补充。
3、负责对检修工作单位所填写内容的工作开展及人员和时间进行批准;
4、及时协调各检修项目间的相互干扰问题。
(五)工作许可人
1、工作许可人由本单位主任指定具备一定工作经验的岗位运行人员担任。
2、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落实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执行,必要时予以补充。
3、检查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可靠切断,无突发危险发生。
4、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作业前及期间安全注意事项。
(六)工作班成员
1、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熟知工作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并履行确认手续。
2、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正确使用安全工作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三、工作票的填写
(一)工作负责人填写作业基本情况,首先由主管设备管理人员批准工作。工作票填写为一式两份,许可检修(16项)后,一份交本单位控制生产的负责人(视为生产调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携带。
(二)工作人数栏(不包括工作负责人)
填写实际参加工作人员的姓名和人数,一张工作票的工作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另一张工作票工作,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征得工作负责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办理工作人员更换或增减手续。
(三)工作内容栏
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一项工作内容只能使用一张工作票,标明工作地点及检修设备的双重编号。工作内容必须填写具体的检修内容,如:更换设备、焊补处理等。所有容器检查、检修必须注明具体部位。
(四)计划工作时间栏
工作票签发人应根据检修的工作量及以往的检修的工作时间,填入计划工作时间栏。
(五)危险危害因素栏
1、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开始工作前,对作业现场进行危险危害因素辨识,并将危险因素填写在作业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一栏中。
2、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后,须将工作票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清楚。
3、工作中遇到任何威胁到工作人员安全时,应立即停止工作,重新对安全措施、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如现有安全措施已不能保证工作人员安全时,应将工作票终结收回,在备注栏注明收回原因并签字,重新签发工作票和重新履行许可手续。
(六)安全措施栏
1、检修工作要求工作负责人执行的安全措施,必须逐条写明检修设备需要停电、隔离、泄压等具体要求。工作许可人根据工作票措施要求逐条布置落实,执行完毕后在“措施确认情况”栏内写明落实情况,确认后移交电气运行人员。
2、电气运行人员执行断电安全措施,并将可靠断电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并在在“措施确认情况”栏内写明落实情况,签字后移交生产运行负责人。
(七)补充工作地点的安全措施栏(由工作许可人填写)
1、由于运行方式和设备缺陷(如阀门不严等)需要扩大隔断范围的措施。
2、工作许可人需采取的保障检修现场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安全的措施。
3、工作许可人对工作票全部内容审查确认无问题后,提示检修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如无补充措施,应在本栏内填写“无补充”三字,不得空白。
4、工作票中安全措施较多的,应使用“安全措施附页”,“安全措施附页”的编号与工作票相同。
5、工作许可人接票后在审查工作票时,如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有疑问时,必须询问清楚,必要时应根据现场实际作补充。工作票如出现严重错误或有重要遗漏的,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6、安全措施全部确认完毕后,由相关批准人批准后方可作业。
(八)工作许可栏
1、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全部执行完毕后,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对工作票1~12项内容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双方签字,填写许可工作时间。
2、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在确保安全前提下,事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并在工作票备注栏注明、签字。
(九)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栏
1、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临时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组成员。
2、若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经原工作票签发人签名同意,在工作票上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工作负责人变更只允许变更一次,否则重新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
3、工作班成员变动时,应经工作负责人签名同意,工作负责人应对新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工作票上办理变动手续后方可进行工作。
(十)工作票延期栏
如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应提前向工作许可人提出申请,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工作票延期只能办理一次,所有安全措施不能拆除。
(十一)工作票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