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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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合理使用、有效管理本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防止企业员工和社会第三人违法窃取、使用和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商业秘密的管理工作;第三条商业秘密的管理,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商业秘密得到保护,又便于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方针;第二章商业秘密保护的责任和义务第四条本公司各分支机构、各部门负责人为商业秘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确定和修改该分支机构、该部门商业秘密的事项和范围,并实施有效的管理;各部门应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会议、培训、教育等形式,大力宣传商业秘密保护的意义、作用,增强全员的保密意识;第五条各部门至少确定一名专兼职保密员,负责对涉密事项进行登记、管理,对各项保密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入职培训时,将商业秘密的管理纳入培训内容;新员工到部门报到后,相关负责人需详细说明本部门及本岗位的商业秘密内容及管理制度;第七条知识产权管理部为公司保密管理工作职能部门,负责保密工作的计划、实施、检查、管理,组织有关人员对窃密、泄密、失密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第八条全体员工对本职工作范围内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一)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二)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公司的商业秘密;(三)未经公司授权和许可不得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甲方商业秘密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四)如发现商业秘密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公司报告;第三章商业秘密的内容第九条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第十条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技术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及技术合同等;一技术秘密:1、工艺技术资料:所有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工艺操作规程、产品技术标准、新产品鉴定资料、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技术总结、技术通知等;2、工程技术资料:所有产品的非标生产设备资料、工程设计包括图纸及草图、电器仪表设计等;3、生产技术资料:所有产品的生产配方、产品的制造方法、生产过程的检验、试验及最终检验、试验方法、生产过程中的原始质量记录;二经营秘密:1、销售信息资料:公司经营决策、营销计划、定价策略、销售网络、客户信息、商业函电包括电子邮件、合同订单等;2、采购信息资料:主要供应商信息、进价策略、采购渠道、主要原材料指标等;3、财务信息资料:银行存款核算、往来核算、成本核算、存货核算、长期投资核算、工资核算、销售核算、所有者权益核算、外部会计报告、内部会计报告;三管理秘密:1、公司资本运作信息资料:项目投资策略及方案、股权调整方案等;2、人力资源信息资料:公司人力资源计划、人力资源结构、薪酬方案、员工档案等信息资料;3、企业管理信息资料:公司整合体系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的结果;公司内部考核体系的方案、核算过程、核算方法、核算结果;4、档案信息资料:公司档案室的各类信息资料;5、电子信息资料:公司ERP信息资料、服务器备份数据资料、各部门电子档案、电子邮件等;第四章密级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商业秘密按重要程度划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绝密级”:是最重要的商业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根本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包括:所有产品的技术总结报告、技术配方、工艺卡片、技术通知、原材料和产品的编码方法、工程设计;经营决策、营销规划、市场调查和预测报告、促销方案、定价策略、商业函电;成本核算、销售核算、内部会计报告与分析;项目投资策略及方案、股权调整方案、董事会会议记录及相关决议;人力资源发展计划、薪酬方案、中高级职员的全部资料、兼职和聘用人员的合同协议、内部各考核体系考核资料;“机密级”:是重要的商业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包括:所有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工艺操作规程、生产过程的质量记录;经营战略、销售政策、营销计划、销售网络、销售渠道、客户档案、合同订单、营销管理制度、工作总结;采购渠道、进价策略、主要原材料技术指标;银行存款核算、往来核算、存货核算、所有者权益核算;人员调配方案、人员结构、员工录取过程;“秘密级”:是一般的商业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主要包括:一般的非标设备资料、整合体系手册、程序文件、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报告、长期投资核算、外部会计报告、档案室普通文件、员工薪资表等;第十二条对机密级以上商业秘密实行标识控制,加盖“绝密”、“机密”印章;在特殊情况下未进行标识的有关资料、文件仍然为商业秘密;第十三条商业秘密的密级及标识,由各部门依据本规定随时进行确定并标明保密级别;商业秘密在确定密级前,各部门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第十四条各单位根据需要对商业秘密文件资料等载体进行密级变更和解密,应及时向知识产权管理部申报,经公司相关会议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知识产权管理部做好相应的记录;第十五条根据保密需要,对关键数据和软件等计算机信息采取加密或其它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泄密;第十六条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对机密级以上商业秘密进行复印或复制;得到许可复印或复制后,复印件或复制件与原件的密级相同;因工作需要使用机密级以上商业秘密资料及载体,应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通知保密员对商业秘密及其复印件、复制件使用情况进行登记、记录;第十七条商业秘密资料及载体的销毁由部门领导提出,经知识产权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有关部门做好记录;第五章商业秘密的确定和申报第十八条各部门在每年6月、12月初确认、修改本单位涉及的商业秘密事项,依据各单位报送备案的商业秘密事项汇总编制公司商业秘密一览表,并上报总经理批准;公司商业秘密一览表报送公司高管人员,而将各部门涉及的商业秘密以部门商业秘密一览表的形式单独发放;第十九条各部门每季至少召开一次保密工作例会,对涉及的商业秘密进行确认,对保密工作进行总结;当保密工作中出现新情况,各部门应当随时召开临时会议进行确认,必要时通知职能部门参加;第二十条公司实行保密信息报告制度;员工因工作需要,需要将保密信息向第三人披露或者由第三人使用的,应当事先得到部门负责人的许可,保密员做好登记;员工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产生保密信息、职务成果的,应立即向本部门保密员或部门负责人报告;员工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取得或将要取得其他企业的保密信息,应在事前或事后向本部门保密员报告;第二十一条各部门经办人员或项目负责人,在经办事项或项目结束后应立即将有关资料交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归入本部门档案管理;各部门保密员须定期将本部门档案资料交公司办档案室统一管理;因工作需要,由员工个人保管的秘密载体,需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保密员做好登记,保管人应严格履行保密职责;员工发生内部调动,须向原部门返还一切商业秘密资料及载体,保密员注销登记;员工离开公司时,个人保管的一切商业秘密资料及载体,应该全部返还公司,并须在本单位保密员监督下办理移交手续,未按此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的,公司有权拒绝为其办理离开本部门或本公司的各种手续和出示有关证明;第六章商业秘密的使用权限第二十二条总经理级以上领导:有权了解全公司的技术、经营、管理各级秘密,并负保密责任;第二十三条副总经理级:有权了解分管工作的商业秘密和公司机密级以下秘密,如因工作需要了解绝密级商业秘密,需经总经理批准,并负保密责任;第二十四条部门负责人级:有权了解本部门范围内的商业秘密和公司一般级商业秘密,如因工作需要了解其它部门机密级商业秘密需经该部门负责人批准,绝密级商业秘密需经总经理批准,并负保密责任;第二十五条项目负责人、各部门经办人员有权了解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商业秘密,如因工作需要了解本部门其它机密级商业秘密,需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需要了解其它部门机密级商业秘密,需经本部门和其它部门负责人批准,绝密级商业秘密需经总经理批准,并负保密责任;第二十六条全体员工对本职工作范围内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均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第七章保密条款的约定第二十七条员工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同时,须与公司签订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对掌握机密级以上商业秘密的人员在其签订的保密协议中,须明确竞业限制条款;部门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和对企业的竞争优势构成重要影响的关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须与公司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第二十八条员工无论以任何原因离开本企业,在与企业结束劳动关系后,仍然对企业重要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秘密完全公开;第八章外来人员的管理第二十九条安保部门应加强人员进出的控制,并针对不同的对象,实行“回执卡”管理;“回执卡”上应注明来访人员的出入时间,如到下班时间尚有未离公司的来访人员,接待部门须主动向安保部门说明;一般情况下,未经预约说明或副总经理级以上领导批准,下班时间严禁外人进入公司;对来访者一律实行统一集中接待;有业务关系的来访人员,由门卫通知对口接待部门或个人接待,进入生产区须办理“进入生产区许可证”手续,并有专人陪同;进入涉密区域,须征得部门保密员或负责人同意;无业务关系的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厂区,接待人员在传达室会客;第三十条物资运出公司,实行物资出门证制度;凡运出物资,门卫需严格检查,任何物资出厂均需出具有权人员批准的出门证;第九章违反商业秘密保护的处罚第三十一条各部门没有及时按本办法的规定或相关要求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尚未造成失密后果的,给予以下处罚:秘密级:责任人罚款元;机密级:责任人罚款元,保密员罚款元;绝密级:责任人罚款元,保密员罚款元,部门负责人罚款元;第三十二条责任人无意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未造成经济损失的,酌情处警告以上处分;第三十三条责任人违反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民事责任,赔偿企业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或者部分损失;或根据签订的商业秘密保护协议,支付违约金;第三十四条责任人侵犯商业秘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十章检查与考核第三十五条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检查本规定的实施;第三十六条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人负责该规定实施情况的考核;第十一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知识产权管理部起草,并负责解释与修订;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实施;。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_制度规范_工作范文_实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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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商业秘密管理,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际和潜在商业价值,采取合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是公司重要的无形资产。

公司商业秘密所涉及的内容参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秘密信息分级保护目录》(以下简称《分级保护目录》)事项确定。

第三条公司商业秘密管理遵循“需要才知道”原则、“分割”原则和“隔离”原则,既要保守商业秘密又要有利于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公司国内外子分公司及直属项目部(以下称所属单位)。

各所属单位也可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保密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5类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公司商业秘密事项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落实落实保密管理和技术防范措施,制定保密制度,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的责任制,开展秘密保护的宣传教育,检查指导分公司商业秘密工作情况等。

第七条公司保密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保密办)负责商业秘密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商业秘密保护的具体工作,检查保密制度的落实情况,会同法律、监察等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失、泄、窃密事件等。

第八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涉密行政文件、资料等商业秘密的保护、管理,密级的确认和标识工作。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负责各自范围内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法律信息等商业秘密的保护、管理,密级的确认和标识工作。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项目部对本专业系统的保密工作负有指导职责。

第十一条公司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公司涉密网络、信息系统、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所属各分公司保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根据条件制定本单位保密管理的实施细则,审定和管理本单位商业秘密保护重点单位、要害部门(部位),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等。

经纪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经纪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经纪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经纪公司信息保密管理,维护公司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经纪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营销人员、客服人员等。

所有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规定,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的隐私。

第三条经纪公司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计划、财务资料、市场信息、客户数据等,员工在工作中获取的相关信息都应视为商业机密。

客户隐私包括客户个人信息、财产信息等,员工应妥善保护客户的隐私。

第四条公司将建立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加强员工保密意识培训,确保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得到有效保护。

第二章保密责任第五条所有员工在公司内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泄露商业机密和客户隐私。

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前交还任何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并在离职后不得利用这些信息从事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活动。

第六条经纪公司将对所有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明确员工保密责任,并建立巡查制度,定期检查员工是否遵守保密协议。

第七条公司将对涉密信息进行分类管理,确定不同级别信息的保密等级,并分配相应的存储和查看权限,确保信息得到有效保护。

第八条员工在处理涉密信息时,应注意防止信息泄露的可能性,比如避免在公共场合讨论公司机密、确保电脑和文件的安全等。

第三章信息保护第九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采取技术和管理手段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

第十条公司将对网络和系统进行分类管理,确保重要信息得到有效保护。

禁止员工使用私人设备处理公司机密信息,所有处理机密信息的设备都应符合公司要求。

第十一条公司将对员工进行信息安全培训,加强员工对网络攻击、病毒侵袭等安全问题的意识,提高员工的信息安全防范意识。

第四章处罚与救济第十二条公司对违反保密规定的员工将给予严厉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开除处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三条员工对公司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的泄露行为负有赔偿责任,公司将保留向员工追究经济赔偿的权利。

第十四条对于发现公司商业机密被泄露或客户信息被侵犯的事件,公司将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进一步损失,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

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保密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合作伙伴。

二、保密范围1. 公司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商业计划、合作伙伴及客户信息等。

2. 员工在工作中获取的任何公司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范围。

三、保密义务1. 公司员工应当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公司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 外部合作伙伴在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时,也需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获取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其他公司或个人。

四、保密措施1. 公司将商业秘密进行分类管理,对不同级别的商业秘密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2. 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密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

3. 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五、保密管理1. 公司设立专门的保密管理部门,负责商业秘密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2. 对于发现泄密行为的员工,公司将严格追究其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商业秘密的转移1. 员工在离职前不得擅自将商业秘密带出公司,应当书面申请并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带走相关资料。

2. 公司是否同意离职员工将商业秘密带出公司,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

七、保密责任1. 公司领导应当加强对保密管理工作的重视,确保保密制度的贯彻执行。

2. 公司员工应当积极遵守保密制度,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八、违反保密制度的处理1. 对发生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员工,公司将严格追究其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如因商业秘密泄露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保密制度的解释权公司保留对本保密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如有需要修订,应当由公司领导组织制定并征得大多数员工的同意。

十、附则本保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调整或修订应当通过公司内部通知方式向全体员工公布。

任何与本保密制度相违背的规定,均无效。

以上就是本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制度,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三篇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三篇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三篇篇一:XX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商业秘密管理,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际和潜在商业价值,采取合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是公司重要的无形资产。

公司商业秘密所涉及的内容参照《XX公司秘密信息分级保护目录》(以下简称《分级保护目录》)事项确定。

第三条公司商业秘密管理遵循“需要才知道”原则、“分割”原则和“隔离”原则,既要保守商业秘密又要有利于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公司国内外子分公司及直属项目部(以下称所属单位)。

各所属单位也可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保密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5类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公司商业秘密事项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落实落实保密管理和技术防范措施,制定保密制度,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的责任制,开展秘密保护的宣传教育,检查指导分公司商业秘密工作情况等。

第七条公司保密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保密办)负责商业秘密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商业秘密保护的具体工作,检查保密制度的落实情况,会同法律、监察等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失、泄、窃密事件等。

第八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涉密行政文件、资料等商业秘密的保护、管理,密级的确认和标识工作。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负责各自范围内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法律信息等商业秘密的保护、管理,密级的确认和标识工作。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项目部对本专业系统的保密工作负有指导职责。

第十一条公司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公司涉密网络、信息系统、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所属各分公司保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根据条件制定本单位保密管理的实施细则,审定和管理本单位商业秘密保护重点单位、要害部门(部位),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等。

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维护xxxx公司的合法权益,合理使用、有效管理本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防止企业员工和社会第三人违法窃取、使用和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的商业秘密管理工作。

本制度适用于xxxx 全体人员,包括所有正式在职的员工、非全职的兼职员工、外编人员、劳务合作人员及实习生。

本制度中统称为公司员工或公司人员。

第二章商业秘密的定义及范围第三条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公司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第四条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或者不能从公开渠道容易获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有关信息为公众所知悉:(1)该信息在所属领域属于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的;(2)该信息仅涉及产品的尺寸、结构、材料、部件的简单组合等内容,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通过观察上市产品即可直接获得的;(3)该信息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的;(4)该信息已通过公开的报告会、展览等方式公开的;(5)公司一般性的通知、公告、公示文件;(6)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从其他公开渠道可以获得该信息的。

第五条具有商业价值,是指该信息因其秘密性而具有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商业价值,能为公司带来商业利益或竞争优势。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该信息能为公司带来商业利益或竞争优势,有相反的证据除外:(1)该信息给公司带来经济收益的;(2)该信息对其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3)公司为了获得该信息,付出了相应的价款、研发成本或者经营成本以及其他物质投入的;(4)涉嫌侵权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或者试图获取公司的商业秘密的;(5)其他能证明该信息能为权利人带来商业利益或竞争优势的情形。

第六条技术信息,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获得的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公式、产品设计方案、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研发记录、实验数据、技术诀窍、技术图纸、编程制度、数字资产(产品序列号、卡号)、计算机软件源代码、技术文档等未进入市场、未公开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信息。

公司商业机密规章管理制度

公司商业机密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商业机密的保护,确保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合作伙伴、供应商等相关人员,以及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各类信息、资料、技术、数据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商业秘密,是指公司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其他信息。

第二章商业秘密的界定第四条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技术信息;2. 市场营销策略、客户信息、市场分析报告等经营信息;3. 财务状况、成本结构、利润分配等财务信息;4. 人力资源、薪酬体系、培训体系等人力资源信息;5. 其他对公司具有商业价值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

第三章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第五条公司采取以下措施保护商业秘密:1. 设立商业秘密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范围、保密期限、保密责任人等;2. 对接触商业秘密的人员进行保密培训,提高保密意识;3. 对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数据等采取物理、电子、管理等保密措施;4. 对离职员工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其离职后不再泄露商业秘密;5. 对涉及商业秘密的场所、设备等进行安全监控。

第六条员工在以下情况下,应履行保密义务:1. 接触、使用、处理商业秘密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2. 不向无关人员泄露商业秘密;3. 不利用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4. 在离职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第四章违反商业秘密保密义务的处理第七条员工违反保密义务,造成公司商业秘密泄露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 责令其立即停止泄露行为;2. 撤销其接触商业秘密的资格;3. 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4. 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1. 引言本文档旨在明确公司商业秘密的定义、保护责任和措施,以确保公司的商业机密得到充分保护并防止泄露,从而维护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商业利益。

2. 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是指公司拥有并合法持有的非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营销策略、销售数据、财务信息等,这些信息对于公司商业运作的成功具有重要意义。

3. 商业秘密的保护责任3.1 高度保密性公司员工应认识到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其保密性。

员工不得向未经授权的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无论泄露形式为口头、书面或电子方式。

3.2 限制访问权限仅有授权人员可以访问商业秘密,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查阅、复制或传输商业秘密信息。

员工应遵守公司内部的访问权限管理机制,并确保商业秘密信息妥善保管。

3.3 合同保密条款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合同应明确商业秘密的保护责任和义务,并约定违反保密条款的惩罚措施。

员工应理解并遵守合同中的商业秘密保护规定。

3.4 安全措施公司将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物理安全措施,以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性。

员工应积极配合并正确使用这些安全措施,避免商业秘密泄露的风险。

4. 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4.1 教育和培训公司将定期组织商业秘密保护的培训和教育活动,以提高员工对商业秘密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员工应积极参与培训,并将培训内容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4.2 保密协议公司将与涉及商业秘密的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明确商业秘密的保护责任和义务。

保密协议应包括保密期限、保密范围、禁止行为等内容,并约定违反保密协议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4.3 访问权限管理公司将建立严格的访问权限管理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商业秘密。

访问权限应根据员工职责和需求进行细分,避免信息泄露的风险。

4.4 技术保护措施公司将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数据加密、访问控制、网络安全等方式,保护商业秘密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员工应正确使用这些技术手段,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4.5 法律保护公司将依法注册和保护商业秘密,确保享有法律保护。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完整版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完整版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一、目的保护公司与客户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安全与利益。

二、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一)公司的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不为公众所知悉,系指该信息不能通过公开渠道(如:报纸、新闻、出版物等)由外界直接获取;2、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系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3、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系指包括设置保密警示标识、制订保密条款、签订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的实施。

(二)?前款所述之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1、公司管理、财务、人事等方面的系统设计、制度文本内容及方法;2、公司公共关系的内容与方法;3、公司客户名册;4、公司经营计划与营销策略;5、招投标的规划与标底;6、客户资料;四、本制度所称之载体系指载有公司商业秘密内容的:(一)各种工作底稿、文本、电子磁盘及其他载体(含正本、副本、影印件、传真件、摘抄件);(二)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的各类秘密文件、资料等。

五、保护原则保护商业秘密的工作,遵循积极防范、层级管理、既确保商业秘密之安全性又便利于各项工作的原则。

六、责任部门与人员(一)由综合行政部负责公司商业秘密监督、管理事宜。

(二)公司全体员工负有保护商业秘密的责任和义务。

七、保护措施(一)在《****公司个人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员工在聘用期与解聘后规定期限内须承担规定的义务。

(二)公司根据需要,可要求专案和有关人员签订对特定事项的保密承诺书。

(三)行政部对电脑设定完整的文件目录和子目录系统,并根据需要设定管理密码,由专人控管;同时公司与密码控管人签定保密责任协议书。

商业秘密保密管理规定

商业秘密保密管理规定

商业秘密保护规定为了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司各级各类商业秘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商业秘密公司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公司的有关技术信息、业务信息、客户的商业秘密、人事薪酬信息等。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保密岗位保密岗位是指从事的工作涉及或掌握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对公司的资金、财产和员工起重大作用或影响的岗位。

公司根据各岗位涉及商业秘密的性质及其影响,对各保密岗位进行分类,各类保密岗位具有不同的保密要求。

保密岗位的分类及各项要求,由公司法务部另行制定。

第四条保密范围公司保密范围如下:(1)与本公司发生营销关系的客户名单;(2)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类情报资料、计划或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书;(3)公司在营销活动中所积累的特有的营销方式和手段;(4)公司包装设计和各类应用程序(包括软件开发应用、数据信息等);(5)公司财务资料(包括财务账目、会计凭证、审计报告等);(6)公司的各种会议、决议和内部重大事务的记录等;(7)公司带密级的各类文件(包括工艺技术文件、人事档案、工资状况等);(8)公司重要场所如质量检测区域、产品生产区域、产品研发区域等。

(9)其他需要保密的相关信息。

第二章保密规则与保密管理第五条密级确定公司商业秘密的密级按照如下原则确定:(1)公司产品研发方案、产品推广方案、客户资料、采购资料、新产品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图纸、员工薪资、财务数据等为绝密级;(2) 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情况、重要会议记录等为机密级;(3)公司现行或规划构思中的管理制度、管理文件、员工人事资料等为秘密级。

第六条保密规则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遵循以下规则:(1) 本公司各类人员都负有不泄露或为私利自己使用、允许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公司的技术、商业秘密的义务,并承担维护公司技术、商业秘密的责任;(2)本公司各类人员在公司的任职或经营活动中,凡知悉公司技术、商业秘密的,均负保护责任,并承担实施保密措施的义务;(3)本公司各类人员在公司的任职工作或经营过程中,可能获得或了解公司技术、商业秘密的,均应具有保密责任,并承担不泄露、不打听、不谈论的义务;(4)上述规定的保密范围的相关资料有密级资料外出时,要妥善保管。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制度规范-工作范文-实用文档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制度规范-工作范文-实用文档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商业秘密管理,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际和潜在商业价值,采取合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是公司重要的无形资产.公司商业秘密所涉及的内容参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秘密信息分级保护目录》(以下简称《分级保护目录》)事项确定。

第三条公司商业秘密管理遵循“需要才知道”原则、“分割”原则和“隔离"原则,既要保守商业秘密又要有利于开展各项工作.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公司国内外子分公司及直属项目部(以下称所属单位)。

各所属单位也可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第二章保密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5类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公司商业秘密事项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落实落实保密管理和技术防范措施,制定保密制度,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的责任制,开展秘密保护的宣传教育,检查指导分公司商业秘密工作情况等.第七条公司保密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保密办)负责商业秘密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商业秘密保护的具体工作,检查保密制度的落实情况,会同法律、监察等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失、泄、窃密事件等。

第八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涉密行政文件、资料等商业秘密的保护、管理,密级的确认和标识工作。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负责各自范围内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法律信息等商业秘密的保护、管理,密级的确认和标识工作。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项目部对本专业系统的保密工作负有指导职责。

第十一条公司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公司涉密网络、信息系统、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所属各分公司保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根据条件制定本单位保密管理的实施细则,审定和管理本单位商业秘密保护重点单位、要害部门(部位),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等。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1. 引言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确保公司的竞争优势和经济利益,本文档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对商业机密的管理和保护措施。

所有公司员工必须遵守本规定,以确保商业机密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2. 商业机密的定义商业机密是指任何与公司经营和运作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产品、客户、市场、财务、营销、策划、研发、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信息。

商业机密可包括口头、书面或电子形式的信息。

3. 商业机密的分类为了更好地管理商业机密,公司将商业机密划分为以下三个等级:3.1 机密级机密级商业机密指的是对公司经营和运作具有重要意义的信息,泄露可能导致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商誉风险。

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和处理机密级商业机密。

3.2 保密级保密级商业机密是对公司经营和运作具有一定意义的信息,泄露可能导致一定的经济损失和商誉风险。

仅限授权人员可访问和处理保密级商业机密。

3.3 内部级内部级商业机密是对公司经营和运作具有一定了解意义的信息,泄露可能对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和商誉风险。

只有内部人员可访问和处理内部级商业机密。

4. 商业机密的保护措施为了保护商业机密的安全和机密性,公司制定了以下保护措施:4.1 访问控制所有员工必须经过授权才能访问商业机密,且只能限于其工作职责所需的范围内。

公司将建立合理的权限和访问控制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商业机密。

4.2 物理安全公司将采取必要的物理安全措施,如门禁系统、监控摄像等,以防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存储商业机密的区域,并确保物理媒体(如文件、硬盘等)的安全。

4.3 电子安全公司将建立严格的电子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访问密码、防火墙、加密通信等,以保护商业机密的电子存储和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4.4 员工教育和培训公司将进行定期的员工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商业机密的意识和重视程度,加强保密意识,确保员工遵守商业机密管理规定。

5. 商业机密的责任与违规处理5.1 责任所有员工都有责任保护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遵守商业机密管理规定、加强信息安全意识、正确处理商业机密等。

XX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XX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XX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的落实,明确 管理责任及应急处理,细化工作流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商业秘 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参照执 行。

第三条公司商业秘密的开发、使用、转让和保护,按照 分级管理,统一对外,保护与利用统筹兼顾的原则实施。

企业的共同职责。

产生商业秘密的单位是商业秘密管理第一 责任主体,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相应的管 理办法,落实具体保护措施和责任。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职能部门是指公司各负有专门管 理职责的部门、分厂;所称的专业管理部门是指根据岗位职 责负有对专门性商业秘密管理职责的管理部门;所称的产生 商业秘密的单位是指根据岗位职责及公司安排因直接负责 或从事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而产生商业秘密的机构,包括职 能部门、专业管理部门、子公司等。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公司保密委员会是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领 导机构,负责领导、指导、监督、检查全公司所有商业秘密 的管理及保护工作;保密委员会主任是本单位商业秘密管理 和保护第四条商业秘密管理是各职能部门、业务板块、实体U!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公司保密委员会下设保密组,职能挂设在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全面组织协调公司商业秘密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其主要职责为:(一)在公司保密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商业秘密保护的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法规, 落实国资委有关中央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和保护的各项制度和要求;(二)组织起草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和保护有关管理制度;(三)组织制定公司的商业秘密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推进实施;(四)管理公司商业秘密许可使用,组织审批公司普通商业秘密和核心商业秘密;(五)公司核心商业秘密文件的归档管理;(六)组织落实对公司各部门、分厂、子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七)牵头组织商业秘密工作的奖励和表彰;(八)组织落实商业秘密保护与管理的技术条件;(九)组织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培训。

某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办法

某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办法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商业秘密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避免重点人才、关键岗位员工离开企业后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和不必要的损失及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所有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本部及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或具有潜在商业价值,具有实用性,并经各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泄露商业秘密事件,是指违反国家商业秘密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使商业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并对公司的经济利益、市场竞争力和公众形象等造成了损失、危害和不良影响的事件。

第五条公司商业秘密中涉及知识产权内容的,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六条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确保重点、分级管理、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业务工作谁主管,保护商业秘密工作谁负责"和“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保护商业秘密工作就落实到哪里"的原则。

第七条商业秘密保护的任务是防止商业秘密被窃取和泄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不受侵害,促进公司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八条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方针,实行公司法人授权下总裁负总责,各单位第一负责人负责的逐级责任制。

商业机密管理规定(3篇)

商业机密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业机密的管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商业机密,是指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所掌握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其他信息。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以及与本公司有保密协议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本企业应建立健全商业机密保护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商业机密的安全。

第二章商业机密分类与识别第五条商业机密分为以下三类:(一)核心商业机密:对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如技术秘密、经营策略、客户名单、财务数据等。

(二)重要商业机密:对企业经营具有较大影响的信息,如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研发资料、合作伙伴信息等。

(三)一般商业机密:对企业经营有一定影响的信息,如市场调研数据、员工培训资料、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

第六条商业机密的识别标准:(一)不为公众所知悉:该信息未在公开渠道传播,且本企业未将其公开。

(二)具有商业价值:该信息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三)采取保密措施:企业已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该信息不被泄露。

第三章商业机密保护措施第七条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保护商业机密:(一)制定商业机密保护制度,明确保密范围、保密义务、保密责任等。

(二)对商业机密进行分类管理,对不同类别的商业机密采取不同的保密措施。

(三)对接触商业机密的人员进行保密培训,提高其保密意识。

(四)建立保密设施,确保商业机密存储和传输的安全。

(五)对商业机密进行定期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企业应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一)对商业机密进行标识,明确其保密属性。

(二)对存储商业机密的设备、场所进行安全防护,防止信息泄露。

(三)对传输商业机密的数据进行加密,确保信息传输安全。

(四)对接触商业机密的人员进行权限管理,限制其访问权限。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_制度规范_工作范文_实用文档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_制度规范_工作范文_实用文档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商业秘密管理,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际和潜在商业价值,采取合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是公司重要的无形资产。

公司商业秘密所涉及的内容参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秘密信息分级保护目录》(以下简称《分级保护目录》)事项确定。

第三条公司商业秘密管理遵循“需要才知道”原则、“分割”原则和“隔离”原则,既要保守商业秘密又要有利于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公司国内外子分公司及直属项目部(以下称所属单位)。

各所属单位也可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保密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5类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公司商业秘密事项的归口管学问是异常珍贵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收都不可耻。

——阿理工作,负责落实落实保密管理和技术防范措施,制定保密制度,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的责任制,开展秘密保护的宣传教育,检查指导分公司商业秘密工作情况等。

第七条公司保密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保密办)负责商业秘密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商业秘密保护的具体工作,检查保密制度的落实情况,会同法律、监察等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失、泄、窃密事件等。

第八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涉密行政文件、资料等商业秘密的保护、管理,密级的确认和标识工作。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负责各自范围内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法律信息等商业秘密的保护、管理,密级的确认和标识工作。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项目部对本专业系统的保密工作负有指导职责。

第十一条公司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公司涉密网络、信息系统、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所属各分公司保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根据条件制定本单位保密管理的实施细则,审定和管理本单位商业秘密保护重点单位、要害部门(部位),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等。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规定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规定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其合法权益,提高集团公司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竞争优势,依照《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集团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集团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

第三条集团公司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中属于国家秘密范围的,必须依法按照国家秘密进行保护。

第四条集团公司商业秘密中涉及知识产权内容的,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集团公司控股上市公司应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关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规定。

第二章主管机构及员工责任第六条集团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

第七条集团公司设立保守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委员会(简称“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上级机关保密工作要求,研究制定集团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相关事项。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集团公司日常保密工作。

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下设信息安全管理小组,负责集团公司信息安全整体策划、统筹和推进工作,牵头单位为集团公司信息管理部。

第八条集团公司对各单位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对从事保密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和资质认证。

第九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各单位均须设立保密工作小组,指定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的在编员工担任保密员,负责定期检查本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

第十条各单位员工依法负有保守、保护集团公司商业秘密的责任与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有下列情形,视为侵犯商业秘密:(一)以欺骗、利诱、胁迫、盗窃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之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三)擅自篡改、隐匿、毁损商业秘密介质资料;(四)未经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披露或允许他人使用自己所掌握或所知悉的商业秘密;(五)其他非法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公司商业隐秘治理规定一、目的爱护公司与客户的商业隐秘,维护公司的安全与利益。

二、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

三、定义(一)公司的商业隐秘系指别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有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别为公众所知悉,系指该信息别能经过公开渠道(如:报纸、新闻、出版物等)由外界直接猎取;2、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有用性,系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3、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系指包括设置保密警示标识、制订保密条款、签订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的实施。

(二)前款所述之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1、公司治理、财务、人事等方面的系统设计、制度文本内容及办法;2、公司公共关系的内容与办法;3、公司客户名册;4、公司经营打算与营销策略;5、招投标的规划与标底;6、客户资料;四、本制度所称之载体系指载有公司商业隐秘内容的:(一)各种工作底稿、文本、电子磁盘及其他载体(含正本、副本、影印件、传真件、摘抄件);(二)公司《文件档案治理制度》规定的各类隐秘文件、资料等。

五、爱护原则爱护商业隐秘的工作,遵循积极防范、层级治理、既确保商业隐秘之安全性又便利于各项工作的原则。

六、责任部门与人员(一)由综合行政部负责公司商业隐秘监督、治理事宜。

(二)公司全体职员负有爱护商业隐秘的责任和义务。

七、爱护措施(一)在《****公司个人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商业隐秘爱护条款,职员在聘用期与解聘后规定期限内须承担规定的义务。

(二)公司依照需要,可要求专案和有关人员签订对特定事项的保密答应书。

(三)行政部对电脑设定完整的文件名目和子名目系统,并依照需要设定治理密码,由专人控管;并且公司与密码控管人签定保密责任协议书。

(四)行政部对传真机、复印机统一治理,由专人使用,建立严格的使用登记治理流程。

(五)行政部建立严格的治理流程对公司发文进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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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商业秘密管理,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际和潜在商业价值,采取合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是公司重要的无形资产。

公司商业秘密所涉及的内容参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秘密信息分级保护目录》(以下简称《分级保护目录》)事项确定。

第三条公司商业秘密管理遵循“需要才知道”原则、“分割”原则和“隔离”原则,既要保守商业秘密又要有利于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公司国内外子分公司及直属项目部(以下称所属单位)。

各所属单位也可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保密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5类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公司商业秘密事项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落实落实保密管理和技术防范措施,制定保密制度,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的责任制,开展秘密保护的宣传教育,检查指导分公司商业秘密工作情况等。

第七条公司保密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保密办)负责商业秘密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商业秘密保护的具体工作,检查保密制度的落实情况,会同法律、监察等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失、泄、窃密事件等。

第八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涉密行政文件、资料等商业秘密的保护、管理,密级的确认和标识工作。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负责各自范围内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法律信息等商业秘密的保护、管理,密级的确认和标识工作。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项目部对本专业系统的保密工作负有指导职责。

第十一条公司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公司涉密网络、信息系统、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所属各分公司保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根据条件制定本单位保密管理的实施细则,审定和管理本单位商业秘密保护重点单位、要害部门(部位),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等。

第十三条各分公司保密办公室(以下简称分公司保密办)负责本单位保密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全体员工都有认真履行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切实做好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

第三章商业秘密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第十五条公司商业秘密统一纳入集团公司油商秘管理体系,按照《分级保护目录》规定事项确定秘密信息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

第十六条商业秘密按重要程度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油商密★★★(三星级)、油商密★★(二星级)和油商密★(一星级);保密期限划分为1年、3年、5年、10年、20年、30年,其中三星级期限最长30年,二星级最长20年,一星级最长10年。

三星级商业秘密是指由公司直接或参与产生,对集团公司整体利益、运营安全和竞争优势产生严重影响的核心秘密,包括涉及国家能源安全的石油战略储备、油气管道建设、敏感区域油气勘探开发、重大海外发展战略、集团公司核心技术、重大经营管理决策、重大合资合作项目等事项的相关信息。

二星级商业秘密是指是由公司直接或参与产生,对集团公司整体利益、运营安全和竞争优势产生一定影响的秘密,包括集团公司重要技术、重要经营管理、重要交易等事项的相关信息;一星级商业秘密是指是由公司直接或参与产生,对集团公司局部利益、运营安全和竞争优势产生一定影响的秘密,包括一般的技术和经营等事项的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各单位、部门可参照《××××公司商业秘密参考目录》(详见附件1)确定常用商业秘密事项的范围、密级、保密期限等信息,其它未尽事项依据《分级保护目录》执行。

第十八条对《分级保护目录》中未包括的或对秘密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不明确的事项,由产生秘密的单位提出意见,报本单位保密办核定。

第四章商业秘密的标定第十九条公司商业秘密的标定遵循“谁产生,谁标定,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产生秘密的部门和单位,由承办人员依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分级保护目录》,及时对秘密信息提出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等事项建议,经本单位、部门负责人审定签字后生效。

秘密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被确定为二星级及以上商业秘密的,密源部门或单位应报公司保密办备案。

第二十条商业秘密应以3号方正黑体字,将确定的密级及保密期限,标注在文件首页右上角。

如:油商密★××年、油商密★★××年和油商密★★★××年。

三星级商业秘密文件,应于首页左上角标注文件份数序号。

第二十一条涉密载体,应在外包装上标明与内容一致的密级。

密级标识与涉密载体不得分离。

本规定所称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视频和音频等形式记载秘密信息的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以及纸介质等物品。

第二十二条摘录、引用秘密信息的,应在派生载体上标识与原件一致的密级和保密期限。

第二十三条文件资料汇编中有涉密文件的,除对各独立文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做出标识外,还应按照汇编中的最高密级和最晚到期时限,在封面做出标识。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部门对商业秘密标识后,应即行登记建立台帐(详见附件2),由专人管理,按公司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建立查阅、借阅制度。

第五章商业秘密的变更与解密第二十五条密级和保密期限确定后,密源部门或单位发现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予以变更或解除。

公司保密办等有关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及时通知密源部门或单位予以变更或解除。

第二十六条密级和保密期限确定后,密源部门或单位发现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予以变更或解除。

公司保密办等有关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及时通知密源部门或单位予以变更或解除。

第二十七条秘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变更:(一)泄漏后对集团公司利益的损害程度发生明显变化的;(二)因工作需要,原知悉范围有较大变化的;(三)《分级保护目录》对事项密级或保密期限已作调整的。

第二十八条秘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解除:(一)保密期限届满,公司有关部门未要求继续保密的;(二)公开后无损于集团公司利益的;(三)公开后对集团公司利益更为有利的;(四)已经集团公司、公司批准公开的。

第二十九条商业秘密的变更与解密由密源部门或单位填写变更、解密申请书(详见附件3),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具体权限如下:油商密★★★级的由公司保密办审核,公司保密委员会批准;油商密★★级属公司机关的由公司保密办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属分公司的由分公司保密领导小组批准;油商密★级的由密源部门、单位负责人批准。

密源单位、部门撤销、分立或合并,密级、保密期限变更及解除工作由承担其原职能的单位或部门负责。

无法确定相应承担单位、部门的,由同级保密办指定。

第三十条密级、保密期限变更后,密源部门应及时组织变更标识。

第六章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第三十一条商业秘密载体在其制作、收发、传递、使用、保管和销毁的各环节,应进行严格的保密管理。

其中:(一)制作商业秘密载体,密源产生单位应按照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定密、标密,建立台账,在发放时应严格按批准的范围进行,并作好发放登记管理(附件4);秘密载体原则上应在本单位制作,委托外单位制作应事前签订保密协议或在合同条款中约定保密事项及违约后应承担的责任,制作过程中形成的校样、印版、底片和废品等,应及时销毁。

(二)收到商业秘密载体,应履行清点、签收等手续,并进行商业秘密汇总台帐登记(详见附件2)。

(三)不得通过普通传真机、公用电子邮件、非加密电话、移动电话和平信、挂号信、特快专递等普通邮政传递商业秘密载体。

公司总部及所属单位之间传递商业秘密载体应按秘密等级使用加密传真、专网电话等通信系统和机要交换手段。

(四)油商密★★★级和油商密★★级文件、资料除知悉范围人员外,公司员工查阅须经本级保密办或主管领导批准,但不得借出。

阅读和使用油商密★级密件应当经密源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则上应当在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借出的应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

(五)严禁复制油商密★★★级秘密载体。

复制油商密★★级以下商业秘密载体,应由本单位保密办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在公司内进行,复制件视同原件进行登记管理;汇编涉密文件、资料,应经密源产生单位许可,汇编成册的文件、资料,应按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进行密级文件管理。

(六)保存商业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部位、设备。

管理人员离职前,应办理移交手续。

被撤销、合并的单位,应将秘密载体移交承担原职能的单位或保密部门,并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七)销毁商业秘密载体,须由本单位保密办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在保密办指定的场所进行,并派专人监销,并填写《商业秘密销毁登记表》(详见附件5),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八)对各级机关工作人员使用的涉密计算机和各类移动存储介质进行专项管理,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公司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不得携带涉及商秘文件、资料、软盘和其他介质。

对确属工作需要携带的,须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同意,本单位保密办审核,履行审批手续。

出差期间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回单位后要及时交还。

凡油商密文件、资料、软盘和其他介质不得携带和邮寄出境。

特殊情况下确需携带的,必须履行保密审查手续,属油商密★级的由单位或公司保密办审查批准,属油商密★★级的由本单位保密领导小组或公司保密委员会批准,属油商密★★★级的必须由公司保密委员会审查批准。

经批准同意携带出境的,要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妥善保管,防止泄露和丢失,回国后及时交还。

第三十三条凡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讲话稿等不得私自对外发布;对拟宣传报道的内容,由公司、所属单位宣传部门进行保密审查,涉及公司主要领导参与的重大活动宣传报道,由公司保密办负责保密审查;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或对外投稿的论文、交流材料等,不得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并应由主编单位负责保密审查。

第三十四条在对外谈判和执行合作项目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规定,对确需提供涉及公司商业秘密资料的,须事前签订保密合同,严格界定提供和使用的范围,并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

涉及重大保密工作事项的,应提前向同级或上级保密管理机构报告,共同研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第三十五条公司和各单位召开的涉密会议,要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会议文件、资料须有密级标识,主办(承办)单位应组织签订保密承诺书(附件6),控制印制数量和发放范围,严禁擅自带出或复制,会后及时收回。

第三十六条加强对各级信息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凡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各类各级信息系统应严格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油密字〔2001〕2号文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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