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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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用工合同制管理制度

国企用工合同制管理制度

国企用工合同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规范国有企业用工合同管理制度,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企业用工合同管理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的用工合同管理相关事项。

第三条国有企业用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终止,应当遵循合同自愿、公平公正、平等自由的原则。

第四条国有企业用工合同应当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有企业相关规定,保障用工合同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第五条国有企业用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用工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条国有企业用工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等内容,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国有企业用工合同的解除、终止等情形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有企业有关规定,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用工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用工合同的管理和监督,保障用工合同的正常履行。

第二章用工合同的签订第九条国有企业用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由的原则,双方应当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用工合同。

第十条国有企业用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用工合同的有效性。

第十一条用工合同的签订应当明确双方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等内容,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用工合同的签订应当建立健全用工合同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用工合同及相关材料。

第三章用工合同的履行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严格履行用工合同的约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当按照用工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相关规定,保障员工的劳动保护和安全,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规范用工合同的履行流程,保障用工合同的正常履行。

第四章用工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七条国有企业用工合同的变更应当依法依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国企中粮集团编制内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国企中粮集团编制内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国企中粮集团编制内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规范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甲方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有关劳动合同的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的签订与生效1.1 合同签订条件① 甲方与乙方应在乙方入职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确保乙方在正式上岗前签署完整有效的合同。

② 甲方需根据乙方的职位及职责要求,明确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等内容。

③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岗位和薪酬待遇,认真阅读并同意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

④ 合同应当在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确保合法合规。

1.2 合同的内容和要求① 劳动合同应明确工作起止日期、试用期(如有)、岗位职责、薪酬待遇等基本条款。

② 甲方应保障乙方的工作环境和设施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和卫生标准,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

③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

④ 合同内涉及的所有条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违反劳动者权益。

1.3 合同的履行与监督①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合同执行情况,确保履行过程中无偏差。

② 若乙方对工作条件、岗位职责等存在异议,甲方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并作出合理调整。

③ 甲方可定期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合同条款得到有效执行。

④ 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或终止合同,除非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

国企集团合同管理制度

国企集团合同管理制度

国企集团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的要求,为规范国有企业集团内部合同管理行为,保护企业和各方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集团内所有单位和相关人员的合同签订、履行、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国有企业集团内部合同必须合法、真实、有效,遵循公平、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

第四条国有企业集团内部合同管理以“合同一书验证,约定一生诉讼”的原则,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体系,确保合同的履行和执行。

第五条国有企业集团内部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第六条国有企业集团内部合同管理应当依法、规范、科学、合理的原则,尽快的为员工提供合同服务。

第七条国有企业集团内部合同管理应当强调风险管理和合同评估,确保合同风险可控。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八条合同签订前应当认真审核合同内容,确保合同内容明确、一致,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

第九条合同的签订应当依法成立,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和程序制度审批。

第十条合同签订必须依法合规,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

第十一条合同主体必须经过合同审批程序和备案登记,确保合同签订的合法性。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应当严格履行合同法律后果条款,确保合同条款得到充分执行。

第十三条合同签订后,必须及时告知有关各方签订情况和条款内容,并确保各方同意。

第十四条合同签订后,必须及时进行合同备案和归档,确保合同文件得到完整保存。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十五条合同履行必须依法合同约定履行,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

第十六条合同履行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和规则执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合同履行应当注重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各方合同风险可控。

第十八条合同履行应当及时履行,未能及时履行的情况必须及时通知有关各方并作出解决方案。

第十九条合同履行必须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方的权益和利益。

第二十条合同履行必须依法妥善处理合同纠纷和争议,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国企员工的合同管理制度

国企员工的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保障企业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工人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环节的管理规定,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合规、高效执行。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一式两份,企业与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基本条款:1. 双方的姓名(名称)、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2. 劳动合同期限;3.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4.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5. 劳动报酬;6. 社会保险;7.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8.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9. 违约责任;10. 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七条企业应当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得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八条企业与员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九条企业应当保证员工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岗位和任务完成工作。

第十条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服从企业的工作安排。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1. 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且不违反法律法规;2. 由于企业原因导致劳动合同变更;3. 员工个人原因导致劳动合同变更。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劳动合同期满;2. 双方协商一致;3. 因企业原因解除;4. 因员工原因解除;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管理制度国企合同管理办法细则

合同管理制度国企合同管理办法细则

合同管理制度国企合同管理办法细则一、引言在国企中,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对于企业的正常运转至关重要。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针对国企合同管理进行详细的细则规定,旨在提高合同管理的规范性,保障公平、公正的合同签署和履行。

二、合同签订与备案1. 合同签订程序(1)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合同条款,明确各方的权益和义务。

(2)合同草案初稿需经双方签字确认,然后提交公司法务部门审核。

(3)法务部门审核合同草案,确保合同条款符合法律法规,并保护公司的利益。

(4)法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合同由甲方和乙方正式签署,成为有效合同。

2. 合同备案(1)签订的所有合同都应按规定提交公司合同备案系统备案。

(2)备案内容应包括合同名称、合同双方、签署日期、有效期限、合同金额等重要信息。

(3)备案后,应及时更新合同执行进度和变更信息。

三、合同执行与控制1. 合同履行义务(1)各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期限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及时沟通,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2. 合同履行监控(1)建立合同履行监控机制,对合同的执行进度、质量和费用进行监控。

(2)监控结果及时上报上级领导,确保合同执行情况得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3. 合同履行风险评估(1)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应提前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2)风险评估报告应及时上报公司领导,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潜在风险。

四、合同变更与解除1. 合同变更(1)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变更协议。

(2)变更协议应提交公司合同备案系统备案。

2. 合同解除(1)合同期满或达到解除条件时,合同自动解除。

(2)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严重影响合同履行的,另一方可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

(3)解除合同应经过法务部门审核,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五、合同争议解决1. 协商解决(1)合同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是指国有企业为了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和管
理工作,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及企业利益的最大化而制定
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流程。

其主要目的是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国有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1. 合同签订程序:明确合同签订的程序和权限,规定签订合同
的审批流程和责任人,确保合同签订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合同履行监督:建立合同履行的监督机制,确保合同双方按
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及时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并进行监督管理。

3. 合同风险管理:制定合同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识别和评估
合同风险,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减少合同风险对企业利益的
影响。

4. 合同变更和终止规定:规定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明确变更和终止合同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变更和终止合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5. 合同备案和归档:建立合同备案和归档制度,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备案登记,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确保合同文件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6. 合同纠纷处理:制定合同纠纷处理流程和方式,建立合同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合同纠纷,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国有企业的管理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确保企业和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维护国企的声誉和形象。

国企合同管理规定

国企合同管理规定

国企合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合同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善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加强风险防范,保障国有企业合同正当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有企业合同管理遵循合同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四条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应当依法合规,遵循市场经济原则,加强风险管理,确保合同的实施有效性和合法性。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履行与变更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签订程序和制度,加强对合同签订过程的审查和监督,保障合同签订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第六条国有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依法选择合格的签约对象,并制订合理合法的合同条款,明确合同的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国有企业合法权益。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确保合同的及时履行和规范实施。

第八条国有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确有变更合同的必要,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并通知对方合同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合同履行效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

第十条国有企业在合同签订和履行的过程中,应当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不得违法违约。

第三章合同管理的风险防控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合同管理的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重大利益的合同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做到风险可控。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控,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采取正确有效的措施进行应对。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做好合同风险应急预案和措施,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保障合同履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四章合同的监督和审计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合同履行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的监督制度和流程,加强对合同的履行情况的动态监控。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审计,检查合同的实施情况和效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模板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防范合同风险,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与外部单位、个人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服务合同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各个环节,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确保合同依法合规、高效有序。

第二章合同签订管理第四条合同签订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2. 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3. 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4. 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具体。

第五条合同签订前,应进行以下工作:1. 审查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履约能力等;2. 确定合同标的、价格、期限、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3. 比较同类合同,选择最优方案;4. 组织合同谈判,确保合同条款符合企业利益。

第六条合同签订应经以下程序:1. 业务部门提出合同签订申请;2. 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初步审核;3. 法务部门进行法律审查;4. 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批准;5. 合同管理部门与对方签订合同。

第三章合同履行管理第七条合同签订后,业务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第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合同管理部门:1. 合同对方未履行合同义务;2.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3.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重大变更;4.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

第九条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合同履行符合约定。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管理第十条合同变更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同变更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2. 合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3. 合同变更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同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2. 合同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3. 合同解除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的合同管理行为,规范合同签署、履行和管理流程,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的合同管理行为,包括合同签署、履行和管理。

第三条国有企业在合同签署、履行和管理中应遵循公平公正、谨慎审慎、诚实守信的原则,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制度。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

第二章合同签署第五条国有企业的合同签署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实行集中管理、分类管理、层级管理。

第六条国有企业的合同签署应当经过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并签署授权文件,由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国有企业在签署合同前,应当对合同内容进行充分的审查和评估,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第八条国有企业在签署合同时,应当明确合同履行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确保合同履行的稳妥性。

第九条国有企业在签署合同后,应当及时存档备查,并做好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签署流程,并不断完善和优化,提高合同签署效率和质量。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十一条国有企业的合同履行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保障合同权益。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付款义务、提供产品和服务。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出现合同变更、解决争议等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协商、沟通,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确保合同履行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合同履行管理系统,实现合同履行过程的全程监控和管理。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流程,加强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国企合同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规范国企合同管理,提高合同执行效率,制定国企合同管理制度。

二、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国有企业的各级单位、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国企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以及纠纷解决等方面进行指导和管理。

三、合同流程1. 合同签订:(1)各部门需统一使用标准合同模板,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进行合同制定;(2)所有合同的签订必须按照公司授权的权限进行,需通过内部审批后进行签订;(3)合同签订后需在公司合同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登记,以便实现合同在线查询、备案、管理等操作。

2. 合同履行:(1)各部门需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及时、正确、完整地履行合同义务;(2)如遇到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需及时与对方商议解决并在公司合同管理系统上进行记录;(3)在履行合同期间,各部门需及时掌握合同履行情况,如遇到问题需及时向上级汇报。

3. 合同变更:(1)如需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修改和变更,需先进行内部审批程序和风险评估,确保变更方案合法、合规、可行;(2)合同变更需由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并在公司合同管理系统上进行登记备案;(3)对于因变更导致的合同履行问题,需及时与对方商议解决并在公司合同管理系统上进行记录。

4. 合同解除:(1)合同已部份履行或者已全部履行,双方商议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合同存在严重违反合同内容的行为,可解除合同;(3)有正当理由的合同解除,需进行内部审批程序和风险评估,并在公司合同管理系统上进行记录。

四、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国企合同执行情况报告表2. 国企合同风险评估表3. 国企合同变更审批表4. 国企合同解除审批表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国有企业:由国家独资或者控股,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企业。

2. 合同:指当事人之间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而订立的协议,包括书面和口头协议。

3. 内部审批程序:国企内部审核和审批流程。

四、实施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中,可能会遇到以下艰难:1. 合同履行中浮现问题,如对方迟延履行、质量不达标等问题。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1. 引言国企作为国家财产的管理者和经营者,在日常运作中必然会与各类供应商、客户以及合作伙伴签订合同。

合同管理是确保国企合作关系正常进行、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国企合同管理行为,保护国企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合同管理制度。

本文档的目的是明确国企合同管理的原则、流程和责任,并提供相应的操作指南,以确保合同签订、履行和变更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2. 合同管理的原则国企合同管理应遵循原则:•合法合规原则: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得违背国家政策和国企的章程规定。

•公平公正原则:合同的签订应当公平合理,各方权益应得到平等保护,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各方应以诚实信用为原则进行合作。

•风险控制原则: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作伙伴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确保合作伙伴的信用状况和合规性,以降低合同风险。

•管理责任原则:合同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人员的协同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合同管理流程3.1 合同签订流程国企合同签订流程如下:1.合同需求确认:相关部门提出合同需求,并明确合同的基本要求和目标。

2.合同起草:由合同起草人根据需求,编写合同草案,并征得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意见。

3.合同审批:合同草案提交给合同审批人,审查合同内容与法律法规的一致性,并根据授权范围进行审批。

4.合同谈判:如有需要,与合作伙伴进行合同谈判,确定合同条款、价格、交付时间等具体事项。

5.合同签署:双方达成一致后,由合同签署人签署合同,并加盖公章。

6.合同归档:将签订的合同归档保存,确保合同的存档和查阅工作。

3.2 合同履行和变更流程国企合同履行和变更流程如下:1.合同履行: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并确保质量、交付等相关指标达到约定要求。

2.履行监督:国企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履行监督和验收工作,确保合同的履行符合要求。

3.合同变更:如有需要,双方可通过协商和合同约定的变更程序进行合同的变更。

国企的合同管理制度

国企的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严格履行,促进企业经营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合同订立一、合同签订的程序1. 企业各部门在签订合同前,须经过工作计划的审核,确定合同需求和签订合同的必要性。

2. 符合合同签订条件的,向公司财务部门报批签约费用等资金情况,并按照资金使用程序进行审批。

3. 各部门应根据合同需要,确定合同的主要内容、标的、价款、履行期限、质量标准等,并在拟定的合同草案上签字确认。

4. 合同的签订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在正式签约之前,必须经相关责任人审批。

5. 合同正式签订后,应建立合同台帐,做好合同文本的归档管理,确保合同文件的完整性和可查询性。

二、合同签订的原则1. 合同内容应明确、具体,避免含糊不清的条款,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合同签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不能违反国家法律,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 合同签订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采用欺骗、强迫等不正当手段。

4. 合同签订应当注重保密性,涉及商业秘密或敏感信息的合同应当严格保密。

第三章合同履行一、履行义务的规范1. 合同中规定的付款、交付、服务等义务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履行,不得延误或质量不符。

2.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变动,应及时与对方协商沟通,积极解决,不得擅自改变合同内容。

3. 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和程序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合同项下的各项工作。

4. 对于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规定进行处理,确保双方权益。

1. 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建立履行监督机制,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确保合同按时履行。

2. 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纠正,防止问题扩大影响企业利益。

3. 如发现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严重违约或拖欠行为的,应立即通知公司领导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处理。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一、合同变更1. 合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明确变更内容、原因和生效时间。

国企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国企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国企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的合同管理行为,提高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增强国有企业合同权益的保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的合同管理活动。

国有企业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行为。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部门,并配备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遵循合同自愿、平等、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严格履行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及时、完整、有效履行。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合同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合同档案,并定期进行审查,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与外部合作伙伴的沟通、协调和合作,积极推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共同推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宣传培训机制,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九条国有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和审核,确保签订的合同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当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律师对重要合同的合同条款进行审核,避免合同风险,确保合同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明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合同争议。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充分了解合同对象的资质、信誉等情况,避免与不法分子签订合同,确保合同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擅自修改或取消已经签订的合同。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和程序,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履行内部程序和规定,确保合同的及时签订和落实。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合同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与各类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章程等。

第三条企业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企业合法权益的实现。

第四条企业合同管理应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协同配合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企业应设立合同管理委员会,负责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

第六条合同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一)制定企业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制度;(二)审批企业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三)监督企业合同的履行情况,处理合同纠纷;(四)定期检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五)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和业务交流。

第七条企业各部门应设立合同管理岗位,负责本部门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合同管理岗位的职责:(一)负责本部门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二)监督本部门合同的履行情况,处理合同纠纷;(三)向合同管理委员会报告合同管理的具体情况;(四)参与合同管理培训和业务交流。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与审批第九条企业与外部签订合同,应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起草合同文本,并提供合同签订所需的相关资料。

第十条合同文本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合同文本提交合同管理岗位进行审核。

审核合格的,由合同管理岗位报合同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十二条合同管理委员会应在收到合同文本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审批合格的,由合同管理岗位负责签订合同;审批不合格的,由合同承办部门根据委员会的要求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与监督第十三条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

第十四条合同承办部门应定期向合同管理岗位报告合同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一、引言合同是企业与外部合作伙伴之间达成的法律约束力文件,对于国企来说,合同的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国企合同管理制度,以确保合同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二、目标和范围1. 目标:建立规范、高效的国企合同管理制度,保障合同的履行和风险控制。

2. 范围:适用于国企与供应商、客户、合作伙伴等签订的各类合同。

三、合同管理流程1. 合同签订阶段:a. 合同起草: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根据业务需求起草合同,明确合同目的、内容、权责等。

b. 内部审批:合同需经过内部审批程序,包括法务、财务及相关部门的审批。

c. 合同谈判:与合作伙伴进行合同谈判,明确双方权益、风险分担等。

d. 签署合同:经过谈判达成一致后,由授权人员签署合同,并保留相关授权文件。

2. 合同执行阶段:a. 履行义务:各相关部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

b. 监督检查: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团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合同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c. 变更管理: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需经过内部审批程序,并与合作伙伴进行协商达成一致。

d. 风险控制:及时发现合同履行中的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控制和应对。

3. 合同归档阶段:a. 合同归档:合同执行完毕后,将合同归档保存,确保合同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b. 合同查询:设立合同查询系统,方便相关人员随时查询合同内容和履行情况。

c. 合同评估: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优化合同管理流程。

四、合同管理制度的要求1. 合同起草要求:a. 明确合同目的、内容、权责,避免模糊和不完整的条款。

b. 严禁与合作伙伴签署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的合同。

c. 合同起草应遵循公司的审批流程,确保合同的合规性。

2. 内部审批要求:a. 设立合同审批流程,明确各级审批人员的权限和责任。

b. 对合同进行法务、财务等方面的审查,确保合同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

c. 内部审批程序应高效、快速,避免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拖延和纠纷。

2023修正版国企合同管理制度

2023修正版国企合同管理制度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国企合同管理制度1. 引言国企合同管理制度是指国有企业用于规范和管理合同签订、履行和管理流程的一套规章制度。

合同是企业与外部实体之间达成的约定和协议,对国企的合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介绍国企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以便国企能够更好地管理和执行各类合同。

2. 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国企合同管理制度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合法性: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 公正性: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应公正、公平,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 透明性:合同管理的过程应透明,相关信息应及时披露,确保各方都能够了解合同的内容和履行情况。

- 效率性:合同管理应高效运行,提高签订和履行的效率,降低合同风险。

3. 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3.1 合同签订流程国企合同签订流程的主要步骤包括:1. 合同需求确认:由相关部门提出合同需求,包括合同的类型、内容和条件等。

2. 合同起草:由法务部门或合同管理部门起草合同草案。

3. 合同审批:合同草案经相关部门审批,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和企业规定。

4. 合同签订:合同经授权人签字后,由法务部门保留存档,并发送给对方当事人。

5. 合同备案:合同签订后,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备案手续。

3.2 合同履行和管理国企合同的履行和管理需要遵循以下流程:1. 合同执行:国企根据合同的约定执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2. 合同变更:当合同变更需求出现时,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变更手续。

3. 合同履行监督:国企应定期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方履行合同义务。

4. 合同纠纷解决:当合同纠纷产生时,国企应积极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并可依法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

3.3 合同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为了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和便利性,国企可以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合同管理,包括以下方面:1. 合同管理系统建设:建立统一的合同管理系统,用于合同的电子文档存档、查询和监控。

2. 合同管理流程优化:利用信息化技术优化合同管理流程,提供自动化审批和提醒功能。

【2024】国企合同管理办法(通用)

【2024】国企合同管理办法(通用)

【2024】国企合同管理办法(通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保障国有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企业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自愿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合同履约率。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各环节的管理职责和程序。

第五条企业在订立合同前,应当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内容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涉及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融资等事项的合同,应当报企业董事会或者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六条企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内容应当具体、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第七条企业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对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者提供第三方信用担保。

第八条企业合同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

授权代理人签署合同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履行的责任、程序和期限,确保合同按照约定履行。

第十条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加强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合同按照约定履行。

第十一条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加强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第四章合同的纠纷处理第十二条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企业在合同纠纷处理过程中,应当积极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第五章合同的归档和保密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归档管理制度,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各环节的资料进行归档管理,确保合同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保密制度,对涉及商业秘密、国家秘密等事项的合同资料进行保密管理,防止泄露。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1. 引言国企合同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合同的签署、履行和管理过程,确保国企在合同交易中合法、合规、高效地运作的一套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企合同管理制度的目的、范围、流程和主要内容。

2. 目的国企合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国企合同签署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提高合同履行的效率和质量;•防范合同风险,降低损失;•保护国有资产、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利益。

3. 范围国企合同管理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与外部实体(如供应商、客户、合作伙伴等)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作合同;•劳动合同等。

4. 流程4.1 合同起草•合同起草人根据业务需求和法律法规,撰写合同草稿;•合同起草人应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

4.2 合同审批•合同起草人将合同草稿提交给合同审批人;•合同审批人负责对合同草稿进行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合规;•合同审批人根据合同金额和权限,决定是否需要上级审批。

4.3 合同签署•经过审批的合同由合同签署人进行签署;•合同签署人应仔细核对合同内容和对方签署人身份,确保签署的合同准确无误。

4.4 合同履行•合同履行期间,国企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合同履行人应及时报告合同履行情况,并与对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4.5 合同变更和解决争议•如合同发生变更,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变更程序进行;•如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采取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

5. 主要内容•合同起草和审批的规定;•合同签署和存档的规定;•合同变更和解决争议的规定;•合同履行监督和考核的规定;•合同档案管理的规定。

6. 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合同流程的电子化管理;•合同审批和签署的电子化处理;•合同履行和变更的电子化跟踪;•合同档案的电子化存储和检索。

7. 总结国企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确保国企合同交易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高效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模板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模板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和减少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企业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企业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合同管理应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企业应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第六条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责:(一)负责企业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管理工作;(二)负责企业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和使用;(三)负责企业合同的归档和保管;(四)负责企业合同的统计和分析;(五)负责企业合同纠纷的处理;(六)负责企业合同管理的培训和宣传;(七)履行企业合同管理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合同的起草与审核第七条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应由合同管理机构统一起草。

第八条合同起草应遵循简洁、明了、严谨、合法的原则,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合同草案应提交企业内部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一)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二)合同条款的完整性、明确性;(三)合同风险的识别和防范;(四)合同利益的合理保障;(五)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第四章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第十条企业合同的签订,应由合同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合同双方当事人参加。

第十一条企业合同的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企业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机构应负责合同的履行监督工作,确保合同条款的落实。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三条企业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报合同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企业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遵循合法、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确保各方合法权益的合理保障。

国企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国企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企单位合同管理,明确合同管理流程及相关部门职责,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济交易行为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企单位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销售、租赁、技术服务、咨询、合作开发等合同。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合同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二)平等自愿原则:合同双方地位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一致。

(三)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双方应诚信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四)公平原则:合同内容应公平合理,兼顾双方利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国企单位应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合同管理流程;(二)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进行监督管理;(三)组织合同审核、审批、备案和归档工作;(四)开展合同风险评估,防范合同风险;(五)协调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六条各部门应明确合同承办人,负责本部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工作。

第三章合同签订第七条合同签订前,承办人应进行以下工作:(一)调查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二)对合同内容进行初步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三)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第八条合同签订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

第四章合同履行第九条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办人应:(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二)监督对方履行合同义务;(三)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合同目的实现。

第五章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进行;(二)双方协商一致;(三)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后,承办人应:(一)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二)妥善处理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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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XXXXXX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二零一X年XXX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XXXXXXX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降低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所属各部门以公司名义与公司外各类法人、自然人、其他各类经济组织所进行的各类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等。

本制度不包括职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的预案审查、合同的执行、合同的监督、合同的管理。

包括从资信调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合同终结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授权签订"的原则,实行合同主办部门负责制。

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所有经营租赁、融资租入(增加)、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货物、服务采购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也应实行合同制管理。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第六条公司技术管理部为合同主办部门,设立专员负责公司合同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七条技术管理部合同管理职能: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2、负责经济合同谈判、签订、统计、归档整理等日常工作;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调解决合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4、负责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5、参与合同纠纷处理。

第八条合同管理员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1、熟练掌握合同法律法规及其他法规。

2、根据授权办理签订、变更、解除合同事宜;3、参加公司重大合同的谈判及文件起草工作;组织合同经办部门草拟合同并对合同进行初审,保证合同的完整性、合法性、可行性,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4、组织对合同的可行性、对方经营范围、资信及履约能力进行调查5、对公司各类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参与合同纠纷的处理;7、负责合同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的处理;8、对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统一登记,分别整理归档;9、及时向部门领导如实汇报合同管理、签订、履行中的问题。

9、向公司领导汇报合同管理工作,送报合同管理统计情况。

第九条合同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责:1、参与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事宜;2、参与草拟合同,对合同的可行性、对方经营范围、资信及履约能力进行调查;3、依法履行合同,及时向技术管理部通报履行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方案;传递时应明确告知技术部合同履行的真实状态与实际收付款情况,如遇超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超期未缴清余款的,应填写书面《催缴通知书》并快递对方当事人,并留存快递单据及电话录音、简讯等证据以确保事后权利的行使;(增加)4、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5、负责本部门合同文本管理。

第三章授权第十条下列人员有权代表公司签订经济合同:1、公司法定代表人;2、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委托人。

第十一条各法人委托人的具体代理权限由法定代表人在签发《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时注明。

法人委托人必须严格按授权范围行使签约权,禁止超越代理权限对外签约。

第十二条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其中,经营租赁合同中经办人不得擅自承诺对方当事人以公司资产赠送、抵押、免费提供使用,也不得擅自决定优惠方式及金额,应业务需要的优惠政策应征得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增加)2、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涉价合同应标注明确的数量、单价、总价、优惠政策及金额;(增加)3、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4、对所签订合同的履行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同时积极想办法解决;对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5、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

第十三条任何部门及工作人员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改变合同内容,不得变更、解除合同及放弃合同规定的权利。

第十四条公司内部的职能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十五条授权委托分为期间授权委托和单位时间授权委托。

第十六条单位时间授权委托仅在单位时间内授权委托有效。

第十七条法人委托人原则上不再向其他有关人员办理继续授权委托,如情况必需,办理之前须征得授权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八条期间授权委托制,即一事一委托,期间可以为合同签订全过程也可以为合同签订的某一阶段。

具体程序为:承办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附合同拟稿和可行性报告及其它材料送技术管理部审查,经总经理批准和授权后,对外签立合同。

第四章合同审批权限第十九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是各项合同签订的最终审批人。

合同标的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或采用期间授权委托签署;500万元以下、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及事先无法确定合同标的的,授权总经理审批,采用单位时间授权委托制,一年一委托。

第二十条合同承办部门提请合同时,必须在技术管理部的组织和监督下,获得相应的审批同意,并将相应的审批意见连同所要提请的合同一起并入合同签订审批流程。

第五章合同审查第二十一条合同应由主办部门、承办部门及公司领导进行审查。

第二十二条合同审查的具体程序为:1、首先由合同承办部门及技术管理部对草拟合同以及与合同相关的所有事宜进行自查和初审,并在此基础上完成合同草稿和必要的情况说明书;2、由技术管理部和合同承办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逐条审查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事项。

3、最后由技术管理部将合同文件提交公司分管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逐级审批。

第二十三条需重点审查的内容包括:1、对方主体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

2、经营范围:合同标的应符合对方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有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3、代理权限: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4、履约能力:具有支付、生产、技术能力。

必要时应要求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需提供担保的合同,应查明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5、履约信用: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犯罪案件。

6、合同内容(1)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中相关规定;(2)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合理、严密;(3)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明确、平等;(4)合同条款中有无潜在对公司不利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条款;(5)是否存在无效条款。

(6)签约双方的用章是否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7、合同文字(1)合同用语是否规范;(2)文字表达是否确切无误。

8、合同的经济效益(1)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2)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四条在合同审查时,根据公司的实际,应注意的事项:1、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合同、货物交付或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后才能付清款项的合同。

2、为了有利于可能由于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法律诉讼,应在合同条款中作如下规定:(1)我方为需方时必须约定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我方为供方,在尽力争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成为不可能时,可约定“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起诉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我方为供方,如约定需方到供方所在地提货时,我方为合同履行地,在争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成为不可能时,可约定“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律规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4)在合同签订时,估计我方违约的可能性大,且又争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成为不可能时,可约定“依法律规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五条审查时如对对方当事人履行能力及资信情况存在疑义时,应要求其提供相应担保并要求在合同中注明。

第二十六条技术管理部和合同承办部门必须在合同文本送达三日之内出具审核意见,在审核或审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错误、遗漏或不妥时,提出修改意见,并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直到修改意见达到统一为止。

第二十七条负责审查合同的部门和员工,因工作失职或循私舞弊而疏忽、放任审查,致使不该签订的合同得到签订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后果及其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经济赔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六章合同的签订第二十八条签订合同必须内容合法、具体、条款齐全、责权明确,用语确切,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第二十九条授权人签订合同,必须先办理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和权限。

未经授权委托或超出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由承办人承担责任。

与合同订立相关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技术管理部负责办理。

第三十条凡签订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凡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上虽能即时结清的重大合同,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子邮件、图表等均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三十一条凡国家或行业有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使用,但在选用时,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承办部门、技术管理部和法律顾问要重点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修改。

无范本的合同采用公司技术管理部提供的示范文本。

第三十二条公司合同的签订审批的常规流程如下:1、合同承办部门会同技术管理部起草合同(草案)并填写“合同审批表”;2、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对合同的业务内容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3、法律顾问负责对合同的法律条款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4、技术管理部对整个合同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5、如该合同牵扯其他业务部门,由技术管理部分送该业务部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6、公司分管领导、财务总监对合同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7、在完成以上审查修改后,由技术管理部将合同报送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8、合同签约审批完成后,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和骑缝章。

第三十三条合同生效后,各有关部门应妥善保存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凭证,包括结算单、结算证明、支付凭证、银行进账单、收料单、入库单、过磅单、发票等。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和人员,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履行。

第三十五条合同执行部门应随时了解、掌握本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按月统计合同执行情况。

第三十六条合同结算条款规定对方有付款义务的,合同执行部门应按付款条款中的规定及时向对方收取,由财务部统一出具发票。

第三十七条合同结算条款规定本公司有付款义务的:1、执行合同的各部门应依照财务部门有关规定和合同具体约定,在合同签订以后向财务部报送项目整体用款计划。

2、执行合同的各部门应填写《合同资金支付申请表》,本表一式三份,由技术管理部、财务部、执行部门分别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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