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
附件一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关于2015年度
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为保证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顺利开展,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思想品德、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电校学[2009]1号)和《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贵州电大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选奖励对象
开放教育各专业在读学生,其中包括“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的在读学生。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评选奖励范围之内。
二、奖学金来源及奖励标准
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由国家开放大学专项拨款,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具有较强的利用各种远程教育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
3、原则上要求入学满一年,学习成绩优良,已修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 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65 分。
教育资料word
. .
4、学生在读期间可以参加两次评选,第一次应已经入学满一年以上,且按教学计划己修完本专业课程40%以上的学分;已经获得过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奖学金时,需在原基础上再修完30%以上的学分。(并在《候选人汇总表》上注明“第二次评选”字样)。
5、学习成绩优良,在所属教学点比较突出。
(二)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社会实践及其他集体活动,学习中乐于帮助其他同学,并获得省、地、州、市级电大以上表彰奖励,或代表学校参加高校校园文化活动以及其他重大活动且成绩突出。
2、克服工学矛盾并学以致用,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在读期间获得所在单位的相关奖励。
四、评审机构组成
1、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设立奖学金评审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部分电大分校分管开放教育学生工作的领导、省电大学生工作处、教务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
评审小组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方案》、以及《贵州广播电视大学关于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开展奖学金评审工作,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将评审结果报送国家开放大学。贵州电大学生工作处负责具体组织、安排评选推荐等日常工作。
2、各电大分校(工作站)也应按照省电大形式设立奖学金评审教育资料word
. .
小组,落实责任到部门,指导基层教学班(学习小组)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五、评审程序
1、贵州电大根据国家开放大学2015年度奖学金工作实施方案,对奖学金评审活动进行部署,各分校(工作站)按照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开展奖学金初评工作。
2、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 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并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在限额范围内等额确定初审名单,并予以公示七天,无异议后上报省电大。
3、省电大根据各分校(工作站)上报的各种材料进行汇总、初审,组织评审小组评议,对入选获奖的候选人分别就地公示和网上公示七天,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监督。
4、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正式行文上报国家开
放大学学生工作处。
六、奖励办法
国家开放大学终审批复后,按奖励等级和金额进行奖励,颁发国家开放大学荣誉证书。
七、推荐办法及名额分配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分配的奖学金名额等额推荐。并将名额再分配到各分校,各分校接受所分配名额与否,请以传真方式反馈意见到省电大,以便调整到其他分校。
推荐名额中包括“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各专业在籍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的学生,可以推荐为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也可以推荐为“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候选人,但两者教育资料word . .
只选其一,不能同时推荐。
事迹突出,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对社会产生重要影响者,不受名额限制。
八、分校(工作站)应提交下列评审材料及要求
1、《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附件一)。
2、《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二),表中“个人基本情况简介”及以上部分由申请人据实填写(A4纸正反面打印)。填写内容要紧扣栏目要求,奖学金申请理由不少于300字。除“申请人签名”必须学生本人亲笔签字外,其余可采用打印文档。
3、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从教务管理系统打印平台中打印。
4、奖学金候选人的一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贴在申请表上。
5、奖学金获奖候选人在读期间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注:指在读期间)。
6、各分校银行账号信息如有变化的请于4月30日前重新上报学生处(附件三),用于省电大向分校(工作站)拨付奖学金。
其中,附表一: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7. 特别优秀候选人事迹介绍。根据中央电大要求,每个电大(工作站)从本校推荐候选人中选择1名事迹特别突出的,将事迹介绍和5寸彩色生活照等材料报送省电大。事迹介绍在3000字以内,主要应包括:电大在读期间突出的学习表现、工作中的突出成绩及所获奖励情况等(要求有具体事例)。以便于中央电大对特别优秀的候选人事迹进行重点宣传(特别优秀候选人需提供1寸和5寸照片电教育资料word . .
子版,事迹介绍电子版材料)。
8、报送材料应规范齐备,务必经过认真审查,确保汇总表中信息与候选人申请表中信息一致,不得上报不符合条件的材料。
9、分校(工作站)正式行文上报文件。
九、发放与宣传
1、国家开放大学拨付奖学金并邮寄奖学金证书给省电大,委托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