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用能设备碳排放评价技术规范

合集下载

cbi 碳排放标准

cbi 碳排放标准

cbi 碳排放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CBI碳排放标准是一个用来评估和监测企业和组织在生产和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碳排放量的标准。

碳排放是指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在生产、运输、使用和处理等过程中释放到大气中的过程。

碳排放是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的关键因素之一,提高碳排放标准有助于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降低全球气候变暖的速度,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CBI碳排放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目标设定:设定碳排放减少的具体目标,并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来实现目标。

目标一般包括年度碳排放量、碳排放强度等方面。

2. 数据收集和监测:企业需要收集和监测其生产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数据,并定期进行汇总和分析。

这些数据包括生产、运输、能源使用、废弃物处理等方面。

3. 排放核查:对碳排放数据进行核查和验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排放核查一般由第三方机构进行,确保数据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4. 碳减排措施:根据碳排放数据和目标设定,制定相应的减排措施,包括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使用清洁能源等方面。

减排措施需要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可持续发展。

5. 监督和评估:对减排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措施和计划,确保碳排放目标的实现。

CBI碳排放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企业和组织具有重要的意义:遵守碳排放标准有助于企业提高环保意识和责任感,促进可持续发展。

企业通过减少碳排放,降低对环境的影响,提高社会和消费者的信任度,增强竞争力。

符合碳排放标准可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和风险。

通过改善能源利用效率和减少废弃物排放,企业可以降低能源消耗和废物处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益。

遵守碳排放标准有助于企业建立和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

企业积极履行环保责任,符合碳排放标准,可以获得政府、消费者和社会的认可和支持,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企业声誉。

碳排放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全球环境和气候变暖问题具有积极的影响。

通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降低全球气候变暖的速度,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共同建设一个更加清洁、美好的世界。

完整版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完整版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国家规范> 建筑专业>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附条文说明] GB55015-202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1总则1.0.1为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降低建筑碳排放,营造良好的建筑室内环境,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制定本规范。

1.0.2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必须执行本规范。

1.0.3建筑节能应以保证生活和生产所必需的室内环境参数和使用功能为前提,遵循被动节能措施优先的原则。

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自然通风,改善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提高建筑设备及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的用能需求。

应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降低建筑化石能源消耗量。

1.0.4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

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2基本规定2.0.1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平均设计能耗水平应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分别降低30%和20%。

不同气候区平均节能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5%;2除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其他气候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65%;3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2%。

2.0.2标准工况下,不同气候区的各类新建建筑平均能耗指标应按本规范附录A确定。

2.0.3新建的居住和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应分别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平均降低40%,碳排放强度平均降低7kgCO2/(m2·a)以上。

2.0.4新建建筑群及建筑的总体规划应为可再生能源利用创造条件,并应有利于冬季增加日照和降低冷风对建筑影响,夏季增强自然通风和减轻热岛效应。

2.0.5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均应进行建筑节能设计。

建筑能耗、碳排放及可再生能源分析报告(初步设计阶段)(参考模板)

建筑能耗、碳排放及可再生能源分析报告(初步设计阶段)(参考模板)

建筑能耗、碳排放及可再生能源分析报告(初步设计阶段)一、设计依据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3.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4.《广东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15-515.《广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T 15-1336.《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7.《民用建筑绿色性能计算标准》JGJ/T 449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9.《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 15110.《建筑幕墙》GB/T 2108611.《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T 5116112.《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GB/T 710613.《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14.《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76215.《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76116.《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45517.《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18.《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221.《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22.《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 5079723.《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T 5080124.《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20325.《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T 5136626.《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试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12月发布)25.《广东省建筑反射隔热涂料应用技术规程》DBJ 15-7526.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二、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2.建设地点:3.建筑功能:4.项目用地面积:m25.项目建筑总面积:m2,其中地上:m2,地下:m26.总平面图、建筑效果图三、节能设计概况1.总平面布局情况(简述项目总体布局,工程楼栋数量构成、各栋单体建筑朝向等)2.围护结构节能技术措施及建筑热工性能指标2.1 说明屋面节能设计情况(屋面形式、保温措施、参数要求)2.2 说明外墙节能设计情况(外墙构造、墙材类型参数、保温措施类型、参数)2.3 说明外窗节能设计情况(外窗构造、型材、玻璃、各朝向窗墙比)3.给水排水节能设计3.1 简述用水水源、给水、排水系统设计情况,充分利用当地水源及排污处理系统,节约运行费用3.2 说明节水设施(卫生器具及配件,如龙头、水嘴、马桶、小便器、水池水箱溢流报警、用水点超压减压阀等);3.3 说明供水节能措施(充分利用市政供水压力、节能型供水设备的选用情况、用水分项计量)3.4 雨水利用情况(透水地面、雨水回用系统)4.电气照明节能设计4.1 照明节能设计指标(主要房间、场所照度值、照明功率密度、眩光值、一般显色指数、照度均匀度)4.2 节能设备(灯具、变压器、疏散指示灯、室外路灯)4.3 节能系统设置(停车库、公共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的照明控制方式、BAS系统、能耗监测)5.通风与空调节能设计5.1 节能型设备(空调系统类型及冷热源系统、机械通风产品的能效等)5.2 自控设计(空调设备的集中监控、能量统计、运行控制、调节)5.3 计量四、房间设计参数1.室内房间设计参数本项目设计建筑室内房间设计参数按照《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附录C取值。

国网能源控制器(专变)技术规范2022年版

国网能源控制器(专变)技术规范2022年版

能源控制器(专变)通用技术规范2022二〇二二年三月本规范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目录目次1总则 (1)2软硬件架构 (1)2.1 硬件架构 (1)2.2 软件架构 (1)3技术要求 (2)3.1 环境条件 (2)3.2 规格要求 (3)3.3 工作电源 (4)3.4 机械影响 (5)3.5 主控单元主要性能指标 (5)3.6 数据传输信道 (5)3.7 系统及软件要求 (6)3.8 功能要求 (7)3.9 互换性要求 (31)3.10 绝缘性能要求 (31)3.11 温升 (32)3.12 电磁兼容性要求 (32)3.13 连续通电稳定性 (33)3.14 可靠性指标 (33)3.15 包装要求 (33)3.16 贮存要求 (33)4检验规则 (33)4.1 检验分类 (33)4.2 检验方法 (33)4.3 验收检验 (33)4.4 型式试验 (34)4.5 全性能试验 (34)4.6 项目和顺序 (34)附录A(规范性附录)终端外观型式要求 (36)附录B(规范性附录)终端显示要求 (49)I1 总则1.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公司系统”)能源控制器(专变)的招标采购,它包括技术指标、机械性能、适应环境、功能要求、电气性能、抗干扰及可靠性等方面的技术要求、验收要求以及供货、质保、售后服务等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

凡本技术规范中未规定,但在相关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或IEC 标准中有规定的规范条文,投标人应按相应标准的条文进行设备设计、制造、试验和安装。

1.3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招标人认为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

如有异议,都应在投标书中以“投标人技术偏差表”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4 本技术规范所建议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投标人应按更严格标准的条文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

发电行业碳排放质量标准

发电行业碳排放质量标准

发电行业碳排放质量标准
发电行业碳排放质量标准是指针对发电行业的碳排放量制定的一套标准和指导
方针,旨在控制和减少发电行业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严重,各国都在努力降低碳排放量,发电行业作为能源消耗的重要领域,也面临着减排压力和要求。

首先,发电行业碳排放质量标准对于行业发展和环境保护都具有重要意义。


过设定标准,可以规范发电企业的生产和运营,强化企业的环境责任意识,促使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环境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其次,发电行业碳排放质量标准有利于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企业在符合
标准的前提下,需要不断改进技术和设备,引入清洁、高效的发电技术,降低碳排放量,提高能源利用率,推动发电行业向绿色、低碳方向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另外,发电行业碳排放质量标准也有利于加强政府监管和监督。

政府可以通过
设定标准和指标,建立监测和评估机制,对发电企业的碳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和核实,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强化环保执法和监管,提升行业整体环保水平,保障环境和公众健康,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协调统一。

总的来说,发电行业碳排放质量标准是一项重要的环保政策和行业规范,对于
推动发电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和减少气候变化都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企业应当积极响应和遵守标准,加强环保投入和技术创新,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共同构建清洁、美丽的生态环境和绿色发展的未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征集及前六批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更新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征集及前六批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更新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征集及前六批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更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8.04•【文号】发改办环资[2014]1818号•【施行日期】2014.08.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征集及前六批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更新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4]18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经委、工信委、工信厅),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国家节能中心,有关行业协会:按照节能法和国务院有关要求,根据我委印发的《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为加快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的推广普及,引导用能单位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低碳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促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减少碳排放,缓解资源环境压力,我委拟于近期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的征集及前六批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更新工作,相关技术将纳入《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4年版)向全社会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原《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根据《办法》规定停止使用)。

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我委将向国际能效合作伙伴关系(IPEEC)“十大节能技术和节能实践”工作组推荐,向国际社会进行宣传推广。

现请你们协助开展以下工作:一、关于推荐重点节能技术(一)技术范围。

煤炭、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机械、纺织、轻工等工业行业,农业,建筑、交通、通信、民用及商用等领域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

全行业普及率在80%以上的技术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二)技术要求。

推荐技术应符合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经济适用、有成功实施案例等条件,能够反映节能技术最新进展;节能降碳潜力大,预期可获得明显的节能降碳效果;应用范围广,在全行业推广前景广阔,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碳效评价导则》

《碳效评价导则》

ICS 27.010CCS F 01团 体 标 准T/CSTE 0287—2022碳效评价导则Guidance for assessment of carbon efficiency2022-12-27 发布 2022-12-31 实施中国技术经济学会 发布版权保护文件版权所有归属于该标准的发布机构,除非有其他规定,否则未经许可,此发行物及其章节不得以其他形式或任何手段进行复制、再版或使用,包括电子版、影印版,或发布在互联网及内部网络等。

使用许可请与发布机构获。

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技术经济学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峰创享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国能网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徐工汉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交通大学、清华大学山西清洁能源研究院、国家能源集团共享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清控数联(山西)工业技术有限公司、码客工场工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鑫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数洋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埃文低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科南京未来能源系统研究院、中科储能(北京)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大学地球环境与地球资源研究中心、山西省工业互联网协会、海澜智云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产业互联数据智能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池程、马宝罗、刘猛、刘阳、孙亮、陈海红、魏巍、范铁军、费海平、李胡升、穆京丽、唐巍、徐清华、任爽、冯田丰、朱从宾、周永章、徐玲玉、宋世杰、杨亮、王永祥、张耀军、张晓、高国辉、李冰、张华良、凌浩恕、白宏钢、徐国平、杨威、刘勇、刘威威。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碳效评价导则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基于工业互联网的用能单位碳效评价相关基本原则、工作流程、边界确定、步骤和方法、质量保证、报告要求等。

GB_55015—202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中电气相关条文探讨

GB_55015—202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中电气相关条文探讨

1引言GB 55015—202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1](以下简称《通用规范》)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对电气专业的要求所占篇幅相对较少,但在实施过程中,有些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广泛讨论,笔者针对几个主要问题,总结自己的理解和建议。

2第3.3.1条,对电力变压器、电动机、交流接触器和照明产品的能效水平的要求从降低建筑能耗的角度出发,《通用规范》第3.3.1条要求建筑中使用的电力变压器、电动机、交流接触器和照明产品的能效水平要严于现有产品标准中规定的能效限定值(或能效等级3级)的数值要求。

对于电力系统而言,我国电网损耗占总发电量的7.2%,其中,变压器损耗占比较大。

因此,采用节能型变压器、降低变压器的损耗是电力系统节能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设计工作中,我们应根据GB 20052—2020《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2]中规定的三相电力变压器的能效限定值、能效等级和试验方法,选择符合条文要求的电力变压器。

民用建筑常用的干式变压器能效等级一、二、三级的型号共有6种,其中三级能效等级包括SCB12系列干式变压器、SCB13系列干式变压器、SCBH15系列非晶合金干式变压器;二级能效等级包括SCB14系列干式变压器、SCBH17系列非晶合金干式变压器;一级能效等级仅有SCB18系列干式变压器。

通过表1可以看出,SCB14型二级能效变压器空载损耗及负载损耗比SCB12型三级能效变压器分别降低15%和10%,SCB13型三级能效干式变压器比SCB12型干式变压器空载损耗及负载损耗均降低10%,也就是说,同容量的二级能效和三级能效的干式变压器,不同型号的节能效果还是有明显区别的,从节能效果看,SCB14变压器>SCB13变压器>SCB12变压器。

另外,从经济性看,SCB13变压器价格比SCB14变压器便宜,省电性比SCB12系列变压器又有明显优势。

【作者简介】陈琦(1982~),男,江苏南京人,高级工程师,从事建筑电气设计与研究。

碳排放核查技术要点说明

碳排放核查技术要点说明

碳排放核查技术要点说明发电企业温室⽓体排放核算⽅法要点解析1、组织边界:报告主体应以企业法⼈为界,识别、核算和报告企业边界所有⽣产设施产⽣的温室⽓体排放。

2、排放源边界:算:化⽯燃料燃烧、脱硫剂耗⽤、净购⼊电⼒;不算:⽣活能耗、外购热⼒什么算、什么不算判别原则是什么?“净”购⼊到底是什么意思?⽣物质、垃圾焚烧电站怎么处理?3、化⽯燃料活动⽔平数据⼝径“化⽯燃料的消耗量应根据企业能源消费台账或统计报表来确定”表述不够清晰,发电企业统计⼝径复杂。

试点中的实践经验:煤炭的实践、燃料油和柴油的实践、天然⽓的实践。

3、化⽯燃料排放因⼦数据⼝径(1)油、⽓、电、脱硫剂⼀般采⽤缺省值(2)对煤的要求较⾼:含碳量必须实测、氧化率可实测讨论:⽅法学关于煤炭缩分样本检验单位热值含碳量的操作性如何,样本检测结果的代表性如何?净购⼊电⼒数据⼝径:购⼊、净购⼊的区分?为什么要强调“净”?上⽹电量、直供电量怎么抵扣?发电企业碳排放核查技术要点1、边界核查:包括企业的组织边界、地理边界和主要⽣产运营系统等;企业的组织边界、核算边界以及⼯艺流程和主要设备设施与前⼀个年度以及基准年度相⽐是否有变化。

2、组织边界和地理边界:可审核材料:(1)⼯商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股权变更⼯商登记记录(4)房地产权证明(5)⼚房租赁合同(6)财务审计报告3、主要⽣产运营系统:可审材料:(1)⼚区(建筑)平⾯布置图(2)⼯艺流程图(3)重点设备清单(4)固定资产租赁、转让记录(5)能源统计表及能源利⽤状况4、计量设备的检定:⽪带秤、热量仪、⼯业分析仪、电⼦天平、马弗炉等涉及计量和测量化⽯燃料的“量”、“质”的设备是否定期按规定检验、校验合格;涉及送交第三⽅检测机构的,检测机构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

5、核算与核查:分为活动⽔平数据和排放因⼦数据,主要看:实物消耗量、低位发热值、单位热值含碳量和氧化率。

(1)活动⽔平核查要点;活动⽔平实物消耗量低位发热量称量、计量值贸易、库存计算值缺省值检测值1、盘查所有批次消耗量清单台账2、抽查称量原始记录1、检查称量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情况2、检查计量⼈员资质情况1、三⾓度数据验证⽐对:如单位产品能耗验证、贸易结算量⽐对、⼊⼚确认量⽐对等2、历史数据⽐对1、盘查所有批次购⼊量清单台账2、盘查年初年末库存盘点原始记录3、抽查部分批次购⼊量原始记录1、多⾓度数据⽐对1、盘查所有批次化验结果清单台账2、抽查称量原始记录1、检查化验设备质量监督情况2、检查化验⼈员资质情况1、三⾓度数据验证⽐对:如单位产品能耗验证、⼊炉数据⽐对等2、历史数据⽐对3、燃料品质⽐对1、检查是否符合MRV⽅法规定(2)排放因⼦核查:6、交叉验证⽅法:(1)不同管理部门的报表数据是否存在差异,如存在差异,企业是否能做出合理解释;(2)煤炭采购、到⼚环节总量与⼊炉耗⽤环节的总量之间的差异率,绝对值和时间序列数据分析;(3)碳排放强度时间序列数据、⾯板数据⽐对;机组运⾏负荷率⽐对。

医疗机构绿色低碳用能技术标准

医疗机构绿色低碳用能技术标准

医疗机构绿色低碳用能技术标准医疗机构绿色低碳用能技术标准探究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医疗机构绿色低碳用能技术标准。

医疗机构绿色低碳用能技术标准是指在医疗机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为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和减少碳排放所制定的一系列技术标准和规范。

它包括医疗设施的设计与建造、能源利用和管理、设备选用和维护等方面,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技术手段,降低医疗机构的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在当今社会,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医疗机构作为能源消耗巨大、环境影响较大的场所之一,其绿色低碳用能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显得尤为重要。

在这个主题下,我们将从几个方面展开文章的讨论。

一、医疗机构绿色低碳用能技术标准的背景和意义医疗机构作为重要的公共服务场所,其能源消耗和废物排放对环境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影响。

而绿色低碳用能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不仅可以降低医疗机构的运营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还可以减少对环境的破坏,改善医疗服务场所的室内和室外环境质量,对于提升社会福祉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借助绿色低碳用能技术标准,医疗机构还能够引导和推动相关产业的转型升级,促进绿色环保产业的发展,对于构建节能减排型社会也有积极意义。

二、医疗机构在节能减排方面存在的问题医疗机构作为复杂的服务性建筑,其特殊的建筑和设备需求,使得在节能减排方面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

医疗院所的大型医疗设备和持续运行的通风空调系统,耗能较大;医疗废物处理和医院污水处理等过程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和废水;医疗机构的用能管理体系相对滞后,缺乏科学合理的用能分配和管理模式等。

这些问题使得医疗机构在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方面的压力较大,急需制定和执行绿色低碳用能技术标准。

三、医疗机构绿色低碳用能技术标准的具体内容和执行路径医疗机构绿色低碳用能技术标准需要涉及到建筑设计与施工、设备选用和维护、能源利用和管理、废物处理和环境监测等多个方面。

在建筑设计与施工上,应该提倡绿色建筑理念,采用节能材料,合理规划建筑布局和开窗通风系统等;在设备选用和维护上,应该采用高效节能的医疗设备和机器,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在能源利用和管理方面,应该建立科学的用能管理体系,推广节能技术和设备,鼓励医疗机构采用可再生能源等;在废物处理和环境监测上,应该加强医疗废物和污水的处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加强对环境影响的监测和评估。

《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解读之二

《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解读之二

《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解读之二产品设备事关生产生活方方面面。

我国在运主要用能产品设备保有量超50亿台(套),年能耗量约占全国能耗总量的80%,一些产品设备能源消耗量大、效率仍然偏低,推动其提高能效水平对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发改环资规〔2024〕127号,以下简称《2024年版》),提出要扩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覆盖范围并提升节能标准,明确统筹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倡导绿色低碳消费、加强应用实施和监督检查、强化综合性政策支持等工作安排,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行业企业做好相关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以能效水平提升推动产品设备节能降碳,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产品设备是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的关键用能单元,推动其提升节能标准有助于以“小切口”做好节能降碳“大文章”。

以锅炉和电机两类产品为例,我国锅炉年能源消耗量约20亿吨标准煤,电机年耗电量约4.5万亿千瓦时。

推动工业锅炉平均运行热效率提高5个百分点、电站锅炉平均运行热效率提高0.5个百分点、电机平均运行能效提高5个百分点,可实现年节能量约6000万吨标准煤、年减排二氧化碳约1.6亿吨,可见产品设备节能降碳潜力不容小觑。

《2024年版》有利于推动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约束性指标。

一是扩大产品设备能效水平管理范围。

《2024年版》将工业锅炉、数据中心、服务器、充电桩、通信基站、光伏组件等关键产品设备纳入考虑,覆盖产品设备种类从《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的20种增加至43种,相关产品设备年能耗量占全国能耗总量的比例从25%增长至50%,进一步强化了产品设备能效管理的力度。

二是提升产品设备能效指标要求。

北京:发布49项地方标准

北京:发布49项地方标准

北京:发布49项地方标准作者:来源:《中国质量与标准导报》2017年第08期近日,北京市质监局批准发布49项地方标准,这是北京市2017年发布的第二批地方标准。

本次发布的标准中,涉及行业主管部门11个,全部为推荐性标准,其中新制定45项,修订4项。

此次发布标准中与节能百项标准相关标准项目23项。

截至目前,北京市节能标准、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系列标准累计发布148项。

百项节能标准项目启动以来,促进了北京市节能工作由“以退促降”向“内涵促降”转变。

各项标准对首都实施固定资产能评碳评、推行碳排放权交易、推动服务业清洁生产、建设低碳城市、开展能效领跑者试点等众多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49项地方标准中与2015年北京市安监局、质监局启动的百项安全生产标准项目相关的有10项,至此首都安全生产系列标准已累计发布13项。

该项目带动了天津、河北共同参与,三地已共同制定、分别发布京津冀协同安全生产地方标准两项。

此外,49项标准中涉及园林树木种植、病虫害防治以及森林固碳增汇等相关标准10项,涉及水务、体育、信息化、农业等其他领域标准6项。

北京市质监局标准化处负责人表示,此次北京市发布的地方标准具有两大特点,第一个特点集中在公共安全、群众体育、公共卫生等民生领域。

比如此次发布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是系列标准,在2017年初发布总则、通则两项“抓总标准”后,本次发布的10项标准,从食品制造、纺织加工、服装加工等10个行业领域提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存放场所安全防范要求》的发布实施,将有助于加强对首都600余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的管理,强化和规范北京市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库的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库的安全监管水平,有效防止因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导致恶性事件发生,同时也是落实今年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北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6月—2020年5月)》“针对集中管理体系建设、生产和经营企业安全管理薄弱环节等制定一批地方标准,完善有关安全规程”要求的具体措施。

公共建筑能耗与碳排放监测技术 概述及解释说明

公共建筑能耗与碳排放监测技术 概述及解释说明

公共建筑能耗与碳排放监测技术概述及解释说明1. 引言1.1 概述公共建筑的能耗与碳排放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随着全球人口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公共建筑用电量不断上升,并且因为燃煤等传统能源使用而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排放,导致了环境问题的激增。

因此,监测公共建筑的能耗和碳排放成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任务。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围绕公共建筑能耗与碳排放监测技术展开详细论述。

首先,我们将介绍公共建筑能耗监测技术,包括相关概述、监测技术分类以及监测设备和传感器。

然后,我们将探讨碳排放监测技术,包括概述、监测方法和指标以及数据收集和分析工具。

接下来,我们将对公共建筑能耗与碳排放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分析,包括影响因素探讨、建筑能效改进措施以及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

最后,我们将对该研究进行总结,并展望公共建筑能耗与碳排放监测技术的未来发展前景。

1.3 目的本文旨在全面概述和解释公共建筑能耗与碳排放监测技术。

通过深入分析和探索,我们希望揭示公共建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关键因素,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科学依据。

此外,通过介绍相关监测技术和设备,我们也为公共建筑的能效改进和环境保护提供有效手段。

最终,我们期待该研究可以为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和建设绿色建筑提供借鉴和参考。

2. 公共建筑能耗监测技术2.1 能耗监测概述公共建筑能耗监测是指通过采集、分析和评估公共建筑的能源消耗情况,以揭示能量使用模式、发现能效问题,并提供改进措施的过程。

能耗监测可以帮助公共建筑管理者了解建筑系统的性能,并制定有效的节能措施,实现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碳排放的目标。

2.2 监测技术分类公共建筑的能耗监测技术可以分为传统方法和基于物联网(IoT)的智能监测方法。

传统方法主要包括安装电力计量设备、用水计量设备和用气计量设备等来收集各项能源数据。

这些数据通常通过数据线连同仪表连接到集中式数据采集系统,并进行数据存储、分析和展示。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
4.1.2 建筑结构应满足承载力和建筑使用功能要求。建筑外墙、屋面、门窗、幕墙及外保温 等围护结构应满足安全、耐久和防护的要求。
4.1.3 外遮阳、太阳能设施、空调室外机位、外墙花池等外部设施应与建筑主体结构统一设 计、施工,并应具备安装、检修与维护条件。
4.1.4 建筑内部的非结构构件、设备及附属设施等应连接牢固并能适应主体结构变形。
3.1.5 申请绿色金融服务的建筑项目,应对节能措施、节水措施、建筑能耗和碳排放等进行 计算和说明,并应形成专项报告。
3.2 评价与等级划分 3.2.1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应由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 5 类指标组成,且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评价指标体系还统一设置加分项。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刘加平 王建国 俞滨洋 毛志兵 娄宇 沈迪 李迅 杨仕超 李百 战 赵锂 陈琪
1总则 1.0.1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满足人 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绿色性能的评价。
1.0.3 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 和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 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且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其评分项满分值的 30%; 2 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3 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进行全装修,全装修工程质量、
选用材料及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 当总得分分别达到 60 分、70 分、85 分且应满足表 3.2.8 的要求时,绿色建筑等
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天津供水系统生产运行碳排放核算及评价标准

天津供水系统生产运行碳排放核算及评价标准

天津供水系统生产运行碳排放核算及评价标准1. 引言在当今全球变暖和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背景下,低碳经济已成为各国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

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供水系统的生产运行碳排放核算及评价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天津供水系统,从深度和广度两方面进行全面评估,探索该系统的碳排放核算及评价标准,并提供个人观点和理解。

2. 天津供水系统概况(1)供水系统规模天津供水系统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涵盖了水源、输水管网、水厂、配水管网等多个环节,为天津市及周边地区居民和工业提供生活和生产所需的优质水资源。

(2)碳排放情况天津供水系统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碳排放,主要包括能源消耗、化学药剂使用和设备运转等方面。

在保证供水质量和供水量的如何降低碳排放,提高供水系统的环保性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3. 碳排放核算标准(1)能源消耗计算在供水系统的运行过程中,能源消耗是主要的碳排放来源之一。

通过对水泵、净化设备、输水管网等设备的能耗数据统计和分析,可以对能源消耗进行精确的计算,并将其转化为碳排放数据。

(2)化学药剂使用情况统计供水系统需要使用一定量的化学药剂来净化水质,不合理的使用会导致化学药剂的浪费和碳排放的增加。

对化学药剂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核算,有助于评估其对碳排放的影响。

(3)设备运转数据分析水泵、净化设备等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了一定的碳排放,对其运转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准确地核算出这部分碳排放的量。

4. 碳排放评价标准(1)碳排放强度评价通过对供水系统的总碳排放量与供水量的比值进行评价,可以得出碳排放强度,用以评估供水系统的碳排放效率。

(2)碳排放减量潜力评估分析供水系统中每个环节的碳排放情况,包括能源消耗、化学药剂使用和设备运转等,评估出各个环节的碳排放减量潜力,为制定减排措施提供依据。

(3)碳排放控制效果评估对已经实施的碳排放控制措施进行评估,包括节能减排措施、降低化学药剂使用量和设备更新等,分析其对碳排放的控制效果,为制定未来的环保政策提供参考。

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4.05.23•【文号】国发〔2024〕12号•【施行日期】2024.05.2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24年5月23日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节能降碳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

为加大节能降碳工作推进力度,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一以贯之坚持节约优先方针,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强化碳排放强度管理,分领域分行业实施节能降碳专项行动,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更好发挥节能降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9%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

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

二、重点任务(一)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行动1.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ICS XX.XXXX XX备案号:DB11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XXXX—XXXX通用用能设备碳排放评价技术规范Technical guide for carbon emission of general equipment with energyconsumption(送审稿)××××-××-××发布××××-××-××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目次 (1)前言 (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原则 (2)4.1相关性 (2)4.2完整性 (2)4.3一致性 (2)4.4准确性 (2)4.5透明性 (2)5边界 (2)6数据确定 (3)6.1概述 (3)6.2化石燃料燃烧活动水平数据 (3)6.3电力活动水平数据 (3)6.4热力活动水平数据 (3)6.5排放因子 (3)7碳排放计算 (4)7.1通用用能设备碳排放计算 (4)7.2化石燃料燃烧碳排放计算 (4)7.3电力排碳放计算 (5)7.4热力消耗碳排放计算 (5)7.5碳排放强度计算 (5)8碳排放评价报告 (5)8.1概述 (5)8.2报告的策划 (6)8.3报告的内容 (6)9结果评价 (6)参考文献 (7)DB11/T XXXX-XXXX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节能环保中心、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信息产业部节能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檬、陈曦、查丽、宋红茹、苏明山、唐进、李靖、佟立志、夏祖宏、严海若、张迤。

通用用能设备碳排放评价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通用用能设备碳排放的核算方法和评价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满足GB17167 4.3.4界定的主要用能设备条件的通用用能设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167-2006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24040-2008 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原则与框架3术语和定义GB/T 24040-2008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通用用能设备 general equipment of energy consumption在使用过程中消耗能源,不具备业务活动特点而在各类业务活动中普遍使用的设备。

注1:参考CNAS-SC190:2015 G2.1 注2。

注2:通用用能设备一般包括:锅炉、电动机、风机、液体传输装置、空气压缩机、冷冻设备、空气调节装置等。

3.2碳排放 carbon emission在特定时段内释放到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总量。

3.3化石燃料燃烧碳排放 carbon emission from fossil fuel combustion设备边界内化石燃料燃烧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3.4电力消耗碳排放carbon emission from electricity consumption设备所消耗电力的生产而造成的二氧化碳排放。

3.5热力消耗碳排放 carbon emission from heat consumption设备所消耗热力的生产而造成的二氧化碳排放。

3.6活动水平数据 activity data产生二氧化碳排放活动的定量数据。

注:改写ISO 14064-1:2006,定义2.11。

3.7排放因子 emission factor将活动水平数据与二氧化碳排放相关联的因子。

注:改写ISO 14064-1:2006,定义2.7。

3.8评价期 evaluation period评价设备碳排放的特定时段。

注:评价期可以是设备运行的一个完整年,也可以是设备运行的一个完整周期。

4原则4.1相关性选择适合于评价相应通用用能设备碳排放的数据和方法。

4.2完整性所评价设备的碳排放包括所有本标准所界定的化石燃料燃烧的二氧化碳排放和电力、热力消耗所隐含的二氧化碳排放。

4.3一致性通用用能设备应使用本标准规定的方法评价碳排放,对于同一类型的通用用能设备的碳排放评价,其评价方法应保持不变。

4.4准确性评价过程中尽可能地减少误差和不确定性。

4.5透明性在评价通用用能设备碳排放时应该以透明的方式获得、记录、分析碳排放的相关数据,包括活动水平数据、排放因子数据等,从而确保评价工作的可重复性。

5边界通用用能设备碳排放评价的边界范围是指能够实现产品系统性能的单台或单套设备。

通用用能设备碳排放的计算范围包括通用用能设备的化石燃料燃烧碳排放、电力消耗碳排放和热力消耗碳排放。

6数据确定6.1概述通用用能设备碳排放评价数据应涵盖设备边界内评价期所有二氧化碳排放相关数据,包括活动水平数据、排放因子等。

6.2化石燃料燃烧活动水平数据化石燃料的活动水平数据,是通用用能设备使用的某种化石燃料燃烧的热量。

通用用能设备第i种化石燃料消费量的热量按公式(1)计算: (1)式中:A i——评价期内通用用能设备消耗的第i种化石燃料消费量的热量,单位为太焦(TJ);RL i——评价期内第i种燃料的消费量,固体和液体燃料的单位为吨(t),气体燃料单位为万立方米(万Nm3);RZ i——评价期内第i种燃料的低位热值,固体和液体燃料的单位为吉焦/吨(GJ/t),气体燃料的单位为吉焦/万立方米(GJ/万Nm3);10-3——单位换算系数。

化石燃料的平均低位发热量宜采用购买合同等化石燃料供应方提供文件中的数据,没有证据证明此热值的需自行测量。

以上方式均不可行时,可选择地方主管部门发布的数据。

6.3电力活动水平数据评价期内通用用能设备的电力消耗量,电力消耗量可以通过查读电力计量器具获得。

6.4热力活动水平数据评价期内通用用能设备的热力消耗量,热力消耗量可以通过查读热力计量器具获得。

6.5排放因子6.5.1 化石燃料排放因子化石燃料的排放因子按公式(2)计算: (2)式中:F i——燃料i的排放因子,单位为tCO2/TJ;C i——燃料i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单位为tC/TJ;αi——燃料i的碳氧化率;ρ——二氧化碳与碳的分子量之比,取值44/12。

化石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和碳氧化率应通过检测和计算获得。

以上方式不可行时,应使用地方主管部门发布的缺省值。

6.5.2 电力排放因子电力排放因子应使用评价期内地方主管部门发布的电力排放因子。

6.5.3 热力排放因子热力排放因子应使用评价期内热力供应企业提供的数据。

以上方式不可行时,应使用地方主管部门发布的热力排放因子。

7碳排放计算7.1通用用能设备碳排放计算通用用能设备二氧化碳排放量按公式(3)计算: (3)式中:E——评价期内通用用能设备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E1——评价期内通用用能设备化石燃料燃烧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E2——评价期内通用用能设备电力消耗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E3——评价期内通用用能设备热力消耗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7.2化石燃料燃烧碳排放计算化石燃料燃烧碳排放量按公式(4)计算: (4)式中:E1——评价期内通用用能设备化石燃料燃烧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A i——评价期内通用用能设备化石燃料燃烧活动水平数据,是通用用能设备燃烧的第i 种化石燃料燃烧的热量,单位为太焦(TJ);F i——第i种燃料的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太焦(tCO2/ TJ);i——化石燃料类型;l——化石燃料类型数量。

7.3电力排碳放计算电力消耗碳排放量按公式(5)计算: (5)式中:E2——评价期内通用用能设备电力消耗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D e——评价期内通用用能设备电力消耗量,单位为兆瓦时(MWh);——电力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兆瓦时(tCO2/MWh);。

7.4热力消耗碳排放计算热力消耗碳排放按公式(6)计算: (6)式中:E3——热力消耗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D h——评价期内通用用能设备热力消耗量,单位为太焦(TJ);——热力排放因子,单位吨二氧化碳每太焦(tCO2/TJ)。

7.5碳排放强度计算碳排放强度是指评价期内单台/套通用用能设备的单位服务量碳排放,按如下公式计算: (7)式中,E a——评价期内单台/套通用用能设备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服务量单位(tCO2/output unit);O e——评价期内该设备所产出的服务量,单位为服务量单位。

服务量应为设备的直接产出,如锅炉产生的蒸汽量、电机的输出功率等。

8碳排放评价报告8.1概述组织宜编写设备的碳排放报告,以变管理和选择设备,或向内、外部用户提供信息。

碳排放报告宜具有相关性、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和透明性。

8.2报告的策划组织在策划设备碳排放报告时宜考虑下列事项并将其形成文件:a)报告的目的和意义;b)报告的预定用途和目标用户;c)起草完成报告的总体和具体职责;d)报告的频次;e)报告的有效期;f)报告格式;g)报告中包含的数据和信息;h)报告的可获得性和传播方式。

8.3报告的内容碳排放评价报告应包括:a)责任人;b)报告所覆盖的时间段;c)所选择评价期;d)对设备边界的描述;e)设备使用能源种类的描述;f)阐明量化方法学的选择,或指明有关的参考资料;g)所采用的排放因子的文件或参考资料;h)以吨二氧化碳为单位进行碳排放计算;i)结果评价;j)说明量化的不确定性;k)说明报告的编写符合本标准要求;l)说明报告及评价结果是否经过核查。

9结果评价通用用能设备应按照本规范要求计算碳排放强度,并将其与通用用能设备碳排放先进值和平均值相比较,评价通用用能设备碳排放等级。

其中,先进值应取北京市辖区范围内同类设备碳排放强度的前10%,平均值应取北京市辖区范围内同类设备碳排放强度的平均数。

碳排放评价等级如表1所示。

表1 碳排放评价等级等级优良评价标准注:当通用用能设备碳排放先进值和平均值无法获取时,先进值可使用通用用能设备的一级能效值代替,平均值可使用通用用能设备的二级能效值代替。

参考文献[1]GB/T 2587-2009 用能设备能量平衡通则[2]GB/T 2589-2008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3]GB 3102.4-1993 热学的量和单位[4]GB/T6422-2009 用能设备能量测试导则[5]GB 17167-2006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6]GB18613-2012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7]GB19761-2005 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8]GB19762-2007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9]GB20052-2006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10]GB24500-2009 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11]CNAS-SC190:2015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12]北京市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2014版)[13]ISO 14064-1: 2006 Greenhouse gases –Part 1: Specification with guidance at theorganization level for quantification and reporting of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and removal [14]ISO 14064-3:2006 Greenhouse gases – Part 3: Specification with guidance for the validationand verification of greenhouse gas assertions[15]ISO 14065:2013 Greenhouse gases -- Requirements for greenhouse gas validation andverification bodies for use in accreditation or other forms of recognition[16]ISO/TS 14067:2013 Greenhouse gases — Carbon footprint of products — Requirements andguidelines for quantification and communication[17]PAS2050:2011 Specification for the assessment of the life cycle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ofgoods and services。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